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德語的格,到底幹嘛用的?不僅僅是疑問,並且混亂到不知如何表達我的疑問了。?

暑假新學了德語,對格這個概念很難理解。才學到第四格。什麼時候用哪一格,格到底表示什麼?!如果用英語的語法的話,格對應的是什麼概念呢?以及,變格僅僅變的是名詞冠詞嗎?新手上路諸多疑惑,望熱心群眾解答!


第一格,也叫主格,表示這是主語。學生が。

第二格,也叫屬格,表示這裡有從屬關係。學生の。

第三格,也叫與格,表示給予、授受關係、這是間接賓語。學生に。

第四格,也叫對格、賓格,表示這是動作的承受者、這是賓語。學生を。

格的作用在於解放語序限制,也就是說作為屈折語的德語和黏著語的日語可以比較自由地改變語序(想要強調的東西可以隨時提到最前),而規範的漢語不可以自由改變語序(想要表示強調的話需要其他詞語。「我打他」「我打的正是他」。或者使用被動句「他被我打了」)


隨便答答,學生黨不會術語只聊聊感覺。格其實是一個很神奇的存在,並且很體現嚴謹性。相比較來說名詞性別就經常被指無用誤事。首先格可以把主語和賓語分開。主語一般第一格,賓語大部分第四格有時候第三(這個後面再說)我覺得這樣安排在顛倒語序的時候就不會凌亂。比如說Meine Mutter kauft den Tisch=den Tisch kauft meine Mutter.既可以換一下強調的對象卻又可以分明白不是桌子買了媽媽 。但在格的變位里第四格陰性中性不變,也會帶來小小的麻煩。第三格還是第四格如果有一個賓語看動詞,兩個的話是人三物四,還有靜三動四和跟著介詞變化的種種規則。估計還沒學到那裡,慢慢來。德語可比中文好學,雖然比英語難得多。慶幸不是一個必須要學中文的德國人。


格,也叫語義格,是名詞或代詞因語義角色不同而變化。

一般認為,原始的印歐語具有如下的格:

主格、屬格/所有格、與格、受格(也叫賓格或對格)、奪格(也稱造格或離格)、方位格、工具格(也叫具格)、呼格。

其中各格的大致語法涵義如下:

主格表示主語和表語;屬格表示領屬關係;與格表示間接賓語;對格表示直接賓語;奪格的意義複雜,但一般均能表示離開、工具、憑藉某種手段等等意義;方位格表示方位;具格表示工具;呼格表示呼語。


德語是這樣的,冠詞是代詞來的,所以也要變格,形容詞也要跟著中心語變格。您老學了英語,英語也有個對吧,代詞I的主格,me的間接格(一般稱為賓格,但跟印歐語一般說的賓格用法是不一樣的),這可以表示出一些關係來(所謂各種關係你不好懂的話,就從字面語義分析入手),比如你看到me就知道他是動作的承受者(當然英語其實有me當主語的情況,一般見不到),英語的me執行德語mich和mir的用法(可能有屬格的用法,但是德語代詞屬格不怎麼用,我也不太懂),但是也加入了德語ich作表語時的用法,比如現代英語一般是說It"s me.而不說It"s I. 然後呢,英語名詞不分主賓格,只有通格和所有格的,所以英語正常情況下作主語的名詞一定放在句首,賓語一定放句尾,例外情況一般都是比較固定或者復古的句式,因為英語不能通過一個名詞形態來區分主賓語,the computer永遠是the computer,放哪兒都一樣,但是德語能有 der Computer, den Computer,德語這裡通過冠詞形態的不同就能指示computer在句中成分的不同(所以語序理論上就可以亂來),到底是「我控制電腦」還是「電腦控制我」就很明了了。

德語的主格(第一格)基本對應英語的主格了,不過德語的主格也能作表語而英語的不能;

德語的屬格(第二格),名詞的相當於英語的所有格或者of+名詞(類似,德語其實也有von的用法),注意,德語很多形容詞與屬格連用的情況都能對應英語的形容詞+of+名詞的搭配;代詞的屬格現在很少用了。

德語的與格(第三格):基本用法大概相當於英語介詞的to或者for的某些用法,比如too hard for me和to give the book to him這種,還有上面有位的Es ist mir kalt.=It is for me cold,當然還有擴展的各種用法(這些用法都是大多有實際的表意功能的,並不是德國人腦子有病)。

德語的賓格(第四格):作各種直接賓語,這是基本用法。擴展的有時間地點狀語(這種情況下英語可能要用介詞,不過英語也經常有wait a moment這種不用介詞的),配各種介詞等等。

這些都是書上有的例子我照抄就沒意思了。

另外同位語理論上應該跟著變格,不過實際操作起來都喜歡用主格。

德語的所謂靜三動四是利用格的不同,英語是用不同的介詞(不過像in這種也經常執行into的功能而表意上毫無障礙),談不上什麼嚴謹不嚴謹,再說自然語言再怎麼掙扎也是徒勞,反正你的本質就那樣。英語有進行體doing,德語有嗎?反正被某些人吹上天的嚴謹的拉丁語也沒有。講實話,即使是屈折程度遠高於德語的拉丁語有時也要靠語境判斷。最後吐槽一句,德語的變格真tm難記,一個初版,能分出N種修訂版(普通名詞能有強變化、弱變化特殊變化,各種特殊變化,形容詞能有帶定冠詞、帶不定冠詞的、裸的),記憶量堪比拉丁語變格,可人家拉丁語有5-7個格,也就一張16開的表而已。

突然發現這是半年前的問題了。


格的主要功能是用來表示一些關係的,其實與所謂的嚴謹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也不知道誰發明的所謂語言的嚴謹與否。

舉個例子,作為非自然語言的計算機語言能描述大千世界,它嚴謹嗎?沒有格,沒有位,沒有時態,是徹徹底底的分析語,但是你可以用它精準的描述,繪製,計算你在計算機上能看到的任何東西。

格的信息其實是冗餘的,現代英語就把格和動詞變位都簡化了,而有些語言還有6個甚至更多的格。

從單純的使用角度,你寫或者說錯對方都能明白,畢竟有語言環境在,當然從學習和提高的角度,只有去記了。

前面有同學提到了和中文的比較,一種語言有聽說讀寫四個部分要學,讀和寫肯定是中文難度高,因為是象形文字,而不是表音文字。但是從語法結構來說中文其實很簡單,沒有格,沒有變位,沒有時態,沒有性,悲劇在於是多音調的語言,導致聽說對於印歐語系母語國家的人也變成了挑戰。

題外話,德語一般現在時和現在進行時是不分的,又怎麼嚴謹呢?


「格」用來表示名詞和代詞的語法形態。

第一格(主格)和第四格(賓格)是最容易理解的兩個格,所以最先學到。例Wir lernen Deutsch. 最簡單的一種句式。wir在這裡是主語,所以用主格形式,Deutsch在形式上看不出來,但在這個位置上是賓語,用的是賓格形態。

之後會學到第三格(與格)和第二格(屬格)。好比說Es ist mir kalt. 天兒涼(或者翻成「我覺得冷」)。這裡的es是主語,指的是「天氣」,mir可以理解為間接賓語,用的是第三格,意思是「對於我來說」。

第二格一般表示所屬關係,Herr der Ringe,後邊der Ringe就是第二格。


你才學到四格,跟剛開始學沒什麼區別,別著急,學到後面就知道了,格就像標籤,有了標籤東西分類就容易多了。


現在學習德語格真的非常痛苦,但是熟練了格之後對於你理解文章真的是極好的,有格的存在真的不會混亂你會很清楚哪個是主語哪個是賓語哪個又是所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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