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謝謝大家!和未婚夫在北京打拚,將領證,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給我們付首付買了房,寫的是他的名字?

看了各位的回答,他改變了心意,婚前協議已寫。這兩天我們再研究一下婚姻法解釋三出來以後的判例。必要的話去做公證。非常感謝!(最終更)我是題主我又來了~協議或者借條,至少是要有一個甚至都得有,領證之前肯定得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們倆可以通過溝通或父母出面溝通來解決。我們都是學過法學的,大家放心~謝謝很多把我當傻姑娘看的答主啦,讓你們操心了(?????)一開始提出這個問題只是想知道,是我提出簽協議傷感情呢,還是他思想太保守且低估協議對我們家的重要性?到底應不應該簽呢?問題里沒法幾段話把幾年的相處說得完完全全,導致很多答主受了我的誤導,覺得他是大壞蛋,我馬上要掉坑了,真是抱歉(;′д`)ゞ回答太多了,我會和他一一看完的,先在這裡謝謝替我擔心的罵我笨的罵他壞的答主們~你們都是好人(′?`??)

這個問題我也差不多有了自己的答案,就別讓它再吸引大家寶貴的注意力辣,晚安!

====================(二更)小小補充一些:

大家都站在我這邊真的很感動,真的謝謝大家了!第三次提問就有這麼多關心,小透明很感動。我會尋求一些法律幫助的!不侵佔誰的權利,也不讓出自己和父母應得的權利!我回去會好好敦促他領會一下大家的觀點的~怕對未婚夫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就先匿名來解釋一下嘿。

首先我不是傻白甜啊…只是七八年的相處,我比較了解他這個人,也經歷過很多事,對他起碼的信任還是有的。他爸爸媽媽這些年來對我的好,我也是能感受到的,都是很樸實很真誠的人。就算我眼瞎,我爸爸媽媽也是會識人的嘛哈哈。他們選擇相信未來女婿和親家,也是有依據的,大家不用把情況想的那麼壞。

當時決定他戶口一下來就儘快買房,是因為兩家實在湊不出更多首付了,雙方父母眼看北京房價漲得那麼快,我們倆又是鐵定結婚的人了,所以就直接買了。那會兒他北京戶口剛下來,有了購房資格,只能用他的名字買。他和他家人也一再強調,一旦能加我名了就把我名加上,態度也是比較誠懇的。

我和他提婚前協議的事時,他非常生氣,堅決反對,雖然沒有對我大吼大叫,但態度不容動搖。原因就是我在有些答案底下評論的,他認為他和我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把我當外人看待過,一心只想和我過一輩子;我提出簽這個,是我不信任他了,我把他當外人看了,我想著以後一定會離婚了,我對我們多年的感情沒信心了,讓他老家的人知道,他全家都會覺得沒臉(當地比較傳統,不要猜測是何地造成誤傷哈)。

=========

啰啰嗦嗦又一大堆,以下是原問題~1.我們倆2010年本科時期在一起至今,感情很好,雙方父母已經見過面,都把對方孩子當自己孩子對待。他來自老實人省份,父母也都非常實誠,我家裡人很欣慰我遇到一個好未婚夫和好婆家。婚禮今年已經辦過,我戶口還沒下來所以沒領證,計劃明年一月戶口下來以後領證。2.今年初用他的戶口買了一套房產,首付60%,我父母出資18%,他父母出資42%。因為只能用他的戶口,所以房產名字只寫了他一人,我只有和他領證以後才能加名。目前還房貸也是我們一起還的,但由於用的他的卡進行貸款,所以我還貸的部分得先把錢打給他。

3.出於謹慎和自己的不安全感,我想簽婚前協議,寫明購房父母各出資多少錢,共同還貸多少錢,如果中年以後婚姻沒法存續了,按比例分配這個房子。跟他提起的時候,脾氣特別好的他前所未有地大發雷霆,覺得是我不信任他,覺得我玷污了我們的感情。但我真的覺得婚前協議就算簽了,也是和感情分開的東西啊?況且我也沒要求在協議里寫什麼過分的要求啊?

5.請問大家,寫協議真的很傷感情嗎?我到底應不應該要求他在領證前提供婚前協議?不寫協議,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我的應得權利會有保障嗎?

謝謝大家了!


謝邀,

他大發雷霆,覺得是我不信任他,覺得我玷污了我們的感情

題主你應該把你的問題拿來回答 你見過哪些戲精?


其實我一直在好奇,為什麼許多男生都有女朋友

再渣都有女朋友

現在在知乎上學到許多

如先裝富豪,對女孩子超級浪漫,給其許多期許,最後懷孕,甚至孩子生下來,再說,或者等她發現

男朋友一直在家庭條件方面隱瞞我,要結婚了才發現,該結婚么?

或者有矛盾,有想法,先不說清楚,慢慢軟磨硬泡,拖著

再或者反咬一口,你竟然被洗腦了?

你們認識 6年了,你男朋友明顯是一個戲精

在北京買房,首付是6成

一套房子我們就算600萬,最少也得360萬首付

而你出了18%

也就是108萬

也許房子價格會更貴些

這可是一百萬啊,大美女

甚至有可能是150萬,

你們什麼協議,什麼合同不寫?

你們現在還沒有法律關係啊

說過實在話,到時候一旦出問題

你錢大概率陪進去了

即使你去打官司,贏了

他拖你一段時間,你損失都很大

100萬一年理財隨便就是5萬起

你男朋友說你玷污你們的感情

我真心覺得他玷污你們的感情

這個事情,正常情況,不說,男方也應該主動提出來的

反正我看來這麼大一筆錢,什麼問題都可能出

出了問題你怎麼辦

別覺得你和他感情有多好

反正我覺得你們感情不太值錢

否則他為什麼不給你一個承諾書?或者法律文件,或者合同?

你有一定可能人財兩空的

當然你願意,無所謂。

當然知乎這個高水平社區,也許100萬現金不算什麼

我比較低端


我看了看覺得你說啥感情很好把對方孩子當自己孩子父母都非常實誠都是瞎說的吧…………………………

姑娘,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問題是你那18%的首付如果是你自己的錢,你愛傷就傷了,可是那是你父母的啊。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這感情傷了就傷了,別傷錢。


我覺得還是找法務人員諮詢下這個婚前協議對產權證明有沒有用吧。

因為目前來說,你根本沒戶口,是限購人員。所以,這個婚前財產證明能不能如你想的確保限購時期出資的產權比例,這現在不好講。以前是有中介靠結婚離婚這種操作手段給對方房票的,但後來玩的太狠了被曝光了,據說限購又進一步打壓了,現在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所以簽不簽婚前協議,我看是個兩難,第一簽了也不一定有用,第二他不簽你完全沒辦法,如果鬧了他現在把錢還你,或者寫個欠款,你總之是做好房人兩失的準備。

所以我勸你還是諮詢法務人員,如果婚前協議對於限購期間產權保障是沒用的,那不簽就不簽了。把父母打款證明,自己的打款證明都保存好,讓他寫一分借貸協議總行吧,這樣不考慮房產增值,你起碼不虧。至於你說房產漲,那也只能漲啊,你限購啊。

如果他借貸協議都不出。。。那把錢要回來吧。這份上只能撕破臉了,大家雙輸,他有本事還你錢還能供房子,你只能認栽。

如果婚前協議有效的,那當然還是哄他簽,你可以一會哭,一會適當降低些產權比例,畢竟房票和貸款是他在背,當年能提供房票的假結婚行情就幾十萬了,何況貸款額度是他的。。。如果到那份上還不行,那麼仍然把錢要回來得了。

總之,如果協議對產權比例沒用,這協議不簽婚也還能接,而且領證後加名也謹慎,如果限購期間產權比例簽協議都沒用,你加名萬一也沒用,但是你的房票和你的處女貸完蛋了。這麼說吧,加名很可能就算首套,你們過幾年離婚,房子肯定是他的,貸款還掛著,他連首付加增值給你的錢,你名下無房但是算二套,你付的起八成的首付呢?不太可能吧?

所以起碼你保住自己的房票和處女貸,萬一你們後來彼此真的很信任,以後二套敢假離婚呢,對小家庭也有好處不是。這樣就算是真的婚姻有變,雖然賺不到錢,起碼不虧。總之這個份上,風險肯定有的,走一步算一步了,還有就是千萬保住處女貸。

其實我是不建議限購時間提前買房的,太複雜燒腦了,太考驗人性了。

(另外我不是專業人士,在房產面前說感情都是脆弱的,還是希望有房產法務方面的專家來解析一下結婚、不結婚、加名不加名的風險)


他來自老實人省份

不行,要笑死了..還有盛產老實人的省份啊?有沒有盛產人傻貌美的省份?

婚禮今年已經辦過,我戶口還沒下來所以沒領證,計劃明年一月戶口下來以後領證

先辦婚禮先買房,然後再領證?你這心是有多大... 急在這一時半會兒嗎?順序有這麼來的?

因為只能用他的戶口,所以房產名字只寫了他一人,我只有和他領證以後才能加名。目前還房貸也是我們一起還的,但由於用的他的卡進行貸款,所以我還貸的部分得先把錢打給他。

這個題主犯了一個很多人都會犯的錯誤

咱們都是一家人了,還算那麼清楚幹啥,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稀里糊塗過!

切記這種觀念真的要不得,感情歸感情,錢歸錢,一碼歸一碼。如果你稀里糊塗過,那麼你的婚姻、家庭、樹立的家風,都會變得毫無原則,毫無規矩

出於謹慎和自己的不安全感,我想簽婚前協議,寫明購房父母各出資多少錢,共同還貸多少錢,如果中年以後婚姻沒法存續了,按比例分配這個房子。跟他提起的時候,脾氣特別好的他前所未有地大發雷霆,覺得是我不信任他,覺得我玷污了我們的感情。但我真的覺得婚前協議就算簽了,也是和感情分開的東西啊?況且我也沒要求在協議里寫什麼過分的要求啊?

原來你還有腦子... 但你智商上線的是不是有些晚了,連二路汽車都沒趕上熱乎的...

你現在屬於典型的「被窩都捂熱了,突然說有艾滋病」,這男的肯定急了啊,心裡琢磨著:「她不是個笨蛋嗎?怎麼突然有智商了?不行,我得先用「信任」和「玷污」嚇住她,不然還由著她上天?」

寫協議真的很傷感情嗎?我到底應不應該要求他在領證前提供婚前協議?不寫協議,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我的應得權利會有保障嗎?

恕我直言,這男的反應如此激烈,你已經處於被動了

如果你通過這件事,以及多年來對他為人的了解,已經判斷出他的一些做法令你失望,那麼當務之急是把所有該要的錢都要回來,然後再見了您嘞~

至於怎麼要?感覺好難啊

首先得想辦法簽個借款合同,要明確清楚你父母在購房時出了多少錢、你每月支出的房貸是多少錢,以明確彼此之間存在的經濟往來關係。至少有個書面的出資證明,如果真要鬧僵,你也有個籌碼。如果他連這個都拒絕,那你只能走法律手段了。

考慮到你目前極其尷尬的處境,你其實並不好辦,估計即便在知乎看到這些建議,你還是會湊合著過。何止是你,我國大多數女性,不都是這麼湊合著過來的,她們還會告訴你:「已經這樣了,就不要鬧了,我當年就是這麼過來的,你看我現在不是好好的?」這類的狗屁邏輯。

最後給題主敲個警鐘

他還沒跟你正式結婚就沖你喊,等房子到手,雙方父母都覺得這男的是好丈夫好女婿的時候,你們婚姻出現的任何問題,這男的都會通過他的完美演技騙過雙方父母,把鍋都甩到你身上,到處說你的不是。最後他再演一出《這場婚姻都是你的錯》試圖和你結束婚姻,你覺得你能撈到啥?

到那時,你能撈到的只有教訓。


結婚前別買房,屁事沒有


有錢往不寫你名字的房子里砸,就不知道花點錢問問律師嗎?

被賣了還幫人數錢的女人,真是,壞事都辦完了,跑來求解救了。


所以為什麼不領證以後再去買更大的房,然後和她一起把公積金貸足?

他不同意?不同意還結什麼婚。

題主我教你,

你說要寫婚前協議的時候你未婚夫是什麼態度,

你未婚夫說不寫你名字的時候,你就還給他這個態度。

比如:

脾氣特別好的你前所未有地大發雷霆,並且表達出他在踐踏你對她的信任。


只想吐槽為什麼傻子這麼多我就遇不到呢?人家把她賣了,她還來問人家賣他賣的對不對?當初早幹什麼去了?都已經板上訂釘的事兒了還想補救?難!

如果真的會給你補救的機會,當初就不會那麼做。

只怪自己眼瞎還傻,認倒霉吧!


題主我和你一樣,也是婚前共同買房(出了小部分首付+共同還貸),由於政策原因只能寫男友名字。

一開始怕男友不接受的話,你可以把爸媽搬出來,說爸媽一定要求婚後加名/簽婚前協議,保障你的合理權益。

男友從一開始的吃驚到後來主動提出去簽婚前協議,我和男友大致對話如下:

我:我爸媽說我們一起買的房子婚後要加我名字。

男友:為什麼?

我:為了保障我的權益呀。

男友:那你爸媽給你買的房子(全款)為什麼不加我名字?

我:你又沒出錢,為什麼要加你名字啊。

男友:我們買的房子你也只出了十幾萬啊。

我:我要跟你一起還貸啊。

男友:哦。。

男友:那大部分首付都是我爸媽出的啊,加了你名字對他們也不公平呀?

我:是這樣,不動產權證上面可以註明各人持有的比例的。到時候你多注一些,我少注一些。

男友:哦。那也行。

(後來得知貸款沒還完的話婚後加不了名字)

我:完了完了,你看這個,貸款沒還完的話加不了名字的。怎麼辦啊?我都跟爸媽保證過婚後一定可以加名字了。這怎麼跟他們交代啊………

男友:你再確認好,真的加不了?(確認後)你放心,在我心裡這房子就是我們倆的。真的沒辦法嗎?

我:(查資料)你看這裡,有個人說要有明確證據證明我出了錢,還有人說可以簽婚前協議。要不我們簽婚前協議吧。

男友:好啊。

(過了幾個月,某天)

我:(開玩笑)快回家寫個欠條給我,證明我出錢了,省得萬一你捲款逃跑了怎麼辦~

男友:(嬉皮笑臉)就不寫~~就不寫~~我啥時候欠你錢了~~

男友:(認真地)不寫欠條,我們去簽婚前協議吧。不然我們婚前你幫我還的貸款都沒有法律保障。

男友:這樣你和你爸媽都能安心。

嗯,大概就是這樣了………雖然婚前協議到現在還沒有簽,不過有他這個態度在,還是很放心的。

=============12.20更新=============

謝謝評論區各位的關心!已經寫了欠條了哈。順便求指導,男友說要去公證房子給我一半,該怎麼準備,走什麼流程呢?婚前去還是婚後去?


協議應該買房前寫,而不是婚前寫。

你父母錢給他,就這麼給了?算債務也得有借條吧。

錢給了,房子買了,貸款辦了,想起財產可能不安全,你們未來婚姻有可能出問題。

這個時候證都沒領,理論上你們兩個人沒有財產關係……

你現在寫婚前協議,寫離婚怎麼樣確實不太好,沒結婚先寫離婚財產怎麼分配確實彆扭。

還是補借條吧

欠你父母的錢,按照民間借貸利率計算利息,結合你父母給他轉賬的記錄,做成一筆借貸。

一定期限內一定比例房產分割給你則免除債務。

感覺離婚彆扭,借錢寫借條不彆扭吧,現在就怕他借條都不想寫。

如果借條都不想寫,那這個婚姻就值得警惕了。


很好奇,沒有戶口根本不影響結婚啊。另外,沒還完貸款也加不了名。談錢就暴跳如雷貌似也不是真的老實人的做事風格。


講道理肯定是不公平的。

我無法理解婚前協議為什麼會引起你男友如此的強烈反應,畢竟你家出了18%的首付,按北京房價,一套房500萬都未必夠,你父母花了那麼多錢,得到相應的保障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至少先保留好打首付款的銀行證據,以及你每月還貸轉賬的證據,如果這些證據你都沒保留,出了問題會非常吃虧。

印象中,沒還清貸款前加不了名字,所以好好保留各種證據吧。

ps:你有妹妹么?


我媽朋友家的孩子,跟她男朋友大一時就在一起,畢業後倆人去深圳工作,06年,那時深圳房價巨便宜,兩家一起付了房子首付10萬,女方出資2萬,男方8萬,房子男方名。倆人也是要結婚了,沒領證。後來不知道因為什麼鬧矛盾了,女孩去了上海工作,幾年後倆人徹底分了,男孩給女孩退了兩萬。一年後男孩把深圳房子賣了,在北京全款買一套。


千萬別,對方撒潑打滾都不要妥協。不但是不公平,一旦出現問題維權很難,千萬不要考驗人性。

要不是我有朋友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我都不會回答這類的問題。大概幾年前了,我在北京有個朋友,他那個時候買房,和女方也舉行了訂婚,但是呢並沒有領結婚證。買房時候的首付,房錢幾乎都是男方出的,女方象徵性的拿了10萬。

買房時雖然訂婚了,但並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房子寫的女方一個人的名字。

當時這個哥們還和朋友吹牛說:「瞧瞧哥多局氣,你們丫那小氣巴撒的樣子」

但是結完婚,雞飛狗跳的過了半年就分居了,然後開始了漫長的離婚過程,可能拖了兩年吧。最終起訴離婚的,男方出示了各種買房花錢的證明,但是房子是婚前財產,這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異議的,不會考慮你說的人情,感情很好,所以信任什麼的。

所以,到最後,雙方翻臉,就沒有好說好話了,當初說愛你說的多感天動地,撕逼時就會唾棄到多豬狗不如。撕到最後就是走法律程序。男方只象徵性的拿回來一部分錢,法律不但不會支持你分割房產,也不會保障升值部分,而那個房子,買的時候,大概兩百萬,離婚時是四五百萬。

有時候,事情不會因為你善良就會換取同樣的善良,在一起的時候,你好我好勁往一處使,心往一處想這沒問題,但是一旦出現不得不分開的局面,人都是現實的,曾經的愛人變成過客,到時候不能和平分手而鬧成很僵對誰都不好。

有人說,我就相信我們一定會好好的,我覺得有這個可能,但是哪怕有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可能你們過掰了,結果對你也會很難以接受啊。

所以,誠懇真切的把問題說在前面,說要寫雙方名字,我覺得不是什麼信任不信任和面子不面子的問題,而是大家成年人,要按照正常的規矩辦事。

就醬。


謝謝大家的關心和支持,我是看到提問者妹妹的忍不住跑來答了題。

遇到了不少共同遭遇的,我的事情比較狗血,曾有一度三觀被毀,我傾向於你要走大大方方,坦率的告訴我,有責任擔當的男人,而不是一直在騙,自以為天衣無縫,水到渠成。離婚了,還這麼狗里狗氣。

不過,這能少給我很多錢啊,他們要什麼良心。

我現在已經放下了,只想說,沒有絕對的信任,當你太信任了,最後一次次打自己的臉,以後自己長記性吧。感謝知乎答友的善良,我已經不想再折騰了,也許最後的最後我可能多拿到點錢,但跟這家人打交道,我可能會精疲力盡,自己先趴下。我想用那些時間和精力,繼續過不走腦子的生活。

還有,13年過去,發現根本不了解他。

最初的真誠不見了,很可悲。

在那種家庭環境生長的孩子,本來就是習慣了掩飾壓抑假象順從,直到真的爆發。

曾經的soulmate.無話不談的,星座最配對,各種合拍。

最後娶了個小十歲,見過沒幾次,就懷孕了的異地遊戲網友。

七年前,婚後買了套二手房,120萬,首付75萬,我家出20,他家出55,房租還房貸。

過戶時,公公跟著去的,只寫老公一個人名字,我小聲問一句,把我名字也加上吧。

公公當場撕逼,這是我們給兒子買的房子,跟你沒關係。

在場工作人員都愣住

那時沒有任何經驗,年輕,很生氣,心裡默默記恨,時常跟老公說起他爸的這件事,也沒有跟自己父母提。

父母心更大,也沒過問。

七年後,他出軌離婚。房子問題,哈哈哈哈哈哈。

我的前夫,老實巴交,我們認識13年,他曾經把我當成寶貝。

那又如何?

我想我不是特例。


你好,據我所知在貸款沒還清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加名字的。所以你在婚前買的,只寫了他的名字,那麼在你貸款還清前,這就是他單獨所有的房產。


細思極恐

=============

前面的沒啥多說 就一個老實人省份是什麼玩意?

他來自老實人省份,父母也都非常實誠

這個連個協議都不寫 我是看不出哪裡實誠咯

難道不是事前把話說清了才是實誠嗎?

5.請問大家,寫協議真的很傷感情嗎?我到底應不應該要求他在領證前提供婚前協議?不寫協議,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我的應得權利會有保障嗎?

第5個問題

你未婚夫真是迷之憤怒

俗話都說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我問我朋友借1萬塊錢周轉 半個月內就還 也要嘻皮笑臉多說好話謝謝老闆呢 還錢之後也得發個小紅包或者送個小禮物吧

你男朋友呢?

你們家的錢拿要拿的 拿的時候倒是不嫌錢庸俗 沒覺得拿女方的錢寫自己名字很沒骨氣

要寫協議了就講愛?就要大發雷霆?

該誰向誰發火啊

你男朋友到底是太要面子呢 還是虛偽呢 還是有其它原因?

這個年代 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醜話說在前 後面大家才能和諧相處

不寫協議

將來婚變

估計只能把你父母贈予他購房的款拿回來

按比例分房?

很難吧

細思極恐的地方在這裡:

你戶口拿沒拿到跟領沒領證有關係嗎?

領了證又不影響你拿戶口

為什麼非得在領證前買房呢?

誰提出一定要在領證前買房的?

誰提出一定要落戶後再領證的?

誰提出在沒領證的情況下就辦酒把你們倆拴住 好雙方共同出資的?

剛才想到 這種先辦酒後領證的 可是很少見啊……


去上「戲精的誕生」一定可以晉級。

真的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


共同出資當然不可以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了,這不是信不信任的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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