使用第一人稱寫長篇玄幻小說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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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很多新作者都會寫,但是寫個三五十萬字,發現寫起來很吃力,問問寫小說的前輩們,他們都說,別寫第一人稱,為什麼呢?

我曾經也寫過一本近30萬字的第一人稱小說,這是我第一本出版的書,《靈幻奇俠》。

但是現在我回頭看《靈幻奇俠》這本書,如果當初寫的是第三人稱,我估計可以多賺個幾萬。

這個多賺幾萬,也許就是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差別所在。

花同樣的精力,第一人稱所能產生的效益,遠遠比不上第三人稱作品。

這就是性價比。有不少寫第一人稱成神的網文作者,都覺得如果第一人稱換成第三人稱,那麼效益肯定會提高很多。

什麼是第一人稱,就是主角以「我」的視覺和口吻去描述,我看見什麼就是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哪怕這看到的,聽到的,都是不合理的。

對於剛學寫小說的人,第一人稱有很大的優勢,比如代入感很強,比如YY感很強,還有就是描述方便,只需要以一個視角去描寫,連語氣轉換、修飾的功夫都可以省去,實在是太過方便了。

畢竟我們在學校學的,也大多是第一人稱描寫,這種寫法比較熟悉。

而且大家看那些輕小說,甚至很多知名的作品,都是以第一人稱來寫的。

但是,問題在於,第一人稱小說,無法承受太大的篇幅和布局。

想問一問所有的作者,你們有木有看到過,百萬字以上的第一人稱小說,有能夠真正獲得成功的嗎?

三十萬字,是第一人稱小說的坎,基本上大家看過的實體小說,第一人稱作品,一般都在15-25萬字左右。

有誰看過超三十萬字以上的第一人稱小說,賣得很火?

第一人稱作品,有2個坎,一個是30萬字,一個是50萬字,這兩個地方的困難過去,基本上別的困難也不會難倒作者了。

超過30萬字的第一人稱,寫作的壓力至少是第三人稱的十倍以上,當然,你可以無視寫作壓力,但讀者同樣也可以無視你的作品。

第一人稱作品,一般都是作者情感傾注最多的,而一個作者,寫東西的時候帶入太多作者個人情感,其實是不好的。寫完之後,作者就會意識到這一點。

幾乎所有我認識的老作者,只要寫過第一人稱的,問他們:還寫第一人稱不?回答都是一個字:不!

第一人稱好寫,好入戲,這只是在文章的前面;到了文章的後面,寫得越長你越難寫,漏洞越來越多,到最後讀者看吐了,作者也寫吐了。

最常見也最搞笑的第一人稱漏洞,當屬上帝視角:我轉身離去,卻沒有看到他嘴角那絲陰狠的冷笑。

又或者:我沒有看出他是女扮男裝。

這種視角錯誤,可以在所有的第一人稱作品裡面找到。

為嚴謹起見,可以更換為「幾乎可以」

鏡頭單一則是第一人稱的敗筆,你無法描寫主角人不在現場的場景,當然,作者可以通過旁白,通過推斷等方式,來還原這個場景。

因此第一人稱最常見的,也就是推理類的小說。

其次,第一人稱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新手寫作,很多是受到第一人稱經典名著影響,以為這種視角的寫法是最好的。

但是新手們卻沒有注意到,這些經典名著,「我」卻不是文章的主角,只是一個配角,一個觀察者,一個引領整個文章布局發展的關鍵點而已。

而第一人稱,很難寫低潮,為什麼呢?因為讀者把自己代入到「我」這個角色之中後,如果看到「我」突然間出了什麼危機,是不是感覺很鬱悶難受呢?

這就導致主角一帆風順,文章失去了高潮起伏的看點,後續內容用腳趾頭都能猜出來。

第一人稱小說,缺點很多很多。

但這個缺點,是在長篇小說裡面產生的,如果是中短篇小說,反而變成了優點。

很多在市場上熱賣的小說,都是第一人稱的短篇。

這個短篇,是指網路文學意義上的短篇。

網路小說,100萬字不算多,200萬字不嫌少,三百萬字剛剛好,五百萬字實在爽,一千萬字跟得累,三千萬字我就跑。

剛完本的《仙逆》,六百多萬字,如果用第一人稱來寫,讀者不看到吐,作者也寫吐了。

所以,如果有志於網路小說創作的,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小說寫成第一人稱。

下面,是一些作者總結的第一人稱禁忌: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出場人物過多,需要轉換場景和視角,忌用第一人稱

那第一人稱真的是一無是處了嗎?

以第一人稱開始寫作的作者,鍛煉作者心理情感描寫,鍛煉作者代入感寫法,鍛煉作者挫折感,是很有幫助的。

在我看來,如果有一個作者,能夠寫一本三十萬字左右的第一人稱小說,那麼對於這個作者的成長,是很有幫助的。

而且可以讓作者注意琢磨視角上的問題,場景的轉換問題,注意配角刻畫問題,文章布局問題等等。

大家有時候看書,應該會看到一種書,那就是以主角的第一人稱視角,但卻不是用「我」來描述的小說。

這種類型的小說,我稱之為「偽第三人稱」,說實話,這種作者的成長潛力,遠不及用第一人稱練筆的作者。

因為這種作者很難發現自己到底錯在什麼地方——而對於一個創作者,在無法知道自己哪裡錯了,那他就沒有進步的機會了。

還是那句老話,如果寫小說,只是為了玩,不考慮讀者,不考慮錢,你想寫啥就寫啥。

如果呢,想得到讀者認可,那就必須想辦法避免一些讀者不喜歡的錯誤。

很多很多的讀者,看到第一人稱作品,第一個念頭就是點叉,把書關掉。

第一人稱拿來練筆,我非常贊成。如果是純商業目的的創作,就必須考慮,除了作者你本人,還有多少人喜歡看幾百萬字的第一人稱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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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摘自千幻冰雲的《別說你懂網文》,如果是新人的話不妨看看這本書。


千萬不要開上帝視角


上帝視角

補充說明:第一人稱真心不適合玄幻題材,因為第一人稱有他的局限性,更適合懸疑類題材,可以增加代入感,勸你還是老實用第三人稱吧。


會不會撲街…

第一人稱真的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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