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白宮發言人對川普新移民政策的表態「請注意,進入美國是privilege(特權),而不是權利」?

李宗希 - 知乎說"東方衛視的翻譯沒有錯誤,美分自重",實際上Privilege是特權

補充:privilege也有榮幸之意

privilege詞典意思,翻譯為特權無誤:

a special right, advantage, or immunity granted or available only to a particular person or group of people.


國際法什麼時候教你進入他國領域是你的權利。。。。你進任何一個國家,人家都有權拒絕並不作任何解釋


我一直都在留學生圈裡強調這個觀點,只是一直都有人裝睡叫不醒。

包括綠卡,給你沒收了也就是人家行政當局一句話的事。

什麼是privilege?就是給你是看你爽,收回不需要理由。

什麼是right?未經法院判決不得剝奪的才叫right。

只有美國公民才有留在美國的right,其他人都只有privilege。

發言人說了句大實話。人在屋檐下,有時不得不低頭。INA就是套在所有在美外國人和綠卡持有者身上的緊箍咒,切請大家謹慎行事,三思後行。

PS:翻譯是有問題的,privilege這裡是個法律概念,不是恩惠的意思。


一直都是這麼說的。現在懶得去拿護照,我依稀記得簽證上也是這麼寫的,不然就是在別的政府表格看到的。這句話是一個傳統,已經公開講好多年了,不是川普想出來的。

恩惠用的詞是privilege,其實是特權。說恩惠的話,就好像有一種美帝是天堂的感覺了,which is false。


美國海關邊防局

Please be aw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i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https://help.cbp.gov/app/answers/detail/a_id/757/~/friend,-relative,-etc.-denied-entry-to-the-u.s.


沒毛病啊,美國政府就是有權利拒絕發你簽證和綠卡。或者以合理ground收回你的簽證和綠卡。比如你犯罪,或者反恐需要,之類的。

人家Privilege這個詞用的很精確的,什麼時候別國公民有「權利」進入一個主權國家了?都是獲得了關係國政府的「許可」啊。


電視台這翻譯有點春秋筆法了,privilege對應的是right,一個是特定的權利,另一個是與生俱來的權利,雖然這個詞有恩惠的意思,但放在這個語境里就是很奇怪的或者說是錯誤的,因為privilege和right已經明確同時出現了,所以這裡顯然不能翻譯成恩惠榮幸這個引申含義。而且這個詞更直接的意思就是特權,榮幸這個含義非常靠後,不屬於第一意思,參考context以後翻譯成恩惠更是不正確。白宮發言人這話說的只看英語沒什麼問題,自由出入美國的權利(right),當然只屬於美國公民,對於審核同意過後的外國人(頒發籤證或綠卡),這種進入許可權是後天經審查後賦予的,屬於給特定外國人的一項特權/特別給予的權利(privilege),並不是所有外國人當然擁有的。

這句話西方媒體似乎都沒有一個引用,並認為不妥的,否則一般來說早就開炮了。這確實沒什麼問題,有一些奇怪的感覺,是因為翻譯造成的(有了強行加入了施捨的含義在裡面)。翻譯必須要根據前後文,就比如Aliens這個詞,很多人知道這有外星人的意思,可能有一種異種人的感覺,但在法律上,這是非本國公民的正式說法,沒有情感含義,應該譯作外國人這種中立稱呼,而不應該用帶有任何情感意義的翻譯。


不就是一句大實話么?美國什麼時候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地兒了?這屆政府風格很直白,我欣賞,免得某些人老拿所謂的道德高地來裝腔作勢。


這是針對目前的各種遊行和抗議說的,一般來說民眾遊行爭取的是權利,但是現在白左爭取的並不是權利。

另外說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其實這話也就是美國人喜歡提,往早了算,除了4大文明發源地,哪個國家和地區不是移民國家?


今天還遇到一個黑在美國的同胞,此人恨川普恨的咬牙切齒。此人做代購,因為美帝各種限購,此人又把各大商場罵了一個遍。無賴的嘴臉暴露無遺!這種人早趕出去早好


就跟要開車上路需要駕駛證一樣,翻譯成恩惠才是別有用心,就像把非法移民說成無證移民一樣。


聽著,這種常識雖然學校里不會教你,但是你智商沒問題的話應該是了解的。


在民族國家的制度下,這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除非你是超級大左派,相信國家這種東西活該取消,世界人民都應自由流動,那就另當別論了。


東方衛視的小編本來想搞個大新聞,結果被知乎的各位打成了篩子,所以說,這個年頭,帶節奏是一件很高端的工作,不是你想帶就能帶的。

不過話說回來,知乎作為一個「高端」社區,對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應該要更深入一些,起碼也要比字典上寫得深入。

Privilege vs. Rights

這可不是三言兩語就能搞明白的問題,有些答案回答的太簡單,簡單到一捅就破。

一,與生俱來。

Right是與生俱來的。真的嗎?隱私權是不是與生俱來的?隱私到底是right還是privilege?

Privilege是別人賦予的。真的嗎?投票權是不是被賦予的?投票到底是right還是privilege?

你有權利嗎?我有!

你有什麼權利?我有。。。生存權,自由權,追求幸福權。

誰說的你有這些權利?獨立宣言說的

既然權利是與生俱來的,你為什麼需要人類產生幾百萬年,人類文明延續幾千年後的獨立宣言告訴你?獨立宣言以前,你有什麼權利?洛克也說過人有生存權,自由權,財產權。美國國父們就沒敢採用財產權的說法,因為奴隸到底是人還是財產他們那時侯還沒想明白,沒辦法,只能語焉不詳的創造了一個追求幸福權。那麼國父說的算數還是locke說的算數?

與生俱來的才叫權利看來不太靠鋪。

二,不可剝奪。

有人提到right需要具有inalienable,不可剝奪性,並以此為標準判斷可剝奪的就是privilege,不可剝奪的就是right。這個判斷聽著高大上,但同樣經不起推敲。在美國,持槍權已經被判定為一項憲法權利(District of Columbia vs. Heller,2008),但是實際上很多人的此項right實質上都被轉化成了privilege。比如說,10發的彈夾限制就是一例,如果你同意這項限制,那麼你其實就是同意了你持槍權的可剝奪性。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權力如果是不可剝奪的,那麼它應該百分之百不可剝奪,如果可以妥協,可以讓度這right的一部分,那麼意味著這個right的一部分可被剝奪,那麼這個right就不再是right,而是privilege。

這個思路可以廣泛用於很多我們今天認為自己擁有的right,包括前面提到的隱私權。所以不可剝奪的才叫權利看來也不靠鋪。

三,所有人 vs. 一些人。

還有一個判斷標準說right針對所有人,而priviliege只針對一些人。投票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似乎無可爭議吧?然而美國剛成立時侯的投票權可只是給予有財產的白人男性的,按照此標準這是妥妥的privilege。其實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一些端倪,有些privilege隨著文明發展轉化為了right。而這其實回到了問題本身,在此時此地,到底什麼是right,什麼是privilege?我們看到過有些群體為了自己的利益,將某些priviliege宣傳成right,搭順風車;我們也看到過有些群體為了自己的利益,將某些right宣傳成privilege,為侵犯right打前站。

也許我們永遠也不會找到什麼是right,什麼是privilege的答案,因為這個答案在不同群體的博弈中不停變化。

買嘎,我都說了些什麼。。。


Please be aw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i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It is not our intent to inconvenience law abiding visitors to our country, but our overriding responsibility is to enforce U.S. immigration law and to keep our country safe from those who would do us harm.

Friend, relative, etc. denied entry to the U.S.


國際法沒規定任何國家(哪怕是移民國家)必須要接收難民吧?

如果全世界嚮往美國的國家都能去美國定居的話,那美國是承受不住的(模仿奧巴馬關於中國人過美式生活對地球環境影響的句式)


這不是廢話么,進入別國什麼時候是一種權利了。


這是多麼別有用心的翻譯,國人出去辦個簽證都那麼費勁,啥時候權利過?引用的是事實,但轉述時並不是事實的全部。


這點大實話怎麼還扯到印第安人身上呢?說說美西美墨戰爭也好,印第安人這個也能扯?按這個邏輯新疆怎麼說,台灣怎麼講?平叛?什麼算叛?自古以來?多久算古?

國與國之間,就三句話:拳頭大,臉皮厚,不怕死。全球經濟形勢好的時候,吃相好看點,弄點什麼「互惠互利」,「和平發展」,「協調解決」;形勢不好,那就是不給就弄死你,你干不過我就殺光。小粉紅不天天「以真理說服別人」,怎麼到印第安人那邊就「自古以來」了?

美利堅合眾國200多年,到如今世界軍事力量第一,科技實力第一,經濟和政治影響力第一,並且保持了相對世界上絕大部分主權國家更為穩定的國內環境和更多的個體發展機會。這種國家准許你入境讀書打工做生意,不是privilege是什麼?你說這當中也有個人奮鬥的成份,問題是奮鬥的多了去了,現在是美國挑人,而不是人挑國家。

這幾年輿情引導,一大波一大波說什麼「美國也就這樣」,「海龜混得不如土鱉」,我覺得就算把當中吃皇糧的刨掉,剩下的人你跟他們說後庭插個狐狸尾巴拍個視頻發朋友圈,十萬分之一抽籤拿美國綠卡,第二天全國後庭塞脫銷。

出不去就說出不去,拿不了就說拿不了,成天抱著「真理」扯印第安人,未免太精分了些。


從政治角度,這話一點毛病都沒有啊……進出中國也是「恩惠」而不是權力。護照、簽證制度就是干這個的。至於說免簽……所有免簽也都是恩惠啊!


讓你進來是情份,不讓你進來是本分。對所有國家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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