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炒菜炒得很好吃」這句話中,為什麼「炒」要出現兩次?「好吃」在句中相當於形容詞還是副詞?

有個同學被美國住家學中文的小孩問到這個問題,我一下子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問了我高中的一個語文老師,他的回答就一句:「炒不出現兩次會有歧義」,請問這個解釋對嗎?如果的確不多加一個「炒」會產生產生歧義,那麼歧義是不是在「我炒菜很好吃」在「我」這個主體還是我「炒菜」這個動作的強調上?


「炒」出現兩次,這個叫做「動詞拷貝句」或「重動句」,主要原因是漢語的動詞後面一般情況下不能同時兼容賓語和「得」字補語,因此當賓語「菜」和補語「好吃」同時出現時要麼重複動詞,給它們各提供一個位置,「我炒菜炒得很好吃」就是這種情況。要麼把賓語前置,動詞後面的位置留給補語,如「我菜炒得很好吃」或「我把菜炒得很好吃」。

「好吃」整體相當於形容詞的功能。因為「得」字後的補語除了「好得」這樣的有限特殊情況外,都是形容詞性的。


謝邀。

「我炒菜很好吃」我覺得是沒什麼問題的。

如果是小白兔對大灰狼說的話可能有歧義(把我炒成菜很好吃)。

1. 如果在炒菜之間加個「的」,即「我炒的菜很好吃」,肯定是沒問題的。因為不管怎麼說,「菜好吃」總是對的。

2. 如果把「我炒菜」視作一個整體,即主謂片語作句子的主語,是有些問題的。

因為主謂片語「我炒菜」指代的是一個事件(或者說動作),而事件(動作)是沒法吃的。「我炒菜很好」就行了。

但是我們照說不誤啊。那麼上面哪不對?

我說第2種情況有問題的主要理由是:事件(動作)沒法吃。

但是這個理由未必站得住。

「好吃」這個詞(因為太口語化了,高大上的詞典查不到啊),大約相當於英語的good-tasting。

關鍵在於,it"s not necessary to taste to feel good-tasting.

這個看上去很好吃啊……但是吃不到。 T_T(半夜發美食圖片很拉仇恨啊)

「好吃」這種感覺已經融入了吃貨的身心,想想都流口水啊

這說明「好吃」這個詞不只是單純字面實義的組合,還有一定的虛化,用於表達一種愉悅的感受。

像delicious 跟delight 就是同源的,本來就是愉悅的意思。


本文僅從生成語法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先理清一個事實——動詞拷貝句(或重動句)與「我炒菜很好吃」這類結構是毫無關係的。所謂動詞拷貝句,一般來講,是指一個動賓結構帶上一個動補結構,並且兩個結構中動詞必須復現,其句法表現為V1O+V1C(假設C表示補語)。

那接下來,我們要搞清楚這兩個動詞到底哪一個是句子的謂語。簡單來講,句子的謂詞可以接受時體體貌的修飾,如「著」「了」「過」。從這個角度來看,只能第二個動詞是句子的謂語,如(1)所示:

(1)a. 我炒菜炒了一個小時。 b.*我炒了菜炒一個小時。

還有證據表明第二個「炒」是句子的謂語。我們可以把大部分重動句中的動賓結構提前,作為話題,或者直接省略,如(2)所示:

(2)a. 炒菜,我炒得很好吃。 b.我(騎馬)騎得很累。

這直接或者間接證明了第一個動賓結構的作用有點類似於附加語(adjunct),而不是謂語(predicate)。更多關於謂詞的討論可以參看Huang(1988)。

因此,回到題目中來,如果要在重動句中省略一個動詞,那一定得是第一個「炒」,而不是第二個「炒」。不僅如此,題目中省略的並不是「炒」,而是「炒得」。這樣一來,不僅改變了原句的句法結構,也使得「得」字句所表達的結果意義完全喪失,最終由一個述補結構變成一個主謂結構「我炒菜很好吃」。所以,有些答案在對重動句的討論中,似乎偏離了對基本語言事實的把握。

再看重動句的動詞為什麼要出現兩次。毫無疑問,在「我炒菜炒得好吃」此例中,補語是賓語指向的,即「菜」好吃。基於Huang(1984)提出的Phrase Structure Constrain,即漢語的中心語在最底層只能向左分支一次,通俗來說就是 @王偉超Mijiag 提到的漢語動詞後面不能同時兼容賓語和補語。如果及物動詞「炒」以「得」字句作為補足語,它會經過一個叫做「ergative shift」的過程,即一個不是作格的動詞在添加結果從句之後會具有作格性,如(3)所示:

(3)a. 手帕哭得很濕。 b.球鞋踢得很破。

具有作格性的「炒」由於不能賦格,「菜」必須另尋出路。由於「菜」是從「得」字句中移位出去,還是基礎生成於動詞VP的標誌語位置還無定論,我假設「菜」是基礎生成於VP標誌語位置,那麼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構:[vp菜[v炒[deP得很好吃]。如果沒有外論元,這個句子如(3)一樣是合格的句子。如果引入外論元「我」,在這裡漢語實現外論元的方式有三種:

(4)a.我菜炒得很好吃 b.我把菜炒得很好吃。 c.我炒菜炒得很好吃。

第一種是採用話題的形式,「菜」佔據次話題位置,「我」佔據主話題的位置。第二種是「把」字句,「把」佔據小V的位置(Sybesma 1999),給「菜」賦格。第三種則是重動句的方式,拷貝一個動詞「炒」提到小V的位置,給「菜」賦格。

對於重動句而言,如何進行動詞拷貝,還在學界熱烈的討論之中。其中一個我比較贊同的方案是「側向移位」(sideward movement)。由於具體操作過程比較複雜和抽象,如果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參看Cheng(2007)和Kuo(2015)。

至於第二個問題,「好吃」是形容詞性還是副詞性,已經有答案回答是形容詞性的。我還需要補充的是形容詞的鑒別標準和形容詞和副詞的區別。

根據朱德熙(1982),形容詞可以受到「很」修飾,並且不能帶賓語,「好吃」基本都符合。不僅如此,「好吃」還可以與常規形容詞連用,如(5)所示:

(5)這道菜既好吃,又便宜!

形容詞與副詞的區別在於,形容詞除了做狀語之外,還能作定語、謂語和補語,而副詞只能作狀語(朱德熙 1982:192)。而「得」字句在這裡引導的是結果補語,因此「好吃」是形容詞性的,而不是副詞性的。

最後在補充一點,「我炒菜炒得很好吃」只是漢語四種重動句中的一種。依照補語的形式,漢語重動句可以分為以下四種,如(6)所示:

(6)a. 他騎馬騎了一個小時。(Durative expression)

b.他騎馬騎得很累。(Resultative De)

c.他騎馬騎得很快。(Manner De)

d.他騎馬騎累了。(Resultative Compound)

對這四種重動句詳盡的討論,請參看Cheng(2007)。

參考文獻

[1]Cheng L S. 2007. Verb copying in Mandarin Chinese. In Corver, Norbert Jairo Nunes (eds.), The Copy theory of movement, 151–174. Utrecht: Utrecht University.

[2]Huang, C.-T. James. 1984. Phrase structure, lexical integrity and Chinese Compounds. Jounal of Chinese teachers" association ,19: 53-78.

[3]Huang, C.-T. James. 1988. Wo pao de kuai and Chinese phrase structure. Language

64. 274-311.

[4]Kuo P J. 2015.The Components of Sideward Movement in the Verb Copying Construction in Mandarin Chinese. Studies in Chinese Linguistics, 36(1):35-58.

[5]Sybesma R. 1999. The Mandarin VP. Springer Netherlands.

[6]朱德熙. 1982. 語法講義. 北京:商務印書館。


首先不太同意有些答主說的修改句子,因為修改後的「我炒的菜很好吃」中「好吃」的語義指向是「菜」,而原句中「好吃」的語義指向是「炒」,兩個句子其實是有區別的。

(語言學造福強迫症= =|||)

然後解釋題主的問題:「炒菜炒得好」、「打球打得好」這種句式叫做重動句或者動詞拷貝句。動詞重複後,給補語提供了額外的空位,使賓語和補語能夠並存。所以這句話可以看作是動賓短語「炒菜」和述補短語「炒得香」的組合~


「你文采很好。」這句話有沒有語病? - CHIH TOU 的回答

大晚上的,隨便說兩句啦~

這個問題可以借用我在上面這個問題里的回答,即中文這種「話題(主題)優先」語言的特點。

我炒菜,是這個句子的話題(topic),句子作話題,提示句子是關於什麼的。

炒得很好吃,是這個句子的評論(comment),表達對前面這個話題的意見。

另外,炒得很好吃,個人認為是省略,省略了主語「菜」,即「菜炒得很好吃」,因為在話題中已經提到了。

所以回答題主的問題:「炒」出現兩次是因為一次在話題中,一次在評論中;「好吃」相當於形容詞,原因參見 @王偉超的答案。

PS. 這個理論真是萬金油啊……「我菜炒得很好吃」、「我炒菜很好吃」、「菜我炒得很好吃」,全都能解決……(是Charles N. Li,Sandra Thompson這兩個人提出來的,嗯)


大部分語文老師去搞對外漢語都是杯具。

請百度離合動詞,「炒菜」這個詞如果拆分成語素的話都可以單獨成詞,在漢語語法中,表示程度的補語的結構就是「動詞+得+副詞+形容詞」,如果要問具體原因,那就得從古漢語開始說起……

對,你最好再百度一下程度補語。

「好吃」在這個句子里是形容詞,「好」+動詞表示形容詞也是對外漢語中的一個教學點,好看,好玩,好聽,好吃都算一類,但是好學,好開,好做又是另外一類,自己體會一下。

我炒菜炒得很好吃。完全沒有歧義。如果這句話可以省略的話,可以省略成,我炒得很好。

但是這種情況屬於聽話人和說話人都知道賓語是什麼的情況下。

A;你炒菜炒得怎麼樣?

B:我炒得很好吃。

但是百度都是半吊子信息,你要想系統地學習一下可以看看盧福波的書:

但也只能算是入門書,不過一般教學都夠用了。


我(人),炒菜(什麼事),炒(做什麼),得很好吃(怎麼樣)


這樣說的話,你可以把「炒菜」理解為一個名詞(比如今天吃的米飯和炒菜),不作動詞。


我炒菜炒得很好吃。

這裡「炒菜」是一個離合詞,比如「洗澡」「散步」等等。合為詞語,離為短語。離合詞有許多特點

1語素之間的關係不那麼緊密,不像「報告」「分析」這些詞不可分離,離合詞可分,中間能加入其它成分,如量詞數詞等,「洗個澡」「散會兒步」「炒盤菜」

2正是因為這種可分,離合詞後面還有其他成分的時候,一般重複動詞並加動態助詞「著了過」、結構助詞「的地得」,如「散步散了一會兒」「洗澡洗得乾乾淨淨」。

3好吃,這裡是形容詞,一個很簡單的方法,「好吃」這裡歸根結底是來修飾「菜」的,「好吃的菜」,好吃不就是形容詞了嘛。「很好吃」是「炒」的補充說明,用在「得」後作補語成分,「很好吃」里的「很」是程度副詞,修飾形容詞「好吃」


我炒菜炒的很好吃。

能加標點符號嗎?

我炒菜,「炒的」 很好吃

我,「炒菜炒的」,很好吃

我炒菜,「炒的很好吃」


第一個炒完全沒必要


我炒的菜很好吃

我炒菜炒得很棒

所以,「我炒菜炒得很好吃」是不是病句?


這是兩句話,我炒菜,炒得很好吃


快吃,菜涼了!


「我炒菜很好吃」這句話感覺沒有什麼歧義嘛,菜又是賓語又是主語。

雖然不是完全一樣,不過我們都學過一篇文章叫「周忌諷齊王納諫」嘛。


這句話本來是有語病的,只是因為人對語句的模糊判決而能正確理解,如文字亂序仍能被正確理解一樣。

如果表達成「我炒的菜很好吃」是不是更通順意思更清晰明了?


我菜炒得很好吃。


請告訴對方: 得 is placed after verbs or adjectives to form a complement.

比如:

1. 他游泳游得很好。

2. 你跑步跑得很快。

3. 我開車開得很快。

4. 她寫字寫得很好。

中文就是中文,有時候和英文一樣就是約定俗成


我炒的菜很好吃

這樣改了就沒問題了


我炒菜。我炒得很好吃。

「炒得很好吃」修飾動詞「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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