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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好的法學專業書單?

本人法學專業雙學位,入門一年,很多時候感覺得到自己和他人的差距,自己懂的大多是書本應試知識,很想通過好的法學讀物完善自己,跪求各位大神開出書單~


以下僅供參考:

  現在法學教育一般都是學習十四門核心課程,在此我把我看過的或了解的有印象的部分學科參考書做一下列舉,希望你有選擇地看一些。

  (一)法理學

  我們的法理學是在大一開設的,我認為這有點不太切合大一學生實際,剛接觸法律的學生很難理解法的本質、法的價值和法的運行等問題的,據說有的學校在大三開設或大一、大三都開設,我認為這比較合理。我看過的法理學方面的專著有以下幾本:

  1、博登海默(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絕對經典,對我國法學界影響很大,我覺得書中的話句句經典,該書不可不讀,但書中第一部分介紹法哲學流派思潮使那些對此不感興趣的同學讀起來很困難,但堅持讀完絕對受益匪淺。

  2、波斯納(朱蘇力譯)《法理學問題》,該書是朱蘇力強力推薦的,以朱蘇力的水平如此推崇本書,自有它的道理,看該書能使你不自覺地思考問題,對一些問題能形成自己的觀點,但該書比較難懂,我第一次看時理解不了,第二次看時基本上是抄書,但由於缺乏相關知識背景,與作者對話很難,但依然學到了很多東西,受到了很大的啟發。

  3、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公認的經典,也許由於自己愚頓,在大二看此書時收穫不大,雖然也學到了一些東西,但是面對它的名氣,我還是覺得心虛,領會的太少,後來一直沒有時間再讀。

  4、張文顯的《法哲學範疇研究》比較好,需要看看。

  5、朱蘇力著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送法下鄉》、《道路通向城市》、《法律與文學》等,凡是朱蘇力的書,儘管拿來看,收穫絕對大,儘管它的觀點你不一定會贊同,但他的分析思路與思考方式遠遠比下什麼結論更有意義。

  6、梁治平的《法辨》、《尋找自然秩序中的和諧》、《清代習慣法:國家與社會》被稱為「法律文化」派,絕對值得一讀。

  另外,魏得士(丁小春譯)《法理學》也相當好,凱爾森(奧)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也被不少人推崇,龐德(鄧正來譯)《法理學》(五卷本)也相當經典,可是由於後來考研,急功近利,沒能閱讀。法理學最好的學校是吉林大學和北京大學。

  (二)憲法與行政法

  憲法學一般沒有人感興趣,覺得大而空,政治性太強,學起來也費勁,但你要是看書看的多的話,你就不會這麼認為了。由於憲法與行政法的關係很密切,在此一併提及,我看的書有以下幾本:

  1、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經典地位不容置疑,該書我看了兩遍才能領會一二。

  2、張千帆的《憲法學導論》,是一本專著性教材,專為北大本科生寫就,相當好,國內的憲法學教材難望其項背,讀完此書能一改你對憲法的感覺。

  3、龔祥瑞的《比較憲法與行政法》,也很不錯,看此書能了解西方國家的憲政制度,能大大充實該學科的知識。

  4、張慶福的《憲法學基本理論問題》(上、下),也是一本比較好的教材,書中關於權利的部分我認為是該書的精華部分。

  5、王磊的《憲法司法化》不厚,很容易讀,該書觀點比較偏。其後來出的《選擇憲法》我寧願把它看作是普憲讀物,不過也可以看看,為該學科打點基礎。

  6、葉必豐的《行政行為效力研究》及《行政法的人文精神》也小有名氣,可以一看。

  另外,羅爾斯的《正義論》,洛克的《政府論》,戴雪(英)《英憲精義》是經典名著,王名揚的《法國行政法》也是經典(王名揚還有《美國行政法》、《英國行政法》),韓大元和林來梵的專著評價也蠻高,可惜這些我都沒時間看。憲法與行政法最好的學校是北大和人大,武大和浙大也不錯。

  (三)刑法

  刑法發展很成熟,入門很容易,但要學的很精深則很難,超越前人就更難。我看過的刑法案例比較多,專著看的比較少,是一大缺憾。

  1、貝卡里亞的《犯罪與刑法》,該書具有劃時代意義,但是該書很多觀點沒能深入下去,況且作者當時提出的觀點現在已經普及人心了,但這仍不能影響該書的經典地位。

  2、道格拉斯(謝望原譯)《刑法哲學》,雖是經典,但該書比較難懂,幾番研讀,沒能讀完,很受打擊。

  3、陳興良的《刑法的啟蒙》是刑法入門很好的一本書,該書對刑法發展的歷史及代表人人物、專著介紹的很清楚,讀起來能振奮人心。

  4、劉明祥的《財產罪比較研究》,財產罪向來是刑法的重頭戲之一,讀該書可對財產犯罪的掌握加深許多。

  4、董玉庭的《盜竊罪研究》是他的博士畢業論文,可以一讀。

  5、《持有犯研究》,我看過一本,但作者忘了,該罪的專著有好幾種。

  6、《刑法學精粹》,該書是一個系列,機械工業出版社,各學科都有,屬於論文精選集,是很好的學習參考書。

  另外,龍勃盧梭的《犯罪人論》、菲利的《犯罪社會學》、李斯特的《刑法教科書》等,國內的儲懷植的《刑法機制》、陳興良的《刑法哲學》也不錯,有機會要好好研讀。刑法最好的學校是北大和人大,武大也不錯。

  (四)民法

  民法博大精神,與法理學關係極為密切,法理學學的好對研習民法幫助很大,國外民法研究比較成熟,而我國民法研究很是落後。我讀大學時興趣不在民法上,故對該學科比較心虛。我讀過的民法專著比較少:

  1、王澤鑒的《民法概要》,王澤鑒是民法大家,他的書評價蠻高,該書為我們老師推薦,但該書是以台灣民法典為依據寫就的,書中引用台灣民法典條文比較多卻沒有具體的條文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閱讀的效果,但是現在的新版本附帶有台灣民法典條文,很適合閱讀。

  2、梁慧星的《民法總論》,該書以前是教材,但現在沒有得到通用,讀該書能對民法總論的把握上一個台階,該書水準比國內民法教材高出一截,值得一讀。另外,梁彗星與陳華彬合著的《物權法》也很不錯,理論性很強,雖然現在物權法頒布了,但該書中的理論知識仍值得一讀。

  3、張廣興的《債法總論》,我覺得債法是民法中最難學的一塊,該書出版的早了,現在難買到,理論比較強,值得一讀。

  4、《民法論文精粹》與《刑法學精粹》是一個系列,是民法前沿論文精選集,是很好的學習參考書。

  其他的案例教材就不作介紹了,王澤鑒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本修訂版,幾乎學民法的人都會推薦,另外,史尚寬、梅仲協、林誠二、胡長清都是民法大家,他們的書都值得看,國內尹田的《物權行為理論評析與研究》、龍衛球(江西人)的《民法總論》、周枏的《羅馬法原論》也不錯。民商法最好的學校是清華和人大,中政大也不錯。

  (五)訴訟法

  國內訴訟法的專著相對比較少,我對訴訟法產生興趣也比較晚,限於時間關係,沒能看多少專著,看的論文相對多一些:

  1、孫孝福的《刑事訴訟中人權保障問題研究》,是作者主持一個科研課題,該書可讀性比較強。

  2、陳瑞華的《問題與主義之間》、《刑事訴訟前沿問題》、《程序性制裁理論研究》都比較有名氣,很適合本科生讀。

  3、沈達明的《比較民事訴訟法初論》名氣比較大,大部頭,可是當初看的太早,對國外的民事訴訟制度又沒有興趣,所以收穫不大。

  4、羅森貝克(莊敬華譯)《證明責任論》堪稱經典名著,需要仔細研讀,我只讀了書中的主要部分,是一大遺憾。

  5、張衛平的《民事訴訟關鍵詞》也很不錯,該書對民事訴訟中許多問題的分析令人耳目一新,很很值得一讀。

  現在兩大訴訟法都在搞修改,理論熱點很多,論文多,專著出的少,需要多看論文、上訴訟法網站才能有比較好的把握。谷口平安(日)的《程序與正義》學界評價很高,需要好好研讀。另外江偉、樊崇義、季衛東、陳光中、李浩、陳桂明、汪建成等都是不錯的訴訟法專家。訴訟法最好的學校是中政大和人大。

  (六)經濟法

  經濟法是一個新興的學科,理論性不是很強,國內經濟法教材的總論讀起來都覺得彆扭,需要多看論文才能有比較好的理解,我對經濟法產生過一陣的興趣,但沒讀過幾本:

  1、漆多俊的《經濟法基本理論問題》,該書對經濟法的基本問題進行了分析,讀起來不是很難,很容易接受。

  2、史際春、鄧峰合著的《經濟法總論》也不錯,理論性比較強,有些地方理解起來比較吃力。

  3、《經濟法概論》(日本法學家著,作者忘了),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該書也是名著,書中閃光的地方比較多,該書以日本為例分析,如果對此沒有興趣,讀起來可能乏味。

  4、《經濟法論文精粹》曾讀過兩本,感覺不錯。

  經濟法學科的代表人物不如其他學科的多,主要有李昌麒、史際春、劉劍文(主要研究財稅法)、張守文、楊紫煊、漆多俊等,經濟法最好的學校是西南政法和北大。

  (七)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法制史

  三國法的資料比較少,理論性不是很強,大都是教材,論文也比較少,該三科的學習以研習教材為主。

  1、國際法的教材以王鐵涯主編的《國際法》為經典,該書散文化,人大版的《國際法》條理也比較清晰,為典型的教材風格。張乃根的《國際法原理》挺不錯,值得一讀。

  2、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關係密切,國際經濟法以國際貿易為重點,國際貿易部分的教材以陳安和王傳麗主編的為代表。

  3、我不太喜歡中國法制史,中國古代的法制與現代法制理念不一樣,學起來感覺收穫不大,不如學西方法律思想史,但法律具有傳承性和本土性,從我國的國情和政治文化傳統來看,法制史也還是有必要好好學習的。

  國際法最好的學校是武大和廈大,法制史以人大和中政大最好。

  法學參考書有好幾個系列的書都不錯:

  1、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青年法學文庫,共50本左右,該系列書理論比較強,不是很難,適合本科生閱讀;

  2、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黑色封皮法學專著,都是學術很強的著作,這個系列的書都很好;

  3、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各科法學精粹和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各科法學論文選粹,也很不錯;

  4、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研究生參考書系列,也比較適合本科生閱讀;

  5、朱蘇力翻譯的波斯那的系列文叢,看看朱蘇力的序言就知道該套書怎麼樣了,只要認真研讀,收穫絕對大;

  6、鄧正來翻譯的以哈耶克為主的西方著作也很不錯,不過鄧正來翻譯的書讀起來相當有難度;

  7、三聯出版社出版的一套憲政譯叢也不錯,以賀衛方、朱蘇力為首翻譯的;

  8、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西方名著翻譯系列,雖不都是法學方面的,但每一本都值得認真研讀;

  9、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翻譯系列,都是相當經典的;

  10、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的外國法律文庫,以江平為帶頭人翻譯的,可以選擇看幾本。羅列的這麼多,希望能擴大你的了解範圍,選擇的餘地更大一些。

  理論性比較強的學術刊物有《法制與社會發展》、《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學評論》、《法學研究》、《法商研究》等,理論性稍微弱一些的有《政治與法律》、《法學家茶座》、《法學雜誌》等,有時間多看看上面的論文,我那時經常去複印上面的論文去看,我粗略的算一下,包括我在圖書館下載的論文,大學期間我看的法學論文至少有200篇,收穫很大。《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相當不錯,看不了那麼多,可以該刊物為主,其他的作為參考。


推薦給法學學生的書單

1、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送法下鄉》、《道路通向城市》、《也許正在發生》

  [點介] 這些書最大的價值當在法學「啟蒙」。它會告訴你我們在觀察法律現象是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視野和方法,應該如何培養我們的學習和研究進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識、挑戰既有的知識和觀念。對於本科生來說,讀完此書會對法律有全新的認識。

  2、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點介] 今天我們離費先生寫作此書的年代已經相去六七十年,但費先生於書中所做的對中國現狀的分析對今天的中國仍然是那樣的切中肯綮;費先生所具有的問題意識和文章風骨,我們今天仍然還差之甚遠。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反思:法學的知識貢獻在哪裡?

  3、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點介] 寫得精彩,譯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後的精神,支撐法律的東西。「沒有信仰,法律它將形同虛設」。在中國既有的法律傳統被打破的同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傳統?當然,讀此書時,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語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線索。

  4、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點介] 作者對歷史的厚積薄發和駕輕就熟,對中國政治制度的諳熟洞然與透闢分析,都顯示出其「史實」與「史識」的完美結合。文筆老辣,一氣呵成。其對政治與道德關係的揭示、規則與生活狀態的運作的闡說,對於我們了解傳統和法律都有著極大的啟迪。此書不可不讀。

  5、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點介] 作者對學術、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間關係的看法,實在可以廓清我們的許多認識。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缺少虔誠和信念的時代,這影響著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我們竟不知道從事的職業除了謀生以外還有什麼意義。本書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答案。

  6、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點介] 學法之人,當對法律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有基本的了解。本書提供了這樣一個了解的途徑。不寧唯是,當我們對自己身處的職業教育的現狀和社會的反差

  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檢討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對這個法律教育生態圈的運行有一個冷靜的認識。此書的一個特點就是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視角。

  7、梅因:《古代法》[薩維尼:《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點介] 歷史法學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處不僅在於經由自己的研究勾畫出法律發展的脈絡,提出了法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的振聾發聵的命題。更在於,他在

  學術研究上的獨立和懷疑的精神,對「自然平等」的流行話語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說,我們最需要的也許是對新舊材料的不斷審查,而不是盲信。後一本書亦是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著作。

  8、柏拉圖:《游敘弗倫 蘇格拉底的申辯 克力同》

  [點介] 本書是蘇格拉底審判與處刑的三篇著名對話。展示

  了蘇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對待神、知識、倫理、法律、死亡等的態度如何。讀者從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餘,還會進一步思考蘇格垃底到底是怎樣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問題。在對話和詰問中教給你智慧,這是本書的另一重要收益。

  9、卡多佐:《司法過程的性質》

  [點介] 他是一位優

  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學者。他的想法乾淨利落,簡煉精當。他告訴我們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僅是「發現法律」,還應該是「創造法律」。他把創新和限制融貫一爐。他的熱情和理智凸現出法律職業在他們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為學者和法官的睿智與節制,使他贏得了應有的尊重。

  10、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點介] 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歷史的、比較的、實證的等。探詢法律的性質和精神,視野寬廣,氣度優雅。也是啟蒙時期的代表著作,闡述了自然權利觀和三權分立等思想。雖然作者的「分類和框架」與他提倡的社會考察的方法有某種裂痕,但這恰好是優秀著作的標誌??確立了一個「範式」,供後繼者超越。

  11、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

  [點介] 本書與前一本書氣質上有很多相似之處。作者對美國社會的分析和對民主的洞見,充分展現了他橫溢的才華。作者對自由的理解,值得我們進行長久的反思。關於美國法律職業和法律信仰的論述,對於我們今天的法律建設,仍是寶貴的思想財富。

  12、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點介] 和前一本書一樣,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經典。本書作者的功力深厚,語言平實。從社會學的視角切入。當然,社會學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種,本書可能還屬於「規範社會學」的進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視中國的社會,這一學術取向本身就讓人尊敬。

  13、哈特:《法律的概念》

  [點介] 分析法學的代表著作。作者對語言與法律的關係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討論了一系列當代法學的重要概念,對二十世紀乃至今後的西方法學有深遠的影響。本書的翻譯稍微有些問題,但整體上還是可讀的。作為一個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議大家都多關注本書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14、奧斯丁:《法理學的範圍》[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點介] 是分析法學的經典文獻。受實證主義的影響,奧斯丁恪守「應然法」與「實然法」的分離,試圖把法律當成一種真正的科學。提出了主權、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們應該重新理解分析法學。在今天,分析法學的初衷(法律的獨立)似乎已經受到了極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識形態化)。後書亦是分析法學代表作,但氣質上與哈特的和奧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記住 :分析法學者內部的差異也許比分析法學和其他學派的差異還大。所以,讀一本書時,重要的是看其問題,而不是「標籤」。

  15、德沃金:《認真對待權利》[《法律帝國》、《自由的法》]

  [點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書系統闡述的作者的權利觀。是當今研究權利問題的重要著作。作者在書中對規則、原則和政策等的分析對我們深化對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啟示。我們怎樣關懷和尊重人的權利?這始終是令人深思的問題。

  16、埃爾曼:《比較法律文化》

  [點介] 在比較法里,這是本簡潔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關心的是決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內在 的思想、觀念等層面。易言之,本書是從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傳統。從論述方式上,本書也不同於其他的比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問題,綜合論述各個法系。

  17、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點介] 在中國影響頗大的綜合法學著作。書的前半部分簡要介紹了西方法思想的歷史,後半部分論說了作者認為重要的一些法理學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以自然法為立場的綜合法學觀。該書的價值之一也許是它對中國1980年代中期以來的法理學的影響。從學術史和語言翻譯史的角度,對本書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18、凱利:《西方法律思想簡史》

  [點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種寫法。以「問題史」代替「英雄譜」,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識社會學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學功力和看問題的敏銳,使得本書給我們帶來了一個比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飲。從的翻譯上看,在翻譯界「偽劣產品」漫天的今天,本書是難得的優秀和雜實的本子。

  19、梁啟超:《梁啟超法學文集》

  [點介] 作為法學家的梁啟超對中國法學的開創性貢獻理應為青年學生所了解和認識。梁啟超涉獵廣泛,思想敏捷,對中國的社會現實和實踐有深切的體驗。其行文恣肆汪洋,論辯雄渾有力。至於其理論和實踐中實際存在的裂痕,諸位在讀該書時須具有同情的理解,從而正確認識:一個人的貢獻之大小,一定要與所處的時代結合考察。

  20、博西格諾等:《法律之門》

  [點介] 這本書的塊頭是大了一點。不過,作為一本教科書式的著作,本書涉及了當代法律的 幾乎所有的重要領域。富於啟發而又不乏生動;重在訓練思維而又無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說,此書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學生帶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這是我對該書的總的評價。和國內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優劣自判,不必多言。

  21、塗爾干:《社會分工論》[《自殺論》、《社會學方法的準則》、《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點介] 作者乃與馬克思、韋伯齊名的社會學思想大家。本書是作者確立自己思想理路的開山之作。書中提出了「社會團結」、「集體意識」、「社會分化與整和」等重要概念,對「機械團結」、「有機團結」、「壓制性制裁」、「恢復性制裁」等二元劃分及歷史規律進行了探討。

  22、賀衛方:《司法的理念與制度》[《具體法治》、《法邊餘墨》]

  [點介] 該書體現了作者進入司法研究以來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風格獨特,思想敏銳,並善於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論和中國司法改革的實踐結合起來。作者在收入幾篇重要的長篇論文之外,還收入了許多短小機智、曾經有廣泛影響的篇什。作為知識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積極推動者的雙重角色,作者的行動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可供分析的樣本。後兩本書同樣敏銳和有趣,特別是後一本書,充滿濃郁的人文修養,在我看來也許更值得一讀。

  23、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釋》

  [點介] 是當代中國法學研究中最具備學術意識的一本書。作者持什麼樣的文化立場在我看來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學術實踐做到自我的總結、批判和反省。如果我們的學術都能建立在這樣的一步步的積累和批判的基礎之上,我相信這才是中國學術的真正希望。本書是一本「編」的書,和時下流行的許多「編著」兩廂對照,讀者會有很多感嘆和判斷。

  24、羅爾斯:《正義論》

  [點介] 本書被譽為是二戰後「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本書涉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諸領域,對正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以「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的理論預設為前提,提出了「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並論述了正義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和機會公平與差別原則。也是自由主義的重要著作。

  25、帕斯卡:《思想錄》

  [點介] 這本書曾經伴隨我度過許多個寂寞而無眠的夜晚。作者說:人是一根脆弱的蘆葦;作者還說:人的全部尊嚴在於思想。作者說了很多的話,這些話是別人不可能說出來的。作者在捍衛人本身,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26、薩拜因:《政治學說史》

    [點介] 說實話,欲真正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還很難找到好的讀物。但從政治思想史進入法律思想史,也是一條途徑。在政治學說的介紹上,薩拜因的這本書是值得推薦的一本。和施特勞斯的同名著作相比較,本書更加平和與雍容。特別在論及社會主義的政治學說上,本書的分析是切中肯綮的。

  27、昂格爾:《現代社會的法律》

  [點介] 本書作者是批判法學的代表。本書雖然還不算作者在批判法學上的代表之作,但也可以看到作者的許多批判法學的立場和方法。本書從歷史演變和社會轉型的層面對法律的透視,為我們洞察人類社會的組織形態、法治發展等提供了有益的啟發。作者是反自由主義的法治的,但他對法治的解剖,比那些專事法治理論的人來說,實在要深刻得多。

  28、吉爾茲:《地方性知識》

  [點介] 也許我們對待知識的觀念需要一些改變,也許我們真的正在歷經某種相對和多元的過程。我們不得不對自身的處境從不同的方面做出解釋。吉爾茲就是在這裡作出了他的貢獻。他從闡釋人類學的原理出發,宏揚地方性知識,確立了「深度描寫」的認知方式。

  29、拉德布魯赫:《法學導論》、《法律智慧警句集》

  [點介] 作為一名新康德主義者,拉德布魯赫的兩元論思想對法律思想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他注重人在法律世界中的價值和尊嚴,終其一生思考事實公正與現象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觀理性。他把嚴肅的理論思考、虔誠的愛心和充滿凝重與智慧的語言融貫在一起,為我們奉獻出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

  30、馬克斯.韋伯:《論經濟與社會中的法律》[《經濟與社會》、《經濟、諸社會領域及其權利》、《民族國家與經濟政策》、《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點介] 法律社會學是韋伯的社會理論大廈的一個部分。韋伯對於現代社會的困境的揭示體現在法律上便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之間的矛盾。韋伯對法律職業本身的分析也同樣富於洞見。在讀韋伯的書時,一定要和他的其他社會理論結合起來,才能體悟韋伯的用心:如何通過理解法律更好地理解社會。

  31、波斯納:《法理學問題》以及《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法律與文學》、《超越法律》、《性與理性》、《法律的經濟分析》

  [點介] 波斯納實用主義法律觀的集中體現。對於我們的法理學的借鑒意義在於:我們如何形成自己是法理學的問題意識,法理學應如何拓寬自己是問題視野;法理學的關注和現實社會中的法律是不是暌違不同的?本書中波斯納對法律解釋的觀點,以及和他的法律經濟學相比所表現出的聯繫與差別,都值得我們注意。

  32、伯爾曼:《法律與革命》

  [點介] 本書以11至13世紀歐洲法律的發展為線索,向我們展現了教會法、封建法、莊園法、商法、城市法、王室法之間相互對立鬥爭的精彩場面,認為這些不同的因素共同促成了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本書積四十年的思考為一爐,採納傳統與革命的視角,試圖在馬克思和韋伯之外另劈坦途。從翻譯上本書在國內法學界也是難得的優秀譯本。本書不可不讀。

  33、約翰.贊恩:《法律的故事》

  [點介] 法律是人類歷史的縮微,「法律與我們同在」。可能誰也沒有想到,法律的歷史竟是從螞蟻的故事開始的。本書的敘事方式讓人吃驚;本書的法律進化的歷史觀也許並不讓人贊同,但本書告訴我們的道理:法律的命運和我們的命運竟是如此生死相連,法律中竟演繹了那麼多的感人和震撼的故事等,卻會讓我們甚感欣慰和終身難忘。

  34、福柯:《規訓與懲罰》[《瘋癲與文明》、《知識考古學》、《性史》、《福柯訪談錄》、《必須保衛社會》]

  [點介] 這是福柯關於刑罰史的研究。和福柯的其他所有的「歷史」研究一樣,他意在對歷史作全新的閱讀。福柯說,刑罰風格的轉變並不一定意味著文明的進步,而是一種統治的方式和權力技術的運用的改變。權力和身體、監獄和訓誡的關係在福柯的視野里無一不是意味深長。監獄在創造罪犯;訓誡是這個時代的精神,福柯在對我們既有的觀念致命一擊的同時,也讓我們的思想從新復活。

  35、哈耶克《法律、立法與自由》、《通向奴役之路》 

法學推薦書目彙集

適合法學本科生閱讀的二百種法學著作

選取標準兼顧權威性、實用性、可讀性、 知名度和美譽度。以個人閱讀體驗為主,盡量選入國家圖書獎、中國圖書獎、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等獲獎作品和外國法學文庫、當代中國法學文庫、中青年法學文 庫、法律科學文庫、司法文叢等叢書入選作品。25本打☆的為精讀書,25本打√的為通讀書,其餘50本為選讀書。

一、西方理論法學和歷史法學(共30種,精讀3種,通讀3種)

1.柏拉圖著:《法律篇》

2.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

3.梅因著:《古代法》

4.格羅索著:《羅馬法史》

5.彭梵得著:《羅馬法教科書》

6.達維德著:《當代主要法律體系》

7.梅利曼著:《大陸法系》

8.霍姆斯著:《普通法》√

9.盧埃林著:《普通法傳統》

10.凱爾森著:《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11.哈特著:《法律的概念》

12.貝勒斯著:《法律的原則》

13.伯爾曼著:《法律與宗教》

14.伯爾曼著:《法律與革命》

15.韋伯著:《論經濟與社會中的法律》

16.昂格爾著:《現代社會中的法律》

17.諾納特等著:《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

18.麥考密克著:《制度法論》

19.薩維尼著:《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20.米爾恩著:《人的權利與人的多樣性》

21.德沃金著:《認真地對待權利》

22.德沃金著:《法律帝國》

23.龐德著:《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24.卡多佐著:《法律的成長????法律科學的悖論》

25.卡多佐著:《司法過程的性質》√

26.博登海默著:《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27.波斯納著:《法理學問題》

28.波斯納著:《超越法律》

29.波斯納著:《法律的經濟分析》√

30.考特、尤倫著:《法和經濟學》

二、中國理論法學和歷史法學(共30種,精讀3種,通讀3種)

31.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32.張晉藩著:《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

33.張晉藩著:《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

34.梁治平著:《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

35.梁治平編:《法律的文化解釋》

36.范忠信著:《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

37.曹漫之主編:《唐律疏議譯註》

38.孔慶明著:《中國民法史》

39.艾永明著:《清朝文官制度》

40.邱遠猷著:《XXX開國法制史——辛亥革命法律制度研究》

41.許章潤著:《書生事業無限江山——關於近世中國五代法學家及其志業的一個學術史研究》

42.夏勇著:《xxx概念起源》

43.張文顯著:《法哲學範疇研究》√

44.倪正茂著:《法哲學經緯》

45.卓澤淵著:《法的價值論》

46.郭道暉著:《法的時代精神》

47.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論》√

48.程燎原、王人博著:《贏得神聖——權利及其救濟通論》

49.謝暉著:《價值重建與規範選擇》

50.季衛東著:《法治秩序的建構》

51.朱蘇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資源》☆

52.朱蘇力著:《道路通向城市》

53.朱蘇力著:《也許正在發生》

54.高鴻均、賀衛方編:《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

55.何勤華著:《中國法學史》

56.何勤華著:《西方法學史》

57.張乃根著:《西方法哲學史綱》

58.張文顯著:《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

59.沈宗靈著:《現代西方法理學》

60.沈宗靈著:《比較法研究》

三、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和國際法學(共15種,精讀2種,通讀2種)

61.孫中山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建國方略》☆

62.龔祥瑞主編:《比較憲法與行政法》√

63.甘雯著:《行政法的平衡理論研究》

64.孫笑俠著:《法律對行政的控制——現代行政法的法理解釋》☆

65.宋功德著:《行政法哲學》

66.關保英著:《行政法的價值定位》

67.周佑勇著:《行政法基本原則研究》

68.袁曙宏著:《行政法律關係研究》

69.應松年主編:《行政程序法研究》

70.龔祥瑞主編:《法治的理想與現實》

71.劉善春著:《行政訴訟價值論》

72.李浩培著:《條約法概論》

73.潘抱存著:《中國國際法理論新探索》

74.高健軍著:《國際海洋劃界論——有關等距離/特殊情況規則的研究》

75.孔慶江著:《法律視角中的中國加入世貿組織》√

四、刑法學30種(共30種,精讀2種,通讀2種)

76.貝卡利亞著:《論犯罪與刑罰》☆

77.加羅法洛著:《犯罪學》

78.菲利著:《犯罪社會學》

79.哈特著:《懲罰與責任》

80.小野清一郎著:《犯罪構成要件理論》

81.陳興良著:《刑法哲學》☆

82.陳興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礎》

83.陳興良著:《刑法的價值構造》

84.劉樹德著:《憲政維度的刑法思考》

85.×××主編:《中國刑事政策和策略問題》

86.儲槐植著:《刑事一體化》

87.高銘暄主編:《刑法學原理》

88.馬克昌主編:《犯罪通論》

89.劉艷紅著:《開放的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研究》

90.陳興良著:《共同犯罪論》

91.蘇彩霞著:《累犯制度比較研究》

92.翟中東著:《犯罪控制——動態平衡論的見解》

93.馬克昌主編:《刑罰通論》

94.胡云騰著:《死刑通論》√

95.孫力著:《罰金刑研究》

96.於志剛著:《刑罰消滅制度研究》

97.張明楷著:《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

98.趙秉志著:《侵犯財產罪研究》

99.馬克昌主編:《經濟犯罪新論》

100.盧勤忠著:《中國金融刑法國際化研究》

101.楊春洗、向澤選、劉生榮著:《危害環境罪的理論與實務》

102.王衛權著:《毒品犯罪發展趨勢與遏制對策》

103.張明楷著:《外國刑法概論》

104.馬克昌著:《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

105.儲槐植著:《美國刑法》

五、刑事訴訟法(共15種,精讀2種,通讀2種)

106.李心鑒著:《刑事訴訟構造論》☆

107.宋英輝著:《刑事訴訟目的論》

108.李文健著:《刑事訴訟效率論》

109.卞建林著:《刑事起訴制度的理論與實踐》

110.熊秋紅著:《刑事辯護論》

111.陳瑞華著:《刑事審判原理論》☆

112.陳瑞華著:《問題與主義——刑事訴訟基本問題研究》

113.龍宗智著:《相對合理主義》√

114.龍宗智著:《理論反對實踐》

115.龍宗智著:《刑事庭審制度研究》

116.左衛民著:《價值與結構——刑事程序的雙重分析》

117.左衛民著:《刑事程序問題研究》

118.黃風著:《中國引渡制度研究》

119.賈宇著:《國際刑法學》

120.金鑒著:《監獄學總論》√

六、民商法學30種(共30種,精讀2種,通讀2種)

121.我妻榮著:《債權在近代法中的優越地位》

122.科賓著:《科賓論合同》

123.史尚寬著:《民法總論》、《物權法論》、《債法總論》、《債法各論》、《親屬法論》、《繼承法論》√

124.王澤鑒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

125.梁慧星著:《民法解釋學》☆

126.梁慧星著:《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

127.徐國棟著:《民法基本原則解釋——以誠實信用原則的法理分析為中心》☆

128.李錫鶴著:《民法哲學》

129.梁慧星著:《為中國民法典而鬥爭》

130.王利明著:《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

131.趙旭東著:《法人制度論》

132.王衛國著:《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

133.尹田著:《物權法理論評析與思考》

134.王衛國著:《中國土地權利研究》

135.陳華彬著:《現代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研究》

136.王利明主編:《人格權法新論》

137.張新寶著:《名譽權的法律保護》

138.張新寶著:《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139.張新寶著:《互聯網上的侵權問題研究》

140.龔賽紅著:《醫療損害賠償立法研究》

141.郭明瑞、房紹坤著:《繼承法研究》

142.鄭成思著:《知識產權論》

143.吳漢東著:《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144.范健、王建文著:《商法的價值、源流及本體》

145.張守文著:《稅法原理》

146.王文傑著:《國有企業公司化改制之法律分析》

147.梅慎實著:《現代公司機關權力構造論》

148.劉俊海著:《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

149.漆多俊著:《經濟法基礎理論》

150.呂忠梅著:《環境法新視野》

七、民事訴訟法學(共15種,精讀3種,通讀2種)

151.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義與訴訟》☆

152.棚瀨孝雄著:《糾紛的解決與審判制度》☆

153.柴發邦主編:《體制改革與完善訴訟制度》

154.田平安著:《程序正義初論》

155.張衛平著:《程序公正實現中的衝突與衡平》√

156.張衛平著:《訴訟正義:程式與構造》

157.肖建國著:《民事訴訟程序價值論》

158.劉榮軍著:《程序保障的理論視角》

159.江偉著:《民事訴權研究》

160.李浩著:《民事證明責任制度研究》☆

161.陳桂明著:《訴訟公正與程序保障》√

162.陳桂明著:《程序理念與程序規則》

163.江平主編:《民事審判方式改革與發展》

164.章武生等著:《司法現代化與民事訴訟制度的建構》

165.張艷蕊著:《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研究:兼論民事訴訟機能的擴大》

八、法學隨筆(共15種,精讀3種,通讀4種)

166.梁治平等著:《新波斯人信札——變化中的法觀念》☆

167.賀衛方著:《法邊餘墨》

168.朱蘇力著:《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169.劉星著:《古律尋義》√

170.劉星著:《西窗法雨》

171.徐國棟著:《西口閑筆》√

172.馮象著:《木腿正義》

173.郝鐵川著:《法治隨想錄》

174.陳興良著:《刑法的啟蒙》

175.張明楷著:《刑法格言的展開》

176.陳瑞華著:《看得見的正義》

177.龍宗智:《上帝怎樣審判》

178.宋功德著:《法學的坦白》☆

179.張衛平著:《知向誰邊》√

180.呂忠梅著:《法眼觀庭:穿行於教授和法官之間》√

九、法律教育、司法制度和審判案例(共20種,精讀5種,通讀5種)

181.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182.梁治平等:《我的大學》☆

183.梁慧星著:《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

184.夏勇主編:《走向權利的時代——中國公民權利發展研究》☆

185.顧培東著:《社會衝突與訴訟機制》

186.范瑜著:《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187.×××主編:《當代司法體制》

189.賀衛方著:《司法的理念和制度》☆

190.朱蘇力著:《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

191.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

192.左衛民、周長軍著:《變遷與改革——法院制度現代化研究》

193.張慜、蔣惠嶺著:《法院獨立審判問題研究》

194.李玉成主編:《司法廉潔教育讀本》√

195.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人民法院案例選》(分類彙編本)√

196.沈國明主編:《上海十年經典名案》

197.徐昕主編:《影像中的司法》

198.宋冰編:《美國與德國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

199.鄧冰、蘇益群著:《xxx官的智慧》√

200.丹寧著:《法律的正當程序》、《法律的界碑》、《法律的未來》、《法律的訓誡》、《家庭故事》、《最後的篇章》


對於法學小寶寶,吶↙

聽說,有的學校是這本↙

法學老油條請看下圖

這是我本科學習法學的順序(學校安排的課程;法科生系統學習)。

法學導論(法學入門類書籍,一本就夠了 大概看一下)

憲法(又叫做「閑法」法律事務基本用不上,但是還是要一本憲法沒事翻一番了解我國的法律 精神,原則)

民法總論,民法分論,然後看民事訴訟法;

商法;

三國(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

刑法和刑事訴訟;

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經濟法

最後看法理學(比較抽象)

ps:學習方法:1.按照上面的順序學習

2.實體法結合程序法

3.認識優秀的法學教授或者法科生,不懂就去問,這樣才是節約時間

4.學習法學教材請不要吝嗇,一定要準備相應的法條參考(結合國家經濟 社會 形勢政策 反思法律為什麼這麼規定)

5.每一個本科生都知道 啥專業都是要踏實的自學。要主動去安排自己的學習規劃

初學法學者 ,法學進階 和 對 法學感興趣的夥伴

可以參考最上面的圖片,那是最全面的法學經典(非教材)幾乎老師推薦的經典都有, 具體請自己看圖片。大家可以參考書目自己去購買紙質書

我自己的如圖全是電子版,需要的點我頭像自行找我聯繫方式要,這裡不發了。感覺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或贈送你法學書籍資源的夥伴請點個贊,謝謝!

法學初學者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留言給我,看到後會答覆給大家的。


對研究生而言,沒有必要專門去找書單。

要想把握某個領域的知識或某個部門法,「順藤摸瓜」的方法是最好的。「順藤摸瓜」,顧名思義,就是根據你的研究對象去找文獻(一般是書籍和論文)。這樣做即可:

首先,確定你的研究對象;其次,找一本或一篇專門研究該問題的、權威的專家學者寫的書或文章;第三,看這本書或論文的同時,把該書或論文引用的文獻也一併找出來看。如此反覆,就能找到你所需要的大部分權威的、高質量的資料。


一、如果你0基礎

報名當年司法考試。去淘寶買當年司考強化班錄音講義,自己列印。習慣直接講義聽錄音都可以。大致兩個月(每天6小時),就會有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商法、經濟法、法理學、憲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入門的效果。

二、如果你有一定基礎

即有通過司法考試的水平,可以開始閱讀某一方向法律著作。先搞清楚中國的相關法律是從哪借鑒來的,再找相關權威著作。比如刑法看羅克辛總是沒錯的。民法看王澤鑒總是不錯的選擇。

三、如果只是想當大神棍忽悠人,或顯擺自己讀過幾本書

理想國是入門,社會契約論是標配,啥?你說利維坦,共產黨宣言。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拿這個顯擺。三句話不提到邊沁的功利和薩維尼的法本座,都不好意思說自己看過法學書籍。什麼馬德里訴麥迪遜米蘭達警告寶塔聖像脫口而出,火候就差不多了。


這是我們老師推薦的,法學生應該去讀的一些基礎書目

老師還說,「當然了,如果同學們覺得以上的書讀起來有些困難,那麼請先讀這一本


主要是法學理論

一、學科概覽:

1、《現代西方法理學》沈宗靈

3、《法理學》博登海默

4、《法律的經濟學分析》、《法理學問題》、《法律與文學》《性與理性》 波斯納

5、《中國法學向何處去》、《誰之全球化?開放性全球化觀與中國法律哲學建構論綱》鄧正來

6、《制度是如何演化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送法下鄉》蘇力

PS:個人決定最開始看這幾本書是想先對西方的法學思想有個整體的脈絡把握,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對中國的和西方的法學思想有個基本的概覽,再進入到各個流派的分支裡面去,以便帶著對實踐和現實的關懷來學習理論,也方便做一個東西方的對照、校準和反饋來達到思考和建立真是思考的能力。所以先挑了蘇力、鄧正來和波斯納做閱讀基礎,再深入到各個流派。

二、流派

(一)古希臘羅馬時期

1、《理想國》《政治家》《法律篇》柏拉圖

2、《政治學》《倫理學》亞里士多德

3、《論共和國》《論法律》西塞羅

(二)自然法學派:

1、《自然法學》

2、《利維坦》霍布斯

3、《政府論》洛克

4、《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社會契約論》盧梭

(三)歷史法學派

1、《論法的精神》孟德斯鳩

2、《法學方法論》薩維尼

3、《古代法》梅因

(四)功利主義法學

1、《功利主義法學》

2、《政府片論》《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邊沁

3、《功利主義》《代議制政府》《論自由》密爾

4、《法理學的範圍》奧斯丁

(五)現代分析法學

1、《純粹法學》《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何為正義》凱爾森

2、《法律的概念》《法律中的因果論》《法律、自由和道德》哈特

3、《法律體系的概念》《實踐理性和規範》《自由的道德性》《法律的權威、法律與道德論文集》拉茲

(六)社會學法學

1、《法律社會學》韋伯

2、《法的自由發現和自由法學》、《法律社會學的基本原理》、《法學邏輯》埃利希

3、《公法的變遷》《法律與國家》荻驥

4、《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普通法精神》《法律與道德》《社會法理學論略》龐德

5、《司法過程的性質》卡多佐

6、《原始人的法》霍貝爾

(七)現代自然法學

1、《法律的道德性》《法律在探討自己》《人類的目的和自然法》《法律的虛構》《法律的自相矛盾》《社會秩序的原則》富勒

2、《正義論》羅爾斯

3、《認真對待權利》《法律帝國》德沃金

(八)其他

1、《法律、立法與自由》哈耶克

2、《事實與規範之間》哈貝馬斯

3、《規訓與懲罰》福柯

4、《意識形態與烏托邦》曼海姆

5、《法律與宗教》《法律與革命》伯爾曼

6、《法辯》《法律的文化解釋》《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梁治平

7、《法制與治理:國家轉型的法律》、《法律人的城邦》、《法律的現代性劇場:哈特富勒論戰研究》、《超越法學的視界》、《立法者的法理學》強世功

8、《木腿正義》馮象


這是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的一份法學本科生的課外書單,先收藏起來,找個時間看看,培養一下自己的法律思維

幾點說明

1、李貴連教授提出「通古今之變,明中西之異,究當世之法」,這是做學問的宗旨,以下書目是以此為指導方針而擬定。


2、以下書目所列主要為思想性與歷史性的著作,有助於理解現代法條背後的思想世界與時代背景,以補法學院課堂學習之缺。具體到部門法思想的著作,由於太過專業,有待部門法研究生階段再做深入研讀,本科階段也可隨任課老師指定閱讀。


3、一些西方的社會、思想元典,比如《聖經》,對理解西方觀念的形成與演變會有很大的幫助,在本科時代也應一讀。古今中西的眾多文藝作品,也應有所閱讀,這不但能豐富我們的情感,更能加深我們對不同時代、不同國家思想的理解。


4、對於教科書,在紅皮統編教材之外,建議多看歐美、日本、港台、民國的相關教科書。對西方歷史、法政經典的解讀,建議多看各大網站里的歐美名校「公開課」。

系列一:近代西方的法政思想

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是現代法政思想的主幹。它本身經歷了複雜的發展,在不同時期出現了不同的代表作。溯其源流,析其曲折,觀其方向,綜其大端,對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思想的深入研讀,是法科生讀書生涯的奠基工作。

1、[英]霍布斯(1588-1679)《利維坦》


2、[英]洛克(1632-1704)《政府論》(下)


3、[法]孟德斯鳩(1698-1755)《論法的精神》


4、[法]盧梭(1712-1778)《社會契約論》


5、[英]休謨(1711-1776)《人性論》


6、[英]邊沁(1748-1832)《政府片論》


7、[法]貢斯當(1767-1830)《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


8、[美]漢密爾頓等(1757-1804)《聯邦黨人文集》


9、[英]密爾(1806-1873)《論自由》、《代議制政府》


10、[法]托克維爾(1805-1859)《論美國的民主》


11、[英]梅因(1822-1888)《古代法》


12、[美]哈耶克(1899-1992)《自由秩序原理》


13、[美]羅爾斯(1921-2002)《正義論》

以上書目,大多在商務版的漢譯世界名著中,不在其中者也好找,故未列版本信息。

系列二:近代中國的法政思想

中國當代法學院系課堂教授清一色最新的法律條文與原理。但我們可曾設問,這些最新條文與原理,在到達現在之前,經歷過怎樣曲折的征途?了解征途曲折之種種,對理解當下之法律,殊有幫助。

1、嚴復:《政治講義》(除了其中的按語,嚴譯名著嚴格講不是嚴復的思想)


2、沈家本:以李貴連《沈家本傳》為綱,深入閱讀禮法之爭中的奏摺,及沈氏相關著作


3、康有為:《康有為政論集》,湯志鈞編,中華書局1981年版


4、梁啟超:兩部遊記《新大陸遊記》、《歐遊心影錄》和兩部專著《新民說》、《開明專制論》


5、孫中山:《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6、張君勱:《憲政之道》,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包括《國憲議》、《中華民國憲法十講》


7、毛澤東:《民眾的大聯合》、《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新民主主義的憲政》、《論人民民主專政》

系列三:古典中國的法政思想

雖然近代有形的法律制度大多是移植西方而來,但從思想源流上看,近代中國不僅從近代西方而來,更從古代中國而來。要深刻理解近現代的中國法,就不能不了解古典中國的法政思想。下面所列書目只是最基礎的一個進階,書目雖少,閱讀尤難,一本《論語》就夠一輩子反覆誦讀。

1、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


2、諸子:《老子》、《墨子》、《韓非子》


3、傳統史書中的前四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


4、《明夷待訪錄》

系列五:近代西方社會科學

近代學問的一大特點是分科治學,這給知識的條理化與專精化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對知識與學問整體性的肢解也至為嚴重。法科生不能固守法學一隅,應當從社會科學的其他學科吸取養分與方法。

1、馬克思:《共產黨宣言》、《政治經濟學批判》,以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48年至185o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導言》


2、塗爾干(迪爾凱姆):《社會分工論》、《社會學方法的準則》、《自殺論》


3、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以上社科書目只是舉例式列舉,社科最新理論或其他門類可按自己的興趣愛好有所選擇。其他如政治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各門類的著作,建議先看學科哲學史、思想史、學術史的著作,比如施特勞斯主編的《政治哲學史》,以獲得學科理論及其發展的一個整體了解。

系列六:名校公開課

數字化時代的學習,欠缺的不是名師,是發現名師的眼光。名校「公開課」可以讓你足不出國而飽讀全球各個領域頂級的教授及其課堂,祝賀你們,生逢「知識共享」時代的大學生們!

1、法理學:《公正,該如何是好》,哈佛大學Michael J. Sandel主講

《法律學》,斯坦福大學Variou等主講


2、政治學:《政治哲學導論》,耶魯大學Steven B. Smith主講


3、西方近代史:《英國近代史》,耶魯大學Keith E. Wrightson主講

《美國內戰與重建》,耶魯大學David W.Blight主講

《1971年後的法國》,耶魯大學John Merriman主講


4、《中國古代政治與文化》,北京大學閻步克、鄧小南主講

以上公開課只是舉例。在網易、新浪、搜狐等各大網站,都設有專門的「名校公開課」子站,各類頂級課程越積越多,上面所列「公開課」一搜即得,且可供下載於手機隨時聽讀。這些「名校公開課」是對以上各類書目的最好解讀,可加深對古今中西法律歷史與思想的理解。

厚大司考全國首家免費司法考試培訓機構


王歧山的「枕邊書」

大陸法系典範的經典

個人非常喜歡的一本,還是要立足中國特色。


民法:

入門梁慧星《民法總論》,

梁慧星陳華彬《物權法》,

崔建遠主編《合同法》,

程嘯《侵權責任法》。

王澤鑒也有幾本入門書。另外馬俊駒余延滿那本《民法原論》入門也還可以。

進階

法大李永軍《民法總論》

朱慶育《民法總論》(必讀書目)

韓世遠《合同法總論》

孫憲忠《中國物權法總論》(必讀書目)他12年還出了兩冊社科基金的書,那本可以輔助閱讀。

余延滿的家事法。

最後可以上上蘇永欽教授的論文集,陳自強的民法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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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事訴訟法學,陳瑞華老師的書籍的閱讀是必不可少的。筆者看過的陳瑞華老師的代表作有《看得見的正義》、《刑事審判原理論》、《論法學研究方法》,刑事訴訟法學一貫比較強勢的有以左衛民、龍宗智為代表人物的「西南集團軍」,龍宗智老師以「往返於理論與實踐」的人物,其提出的相對合理主義理論在法學界可謂盛行一時,著有《相對合理主義》。西南集團軍盛行實證主義研究,對刑訴乃至刑法的實證主義研究感興趣者可予以參考。

下附筆者閱讀陳瑞華老師的《刑事審判原理論》讀書報告一篇,供作參考。

《刑事審判原理論》讀書報告

—— 以「第三條道路」法學研究方法為思考點

目次

一、 內容提要

二、 心得評論

三、 結語歸納

四、 參考文獻

法學院2014級本科生譚佐財

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

一、 內容提要

(一)總述

本書系北京大學法學院陳瑞華老師的經典著作。全書共六章,結構脈絡清晰,層次分明。作者在書中引經據典,無論是西方法學原理論還是本土樸素法律正義觀,信手拈來。但是作者書中體現的並非是對引進來的「半生不熟」的西方程序論作解釋論研究或者圍繞西方理論進行邏輯演繹和展開,也非對中國本土問題作「問題到問題」的研究而充當法治進步的推動者。本書體現的正是作者一貫主張的法學研究的第三條道路:從經驗到理論——強調從經驗當中提煉出抽象的理論,此謂之法學研究的進步。刑事審判的價值論、基本原則的精準闡釋、普通程序中的參與模式等無不體現作者提出的「第三條道路」的法學研究方法。

本書在第一章就設置了本書前提:本書的研究視角主要集中在刑事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上。第二章是本書的精髓與核心——刑事審判程序價值論,無論是對三項價值的提出還是對三項價值各自獨立的價值論述以及互相之間的關係的論述路徑都值得學習。當然,刑事審判價值論的核心思想屬於刑事審判程序的精闢總結,充分理解該部分內容對於解釋當下刑事審判程序具有獨到的意義。書中還以專章的形式論述了基本原則和訴訟職能區分。第五、六章則相當於分則的形式對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兩種程序模式作了論述,涵蓋前部分內容。本次讀書內容也主要集中在前四章,尤其是第二章價值論部分。

(二)分述

1、第一章 導論

作者首先將刑事審判與民事審判、法院與檢察院、被告人在訴訟活動當中的地位作比較分析,引出刑事審判有其獨特的程序運行機理,追訴職能與審判職能不可混淆,法院必須超脫於檢察官和被告人的立場、觀點和主張之外,在國家利益之間和被告人個人利益之間保持相對的平衡,切不能將自己降低為犯罪的追訴者。

作者通過將刑事審判與民事、行政審判,與立法、行政,與和解、調解、仲裁等相對比,歸納出刑事審判具有六個基本特徵:和平性和非自助性;啟動方面的被動性或應答性;審判的多方參與性;法院審判的集中性;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最終性和權威性;法官製作裁判的非合意性。

2、第二章 刑事審判程序之價值

作者首先對一般意義上的「價值」和法哲學上的「價值」的判斷標準進行語義解釋。而作者提出的刑事審判程序價值,綜合體現了以上兩種價值定義。既是指價值目標、價值標準,在價值層面又包含內在價值、外在價值。作者對西方四種程序價值理論進行了精準總結並作了一一評析:以功利主義理論鼻祖邊沁為代表的絕對工具主義程序理論;以德沃金為代表的相對工具主義程序理論;達夫為代表的程序本位主義;以西方法經濟學波斯納為代表的經濟效益主義程序理論。作者以程序的內在與外在、經濟三重價值、人本主義為理論基點而指出每個程序相應局限性,從而引出創建新的程序價值理論的必要性。

簡單來說,刑事審判程序體現為三項價值標準:內在價值——即程序自身符合正義的要求;外在價值——程序因具備產生公正結果的能力而具有工具性;次級價值——即程序符合經濟效益的要求。最後,作者在程序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公正價值(內在價值、外在價值)與經濟價值之間的衝突協調關係。這相當於是作者的「證偽」過程,從相反方面論證了程序三價值論的科學合理性。

在刑事審判程序的內在價值中,作者通過提出程序內在價值在我國本土法律實踐中得到極大的忽視的表徵,論述了實體正義與法律程序正義的辯證統一關係,作者由此提出「刑事訴訟(包括刑事審判)是一種認識活動,但又不僅是一種認識活動」,刑事訴訟不僅僅是一種以恢復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為目標的認識活動,而且也包含著一種程序道德價值目標的選擇和實現過程。因此,刑事訴訟除了工具主義功能外,獨立內在價值——程序公正也不可或缺。在本部分,作者提出,刑事審判程序公正的最低限度「程序公正標準」概念:程序參與原則;中立原則;程序對等原則;程序理性原則;程序自治原則;程序及時和終結原則。其中每一項都蘊含著豐富的內容,以程序參與原則為例,不僅僅是被告人的參與權的保障,法官及其他訴訟活動參與人的參與權利和參與義務都應該得到合理設計。

程序的外在工具價值理論曾一度在西方盛行,尤其是在功利主義法學被推崇的時代。邊沁稱「程序法的唯一正當目的,則為最大限度地實現實體法。」也即刑事審判的價值在於產生公正的審判結果。這種「樸素的公正」是指給予每個人應得到的處理結果,本書中作者提出四項接軌公正的標準:裁判必須是客觀或準確的;裁決結果不得違背形式正義原則的要求;裁判結果必須在嚴格適用,法律規則與適當行使自由裁量權之間保持平衡(「按勞取酬」與「按需取酬」的比喻);裁判結果必須在個人正義和社會目標之間保持平衡。

次級價值也即經濟效益價值。一個行為或過程要符合經濟效益的要求,就必須同時做到兩點:—是使投入的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節約;二是使產出的成果達到最大化。體現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測量和評定刑事訴訟程序經濟效益的程序經濟性標準包括:首先,刑事審判程序的設立應保證審判活動的迅速有效進行;其次,刑事審判程序應當盡量簡化;最後,刑事審判程序應保證司法資源的合理配置。對於其體現在制度上而產生的意義,一言以蔽之,對於被告人、被害人的利益和對於國家財政的利益。

最後的價值關係部分,作者提出「刑事審判的目的不是僅僅強調其中的任何一個或者兩個,而是通過對三項價值進行適當的協調和平衡,追求三者之間的合力,即最大限度的統一。」因此,對於三價值作者中庸地提出無論是立法部分還是司法部門都要兼顧協調或者權衡互相的價值,當然涉及正義與效益衝突時,效益讓位於正義在價值取向上是無可厚非的。

3、第三章 基本原則

書中針對基本原則,列舉了大陸法系普遍的分類方法和部分學者如赫爾曼的分類方法,比如以刑事審判階段劃分和以司法制度運作劃分。與大陸法系國家學者不同,英美法系學者一般不用「基本原則」而用「正當程序」和「自然正義」,其下直接物化為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規範。

我國自1979年陸續開展刑訴法的修改完善工作,陸續確定了無罪推定、法律監督等原則,但刑事審判基本原則的體系事實上仍然存在著不完善和不合理之處。基本原則作為基本價值與具體規範之間的「橋樑」,完善其體系對於發揮其司法準則的功能必不可少。本書中,作者提出四大部分基本原則應著重吸收和確立:一是作為現代刑事訴訟制度基礎的無罪推動原則。二是調解和規範現代法院組織和結構的基本原則。三是規範著刑事審判程序啟動、運作和終結全過程的基本原則。四是確保刑事審判中訴訟職能區分與制衡的基本原則。每部分又包含著相應的基本原則。

4、第四章 刑事審判中的職能區分

在本章,作者按照論證邏輯先對訴訟職能進行語義解釋、規範解釋,繼而論證其區分的理論基礎(權力分立理論、刑事被告人的主體理論心理學理論基礎、認識論基礎等),作為一項刑事審判原理,訴訟職能區分必須有一系列程序規範的具體保障。鑒於此,作者提出「最低限度的職能區分保障機制」:即一個核心,三項基本原則。核心是指控辯審職能應分別由各自獨立而不互相依附的訴訟主體承擔,三項原則是指控審職能分離、控辯職能平衡、辯護律師獨立。

二、 心得評論

(一)
關於刑事審判的特徵:法官製作裁判的非合意性

「啟動方面的被動性或應答性是指在啟動審判程序是被動的,審判一旦啟動,法官不可能永遠被動下去,他擁有廣泛的調查權和自由裁量權。」這裡其實也體現了作者融貫中西的思想,對於當事人主義和法院職權主義模式的價值融合。而非合意性體現的是與民事審判在審判程序的主要區別之一:審判的結果往往是被告人被判決有罪或者無罪,控訴方指控成立或者不成立而不是控辯雙方的「互有輸贏」。法庭在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方面擁有獨立自主的權利,而不受控辯雙方的意見主張的左右。這也就意味著對於控訴方未予指控的法院也可以進行追訴。這與法院的被動性是否矛盾呢?筆者認為,刑事責任的分配相較於追訴程序的啟動屬於「第二性問題」,啟動程序的被動性並不意味著法院就「靜觀」控辯雙方的博弈。

(二)
證偽方法的運用

證偽方法是陳瑞華老師一貫主張的法學研究方法中的核心部分:承認自己理論的某些缺陷,如程序正義價值與程序經濟價值的矛盾等。要看能不能找出相反的經驗事實與自己的結論提出挑戰。張五常教授說:「科學不是求對,而是求不被推翻」。證偽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對自己的理論假說進行演繹推理,看看是否會推導出錯誤和虛假的結論;另一種方法是針對可能存在的對自己理論的反駁,進行邏輯上的分析,證明反駁無法成立。本書中,作者率先對四種理論進行反駁,從而破除了隨後書中提出的三項價值的「立足障礙」問題,可謂「行文之藝術」。

(三)關於刑事審判程序的價值補充——和諧價值

在陳瑞華老師書中所論述的三種價值之外,和諧價值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中也得以彰顯。和諧價值具有獨立於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的特有功能。司法和諧價值不取決於結果,也跟程序沒有必然的聯繫,它是在傳統的結果正義和程序正義之外出現的第三個價值。
和諧價值以追求社會關係的修復和社會和諧的達成為核心。和諧價值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最明顯的便是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在實現刑事審判固有價值(對被告人進行懲處)之後,也對被害人進行「二次救濟」(二次救濟理論—原創,或許隨後可以進一步論述),不僅僅是對被害人情感的修復與滿足,還是對被害人的實際補償,如此可以達到息訟的效果,減少被害人不斷申訴與上訪,另一個層面能達到增加當事人「法感情」效果。

(四)一事不再理原則與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司法傳統的矛盾

一事不再理原則作為四部分原則中的第三項核心原則,其與有錯必糾、不枉不縱原則之間的博弈在我國經歷了一個逐步變遷的過程。在1979年刑事訴訟法中沒有確立一事不再理原則,審判監督程序的開啟幾乎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意義上的限制和約束:各級法院院長可可以提交審委會討論啟動再審程序;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或者檢察院提起申訴;法院既可以開始有利於被判決人的再審,也可以進行不利於被告人的再審,而且不存在時效的限制。在199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對再審程序作出了限定性規範:(1)主體限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才可以提起(2)理由限定。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的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錯誤(4)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2015年刑訴法增加了(4)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再審啟動的任意性和隨機性作出了約束,一事不再理的精神得到了一定的彰顯。但是也能發現,檢察院提起申訴的案件法院一律需要進行再審,而對當事人、其他公民提起的再審案件卻給予了嚴格的限制,這就意味著檢察機關提起抗訴時可以不受約束條件的限制,如此被追訴人可能會因同一罪行而受到多次重複追訴、審判和科刑。即便在2015年的刑訴法當中,243條第三款也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於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一事不再理原則相當於又被「架空」。

(五)關於庭外調查與法官中立地位的矛盾問題

長期以來,大陸法系國家法官都保留有司法調查權,但在法庭之外所實施的調查卻是被嚴格限制的。而中國的法官在實施庭外調查方面卻幾乎擁有與「糾問官」相似或者相同的權力:秘密實施,其他各方不得參與,調查所得的證據得不到有效審查。庭外調查很可能就會發生「單方面接觸」控辯一方的現象,尤其是單方面接觸檢察院移送的卷宗而形成案前判斷。在書中,作者認為,「案卷移送」已不再必要,因為在庭審中提出控方證據並對指控事實進行證實的責任現在由公訴人而不是審判人員來承擔,審判人員沒有必要在庭審前全面閱覽控方卷宗材料。筆者認為,案卷移送無疑對於律師的完整閱卷以採取有效的辯護策略至關重要,因此關於案卷移送問題的價值考量其實是一個利益平衡的問題,天平的一端是法官的中立,而另一端則是被告人權利的保障。學界主流觀點認為,在我國確立起「訴狀一本主義」能夠有效防止法官單方面受到偵查、公訴機關的影響而形成不利於被告人一方的預斷和偏見,能夠徹底阻斷法官被無關聯證據所誤導的因素,能充分體現對抗制庭審的理念,保障訴訟結構運作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但不應該無限擴大「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優點,我國當前的司法環境和文化傳統並不適應「起訴狀一本主義」,而採取全案移送主義有其明顯的優勢,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將我國公訴案卷移送方式回歸到全案移送主義,適用全案移送主義具有其合理性。筆者認為,結合我國的文化傳統和司法背景,很多當事人出現矛盾即便是在刑事訴訟中也更加傾向於協商和調解,而嚴格限制法官庭外調查權將限制法官依職權查明案件事實的功能發揮。

三、 結語歸納

綜觀本書前四部分的結構,讀者可以很清晰地把握住作者的思考路徑和論證邏輯:對概念的剖析——類型化分析——概念提煉——回應中國問題。此為需要學習點之一。對所提出的理論不斷地進行「證實和證偽」,並且限定理論適用的基點和標準,不作絕對論述,使論點不易被駁倒,此為需要學習點之二。

在程序價值論部分,作者提出三項價值是否是價值法學盛行的一個表現(雖然作者自己也在批判價值法學),這些價值不正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強調所謂的普適價值的目標嗎?公平、正義、自由和人權被看做是這種普適價值的核心因素,被認為是我們今後改革的方向和目標。書中也體現並強烈昭示著此類價值。在一般學者心中,不僅在價值理念上存在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而且在制度構建上也存在著一個標準的「理想模式」。因此,在研究問題時,除了在價值觀念上向普世化的標準靠攏,而且在制度構建上也要向心目中的理想模式邁進。美國霍姆斯大法官說「He life of law doesn"t lie in logic, but i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在於邏輯)」,刑事審判的價值是否可以在司法實踐中泛發生機才是檢驗價值理論之價值的法器。

四、 參考文獻

[1]陳瑞華:《論法學研究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2]杜寶慶:《刑事審判價值論》,重慶大學2008年博士學位論文

[3] [德]魯道夫·馮·耶林:《為權利而鬥爭》,胡寶海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4]杜寶慶:《論我國刑事審判價值認知》,載《法治研究》2009年第1期

[5]胡鷹論:「刑事審判的價值追求」,載《武漢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

[6]杜寶慶:「論刑事審判公正價值的實現」,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3期

[7]田飛:「論公訴案卷移送制度的完善——以全案移送主義的回歸為視角」載《理論研究》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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