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行動中的一定不可以傷害平民嗎?平民被當人質時只能無底線妥協嗎?
最近對isis的空襲中,很多新聞報道在指責美軍或其他軍隊在空襲中傷害到了平民。不禁想到小說裡面看到的。外族攻城時,往往讓敵人的平民擋在隊伍前面當盾牌,讓對方不敢用弓箭火炮等進行攻擊。作為守城方,就面臨一種困境:不進行攻擊,會失去城池;進行攻擊,又會傷到自己的平民。是一個兩難的局面。類似的還有,長春圍城,都把平民當盾牌當棋子。
想知道,作為守城方,對類似的問題,有比較成熟比較有效的解決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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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交戰法則,大部分是歐洲在幾百年的「戰國」時代里,不斷地完善制定出來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日內瓦公約」。這其實原本是利益妥協的產物:因為曠日持久的戰爭行為,如果不設定界限,各國自己的長遠利益也會受損。比如說平民是物質生產的基礎,哪怕是軍隊搶糧,也要有糧食種出來加工好了才可以搶,所以如果戰爭行為廣泛涉及平民,很有可能最後導致即使戰勝,也無資源可以分配,反而加劇自己的負擔。
後來隨著人文主義思想的發展,人權意識逐步被提升,所以戰爭行為不傷及平民,被提升到了一個政治原則的高度,不再是簡單的經濟利益考慮了。當然,實際戰爭中,因為諸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平民被波及甚至遇害的事情屢有發生,剛剛看到BBC報道,說美國軍方正式承認在經過調查後,發現之前幾次針對ISIS的恐襲中,確實傷及平民了,其中一次是一架A-10在襲擊一個ISIS的哨卡時,在導彈發射後,襲擊目標附近停放的一輛汽車中走出幾個平民,並有兒童,結果都被證實死於這次襲擊,按照調查報告來說,這是屬於「無法預估的誤傷」。
但是政治原則依然是政治原則,所以每有此類情況發生,這些國家(包括俄羅斯)的官方都會自行進行調查驗證,同時,在現代政治文明社會裡,非政府組織是可以自由公開成立的,所有還會同時有很多獨立機構進行自己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自己的結論。
至於平民被當作人質時,是否應該妥協,各國軍方都(應該)有自己的作戰規則(Rules of Engagement),具體如何執行,也是由現場指揮官決定,所以不能保證沒有失誤。但是正是靠前面提到的這些官方和非官方的調查,以及保障新聞自由的體制,來約束制衡這種人為判斷給當事人或者社會帶來的傷害和衝擊。平民啊,這個事情……看鏡頭啊,有鏡頭有記者,啊,王師你們來解決,我去喝茶了……沒記者沒鏡頭……什麼平民 戰場上哪有平民,那是敵人偽裝的罷了,開火開火……很多人譴責我們沒有道德觀,濫殺平民,其實我們只是做了最優選擇,我們是收錢辦事的,而且賭上的是自己的命,人在有退路的時候總是顯得十分高尚。
所以我們會選擇最大化自己安全的處理方式,就這樣
即使是平民也說成是武裝分子就得了 還要廢那麼多時間和資金去分平民?況且危險性還會增大
戰場上的屍體,原本都是平民。
什麼叫平民?軍人本來也是平民。把平民變成軍人去犧牲,就是戰爭。戰爭就是利益集團間的比拼,包括所屬的平民投軍投生產投身於戰爭。保衛自已的屬下和地盤及地盤上的生產力(平民),本來就是戰爭的任務。如果不能保衛全部,那就犧牲一部分,保衛大部分,去爭取利益。在戰爭中殺對方平民,是消滅對方的戰爭潛力。在戰爭中約法三章善待平民,是收編對手的力量,跟繳獲武器彈藥沒什麼兩樣。訂立日內瓦公約,是一種交換。即你不殺我的平民,我也不殺你的平民。並非我喜歡你平民,是為了自已的平民作了交易。
「很多新聞報道在指責美軍或其他軍隊在空襲中傷害到了平民。」 是美國平民嗎?根本不是。即使是美國平民,在戰爭大戰略中,該犧牲的還是要犧牲的。如果是敵人平民,有交易的按約定辦,沒有交易的。有損於我方利益的給清除掉,是戰爭的本性。美軍只負責保衛本國平民納稅人。其它平民向誰納稅,就該由誰保護。如果對方根本不在乎什麼公約,反而向我方平民下手的,那麼對方平民就是我方反擊的目標,別說誤傷了,就是要屠殺的目標作為震懾性報復。那些為了對方的利益而批評自已的媒體,也是敵人。敵人的話,要反過來聽,敵人認為不該殺的,統統可殺。
說他是平民,他就是平民;說他是武裝分子,他就是武裝分子。真打,就沒有妥協。
無差別攻擊,死人是不會說話的。如果這事被敵人拿來宣傳,造成了國內的輿論風波,那就找個替罪羊出來,總是找的到的。對戰爭而言,沒有對錯,只有勝負。
去看杜黑的理論,就是強調攻擊平民使對方屈服的。二戰中他的信徒遍及雙方空軍司令部。最後他的理論被放棄是因為盟軍花了快兩年發現在有良好防護情況下,攻擊平民效率很低。當然對沒有良好防護的對手,攻擊平民效率就很高了。所以李梅火攻這火攻那,最後以此功績得了日本最高勳章
題主你既然提長春圍城,自然也知道答案了呀。大多數情況下道德只是作為戰爭成本來考慮的。戰爭連法律都可以強姦,還怕道德不成,只不過要權衡道德成本與所得利益,以及被敵國利用的後果罷了。
反正我就覺得戰鬥民族每次殺死的人質比恐怖分子還多。
《神鵰俠侶》里郭襄被俘,要求郭靖放棄襄陽城。郭靖是怎麼做的。《亮劍》里李雲龍的第一任夫人被俘的時候李雲龍親手開槍。在危難時刻,我相信將領會努力去救,但是別無他法的時候就只能維護大部分人的利益。就像我贊同這次人質事件的行為。開戰就是讓我們的親人上戰場,現在,我們沒有上戰場的必要,為了一個所謂的我們不是好欺負的名聲就讓一部分家庭失去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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