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和南洋大學有怎樣的故事?
高曉松關於此事的視頻:《南洋大學血淚史》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czMzI5NzA4.html
2013年6月29日,我在這裡說,南洋大學的事情比較複雜,可惜手邊缺少很多資料,先佔個坑,晚些來答。
如今已又過去近兩個月。這近兩個月的時間裡,我又四處搜集購買了一批與林語堂生平有關的各種舊書、資料,翻查了大約上百萬字資料,並仔細閱讀了其中與此事有關的約近10萬字。其中最有價值的當屬1956年南洋大學官方編訂出版的《南洋大學創校史》。其中包括很多林語堂赴新加坡之後,當事雙方的講話原文及詳細的會議實錄,有些已經詳細到會議上是誰先說了什麼,誰又說了什麼,誰是用國語說的,誰是用粵語說的,誰是坐著說的,誰是站起來說的。其中還有林語堂公布的預算方案全文、林語堂等人被遣散時領取的補償金詳單等。此外還有很多資料,都是第一次見到。
在做完以上這些功課之後,我覺得大概有資格來認真答答這個問題了——
A. 此事基本事實:
南洋大學的事情說來頭緒繁多而複雜,但基本事實很簡單,我們先來理一理——
起初,是新加坡僑商領袖陳六使牽頭,聯合各界人士一起捐款湊錢,要為本地華人辦一所大學,並決定聘請身在美國的林語堂來做校長。
之後,陳六使委派專人赴美商談,並與林語堂多次通信。通信過程中,二人商討的主要問題是錢的問題:林語堂立志要辦「第一流大學」,並提出,辦大學處處需要錢,否則捉襟見肘,就很難辦好,據他看來,必須要有兩千萬元基金(叻元)才為穩妥,否則,寧可不願赴任。原話是「此二千萬基金必須籌足,此為弟接受校長職條件。」
而陳六使在回信中多次斬釘截鐵地承諾,兩千萬不成問題,你快來。原話為「基金二千萬元本非大事。南洋華裔慷慨好義,實繁有徒,而必要時弟仍當繼續貢其棉薄。」
除此之外,林語堂還提出過一些要求,但如果總結一下,林反覆說的無非是:我要辦就要辦第一流大學,二流三流的我不辦,錢不夠的話,恐怕難以辦成這件事,你們有實力咱們就做,沒有的話我去了恐怕也會出亂子。此外,既然讓我當校長,我說話就要算數,不能讓我無法施展我的抱負。而陳六使對此的回復也一直是:我們也要辦一流大學,咱們慢慢努力。錢的事你萬萬不必擔心,這都不叫事兒。只要你來,都聽你的。快來。
溝通數月後,林語堂攜一隊人馬抵達新加坡赴任。陳六使對林語堂歡迎備至。林語堂提出了自己的辦學方案及預算,但這份預算遭到了南洋大學執委會的質疑及抵制,認為林語堂好高騖遠浪費我們的錢。林語堂認為我是校長,你們早答應我來了就聽我的,現在為何又說話不算話。
於是,雙方開始就預算開始談判、幾番爭執後終於無法調和,林語堂宣布帶領自己的一隊人馬集體辭職。
最後,根據事先的協議,林語堂及相關人員得到了校方給予的一筆補償費,離開新加坡。
簡而言之,雙方基本分歧,無非四個字:互爭財權。
其餘矛盾,皆因此而起。B. 雙方基本立場:
a.
在林語堂一方看來,關於財權的問題,赴任前的幾番通信已經說的足夠清楚(其實看過那些信件原文的人自然會理解這一點。林幾乎是一種生怕自己說的不夠清楚的狀態,每次通信都是開門見山,先說一定要有兩千萬、讓我說話算數我才赴任,甚至看出對方信中或言談中有一絲含糊都要再寫一封信去詢問確實)。而到了新加坡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境況——不被信任、遭人掣肘。當初言之鑿鑿,如今全都作廢。自己滿懷著要辦第一流大學的理想,如今看到的只是一群精打細算處處挑刺兒的生意人。既然如此,何必當時滿口答應,騙我前來?幾番爭取,都無結果,只好敗興而歸。而既然自己受了這樣一遭誆騙,連累自己的一堆親友遭受這樣的委屈,最後接受對方的賠償金也是理所當然。b.
在陳六使一方看來,我們大家湊錢辦學都是無私奉獻,為當地華人謀福利,你林某人受聘於我們,當然要為我們辦事。這些錢來之不易,當然要精打細算地花。你這樣大手大腳,讓我們實在不放心。對你提出意見,你還毫不服氣,態度強硬,一副公事公辦的嘴臉,毫無商量餘地。剛一上任即是如此,以後還怎麼得了?寧可賠錢,也要把你請走了。可你這樣耽誤我們的創校進程,竟然也毫不內疚,最後竟然還真的接受了大筆的賠償金。我們那錢可都是大家出自熱心,無償捐獻的,你就這樣毫無愧疚地拿走了,也實在太不夠意思,簡直像是只為了騙錢而來的。c.
不得不提的是,關於此事中雙方的真實立場,還有另一種解讀——儘管雙方在事前的溝通中以及日後的辦學方針中都多次提到興辦大學只為振興華人教育,不涉政治,但林語堂女兒林太乙寫的《林語堂傳》里說,是林語堂一貫的反共立場得罪了新加坡的某些勢力,尤以南大校董之一李光前為最。李光前是陳嘉庚的女婿,其時陳嘉庚已在北京的共產黨政權任職。其時李光前接到陳嘉庚的來信,說南洋大學萬不可由林語堂把持,要將其趕走。於是才有預算風波等事。林太乙也是南洋大學事件當事人,此種說法應是出自林語堂當時的認識,而南洋大學方面對此矢口否認,認為是林語堂信口胡說栽贓陷害。但據《紀念南洋大學》一書(胡興榮著)記載,1954年陳嘉庚確曾致信自己的新加坡摯友林崇鶴,對南洋大學的創建提出很多建議,並明確反對林語堂擔任校長,認為林「不但反動,品格亦不佳」。至於陳是否曾致信給自己的女婿李光前,則尚未發現明證。而南洋大學的創建人陳六使本人確實也與林語堂的政治觀點相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陳六使曾在新加坡舉辦了一個千人大宴以示慶祝。而且,陳六使早年間就讀於陳嘉庚創建的小學,後在陳嘉庚手下工作,受陳嘉庚影響頗深。(以上提及的林太乙觀點出自台灣聯經版《林語堂傳》,大陸出版的此書中無此章節。)
C.各自的錯誤:
a. 林語堂的錯誤
1. 最根本的錯誤在於林語堂不該應聘擔任此職。林語堂在赴任南洋大學之前並無辦學經驗,亦無此類行政管理經驗。唯有1926年代,曾在廈門大學任文科主任,但那段任職也鬧得不歡而散,還連累了魯迅等人。1927年曾在武漢國民政府任外交部外文秘書,但也不久即請辭,宣稱自己不適合擔任此類職務。這南洋大學校長一職,並非教職,而是管家,林語堂只是個作家,並不稱職,但他自己卻並未意識到這一點。
2. 辦學計劃好高騖遠,脫離實際。"辦一流大學"的理想固然沒錯,但陳六使等創辦大學的目的只是要讓新加坡等處的華人子弟能有自己的大學可讀,也為南洋華僑爭一口氣。高端學府和大眾學堂,本不是一碼事。「一流大學」的口號喊出來,自然人人鼓舞,無人不響應。但陳六使等人都是貧民出身,並沒讀過什麼大學。「一流大學」到底如何辦法,未必清楚。林語堂固然也曾在信中同意說此事不可一蹴而就,但其完美主義、充滿文人理想的高標準,以及實現此理想所必須的物質支持,則註定與凡事務實的生意人們無法調和——林語堂自己顯然對此也有擔心,否則不會在與陳六使通信時對2000萬基金一事千叮嚀萬囑咐。林語堂對學子們自由徜徉於知識園地的情境所作的暢想,如「抽煙」、「熏火腿」等論,最後淪為新加坡人口中的笑柄,也可證明並沒幾個人真正聽懂了林語堂的辦學理念。
3. 人事班底中信用大批親屬,授人以柄。任命女婿黎明為行政秘書(等同副校長),女兒林太乙為校長室秘書,侄兒林國榮為為會計長。或是圖其穩妥可信,但畢竟太過敏感。不出變故時亦無所謂,一旦反目,則必然成為對方攻擊的要點。
4. 凡事苛求、計較,務求完美的態度,得罪了不少相關人士。從林語堂對那些未經他同意便已開工建造的學校建築的苛求態度,以及對預算中各類明細事項的認真程度,可見一斑。林語堂對於各類建築的樣式形態,都有設想、都有要求。而據林太乙《林語堂傳》記載,雙方在談判中連桌椅樣式都曾爭執過。換做旁人,恐怕未必會因此類事宜與對方發生爭執。不過不得不提的是:林語堂並未下令或提議將已在建的校舍拆除,而只是要求「已動土者固無論矣,尚未動土者……俾得修改圖樣,以求合用」。
5. 林在發現自己與陳六使一方的分歧後,所採取的應對措施不夠恰當,且態度直率粗暴,甚至不乏輕慢。林當時的做法包括向媒體公布自己與陳六使一方的爭執細節、向海外英文媒體宣示自己的立場指責陳六使一方、試圖聘請律師起訴對方(並未成真)、在談判時不顧及對方尊嚴面斥對方咄咄逼人、態度一直強硬毫無示弱之意……這些方法,都未免天真幼稚,非行事老練狡猾者所為。不但激化矛盾,讓對方不得不擺出更強硬的姿態來(否則何以面對手下及群眾?),更授對方以口實,也在公眾面前盡失風度。
6.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指責對方。如指責對方控制報章媒體、指責校董中某人將建築項目只為包攬求利、以及之前提到的指責對方是受親共勢力指使等。也許有些是確有證據不好明言,但恐怕仍有一些是出於猜測並無實據,一旦脫口而出並向海外媒體宣布,看來則頗似栽贓,尤其是他所指責的是在當地頗有威望,為人讚頌的僑界領袖,則這種指責不只得罪了領袖本人,亦得罪了其所有支持者。而且,其中一些是關乎政治立場的指責,都是大是大非,極有可能在國際舞台上造成惡劣影響,讓對方不得不傾盡全力加以反駁批判。
7. 領取遣散費離開之時,未曾顧忌新加坡民眾感受。離開新加坡之時,林語堂等人全額收取了議定的遣散費用。林語堂好友徐訏後來在文章里評價此事,認為此事是「無法使情、理貫通融合」,或可理解為,徐訏認為此舉「合理,而不近情」。徐訏還說——以語堂文章之飄逸,而拘泥於意氣微利之爭,不知是否所謂「做事須認真」這句話害了他。我想當時如有一個高明的「師爺」予以指點,或仍可使其頓然返悟。甚至把已爭得之錢,於臨行時捐贈南洋大學,也正可使陳六使之六愕然自殘的。(林語堂領取遣散費是否該算作「錯誤」,似乎頗有討論餘地,徐訏的說法似乎比較公允,「合理,而不近情」,雖然未必算得錯誤,但終歸不妥。至於臨行之時將遣散費奉還,只是徐訏個人的想法,處在林語堂當時的境地,恐怕滿腹冤屈憤懣,是無法扮此瀟洒的。)
b. 陳六使一方的錯誤
1. 失察——林語堂是否適合擔任南洋大學校長,本應是事前做好充分調查論證的。無數僑胞協力齊心興辦的大事,不該如此不慎重。林語堂缺無辦學經驗,亦無行政管理的才能,為人也是天真自由,更對南洋情況缺乏了解,辦學理想也與陳六使等人不同,選擇林來做南洋大學校長,本身就是失察、失職。讓林語堂誤以為雙方辦學理念已溝通清楚,可以調和,也不應當。後來的矛盾,都根源於此。
2. 輕諾——陳六使在與林語堂通信時,對林語堂提出的所有條件一概答應。其中明確包括須籌足基金二千萬叻元,校董不得干涉大學行政等。而且陳六使還詳細解釋,為何自己一定有辦法如期籌夠所有經費,口氣十分豪邁。但矛盾發生之後,陳六使自己也承認當時的信「寫得太過太好」,是言過其實了,並且還解釋說「猶如吾人經營,聘請經理,當然要說好話,不但賦予全權且年終有花紅,但經理既經營不得法,資本日減,吾人豈可再賦以全權,及獎以花紅乎?」其時林語堂完全談不到「經營不得法」云云。而後來的事實也證明,南大執委會籌錢也確有困難(承諾的二千萬基金實收僅四百萬元)。
3. 寡信——輕諾必然寡信。林語堂抵達新加坡後遭遇的就是一群「寡信」的校董。之前的承諾全不作數,籌款不足、財權不放。毫無「用人不疑」的氣派。
4. 不以說理服人,而以道德要挾——在於林語堂談判的過程中,當地媒體即大肆對林語堂的道德進行指摘,當年的報道如今還在,看一看,幾乎全是下作偏激的小報文風。而當時林語堂氣憤的也是這一點,因為當地主流媒體的東家亦正是與林爭論的陳六使等人。而這樣的文風,在後來幾十年間一直綿延未決,從1950年代南洋大學官方對此事的總結文章,到後來一些南洋大學校友對此事的描摹,行文頗多無聊指摘,亦不乏捏造誣衊。比如高曉松老師曾經引用過的說法——林語堂是毛遂自薦並在達成協議前單方面宣稱自己已經被聘任為校長,強行將生米煮成熟飯,就頗為可疑。消息的源頭來自於1976年某刊一篇文章,除此文外,目前我見到的所有當事人的回憶文章里都未提及林語堂單方面宣布即將上任一事。連南洋大學的官方出版物里都只稱相關人士抵達美國後與林語堂商談,「一拍即合」。此外,無論事發當時,還是後來歲月,對林語堂的譴責大都脫不了「拿走了南洋民眾捐獻的血汗錢」一事,並時常舉出當時新加坡三輪車夫聯合捐款一事。這張感情牌打了數十年(查閱當時的捐款明細——《各界捐贈南洋大學基金名錄》,三輪車工友同業會的捐贈金額僅有21660.51元,於基金總額中所佔比例實在微乎其微),動不動就拿三輪車工友的捐贈來說事,並在報章上大篇幅刊載無從了解具體真相的勞工民眾對於林語堂辦校理念的指摘,也實在是比較無聊。
D. 何以如此?
談完雙方各自的錯誤不妥之處,我們來試著揣測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
a. 林語堂方面——
林語堂崇尚自由閑適的人生,卻也過著積極認真的生活。他常用來自況的那副對聯「文章可幽默,做事須認真」,是一個大略的總結。之前所引徐訏的話,說的就是此事。
「做事須認真」,導致林語堂做事經常過於「講理」,而不「近情」。尤其是林語堂自幼接受基督教教育,對中國傳統文化反倒涉獵不多,雖然後來曾努力補課,但其人生觀之根基,終究是比較西化的。後來留學歐美各國、40歲以後又長期在美國居住,更讓其作風十分「洋派」。其著作《吾國吾民》、《生活的藝術》等,雖然說的是中國文化,但卻幾乎是以一個旁觀者視角來評判欣賞的——也正是如此,才更符合西方讀者的閱讀習慣和審美品位。相比之下,他遠不如生在中國鄉村,長在南洋商界的陳六使等人「中國」。再加上陳六使等人都是商人出身,林語堂卻一身的文人脾氣,雙方溝通完全是雞同鴨講。林語堂認為一言既出自然應當照辦,陳六使卻覺得客套而已何必較真。林語堂認為既然受辱受氣,拿你的賠償金是天經地義,對方卻覺得合作未成拿走遣散費未免太不仗義。一邊是承諾契約,一邊是面子人情,溝通必然無效。
這種認真,表現在處事細節上,則經常是苛求完美,不肯容忍、不留情面。之前談到的一些事迹,即屬此列。(順便提一句:林語堂是天秤座。)
同樣,林語堂的金錢觀也一直比較「認真」。一方面或許與以上所說的「人格西化」有關,另一方面,或許也與林娶了個銀行家的女兒,常有內助協理此類事宜有關。南洋大學一事上林語堂對金錢的認真讓很多人詫異,但據旁人回憶,林語堂1930年代赴美之前,在上海變賣家中已經無用的傢具,無論親朋好友,挑選中某件,林家便照價收錢。連林語堂的同胞弟弟拿走某些傢具,也照收不誤。此事已經讓當時的一些人咋舌不已。而林語堂卻視此為合情合理,十分坦然。這樣的林語堂,怎麼會在領取遣散費的時候覺得愧不敢收?
另外,林語堂生性熱情、滿懷理想、勇於嘗試新鮮事物、自視聰明、有創作才華,但卻對現實生活缺乏深刻的洞察,一生作品大多淺薄,並非人情練達之輩。看他所作的那些小說即可明白。這導致他在處事為人上也常顯出幾分幼稚來,絕不似魯迅的老辣深刻。年輕時,這可被理解為勇猛凌厲,但一旦年老,則處處顯得捉襟見肘,對比其早年雜文與晚年的《無所不談》,應該可以看出來。
或可總結為,與很多人一樣,林語堂是個有政治熱情,而無政治智慧的人。表現在南洋大學一事上,則是有創業之心,而無成事之才。
郁達夫生前曾評價林語堂「生性戇直,渾樸天真,假令生在美國,不但在文學上可以成功,就是從事事業,也可以睥睨一世,氣吞小羅斯福之流。」林語堂怕是將此話當真了。但即使是郁達夫的讚揚,也先埋了一個「憨直、天真」在前頭。林語堂對自己能力的錯誤判斷,導致他一時自信爆棚,
同時,在與人爭執時,行動毫無策略型,也是其本性幼稚的表現。「做事不隨東,累死也無功」這種世俗道理不知林語堂是沒有聽過,還是聽過了也不認同。反正從他的行為上來看,他不只是「不隨東」,而是時時處處無視對方的立場與尊嚴。當面直斥對方領袖、證據不確鑿時公開指責、事後發表文章追加罪名……很多不必要的盲動、不理智的出擊,斷送了和解的可能,也讓對方不得不以全力反擊來自證清白。
談到具體的辦學理想上,林語堂一直認為理想的大學應如一片叢林,將學生放入叢林讓他們自己覓食、自己成長,才是培養出上等人才的正途。「熏火腿」、「抽煙」之類說法即是根源於此。但這對陳六使等人來說,未免太過飄渺。與南陽僑商集資辦學的初衷更是不符。
而林語堂1926年在廈門大學的不快經歷,正是因為財權、行政權都被架空,不僅是林語堂自己的事業理想無法實現,他辛辛苦苦邀請來的一班教授也陷入窘境——現在廈門大學仍有一間展室模擬魯迅當時在廈大用酒精燈煮青菜的窮困狀況,那便與林語堂那次經歷有關。這次來做南洋大學校長,先談錢、權歸屬問題,也是因為曾有前車之鑒的緣故。
b. 陳六使陣營方面——
陳六使等人籌資辦學,是出自報答社會的公益之心。雖然都是商人出身,但這次卻是義舉。也正因為是義舉、因為包括自己在內,都無私捐出款項促成此事,才在心裡油然而生了一股神聖感——事實上,看之後幾十年相關當事人以及普通南洋大學相關人士對此事的回憶,無不被籠罩在這股悲壯的基調之下。(南洋大學後來命運多舛,最後無奈消亡,這也讓南洋大學校友們更多了一份憤懣不平。林語堂事件與南洋大學最後的歸宿,似乎正充當了南洋大學校友們緬懷母校抒發憤懣的出口。)
而心懷著這份正義神聖之情,自然容不得他人對此事的輕慢馬虎。林語堂應聘出任校長,是完全當做一項工作事業來做,雖有創業熱情,卻沒有這股敬畏之心。這對陳六使及相關當事人,甚至對當時普通的新加坡華人民眾來說,恐怕都是一種不可容忍的冒犯。連我們生意人都放棄贏利賺錢的心思了,你一個讀書人卻來跟我們斤斤計較,談的都是錢錢錢,未必有些過分。
這樣的心態加上既有的擔心,就變成了處處提防和各種揣測,後來發展成了徹底的不敢信任。
陳六使等人背後是否有親共勢力指使,目前尚無明證,但恐怕即使受了影響,也不會是主要原因。
但林語堂後來在國際社會上對陳六使等人(甚至是當時新加坡社會)政治傾向的指責,卻是十分危險的。其時新加坡華人夾在國共兩方勢力中間,明智的做法當然是兩不得罪。尤其陳六使等校董大多是商人,得罪任何一方都大不應該。此時林語堂拋出這樣的說法,扣在陳六使等人頭上,陳等能做的必然是動員一切媒體關係,反駁林語堂的說法、醜化林語堂的形象,告訴所有人,林語堂居心不良,其人所說全不可信。
而這樣的攻訐,直到如今,效果仍未消退。
E. 總結一下。
林語堂在南洋大學的這段經歷,矛盾核心在於互爭財權,起因是陳六使一方的輕諾寡信與林語堂的毫不相讓,根源在於雙方對於辦學理想及處事模式等方面的分歧。
但之後的這些年裡,林語堂對此事再不提及(林語堂晚年自傳《八十自敘》里對這場風波一字未提,我以為此事頗耐尋味),南洋大學的相關當事人及後來者卻出自捍衛母校及個人、族群尊嚴的目的,不斷對林語堂的作為撰文貶斥,其中也不乏有失公允的偏激之詞。
而很多並不了解太多內情的觀眾、解讀者也根據片面的材料,得出一些過於簡單粗暴的觀點,如將此事的原因一股腦歸結為林語堂人品惡劣等等。
以上這些固然也只是我個人對此事的梳理解讀,未必符合歷史真相,但希望能比那些簡單粗暴的結論,離真相更接近一些。
林語堂的這段經歷,我最早是十幾年前於一些林語堂傳記書籍中讀到,對於一個自認為與林語堂有很多共同弱點的人,此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警示。我時常會在人生的某些時刻想起林語堂在那段時間所犯的錯誤,並以此自省,修正自己的蠢行。希望我的這些梳理和解讀,也為同樣可能犯下此類錯誤的旁人,做一提醒。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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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9日作答:果然有人問起這事兒了。
南洋大學的事情比較複雜,可惜手邊沒有很多第一手史料,所以只能從眾說紛紜的各種資料里做些揣測。新加坡媒體的那些文章所說的,與林語堂的女兒後來在《林語堂傳》里記述的(似可代表林自己私下裡的觀點),是有很多不同的。一些當時的旁人對此事的觀點,也很有些參考價值。高曉松老師的那段視頻我前些天大致看了看,基本上是根據當時新加坡報界的幾篇文章里的資料,再加上自己的一些發揮談的吧。恐怕裡頭有很多東西是未必確實的。至少沒必要那麼言之鑿鑿的。我先佔個坑兒,晚些來答。就高曉松這段視頻看,很多漏洞,也不嚴謹,反正既然都是一說而已,飯後聽聽,有這麼一回事,但是像他這樣沒詳細參考、沒詳細考證,一邊倒的觀點,有失偏頗。
1. 林語堂不是鼓浪嶼人,不是廈門人,是漳州人,只因為娶了個廈門鼓浪嶼小姐做老婆,在廈門讀過書,閩南人倒是挨對邊了。
這麼淺顯容易弄清的事,都沒弄清,高曉松童鞋居然都能繼續說下去,可見後面的話和參考文獻的可靠性要打個大折扣~2. 高說,沒人請林語堂當校長,但是林自己想當,就召開新聞發布會揚言受邀當大學校長,這種說法壓根不靠譜。
高同學大概是長期浸淫娛樂圈,光怪陸奇的事看多了,想當然以為林自己想當校長,然後借新聞炒作,這是他自己添油加醋,或是看到某些南洋小報站在不同立場上的的想(看)法。
試問沒有邀請,得了諾貝爾獎的莫言也不敢說,想當哪家的校長就當哪家的校長啊?又不是商人,辦學可以自己出資或者有空手套白狼的本事。也不是娛樂圈人士,靠炒作一下就可以成功了。也沒聽過哪個娛樂界明星想演哪部戲,開了新聞發布會,就能順利當上男女主角的。 高曉松同學的語言描述好像林不要臉,自己想當校長就能當一樣。再說民國時期的文人,既然是為了辦學,當校長臉還要的,沒那麼無恥。高同學先捧了自家的那位清華校長,根本就沒有要去任職的意思。南洋大學退而求次,某些人才想到林語堂。民辦學校不是一人獨大,邀請這事,各股東們有各自想法,各人操作不同,所謂技巧試探什麼的,也可能是後來一拍兩散的託辭而已。也可能是一人邀請的答應陳詞,最後因為不歡而散,才落下他人把柄。 百度百科林語堂與南洋大學內文比高說話帶的色彩還更客觀些。3. 林語堂之所以要把握財務的命脈,跟他早年邀魯迅等北大牛人到廈大,本想興辦家鄉教育,結果受邀的國學大師包括林語堂自己,落得被排擠有關。 廈大早年和南洋大學相似度挺高的,都是南洋華僑民辦的,只不過一個成功了,一個不算成功吧,這裡頭的個中人事關係甚為繁複,有人之處有江湖啊~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從魯迅、林語堂被廈門大學趕跑看門派之爭和紅眼病罪惡,不知為何天涯扎口了。還有這篇得罪廈門大學校長 魯迅只准用一個燈泡 林本想糾正早年犯的錯誤,以為抓住錢的命脈就能搞好大學,殊不知又在同一個炕,朝另一個方向跌倒了第二次。玩權術玩不過同是文化人,跟商人搶錢權,更是不可能的事了。死了以後還被曲解成這樣,哈哈哈。文人都是太理想太天真~挑幾段上文參考文的話,估計很多人懶得看了:
1925年是陳嘉庚事業的鼎盛時期。陳嘉庚與林文慶討論以後,決定籌建國學院,聘請魯迅、林語堂、顧頡剛、沈兼士、孫伏園等20多名著名學者。當時正式3.18慘案後不久,北京政治環境惡劣,教授們經常拿不到工資,面對廈門大學當時的超高薪,「半個北大」來到了廈大。沈兼士還提出了龐大的研究計劃,林文慶表示同意。 1926年10月10日廈門大學國學院正式成立,林文慶兼任國學院院長,沈兼士任研究院主任,林語堂出任總秘書,工作由沈兼士具體負責。
「半個北大」的到來轟動了廈大,新教授的風光很快就讓原來廈大的教授們心態失去了平衡。原來廈門大學教授是以廈大教務長兼理科部主任、廈大的實力派劉樹杞為代表,因為「半個北大」的名教授來到廈大,新教授的風光很快就讓原來廈大的教授們在心理失去了平衡。廈大是靠理科起家的,經費、校舍資源等各項政策都向理科傾斜,國學院興起後,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經費,讓劉樹杞等人難以忍受。於是,劉樹杞就利用自己掌管財政之便,在校長林文慶的秘密授意下,向魯迅發難,幾次逼魯迅搬家,最後一次,居然讓魯迅搬到了廈大的地下室居住。魯迅的屋子裡原來有兩個燈泡,劉樹杞說要節約電費,非得讓人摘下一個不行,這件事情把魯迅氣得夠嗆。——姑且不說這文理之爭孰善孰惡,出發點至少是為辦學初衷和價值立場起爭執。但是林語堂請了那麼多人來,結果卻這樣,難道林老頭不能反思一下年輕時因為教育興學,太樂觀而犯下的錯誤??
華人辦學教育機構內部到今日,依舊是體系、人事、人情複雜,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林語堂要叫自己人掌控財政了,旅居海外那麼多年,哪還有什麼除親系外的自己人?甚至叫侄兒放棄第一世界金融行業的工作,到第三世界、而且不知工資能不能發得出的民辦大學搞財務。被高說的全家貪財壟斷,離開了南洋大學,他的家人靠這個發財實在是很難致富……4、 關於錢:開世界一流的工資是提議,也非林一人享用,林從到學校到鬧翻離開總共才半年,實際提出財務預算才40日,能領到工資么,中間林也不是沒做事。所謂派車,後來車又不能帶走,最多算是租賃不到半年吧。下文的遣散費已包含了4個月的工資,難道這4個月叫人不吃不喝么?
提出的工資,跟最後遣散費又是另一回事,最後遣散費也不光是林一家人拿到,還有其它隨林而來的學者教授們。高童鞋居然把所有的錢都算在林一個人人頭上。 林太天真,以為商人辦學請你,真心就是搞教育,愛其名氣也好,用作傀儡也好,林自己用錢起來也不太算計,花錢如小資(此不止在南洋之事上被人詬病了),更何況學校這麼一個無底洞了,商人的心在滴血啊~商人的賺錢能力也趕不上無底洞。 至於蓋房經費具體數額可以參考相關資料,一個學校哪是30~50萬(未知單位)就能弄起來的啊,建一棟校舍只用50萬(未知單位),不說一流性大學,搞個大學就連陳嘉庚都要傾家蕩產,(高同學前後還把校舍經費和林最後開的遣散費拿來做對比),我只能呵呵呵了。 還有,高曉松同學說的這些經費的貨幣單位都沒有說清楚。是星幣、新幣呢?還是人民幣?還是美元,還是大洋?而推倒校舍這點,倒是國內拿著納稅人的錢今天蓋完明天推倒的學校有得一拼,問題是沒人置疑啊?終究是林的書生義(意)氣太重,看不爽的房子我只能說林語堂太有建築規劃的細胞了……(高童鞋渲染了那麼多,其實房子連推倒都沒推倒,林就88了,搞得好像真把花了錢的樓給推倒了)遣散費一覽(把那麼多人跨洋騙來,車馬費要不要給,來迴路費總要吧?當年交通可沒現在這麼便利)
所有人共計三十二萬元,高同學竟然全算到林一個人身上。下文見此參考:History of Nanyang University -09- 林語堂告洋狀 4月6日下午三時,南大「全權代表團」在總商會舉行最後一次會議後,立刻到南大校長室與林語堂及各教授見面,辦理髮給遣散費手續,遣散費總數共達三十萬五千二百零三元,連同四月份薪金,總數高達三十二萬四千餘元。 林語堂及各教授所得的遣散費,是按照聘約所規定年限的薪額一半,外加歸返原地川資預算。林語堂的聘約為五年,即領二年半薪金,他的遣散費計二十一個月薪(四月份不計)六萬三千元,外加川資九千二百四十一元五角,共七萬二千餘元。 (和個人拿的三十萬差好多) 另外文學院院長熊式一,理工學院院長鬍博淵,行政秘書黎明,校長秘書林太乙,校外部主任黎東方,建築工程主任楊介眉及其夫人施惠蘭,文學院教授查理士達夫,講師王佐及其夫人圖書館管理員陳秀錦等,都是三年聘約。楊介眉夫婦領得四萬餘元,王佐夫婦原居馬六甲,其後赴美求學。但其遣散費也與外地來星者同等待遇,而且得到回美盤纏四千餘元,共領得三萬餘元。擔任校長秘書的林太乙,據校長所提的概算案是月薪六百元,後來以月薪八百元計算以上總和才是三十二萬吧,此文貨幣單位不詳。
5、個人觀點: 所謂高額的遣散費,華人世界這群南洋人講的是人情,林語堂前期簽的是合同,按林的西方思維的規則來說,合同比人情更重要,以致於後來一些偏一邊的報道說林手上的「皇牌」,雖然很酸,但這點上他們也不否認。
這事就好比,你是個稍微有才自命不凡的高管,有個很賞識你的老闆要來挖你,你跟他很談得來,一拍即合簽完了勞動合同(合同有保護勞動者被開後的權益等諸條人事任免事宜),老闆開頭畫了很多大餅,而後資金不到位。此時老闆說自己很窮,開始打情義牌,家裡保姆、司機、戲子為了公司未來的發展,已經不拿薪水好多天了,要不你也就這樣委屈一下吧~而你還按原先的想法一意孤行,這中間還觸犯了其它股東董事的利益,要逼你走人。更可笑的是,之前你因公司為你許下的美好願景,或許滿懷夢想,慫恿七姑八姨親朋好友辭了公職、遠渡重洋準備為公司出謀劃策,結果工資和實際一碰就碎,還弄得里外不是人還把人都得罪了(這情節乍看像傳銷或者是商業故事:))。到最後老闆也和你談不攏、說理念不同,你想想付出的代價、來自多方的壓力、自己平時一貫的西式治學思維已無法和公司的人溝通,那還是走為上計。還好之前有勞動合同有所保障,可以訴諸法律,但在講人情的華人世界裡,最後法律也不了了之(60年後還居然為此被拿作消遣,怪不得「法治」社會呢),因為你搞的是華人最為看重的教育事業(可惜多年後華人現在教育不也產業化了?)偏偏西方教育私立大學都是有金主贊助的,而華人講的是付出不求回報啊。 最後,好歹老闆還算有良心,說遣散費我自己掏腰包出,也算君子。而和其它看你不爽的股東有利益牽扯的發言人,一看除卻了眼中釘肉中刺,還不用掏錢,大快人心,又不能不作為,於是喊兩嗓子表示對出錢老闆的同情,說老闆多高風亮節啊~要我說,不拿錢,那是傻子才做的事,既然做了一回理想主義者,不做第二回傻子才是正道。至於保姆司機戲子不出工資那又是另一回事,人都有天真、理想化的一面,包括老闆在內。 誰都有被美味大餅吸引的時候,畫餅人未必吃得上餅,至於最後誰吃上那塊餅又是另一碼事了。 以上反正都是故事,不必當真,換作是你,你如何選擇呀?在商業社會裡,也就是一件勞動糾紛罷了。這種事成功了就是馬雲,不成功了就呵呵呵了。 錢這事要發揮起來,沒有不傷感情的時候,以西方司法來訴東方辦學思維,不吵那才奇怪了。幸好李光耀改革成功。 南洋大學校友網站關於錢的那些事:Spirit of Nanyang University -071- 林語堂和陳六使6 高童鞋 敘述時把三輪工友的血汗錢和林要的工資等同起來,好像變成了兩面對立。不否認三輪車友捐的血汗錢心意之重,但實際搞大學這種非常缺錢的事,只有出大部分錢的商人才可能是董事會的成員,真正和林語堂有對立,又吵起來的是這撥人。三輪車工捐的,還不如企業家一個零頭,關鍵是搞煽情時需要。
高童鞋 把底層人民出的血汗錢和辦校時所需的巨額款項來個大連接, 偏偏普羅大眾不求甚解啊,容易被同階層人士的付出所感動,以達到煽情的地步。而且以下實際才是林語堂的原話:「頭家是三輪車工友」 (頭家是閩南語老闆的意思)
南大預算案的糾紛,經過三十五天的斡旋仍無結果,到3月20日,陳六使接到林語堂的公函,邀陳六使親自出席,與校方同人舉行洽商,以謀事件之早日解決。 林語堂是在加東南大臨時辦事處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致陳六使的公函。林語堂對記者說:「我所以不憤而辭職者,是為顧全三輪車工友對南大之熱心 支持,現在,我以為有力者已盡量出力,但有錢者未必已盡量出錢支持南大。我沒有頭家,我的頭家是三輪車工友,他們的錢是用血汗換來的,那些有錢的人, 並不是我的頭家,他們的錢,不是用血汗賺來的,我並不是為他們服務。」 林語堂並在記者招待會上公怖他自接任出長南大校長以來,與陳六使連瀛洲的八封來往函件。這些函件討論的內容主要是林語堂要完全控制行政大權,並要執委會一口氣就籌足二千萬元為基金,陳六使則表示一切沒有什麼問題,但林語堂則一再表明「弟之就職與否,全在基金成立一次捐足與職責明定二事」。 信中且有「若夫手錶廿五元亦一隻,七十五元亦一隻,即無抽水馬桶亦可出恭也。」等妙句。當然其實他的頭家是校董,估計一開始他自己也沒弄清吧,或者打溫情牌。
以上資料參考於南洋大學校友會 History -00- 歷史資料 其中一篇是林的闡述,因為題目不適合放上來,請自行查找。高曉松本人根本就沒好好研究過史料,完全憑看過的某類信息混合了一己之言,加上文藝創作者想像力的發揮,添油加醋——這種特長在歌曲創作中還挺管用,但說書還差了點。但偏聽偏信者、看熱鬧的居多。林語堂生前官方評價一直是反動文人,漢奸——諸如此類者盛,死後也不差這塊糞,特別是高同學談到的「德藝雙馨」這塊糞。甚至今天官方也沒肯定過林語堂,至於他為什麼受關注,大概因為之前反對過那啥你懂得,就被人拿來利用,例如之前坊間盛傳的一句話,明明林沒說過也要安在林身上,莫名其妙的「好感「和莫名其妙的」不好感」大概都生於此。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出現的錯別字什麼的請雅諒,如想到什麼,再做修改和補充。可以請文化人裝門面,但是不要請文化人幹事業
看看南洋大學北美和加拿大同學會的網站,資料比較多,比較客觀。
林 語 堂 與 南 大
── 柯 南 ──
(原載《知識天地》1976 合訂本)
消息傳來,林語堂已於3月26日在香港逝世。林語堂曾經一度是相當有名氣的作家,並自詡為「幽默大師」,可是他的逝世卻沒有引起什麼反響,在本地報章雜誌上也沒有看到追悼他的文章,這樣無聲無息而去,可說是很寂寞了。
林語堂這個名字對星馬人士來說並不陌生,那並不是因為他在學術上對當地有什麼影響,而是他曾出任過南洋大學的首任校長,引起過一場轟動四方的風波。通訊社在報導他的死訊時,就特別提到他曾做過南大校長。時間過得真快,一幌眼就是二十多年了,對於當年鬧得滿城風雨的那場風波,現今四十歲以上的人相信都記憶猶新,年輕的一代,恐怕就不甚了了了。
萬眾一心創辦南大
南洋大學的創立,的確是星馬人民歷史上可歌可頌的光輝一頁。1953年1月16日,當時福建會館主席陳六使首先提出創辦南大的主張,並宣布福建會館捐獻五百英畝地皮作為南大校址,他個人則認捐五百萬元為南大基金。此舉立即得到四面八方的響應,為南大籌募基金的運動,便如火如荼的在星馬各地展開。投入籌募南大基金的隊伍,包括各階層,各團體,各宗教的人士,其中有商人、教師、學生、小販、三輪車夫,德士司機、理髮師以及各業工人,他們通過樂捐、義演、義賣、義踏、義剪、義駛種種形式來捐助南大,使到南大基金源源不絕而來,捐款總數很快便已達到千萬元以上。
在南大創辦的過程中,曾遭遇到各種客觀上的困難和阻力,但在星馬人民萬眾一心的支持下,所有的阻難都一一克服了。而且每當遭受一次阻難,就更振興起籌辦當局的奮鬥精神與建校決心。於是校舍的興建便積極的進行,接著便是物色校長與教職員,準備開學事宜。
林可勝、梅貽琦、胡適
當初南大執委會對於校長的人選,雖然沒有明言規定,但是一般上是希望由籍貫閩南的人士出任,或者是以接近閩南一帶的人為宜。因為很顯然的,以陳六使為首的南大執委會諸公是以閩南人為主,如果南大由閩南人出任校長,將來在與校董洽商問題時便無語言上的隔膜,而且加上鄉誼之情似應更親切融洽。
林語堂雖然是閩南人,但是當初物色南大校長時,執委會諸公心目中原沒有這一個人。第一個被提出來的人選是林文慶的長公子林可勝博士,他是世界 生物學權威。當南大和他接洽時,他沒有馬上答應,暫抱觀望的態度。
南大執委會也曾與前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博士接觸,梅貽琦對南洋華人有意創辦一間華文大學,覺得意義重大。當時他有一位女兒住在吉隆坡,他表示想從美國過來星馬看看,然後再作決定。據說李光前曾極力推薦梅貽琦:認為他是一個很合乎理想的人選。因為李光前認為,辦大學的,一個作家不如一個學 者,一個學者不如一個教育家,一個教育家又不如一個教育事業家,而梅貽琦正好是一個有辦大學經驗的教育事業家。
另外,南大執委會秘書也曾致函胡適博士,試探他是否有意出長南大,但是沒有得到他的複信。
當南大正在忙著物色校長人選時,在紐約擔任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顧問的林語堂,便很技巧地透露其深感興趣。有一位南大執委便提議和林語堂接頭。不久,林語堂就放出風聲說南大已聘請他為正校長,林可勝為副校長。可是以林可勝在學術界的地位,如何肯屈居於林語堂之下,所以南大副校長一職後來一直 就告虛懸。同時要請梅貽琦出任校長的事也就沒有了下文。
「專使」赴美聘林語堂
1953年12月13日,南大新加坡委員會派連瀛洲為「專使」,動程前往美國禮聘林語堂為南大校長。連氏於1954年2月1日返星,發表談話說:『林語堂博士及林可勝博士屈就南大首任正副校長,乃受創建人及星馬各界人士熱情之感動,將不僅會把南大辦成為平民化而實際之大學,且將立於世界著名大學之林,成為中西文化的交流基地,在世界學術大放光彩,如此則不僅可提高馬來亞文化,誠為星馬華人之光,亦為星馬地方以至英聯邦之光。」
林語堂受聘為南大校長後,並不立時走馬上任,從該年二月至五月間,與陳六使,連瀛洲書信往返七八封之多,反覆申明其應聘之條件,包括須籌足基金二千萬叻元,校董不得干涉大學行政等,至其認為滿意後,始答允「擬於本秋攜眷來星。」
林語堂來星前,從7月1日起在紐約設立臨時辦事處,開始聘請教授以及與各大學聯繫。8月1日,他由紐約出發,先研究美國各著名大學設施,然後前 往歐洲考察,最後才東來。
離美前發表的談話
1954年8月11日,林語堂在紐約教育記者及書評家與他所設的餞別午餐會上發表演說,宣稱他將在新加坡主持的南洋大學,將成為亞洲非共人土在對抗共產主義鬥爭中的自由思想前哨,並成為自由東南亞的知識份子中心。他說,南大 的設立,是對共產中國引誘華僑返回中國受教育的一部分答覆,「吾人一旦失去吾人之青年於竹幕內,彼等將不復返矣」。談到每年有五千名印尼學生及約三千名新加坡學生返回共產中國的消息,他說「中共給他們的書籍及食宿,一切都是 免費的,所以設立吾人自己之大學更為迫切需要,以補償吾人之青年之教育損失。」
在餞別會上,林語堂也談到時事,他認為在實行對華政策方面,美國是對的,而英國則錯誤。「要收復大陸,就應支持台灣,這是唯一的希望,蔣介石是一位偉人,如果我們要找另一位領袖無異是自欺。」他說:「自由中國人民克服大陸是有可能的,但要獲得充分力量,支持及配備才能達到。但所有如此之判斷都是猜測或打賭。主要點乃擊敗共產中國的問題並非完全無望。除考慮進行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可能性外,南韓、台灣與越南等採取聯合行動進攻共產中國的軟弱心腹是可能的。這樣須防守漫長的陣線。」
林語堂這番談話由通訊社電傳到本地後,南大執委連瀛洲恐怕外間人士誤會,特發表談話說:「今年初余受南大執委會主席陳六使先生之託,在美國與林語堂博士洽商出長南大時,曾將星馬僑眾創辦南大之宗旨詳告。主要者乃溝通中西文化,提高馬來亞教育水準,培養當地人才,為地方服務。林校長對此宗旨表示同意接納,並且還聲明在接任之後,南大校內絕不容許作任何政治活動,同時強調南大將純粹為研究學術之教育機關。嗣後林校長於若干函件中,亦曾再三聲述其主張。」
林語堂一家人抵星。
8月20日,林語堂由美動程來星,先乘機前往英國考察大學教育與物色人材,然後於9月1日離英飛往義大利,在羅馬逗留兩周,而於9月15日前赴埃及開羅。9月30日由開羅直接飛星,終於在1954年10月2日下午4時10分抵達新加坡加冷機場,受到當地社會賢達二百餘人的熱烈歡迎。
隨同林語堂抵步者有其夫人廖翠鳳,女婿黎明,女公子林太乙(黎明夫人)、林相如,以及黎明之長女至文,公子至怡等六人。黎明被林語堂委為行政秘 書,林太乙任校長室秘書。另外還有侄兒林國榮任會計長。黎明曾肄業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教育學院,聽說擁有碩士學位,年約三十餘歲,早一年考取聯合國秘 書處中文科翻譯員,尚在試用時期。林太乙約三十許人,學歷不詳。林國榮為股票經紀,當時還待結束股票職務後方啟程,所以沒有隨行。
「第一流」與「薰火腿」
南大執委會主席陳六使於10月3日夜晚,在丹戎禺俱樂部舉行歡宴,為林語堂夫婦洗塵。陳六使於席間致詞,曾謂當時連瀛洲專程赴美聘請林語堂,猶 如三國時劉備三顧茅廬,請孔明出來一樣。林語堂在宴會上被邀致詞時,表示「決心將南洋大學辦好,且要辦成第一流之學府,而不應馬虎從事」。至於什麼 是第一流大學?林語堂並沒有加以說明,不過從他所發表的主張看來,他心目中的所謂第一流大學,首先校舍的建築必須非常富麗堂皇,像中國抗戰時期一般 大學那樣因陋就簡是不行的。其次學校開辦時至少要有二十萬捲圖書,而且圖書館必須有足夠的冷氣設備。校長的權力高於一切,校董會不許過問學校事務,教授必須是國際聞名的,待遇應比普通加一成。
林語堂與南大執委會商妥的年薪是星幣三萬六千元,辦公費六千元,共四萬二千元,另由學校供給住宅一座,汽車一輛,車夫與僕役各一名。據說林語堂還堅持住宅必須有冷氣和避聲設備,客廳可容納數百人。
林語堂抵星後,各方酬酢甚忙,參加宴會,出席會議,發表演說,忙個不休。12月1日,林語堂在首都餐室,向一百多名扶輪社會員演講他理想中的大 學。他說:「薰火腿的辦法,或許是培養學生的一個好辦法。要薰火腿,我們須將生肉放入室中,以煙薰之,久而久之,它必成為火腿。為辯論起見,我可以 說,我們也可以將學生關在圖書館裡,任他們在裡面抽煙,或打瞌睡,但久而久之,他們會對求學問發生興趣,而成為學問豐富的人。」
林語堂這一番薰火腿的妙論發表出來之後,有人認為這是幽默大師的「幽默」本色,也有人就戲稱他為「火腿博士」
不滿意校舍的建築
在林語堂抵步前,南大的校舍建築物如圖書館、文學院以及教授學生宿舍,早已於一年前動工興建,由柯進來與幾個留英的建築師主其事,圖案也曾寄給林語堂參閱。不料林語堂卻帶來了一個自己的建築師,抵星後認為南大建築都不合標準,必須拆除重建。例如先前所辟可直通文理學院及圖書館的六大路,被認為不合用而須廢棄,主張另闢一路。又嫌圖書館的中間大樓不好,圖書館太高,須割低五呎,同時又主張教授住宅應距離遠些。於是與陳六使大鬧意見,陳六使曾與他商量,已興工者請遷就一點,讓其竣工,未興工者改用圖樣,但是林語堂不肯接受。陳六使又建議已興工者完成後作為福建會館水產學校,林語堂也不肯,堅持自己的意見。據陳六使說,有一天林語堂曾告訴他說:「如建築方面不合我主意,我等全部不幹。」
到10月底,林語堂態度更強硬,認為建築校舍屬於行政問題。執委會不得過問,直接下令停工。於是建築校舍的問題便成為一場風波的導火線,接著林語堂與南大執委會方面又在預算案的爭執上鬧僵,終於導致雙方的決裂。
預算案問題起風波
林語堂在美國已先擬定一項計劃,預定南大首期先籌足一千萬元,翌年再籌一千萬元。合共二千萬元,以作為南大的基金及經費。他到校後便根據其計 劃提出預算案。他開出南大開辦費總額五百六十一萬一千一百卅一元八角九分,其中包括建築費二百廿四萬一千三百七十五元,圖書費一百六十三萬六千一百 元,儀器設備費一百一十五萬九千元,其他設備費廿八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元,教職員來校旅費及津貼(包括搬家津貼、旅行津貼,書籍及行李運費津貼)二十三萬九千二百零四元八角九分,備用金五十萬元。
1955年1月至8月間的經常預算,總額四十八萬八千六百卅五元六角八分,最大的一項是薪金,計三十二萬二千八百卅四元二角,另為教職員養老公積金二萬三千餘元,教職員旅費二萬餘元,行政費二萬五千餘元,其餘為郵電文具等雜支。
1955年2月17日,南大新加坡委員會在中華總商會舉行第五次會議,討論林語堂所提出的概算案。出席會議者計有:陳六使、郭珊瑚、陳錫九、李俊承、 高德根、庄惠泉、黃桂楠、王相賢、黃奕歡、連瀛洲、陳華木、林慶年,周獻瑞、庄竹林、楊纘文、洪永安、梁元浩、黃詩通,楊紹璘、藍允藏、高敦厚、潘國渠、江克武、黃卓善、列席者計有:王世熊、曾則輿、張子秋。
在席間,南大建設主任柯進來對概算案中有一建築主任及繪測師,表示莫名其妙。他又說1954年11月18日他到古晉時,忽然接到電報說南大建築工程 要停工。
陳六使在答覆柯進來的詢問時,說出校長請來的建築主任對南大的建築不滿意。於是會議便爭論起建築校舍的責權是屬於執委會還是校長的問題。
連瀛洲說:關於南大建築問題,照世界各大學的情形,有的由校長負責,有的由委員會負責。林校長來星後,對此未有明確的規定,今林校長提出了預算 案,他的意思是由委員會加以通過由他執行,如果有修改,委員會可主意,問題是我們之中,很少有辦大學的經驗。校長與陳六使諸先生談校舍建築問題,我 不甚清楚,因為我沒有參加。我曾有聽人說,從前廈大的情形也是由校長負建築校舍之責。
陳六使接著說:我們說話要老實,校長的確對我說不付予全權,他們將要離開南大。關於廈門大學的情形,陳嘉庚先生創辦時,聘請鄧萃英主持校政,要交出五百萬元,陳嘉庚先生乃認為,商人辦學,生意賺多少,開費多少,焉能決定一個數目,因為當時預算開辦百餘萬元,且辦大學乃為培養中國的人才,一 切按部就班發展,準備三百萬元國幣,當時等於叻幣四百萬元。由於鄧的堅持,陳嘉庚乃決定請林文慶博士返國主持。廈大的一切建築皆由陳嘉庚先生親自監 督,這是我明白的。
陳錫九說:猶憶林校長初接受出長南大時,函陳六使先生,有談及南大須於開辦前籌足二千萬元,陳先生當時復函擬稿,我曾閱及。意思請林校長抱著些少犧牲的精神,來為僑胞服務,因為大家同是以一股熱忱為華僑社會服務。但是,我不明白,校長來主持南大校政,是否抱此宗旨?或者他認為星馬富翁多, 有錢辦學,也說不定。
後來潘國渠在發言時詢問主席,南大教授薪金數目的訂定,事前知悉否?陳六使回答說:對南大教授薪金的數目,事前並未與聞,無法作答。但不知連先生當時有否談及此事。連瀛洲也說無談及。
成立七人開支小組
席間發言者非常踴躍,大家都認為各項開銷過於浩大,不合簡省原則。主席陳六使也表示南大是大眾的事業,一切開支不應浪費。會議通過成立一個七人開支小組委員會,負責南大的開支事宜,成員為陳六使、楊纘文,陳錫九、庄竹林,鄧炳耀、高敦厚。
林語堂對是日會議情形表示詫異,第二天便在南大辦事處向中西各報記者發表書面聲明,並透露事態已趨極端嚴重。該聲明說:「本人見報載,新加坡執委會關於本大學之水準及執委會與校長間職權分配之態度極為詫異,此息若確,則本人及教職員為了創辦第一流大學之一切辛苦努力,將盡歸烏有,本人已以 此意告知執委會主席陳六使,陳君將於明日與本人及教職員作非正式談判,甚願雙方歧見藉此可以獲得解決,又希望藉此最後一次之努力,使星馬學子可得受 高等教育之機會,而不辜負他們求學之熱誠,倘雙方仍不能獲得解決方案,本人自當向社會公布前後全部經過,以明真相,特此聲明。」
雙方談判宣告破裂
2月19日,南大執委會與林語堂在國泰大廈十四樓九十三號連瀛洲私寓開談判會議。出席談商的執委會代表有陳六使、黃奕歡、高德根、連瀛洲、林慶年、 王世熊。校長方面有林語堂,黎明、楊介眉、胡博淵、嚴文郁、黎東方。當時馬紹爾律師以調解人身份參加談商,林有福為馬紹爾的傳譯員。
林語堂即席出示一些影印的「證件」,要求陳六使當場承認。陳六使表示:有何要求可用書面提出,自當召集會議討論,並請林氏出席,蓋南大乃公眾事業,個人不能當場作主。雙方的談判由下午五時半開始,直到晚上九時五十一分仍無法達致協議,談判終告破裂,事態更趨尖銳化。
雙方談判破裂後,林語堂便在當晚十時半,對中西各報記者發表印就的長篇聲明。聲明開頭說:「本人今日(2月19日)與陳君六使就前日報載有關南洋大學新加坡執委會之消息交換意見作最後一次之努力,不幸陳君毫無履行聘請本人為校長時所作之一切諾言,致會談未有結果,只得將前後經過公諸社會。」
林語堂在聲明中說,陳六使對基金應籌足二千萬元,校長應有行政全權,校董不得干涉校政,校舍建築應由校長「指導」,教授應延聘「蜚聲國際領袖士 林」之人才各點,俱已「竭誠接受」,且「召集執委會議」,「詳細討論一致通過記錄在案」,有本人之備忘錄及陳君之書面答覆,一一可資復按,從未提及 有設立所謂開支小組委員會負責購置校內一切器材及管理其他開支之事。此委員會若設則校長無法執行職權,形同虛設。
林語堂並摘錄1954年1月9日他寫給連瀛洲原函,以及同年4月26日陳六使寫給他原函的要點為證。聲明指陳六使「出爾反爾,判若兩人,大乖國際視聽……」其一切責任應由陳君負之。」林語堂的長篇聲明末後有附件,把他與陳六使數次往來函件,有關南大水準、職權、基金、教授及建築五點的概要節錄出來。
林語堂要訴諸法律
2月21日,南大「開支小組」舉行首次會議,檢討林語堂的概算案,決定日內前往與林校長舉行會談。但是林語堂表示不與開支小組談商,他乾脆否認 開支小組,認為該小組是不合法的。
當時星馬各界關心南大的人士,對於校長與執委會之間的爭執,都感到非常焦慮,因為此事件影響華文教育的前途至為重大。各界紛紛發表意見,希望雙方以大局為重,消除歧見,使南大得以順利的開辦起來。對於預算案的問題,大家都認為南大的開辦是靠各階層人民的出錢出力,應以儘可能樽節開支為最高 原則。
在雙方發生爭執時。南大執委會為顧全大局,百般容忍,以免事態變化,不利南大。然而林語堂卻準備對執委會攤牌,原來他已聘定馬紹爾為其代表,想 要採取法律行動,所以雖經各方努力斡旋,仍無結果。而林語堂又不斷向外發表言論,尤其是接二連三的向英文報記者發表談話,英文報章便刻意誇張渲染,林 語堂的這種態度已引起公憤。
「頭家是三輪車工友」
南大預算案的糾紛,經過三十五天的斡旋仍無結果,到3月20日,陳六使接到林語堂的公函,邀陳六使親自出席,與校方同人舉行洽商,以謀事件之早日解決。
林語堂是在加東南大臨時辦事處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致陳六使的公函。林語堂對記者說:「我所以不憤而辭職者,是為顧全三輪車工友對南大之熱心 支持,現在,我以為有力者已盡量出力,但有錢者未必已盡量出錢支持南大。我沒有頭家,我的頭家是三輪車工友,他們的錢是用血汗換來的,那些有錢的人, 並不是我的頭家,他們的錢,不是用血汗賺來的,我並不是為他們服務。」
林語堂並在記者招待會上公怖他自接任出長南大校長以來,與陳六使連瀛洲的八封來往函件。這些函件討論的內容主要是林語堂要完全控制行政大權,並要執委會一口氣就籌足二千萬元為基金,陳六使則表示一切沒有什麼問題,但林語堂則一再表明「弟之就職與否,全在基金成立一次捐足與職責明定二事」。 信中且有「若夫手錶廿五元亦一隻,七十五元亦一隻,即無抽水馬桶亦可出恭也。」等妙句。
陳六使談受辱經過
1955年3月26日,南大新加坡委員會,在中華總商會召開第六次會議。主席陳六使發表長篇重要聲明,致詞達五十分鐘之久,表白與南大的前途忍辱負重的苦心。以及公開2月19日與林語堂舉行秘密談判受辱的全部經過。
陳六使的聲明在談及受辱的情形時說:馬紹爾律師請本人首先發言,本人乃將18日下午與馬紹爾律師談話情形複述一遍。指出,系約我來與校長「談話」。實則,本人亦無特別話可說。嗣後,馬紹爾律師轉請校長說話。校長以惡意的臉孔,冷然直指本人而說:「你會行棋。我會看棋。」……接著,校長便說,本人失約背信,及我的不是處,十九皆系置本人於不利地位。校長說了相當時候,出示一字條要我承認其中條件。當時,本人未予一閱,亦不敢一看。不知其中 所寫條件為何。本人告訴他:本人無權代表南大答應任何條件。但校長有任何意見,或條件,宜以書面送達委員會,當即召集會議討論。
聲明又說:本人當時再三聲明,南大是眾人的,本人並不能與人「談判」甚麼問題。尤其是,當時校長採取惡意的態度,本人當時的處境,和感觸,自不 言而喻。本人生平除在「昭南」時代被日軍拘去,受過刑,受過辱之外,可以說,並未曾有如是日之受人當面呵斥污辱者。本人極力壓制感情,為了南大,只有忍耐,為避免正面衝突,乃於「談判」中途先行退出。本人身為南大主席,一切為了南大,只有忍辱負責,以求息事寧人。
談到函件的問題,陳六使在聲明中說:吾人致校長之函,多系連先生返星後始寄發者。各函多系由連瀛洲或黃奕歡諸先生矚人執筆,全無私人意見。所有函稿俱經多數執委過目,每有經連先生加以修改。當時,本人嘗主張,函文不必寫得太過好看。連氏總是認為,普通函件並非契約,吾人一片熱誠,聘請校長, 多些褒獎之詞句,無傷大雅。何況,南大又是眾人的事。連先生每次如是解釋,本人細思亦以為然。
柯進來澄清建築事
在會議進入討論時,小組委員楊纘文、林慶年也報告與林語堂經四十天洽商,以校長所提條件難於接受而無結果之全部經過。楊纘文說,校長和我們洽 商,先是提六條件,雙方意見相當接近後,又來了十大條件,這是非常難於接受的。
柯進來在會上發言,反駁林語堂及黎明書面聲明的指斥。林語堂曾說:所謂建築問題,實即柯進來一人之問題,此人不知大學教育為何物,更不知大學校舍應如何建築,方合需要,愚而自用,閉門造車,原陳君函許重要建築待校長到校指導,而柯某從不徵詢本人及各院院長意見,亦事先不行通知校長,即行招 工興建。
柯進來表明說:建築之事非本席一人負責,蓋我們有建築委員會,委員為柯進來、林振河、林振毓、杜文輝、庄右銘等。繪測師方面,有黃慶祥及一位英人名叫禧先生,工程師方面,有周霽西、吳華興及孔漢輝等。本席不過是一個監工而已。
對「函件」的一番爭論
會議在討論林語堂所提出的十大條件時,曾經引起對「函件」問題的一番爭論。洪永安說:校長對事都提條件,我們誠恐這將造成南洋一種壞風氣,使今後的華僑教育,蒙受不利。陳主席去年4月26日致校長的函件,連先生也曾參與其事,是居於要南大趕快成功,請校長早日來星籌備工作的心情而發。這不 是壞,而是好。不是為私,而是為公。
連瀛洲說:去年3月15日致林校長之函,措辭經由黃奕歡及本人與陳主席磋商同意後發出。校長3月7日來函,主席乃請秘書草擬復函,經有修改,當時,每人均以華僑教育事重,決無為私的心,我也不想推責任。本會有授權主席聘請校長的,因此,主席若為公做錯事,吾人仍擁護他。因為,他有苦心在。
陳六使說:連先生當時的工作,也是為南大前途著想,愛護南大的表現,我相信,為公事不是見笑,也不是可恥。
這時,潘國渠乃以高聲發言,與會者都對他集中視線,他說:我們擁護領袖,應該要想好辦法,不要有錯,要他好,要他成功,函件當時加以修改,鑄下今日的錯,尚不自承,人誰無過,聖人也有過也,若能改過,善莫大焉。我們知道,失敗乃成功之母,只知擁護,但是如擁護的領袖失敗了,誰會加以讚揚, 因為,他將成為罪人。所以,我說,要是在起頭小心從事,決無今日的不幸事。
連瀛洲極力辯護說:南大的成功失敗,今不能斷言。但是,我們的出發點是為南大前途,並無任何私見。
潘國渠接著又說:我們容忍,主席閉嘴,讓人挨罵是不對的。校長到星以後,捐款便靜了下來,主席內心是痛苦,這是誰造成的?憶去年的函件是由本人執筆,但其中三點已被修改,內容第一點是說:「馬大有政府支持,南大則否,無稅收依靠,經費來源困難」,這點被改為經費來源容易。第二點,請校長來 和我們同甘共苦,為當地華僑服務,造就人才,因為大家為華僑同胞,這點,也被修改不見了。第三點,請校長於紐約先就文理商三學院按收五百名至千名學 生,先行預算,等執委會討論後再發聘書,也被刪改掉。我真不相信,校長可在美國認從未見過校址而繪出許多圖樣,對大學收生不能計劃,但這不是校長不 為,是南大的執委不要校長做也,這些是實話,順便提出來,俾資參考。
陳六使說:這些經過,並非連先生本人的主意,乃是奕歡先生及本人與連先生三人共同的意見,當時,大家都是為南大,如今發生之事,實非始料所及,連先生當時的熱忱確是令人欽敬,大家也覺得寫函件,非立契約也。
葉怡煎也發言說:當時所致與校長之函件,想不到今日他竟引為計較的證據。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我們勿宜再辯論。
八人的「全權代表團」
會議最後經全體一致通過,決定選派李俊承、楊纘文、林慶年、陳錫九、李振殿、高敦厚、陳炎林、江克無八人為「全權代表團」,定期與校長洽商,希 望事件能獲得解決,如果兩星期內仍不能解決,再召集會議採取應由途徑。
對於重開談判,各方的盼望至切,同時希望林語堂在談商期間,勿再採取不負責任的態度,隨便向報界發表足以妨礙談商的談話。
4月1日,八位全權代表在中華總商會舉行第二次秘密會議,聽取首席代表李俊承報告前日與林校長談商的情形。會後代表團又再前往與林語堂會晤。4 月4日,傳來林語堂等自動引退的消息。
林語堂等自動引退
4月6日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南洋大學校長林語堂博士及該校全體教授,為謀打開因南大當局與執委會間意見過於懸殊所造成之僵局,幾經考慮後,業 於本日提出總辭職,彼等所蒙受之損失,將請該會予以合理解決。
「該校若干教授已決定離此他往,其仍未決定行止之人員,當由執委會分別與之洽商或願再行留校任職。
「南大執委會對林校長及全體教授提出總辭職一事,至感遺憾,然迫於客觀環境,故經審慎考慮後已接受上述總辭職之要求。
「南大執委會、林校長及全體教授均認為南大建校工作,必須儘力繼續進行,勿使中斷。」
林語堂於1954年初受聘出長南大,在10月2日抵星履新,到這項聯合聲明的發表日期,他在星的時間剛好是半年。而歷時四十餘日的南大預算案糾紛,至此也告解決。
一,矢志建立「反共」堡壘。林語堂自美國啟程前,初到新加坡,都曾表示南洋大學將成為反共最堅強的堡壘。林氏曾向陳六使要求:「南洋大學應有一個非常單純而無政治性的目標……教授應享有絕對的思想自由 「。華人籌辦南洋大學的初衷是建立華文大學,使華人子弟無須遠赴中國深造,既不願涉入國共紛爭,且當時星馬左傾思潮風行一時,於是,林語堂初來乍到就踩到地雷。
二,南洋大學是林氏企業。林語堂任命女婿黎明為行政秘書(等同副校長),女兒林太乙為校長室秘書,姪兒林國榮為為會計長,南洋大學突然變成林氏企業。
三,獨攬建校基金。林語堂提出設立基金保管委員會,要求執委交出兩千萬建校基金,由林家班全權支配,執委不得過問。
四,重建校舍。校舍興建之前,圖測曾寄去美國讓林語堂過目。林語堂到南洋後,卻執意拆除正在興建的校舍,否則不幹。陳六使因經費考量,婉言勸林遷就已興建的部份,並承諾未動工的部份全依林語堂之意。惟林始終堅持己見,並擅自下令停建校舍。
五,第一流高薪大學。林語堂養尊處優慣了,其個人聘書條件令人傻眼,年薪星幣三萬六千,另有辦公費六千,另由學校提供住宅,汽車,且車夫,僕役各一,據說,住宅需有冷氣和靜音設備,客廳可容納數百人。當然,林語堂開出的教授薪資也高於美國大學標準,甚至有旅費,傢具等繁複的補貼,遠遠超出南大的財力,林語堂所謂的「第一流大學」,被譏為「第一流高薪大學」。
六,資遣費十萬美金。林語堂與其親屬離職的資遣費為十萬美金,陳六使為了「避免浪費公款」,個人回捐相同金額給南大,等於自己掏腰包送走林語堂。南大經費全由民間籌措,無一分一毫政府補助,甚至一半以上來自星 馬中下階層貧苦華人,林語堂知之甚詳,依然堅持索取高額資遣費。
到一個創業公司上班,卻期望世界500強的待遇
沒看完 簡單說下 中國人是人情社會~ 若是販夫走卒的血汗錢,我是拿不了。有一點林確實說了要辦世界一流大學什麼的。此人真是無恥啊!他這是拿別人的錢成就自己的妄想!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南洋大學建校根本是培育本地人才。而林的表現是要拿別人的錢滿足他建立世界大學的私慾而已。
大家都是抱著寫論文的心態在回答問題阿,膩害膩害!
高曉松講的東西,不要輕信。看他裝逼和品行,就知道做研究不可觀
說不準哪天祖國強大 華文教育又會被李氏父子重新提起
在這裡分析, 不如直接看新加坡的南大人自己是什麼看法, 當事人總離事件更近一點.
新加坡文獻館 中有很多與南大有關的文章, 比如這篇 新加坡文獻館: 林語堂在南洋大學建立的「偉業」 , 或這篇 新加坡文獻館: 林語堂事件 可見其中怨氣還是很大的, 當然質疑陳六使的也有, 不過語氣都不如對林語堂的激列.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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