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學院的學生,別人來諮詢你法律問題你不確定的時候,怎麼樣答覆比較妥當?


在幾家官方的法律援助中心做過三年大學生法律援助,應該比較有發言權。法學院學生接受親朋好友法律諮詢,或者參與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等社會實踐活動時候,切忌切忌誇海口,打包票,不要覺得自己終於有機會一展所長,也不要把法律諮詢當成自己練手的機會。需要注意的事項按照重要性排序如下:

1. 保護自身安全。不要因為提供法律建議,把自己捲入相關爭議當中,並且盡一切可能避免相關爭議的當事人把責任、矛頭或者怨氣指向你。所以之前有幾個答案說要給書面建議是相當不妥的。對執業律師來說,從謹慎周到、認真負責的角度,很多場合確實應該給客戶周全的書面建議,但是對學生來說,不要給別人留下書面的證據和把柄更重要。再重複一次,大學生給法律建議和執業律師給法律建議是完全兩碼事,自我保護才是最重要的。

2. 不要給他人錯誤的建議。法學院學生掌握的實務經驗是極為有限的,所以法學院學生要知道,除非是做過專門的研究,否則法學院學生對於日常生活中碰到的糾紛(鄰里糾紛、離婚繼承糾紛)給出的建議十有八九是不靠譜的,想當然的,或者脫離實際的。所以給別人建議的時候要非常謹慎,給出的建議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據。如果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如果不確定就說不確定。能不能給出好的建議是錦上添花的事,但是千萬不能誤導他人。

3. 給出相對正確的建議或者說提示。個人認為比較合適的建議包括:i.如果事情比較瑣碎,建議當事人保持冷靜和剋制,不要火上澆油;ii. 優先建議協商談判這類比較和緩的爭議解決手段,不要鼓動當事人去打官司或者採取比較激烈的手段,不要說什麼你有權利,法律一定支持你,官司一定能打贏之類的話,重要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打官司打個爽;iii. 如果事情比較重大,建議當事人去找律師,或者推薦自己認識的比較靠譜的律師;iv. 提醒當事人有意識的收集證據、保存證據,並且注意言行; v. 提醒當事人訴訟是一件非常費錢費精力的事情。


不懂就說不懂,沒什麼可丟人的。


類似的問題,我請教過一位久經沙場的律所合伙人,

「如果潛在客戶向律師諮詢問題,而律師不知道答案,應該如何回應?」

我們就這個問題聊了半個多小時,總結一下,就是:

首先,必須要承認自己不知道,

而在「對不起,我不知道」之後說的話,能夠體現律師的能力和風格。

承認自己「不知道」,一是對客戶負責,避免客戶稀里糊塗接收錯誤的法律建議,另一方面也是對律師自己的保護。

在美國,律師如果用錯誤或者與案件事實驢頭不對馬嘴的法律依據提起訴訟,不僅會輸掉官司,還可能被法院依據聯邦民事訴訟程序規則(Federal Rule of Civil Procedure)第十一條加以制裁。制裁手段輕則警告,重則罰款,甚至可能會被吊銷從業資格。

例如,在Christian
v. Mattel, Inc.一案中,原告律師就因為對專利相關法律理解錯誤,草率提起訴訟,且引用法律和準備的證據根本不相關,結果被法院開出50萬美金的罰單,用以補償被告莫名其妙被卷進官司帶來的損失。

另外,如果律師因對法律的不了解給出錯誤的法律意見,並被證明存在過失,則屬於「不當執業」 (malpractice),很可能面臨客戶的起訴並收到處罰。

作為律師,一知半解就亂拍胸脯的話,不但可能被打臉,錢包可能也要出血的。

承認「我不知道「,然後呢?有水平的律師不會這就算了,可能有以下幾種回應:

1. 我不知道,但我有辦法去弄明白。

作為學法律的,縱使法律知識積累深厚,也總免不了遇到自己不熟悉的細分領域,這時候,就要想一想自己有沒有分析這個問題的能力。

例如,前一陣我在準備一個強姦未遂案的量刑聽證,根據明州的法律,也就是大明律,強姦犯在刑滿釋放之後必須面臨為期十年的「有條件釋放」,也就是在出獄後還會受到持續監督。

這一條,針對的是強姦犯,那麼對強姦未遂犯有沒有這個要求呢?

我問有經驗的老前輩,對方愣了一下,說這個法律是這幾年才有的,我也不知道答案,

「但是,我們有這幾種辦法弄明白」

可以在Lexis, Westlaw之類的資料庫檢索相關判例,看本州最高法院和上訴法院有沒有關於這個問題的判決;

可以看看立法部門的立法解釋和會議記錄,看看立法時議員們有沒有討論「未遂犯」的問題;

可以看看同類型的法律,比如看看其他哪些罪名也有「有條件釋放」的規定,而這些罪名下的未遂犯是否同樣適用此條規定...

這樣,不就有一條系統可行的方法去弄明白了嘛。

2.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誰擅長這個領域。

不同律師之間,雖然會有法庭上的廝殺,會有對案源的競爭,但也有合作,會互相輸送案源、互通有無共享信息。

和我討論問題的那位合伙人,擅長的是反集團訴訟和醫療糾紛。今天遇到個關稅問題的案件,他就會琢磨了:說句另請高明吧,真不是謙虛,我把一個自己做起來費勁的案子,推薦給擅長這個的人做,到以後,他再遇到集團訴訟案子,再讓我來接,這樣各自發揮比較優勢不是兩全其美?

大家可能覺得這樣太理想化了:哪有這麼多活雷鋒?

但這種互相引薦的機制,在美國的律師行業中是普遍存在的,

自己做起來可能沒有任何收益的案件,讓給別人,收穫了人情,打開了渠道,這本帳這麼算還是划算的。

3. 我不知道(您提的法律問題),但解決您面對的問題,還有別的法律渠道。

也是工作上的事:有這麼一個人在服緩刑,緩刑期間,有要求說不能持槍,

有次此人因為超速被警察攔下來了,警察在他的車后座上發現了一把槍。

槍放在車裡算不算持槍呢?

這個問題,我其實在專欄文章里寫過,沒想到居然在現實中遇到了,我很興奮,真是撞槍口上了,於是洋洋洒洒準備了一篇備忘,拿去給老闆,論證為什麼在車裡放了一把槍也算是持槍。

老闆說,這個論證很好啊,引用的判例也豐富,但為什麼這麼麻煩呢?

你看,車后座不是還坐了一個人嘛,

那個人不是他當時的犯罪同夥嗎,

緩刑條件里,不是還有一條,要求他不能和之前的犯罪團伙成員接觸嗎,

這不直接就能證明此人違反緩刑要求了,幹嘛非要揪著一個有爭議的問題費勁呢。

對啊!

我之前就想著,要將此人送進監獄,必須回答「車裡面放槍算不算持槍」的問題,並花了大力氣去試圖解答這個不確定的問題,

卻一葉障目,沒有意識到要達到同樣的目的,還有更加直接,簡單的辦法。

對於解決其他一些具體問題也是這樣。可能你無法回答其中一個相關問題,但你能用別的方式達到同樣效果,何必在一棵樹上弔死?

簡言之,遇到題目所說的情況,您可能有以下集中回答:

1. 對不起,我不知道,但我有辦法去弄明白。

2. 對不起,我不知道,但我可以介紹個人給你,他應該能解答這個問題。

3. 對不起,我不知道,但您這個問題啊,其實用這個辦法也能解決。

--

當然,別提法學學生了,就算是執業律師,在簽訂正式的代理協議前,都沒有義務解答任何具體問題。


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下來幫你查查。


實話實說。

一是你作為學生,課也不一定全聽,老師也不一定教的對。二是當事人絕對是站著自己立場告知你案情的,即使是工作了以後也要學會怎麼從當事人嘴裡了解有用的信息。三是你負不起責任,教錯事小,耽誤時效你擔的起么?

我都是說實務的話不太清楚,學生不太懂,建議去找下律師。

對了,我接到10個這種電話有8個讓我問老師問同學的,一律回絕。老師么不熟,同學也不懂。


首先,問清楚事實,認真地記下來,方便自己找法條的時候對照、歸納問題點,也方便轉問別人的時候陳述案情。

其次,自己找法條,或者問同學。像我學的是行政法,可是老是被人詢問民法尤其是婚姻法方面的問題;由於在律所實習時候處理過民事案子,所以有些可以自己解決,但有些就會問問民法專業的同學。

最後,把自己/同學給的初步意見告訴提問者。但是,一定一定要告訴ta,這只是一個沒有執業資格的法科學生的回答而已;如果他真的需要確切的法律意見,一定一定要花錢找律師。我通常還會加上一句,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免費的法律諮詢,法律這個專業是值得尊重的,自然需要花費。

怎麼說呢,我發現身邊不少人都有下述一些誤解。

例如,認為法學根本不是個專業,出了事只要翻法條就好。(我大一時候在新東方上課,那個老師以此表示出對法學專業的不屑,至今很氣憤,可惜那時也辯駁不過他,只是希望他自己碰上事兒的時候自個兒翻翻法條真能解決問題。

例如,認為只要是學法律的,就懂所有領域的法律。我也不知如何解釋這一點,每次拿一句「我不是這個專業的」來回答,似乎也不大禮貌和妥當。

例如,覺得法律並不是一個值得花錢的服務性行業。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最怕的就是自以為自己懂點法律就來指指點點的人。或許,法律這個行業獲得尊重,還需要一段時日吧。


沒學到,不知道,怕耽誤你事兒,趕緊問律師吧,我可以幫你查律所。


「不好意思,請等我查一下。」

「根據xx條、款,您問的問題是這樣的...具體來說還沒有判例和司法解釋(如果對方太外行分不清判例和司法解釋,直接說文件)...您可以(諮詢專業律師/教授/起訴)...」


感謝你相信我。但你這個問題與你自身利益息息相關,耽擱不得,出錯不得,我還是個學生沒有能力對你負責任,你去找個專業律師才是對自己負責任的做法。

(如果他說「你就說說嘛沒啥的」)

我可以幫你做基礎的法規檢索。給你列出最基本但未必符合你這個情況的處理方法。其餘的,真心愛莫能助。


打電話問老師

問法官

我都這樣的- -


講道理,在中國,法學院學生不一定懂法,哪怕過了司法考試也不一定懂…


會了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別瞎指點,這是最起碼的嚴謹性。

就算遇到會的問題,也不要就因此而打包票,說什麼按我說的絕對行之類的,因為你永遠不可能知道親戚在給你說這件事的時候,是否摻雜了自身的主觀因素,在自己沒有親自了解,聽人論述某件事的時候,更要嚴謹,這是對這件事對自己的負責


話說不能說我回去研究下,晚點答覆你嗎?


問題比較複雜,目前無法準確回答,稍後給書面意見.


「你再問下去我可要收費了!」


告訴別人不懂,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去請教老師前輩,認真學習一下該法律問題,然後再進行解答。

別人的每一次諮詢,都是你的一次進步。

不要唬弄。


我需要查一下法條,給你一個準確的答案。


1、聲明僅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不負責任

2、粗略介紹,如關係十分緊密的可以考慮書面意見


可以介紹他下載一個「法加」APP ,諮詢法律問題最好的幫手。


不確定的就明確告知不懂,可以說請教老師或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後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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