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塘沽大爆炸中,為何在知道有爆炸隱患的情況下,消防兵還是要進入?

看到消防官兵犧牲的消息,真的真的心痛至極。難過得想流淚。

像類似的大爆炸,是不是通常會知道有再次爆炸的隱患與可能?

如果是的話,為何消防官兵還是要進入?他們進入的主要工作是什麼?沒有其他方法了么?難道一些解決的方案的實施必須要以可能存在的犧牲為代價么?


天津開發爆炸,我中隊是第一批增援力量,現在已無明火,但仍有危險,已歸隊,估計要換第二批增援。

  知道有戰友犧牲了,我很難過,眼淚不住地往下流,可能平時沒什麼接觸,但是知道這個消息還是心裡超級難受,希望不要有人噴只讓義務兵往前沖,這次我知道犧牲的都是老人,還有個副支隊長。我一年的戰友現在躺在重症監護室,我們幹部都是抱著槍沖在最前面,說的亂七八糟,就是心裡難過來傾訴一下,不求同情不求安慰,這是我們該做的,精神高度集中奮戰了一整晚,很困,也算提提神,現在盯著車安全歸隊就完成任務了。

  或許有人說不應該衝進去的。嗯,沒有人衝進去,十點五十接警,十一點零六到場,十一點半爆炸,這中間我們不可能什麼事都不做,就和911一樣,我們不上誰上?沒人能預測未來……無圖,沒人有精神照相,今夜我們都是英雄,為戰友祈福。

轉自微博天涯社區


以下內容轉自微信公眾號「青春成都」~~

22時50分左右起火,救援力量進入滅火,但繼而發生兩次爆~炸~,第一次爆~炸~發生在12日23時34分6秒,第二次爆~炸~在30秒種後,兩次爆~炸~相當於24噸TNT當量,現場騰起蘑菇雲,兩公里內建築玻璃全部被震碎,救援人員被困。

凌晨2時31分,平安天津發布情況通報:8月12日22時52分許,本市濱海新區天津港7號卡子門瑞海國際物流公司危險品倉庫集裝箱堆場,裝有危險品的集裝箱起火爆~炸~,造成輕軌東海路站建築及周邊居民樓受損,爆~炸~原因及傷亡人數正在調查核實中。接報後,市政府應急辦、市公安局及濱海新區有關部門立即調派應急處置力量,在現場開展緊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目前,受傷群眾已被陸續送往附近醫院救治,滅火救援工作仍在進行中。

凌晨3時37分,人民日報發布消息稱,經初步核查,7人死亡,部分人員受傷,周邊建築受損。在滅火過程中發生2次爆~炸~,導致部分現場人員被困,正在全力搜救。

央視的報道稱,爆~炸~點附近停放的車輛仍在發生爆~炸~,據估計現場火勢還將持續至少2小時。爆~炸~點兩公里內的建築玻璃全部被震碎,距離事故發生地10公里左右的路段發生了交通擁堵。

爆~炸~附近的第五大街擁堵,運送傷員的車輛、搶險的車輛絡繹不絕。由於爆~炸~影響,津濱輕軌9號線將於2015年8月13日停止運營。天津市委代書記、市長爆~炸~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救援,提出三點要求:全力控制現場防止次生事故;全力救治傷員;儘快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後工作。

凌晨4時候,央視援引天津消防消息稱,爆~炸~後產生的粉塵沒有擴散,對附近居民威脅極小。目前現場所有消防力量正在進入事發地,對火勢發起總攻

由於爆~炸~物為特殊物質,沙土掩埋為最佳滅火方式。經現場偵查,仍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

以上數據看來,事件發展的順序應該是:起火——消防隊進場——爆~炸~

紅方框處是爆~炸~地點,由此可知爆~炸~地點就在路旁。

疑問一:消防隊該不該進場?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消防隊的接警工作流程:群眾撥打119報警——指揮中心接警——根據報警人提供的情況調派轄區消防中隊趕往現場——中隊到場後一面對災情進行評估(如燃燒物質、過火面積、火勢強度、有無人員被困等)向指揮中心彙報是否要求增援,一面組織滅火——指揮中心收集災情後依據要求調派響應增援力量前往現場增援,全勤指揮部到達現場指揮。

第一次接警是火警,那麼消防隊進場理所應當。快速處置災情,避免災情擴大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則,有網友說災情已經達到五級,消防員按規定應該撤離!就消防接警時災情只是火災,爆炸後災情才達到的五級,但要撤也要群眾先撤,火情實在無法控制消防隊員也要繼續噴水,為群眾撤離贏得時間!911那會兒美國消防員不會不知道雙子樓里有多兇險,一樣義無反顧沖了進去!被埋了多少大家可以自行百度。對消防隊員們來說,這就是一場戰爭!我們知道火情重大生死一線,我們也知道爆炸危險犧牲就在眼前,但他們也知道身後就是千萬群眾,他們必須要擋在前面,用他們的血肉之軀為為他們贏得撤離的時間!

疑問二:危化品倉庫火災,難道消防隊沒有預案?

由新聞報道可知,第一批進場撲救的力量組成為天津市消防六個中隊+碼頭3個專職消防隊+全勤指揮部,也就是說,天津消防得知起火地點是危化品倉庫時第一時間就啟動了應急預案,並依據依據預案要求,組織了相應的力量到達現場,並有全勤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協調。

疑問三:明知危化品有爆~炸~危險,為何消防還要進場?

前面說了,第一時間接警只是火災,且火災地點為倉庫區,故天津消防調集了很強的消防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由上面地圖可知,火災發生地點臨近接到,離最近的居民區僅數百米,如不第一時間撲救,後果不堪設想!當時擺在消防員面前兩個選擇:1、進場滅火,可能會爆~炸~,消防員會傷亡;2、不進場任其燃燒,肯定會發生爆~炸~,還會危及周邊群眾安全。作為指揮員,第一時間把災害事故損失降到最低是必然選擇!怕死不當消防員。

疑問四:明知是危化品,為何不先偵察清楚再進行撲救?

這裡要說明一下,這是一個危化品倉庫,危化品有很多種,運來又運走,要確定起火地點究竟是哪種危化品必須現場勘查。全勤指揮部的指揮官為指揮長,下轄:偵察、供水、通訊、宣傳等等參謀人員,指揮長負責現場指揮組織撲救,供水參謀負責安排供水保證持續戰鬥力,通訊參謀負責通訊保證上傳下達,宣傳參謀負責火災現場撲救的視頻音頻影像的拍攝和回傳,偵察參謀就負責火場的各種情況的偵察供指揮長決策。按時間線看來,全勤指揮部帶領滅火力量進入現場不久就發生了爆~炸~,偵察參謀的作業可能還沒有完成,消防力量還沒有完全展開就發生了爆~炸~!而且火情緊急,如果等著偵察結果出來再行撲救,火勢發展可能已經無法控制,而且這也無法阻止緊接著發生的爆~炸~!

疑問五:為何非要消防隊員進現場,我們那麼多先進設備呢?

因為火場燃燒時候空中與地面溫度差距大,氣流擾動強烈,無人機不能有效作業,上升的高溫也可能會損壞設備,一般火場偵察都不使用無人機,偵察機器人一般應用於複雜地形或廢墟中的人員搜尋,其工作方式細緻而緩慢,會浪費大量的寶貴時間,最關鍵這些設備需要人近距離遙控,就當時爆~炸~的強度來說,抵近偵察和百米外遙控偵察的差別只是炸成灰與炸成塊的區別。

疑問六:是否是指揮員倉促胡亂指揮釀成此次事故?

天津是直轄市,濱海新區消防支隊是副師級,全勤指揮部指揮長應該是正團級,正團職差不多四十齣頭,二三十年的消防老兵,什麼火場沒見過?未必還沒有指點江山鍵盤俠有經驗?並且爆~炸~這個事也不是指揮長能預見的,畢竟這次指揮長也搭在裡面了!消防部隊有個好傳統,從來不說「給我上」,都是「跟我來」,縱觀這幾年曆次重大事故中犧牲的消防員,很多都是幹部!

最後,有人問我:「有電石你們還噴水,你們知道電石遇水是什麼後果嗎?!」

首先大家都說電石不能遇水,但你看情況通報現場哪兒來的電石?有存放電石的記錄見於2014年的環評報告,都一年多了,怎麼可能還在?不要說消防員未被告知不能用水,絕大部分消防隊員連車都還沒下就爆炸了!還有,危化品不是都露天存放的,都有集裝箱和內包裝包裹,不是沾上水就炸,要不集裝箱貨輪幾千公里能運過來?而且對周邊進行噴水降溫是正常做法!


一個朋友是消防員,他告訴我,類似這種情況,只要有百分之一的機會都要往裡面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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