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來說一下Bepop和Swing的根本區別?

所謂swing era在二戰之後,但是bepop又是如何在當時流行起來的?原因?還有bepop的風格?代表人物?


Swing Era是在30年代到二戰其間,Bebop時代則是45年到50年代末。

爵士的風格大概十年一次革新。

Bebop的誕生

提到Bebop,不得不看兩位時代的先驅者,開創者: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espie。

Charlie Paker,匿稱「Bird」, 是薩克斯手;Gillespie,綽號「Dizzy」,則是小號手。他們都曾與鼎鼎大名的Louis Armstrong共事,後來在1928年後一起加入一個名不見經傳的Earl Hines的爵士樂團,並得到許多音樂方面的經驗和認識了不少樂手,直到30年代末兩人離開樂團。

在芝加哥的一本叫《Down beat》的雜誌,於1949年9月登載了一篇對Charlie Parker的訪問,文中記載了一段小故事:

1939年12月,一間位於第七大道,139街和140街之間的房子里,Charlie和一個叫Biddy Fleet的吉他手正在一起練習即興。Charlie說他對於那幾種來來去去都差不多的和聲進行公式感到無聊透頂,他總在琢磨我是能弄點新意思出來,有時我能「聽」到一些東西(旋律),但我不能把它演奏出來。當他們用《Cherokee》來練習即興時,Charlie突然發現他可以基於那幾套和聲進行,利用這些和弦的9音,11音,13音作為旋律線,他就可以把他的想法實現,奏出他在腦中「聽」到的旋律。

這篇《No bop roots in jazz: Charlie Paker》的作者認為這就是bebop的誕生,業界也普遍認同這個講法,但也有評論指出,在1939年前,像Bix Beiderbecke, Duke Ellington, Tatum等人就有過這方面的發現。畢竟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espie卻是把這種風格發展並發揚光大,兩人後來在1945年5月11日與鋼琴手Al Haig,貝司手Curley Russell以及鼓手Sid Catlett一起,灌錄《Hot House》----首個bebop風格的作品。

Bebop的發展

音樂家希望在音樂上推陳出新,而不是總是重複前人的東西,因此他們會習慣打破原有的體系,去尋求新的創造,經歷了30年代到二戰的Swing Era,爵士音樂家們發現他們再也無法滿足於搖擺樂的「陳舊和單調」,他們想弄出一些新意,擺脫「standard」,而進入革新。

Bebop的誕生給他們新的發展方向,普遍來說,大樂隊已經無法滿足音樂家的需要,亟待改造,樂團的規模和編製被拋棄了,四重奏,五重奏代替了累贅的形式。一個爵士主題的發展,再也不是循規蹈矩。聽眾們也開始停止隨樂起舞,而轉向坐下來用心聆聽音樂家究竟在演奏些什麼。

45年到59年,被稱為bop時代,國內也有翻譯把bebop叫作「咆哮樂」,源於它管樂solo都在高音區,尖銳刺耳,同時節奏速度比swing時代要快得多,也把它和50年代的**聯繫起來,視作一種文化領域的**。

到了50年代,bop體系里又誕生了兩種風格,被看作是對bebop本身的發展和改良:cool jazz和hard bop。

cool jazz,「冷爵士」,源於它相對bebop安靜沉穩的節奏,柔和的聲響,而被叫作cool,有的觀點認為它是爵士白人化的產物。確實,它相對於bebop的實時即興傾向,反而回歸swing時代的編曲傳統,這一點上和西方經典音樂的傳統是相一致的。評論認為它也是對bebop理念的一種反思。

hard bop,實際上是對bebop的一種簡化改良,它結合了爵士的起源傳統,將美國黑人音樂的一些傳統音樂元素:blues,gospel融合----引入blues語言,gospel的「amen chord」(代表作:moanin")----淡化bebop的無調性傾向,在聽覺上向西方經典音樂靠攏。這也是在普通的愛好者中,經常將hard bop和bebop混為一談的原因。在音樂學院中所教授的bop爵士,hard bop是重中之重,畢竟是簡化版本,容易學習。

Bebop風格的特徵

首先從旋律與和聲上來看,bebop的solo是基於和聲進行而產生的,因此它的旋律與和聲必須當作一個有機整體來看待,前文從其誕生可知道,旋律線就是其和聲進行的9,11,13音,而獨奏的時候,樂手採用快速的半音階將其連接起來;調性因為其和聲進行的多變,變換頻繁,顯得游移,一秒鐘可能就轉換兩三個和弦。各種轉調離調,使用大量的不協和音程獲得新的聲響效果。過度和弦使轉調顯得順暢。相對於舊有的爵士來說,它豐富擴展了和聲範圍,使新風格能創造更多聲響上的可能性,使爵士向無調性的方向邁進一步。旋律的複雜性,也決定它就是一種以器樂為先的音樂。

從節奏律動上看,它是基於4/4拍的節奏,但並不是嚴格遵從四四方方傳統重拍律動,已經定型的爵士鼓即使是運用swing節拍,也是使用了大量的不規則的變奏和切分。Snare drum小鼓和右腳的Bass drum大鼓作複雜的切分,而右手的Ride Cymbal則保持一個清晰的「ching a ling」的shuffle節奏。

鋼琴則只會使用切分節奏彈和弦,用很微妙的感覺「見縫插針」,為solo伴奏。演奏起來更像是打擊樂的演奏法。後來發展到放棄和弦根音的彈法,根音交給貝司。

只有倍低音提琴保持4/4拍的基本律動,walking bass也出現了。

如果要比較bebop和swing

樂團規模,swing是大樂隊編製17-18人,bebop是小組,通常只有4-5人甚至更少。

配器,swing分兩部分,旋律部:小號,長號,單簧管,雙簧管;節奏部:爵士鼓(未定型),倍低音提琴(還未完全放棄琴弓),大號,鋼琴,吉他(聽眾聽不到,只有樂手自己能聽到)或班桌琴。

bebop一般就是爵士鼓,倍低音提琴,鋼琴+一到兩個solo樂器,可以是薩克斯風或小號或單簧管;吉他從節奏部消失,因為把位無法跟上和弦的快速轉換,後來在80年代新bebop中出現在旋律部。

旋律主題,swing旋律比較明確和富歌唱性,主題為人熟悉,只在特定的部分才有solo變奏發展。

bebop的旋律缺乏歌唱性,無調性傾向,主題被重新配上和聲,重新演繹,solo成為這種音樂風格的中心,即興性明顯。

和聲,swing是對新奧爾良風格的發展,與西方經典音樂較接近;bebop頻繁的和聲變換,轉調,離調,聲響效果上新的拓展。高疊置和弦大量使用,特殊的替代和弦使用。

節奏,swing舞蹈性較強,略歡快;bebop,節拍急進,切分節奏變奏極多。

編配,swing是arragement傳統,各個聲部有既定的編配安排,只在特定的段落即興;bebop脫離編配傳統,所有的和聲,變奏都是實時決定的,即興為中心,各個樂器之間「知道自己該幹什麼」,有一種默契,隨solo樂手變化。

爵士的發展變化,各種風格流派的定義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夠寫一本大書,這裡只進行一些淺薄的分析和定義,要了解爵士,需要從整個發展史及具體實踐(演奏經驗)中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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