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歐洲中世紀要燒女巫卻不提男巫?
為何單單提女巫而不提男巫?難道魔鬼不喜歡男性代言人?
有,弄死男人(巫師)的例子也有的是。
是「巫術審判」不是「女巫審判」,譬如15世紀被以巫術名義判處死刑的Robinet de Vaulx,他是便是一名多明我會的男性修士。最早與巫術聯繫起來的是法國南部的「韋爾多派異端」,尤其是這些信徒中的「完美人」(韋爾多派的苦修士),他們中便是既有男人,也有女人。男人可能還居多。
不過,女性在日後的巫術審判中,本來在社會上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性,就會更加弱勢。是《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一書起到的導向性作用。
實際上不但《女巫之槌》一書的成書時間已經是中世紀末期,
而且歷史上完全不乏對男巫的審判,比如吉爾·德·萊斯與弗朗索瓦·普勒拉蒂。另外,布魯諾男的女的?可以做這麼個總結:男性自很古老的時代起就掌握著知識、地位、權力。即使是男巫,即使是需要被審判的男巫,也會儘力把自己包裝成一個「賢者」的形象。
歷史上真實存在的一些男巫,如尼古拉斯·勒梅就不是被審判死的。這也就是現代英語中,Wizard一詞是個中義詞,而非貶義詞的原因。《女巫之錘》能夠取得如此大的導向作用是因為它趕上了印刷術:1500年之前這本書至少出版了8個版本,之前把女性與巫術綁定起來的著作可沒有這麼幸運。書面印刷術形式存在的手冊使得經院傳統和民俗傳統之間的區別消失,同時,16世紀早期人們的識字能力與印刷書的口頭傳播與轉述效果往往被人低估。巫術與女性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多的是觀念問題,換句話說,你不能在一個前工業時代把一切事情發生的原因甩給經濟基礎。
《女巫之錘》的思想並不是毫無源流地生造出來的,它是整個中世紀後期巫術思想研究的集大成之作。金斯伯格認為諸如關於夜間遊行和聚會之類儀式性巫術崇拜的想像的一條支脈就來源於中世紀時期對異教女神與女性惡魔的信仰(另一條是以豐收為目的的夜間戰鬥)。在民間傳說中,在阿文迪亞、薩蒂亞、黛安娜、佩基塔等各地區叫法不同的女神率領下,女性追隨者成群結隊在四旬齋的夜晚恍惚出遊(這種習俗表達出一種前基督教信仰對死亡的恐懼),這些婦女被認為與這一傳說有著密切的聯繫,因而也就與「野蠻人群」與「瘋狂人群」的外出有密切聯繫。
另外在司法審判環節中,按照正常流程,落入宗教法庭的巫師如果否認指控,法庭會命令他從自己的教區中徵集證人,以證明他的清白無辜。如果他能很快地徵集到4-8個證人,就可以在取保後被釋放。在16世紀的約克郡,就有一半的巫術指控被撤銷了。在這個過程中巫師徵集證人的能力基本上取決於他的名望與財力(還有的時候罪犯過於強大而使得教會執事不敢冒險指控,如1619年北安普頓的一位官員就含糊的說,有些不知名的人曾請教過一些邪術師尋找失物,但他們不敢提及姓名,因為後者"聲稱他們有10英鎊以及與牧師合作而安全渡過難關的金錢")。許多時候,證明被告無罪的證人因為宗教法庭遠離自己的教區會受到很多經濟上的損失,被告有理由賠償他們。考慮到受指控的女性通常無權無勢或者是寡婦和老年女性,她們在這一環節的處境是相當不利的。
目前一樓苗老師已經有很棒的回答啦,我從一些社會歷史和社會心理研究角度稍微再多說兩句吧,以英國的情況為主。還請多多指教啦。
當年容易被指做女巫的女性主要分兩種,一種是老年女性,往往是寡婦,無子,可能還有點孤僻,簡直太符合女巫形象了。之所以她們會受到迫害,一說是和女性更年期有密切關係。倘若一個女性進入更年期,而她的形象沒能「轉換成功」的話——比如從一個母親到一個祖母,反而孤身寡人,就容易令人感到不安。倘若她沒有兒子,也沒有兄弟,那更是阻擋了一代男性到另一代男性的財產轉換,簡直罪大惡極了。
另外,更年期女性無法生育,往往使她們求助於魔法,魔壇之類的東西,而人們眼中無法生育的最大原因恰恰是因為魔法的干擾。也就是說,人們看著一個更年期不育的女性,會覺得,此人生不出小孩,是她有魔法的關係,而她自身為了能生出小孩,更會去求助可以幫忙生育的魔法,被人看見,這下罪名都坐牢了,跳進泰晤士河都洗不清了。
還有,老年單身的女性更有可能獨居,這在當年看來,是不正常的,怎麼可以不從夫又不從子呢,這還怎麼叫男權社會統治!所以更容易收到指控。
第二種容易被判為女巫的人,反而是單身母親,孩子年輕,或者自己年老。她們身邊的男性親戚少,所以社會地位低,就算被指控了也沒人替她說話。其次,她們經常以乞討為生,而苗老師已經提到了,經濟一拮据,村裡人就沒法贍養這種累贅,但不贍養呢,心理又過不去,就產生一種refusal-guilt syndrome(拒絕後罪惡感症群,不知道專業翻譯是什麼,請指正),反而將對自己無能的憤怒轉而發泄到這些女人身上了。
最諷刺的是,當年在反巫術運動中,指控女巫最多的,反而是女人。
對這個解釋有很多說法,一說是這是女性在男權社會裡和彼此勾心鬥角的一種展現,利用男權來達到目的。那時候的社會,男女的「八卦圈」是分開的,一般是在女性圈裡悉悉索索說某某可能是女巫哇,聲音越來越大,逐漸傳到男性耳中,而男性出面來真正進入制裁階段。若沒有女巫這種指控,女性和女性之間的「政治」利益衝突,基本上沒有公開的出口。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女巫和她的「受害者」——也就是「指控者」之間的關係,其實有種「我倆本應好友,無奈反目成仇」的感覺。如果說被指控為女巫的都是弱者,老而單身,獨居,孤僻,靠乞討為生,等等,那麼巫術是這些弱者唯一可以反抗的途徑。在指控者看來,女巫若是沒有巫術,只是一個弱者,我指控她,我是欺負她。有了巫術,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指著她,看!她對我心懷叵測來著!而不會有罪惡感。
那麼再往大了說,女人其實作為一種性別,也是被視為弱者的。不能參政,沒有經濟基礎,魔法似乎是她們唯一可以保護自己,以及反抗男權的途徑。所以將一個女人定位為女巫,是男權社會——或者說,是相信和維護男權社會各種信條的女人——對這些弱者的正面挑戰。沒有巫術這層指控,怎麼合法合理地把一個弱女子拉出來審判呢?
更可嘆的是,這裡所提到的,更年期,無法生育,沒有男性親戚,無法和男性抗爭……看上去都是男權社會的錯,但,事實擺在那裡,指控女巫最多的,還是女人。
誒,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啊。
—有興趣的可衍生閱讀:Keith Thomas, 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James Sharpe, Instruments of Darkness, Witchcraft in Early Modern EnglandMalcolm Gaskill, Witchfinders: A seventeenth century tragedyAlan Macfarlane, Witchcraft in Tudor and Stuart England: A Regional and Comparative Study在16世紀中期至19世紀時期,曾盛行「殺死女巫」活動。當時農作物歉收現象十分普遍,漁業也不發達。女巫們大多都是單身女性,其中以寡婦居多。當資源緊缺時,通過犧牲某些人,讓餘下的人能吃飽,使其具備勞動能力,為生存而賺錢,這從經濟角度上看是合理的。
——《貧窮的本質》
當然有捕殺男巫的,只不過現在人很少提及罷了,可以看看Telegraph的這篇文章:The victims of the witch hunt history would rather forget
女性精神穩定性略差,安全感不好,容易作;女巫是指女人里這方面特別差的極小部分。
對宗教人士來說獵巫是打壓異端和權斗的手段,而人民自發獵巫的動機則是奪財。說白點就是把舉目無親的寡婦女財主宰了財產大夥分了然後給苦主安個巫婆的罪名。如果對男性下手則難度大很多,不過發生得也不少。
獵巫運動在西方法制史上意義重大,「程序正義」由此產生,就是獵巫正規化規範化的作業手冊,德國法學家對此的貢獻是決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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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那時候叫神聖羅馬帝國)是歐洲獵巫最起勁的地區,然而對「女巫」的指控和審判不是件簡單的事情,是技術活。1487年(離哥倫布發現美洲僅僅幾年),德國神學家和法學家用拉丁文寫了本《女巫之錘》,詳細闡述了如何識別女巫,如何審判、定罪和判刑。這是一部卓越的神學和法學巨著,成為之後200年歐洲僅次於《聖經》的暢銷書。獵巫運動體現了歐洲人民嫉惡如仇的本色,《女巫之錘》則體現了歐洲人民對法制的敬畏。
以上回答不少都提到了捕殺男巫的事例。土逗將從一本書的評析入手,重點觀察這一「屠殺女巫」運動中的性別問題。---類似角度可參考繆瑩老師的回答。
導言
義大利女權主義者西爾維婭?費德里奇在2004年再版的著作《卡利班和女巫》中論述道,屠殺女巫是建成資本主義系統的基礎,資本主義馴化女人,把勞動力的再生產強加於女人身上,並使婦女變成無報酬的強迫勞動力。費德里奇將這種再生產勞動的發展模式,放到婦女運動鬥爭的關鍵領域。
這不是童話,也不只是關於女巫的故事。女巫與其它女性或相關角色有關,如:異教徒,醫治者,助產士,不順從的妻子,獨居女性,給主人食物下毒並鼓勵奴隸反抗的澳比女巫(the obeah woman)(秘密巫術的實施者)。從一開始,資本主義就持續地用暴怒和恐懼對付這些女人。
對這類具有代表性的女性角色,費德里奇在《卡利班和女巫》一書中提出了關鍵問題:為什麼從一開始資本主義就要挑起對付婦女的戰爭?獵巫作為歷史上最殘酷的大屠殺之一,為什麼少有記載?在判處婦女火刑時,真正被根除的是什麼?為什麼把她們和美洲種植園的黑奴進行比較是可能的?
西爾維婭?費德里奇出生在義大利,從60年代起在美國生活。正是在美國,她發展出女權主義鬥志,並開始與黑人運動合作。她是家務勞動有償化國際網路(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Wages for Housework)的創建者。80年代的時候,費德里奇在奈及利亞生活和教書,同時她也與婦女組織合作,反對那時在整個非洲實施的結構調整政策。
她的書名來源於莎士比亞書中的兩個人物:卡利班是殖民主義制度的反抗者,也是抵抗奴隸制的奴隸;女巫原本只是莎士比亞劇中的邊緣人物,在費德里奇的書中成了主角。女巫的殲滅代表著:對婦女馴化的開始;偷竊知識使婦女失去生育自主;將生育轉換為強迫勞動;把再生產勞動貶低為非勞動;剝奪共有地促使妓女數量大量增加。 卡利班和女巫兩個名字加在一起概括了資本主義規訓的兩個方面,即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主義。資本主義試圖規訓身體,規訓反抗的庶民和不服從者。
在此,我們介紹與費德里奇的對話。費德里奇是熱情的、分析清晰的戰鬥者,她將女巫的歷史和對婦女家務勞動的討論聯繫起來。費德里奇認為,「對婦女來說,與『再生產』有關的運動是鬥爭的根本領域。此類鬥爭從女巫的歷史開始,持續到70年代女權主義運動,並延續至今。」
從義大利到美國
費德里奇專門在布魯克林的公寓寫作和研究。公寓里到處都是文章和文件,但井然有序,牆上交替掛著家庭照片和政治海報。她的廚房也許是唯一的沒有放文件的空間,很明亮,放著她丈夫喬治?卡芬特齊斯(George Caffentzis)剛剛做好得義大利通心粉。採訪有時用義大利文,有時用英文,這兩種語言也是她生活中主要使用的。維羅妮卡?加戈(Veronica Gago): 你在美國的女權主義鬥志是怎麼開始的?
費德里奇:我1967年到美國。從那時起,我開始參加反對越南戰爭的學生運動,也參與家務勞動有償化(Wages for Housework)運動,並開始以女權主義者的身份從事所有政治活動。1972年,我們創建了「國際女權主義者集體組織」(the International Femnist Collective),通過這個組織把家務勞動有償化運動帶到國際領域。我成長於50年代的義大利,那時的義大利是一個反對共產主義、父權的、天主教霸權,且被二戰壓彎的社會。我的女權主義思想來自於在這種壓抑社會下成長的女性經驗。二戰對義大利女權主義的發展是重要的,因為它標誌著婦女與國家和家庭關係的斷裂,使得婦女意識到她們需要獨立,而不是把自己的生存放在男人和父權家庭的手上,同時也讓婦女認識到她們不必為國家生未來會被送去戰場的孩子。維羅妮卡?加戈:理論根源有哪些?
費德里奇:理論上,我的女權主義思想混合了多個主題:義大利的工人自主運動和失業勞動運動,美國的反殖民主義運動(the anticolonial movement)、民權運動(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s)和黑人權力運動(the Black Power movement)。在70年代,我還受全國福利權利運動(National Wel-fare Rights Move-ment)的影響。那時這個運動的主要參與者多是為孩子爭取國家補貼的黑人女性。對我們來說,這也是女權主義運動,因為這些婦女想要表達得是家務勞動和照顧小孩是讓所有僱主受益的社會工作,國家也有負責社會再生產的義務。我們首要目標是申明家務勞動不是個人服務,而是真正的工作,因為恰恰就是這種工作維持了所有其它勞動形式。也就是說正是這種勞動生產勞動力。我們組織會議、活動和抗議遊行,並一直主張把家務勞動放到更廣泛的意義中理解:與性(sexuality)的聯繫,與兒童的關係,總是強調改變再生產的概念的必要性,並把再生產問題放到政治活動的中心。為了工資和反對工資
維羅妮卡?加戈:為了工資反抗和反抗工資的衝突是怎麼回事?費德里奇:在我們看來,一方面婦女抗爭以爭取家務勞動有償化,但同時她們也反對家務勞動本身。為了反對家務勞動,首先要承認家務勞動是勞動;但為了承認家務勞動是勞動,就必須先爭取薪酬,而不是像奴隸一樣天經地義地無償工作。爭取家務工資使得奴役女性不再是理所當然的。因此,爭取工資不是最終目標,而是改變婦女和資本權力關係的手段和策略。我們鬥爭的目標是要把因無酬而被自然化的、被剝削的奴隸勞動轉變成受社會承認的勞動,且顛覆勞動的性別分工。這種性別分工使得男性在生產領域獲得工資,因而獲得權力;而婦女被控制在再生產領域且沒有工資,所以不得不被控制。我在《卡利班與女巫》一書中將這種現象稱為「建構在工資之上的父權制」(the patriarchy of the wage)。同時,我們反對認為家務勞動是女人的義務和天然使命的普遍看法,並且批評因反對這種普遍看法而帶來的責備。維羅妮卡?加戈:所以要拒絕並重新評價家務勞動嗎?
費德里奇:要拒絕的不是再生產本身,而是要拒絕被要求為勞動市場而不是我們自己(包括男人和女人)從事社會再生產的處境。對我們來說一個關鍵主題是勞動力再生產的雙重性質:一方面它再生產生命、生活的可能和人;另一方面,它再生產勞動力——也正是因為這一點使得勞動力再生產受到這麼大管制。在我們看來,我們面對的是非常特殊的勞動。所以,涉及再生產生命的關鍵問題是:它為何或應該在何種領域被定價?是根據他/她作為人本身來定價還是由市場定價?因此必須認識到婦女為家務勞動的鬥爭是反對資本主義鬥爭的關鍵。婦女的鬥爭深入到社會再生產的根本基礎,顛覆了資本關係創造的奴隸, 顛覆了資本主義在無產階級身體上創造的權力關係。
維羅妮卡?加戈:把家務勞動放在鬥爭的核心位置如何改變了對資本主義的分析?
費德里奇:承認勞動力不是天然的而是必須自我生產的,就意味著承認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變成一種生產力,及所有家庭關係和性關係都是生產關係。也就是說,資本主義的邏輯不只在工廠內運行,而是在整個社會中運行,即整個社會變成資本主義關係的「工廠」,成為資本積累的基礎。因此,家務勞動、社會性別差異、男女關係、女性主體建構等都變成主要的話語。舉例來說,從再生產勞動的角度看全球化,讓我們理解為什麼是婦女推動移民遷徙;使我們明白世界經濟的全球化和自由化已經摧毀了全世界的再生產系統;也讓我們看到為什麼今天是婦女離開自己的社區和家鄉來改變生活條件和尋找再生產方式。
在第三世界的經歷
維羅妮卡?加戈:80年代在奈及利亞的生活經驗如何影響你的思考角度?費德里奇:在奈及利亞的生活經驗非常重要,因為在那裡我與非洲世界,即所謂的「不發達」世界,有了聯繫。這是重要的受啟迪的過程。我在非洲的那段時間(1984-1986年),由於石油帶來的經濟繁榮的結束,非洲開始了債務危機,包括大學在內的整個社會都在激烈地討論是否要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借貸。我們看到自由化和向IMF借貸政策的實施給社會和學校帶來的直接後果:公共開支發生巨大變化,醫療和教育補貼被削減,學生開始一系列反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其結構調整政策的鬥爭。很明顯,這些衝突不僅因貧困引起的,這也是反對政治再殖民地化項目(program of political re-colonisation)的抗議。我們清楚地看到,通過資本再殖民地化這些國家是如何創造新的國際勞動分工。維羅妮卡?加戈:有關共有物(common goods)的主題出現了,特別是有關土地的主題…
費德里奇:是的。我在奈及利亞學到得另一個重要東西就是土地問題。大部分人口的生存依靠共有財制(regime of communal ownership)下的土地。特別是對婦女來說,有資格利用土地意味著能獲得種植維持生計方式的可能,也意味著有不依靠市場、進行自我再生產和家庭再生產的可能。上述內容變成我理解世界的重要部分。我在奈及利亞的經歷也增加了我對能源問題、石油問題和因石油公司引發的世界範圍的戰爭問題的理解。奈及利亞80年代所發生的,十年後同樣在歐洲上演:先是減少公立大學的資源,以便接著使公立大學變成公司式的,這也是為什麼大學所生產的知識只以市場為導向,而所有非市場邏輯的知識都被貶值。維羅妮卡?加戈:共有物是什麼呢?共有物的話語從哪裡來的?
費德里奇:在60、70年代的運動話語中,「共有物」這個概念是不存在的。那時候社會運動的目標有很多,但不包括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共有物」。這個概念是私有化的結果,是佔用和市場化整個身體、知識、土地、空氣和水的結果。「共有物」的產生不只反應私有化和市場化過程,也引發對與我們生活共有層面息息相關的新政治意識的思考。因此,徵用和共有物的生產有密切對應關係。在此,共有物的重要性在於作為生命和社會關係的概念。
維羅妮卡?加戈:女權主義理論對共有物問題有什麼影響?
費德里奇:從女權主義角度定義共有物是至關重要的,因為目前婦女是保護共有資源和建立更大範圍社會合作的主要主體。在全世界,婦女是自給農業的生產者,因土地私有化,正是她們付出了最大代價。比如在非洲,80%的自給農業(subsistence agriculture)由婦女生產,所以土地和水的共有財制對她們來說很關鍵。最後,女權主義視角關心社區和家庭的組織。但讓我驚訝的是,在所有對共有物的討論中,包括了土地和互聯網,卻從未提到家庭!我最初參加的女權主義運動總是談論性(sexuality)、兒童和家庭,之後整個女權主義、空想社會主義和無政府主義對這些話題的看法,讓我產生了很大興趣。我們需要創造一個關於家庭(home)、領土和家庭(family)的話語,並把這個話語放到共有物政治的中心位置。今天我們需要創造新的社群模式的實踐。女巫集會
維羅妮卡?加戈:你如何總結屠殺女巫的目的?費德里奇:獵殺女巫是建構父權制序的重要基礎。通過獵殺,婦女的身體、勞動、性和再生產的權力開始被置於國家控制之下,並轉變成經濟資源。也就是說,獵殺女巫的目的並不完全是為懲罰婦女的某些罪過,更多的是為了消滅婦女的普遍行為方式。獵殺女巫的人不再容忍這些婦女行為,並且把它們變成為大眾眼中惡毒的行為。維羅妮卡?加戈:這也是為什麼對女巫的指控能涉及數萬婦女...
費德里奇:對巫術的指控與對「叛國罪」的指控作用類似——後者在差不多同一時間被列入英國法律體系中。如今對「恐怖主義」的指控也有同樣的作用。這類指控一方面無法證實,另一方面又能產生最大恐懼。這種模糊性意味著它能用於懲罰任何形式的抗議,並引發對包括日常生活各個方面在內的懷疑。維羅妮卡?加戈:我們能說他們的迫害打響了對付婦女自主的戰役嗎?
費德里奇:正如圈地運動徵用農民的土地,獵殺女巫徵用了婦女的身體,使得婦女的身體像機器一樣生產勞動力。受火刑的威脅變成控制婦女身體的工具,這種威脅比圈地運動對共有土地的威脅更嚴重。我們試想像看,看著自己的鄰居、朋友和親人被處以火刑會對婦女產生什麼影響。這讓婦女意識到任何避孕措施都會被看成是被惡魔歪曲的產物。@Canicularis 的答案里提到了《女巫之錘》。前幾天逛知乎注意到這個問題,今天看《路西法效應》的時候看到其中有一些描述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本身對這個話題沒什麼研究,主要是摘錄,跟大家分享一下。 《女巫之錘》(The Witches"s Hammer),中世紀記載女巫刑囚最有名的書籍之一,作者為兩名神職人員,於1478年出版,出版的目的在於挑戰所有反對巫術存在的主張,並且指出地方官員如何定義、審問並指控女巫。它是首先記載廣泛使用「特質論」來理解邪惡的書,後來成為宗教審判的「聖經」,是宗教審判必讀的著作。書中內容起於一個亟待解答的謎團:在全善全能的上帝之下,惡魔何以仍舊存在?其中一種解答是,上帝允許它們存在是為了讓人們接受考驗,屈服於淫威之下的就下地獄,能抵抗邪惡者便得以上天堂。然而,因為亞當和夏娃的墮落,上帝會限制惡魔對人類的直接影響。所以惡魔們以派遣巫師作為中介者為策略,執行惡魔對人類的召喚,導致人們淪喪良知。
上面是廢話,請看下面——
於是為了防止邪惡蔓延,處置散布各處的巫師,許多天主教國家以找出並消滅巫師為解決之道。從茫茫人海中找出惡魔的「卧底」,「識別」是首要工作,然後以各式各樣的嚴厲酷刑逼供,讓這些人承認自己的確為「異端」,接著便殲滅這些「異端」(也就是我們知道的獵巫行動)。無法在這樣的考驗下存活的就如此死去,簡單直接。
就算不提起許多精密規劃的恐怖行動、酷刑和數以千計的未知滅族行動所造成的大量死傷數目,光是這種大幅簡化複雜議題的概念,就足以教人燃起一把宗教審判的無名火。形成「巫師」這樣低鄙的類別框架,提供社會快速解決惡魔的方式,只要惡魔使者的身份一被確認,就是實施酷刑、下油鍋、上火刑架。
在由男性主導的教會及國家中,我們不難想見為何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被冠上巫師之名。這些「異端」通常會因為幾種形式受到威脅:守寡、貧窮、醜陋、畸形,(英劇《梅林》中的女巫就是這個形象)少數幾個特別的例子則是太傲慢或太有威權。
先放結論:中世紀不存在大規模搜巫運動,而且後來的搜巫運動的被指控者也是男女都有的。
之所以我們印象中巫師多是女子,是因為在歐洲早期的傳統社會中,女人的首要任務就是照顧孩子和生病的人,尤其是鄉村地區,大多數人能找到的醫療資源也就是某個寡居老婦的魔葯偏方了。雖然女性基本實用「魔法」,但是17、18世紀的村莊里「專業」的魔法使用者是男女參半的,被稱為「詭智士」和「女方士」,他們都是用所謂魔法(符咒、魔葯、感應魔法和轉移魔法等)來解決人們生活的難題的(防止盜竊、治病、驅邪和贏得訴訟)。全職的詭智士、白巫師和村巫中女性數量比一半多些,但是男性從業者數量絕不容忽視。而那些為了生計而把魔法施為當做「副業」的人,多是些貧苦人士,在當時的社會中,女性的經濟更容易陷入困境,所以人數多些。平時詭智士們並不被當做巫師,但是一旦爆發搜巫運動,那麼審判席上,男女都會出現,並且判罰輕重也是一樣的。從巫術法庭上保留下來的數據顯示了遭受迫害的男女真正的比例。從1581到1620年間,在法國拜.德.沃地區共有970人受到巫師審判,其中男性325名,女性624名(另外21人性別不詳)。15世紀發表的以《女巫之錘》為代表的歇斯底里的飯巫婆作品強化了巫師審判中的仇視女性情緒,之後的德國等地的大型審判中,婦女佔了受控人數的90%。其次,我們雖然認為搜巫運動開始於中世紀,其實不然,那些保守爭議的宗教裁判所,是13世紀建立起來的,是審判和鎮壓異端信仰的,這些機構很少牽扯進巫師審判中去。實際上,波及整個歐洲的搜巫狂熱是隨著現代歐洲歷史的開始才出現的,時間是15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在16、17世紀達到頂峰。
前面有位答主提到的女性不能成為神職人員也不盡然,在中世紀晚期,助產士這一職位被教會重視,並接受嚴格正規的洗禮儀式培訓,需要舉行教會儀式來「封為」助產士。而助產士在幫助女性分娩的時候會或多或少地使用「魔法」。
最後聊一聊歷史上最聲名狼藉的巫術著作《巫術之秘》又稱《女巫之錘》,本書是兩名多明我會的宗教裁判員撰寫的,他們向統治階級宣布:巫師異端真實存在、廣為流傳且意圖謀害大眾,而女性尤其容易背叛基督教而去崇拜撒旦。作者沉迷於對女性巫師的誣陷,甚至上升到性別歧視的高度,他們深信歐洲的助產士就是巫婆,他們非但沒有幫助分娩,而是殺害嬰兒和母親。按照書中觀點,幾乎所有婦女都是巫婆,或者至少有極大危險性受到魔鬼誘惑。他們提醒自己的讀者要警惕女性對權利的野心,認為哪怕賦予她們最輕微的權利都將導致危險。巫師都是騎著掃把飛的。只有身體足夠輕才可以飛起來。荷蘭的一個博物館裡有一把稱,來稱巫師的重量。輕的就會被處死。一般歐洲男性不至於身體輕到哪裡去吧T_T
so,問題就很容易破解了。
我的閱讀面里,各種來源的信息組合起來是這麼個解釋,僅供參考:
一、基督教裡面,沒有「女祭司」這種東西。女人是不能擔任神官的——修女不是神官只能給神甫打下手。基督教其實誕生起就是個尊父權的宗教。
二、在基督教誕生之前,各地,各民族,往往有它的原生宗教,或者可以稱為「巫教」,這種原生的宗教往往以下特點:泛神論,有女神,巫、卜、醫相成相合,帶有母系社會的遺留特點——祭司,或者說負責信仰儀式和傳承的,多是地位崇高年長的女性。如果你查看一下中文裡「巫」這個字眼,會發現它本來就是指「女巫」。
根據以上一二,對某個年代的基督徒來說,擺弄有神秘主義(宗教意味)的儀式,甚至是醫術的女性,等於,異教徒祭司。
於是燒死異端。這其實就是基督教碾死各地各民族原生宗教的血腥戰果之一吧。像」魔女莉莉絲「這種概念,也有人考據過詞源和來源,認為這是在基督教傳播途中,由某地的原始宗教里進入其中(並被黑了一把)的女神。自己不學無術,僅從《達芬奇密碼》中看到的相關文字說說。(即使作者強調了作品中關於藝術品、建築、文獻和秘密儀式的描述準確無誤,但關於歷史的解說部分難免因為藝術創作需求而有與事實偏差的部分。)····································································································································先摘取一些原書中的句子:
「教會,先生,象徵符號是很彈性的,五角星符號的意義被早期的羅馬天主教會給更改了。作為梵帝岡清除異教並使大眾皈依基督教的運動的一部分,天主教會掀起了一個污衊異教神和異教女神的運動,把他們的神聖的象徵符號重新解釋為邪惡的符號。」
「一種新出現的力量會取代現存的象徵符號並長期貶損它們以圖徹底抹掉它們的意義。在異教象徵和基督教象徵的爭鬥中,異教徒輸了。海神波塞冬的三叉戟成了惡魔的草叉,象徵智慧的錐形尖頂帽成了女巫的象徵,金星的五角形成了邪惡的象徵。」
天主事工會一直令她心裡不舒服。且不說這個教派固守著肉體懲罰的秘密儀式,他們對女人的看法充其量也只是中世紀的。她曾非常吃驚地了解到男會員在作彌撒時,女會員得被迫無償地為他清潔住所;女人睡在硬木地板上,而男人卻有乾草床墊;女人被迫做額外的肉體懲罰——都是為了抵贖原罪。似乎夏娃在智慧樹上咬的一口成了女人註定要永遠償還的債務。
他們對異教和女性崇拜宗教組織的殘忍聖戰延續了三個世紀,採用的手段既鼓動人心,同時又是聳人聽聞的。
由天主教裁判所發行的《巫婆之錘》無疑堪稱人類歷史上最血腥的出版物。它向人們灌輸「自由思考的女人們給世界帶來威脅」的思想,並教導神職人員如何去識別、折磨並消滅她們。教會所指認的「女巫」包括所有的女學者、女神職人員、吉普賽女人、女巫師、自然愛好者、草本採集者以及任何「涉嫌與自然世界協調一致的女性」。助產士們也被殺害,因為她們用醫學知識來緩解分娩的疼痛被視為異教徒的做法——教會聲稱,生育的痛苦是上帝為夏娃偷食禁果而給予她的正當懲罰,這樣生育和原罪的思想就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了。在追捕女巫的三百年中,被教會綁在柱子上燒死的女性多達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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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巫婆之錘》中百度的介紹:這是一本有史以來最險惡的書籍,實際上這是一本教導女巫獵人和法官如何識別巫術,檢驗女巫與怎樣對女巫施行酷刑的書。內容有女巫與魔鬼的交配,女巫能否支配男人的愛恨,女巫能否製造幻覺將男性生殖器完全移走,女巫殺死襁褓中胎兒的不同方式等.女巫之錘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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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達芬奇密碼》中提取的思想:
1、聖經中夏娃吃禁果的故事導致人類背負了原罪,女性這角色受到打擊,存在相對男尊女卑的思想;
2、在基督教壯大為主流宗教前,已存在一些崇拜女性的組織,天主教為了清除異己,鞏固自己的地位,宣揚思想覺悟的女性為邪惡的,進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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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若判別誰是女巫中包括了「女學者、女神職人員、吉普賽女人、女巫師、自然愛好者、草本採集者以及任何「涉嫌與自然世界協調一致的女性」,那我假設判別男巫是有力量or有思想or有知識的男性,那神父、教皇不就是這類人?保證了男性的領導權利符合了宗教高層的利益,那對於男巫的態度不必如此較勁了。
普通男性在運動中相對女性地位拔高了,一般不會選擇抵抗宗教,而是服從,成為行動的執行者,維護利益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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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比較片面,僅供參考。
在上古時代女性是負責祭祀溝通神靈觀察天體星空祈禱的巫術溝通的人,男性是耕種的人,女性天生有更好的第六感,女巫大概是一樣的道理,男性會本能的恐懼女巫的存在
是<女巫之錘>這書奠定了以巫術罪名迫害女性的理論基礎。
"更為正確的不是把這種異端稱為巫師的異端,而應該稱為女巫的異端,以使名稱取自勢力最大的。光榮屬於使男性迄今沒有這種惡習的上帝,因為他願意作為男性為了我們誕生和受難。"
PS:事實上還是有很多男子被指控行使巫術的罪名,但肯上下打點的話還是有一線生機,所以最後被燒死的往往還是女性居多.記得蘭小歡寫過一篇關於「女巫和女嬰」的文章,貼上來:計劃生育與非洲女巫
以下是相關部分,從經濟學的角度解釋「生命價幾何」著實殘酷了些...「國之不幸,必有妖孽」,古代農業社會一旦遭遇饑荒,迷信和巫術也往往隨之興起,因為統治者在無法做到「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時候,往往必須找人來背黑鍋,而在大多數人都無知而迷信的年代,巫師和術士是最好的替罪羊。而那些隨後被迫害的巫師和術士,大多數是對社會生產貢獻很小的人,無權無勢無家無業,殺了他們不僅沒人在意,大家還樂得省下口糧。
從13世紀到19世紀,整個歐洲大陸大約有一百萬人被當成巫師。而16世紀和17世紀是迫害巫師的高峰,在德國的某小鎮,最多的時候一天竟有400人被當做巫師殺害。被迫害的巫師絕大多數是女人——貧窮的女人或寡婦。為什麼是在16和17世紀呢?因為那時候食品最緊缺。
全球氣溫在14世紀初開始下降,到18世紀初開始回升,這一階段史稱「小冰川期」,其中氣候最冷的時候就集中在16和17世紀。雖然女巫自古有之,但對女巫的大規模追捕和迫害發端於1560年,正是氣候最冷的那段時間,而之前已有70年沒發生過迫害女巫事件。氣候變冷,農業歉收,生存環境惡化,疾病流行。在這個時候殺死那些在食品分配中沒有發言權的女人,尤其是貧窮的女人和無依無靠的寡婦,並不難理解。
Witch,被翻譯成女巫。不代表Witch裡面沒有男性。這只是個翻譯問題。
類似的還有necromancer,被翻譯成男巫,不代表necromancer裡面沒有女性。PS:請讀評論,內有更專業的人一隻。男女一樣燒。只不過女人更好抓,抓來可以【嗶】,還能做好多事來滿足劊子手和神官(以及民眾)的變態慾望。所以女巫更出名……
老外統計過,光是幹掉的有名有姓的男巫的人數就在記載里高達百分之三十。
具體可以參見《與巫為鄰》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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