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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是否應該無條件服從命令?


二戰後國際法增加了一個基準,就是明顯違背人道的行為,不能用」上級指令「這種理由免責。

指揮官是以士兵服從命令為前提來制定作戰計劃的,現代士兵強過古代士兵也是在這點上。但是任何事情一旦絕對化就完蛋了,歷史上因為絕對服從命令打輸的仗可不少,還記得滑鐵盧是怎麼輸的嗎?

很多人沒搞清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指揮官不是讓士兵去執行命令,而是讓他們去實現命令。所謂命令就是要求士兵有自己的理解。以現在人類指揮官的智力,真的給他一堆絕對服從命令的機器人,恐怕連齊步走都做不到。


從士兵的角度來說這個問題肯定得扯到人權啊啥的,但是在戰爭來說的話,人權都不是事啊。

士兵作為戰爭機器的組成部分,一切為的就是打贏,在此條件下一切OK啊。

當年解放戰爭的時候,有個營總攻時間前十分鐘飯上來了,然後營長推遲五分鐘發動總攻,雖然打下來了但營長還是被槍斃了。

打上甘嶺的時候都不分建制,所有部隊就打亂成分隊,一隊一百人,半小時上一隊,所有人都知道上去就是死,傷員都下不來,可怎麼辦,照樣上啊,當時有個營長還是副團長來著,覺得太可憐了,就自己槍擊手掌,因為當時有規定,營長以上受傷的該分隊不用上,但是因為近距離槍擊傷口火藥灼傷痕迹太明顯所以就被發現了,以逃兵處理,就地槍決,他還是在抗戰時救過團長命的,據說團長槍斃他的時候都哭了。

有什麼辦法,就是這麼簡單,都是死,不如死在對面手裡,家裡還有撫恤金還是烈士啊。

說個題外話,攻台的第一波上岸和第一波次的空降部隊不基本就是拿輕武器和血肉之軀拼台灣的裝甲旅?如果制空權不能完全掌握不就是拿命換么,現在的繁榮難道不是抗美援朝,對越對印對蘇反擊中前輩們拿命換出來的么,或者說跟他們沒有一毛錢關係?

服從就是戰爭機器應該做的,就像二戰時波蘭騎兵揮舞著馬刀迎戰德國鋼鐵洪流一樣,雖然很無力,但這種精神是值得學習的。

沒有犧牲就沒有勝利,沒有去質疑犧牲的價值的必要。

慈不掌兵,既然你作為兵那就請堅信你的帥必將帶你走向勝利,不然你只有失敗。


這是網上一個條令條例題庫里的答案,條令里是這麼規定的,並不是很多人認為的無腦去執行,希望大家能明白。


用我聽到的真實事例來回答一下,解放軍會怎麼辦,某年某地發洪水,有一個班士兵去一個即將決口的大壩支援,在中途遇見逃荒的群眾,得知大壩已經決口,在向上級彙報未果後,按紀律繼續執行命令,全班無一生還。


臨陣 將不顧兵 先退 斬將 兵不顧將先退 後隊斬前隊 古代還有十七律五十四斬呢 現代戰時不服從命令沒關係 就地槍斃 軍隊講究的就是絕對服從 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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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招士官的一些問題請教?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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