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le law school新開設的PHD除了只需要JD不需要LLM外同JSD的區別是?

上周二YLS的admission dean Asha Rangappa女士來鄙校提到的一個很有趣的東西,說YLS要新開一個PHD for law的program,很好奇這個東西的設定是怎樣的,和傳統的JD LLM 或者可能更接近的SJD有些什麼區別呢?


我之前的Buddy是一個耶魯的JD,有交流過。意思是美國法學界在純法學方面學術水平太爛。因為JD基本上就是實務訓練,類似三年法律培訓班,沒什麼學術類的探討,也就是上課考試,考得差不多還是案例分析一類,比較偏實證。而美國法學界差不多也是很多JD成績不錯的繼續從助教做起發文章攢經驗夠了然後評教授。我和她接觸下來我也發現和別的歐洲PHD比起來她基本上是被完虐的,歐洲的PHD的基礎很紮實因為很多國家都是本碩連讀大概5年的法學基礎學位,做到PHD還要大概讀4-5年,出來的學術能力很強。

美國人發文章很多也都是討論下近期案子怎麼判的,還有很多跨學科的法和社會法和經濟一類,基本上看看那些東西都是各種跨學科的東西,而在很多純法律方面的東西比較少。耶魯算是美國學校里最學術的,貌似耶魯對這個學術基本功太差的情況看不下去了所以才開了這個PHD。貌似很多學校包括耶魯也提出對JD畢業後搞學術搞公益可以減免JD期間的貸款,所以可能他們真打算好好深造的會去讀這個正常的PHD。

不過這個也和各國的法律制度有關,美國用陪審團用的比較凶,而且法官可以不怎麼嚴格的遵循先例甚至推翻成文法,學術的功能很多在於評論和Review,沒有大陸法系那麼強的主導立法和法制的功能。

你如果接觸過美國海歸LLM也能發現他們可能在語言和見識上面有了提升,但是在學術方面功底不足,但是很多涉外賺錢的業務需要有業務和語言能力強的所以他們比較有用武之地。各國國情不同,他們這種模式在於實務過頭變成了銅臭,而歐陸則是學術實務一把抓把人磨得很老。貌似歐洲人,除了英國愛爾蘭以外的轄區,拿到律師執業證基本上都差不多30歲左右了。這種制度在英美系國家和我國這類追求速度效率的國家則不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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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w.yale.edu/graduate/PHD_progra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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