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讀懂文學作者想表達的意思,那還有沒有必要閱讀?

比如,小說詩歌散文。


如果你一上手就洞穿了你所讀的文學作者想表達的意思,如果你一直讀這樣的作品,那就沒有閱讀的必要了。


其實沒有走進你心靈的閱讀,就等於識字的人鞏固了一遍他認識的字…

一個好的閱讀過程要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港的那樣,彷彿「看見一個他人的靈魂走進自己的身體」…

尤其是為了自我提升的閱讀,更沒必要勉強自己讀那些讀不懂的東西嘛~世界上作家這麼多,先找適合自己的,然後慢慢進階嘛……我們站在讀者的角度講,閱讀樂趣是第一位的,破壞閱讀樂趣就得不償失了呀~


不知道題主有沒有看過馬原的東西,他在一本論述小說的本子里曾專門用一篇文章來解釋這個問題,叫做「哲學以外」。

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就在於,很多讀者總是認定一本小說是有其深意的,或者說,人們認定了沒有說不明了的東西。但很多時候,一個優秀的作家、一篇優秀的小說該為讀者提供的反而是一種見仁見智的可能。

「如果你在小說里把什麼都規定死了,談什麼見仁見智?」

所以,讀一篇小說,你讀到的是什麼樣子,它就該是什麼樣子,不需要去深究是否能夠讀懂。你願意用複雜的方法論去解釋它,它就玄妙;你願意用最簡單的方法去接近它,它就像那道簡單的算術題一樣單純明了——1+1=2。


現代文學批評關注文本自身更多一些而不是關注作者更多,也就是說有的時候作者想表達什麼並不重要,同一個文本可以有多種解讀思路,只要言之成理,自圓其說,基本上不存在誤讀這一說。所以說有的時候讀懂與否是一個模糊的問題,如果是針對作品的思想感情,我更喜歡「領會」一詞。相反假如一部作品幾乎毫不費力就讀得十分透徹肯定,那也未必就是好作品。


文學批評有個流派叫英美新批評,觀點如下:

新批評則認為,文學作品是一個完整的多層次的藝術客體,是一個獨立自足的世界,文學作品本身就是文學活動的本源。以作品為本體,從文學作品本身出發研究文學的特徵遂成為新批評的理論核心。

持有同樣觀點的文薩特和比爾茲利則從另外的角度來闡述他們的主張,為此他們提出了兩個著名的概念:其一是意圖謬誤。其二是感受謬誤。文薩特和比爾茲利視對作者意圖的探究為謬誤,其鋒芒所向直指實證主義或浪漫主義文學批評。同時他們認為以讀者情感波動弧度的大小評判作品的優劣,是一種感受謬誤。在作家——作品——讀者共同建構的藝術有機過程中,新批評毫不猶豫地斬斷了兩端千絲萬縷的聯繫,從這個意義上講,新批評是一種地道的作品本體論。

解釋一下:作品本身的價值與作者意圖無關,與讀者意圖也無關。

就如同知乎上有個提問:為什麼許多人喜歡「愛上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裡沒有草原」這句歌詞,宋東野出來打臉說大家想多了,他沒那些意思。其實答非所問,雖然一堆點贊的。

而且有時候讀不出作者意圖的原因很多,有你的原因(可能你不生在那個年代不能理解,比如很多現代文學,就是魯迅老爺子那時候),也可能有作者的原因(他寫得太晦澀難懂,水平太差)

但是,你自己想想你這問題提得有意義不,其實我也是作死,應該直接回答:

沒有必要,別讀了。

(摺疊我吧)


看閱讀動機。

「讀懂文學作者想表達的意思」這種事很明顯傳承著一種應試教育中語文教學的基本套路,從前學過的語文課本,幾乎每一篇課文的書後習題最後一道或者倒數第二道都是在探討中心思想/文章主旨/作品內涵這種東西,為了弄清這一點,那時候老師們的講課套路無外乎是:

一、介紹作家生平,引出文章寫作背景;

二、帶領學生通讀全文,劃分文章段落;

三、梳理文章思路,進一步弄清主要內容;

四、根據課後習題設置進行提問,疏通課文理解的關節點;

五、基於以上的學習,總結全文,提煉主旨,深化、升華主題。

基本就這五步,甚至大學裡看一部分講師級的老師也這個套路。

想想那些年考過的語文卷子,閱讀理解題目的設置不也是這樣么?

所以,「讀懂文學作者想表達的意思」可以是正當的、主流的、大眾的閱讀動機(或閱讀目的),沒有錯誤。

但話說回來,這種動機(目的)同時也是思維模式僵化的體現,具有固化、狹隘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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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像詩歌散文小說這樣的東西,如果不是被老師逼著必須讀考試就考這個不讀就掛科什麼的,幹嘛非要苦大仇深的逼自己看呢(現當代文學是我最討厭最噁心的一部分,相關課程前前後後上了一學年,老師列的書單基本沒一本認真讀過),讀不懂就放下嘛,無緣就此別過,有緣總會再見=_=

但是對於優秀的文學文本,尤其是詩歌與散文,它們同樣能夠成為我們積累寫作素材、訓練寫作基本功的教材。我個人認為,這一點比我讀懂一部作品對我自身而言所帶來的意義更大。有意識地在一段相對集中的時間內閱讀一位作家的所有作品可以最大程度地提煉、總結並吸收這位作家的語彙,以文本為閱讀材料,純粹地分析文本,可以揣摩這個作家的遣詞造句的習慣以及行文框架與文章布局技巧。這樣可以更深刻更自然地掌握一種風格的寫作技巧,比浮於表面的模仿更高明。

總之,我們每個人既具有選擇性閱讀的自由,同時也應該盡最大能力多角度利用文本。


作品誕生後是獨立作者的存在,也就是說,作者怎麼想也好,都不會礙著看書的人。

按照自己的理解就好了。

當然,理解是有高低之分的。


本來我覺得如果看不懂內容,那還讀個啥!

但是碰到李賀和李商隱的詩之後,我改變了意見。即使我看不懂他們在寫啥,但我還是時不時的讀一讀,那其中漢字的韻律實在了不得!


文藝理論中誤讀分正向誤讀和逆向誤讀。閱讀是對作者內容的再創造。


那是你未經歷過作家經歷的事,未看到他們的視野。諸如此類,但你一旦涉及某一點你就會驚嘆,媽的,這個逼真他媽絕逼。


我也有同樣的疑問,,昨天看完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沒有明白作者想表達什麼


分三種吧,第一你理解了作者的意圖。第二你通過加入自己的經驗得出自己的理解。第三什麼都沒讀懂。三種都對,並都有意義,個人認為書只要一被作者完成,書就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個體,他就與作者無甚關係了(這裡指的是不受作者完成書之後作為的影響),剩下的就是它獨自漂流,被人不斷解讀。讀清作者知事,讀清自己閱己,什麼都沒讀懂悅己。


必要?不大懂這個邏輯。你讀不讀這本書,只取決於你想不想讀下去,而與你能不能讀懂無關。

記得以前看過一句文藝評論印象很深:「一個文藝作品在寫出來後,就不再單獨屬於作者,眾多讀者對其的解讀連同作品本身一同構成了作品的內容。」

薩特說過,「作家為揭露世界的面貌從而變革某一處境而寫作。」,揭露不是給你列出一堆公式和推導,最終指向唯一正確的結果,而是給你描出一扇窗戶,你能看到什麼,你會看到什麼,那是你自己的事。

好的文藝作品之所以能經久不衰,不是因為人們對作者想表達的東西理解準確,是因為不同的人能從那扇窗里,看見自己人生的迴響——那些現實中自己做不到卻又嚮往,不言諸於口卻又深切認同的東西——他們被同一扇窗所揭示的東西而震撼,卻根本不能說他們看到的是相同的東西,至於說誰看到的才是作者真正想表達的,就更加是無頭公案了。

這一點,羅伯特·麥基在《故事》中以「原型」為題論述過,他說得比我深刻得多,就不多廢話,有興趣的話題主可以看看原書的那一節。

所以我的結論是,如果你想讀,讀不讀得出作者要說什麼是不重要的;如果你不想讀,那你就沒有這個必要讀下去,哪怕你讀得懂呢。


有的時候不是為了看一個人想要表達什麼才去閱讀的。

只是看看別人用什麼方式思考,或者看那些文字用一種奇妙的方式組合在一起也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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