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部分中國人似乎沒有為版權付費的習慣?
比如一本書,只有十幾二十塊,很多人就會覺得很貴了。下館子動輒幾百反而不覺得怎麼樣。這種心態有哪些深層原因?
批判中國消費者的都是妄自菲薄,肖恩帕克的盜版音樂網站Napster是如何火起來的?老外咋的就和中國人不一樣了?有了互聯網這個不規範的環境,還不都是卯足了勁兒下載。
1,收入
這個說法很扯淡,別的不說,滿大街的iPhone就是實例,沒得山寨,你只能買,但是照樣有的是錢,如果說這個是實物,那就說網遊吧,一個月收入過億都是誰貢獻的?城鄉差異?網遊可不是全給一二線城市玩的。2,版權意識這個東西本身就不需要讓消費者知道,就像一台汽車,你需要了解它的組成部分都是誰設計的,誰的專利,沒有意義。我買來是用的。買的時候根本就不考慮這些東西。
那原因是什麼?
1,法律
政府的法律對侵權的事情採取曖昧不清的態度,個人看法,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最深惡痛絕的是什麼?一是遭到發達國家實行的封鎖機制(科技封鎖),二是被發達國家的企業拿走巨額的版權和專利費,那都是白花花的銀子。至於為消費者省錢?那都是屁民一廂情願的想像。2,破解和複製能力這個不需要額外說明,大家都懂的3,破窗原理大家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選擇同流合污結果是什麼?
最初國家為了防止資金外流,採取曖昧態度,到底是好處多還是壞處多?早期好處多於壞處,現在壞處多於好處,是時候剎車了。
這種破壞遊戲規則的做法,只能一開始佔到便宜,玩的多了,自己也變態了。因為普通大眾沒有對一本書或是一個軟體的真正價值有清晰的認識只有主觀的可以感受到的價值才是價值 比如吃了一餐飯就是真正的吃到我肚子里了 買個電子設備也是真實可以摸到可以使用的而知識產品背後的努力 沒人宣傳 誰知道
吃進肚子里的能被直觀感受到,書就差些,可以認為是精神層面還比較鈍感。
我國尚未給予知識產權強保護,而僅僅保持了不低於國際公約的最低保護標準,弱保護下當然不易於形成堅定的版權意識。 而我國為何不給予其強保護的原因,你別動不動拿滿大街的IPHONE來說事兒,在青海、貴州還有那麼多吃不上飯的孩子,作為文盲數量世界第二的國家,動輒數百的正版知識產品,你想那些山區孩子怎麼消費得起。美國建國之初也曾在版權保護問題與英國對著干,而美國當時所採取的弱保護政策對於其引進外國科學文化來發展本國經濟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同時,國家出台知產的法律政策,一小部分原因是為了保護版權人的利益,國家更重要的考量層面是為了推動知識的傳播、文化的繁榮。 先吃飽穿暖再來談版權的保護,若干年後,當我國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步入新台階時,國家戰略的取捨、政策的具體落實、執法力度的加大,這將大大推動國民版權意識的形成。
中國人自古注重家族和集體,
缺乏個體和產權觀念,更別提無形的知識產權了。大家的,
集體的,個體的,個人的,你的,我的,他的……
都是一本糊塗賬。某樓說國外也這樣,不要只說中國。
題主問的是為何沒有這樣的習慣。習慣。不是問個例。外國人是不是會非法下載,會不會買走私產品,當然會。但這不是人家的社會主流。人家書市就是100多塊一本書,Kindle上就是可以幾十美金賣虛擬書,iTunes上就是一美金一首歌,一樣趨之若鶩。
外國是有成相當規模的下載網站,可是在國外唱片公司可以告上法庭,引起媒體關注和討論。而非法下載的人並不是絕大多數,並不是一種普遍默認的生活習慣。
這樣的道德底線會不會被拉低?當然會!但現在你不得不承認國外的意識就是比內地要強。香港都比內地強,雖然也在不斷失守。但這是一種社群效應,不是這裡要討論的問題。
而題目問的為甚麼,除了一些冠冕堂皇為了發展為了經濟的理由。最關鍵的還是教育。西方的體制是鼓勵創意的,他們給創意以回報。而創意和創造是這一百年來,中國人最不注意的事,更不必談要鼓勵和回報。中國人一直在侵佔,拿來。
另外,中國禁止的太多了。盜版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黑市。為甚麼一個地區的黑市會發達?就不拓展了。
你當然可以說,以創意為產品是西方的一種贏利方法。這沒有錯。但這種贏利方法在出發時,是對人尊重的。儘管心血也很可能被唱片公司出版公司霸佔。這問題就好像類似於,那麼多人鑽法律空子,法律是否沒有用?中國國情限制, 都還在溫飽問題奔波勞累,哪裡有心思考慮版權。
在1982年之前,我國不僅沒有版權相關的法律,全國甚至連知識產權的概念都沒有人懂。也就是說在新中國成立後的33年里,我國不存在版權、知識產權等概念,所以對於作品的複製、改編等是正常現象。直到1990年著作權法頒布,中國的版權狀況無法可依,所以也無法建立現代的版權、知識產權等概念。也就是說,在共和國六十多年的歲月里,有四十多年是無法可依的,而在版權法頒布之後二十多年裡,已經有一部分人建立了現代、完備的版權觀念,知識產權的概念也已經深入人心,雖然不是可喜的成就,但已經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了。目前版權觀念在中國普及的水平就是這樣,大多數人沒有付費的習慣。
我認為這個跟大部分中國人的時間和私有財產可供自由支配的比例還不高有關。向有錢有閑的階層推銷閱讀自然就會順利很多。一些人去西方發達國家坐過一兩次地鐵,回國就想也做全民閱讀,倒不如先做到全民有錢有閑吧。
原問題也是偽問題,實際上這幾年書價已經提高不少,但是也沒見得閱讀風氣因此更差,所以其實並不是純粹在於「書太貴」,而是考慮到大部分「買了也不會看」的情況,不是說你負出了勞動我就一定要購買。以前書價太便宜,以至「不看放著也沒啥」的地步,你也不至於要求消費者「因為尊重知識」而堅持不買平價書吧?既然你覺得知識有價,那就根據市場自由定價好了,賣不出去就抱怨大眾文化層度低這是有多糾結?要麼你就乾脆偉大到認為知識無價,書價只是個數字,別這麼介懷。我覺得這個和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有關。 大家都知道,中國傳統文化中,重文輕商,能夠讀書寫字,吟詩作畫的人才受人尊敬。那麼文人的才華如何評價呢?就是通過讓其他人看到自己的作品,最好是能受到已經成名的前輩的肯定。這些作品本身並沒有太多的價值,它們只是文人晉陞的敲門磚。 因此,中國古代文人寫文,寫詩都是希望別人看到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別人見識到自己的才學。科舉制度之前,都是推舉制度,文人們只有通過自己的文章,詩歌,畫作,樂曲等作品來展現自己的胸襟,思想,並且在這個過程中和其他有才華的人進行交流。 換句話說,不論你多麼有才,如果你得不到別人的認可,那麼就沒人知道你,怎麼讓人知道你?就是把自己的作品給別人看。因此中國古代文人沒有人會私藏自己的作品,同時也使人產生了一種思想,那就是「我願意看你寫的文章,詩作,畫作等等,是對你的一種肯定」。我認為正是這種思想,在中國封建社會延續了幾千年的時間,導致現代中國人的版權意識非常的差。大家都覺得一個人寫詩(畫作,文章,作曲等等)就是應該給別人看的,甚至是巴不得別人看,怎麽還能反過來收錢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國人沒有強烈的個人私有財產的觀念。在過去的教育中,一直在強調的只是集體,忽視了個人。這也導致了對個人財產,包括知識產權的不尊重。
hl;jb fvg,x
拿滿大街iphone說中國收入水平高的簡直搞笑。舉個例子,在上海,用蘋果的絕大多數都是來打工的yp。一個月工資不足5K還要買個蘋果裝X的那種。
因為早期的國內互聯網就是免費的,什麼都免費,國外則不是。
我們的同胞大抵上還處在追求物質需求的道路上,要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我們的主體環境讓大家覺得「何必去花那個冤枉錢呢」,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心安理得地享受著免費和盜版。
這是個很「百度」的問題,可以說是沒這習慣,都免費慣了,國家也不重視,我們這想買都買不到正版的CD了,大部分書店,音像店都關門了,房租太貴了,就連「大名鼎鼎」的新華書店裡就放那麼幾張,我都是上網買,不過說實話大部分我也下盜版,因為好的作品真的太少了,我認為是怪我這樣的人,我還被一個曾經的朋友教訓過,說我傻X,有盜版買那家子正版,有本事你全買正版,裝X...還有就是我相信大部分的漢族人民是不熱愛音樂、文學、電影之類的知識產權產品,至少不是真的熱愛,就是當成一雞肋;還有就是國家根本沒這心思管,還出了一個不知道怎麼想出來的提案,你不去管盜版,反而刁難起音樂人來了...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潘瑋柏此次被作曲坑抄襲事件?
※那些超過8個小節時長的軟音源樂句loop如果被整段用在創作中導致的重合算不算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