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張偉抄襲」 上熱搜了,你們有什麼看法?


梁歡指出抄襲後,營銷號很有意思,各種誇大張偉才華橫溢,其中一個 @ 圈頭條 「有意思」 在大張偉工作室微博里……(doge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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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個贊了


偶像面子是自己掙的,臉是(部分腦殘)粉絲丟的。

--------------------------------都在說些啥啊-----------------------------------

這事用最簡單的語句描述一下:

大老師唱《愛如潮水》

梁歡指出有抄襲,言辭溫和

微博博主「圈頭條」發博說梁歡炮轟大張偉,要求梁歡道歉(這裡就是造謠+煽動了)

部分大老師粉絲開始攻擊梁歡

部分梁歡粉開始反擊

梁歡揪出大張偉「我抄的比原作好聽」這個價值觀來說事,指責粉絲「抄的又怎麼樣,我喜歡」這類言論

大張偉工作室做好了聲明,由大張偉微博發出

大張偉的聲明總結出來就是:我用了Zedd的作品但我認為那是remix不是抄襲,我這是致敬

梁歡指出這不是致敬,是抄襲

大張偉工作室接著發了兩條聲明,但主旨是對梁歡的攻擊,並沒有談抄襲與否的事情,而且聲稱還有第四份聲明

梁歡開始轉發Zedd在推特上和網友的互動,Zedd認為這就是抄襲,但部分大粉開始說出無腦的言論

大張偉工作室遲遲發不出來第四份聲明

一開始挑事的博主「圈頭條」在大張偉工作室微博下評論「你他媽的聲明呢?滾遠點吧」,人格分裂程度可見一斑

這事兒就這麼僵著了

估計「圈頭條」這會樂呵著呢,一條微博就鬧出個大新聞,自己雖然不獲利,但仍然享受到了成昆挑撥正邪兩派大戰的快感。

整個過程里我很欣賞梁歡和大張偉的理智粉絲的做法,靜觀其變,以理服人,對事不對人。

反觀部分腦殘粉,聽風就是雨,人身攻擊,三觀歪裂,鍵盤打的咔咔響。

我覺得最起碼的,每個人都得有個自己的想法吧?自己去判斷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再去做結論。

有時候我甚至有個陰謀論:大張偉其實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但是由於自己今天的一切都是粉絲給的,承認了就等於打粉絲的臉,於是被工作室架著不得不做些特別不punk的事,流著淚發出了那份聲明。

好一副眾生相。


第二更

第一次這麼多贊,謝謝大家啦

這幾天大張偉的工作室已經發了三條聲明了。

其中一份聲明是工作室截了一些外網的圖,並翻譯成中文,試圖以此來證明Zedd本人的那首Candyman也是抄襲的。但其錯洞百出的翻譯讓很多翻譯的微博號都看不下去了。

哎,看著覺得怪尷尬的,腦子是個好東西,你可以考慮有一下。

隨後第三份聲明(截自大張偉工作室微博),更是充滿了對梁歡揭發他抄襲的動機揣測(簡而言之:想紅)以及人身攻擊。

現在的藝人(及其工作室)都傲慢到這種程度了嗎?賺著普通人幾輩子也賺不到的錢,卻只願意接受讚美,一點審視和指責都面對不了嗎?況且這也並不是空穴來風。你說梁歡發了70條微博,可70條微博都沒有用過一個這麼低俗粗鄙的用詞,去揣測大張偉的動機並對大張偉進行人身攻擊。

很奇怪現在的人好像都不喜歡就事論事。你跟他說假唱,他跟你說努力。你跟他說抄襲,他跟你說狗吃屎貓叫春。拜託,好歹是一個工作室,講點文明吧。我們網民尺度也沒有這麼大的好嗎?

只能說,這幾份聲明,沒有腦,不要臉。所以說啊,國家還是要狠狠抓基礎教育與思想品德啊。

梁歡還在等大張偉工作室的第四份聲明。鑒於前三份聲明是水平是如此之low,第四份聲明估計得等好一會兒了。

還有大張偉的粉絲私信我表達了一些疑惑:

在這裡說兩句,我沒看過好聲音,也不討厭大張偉。你說我在「黑」「大張偉」,其實我更討厭原封不動照搬別人東西的行為,我最最討厭的就是抄完了還理直氣壯的狗屁邏輯。

因為法律的不完善,就算不犯法,犯錯算不算?

照你這個邏輯:殺人的都沒落網,我就強姦了憑什麼抓我?

我們不是在「破鑼叮咣響」,而是要將這些有違職業道德的事情拉到大眾的眼皮底下遊街。那句名言怎麼說來著?有錯要認,挨打要立正。而不是像這樣被扯掉遮羞布後還強詞奪理惱羞成怒。

如大家所見,大張偉抄襲門已經再激不起什麼聲響了,他依然活躍在娛樂圈的第一陣線。這個地球上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有新鮮事兒發生,都有需要輿論才能解決的問題。這個事兒發生了,大家知道了,也就罷了。是抄的又怎樣?不是又怎樣?已經不重要了。中國人是如此地寬容又是如此地健忘。但我依然相信梁歡的行為是有意義的。

下一個想這麼做的人,會因為知道他會遭到別人毫不留情的揭穿與大眾的白眼,而有所顧忌。哪怕只有這麼一點微小的作用,我今天碼的字和勞煩大家看的時間就算值得的~

最後說一句,說到音樂才子,我只服一個人

我是目瞪口呆的分界線~

.......................................................................

原文:事件整體回顧:大張偉在蓋世音雄節目上演唱了一首他改編過的《愛如潮水》。隨後梁歡發微博指出這首歌的編曲抄襲國外音樂製作人Zedd的歌曲Candyman的編曲(即伴奏)。撕了幾日後,大張偉本人及其工作室均發表聲明否認抄襲。

圍觀了幾日撕逼,個人覺得梁歡完美地闡釋了什麼叫好好說話:這是他在大老師還沒發聲明前給群眾的科普文,解釋了模仿、致敬、抄襲和借鑒的區別。(截圖地不好,湊合看吧,全文可去梁歡的微博搜)

而今天大張偉的聲明也最好地證明了什麼叫「大氏大雜燴」:我只是音樂的裁縫匠—我不生產布料,但我是布料的搬運工哦~ (截自大張偉的微博聲明)

從他的聲明中可以看出,他本人並不否認他用了別人的東西,只是認為他「用別人東西」這個動作,不算「抄襲」。是的,你要當裁縫匠,你說只有棒棒的裁縫匠才能敏銳地察覺出別人的哪些布料拼在一起能成為一件超酷的毫無違和的新衣服。梁歡沒有否認你很敏銳,只是指出,你用來做新衣服的這些布料,不是你自己的,是你從別人那拿的,而且拿的不是一個元素或者一個idea,而是一整塊兒布。

下圖為抄襲門沸沸揚揚了幾日後他的微博聲明正文:

以我淺薄的音樂知識表達一個疑惑,致敬不是應該在做一整首歌之前就告訴觀眾致敬的人是誰嗎?為什麼是被指出抄襲之後才說:不不不,我不是在抄襲,我是在致敬。

截這張圖時發現一個有趣的小小細節,大老師口口聲聲說致敬Zedd,可是在微博正文部分連人家的名字都打成了小寫zedd。當然粉絲又會說這是無關痛癢的小細節啦,但是縱觀梁歡這幾日的幾十條微博,每一處提到需大寫的英文人名時,都是大寫的。這是不是能反映出二人對待這個時間態度上的差別?

真正讓我覺得恐怖的事情,是Zedd已經在外網上清楚地表達了自己歌曲編曲被抄襲了的意思,而大張偉方依然擁有顛倒黑白的能力。

大張偉的百萬粉絲們,反駁的理由無非是:我們大老師多紅,你丫就是想蹭熱度!就算是抄的又怎麼樣?!好聽就行了!關你屁事!

縱觀梁歡這幾日每一條微博,都是儘力地釐清事實、分辨概念、指出證據。一個人,會費盡心思地這麼做,目的可能不僅僅有「想紅」這一條,還可能是因為這是一個清高的人對他行業的尊重。而對比大張偉今日姍姍來遲的聲明,上來就是八張圖的花式白眼,讓我感到了一個自詡為天才並坐擁百萬粉絲的人的傲慢。

說實話我並不討厭大張偉,看他的綜藝全員加速中,他總是非常照顧新來賓和女嘉賓。為人也風趣幽默討人喜歡。但和今天所說的事情是兩碼事。我相信梁歡這些年來打擊假唱,揭發抄襲,也絕非跟歌手有個人恩怨,我們在乎的,只是事件本身的真假。一個歌手,他假唱,粉絲們說:你看的到他有多努力嗎?所以假唱是ok的。一個歌手,他照搬別人的編曲,但他認為他這個音樂就是這麼玩的,所以不算抄襲。而喜歡他的人,自然也不認為他在抄襲。而那個指責他抄襲的人,才是無知無恥又下流。這個世界,是這麼玩的嗎?

推薦大家去看奇葩說第三季第二十一期黃執中大神的總結陳詞(37分開始),當時他的論點放在這裡可以很好地說明今天的情況:

當一個東西,做的很精緻很美好,好到足以以假亂真的時候,我們還有沒有必要去試圖分辨真跟假?做這個音樂的人很開心,喜歡他的人聽地也很高興,甚至我們從未聽過那個所謂被抄襲的人被抄襲的那首歌,我們也不想去聽。對我們來說是第一次聽到這個旋律,由我們喜歡的那個歌手完美地演繹給了我們,為什麼就非說他是抄的?為什麼要揪住他不放?為什麼寧可支持一個我們從來沒聽說過的國外的歌手,也不支持自己國家的歌手?難道你不愛國嗎?況且他還這麼努力。

不,不是這樣的。梁歡打假打抄,我編輯這麼長的答案,無非是不想讓自己熱愛的行業熱愛的世界,運行著這麼一個烏煙瘴氣顛倒黑白的遊戲規則。哪怕多一分討論多一分爭吵,將來歌手們再「借用」別人東西的時候,都要思量三分了。

【百萬年前我們的軀體就比不過動物,百萬年後我們的智力也比不過電腦,還有什麼東西是我們人類能拿來驕傲的?—我們還在意真假。不是因為真實比較幸福,而是因為,假的,沒尊嚴。-黃執中】


同意@梁歡 的觀點。

(此處的觀點指同意他對抄襲的看法、態度。)

(以下均為個人看法。)

梁歡最開始指出大張偉抄襲的微博如下。

我認為並沒有罵大張偉老師。

然後營銷號運營後莫名其妙的變成了梁歡罵大張偉,梁歡指責大張偉。

而粉絲的回應大體就是:

(以下均取自粉絲原話)

1.梁歡就是想靠黑大老師紅。

2.抄不抄襲不關心,好聽就行了啊。

3.抄襲怎麼了,抄襲我也喜歡。

還有各種人身攻擊梁歡的。

1很好解釋。梁歡批判的是假唱和抄襲,他認為大張偉抄襲了,也並不是黑,只是指出這個事實,提出證據。

2和3。這是我最無法理解的一個點,大老師的粉絲們都說抄襲沒什麼,抄襲了也依舊支持他。

針對二和三,梁歡發了一條微博如下。

我理解的意思是,大張偉是個天才,但是天才也是有毛病的。粉絲一味的誇他的毛病反而容易把大張偉帶low了。

我本以為這件事兒就應該過去了。

抄襲也承認了,缺點也指出來了。

然而粉絲的言論,再次刷新我的三觀。

(請不要說我故意挑偏激的粉絲,只是因為原博下的評論,大多都是如此。)

大部分都是在說大張偉抄襲不管梁歡的事兒,甚至認為抄襲本來就沒什麼。

粉絲們一度認為梁歡是來蹭熱度的。

熱搜下的評論也是如此。

我不知道大張偉算不算抄襲,有沒有抄襲。

但至少我知道的是,粉絲這樣的價值觀是不對的,對偶像的影響也非常不好。

大張偉真的是個天才,粉絲不要親手毀了他。

抄襲,就是不對的。

無論你是出於什麼目的抄襲。

無論抄襲的人多麼有才華。

無論抄襲的對象是什麼。

抄襲,就是不對的。

:)

後續請關注微博@梁歡,@大張偉工作室。


為「大張偉的腦殘粉」說句話。

至少大張偉的「粉絲」肯定一直在轉發樂評在幫他澄清,怎麼會一點不看內容。真正閉眼吹的大都是什麼人。


有一些人的制勝法寶就是,不論對錯事實,只論態度是否友善


個人認為這個辯論本身就是無解,甚至這個辯論本身就沒有存在的根基。

「抄襲」是以梁歡個人制定的判斷標準,並在三天內以爆炸式的100多條微博反覆強調他認為的「抄襲」。且不論梁歡作為一個所謂的音樂人是否有資格制定標準,「編曲抄襲」這個說法,本來就不同與「旋律抄襲」。在業界沒有界定的標準,法律上沒有相關的條例,大張偉充其量是打了擦邊球,要扣以「抄襲」這頂大帽子還為時尚早。何況這兩天又在不少業內人士微博中看到了相似的例子,說明他的做法並不是先例。

本身網友在沒有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就容易被引導,再加上媒體為吸引眼球的標題報道,很輕易給大眾留下「大張偉又抄襲」和「大張偉抄襲了還不承認」的印象。

另外,專業樂評人在微博的理性討論並沒有出現在主流媒體中,這一點實在令人失望。微博指路知名的專業樂評人@DK在北京 @愛地人 @邱小櫻 和音樂愛好者@音樂小紙條兒 ,他們都在對事不對人在討論問題。另一方,除了@梁歡 和@黃柏鈞dy 這個電音愛好者之外,還沒看到說話有分量的樂評人站他們的觀點,如果有,請指出,無限感激。

另,昨晚和今早,梁歡和黃柏鈞居然為了誰先揭發大張偉涉嫌「抄襲」這個事情開撕,兩方都爭自己是第一個發現的,不得不說,真好笑啊。


非專業,以下純屬個人看法。

不太想去糾結粉絲的問題,看了這麼多其實基本都是理智粉,梁歡掛的許多粉絲點進去其實根本就是路人或者他自己找的人。

抄襲這件事情,沒有人說抄襲對,但麻煩多看一些專業的科普,大張偉這種並不算抄襲,或者說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編曲上的抄襲,或者說編曲上只存在版權問題而不存在抄襲問題,因為連原作者和那些電音圈的都不能明確的界定,畢竟電音的音色節奏只有那些,除了少數非常厲害大神可以自己創作音色,大多數都是用素材庫,大張偉這種更多屬於用了素材庫,而且愛如潮水本身就是一首remix,是改編不是原創,remix本身就是對歌曲的再創作,是音樂大雜燴,就更不存在抄襲一說了。

我不是專業的,只是希望大家在盲目的罵大張偉抄襲的之前,去了解一下有關電音有關編曲的種種再自己做判斷,而不是我聽著像他就是抄襲了,微博上很多粉絲都在積極的科普,但依然很多人開啟了我不聽我不聽反正他就是抄襲了的狀態。

【下面放一些其他人比較客觀的看法和相對專業的科普,如果有興趣有自己的判斷且尊重事實可以看一下,侵刪】

http://m.weibo.cn/2143902220/4005483176052763?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1842357963/4004927606649428?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1410364817/4005811476500084?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1410364817/4005575878479213?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1175406475/4005235208299042?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1175406475/4005112579668813?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2124515713/4005414943545683?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2208874294/4005545675096869?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3416874852/4005791033483385?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5617171048/4006147394208731?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5892711312/4005416654379085?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http://m.weibo.cn/5892711312/4005416654379085?sourceType=smsfrom=1068095010wm=9006_2001

只放了一部分,有興趣可以去微博上看一下更多的。

最後,想矯情的說一句,大張偉粉絲對於梁歡真的很淡定,基本沒有撕逼的,只是在轉發各種科普[雖然為黑而黑的人不會看]請各位看清情況再開罵。

我只是一個路人粉,也不是專業學音樂的,對於以上內容如果有錯誤歡迎指出,但是拒絕一些為黑而黑或者對大張偉有強烈偏見不談事實的人。


今天看到一句話:聞人善則疑之,聞人惡則信之。也是挺可悲的啊。

——

更新:「事情其實很簡單,大張偉自己都承認用了zedd的編曲(思路),按他的說法,是致敬。但是確實沒有署名。所以是侵權還是抄襲這事得另說,畢竟沒辦法知道大張偉內心的想法。按耳帝的說法,加入別人作品的片段但是沒署名在音樂類節目是常態,所以錯還是錯在大部分人包括節目組缺失這塊的版權意識,而不是洗白。」(微博:@小羅伯特芋泥)

答:說得都對,只是「洗白」這個詞用出來相當於定了張偉本身是黑的。但大張偉是否有抄襲意圖沒有定論,事關別人人品。梁歡不應該隨意扣了抄襲的帽子。

梁歡一直聲稱不要動機揣測,但他對於大張偉的整個指控都是基於動機揣測。

如耳帝所言,抄襲意圖很關鍵。爭議的關鍵在於大張偉有沒有「抄襲意圖」。為什麼梁歡可以認為大張偉沒署名就是有抄襲意圖,而其他人不署名是署名不規範?

(大家是不是潛意識裡還是有因為他以前就抄?所以有抄的傾向,這種想法?)

然後,如果沒有抄襲意圖,這就是一個整個中國業內都署名不規範的問題,這和抄襲指控的差別就大了。還是那句,事關人品。

至於有沒有抄襲意圖,其實不是可以辯論的範圍了,不過大家都可以自己判斷。

只是不要一開始就認為是事後被指出才說致敬的,因為你可能沒聽過candyman,但是它真的挺出名的,不是事後被指出而已。業內人士一聽就知道,你不知道而已。

—————

原回答:

《關於大張偉抄襲的爭論點》

利益相關:大張偉粉絲

畫重點:

1.原作者說抄襲不等於抄襲,不然法官拿來幹嘛?

2.大張偉沒有Zedd的工程音軌,不存在拿了音軌稍作修改的情況。愛如潮水的編曲,大張偉是借鑒的zedd的編曲思路,自己製作了音軌。

3.大張偉的這種做法,電音界有無先例?有。

4.大張偉的做法有無不妥:有。署名極其不規範。

5.署名不規範不等於抄襲,下文會給原因。主要是國內電視節目的慣例,以及節目製作和付版權費流程的問題。

——————————————————————————絕望分割線以後是正文————

大張偉:「我覺得演藝行業沒機會解釋,出了任何不好的事,解釋沒人信,人們都願意聽最髒的結果。

一、是否抄襲的幾個爭論點各方觀點

1.是不是借鑒/抄襲了

這一點大張偉在回應時有髮長微博,非常真誠和詳細地解釋了整個表演,哪些東西是自己做的,哪些東西是根據Zedd的東西做的,自己做了哪些改編以適應愛如潮水;他甚至直接說他年初一聽Zedd的歌就覺得拿來唱愛如潮水很好玩。

這一點和部分電音界人士其實是達成的共識的啊,部分電音界人士認為張偉用了zedd的東西,張偉也說我用了。而且並沒有一個地方,是部分電音界人士說張偉用了Candyman,然後張偉說「不!這個東西是我原創的。」 並沒有。

也就是說張偉承認他用了Zedd的東西,這個態度有什麼問題?可惜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天性胡茬的他發的那個360VR白眼,認為他態度不端,抄襲還態度傲慢。

接下來說,大張偉用了Zedd的東西,到底用了多少,算不算抄襲?如何判定抄襲。

2.先說抄襲是什麼,再說大張偉有沒有抄襲。

梁歡指責大張偉抄襲Zedd的編曲,但是,其實編曲並沒有版權(詳情可以看這裡: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05483169100748)。

法律只有保護旋律,目前比較成熟也只有旋律抄襲的認定,但是兩首歌編曲怎樣才叫相似,怎樣的相似才叫抄襲?法律並沒有一個標準。

梁歡認為:編曲包括音色、節奏、和聲、配器四者,而《愛如潮水》整首作品在音色、節奏、配器的每一項里,都和Zedd達到了大面積相似,因此是抄襲。

梁歡指責大張偉抄襲的的最大問題在於:在沒有法律標準和業界共識的情況下,梁歡給抄襲定了一個標準,然後用這個標準認定了大張偉抄襲。

然後在電音界,因為remix本身就是要用別人現成的作品來重新編曲,因此使用別人的東西很多,對於抄襲的認定也更麻煩,糾紛很多。大張偉工作室發的第二份聲明將Zedd和Diplo的糾紛也是想說明這一點:電音界對於抄襲沒有統一的認定,Zedd自己跟別人也撕逼來著。(可惜這條聲明被梁歡解讀成大張偉工作室諷刺Zedd也抄襲)

有人認為大張偉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抄襲,但是其實是鑽了法律的空子,所以仍然是抄襲。

但是我想說法律永遠是最佳認定標準,梁歡的認定真的不會更好的,無論他出於多麼正義的目的。

其次假設中國推動著作權立法,編曲保護的線該畫在哪裡?

@graceric:我的態度是這條線劃在哪兒影響太大,考慮到立法目的,我不主張劃在大張偉這種情況下。

(利益相關:graceric是張偉粉絲,北大畢業,學過中美著作權法,也是在美國執業的律師)

樂評人鄒小櫻也說了,如果畫在大張偉的尺度,華語樂壇的很多歌,很多天王天后都涉嫌抄襲了。

3.署名的問題

大張偉的《愛如潮水》用了的元素包括愛如潮水、baby、Candyman等,如果每個都署名,是不是署到太平洋去了?其次我們看一下國內電視節目的慣例。

李玟參加《我是歌手》編曲也採樣了Coldplay的《Adventure Of A Lifetime》:

但是節目播出時署名是這樣的:

編曲:Jae Chong 演唱:李玟

並沒有署Coldplay的編曲人啊(Jae Chong是李玟在我是歌手節目的編曲人)

【注意耳帝的用詞採樣貫穿始終,Coldplay粉絲也反映兩個編曲聽起來「完全一樣】

也就是說張偉用了Zedd的元素,但是不署名在國內是通行做法。並不代表張偉就聲稱這個編曲就全是張偉的東西的。

Zedd的Candyman是MM豆的廣告曲,是一首非常出名的曲子,包括蓋世英雄的評委鳥叔等人不可能沒聽過這歌。所以,既然Zedd聲稱張偉引用的部分和自己的Candyman一模一樣,那鳥叔也聽得出來吧,既然業內人士人人都聽得出來,這個元素是Zedd的東西,大張偉不可能試圖欺騙別人這是他的東西吧?就像他在這場表演里還用了baby和你是風兒我是沙,也沒有人會以為那是張偉的東西,張偉也不可能試圖讓別人以為那是他的東西。

張偉認為那是一個採樣,就跟他用《baby》、《你是風兒我是沙》是一樣的。

以上,我想證明,張偉主觀上並沒有試圖將Zedd的東西據稱為己有的動機。

客觀上,張偉是否侵害了Zedd的利益呢?

先看一個科普:

(來自微博@興興多睡覺)

強調一次,由於這是一個電視表演節目,大張偉本人在沒有經過Zedd知情的情況下,是可以用他的歌進行表演的。而此後,如果判定為需要付錢,再有節目組統一將錢付給Zedd公司。當然,我不知道節目組會不會付錢,但這都是節目組的後續工作了,與表演者沒有太大關係。這是一個電視表演節目,這是一個電視表演節目,這是一個電視表演節目,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後來我查了電音的資料,大張偉借鑒Zedd編曲來表演的行為在電音里更應該叫做Mashup。

Mashup是國際上著名的DJ製作人在表演時都會做的事情,簡而言之就是採用別的製作人編的曲來表演(一般會需要提前講別人的編曲和自己準備的歌進行融合,避免表演時太違和),Mashup也是不需要取得原作者授權的。【但是要嚴格署名。】因此大張偉的行為還是錯的,說到底這個事情該按照外國的做法嚴格的署名,也少這後面的糾紛。我非常贊同耳帝的說法,所以我始終認為這是一個應該去質疑國內署名規範的問題啊,而不是一上來就去對大張偉個人進行抄襲意圖的揣測。

二、論梁歡與粉絲辯論雙方的不公平性

1.挑罵人的粉絲出來掛,給路人造成這個明星粉絲素質極差的印象,對明星好感度同樣下降。人們更難相信這個明星。梁歡的這個做法有一種對明星進行人身攻擊的效果,而且是潛在的。

其次微博上的辯論,網友並不是嚴格根據證據(而且梁歡也沒有拿出)來選擇相信誰說的話,他們會根據說話的人來決定要不要相信他說的話。

2.挑邏輯弱、狡辯的粉絲出來反駁,造成粉絲狡辯的效果。由於粉絲邏輯弱,也無法論證的所持的論點,梁歡辯論勝利→結論:大張偉抄襲。

3.無論你說什麼,說了多少,如何反駁梁歡,梁歡都會在轉發時將你的這段話解釋成一個意思,然後反駁這個意思。先曲解,再攻擊。比如大張偉自己的回應抄襲的長微博,梁歡一直將其簡單概括為糊弄粉絲,而沒有去逐條反駁。

4.如果對方的長文不止一個觀點,梁歡只會選擇長文中的一個觀點/證據反駁。而忽略那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5.梁歡會在辯論過程中,會不斷重申自己的高尚目的(which is 推動行業發展)。而這和辯論毫無關係。

6.偶爾掛一些大張偉粉絲對他的讚美,展現出連敵人都認可的景象。但是這個和掛腦殘粉的邏輯是一樣的,千萬人中,總能找到一個。

7.類比失當:比如有粉絲說,大張偉只有副歌部分與zedd編曲有相似,所以不能算抄襲。(暫且先不論粉絲這個辯駁的漏洞,這裡想討論下面的類比)

但是有人將這個反駁類比為「大張偉粉絲:老師,我這張卷子只抄了一道題,所以不算抄襲。」

這個也被樂評人鄧柯老師(@DK在北京)指出:這樣類比不太準確。考卷上的題彼此都是獨立存在、獨立計分的,而編曲要素並不是。

8.梁歡發微博時,多次將大張偉在副歌部分引用了Zedd的Candyman的結構跟大體行進感覺簡單形容為張偉直接用了Zedd的Candyman的整個編曲。但是大張偉借鑒candyman的編曲思路編了一個大面積相似的,和直接用zedd的編曲是兩碼事。

而且大張偉也說了,他拿不到zedd的音軌,不是隨便去網上下載一個伴奏來改一改搭配愛如潮水那麼簡單。

8.雙標

梁歡老師也知道抄襲對於創作者是極高的指控;還說抄襲首先要有一個標準。卻在法律尚沒有編曲抄襲的概念,業界對於編曲抄襲的標準尚存爭議的情況下直接說大張偉抄襲。且針對的是一次電視節目表演。

而這對於大張偉本人是極大的聲譽影響。

三、一直被攻擊為大張偉腦殘粉,真的想澄清一下。

(也希望大家不要總認為明星的粉絲都是所謂腦殘粉,事實上他們來自各行各業,和大家一樣都是正常人,有小部分甚至是各界精英,那天我發了一條微博談及這個問題,其中就有兩個粉絲回復了自己的學歷,一個清華,一個北大)

1.幫大張偉說話的,不代表是大張偉粉絲,也可能是梁歡的「敵人」

2.判斷是不是大張偉的粉絲,至少要有三點

a看頭像是不是大張偉

b.其id是否和大張偉有關,比如大張偉的三明治

c.點進其主頁看有無轉發大張偉相關消息;至少在其微博搜一搜,哪怕是個路人粉,也得有一兩條關於大張偉的消息才算吧。如果一條關於大張偉的微博都沒有,反而全是關於其他明星的,那真的不能說是大張偉的粉絲。更不能說腦殘粉

d.不要求每一個人看到三觀不正且幫大老師說話的言論時都用上面三步來檢驗。只是如果像最高贊那樣,要想說明「大張偉粉絲腦殘」,先通過一點小小的步驟確認一下他們是大張偉的粉絲。世界上永遠有人為抄襲說話,但你不能說為抄襲說話的就是大老師的粉絲。

大老師的粉絲,為大老師說話,不為抄襲說話。

4.然後就是,哪個明星都有三觀不正的粉絲,沒有必要單獨拎出來。

5.我所見的大張偉粉絲在梁歡指出抄襲之後,粉絲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查音樂、法律的相關資料,以判斷自己的愛豆是否涉嫌抄襲,而後依靠證據努力證明自己的愛豆沒有抄襲。

6.查了remix相關資料發現大張偉程度的借鑒,前人也有;維基百科上就有相關的資料,大張偉的長微博也有解釋。

但是歐美電音界的remix借鑒前人成果會有極其嚴格規範的署名,這也是這次大張偉的行為被質疑抄襲的主要原因,也是大張偉的行為極為不妥的地方。

但是前面我們已經解釋過,國內的電視節目署名現狀。梁歡不應以高於整個行業現狀的標準要求大張偉一個人,然後據此得出大張偉抄襲的結論。)

remix的規範署名(希望國內以後也往這方面走,規範化):

7.查了中國版權法,北美著作權法,發現大張偉的音軌為自製,無論在中美都不構成侵權

【上面這個截屏所屬的文章,全文是anti大張偉的,但它的結論是不構成侵權,因為文章是依據法律來做結論的】

9.一開始梁歡發微博,大張偉粉絲還去他微博下面評論。畫風如圖,並不腦殘。後來發現梁歡只掛腦殘粉,也不回復大蜜的理性爭論之後,粉絲就放棄了評論梁歡微博了。

——————————————————————————————————————

反對@陳熙旭 的答案。其實是徒勞的反對。

1.從轉評贊數目看得出是截的同一條微博評論

2.兩張截圖為什麼不是連著截圖的?連時間線都斷開了?說明博主截圖並不如自己所說是隨便截的,而是有所選擇的?還有繞開第一條微博下面大蜜說不撕(等真相)的熱評?

3.向大家科普一點飯圈知識吧:愛豆出了負面新聞,粉絲是不會去刷這個話題增加話題熱度的。這個很好理解吧?何況這兩條還加tag了,粉絲一般不會做負面的tag。

4.至於圈頭條那個營銷號,前面讓梁歡道歉,後面到大張偉工作室下面罵工作室。私以為不過是蹭熱度的腦殘營銷號而已。

5.博主上面截屏裡面涉及到的id我全部去新浪找出來了。貼在下面,絲毫看不出是大張偉粉絲。

轉發微博【轉發】@全球奇異事件:#木瓜撞奶... 來自香蕉and布那吶

轉寶寶鞦韆搖椅。原價479,360轉。@機器貓... 來自藝術家沒時差

轉發微博【轉發】@搞笑圖片會:16歲小伙兒... 來自失憶是阿輝

比比卜卜比巴卜的微博

//@威廉才子:轉發微博【轉發】@經典必修課... 來自用戶5677740181

#權志龍承認戀情#據新聞報道,今日9時權志... 來自xxxttsgaryz

@BeautyFinerain 和@大張文xw 也不是大張偉粉絲。而剛剛好特別明顯的 特徵可以看出來是另外某些明星的粉絲,或者說是來自各個明星的粉絲。包括梁歡老師最初微博掛了一個id帶有swaggy的網友,也是很明顯的韜韜的粉絲,人家都把韜韜的微博名帶在id里了,還是被很多人當成大張偉粉。

56個民族五十六枝話,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你看到一個東西,距離真相,還很遠。表象往往是最不可信的

————————

這條答案真的寫得太長了,也花了我極多時間和精力。希望不會再需要更新了。

——————插入一個更新:

討論法律這一段主要是想反對梁歡在沒有法律標準的情況下瞎指控,沒有法律就可以用輿論給人定罪比打法律的擦邊球可怕多了;其次是認為編曲借鑒的標準畫得太嚴並不會「推動行業發展」。

並不是在鑽法律的空子。

至於鑽法律的空子,明知是錯而想著法兒去抄才叫鑽法律空子。因為法律不管,所以就把zedd的編曲據稱為己有才叫鑽法律空子。

而我下文分析了,他幾乎沒有這個動機抄襲一首年初剛出的知名廣告曲Candyman。

即使有,那也得麻煩梁歡證明了再來說這個話。

其次根據我看的很多電音科普的文章,一個DJ現場表演用別人編好的曲子放歌是很正常的(叫做Mashup),為了讓別人的編曲與自己放的歌無縫連接,會事先進行一些製作,選用片段進行重錄(Bootleg)和改編,並且國際上著名的DJ/製作人都會用這種方式製作和表演(黃柏鈞的文章舉了一個著名的製作人為例:3lau)。

但是區別在於國外這一切都有專門的稱謂和嚴格的署名。

但是國內連電音和EDM都分不清楚,愛如潮水連remix都沒有寫,節目播出直接打了《愛如潮水》;你要求大張偉在署名上署清楚mashup而不是remix?這根本就不是抄襲的問題,而是國內電音目前流行度太低,署名根本毫無規範可言的問題。

從節目組的角度來說,觀眾連remix都搞不懂,你要和他講Mashup,那不如每期節目先花三十分鐘科普電音的各大概念和區別好了?

大張偉的行為錯仍然錯在隨大流沒有把自己採用元素的出處全部標明,將zedd直接列入編曲署名也不會有後面這些麻煩事。

但他根本不可能試圖將別人的創作編曲據稱為己有,這不叫抄襲。


我可以說從這件事一開始就刷到了,對大張偉和梁歡老師都是路人粉。這次我覺得梁歡不夠厚道,因為作為一個不夠專業的人士,我一直沒有單方面的做出評價,一直到這兩天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給出了見解。結論先放出,聽完我的理由之後再反駁我吧。

首先,大張偉這事不能夠的上抄襲,就算你告他,他也會勝訴。因為他這是remix,並不是原創作品。而remix在法律上怎麼算抄襲,梁歡老師不能給出他的理解就是定論,是事實,因為這是個很爭議的領域,國際上很多大拿都各有各的見解。大張偉根據他的看法,也就是行業里的普遍做法來做,這不能算是錯的,因為當這個領域沒有明確的界定的時候,他保持隨大流是沒錯的。

這就是我覺得梁歡老師不厚道的第一點,他第一條說大張偉抄襲的微博上並沒有對此做出解釋,但凡他說明了remix的現狀,並說出這個行業無法界定抄襲,大張偉抄襲與否不是從法律出發而是他自己的看法的事實,我也不會說他不厚道。

其次,撕逼的過程也沒有看到完全的公平和理性,而是雙重標準和選擇性忽視。

梁歡被指責有抄襲嫌疑,回應是沒有抄襲,如果你們想,他還能給出更多相似的歌但那都不是抄襲。

大張偉回應抄襲,指出業界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相似的做法,工作室回應抄襲,指出3月份歐美圈為抄襲撕逼誰都不能說服誰,其實是在說明,就算zedd告大張偉老師,他們法律上也是沒有任何了指摘的地方,因為不管是梁歡還是zedd都不是業界抄襲的標準。梁歡老師和他的粉絲認為這是在逃避問題,是大家都抄我也抄,對此很失望。

excuse me?!

大張偉粉絲應對抄襲,最開始的那條微博只有幾百條評論的時候我就看了,所以可以說得上很清楚。一部分群眾是不對此發表看法,因為還只是一面之詞,另外一部分就是躺平任嘲——成了,我知道了,你退朝吧,有事找大張偉懟,我們不撕。剩下一小部分也沒有對梁歡進行攻擊,留下了一個弱點就是大張偉抄襲我也喜歡,抄襲也比原作好。最後幾個就是帶有攻擊性的,鑒於梁歡老師個人風格,我也是一直關注他,而且,不僅是他,所有大V都會有這麼幾個不友好黑,評論太少,所以我覺得不是因為大張偉帶來的附加傷害。

鑒於不管是什麼tag下的粉絲,從愛國到周杰倫都有的共性,上次梁歡因為節目嘉賓說周杰倫的問題被罵的可比這狠多了,但是他沒有引出周杰倫粉絲都是腦殘垃圾,反而一直在轉帶有大張偉tag粉絲的評論引戰。

梁歡老師對於被指責明明評論區已經夠友善了,為什麼還要一直激怒粉絲的回應是,就算一半友善,還有一半在罵我呢。

大張偉包括大張偉工作室對於這種謾罵和撕逼的回應,卻被認為無理性和low。我覺得這就是他的性格的一部分,他能發那個解釋長圖我就覺得不錯了。因為他經歷過當年被立典型和污衊飛葉子的事之後幾年,基本破罐破摔,一開始還會好好解釋,每被媒體問一次就認錯一次。大家選擇性忽略他被人污衊飛葉子的事也需要被澄清,反而每次都問他對自己抄襲錯誤的看法,所以他後來才很朋克的——我是抄了,我抄得更好聽成了吧,我抄了,我抄了也有人喜歡我。大家對此津津樂道,再也沒人一直抓這個問題,直到前幾天。因為他給出了讓媒體滿意的梗。這也是這次事件大張偉粉絲一直被罵的一張圖的緣由。

至於推特打臉,談不上。推特上的27秒並沒有跟原作者說明是remix而不是original work。我翻唱了一首歌,和這首歌是我原創是兩個不同概念。

最後,雖然我對於反抄襲我很贊成,但是現在大家貌似都忽略了法律上對抄襲的定義,都從自身標準出發去衡量作品。講真的,微博刷多了,畫圈文圈因此被誤傷的事太多了。包括畫手該不該用圖片參考,虛構小說里的文史錯誤,BGM是不是曲庫里付了錢的……不是說不能給挑刺,也不是反對你挑刺是為了讓人更精進,但,你能不能量刑更精準點,抄襲和抖機靈一回事?除了私人法庭,這實際上一點問題都沒有。


一邊看奧運會開幕式一邊再說一下。

這件事有三個討論點:

1. 大張偉覺得EDM的編曲都類似,也都有借用,但覺得自己不是抄襲;

2. 梁歡等電音愛好者覺得雷同部分構成抄襲,而且Zedd認為是抄襲;

3. 鄧柯等人覺得這個程度不算抄襲,而國際上也沒有通用標準。

在這個範圍內拿證據擺事實講觀點討論的,都是正常的。這個範圍以外,上人蔘的,揣測動機的,指責他人不懂的,都是無理取鬧。代表是大張偉工作室、美爵以及一些大張偉粉絲(也有部分看客,比如拉出以前大張偉的抄襲來說事)。工作室的聲明非常讓人失望,而這份失望又會加到大張偉身上,相當於大張偉一人要對付那麼多方……

此前梁直導在第一時間沒有進一步解釋而是掛粉絲,對事件的激化有一些影響。現在的嚴肅討論,已經是有一些偏激的人根本就不想看,因為一開始認定了直導是黑人。

不過不論怎樣,認真討論還是會讓許多能正常思考的人分辨出對錯的。至於對腦殘粉,他們的看法是不會改變的,而這種情況在很多明星的粉絲中都有存在。認真討論的目的是影響能影響的人,至於全無邏輯價值觀有偏差還不聽的粉絲,不必冷嘲熱諷,不理會即可。

以下6日早上凌晨2點左右的答案:

工作室的聲明還不如一些大張偉粉絲。一個有才華的年輕人同時被腦殘粉和工作室坑是種什麼體驗?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大張偉的壞蛋調頻訪談,他說當時看到別的中文歌曲翻唱改編國外歌曲根本就不知道那是有個版權溝通過程,以為可以直接用。

這次吧,估計也是不知道借用別人的remix到底是不是對。沒有人告訴他應該怎麼做,懂的人又不屑於教他的樣子……

希望有國際電音屆權威出來討論一下這種情況吧,給出底線和標準,不然這種不自知會繼續毀了他。

雖然我還是對是否抄襲存在疑惑,但大老師目前真的處於下風,而直導的證據更加明顯。有沒有人做個一幀一幀的對比啊?

以下為星期五晚上12點修改的答案:

星期五晚上修改一下答案~因為今天沒有看微博所以不知道大張偉有回應,以及梁歡的進一步指控,看完了微博再過來說一下。

樂理知識還需要消化一下,目前看來直導有理說理,一貫風格,無可指責。而大張偉的聲明不認真且有些邏輯不能自洽。

但依舊認為如果直導在早期能夠多做科普少掛人,會更有助於事情的良性發展。

而大張偉雖然平時的自黑、不正經、打岔很有個人特色,但這種事情上,真的要好好考慮如何嚴肅地,有邏輯地發表自己的觀點。

以下為原答案:

同為直導和大老師粉。

首先我認為直導的原微博並沒有不妥,因為我聽了三首歌曲,的確大張偉版愛如潮水的副歌編曲部分,同Candyman的副歌編曲部分是一樣的。

但是,這個傳統的曲調雷同不同,編曲上如何界定原創,抄襲,或者是採樣,借用?這種相似的程度能否稱得上抄襲?相信很多人都有疑惑。我在直導的原微博下發出了這個疑惑,有人解答,電音領域的版權法律問題,暫時無定論。

可是梁直導在後續微博中,並沒有對這方面作出解釋。如果按專業知識來說,既然提出觀點,那麼最好拿出具體的證據,尤其是對於小眾的領域,多點解釋會讓人更加理解。在大張偉粉絲這裡,部分人根本聽不出來是否一樣。而聽出來一樣的人,比如我,又會覺得這和普通一首歌旋律一樣的情況不同,會產生疑惑。

但直導的做法是,挑出那些表現幼稚,邏輯不清的粉絲,轉發評論回擊(很多大張偉粉絲並沒有邏輯不清,但可以理解,人嘛,總是選擇自己相信的,這種情況下,留下負面的印象更加讓人記憶深刻)。但如果說粉絲的不理智不利於討論,那麼相對專業的人,也沒有就大家的疑惑和反擊作出相應解釋,而用這種方式來回擊,顯然也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直導也曾經寫過關於自己被指責抄襲的解釋文章,相信也能理解被扣上抄襲的帽子是什麼樣的感覺。粉絲本身就是不理智的群體,作為理智成熟,相對專業的人,不對觀點本身做出解釋,而擴大這種粉絲群體的不理智感,實在是讓人有點失望。

是的,梁直導可以說他並沒有這個義務去教粉絲,或者看客們什麼是編曲什麼是抄襲。但是想到自己被指責抄襲時曾經委屈的樣子,是否是可以稍微有些同理心呢?

最後,表示也希望聽到大老師能解釋下自己的那段副歌編曲。

抄襲是不對的,沒有理由。但是否構成抄襲,應該是首先各方面關注的點。否則變成了無意義的嘴仗。

最後說句話,粉絲本身就是註定不理智的,很多人總是以智商上的優越感去看待腦殘粉,但是這種做法除了讓自己顯得很討厭以外,並沒有任何好處。


zedd新視頻里已經說了之前沒人告訴他是節目不是正式發歌,這種類似在業內也是很普遍的,之前是誤會了。

梁歡誹謗無疑。


當一個兇手在法律審判定罪之前,只能叫嫌疑人。

而梁歡作為一個音樂愛好者,是無法去定義「抄襲」這個辭彙的,就算音樂旋律類似和一致,也只能是「涉嫌抄襲」。

更何況在僅僅自己認為一致的情況下,連發70多條微博炮轟大張偉抄襲,這是不理智的行為。


我來客觀說說...這次疑似抄襲事件吧...

為什麼我會說疑似抄襲,因為本身該事件並沒有權威來定義是否是抄襲,業內沒有界定標準,法律也沒有標準條文。

所以法律意義上大張偉不構成抄襲。

梁歡或許想當一個權威,行編曲界的正義也好,被諷刺想湊波熱度也罷,或許去定義大張偉的疑似抄襲行為,對社會對國內編曲界有沒有負面影響,去給那些評論中的音樂小白科普什麼是副歌,什麼是編曲,什麼是合成器..最後再定義大張偉的抄襲行為,或許這樣更完美。

國內的網路風氣,誰佔領了輿論高地,誰就是王,我們也能看到該事件對疑似抄襲的申討,也能看到另一撥人對愛如潮水remix疑似抄襲抱不平。

大家要考慮到法律的出台是來制約人類的行為,那應該到什麼程度才能讓法律來執行這次疑似抄襲的正義?我想梁歡目前沒到達那個能影響最高法出台相關法律制約最新抄襲手段的條例的高度,希望以後能繼續扛著大旗把反抄襲繼續下去。

先不發表結論。

一般製作一首單曲,需要詞曲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幾個在梁歡電影中曾科普過的五個步驟,發生抄襲的屬於編曲步驟,編曲分為配器與旋律,再進一步就的抄襲點就是配器中的電子合成器音色,國外的某些專業音樂人背後都有團隊來為其合成器音色各項參數所服務。

科普一下,這個音色不是某個樂器所能發出,而是用電子合成器製作出來的音色,你在西遊記片頭曲聽到的登登等登鄧登等登就屬於。

Mad max原聲作者 Tom Holkenborg 先生操作他的電子合成器..

我常用的.兩款軟體合成器......硬體設備燒不起..業餘玩玩打發時間。

大張偉的團隊編曲如果要扒出了這個合成器的音色並不難

很多合成器都能製作接近原作使用的音效。

國外就有音樂人扒過,帶步驟與合成器參數

底下評論還能發現有求音色的國人身影 嘿嘿嘿嘿嘿

先說說抄襲的嫌疑之處是副歌編曲中所用的電子合成器音色,發生在

Zedd - Candyman 1分46秒,

蝦米音樂

大張偉 - 愛如潮水remix 1分39秒

《蓋世英雄》大張偉電音《愛如潮水》

吃飯去了哪天興緻來了再寫....


表面上看上去大張偉這次是被粉絲豬隊友坑了。

但實際上是營銷號惡意輿論引導的結果。

梁歡老師首次發博指責大張偉抄襲時,熱門評論都是粉絲躺平任潮,我不懂要撕去找大張偉。吃瓜群眾表示一臉懵逼怎麼還沒來撕。

而後掛多個粉絲粉絲非理智言論並上升到價值觀層面加劇事態發展。

而這些的熱度遠不如之前薛總和大張偉做的廣告微博熱度。

其實大張偉粉絲真的沒有你們想像的多,現在經過各大綜藝熱炒之後微博粉絲還是400多萬。之所以好多不理智腦殘粉言論成為熱評有一下原因:

梁歡先生「撕」過各種明星,致使明星粉絲認為梁導就是蹭熱度,吃瓜群眾被營銷號輿論導向引導。

大張偉的路人粉比較多,從評論區頭像都能看出薛,烊,鹿等粉絲數比大張偉粉絲高几個倍級的都來挺大張偉。

加上大張偉這幾個月本身新晉粉絲群體的增加。

這才使事件發酵。

還有不知道哪家買的水軍自帶大張偉抄襲tag發表過激言論,高級黑的不要太明顯。

我想說的重點是無論大張偉抄沒抄襲,這件事現在是不能被蓋棺定論的。

而大眾的態度卻是:你支持大張偉所以你是腦殘粉,我支持梁歡的言論所以不管是否正確我就是理性正義。

所以無論抄沒抄襲,大張偉這次真的輸定了。

通過此事也能看出來,大張偉工作室上個月才成立,真的是沒有團隊公關能力太差了。沒有後台進行輿論引導,被各大營銷號利用來炒熱度,無論大張偉方發表什麼言論都只會加劇大眾對大張偉抄襲的觀念認知。


1、先安利一下鄧柯老師的分析,相對比較理性,畢竟這類比較嚴謹客觀的論述反而不容易上熱搜(微博正文這是鄧柯老師微博正文的鏈接)

2、梁歡在鄧柯老師艾特他之後,也轉發並承認了抄襲的具體標準目前依舊難界定。

3、其次,從梁歡其他一些略顯矛盾的微博內容看,也可以佐證是否抄襲確實沒有具體標準。以下截了兩則作簡要分析,梁歡面對有人提出「連續八小節雷同」作為判定是否抄襲的標準來反駁大張偉抄襲,從措辭上看(諸如「只是」,「曾經」,「硬要」這類的),顯然梁歡是不認同這一標準的,並用【不是抄襲的「法律標準」否定了「連續八小節雷同」作為標準】,但在另一則微博內容中我們看到,梁歡卻又聲稱【自己所討論的抄襲標準都不是抄襲的法律標準】,從中可以看出梁歡對抄襲標準的搖擺不定,也暴露出在面對自己不利於自己論點的抄襲標準時,就用「不是法律標準」來否定別人的標準,但同時梁歡自己所用的判定標準也不是法律標準哦,那又如何能否定別人的標準呢?所以從純技術層面還有啥好說的?根本還沒具體標準判斷是否抄襲啊。不能因為梁歡在微博上不爆粗口,就忽略了梁歡的邏輯矛盾和論據模糊吧,理智粉們?

所以。。。在沒有具體標準的情況下,仍一口咬定大張偉抄襲,大概是想找個話題上熱搜吧o(╯□╰)o


@鄧柯@梁歡


請用事實和法律說話

令我失望的是媒體的斷章取義博眼球和網民在輿論中都沒有獨立的思考,沒有自己的看法。

殊不知在沒有弄清楚真相之前,你的一個不經意的行為會對一個音樂人帶來多大的傷害。

有多少人對於『抄襲』的界定有充分的認識?有多少人是正真從專業音樂角度去接受『抄襲』?

有多少人去聽完了那兩首歌?

有多少人具有充分的樂理知識去解釋這個事情?

大家都在譴責大老師的『抄襲』,卻沒有理清『抄襲』是否成立。

那麼大家所認為的『抄襲』是怎麼斷定的?

聽起來像?感覺上就是?

還是一個所謂的『音樂人』指出來『抄襲』就主觀認定這就是『抄襲』嗎?

在是否抄襲的問題上,梁歡不去和專業的音樂人進行討論,而是掛出不懂樂理知識的粉絲開撕。我先不去揣測梁歡的動機,但是這樣做勢必是有失作為一個音樂人的涵養。

在對於『抄襲』的界定上,許多音樂人都表示還不能確定。我先不去討論梁歡的專業度有多少,但是梁歡用了自己所謂的一套標準來斷定,這樣給大老師扣上『抄襲』的帽子是否太過主觀了?

有人會說原作者都說是『抄襲』,那肯定是了。

那麼在法庭上原告說什麼都是對的嗎?(況且還不能確認原作者是否了解了整個事件的一些問題)

就算從法律上來講,大老師也不構成抄襲。但是梁歡的觀點在於這是『抄襲』,只不過法律上還沒有規定。

退一萬步來說,我們來假設『大張偉真的是抄襲』,既然法律現在沒有,那麼梁歡的所指的抄襲也不成立。

在專業都不能肯定是否『抄襲』,法律也沒有構成『抄襲』,那麼為什麼在結論都沒有全部得出就斷定一個人的『抄襲』罪名?

在沒有任何界定的情況下,把『抄襲』這個詞套在大張偉的頭上,真的是不適宜的。

所以請大家不要選擇輿論性的一邊倒,等整個事情弄清楚了,在來做你認為的善人。


恩,針對樓上說工作室攻擊很low的答,我就放個鏈接

讓所有的抄襲指控都去死吧 - 梁歡的專欄 - 知乎專欄

鏈接看不了您就自己搜吧→_→

這下就合理了,這是360度VR式的對梁老師反擊啊,可以,這諷的很張偉:-)

好吧,我截圖來了→_→

欸喲,雙標的梁老師才是low穿地心吧,另外,這樣的回應我喜歡,這擺明了針對梁老師的,和low不low有關係?那也是梁老師先low的~


補充點背景知識,很多人只知道大張偉是個劣跡斑斑的抄襲者,壓根不知道大張偉在的花兒樂隊1999年就發行了首張專輯《幸福的旁邊》,大張偉當時才15歲,和現在當紅的組合TFboys出道時差不多年紀,而當時10歲的梁歡還在上小學中。《幸福的旁邊》這張專輯我該怎麼評價好,大概就是大張偉以後就算再墮落變成一個大傻逼,我都不可能把他從國內搖滾史上前幾位除名了,因為根本就沒有後來者能取代這張專輯的地位,不服的請聽聽這張專輯。至於一個14歲就能寫出那麼多牛逼朋克樂的天才少年,怎麼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因為大張偉的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90年代為了給大張偉買設備白天上班晚上出去攤煎餅,住的是北京衚衕里的小平房。大張偉為了搞音樂也沒時間和精力去念大學,2002年到2004年和新蜂解約鬧得兩年沒什麼演出又沒錢(「合約里確實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你一想那合約它就不公平,10年,首先它10年,然後再加上那時候我寫一首歌,一輩子啊,2000塊錢一輩子,他給我2000塊錢,這首歌的版權隨他用,它就都跟我沒關係了。」 ——大張偉談解約),後來迫於生計復出才有了後來大家知道的洗刷刷,因為只有這種類型的東西當時能火,能給大張偉賺來養家的錢。。。大張偉後來有次採訪里說過:有好多人老覺得大張偉你們第一張專輯多朋克多搖滾,現在怎麼變成這樣。我以前那樣多少人罵我呢,一幫人說我假朋克,說我歌詞不叛逆,凈惦記學校那點事,一點都不社會。現在又覺得我的歌水了,還是以前搖滾好。好多人不明白一點,我如果還是以前那個搖滾,我都沒有現在。後來對於洗刷刷那次抄襲大張偉並沒有死不認錯,最後還是認錯賠錢了,再後來好多被人噴抄襲的曲子其實也是專門買了版權後才進行的改編。前幾年大張偉竟還被大鵬(梁歡的節目大鵬工作室做的吧)陰了一把,明明只是大張偉錄節目時低血糖犯了,但大鵬通過剪輯硬是讓全國觀眾覺得大張偉是因為吸大麻才這樣的。。。我有的時候想想,我要是大張偉被媒體這麼折騰,還有信心和媒體好好交流嗎?

現在的情況是對remix抄襲的界定,無論是業界還是法律上都沒有定論,zedd那邊也陷入抄襲風波爭個不休,且沒個明白結果。而最諷刺的是梁歡自己的作品也有不少抄襲爭議。面對這種連專業音樂人都無法達成一致的局面,好多人先入為主的就給大張偉扣一個抄襲的帽子,你看回復里多少人直接就認定大張偉這次一定又抄襲了,我覺得路人還是觀望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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