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越是開放的國度(黃賭毒合法化)社會發展越好?

因為參加一個活動第一次進了荷蘭的casino,裡面環境跟想像中差別太大了,所以感觸特別深,就想蛋疼的跟大家探討一下「吃著地溝油的命,操著國務院的心」的問題。

這裡的casino跟博物館一樣,沒有人大聲喧嘩,有專門的抽煙室,進門的時候需要登記ID。

在荷蘭這樣一個黃賭毒(僅限大麻)都合法化的國度,為什麼越不會因為這樣的事情出現社會問題?而在國內越是想取締黃賭毒,反而這種現象越是混亂不堪。


請問您指的是亡國之前的大清朝嗎?


謝邀!

這些開放的國度,其開放並不是體現在「黃賭毒」上面,而是政治上的開放。比如說他們的國會議員討論是實時公開的,我一個外國人也能隨時有機會看到他們的議員或者部長或者總理對一件社會公共事務的表態,以及與同行之間的爭論互動。

所以在這樣一個社會裡,言論禁區相對較小,幾乎所有話題,甚至包括國家體制和統一分裂問題,都可以公開充分討論,由此進行的決策,大多數都能在出台前即獲得社會共識,或者至少是社會上的認知,減少政策法規對社會生活和政治事務的衝擊,而且完善的糾錯制度(選舉、彈劾等)使得一些極端錯誤的措施帶給社會的影響也降到最小。

這種情況下,黃賭毒的開放,也就是一個相對理性的過程,而在充分了解了法規條款的內容和範圍後再按照規定進行的此類活動,也會是一個相對理性的表現,不大容易出現窮奢極欲或者因為過分壓抑而造成「暴發」現象。


你說因果關係說反了,社會發展的越好的國家,越是能在這些問題上開放。


墨西哥以北的美洲,只有內華達的幾個縣裡嫖娼是合法的。

拉丁美洲大部分地區嫖娼都合法。


看到學習好的孩子總出來玩,就以為玩得越多學習越好,其實人家是因為學習過關了才被放出來玩的。

一天到晚凈想著玩。


有沒有人在賭場作弊?作弊的結果會不會是斷手斷腳?又或者至少打一頓,加以私刑?

賭場外面有沒有高利貸攬生意?還不上是什麼結果?我們並不知道……


我就靜靜的看你們暴力尋找因果關係


越是出台法律打擊禁止此類產業,該產業的大部分從業者被迫轉行,供給減少,但在社會壓力極大情況下,黃賭毒是有效逃避和緩解社會壓力的行為,需求不會減少。這樣一來,供不應求。供不應求導致買家出高價,黃賭毒的價格上漲,上漲帶來的後果就是販黃賭毒者的利潤大幅提高,而另一方面政府出台法律打擊該產業後,從業者明顯減少,導致競爭也大幅降低,會出現區域壟斷局面。

另一方面,地方警察及有關部門在新法律出台措施後,會出現權力尋租局面,即找販黃賭毒者提取保護費,甚至入股,對其違法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會借用此法律條款打擊「不聽話"的異己,造成與自己利益綁定的販毒者徹底形成壟斷。而販黃賭毒者,也藉此機會,擴大利潤,實現規模擴張。

在黃色產業下非常典型,尤其是東莞的色情業。那時候新聞都報道了,記者在桑拿酒店門口舉報,過十分鐘,桑拿老闆讓所有嫖客全部走掉,過半個小時警察姍姍來遲,什麼也沒有搜到。最後桑拿老闆悄悄給警察局長辦個vip卡。

徹底放開的局面就是無警察參與,市場充分競爭,吸毒者拿到毒品的價格低。這樣一來,販毒者因為競爭激烈的原因,導致利潤越來越低,導致販毒者轉行從事其他行業。這樣一來,行業就萎縮了。更談不上警察給他們當保護傘。

另外一點,在政府管束越多的國家,百姓普遍生活壓力大。更需要釋放壓力,造成需求的增加。所以,在中國,即便黃海波這樣的名人,也要去嫖娼。在開放國家,大家普遍壓力小,更願意通過其他方式釋放壓力,潔身自好。


合成謬誤


你說的開放實際是法制,並且是得到有力執行的法制。


學過邏輯學嗎,兩個事物的同時發生就代表一個是另一個的原因?


在社會主義國家,黃賭毒絕對不會合法化!你放心好了!


胡說八道的問題,胡說八道的回答。

一丘之貉


只有拉美符合題主的設定······

然而拉美各國毫無例外的都跪在中等收入陷阱裡面了。。。


除了荷蘭之外,還舉得出黃賭毒合法化然後社會發展得也很好的國家嗎?我一直覺得荷蘭是特例。然後荷蘭只是有限度的大麻合法化吧?這跟毒品合法化差別很大的啊,你這麼說河南人要跟你急。

另外賭場制序井然跟社會發展得好不好有什麼關係,big brother 會教你做人。


不是因為黃賭毒使社會發展了,而是社會發展到一個程度,黃賭毒合法後給社會會帶來一個正面的影響。如強姦率降低,艾滋病傳染率降低。搶劫率降低,毒品(大麻)價格降低(不用走黑市)。所以吸大麻的人也可以正常生活。因為大麻對身體的傷害很低(據說比煙還容易戒)。而且最重要的是人的慾望是禁止不了的。開放了可能也對普通人有好處。如果老婆懷孕YJ,就可以不LU了。很多男人找小三也是因為控制不了慾望,如果有時候能夠和別的人恩恩。也不用補償別人的。對妓女來說也保護了他們的人權。使他們生活正常化。而且女人也可以找ya啊,是相互的。最後,又可以發展xing產業,大麻收稅。政府又有收入。不過呢,荷蘭可以這樣不代表中國可以這樣。社會包容度不夠,和傳統思想相悖。


老毛有句話說得好: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妥協求團結則團結亡

西方文化里,比較講究人的原罪論,連眾神都是亂倫出生的,所以誰也不比誰高尚,大家都是天下烏鴉一般黑,誰也別裝白蓮花。然後就可以把那些見不得光的問題擺在明面上來說,反而有利於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我們中國人講究「人之初 性本善」,皇帝都是聖人天子,我們泱泱中華乃禮儀之邦。這些陰暗事物都應該批到批臭批爛。說白了就是滿口仁義道德,背後行齷齪之事。


你說的是荷蘭的某些地方 ,而且都是你自己的主觀臆斷,根本不具有普遍性,所以就不要在這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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