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

現在很多互聯網公司都請了形象代言人,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互聯網公司,請明星代言是出於什麼目的,效果怎樣?


哥們網怎麼還不破產,我的時間非常值錢,打開電腦不是為了看你天書世界,以及你的腦殘廣告。還有衷心希望林子聰趕快去找個正經營生,別天天玩傳奇霸業了。

但不論我多麼痛恨它們,厭惡這些又低俗又沒技術含量又沒審美水準的廣告,但我發現了一個可怕的問題。

它存在o(╯□╰)o我深深的腦海里,我的夢裡,我的心裡,除了我的歌聲里。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我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干不掉我的樣子。」

記住了,就是我輸了。

就在此時,一個聲音傳來:「你沒事兒吧?」

卒。


首先說下,我不認同 @薩謬 和@惡魔的奶爸Sam的答案。

互聯網公司找明星代言人又不是找老公,器大活好不算還得看是不是靈魂伴侶,你當這裡是暑期檔《情深深雨濛濛》的片場呢?人家就是出於最簡單粗暴的目的:能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是不是足夠有話題度可以持續炒作。契合度是什麼鬼?

不可否認的是,薩謬的答案條分縷析,有理有據,乍看非常的科學。但是,廣告營銷本身是不是一件科學的事情呢?作為一個曾經的廣告業從業者,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一點都不科學。

因為一個成功的廣告應該是抓住了它目標受眾的心理的,而人的心理,從來就不能用科學、理性、道德這些標準去衡量它。所以薩謬認為不成功的廣告,比如黑了uber的神州專車、「收禮就收腦白金」的腦白金、成龍代言的「duangduangduang」的霸王洗髮水,以及黃曉明、宋丹丹代言的e代駕廣告,其實都是成功的廣告。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不成功的廣告根本就不會被消費者記住,更別提整天被人當做例子提出來,甚至成為全民熱議的話題了。就像惡魔的奶爸Sam認為屬於互聯網角落的老軍醫治性病的男科廣告的廣告們,他覺得不堪其擾的林子聰、姚晨和大冪冪們接的代言廣告定位不清、畫面不美、文案垃圾,但是最可怕的是,你都記住它了啊,這還不算成功么?

當今這個品牌爆炸的消費時代是典型的注意力經濟,哪個產品能夠吸引住消費者的吸引力超過15秒,無論你是想驚嘆還是想吐槽,這則廣告已經達到了它想要達成的效果。只有被人注意,才有資格談產品的質量和效果,就像八字得先有一撇吧,否則接下來怎麼寫?

比如薩謬在答案中舉的神州專車的例子,認為吳秀波和海清這個廣告本來是成功的,但是因為不道德,所以應該被唾棄。你到廣告裡面來找道德,簡直跟去《真理報》中找真理,《新聞聯播》裡面找幸福一樣幼稚而無稽,速食麵廣告里那麼多肉,喝啤酒的能泡到那麼多妞,牙膏廣告里告訴你刷了以後比烤瓷牙還白,這麼赤裸裸地欺騙道德么?明顯也是不道德的,但是大家為什麼沒有將它們噴成篩子,噴上熱門話題排行榜呢?

很簡單,因為它們不夠重量級。

神州專車這一系列廣告,是找了很多位代言人的,但是大家為什麼言必稱波酥海清這對國民CP呢?因為其他代言人是這樣的啊:

Who are you 啊您內?

Who are you 啊您內?

Who are you 啊您內?

如果只是這些人在黑uber,大家會憤怒嗎?不會,因為他們是nobody,大家撕逼都是要找比自己厲害的人吧,比自己弱的人來撕你,你會上火嗎?你只會用被狗咬了難道還要咬回去來安慰自己吧。

如果波酥和海清是這樣出演的廣告呢?此處感謝友情出演的殺老師:

明星那張臉有多重要,還用我說嗎?簡直可以引起江湖的腥風血雨啊!如果不是姚晨和大冪冪在那裡對撕,找兩個路人甲在公交地鐵里循環播放喊破天你也只會無視之的。

不信?我有現成的案例告訴你,搜房網大家還是聽過的吧,創始人老莫莫天全出了名的摳門,以前多少年都不肯花錢打廣告做營銷,這兩年隨著房地產門戶網站的衰落,搜房的市場被渠道營銷蠶食大半,所以也著急開始做地推了。但是還是捨不得花錢,所以做的廣告是幾個畫面加人聲,重複喊著「手機找房,我只用搜房」之類的廣告語,請問,你有印象么?

他們除了省了找明星代言人的費用以外,其他的一點都沒省,全國一二線城市全面覆蓋。地鐵、公交、站台、廣播電台、公交移動電視、戶外LED大屏等等都上了,湖南電視台周五播出搜房網15秒品牌廣告,覆蓋湖南衛視核心欄目《天天向上》、《百變大咖秀》等,甚至在去年央視一套315晚會節目前後上了品牌宣傳大片,然並卵。

除了業內的有點印象之外,在普通老百姓心裡連點水花都沒有砸起來。這就是典型的花錢都不知道花在刀刃上的主。

不能吸引消費者的注意的廣告才是失敗的,人家都不鳥你,你跟我談什麼文案,談什麼創意,談什麼畫面美不美和不和諧?口碑從哪裡來?從老百姓的吐槽里來啊!

從專業角度上來說,神州專車黑uber的廣告最大的問題不在於不道德,而在於蠢,那麼多廣告都在明裡暗裡黑競爭對手,比如歡喜冤家王老吉和加多寶,人家互黑不遺餘力,但是沒有那麼蠢的直接把競爭對手放在自己廣告里劃叉叉的啊,給跪了。

雖然神州專車低級黑的廣告很蠢,但是不得不說,如果沒有這些蠢廣告,我特么的怎麼會知道神州有了專車?所以連這種蠢廣告都不能用失敗來看待,找黃曉明做代言的e代駕有什麼失敗的?

從薩謬答案中對歐萊雅的認識就可以看出,其實他對品牌和廣告之間相互關係的認知是極其膚淺而混亂的。講真,巴黎歐萊雅真的算不上什麼有逼格的產品,巴黎歐萊雅集團下屬的歐萊雅洗護、美寶蓮彩妝都只能算是三線往下的品牌,屬於超市開架的化妝品。任何出現在沃爾瑪、家樂福這樣的超市裡的品牌,都是沒逼格的,跟小護士、卡尼爾(這倆也是歐萊雅集團的)、大寶什麼的是一個段位的。

歐萊雅集團真正一線的品牌是HR、Giorgio
Armani和Lancome,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這樣一個有趣的話題,為什麼薩謬同學認為歐萊雅洗髮水是有逼格的呢?大致是因為歐萊雅請過兩個冰冰當代言人吧,現在很多人,直男和上了年紀的大叔大媽們之所以認識歐萊雅,都虧了冰冰們拍的各種高大上的走紅毯甩頭髮的廣告畫面和成天安利「你值得擁有」的這句廣告詞。

如果按照薩謬的「廣告代言人必須和產品之間有很高的契合度才是成功的廣告「的理論,歐萊雅找的代言人無疑是失敗的,成天上福布斯排行榜的兩位冰冰會用平均售價不到五十塊人民幣的超市開架洗髮水,哄鬼呢?找賈玲這樣的女屌絲來代言還差不多。

范冰冰們成功地通過高大上的廣告將歐萊雅升華成了有逼格的產品,真是可喜可賀

但是最終廣告效果好不好?薩謬都說好了!還拿它當成功例子來說明,說明廣大群眾成功吃下了這枚安利。女人們雖然嘴上說著不要,說范冰冰黑料一堆啊,疑似整容啊,是個蹭紅毯的毯星啊之類的,但是身體卻很誠實哦,默默地就會去超市買歐萊雅哦!

因為洗頭的時候用歐萊雅恍惚就有一種我也走上了戛納紅毯艷壓一大片的滿足感哦,花不到五十塊錢就能買到一種我和范冰冰用了同款洗髮水所以我也成為了范冰冰」的錯覺,你說值不值?

值!

這就是找明星做廣告代言人的根本原因,廣告最大的意義就是在為消費者造夢,而不是呈現現實。范冰冰用不用歐萊雅重要嗎?黃曉明用不用e代駕重要嗎?根本不重要,就算是美國隊長這種被埋了幾十年才重見天日的老冰棍,也不會相信明星們真的會用他們代言的產品,畢竟原來美國隊長就是拍徵兵廣告天天在劇場里打希特勒的。

重要的是:

1、全球知名的品牌營銷大師馬丁·林斯特龍在他的名作《品牌洗腦》中指出:

名人營銷是一種無形的影響力,它會引起消費者的注意或慫恿他們購買某商品。一個和名人扯上關係的產品是一股非常強大而又難以察覺的購買影響力。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能認出某個品牌或產品,可能僅僅是因為它和某個名人有關聯。

明星的知名度可以迅速地讓產品在同類產品中獲得極高的辨識度,在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記。印記可能不會立刻轉化為消費,但是沒關係,在消費者需要消費的時候,他們下意識地就會選擇明星代言的產品,儘管他們嘴上不會承認是因為明星的緣故,甚至還要故意撇清自己不是會追隨潮流的人。典型的口嫌體正直嘛,23333.

所以對一款產品來說,它尋找代言人的首要條件是這個人是否能夠在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記。最簡單的來說,就是他在目標消費群體中是否足夠出名。

前段時間去瑞士,我看到滿大街的黃曉明代言的天梭的海報,我想起很久之前之所以知道TISSOT,是因為歐文代言的。如今瑞士的各大錶店里掛的海報,都是亞太區代言人的海報,例如給Rado代言的湯唯、給Omega代言的章子怡等等,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群體已經從歐美遊客變為中國遊客,所以,黃曉明比歐文好使,章子怡比妮可基德曼好使。

e代駕為什麼選擇黃曉明和宋丹丹?因為他倆覆蓋了從一線到四線城市,從18歲到60歲的有需要找代駕的目標人群啊。你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認不認識黃曉明?你爸爸媽媽叔叔嬸嬸認不認識宋丹丹?你再怎麼看不上曉明,你也不能否認你認識他,這在廣告商眼裡,就是巨大的財富啊!

而且不怕你笑話,黃曉明在三四線城市的中青年階層里還特別有號召力。被城裡的文藝青年們吐槽的跪地不起的電影版《何以笙簫默》,該片七成票房來自北上廣深,重慶、成都、武漢、蘇州、杭州、西安這十大一二線票倉城市之外的三四線城市,北京市的票房佔比僅為4.8%。這說明什麼?

說明無數的小鎮青年願意為黃曉明這三個字買單,之前業內有人提過「步行街指數」這個理論,即在三四線城市的步行街里出現頻率最高的明星,才是最有廣告價值的,而黃曉明和宋丹丹完全符合這個條件。

你以為現在還是不懂營銷的土豪老闆瞎指揮的時代?醒醒吧。據我了解,目前e代駕已覆蓋近200個城市,擁有10萬代駕司機。就在一個月前,e代駕獲得了1億美元融資,得到了這筆錢之後,e代駕將不斷推進在全國二三級城市的業務落地,年內計劃拓展到全國300個城市。簡而言之,人家要進軍三四線城市了,所以送曉明下鄉了。送鹿晗吳亦凡李易峰這些小鮮肉是挺時髦的,但是人家老鄉不認啊!

2、以明星為中心的營銷策略能夠喚起消費者對心目中理想的未來自我」的幻想,從而促使他們為了達到這個幻想而心甘情願地消費。

男人都幻想自己強壯而有力量,被一堆白富美團團包圍跪求寵幸,女人理想的未來自我則是優雅的、充滿女人味的絕世美女——所以我們文化里就有了無所不在的公主幻想。為什麼小女孩要買一個又一個長得一模一樣的芭比娃娃?因為芭比代表著每個女孩想要成為的形象:美麗、迷人、受歡迎、被仰慕——無論生在哪個時代。

你仔細想想,所有針對男性女性的產品,所呈現的廣告畫面是不是在為消費者塑造一個理想的自我形象?他們都善於用前後對比的畫面來暗示,用了我們的產品,你就會變得更有魅力。甚至現在連士力架、脈動這種食品的廣告都要靠塑造理想自我的idea來營銷了,對消費者來說,一個事業有成的明星,比光鮮亮麗的群眾演員更有說明力,也更容易成為那個想像中的自己。

別的不說,你看現在大家吐槽黃曉明範冰冰那麼歡實,各種嫌棄人家,讓你做他們你干不幹?

所以,明星代言人和產品契合度高不高是一個偽命題,關鍵在於所選擇的明星有沒有滿足目標消費群體預設的理想自我形象。

你生產屌絲用的產品,但是你不能找真的屌絲去代言啊,屌絲也是有夢想有尊嚴的啊!周杰倫不會穿美特斯邦威,謝霆鋒不會穿森馬,劉德華也不會穿班尼路,要說契合度,應該讓更具有草根精神的黃渤、王寶強去代言啊,你要買嗎?人家花個百八十塊錢的,就是來買一個接近偶像甚至變成偶像的夢想的,你非要人家認清現實,簡直是你殘酷,你無情,你無理取鬧!

這廣告不是挺好嗎,你就算理性上知道不可能,心底里也會暗暗期待,有一個長得像黃曉明這麼帥的代駕司機為你開車嘛!

3、明星代言意味著長期、穩定的曝光和炒作品牌露出的機會不要太多。

你找個路人甲代言,便宜好用省心是吧?但是呢,拍完就完了,除非這個路人甲跑去優衣庫啪啪啪,那麼被曝光後大概會在社會新聞里出現這樣一小條新聞,「XXXX廣告演員在優衣庫試衣間啪啪啪被偷拍」,這就是nobody的悲哀,能上新聞的,一般不是好事。但是明星呢?特別是敬業又情商高的明星呢,是這樣的,摔個跤都能成為熱門話題,順便給廣告商打個廣告。

李晨的微博

甚至還能拉著同是明星的愛人、朋友之類的一起為品牌賣力吆喝,要不為什麼明星廣告費那麼貴呢?這曝光度是一般人能比的嗎?只要找明星做了代言,在代言期內,他/她新片上映、婚喪嫁娶、鬧鬧緋聞、撕撕逼,甚至就是在微博里更新下吃喝拉撒,那都是宣傳的機會啊!一堆粉絲眼巴巴等著呢!至於他/她作品中的各種植入,你完全可以談個打包價搞定。

依舊還是李晨的微博,歐萊雅恐怕都笑得合不攏腿了,哦不,合不攏嘴

想當年演員都夢想成為藝術家,但是現在只會搞好本職工作的演員是沒有錢途的,一個不懂得自我營銷的明星就意味著沒有足夠的話題性,也就沒有足夠的關注度,所以你不要以為曉明鄧超劉燁是真的逗比才會在微博上各種賣萌耍寶,他們是在搶奪你的注意力啊,這跟宮裡那些唱曲兒跳舞裝偶遇的妃子是一樣的啊!

沒有話題性的明星,或是不懂得配合炒作的明星,就算粉絲再多,請來也沒用的。比如高冷的天后王菲,拿錢就是拍廣告,天價代言伊利金典有機奶,有話題性嗎?有爭議嗎?天后有沒有說她自己平時喝伊利啊?都沒有,這錢隱約等於打水漂了,她粉絲都知道她就是來賺錢的啊。

薩謬說黃曉明說他用「e代駕」的謊話是智商低的表現,當年郭富城給百事可樂當了多年的代言人,笑稱自己血管里流的都是百事可樂,智商低么?我倒認為這是他們情商高的體現,會做人,會時刻想著為自己代言的產品搖旗吶喊,這才是所有品牌都想請的代言人。除了廣告畫面之外,代言人和品牌互動的點滴,才是一個產品在給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記之後,反覆加深印象的關鍵。

這濃濃的嫌棄感,才是我看過的和產品最不搭的代言人

最後,就爭論e代駕請的代言人合不合適這個問題來說,誰贏誰輸根本就不重要,最後的贏家反正是e代駕,好宣傳,壞宣傳,都是宣傳,能被人反對,被人爭論,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2015,或許是互聯網公司全面進佔傳統品宣平台的一年。前幾年春晚,只有騰訊小米等幾家公司敢在春節時段高頻投放電視廣告。而羊年春晚前半個小時的黃金廣告位卻城頭變換大王旗,互聯網公司組團刷屏,滴滴、唯品會、趕集等為此不惜砸下重金。再聯想到前幾天,陌陌COO王力與賈樟柯在微博上隔空互動,約拍TVC宣傳片的架勢,不難發現互聯網公司越來越有(ren)錢(xing)。

衣食足,知榮辱。互聯網公司廣告投入水漲船高直接的表現,除了在電視媒體和線下渠道大規模投放外,頻繁使用一線明星做代言是再好不過的例證了。

我們簡單盤點一下近年來國內互聯網公司都使用了哪些大牌——

趕集:佟大為

58:黃曉明

途牛:金秀賢

攜程:楊冪

同程:范冰冰

搜狗:林志穎

百度:AngelaBaby

E代駕:鄧超

……

看上去琳琅滿目是不是?這些人都能湊一起開春晚了。但這就說明互聯網公司的廣告宣傳成功了嗎?

不是。

從這份明星名單中,我恰恰看到了一個傳播學最常見的問題:定位。

其實不知你有沒有發現,上邊那份名單是錯的,下邊這個才是真正的版本——

趕集:范冰冰

58:楊冪

途牛:林志穎

攜程:鄧超

同程:佟大為

搜狗:金秀賢

百度:AngelaBaby

E代駕:黃曉明

怎麼樣?是不是感覺左邊公司名和右邊明星名怎樣對調都不違和?提起楊冪,你到底能想起哪家互聯網品牌呢?她可代言了不止一家互聯網公司哦。

(圖註:安能辨我是雄雌)

這本不應該是問題的。

在做TVC投放前,廣告公司都會專門付費獲取CMMS(中國消費者與市場調查)的資料庫資源,這是全國最專業的市場調研資料庫之一,訪問樣本量、覆蓋面以及問題的全面性,一直以來都是作為產品策略及傳播策略制定的重要參考。

比如產品投放市場前,想知道中國二線城市20-30歲男性中,愛吃速食麵的人心目中最喜歡的女明星是誰?這個數據是可以跑出來的。當然,除了CMMS外,百度等掌握消費者行為一手數據的公司,也具備這樣的分析能力。

然而很明顯,廣告公司根據CMMS們跑出來的數據而選擇的代言人,並未解決互聯網品牌的定位問題。

我們知道,許多互聯網品牌的用戶群體是十分雷同和重疊的。比如我們去參加一個創業者活動,評委或投資人經常會問,你的目標用戶群體是啥?創業者往往會說:白領女性、城市中產、年輕北漂、高知群體……bla bla。

可是這種人群劃分根本是無效的啊!什麼叫白領女性?在寫字樓上班的女性都是白領女性?接線員和畫設計稿的以及出去拉贊助的姑娘,都是一類人?還有,什麼叫年輕人?年輕到多少歲?憑什麼過了40歲就不年輕了?我這種技校畢業寫專欄為生的,算不算高知群體?

所以說,這都是想像出來的用戶群體,不是實際存在的。

真正的人群劃分是怎麼樣的呢?分享一個金句——「判斷這個人群是不是偽需求的前提就是這些人有沒有共同的愛憎」。比如喜歡大聖歸來的「自來水」、厭惡直男癌的女權主義者,都是真正客觀存在的用戶群體。

比如鎚子,雖然他們曾經的公關總監羅永浩老師犯過無數錯誤。但在迅速獲取相同愛憎的用戶群體這件事上,他可能是國內最棒的。羅老師幾乎是把招魂幡拿出來,向風中抖三抖,全朝陽區堅信理想主義不死反對中醫熱愛正版的青年就自動圍過來了。在他們眼中,鎚子就是精神符號,和他們正確到爆的三觀以及牛逼閃閃的人格是畫等號的。

但很多互聯網公司的市場部估計也不是真明白公司的用戶群體是哪些人(當然,身為常駐公司的乙方,有時也難免在喜歡楊冪的甲方面前氣短),於是只好請俊男靚女來代言。

其實,從心理學角度來說,這個舉動其實也不算錯的離譜。產品和營銷泛濫的時代,對人形成的最大衝擊就是注意力渙散。人心惶惶,幾乎對簡單符號有「近乎嚮往的需要」。

為什麼各類品牌請美女代言最多?因為通常,人們一看到美女就心安了。美女,不是某一個具體的女人,而是一種倫理符號。美女的各個方面長得都很合理,美女的身姿,把倫理調理得很和諧繼而易於接受。美女幾乎是最直白的符號之一。

(圖註:無論是左邊的簡單符號還是右邊的複雜符號,美女都是最直白的符號)

說白了,用楊冪范冰冰林志玲拍廣告,不敢說效果有多麼好,但也不會出大錯。就像給父母給男孩起名用「軍 強 磊 洋 勇 傑 軍 濤 超 剛 華 翔 飛 鵬 毅 俊 棟 凱 文 豪 志」,給女孩起名用「麗 秀 芳 娜 婷 曉 月 欣 靜 敏 琪 雅 艷 娟 紅 姍 霞 桂 陽 寧 雯」。然後孩子長大了上網一刷微博,靠,原來這都是屌絲最常用的名字啊!

要不怎麼說天道酬勤,你在選符號時「隨大流」省的汗水,都是隨後符號幻滅時流下的淚水。

美女明星是速效定心丸,精神符號更應該是心靈雞湯,後者有更悠長的功效。代言人,是對人們長期以來心理習俗的一個模擬,功能是幫助受眾在心理畫等號的。代言人的價值不是臉蛋不是名氣,而是精神符號。產品通過代言人成為用戶心智佔據者,而不是看到楊冪時都記不起她代言了多少產品。

可能有人說,一個原本和產品無關的代言人,怎麼可能做到精神符號?那不是痴人說夢嗎?

我舉兩個挑選代言人的成功案例。

首先是廣告學經典案例,重慶奧妮的《百年潤發》。中國丈夫臉周潤發演繹質樸、纏綿的動人愛情故事。人物,表演,音樂,情節絲絲入扣。鴻篇巨製的廣告攻勢下,奧妮在日化領域脫穎而出,其產品在中國市場的佔有率提升至12.5%,僅次於飄柔,成長為國內本土日化企業第二強,年銷售收入達8.6億元。

周潤發愛慕狀、微笑狀、焦灼狀、欣喜狀的表情,讓人想起「結髮夫妻」這一歷史上有著深沉內涵的成語;時勢變遷的悲歡離合勾起國人懷舊(甚至包括懷念知青時代)的故地重遊感;青絲秀髮、植物一派,調動起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國人反感化工產物(信賴中草藥)的情緒。這幾種情緒,與奧妮定位30歲以上人群的策略完全符合。

接下來是周杰倫代言動感地帶。「從客戶定位,文案,VI體系,到不斷更新的產品組合、廣告內容和地面推廣活動,動感地帶當時的一系列營銷動作是可以寫進教科書級別的。」

周杰倫聊簡訊聊到手受傷,讓多少深夜在被窩裡用手機談戀愛的學生黨感同身受;周杰倫邊聊移動QQ邊跳舞、化身指揮家調動無數圖片鈴聲的姿態勾起孩子們「不想和父輩用同樣黑白笨重手機」的共鳴。

當然,沒有引發共鳴的,沒有上述需求的,自然也就不是這些品牌的受眾,別忘了——「共同的愛憎」。

當精神一下收攏,真假之間的界限瞬間打通。於是,等號建立。一個產品在受眾心裡的角色也就被確定了。這或許正是資本紅利過盛時代,互聯網品牌挑選代言人的一種範式。在簽下巨額代言費之前,你總得知道自己真正的用戶群體在哪裡,誰又可能自帶這樣真實的精神符號價值。拍TVC不是拍腦門,別老闆一發話,就想去找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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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的奶爸Sam

我是看到惡魔的奶爸的回答來的。我先說反對意見吧。

惡魔的奶爸自己覺得好的廣告,對應的產品:

「凡客」,已經被陳年玩兒垮了,至少短期內看不出來起色跡象

惡搞的紀梵希啥的,也不是專門找這些人來做廣告的,沒有啥可說的。

再說奶爸批鬥的這幾個廣告來源:

林子聰--《傳奇霸業》37互娛自研的,37互娛是a股上市公司

張衛健--《雷霆之怒》9377、愷英的,前者資金流以前和37一樣,真真是不屑於上市(那時候a股低迷,資金流充足的公司沒幾個想著要上市的,同類的還有「多益網路」,可自行百度) 愷英是上市公司

李晨、品冠·····---《天書世界》360趣游自研的,上市公司

再說廣告效果。其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國內對廣告創意、文案等方面的廣域應用,都是落後而狹隘的。奶爸說的對,這些廣告看上去粗俗沒有內涵,宣傳目的不明。那事實是怎樣的呢?

傳奇霸業月流水早就過億了,雷霆也有5000w+,天書世界也接近6000w+。這類遊戲,業內人士都知道一般8個月至1年可以開始回本,還不包括這些產品上線時候的利好帶來的股價增益。如果廣告效果不好,吃飽撐的人才會一年簽好幾千萬上億框架去這麼投,上市公司的人都不傻不是。

一個廣告渣不渣,不是靠審美,尤其在現今看中ROI和品牌效應的時代,廣告的衡量標準已經異化得極為單一:ROI、品牌效應(可量化),也就是收益、錢、品牌。

經驗很重要,比如奶爸說的一些文案如果好,如何有表現力。但實際上,廣告在每個行業的應用都是需要極深的業務知識的,沒有任何一個普適性的觀念能夠解釋一個廣告的好壞效果,也就是說,對待商業廣告,那些所謂的「美」、「好看」、「邏輯」都是沒有什麼卵用的。

最後吐槽一句,有時候出去開會、沙龍,和一些傳統媒體人、廣告人聊天的時候,我都有一個想法:時代真的tm變了,跟你們聊天兒,是真的好費勁兒。

(其實最後一句是開玩笑)

奶爸也在武漢吧,我也剛回來,挺想和知乎武漢的大牛見見面的。


互聯網公司尤其是遊戲公司請明星代言的效果實在太好了,一遍又一遍的洗腦,基本成了魔障

比如這個瘋魔的代言廣告:

78 (二維碼自動識別)

這個廣告曾經長期在各大頁面輪迴轟炸,炸的我頭暈目眩,終於有一天,連撕聰都受不了了

我以為這種魔性的廣告不會出現多久呢,結果過了半年不到時間,又出現一個

我以為這已經結束了,沒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

就在我打字這段時間裡,我又聽到了「你的時間非常值錢」這就莫名其妙的廣告語,以張靚穎為首,帶出了一堆我從來沒聽說過名字的大明星

貌似後來我還看見了胡歌跟劉濤也代言了一款不知名的遊戲

這些遊戲本身質量不說,但是廣告做的非常噁心,估計預算全都給了明星代言費了,連不怎麼弱智的文案和布景師都沒有,我很懷疑可能直接在辦公室拍了個DV,後期的效果比電視上的人流小廣告還差

這類廣告的質量和令人厭煩程度,堪稱互聯網角落的老軍醫治性病的男科廣告

之前新浪遊戲就有編輯說這些廣告是垃圾,過氣明星和他們代言的頁游廣告應該被一起丟進垃圾箱

這讓我覺得三四流小公司請三四流明星代言的廣告基本都low,後來發現

周迅

謝霆鋒

林志玲

周杰倫

甄子丹

劉詩詩

你們感覺到了這一波波可怕的視覺衝擊力了么?

除了遊戲公司外,還有兩個曾經霸佔了全國各大城市地鐵和公交的網站廣告

在相當長的時間裡(至少有三四年),公交車上,電梯口邊,美少女和中年大媽的嬌喘吶喊此起彼伏,先是「趕集啦!」,然後是「58同城!」,喊的我面紅耳赤,心肝兒亂顫,這兩個廣告的可怕效果直接造成了劇場版胖虎效應,即身邊有個人一直很聒噪,但是大家都習以為常了,突然有天他沒來,身邊人反而覺得不習慣了,總覺得身邊缺了點什麼

於是每次我搭電梯或者地鐵,老是覺得心裡缺了點什麼,想了很久才發覺是缺少了楊冪的咆哮呼喊

提問:女孩子高潮時候叫床應該怎麼叫?
回答:我覺得叫「58同城~」或者「趕集啦~」應該效果不錯,而且一定要蓄滿了氣息,用最大力度和音量去叫,要叫的一波三折,餘音繚繞,高還原電梯廣告的效果,保證讓你男朋友/老公印象深刻,終身難忘,在床上再也離不開你
回答補充:還是叫「58同城」的好,叫」趕集啦~「可能會讓他有種你想離婚或者分手的意思

以上是比較糟糕的例子,比較好的明星代言廣告如下:

當時凡客請的主打明星就是韓寒和王珞丹這兩位具備典型的文藝青年氣質的代言人,廣告效果非常不錯,雖然文案和拍攝風格把性冷淡推到了極致,但這樣也正好符合了凡客的自我定位和品牌氣質,讓人覺得有款有范,我爸我姐還有我這三位老年文青第一時間把夏天裝束全都換成了凡客

我姐送我的一件129的凡客T,是我穿過最舒適也是最好看質量最好的T,在我去蘇州打工時候放包里在公車上丟了,至今後悔不已

尤為難得的是,這個廣告具備了很強的可複製性和病毒傳播性,凡客的文案出來後,一時之間,大家紛紛編段子,形成了獨特的凡客體,甚至出現這樣的:

還有這樣的

甚至有這樣的

雖然惡搞段子上基本都沒有加上凡客的logo,但是凡客體這種東西,一時間紅遍大江南北,各大自媒體和平媒都用了這種文風,為了惡搞還配了很多大明星,快速形成了病毒性的傳播,甚至到現在凡客體也沒有過時,偶爾還是能見到幾個好玩的段子

這個文案等於讓凡客只付了兩個人的代言費,卻讓黃曉明成龍郭德綱等各位明星加上整個互聯網的大眾都免費給自己宣傳了,這種宣傳和優衣褲的不雅視頻醜聞不同,大家對凡客體都是喜愛有加,品牌形象絕對的正面

可見一個好的文案多麼重要,凡客真該給這個writer加工資

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該不該請明星代言,不是問題,關鍵是

你們TM到底有沒有想過拍好一個廣告!

我聽說某位遊戲巨頭的高管,摯愛林志玲,所以每次的宣傳預案,他都堅持一定要林志玲來代言

這是為了宣傳廣告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猥瑣宅男夢?我呸!

整個互聯網世界都貼滿了這種爛俗醜陋的遊戲廣告,跟大街上的假證,辦證,治性病廣告別無二致,簡直醜陋無比

請明星前能不能先雇個好點的文案,能不能先想好廣告定位,試著想辦法拍好一個廣告,然後再考慮要不要找明星,應該找哪位明星比較匹配比較好?

為了寫這個答案,我翻看了很多互聯網公司的廣告宣傳,再次回想起起了被這些巨人公司廣告所支配的恐懼,還有那耳腦心全方位被強姦的屈辱

不說了,我得去看幾個泰國廣告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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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了別叫媽,餓了么代言人王祖藍給你發紅包了←_←請不請代言人無所謂,優惠夠大才會用餓了么叫外賣,不然就去便宜難吃的食堂了。


58同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弄清楚一個事實:為什麼明星代言價格昂貴,但其代言卻從未間斷?誠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談到互聯網時代下利用明星代言,結合我二十年的廣告從業經驗以及和各大一線明星良好合作的體會,來談談我的看法和大家分享:

當明星與廣告邂逅,與品牌融合,無數個明星代言的多彩故事便在屏幕上演繹,在市場中交鋒。如今,明星代言廣告傳播面從電視端覆蓋到PC、移動互聯網終端、公共交通等戶外廣告位,明星的俏臉總會左右我們的視線,影響著我們的消費行為。

然而,隨著互聯網時代的革新,傳統的明星代言廣告投入大,耗時長,只能單向灌輸信息,與互聯網時代開放、互動、疾速迭代的特性明顯不相符。而且往往一個明星會為多個品牌代言,其影響力會被稀釋,給品牌帶來風險。那要怎麼做才能把明星營銷玩出新的花樣呢?

首先要考慮如何建立明星與品牌更深層的關聯度,以彌補明星代言多個品牌後稀釋掉的影響力。

李宇春在2012年加入巴黎歐萊雅明星代言夢之隊後,其品牌影響力達到全新高度。今年李宇春正式成為曲奇品牌趣多多的最新代言人。有別於傳統的邀請代言人參加品牌活動和拍攝廣告,與之相反,趣多多的品牌營銷計劃配合支持李宇春的宣傳計劃,兩者緊密結合。上半年李宇春一直在忙於新專輯的宣傳,媒體與觀眾的對她關注度也在持續升溫。趣多多正好順勢而上,借著李宇春上漲的人氣來制定營銷策略,先是將她新專輯裡的一支主打歌曲改編成代言主題曲,然後再把歌曲MV延伸拍攝成趣多多15秒廣告的完整版,接著在這首單曲MV發布當日,趣多多通過官方微信發起「提前24小時首發活動」,只要關注趣多多官方微信,積累百萬粉絲,首播即可提前24小時。通過一浪接一浪整合傳播,趣多多累積了龐大的消費群。

歌手定製代言廣告歌,不僅利用代言人的個人魅力,更附加了代言人的音樂事業,最大限度地吸引公眾眼球,加深品牌關聯度。而且相對於廣告畫面,廣告歌更能經得住時間沉澱,成為經典,讓品牌發聲流傳不衰。

其次要考慮如何進一步加深明星與品牌的合作關係,給消費者帶來更多的可信賴感,讓明星的暈輪效應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

與趣多多通過結合代言人自身工作來加深品牌與明星的關聯度不同,女鞋品牌達芙妮選擇了另外一種方式與明星發生「化學反應」,讓代言人反過來支持品牌的營銷傳播工作。今年達芙妮扔出一顆「重磅炸彈」,邀請謝霆鋒擔任其品牌創意總監,主要負責整個達芙妮品牌代言人的挑選、廣告大片的創意、拍攝以及後續一系列品牌公關活動構思發想等。謝霆鋒在2003年創立一家影視廣告製作公司,在廣告圈裡小有名氣。他上任後第一件事便是為達芙妮找到全新代言人——最近人氣火爆的「千頌伊」全智賢,並且赴韓執導首支廣告片,更親自擔任男主角。所以這次跨界合作吊足媒體與公眾的胃口,令接下來的品牌動態備受關注和期待。

通過這種深層次的合作關係,不僅讓代言人對品牌更有責任心,願意為之傾情付出。過去,代言人與品牌之間更多的只是經濟上的短期合作,代言人對品牌的影響也更趨於表面,只是借用其光彩照人的公眾形象。而今,代言人與品牌更休戚相關,有了主人翁的責任感,勢必將積極利用自身資源為品牌指引發展方向,注入更豐富的個性內涵。

再次要考慮突破品牌代言的固有思維,彰顯個性,給大眾帶來眼前一亮的感覺。

一般來說,衛生巾品牌多會選用美麗的女性作為品牌代言人,若要是反其道而行,大行「美男計」,這可是顛覆性的大膽決定。但是自由點衛生巾品牌就大膽啟用了汪東城來推廣品牌,汪東城的大男孩形象切合自由點的品牌形象,給品牌注入了不一樣的活力,收到良好效果。

最後回到明星代言廣告,要考慮如何先聲奪人,引起關注,不淹沒在日益泛濫的茫茫廣告片中。

在參加了2013年度最火爆的大型親子類綜藝節目《爸爸去哪兒》之後,田亮人氣一直居高不下。保健品牌能量堡壘在今年簽下田亮作為品牌代言人,並拍攝了代言廣告。而在廣告片投放之前,能量堡壘率先發布一支廣告花絮視頻,引起各方專註。

這支廣告花絮分別採訪了企業方、田亮和策劃人,講述能量堡壘的品牌願景、市場份額、產品認知以及廣告創意,中間插播田亮在片場中的專業演繹、後期配音、簽約儀式等畫面,最後展示了產品的全新VI形象。

整條花絮視頻專業大氣,更好闡釋了能量堡壘的品牌內涵,提升品牌認知度。而且消費者能了解明星在廣告光鮮表面下幽默輕鬆的一面,更接地氣,讓廣告拍攝不再神秘,給廣告的正式投放播出增加期待感。

總結

現在一個簡單的代言可能已經很難滿足廣告主對於品牌推廣的目的,通過不同的手段,無論是貼合明星融合行程,還是改變身份,亦或者聯合推廣,所有的舉措都是為了更好推廣品牌,加深品牌與明星之間的連接度。品牌代言人,不只是「言」,而是要會「對話」;不僅是「個人「,更是要像」家人朋友「,互相支持,雙方好,才是真的好,攜手二者的不光是一紙代言合約,更是一條價值鏈。讓我們在資訊大爆炸的時代多點創意發想,用心做好明星營銷。


要啊,但是不好找

1、首先企業文化是要表現嚴謹踏實的

那樣的話長得好看的就不那麼好

畢竟要給人嚴謹踏實的感覺

而不是光好看

2、企業文化還要求要年輕活潑進取的

所以要求代言人長得要年輕

最好就是不老的那種

3、最好有公開的異性伴侶

互聯網公司嘛,要給人一種感覺

不管你什麼人,在這都會有女朋友!

而且可以讓受訪者腦部代言人女朋友

這樣一箭雙鵰,

沒多出代言費效果也達到了要求

4、要有輕鬆活潑的性格

畢竟不能表現的天天苦情一樣的

碼農就是喜歡快樂工作!

5、熱愛生活,也是最重要的

不要代言人都跳樓了

你讓剩下的苦逼小碼農怎麼辦?

6、代言人必須有媒體曝光過他的夜生活的記錄

暗示本公司不加班,還能有夜生活哦

先把碼農騙進來再說

綜上:這麼樣的優質代言人可不好找

畢竟生活中只有

苦逼,熬夜,加班,格子襯衫,電腦包

的四個眼睛碼農到處蹦躂

但是這個代言人。。。付笛生吧。。。

老就老點了。。。

汪峰其實也可以。。。


首先,我們暫時排除互聯網公司這樣一個概念,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無論是什麼樣的行業,明星代言人對一個產品的營銷起著什麼樣的作用?

1,是利用明星本身的號召力,將他們的粉絲轉化為產品的粉絲。

這是最淺顯最基本的作用了。明星(媽的我是真討厭這個詞)的代言,很多時候都能起到確實的引流作用。在這一點上,我能想到的最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陳坤和柯震東的原味雞與脆皮雞大戰。

不得不在這裡多嘴誇一句肯德基。這個活動實在是策劃做得太漂亮了。雖然乍一看是自家人打自家人的資源浪費,但出來的效果簡直不能更棒,成功地把明星粉絲與產品粉絲引流綁定到了一起。

2,是用明星的知名度,為產品背書。

這裡的針對目標人群就不僅僅是明星的粉絲了,而只需要是「知道這個明星,且認同他的知名度」的人就可以了。你可以不是他的粉,只要也不是黑就夠了。哪怕是路人,只要聽過明星的名字,知道明星的市場號召力,那麼對於該產品的形象塑造與銷量提升就是有幫助的。

因為大多廣告,雖然有些直露,有些隱晦,但最終表達的內容實際上都是一致的——「該明星是本產品的用戶」。

「人家那麼大個明星都用,咱這東西能錯么?錯不了!」

就是這麼個思路。雖然大部分代言的明星壓根就不用……

3,利用代言人的身價,彰顯公司實力。

這點可能在很多消費者的腦子裡是沒有從潛意識上浮到意識的,但同樣也是很重要的一條。代言是需要代言費的。而能掏得起代言費的金額,也就代表了公司的經濟實力。而公司的經濟實力,也就代表了它的產品質量(雖然實際上並沒有)。

於是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簡單邏輯下,周杰倫小公舉代言的洗面奶,那肯定比半壁江山汪峰代言的洗面奶洗得乾淨。半壁江山汪峰代言的洗面奶,那肯定比筷子兄弟代言的洗面奶洗得乾淨。筷子兄弟代言的洗面奶,那肯定比過氣了八百年的高林生代言的洗面奶洗得乾淨。

什麼?你問高林生是誰?

看我以前回答的這個答案吧。

有哪些三觀錯誤,邏輯混亂,有語病,差勁的流行歌曲歌詞? - 程嘯的回答

我不是搞營銷搞廣告的,但是我用行外人的眼光看一看,也就是這麼三條了吧。

然後接下來,回到正題來,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代言人?

那麼,我們先看看,互聯網行業和傳統行業消費者的區別在哪裡?

1,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衝動消費的比例更高。

2,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用戶轉移可能更高。

3,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獲取信息的能力更高,受輿論影響更大。

下面我們一個個來看。

1,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衝動消費的比例更高。

很簡單,因為無論是桌面端還是移動端,依託於現今的便利支付手段,消費所付出的時間成本與人力成本已經降到了史上最低。

Ebay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而阿里將它帶到了中國,並且在希望飛出之前狠狠地將盒蓋關了起來。

於是中國多了無數的斷臂維納斯。

當一個人坐在家裡,吹著空調,吃著火鍋唱著歌,就能隨手把錢給掏出去的時候,他的消費衝動得到實現的可能性一定是遠遠高過那些跑到超市商場里逛著買著的人的。

而衝動消費這一點,很多時候受到代言人的影響會更大。

2,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用戶轉移可能更高。

其實,對於互聯網行業來說,用戶轉移成本其實是略高於傳統行業的。因為畢竟對於傳統行業來說,「走出去消費」這樣的模式,既然已經完成了「走出去」這一步,那麼無論「消費」的對象是哪一家,已付出的人力和時間成本都是一樣的。但在互聯網消費的模式里,還需要重新註冊或綁定賬號,甚至有時要更換支付方式。這是為了轉移而付出的額外成本。

但一來,這額外成本並沒有高到對用戶轉移產生很大的阻礙,大部分的APP都已經極大簡化了用戶註冊的流程。二來,這種額外成本也是一勞永逸的。當你完成了一個新商家的註冊以後,折騰也就到此為止了。

而與此同時,互聯網消費人群又是及其功利與勢利的。在比價極度便利的今天,哪怕是競爭對手小小的一點折扣優惠,都會輕易地對已有的用戶群產生極大的拉攏作用。這也就是為什麼之前的滴滴與快的會爭相補貼,誰也不敢輕易撤退的緣故。直到最後,兩家降低補貼也是你一塊我一塊,彼此心照不宣地慢慢收力。

這是不是很像當年冷戰時期美蘇的核裁軍模式?

或者說,更像是武俠小說里描寫的,雙方對掌比拼內力時的樣子啊。哪怕大家都叫苦不迭,心中有收手的念頭,卻還是只能你一分功力,我一分功力地這麼慢慢降下來。誰要是敢猛然撤功,那就是兩個人的掌力一起轟向自己的結局。

對於這種現狀,我倒是覺得是否有代言明星,找哪個代言明星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3,互聯網行業的消費者,獲取信息的能力更高,受輿論影響更大。

其實無論在傳統行業還是互聯網行業內,明星代言這種營銷模式都是一把雙刃劍。無論是哪一方出了問題,另一方都會連帶著遭受衝擊。

比如說,藏秘排油(我操我打出來的時候搜狗給我的聯想詞第一位居然是臟蜜牌友!這是什麼鬼!)當年被爆出假冒偽劣之類,郭德綱就慘遭株連,被罵了個狗血噴頭了。

但這還算好的,畢竟那還只是網路興起不久之後的事情,輿論傳播能力和今天不能比。我記得那時候好像連微博都還沒有呢。所以雖然這事鬧得丑歸丑,但沒讓老郭傷筋動骨。

再往前些年數,古老的上世紀90年代初期,有個叫做中華鱉精的保健品風靡大江南北,結果後來被查出來就是一整個游泳池的水,拿一隻王八跳下去游兩圈就敢聲稱是鱉犢子熬出來的了,於是媒體紛紛口誅筆伐,而代言的馬家軍(教練馬俊仁及其麾下以王軍霞為首的一群女子長跑隊員),卻好像基本沒受啥太大的影響。

上面這段是根據童年記憶寫的,可能會略有偏差。

然而到了互聯網時代,再鬧出事來就再不可能像以前那麼好收場了。換句話說,就是企業與代言明星的名譽綁定,要遠遠地緊過以前。

遠一點的,可以看看柯震東吸毒以後,代言的各個企業是怎麼忙不迭地像甩狗屎一樣跟他撇清關係甚至索賠的。近一點的,可以看看神州專車的傻逼文案出來後,海清吳秀波等人是怎麼遭到輿論連坐被網友狂噴的。

總地來看,上面的幾條有正有負,所以對於互聯網行業而言,儘管其對於明星代言的需求程度相較於傳統行業會略低,但依舊是存在的。同時,由於消費人群的差異性,互聯網行業需要更加謹慎地選擇代言明星,盡量避免可能出現的負面新聞對自身產品的輿論影響。簡而言之,就是應該偏向於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選擇標準。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覺得依舊在產出藝術作品的大陸老演員會比較符合我的選擇標準。他們基本不太可能玩出什麼大丑聞來,同時又有足夠的檔次來提升自家產品的市場定位。比如……

男代言人,陳道明是最優解,沒有之一。外形好,氣質佳,而且最重要的是口碑實在太好,那麼多年了沒有過半點負面新聞。除此之外,濮存昕算是個弱化版的陳道明吧。對了還有葛優,葛大爺其他都好,就是外形略猥瑣了點,對產品形象可能會有小負面影響(反正神州行以前那廣告我就不愛看)。姜文類似葛優,大方面很合適,但存在小缺點,就是氣場太硬,缺乏親和力。

但不管怎麼說,有缺點沒缺點,能請到上面這些的,都已經非常牛逼了。

至於女的,我倒是覺得比男的更不好挑選。斯琴高娃聲望雖然高,但受眾年齡略偏高了些,徐帆總感覺成就有馮小剛的一半,逼格稍顯不夠。陳紅(演戲的那個,不是唱歌的那個)也很不錯,但似乎親民度不太夠。蔡明倒是夠親民,可也太親民了反倒過分偏喜劇,不夠正了。

想來想去,我腦子裡浮現出的最合適的人選,竟然是宋丹丹啊!!有全年齡的知名度,喜劇正劇都能演,還沒啥負面新聞。

對了,其實神州專車選的海清吳秀波也挺好。可惜被他們玩砸了……


其實呢,葉茂中老先生還真算是業界良心,『請明星,投央視』這句話,可以當真理一般存在。


這個問題很好玩,我隨便扯扯。

題目問的是「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我的看法就是要啊,當然要。

因為請明星代言對產品推廣來說基本沒啥害處。如果契合產品那是上上大吉

如果不契合產品但是明星知名度夠大那也能吸引粉絲群體

如果既不契合產品明星本人又low,負面新聞還多,那也能熱炒一下話題,害處也不是很大,不管真有互聯網公司這麼作死嘛?

正常的宣傳很重要,好酒也怕巷子深,你的產品再好,也不能保證所有的群體都知道你這個產品,總有沒有覆蓋到的人群,找准合適的明星一推廣,這個明星的粉絲群體用不用不好說,但是宣傳目的確實是達到了。

知道的人越多,對互聯網產品就越好,現在噱頭也是錢,互聯網產品不僅僅是看使用效果和註冊人數了,很多網遊頁游賺錢賺的完全沒有道理,論遊戲性和操作性手感一塌糊塗,但就是有錢的玩家多,越砸錢越越火,哪怕一個不怎麼樣的產品只要曝光率上去了,投資人後續的勁頭也會變高。

越是大牌的明星容易聚話題,越讓人覺得這個公司的產品質量更高。至少這個產品的受眾是這麼覺得,明星形象和產品形象是否符合併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明星是否能提升這個產品的「逼格」,給大家一種XX也用XX的感覺,就算知道XX不會去用,也能有XX認同XX的錯覺,當然這種認知是錯誤的,是沒道理的,追星族內心深處也知道李敏鎬才不會愛用手機淘寶,可是她們並不在乎。。。

退一萬步說,真的遇到天災人禍,這個明星不但沒提升產品形象,還導致群體用戶定位錯誤,只要不是政治事件,好像也不會有很大的害處。

舉兩顆悲催的栗子

這兩位尤其是後者因為自身問題導致原來塑造的形象全毀,和之前代言的產品完全不搭了。廠家替換他們天經地義,可產品有受影響嘛?其實我們可以反過來可以問問有多少同學是因為討厭某明星的代言而放棄自己愛用品?

然後繼續討論。。。


請明星代言肯定是有用的,比如,我到超市買東西,凡是明星代言的牌子,都不願意買,可是,有時候居然找不到一個沒有明星代言的牌子。


好像大家都漏了這個。


我就好奇這種問題為什麼那麼多人匿名回答……


- 以下內容多圖,手機用戶慎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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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角度。

一. 普通觀眾與消費者視角。

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

莫非傳統線下企業就不是在靠產品和口碑贏得市場?產品與口碑,與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之前可有聯繫?請了明星就丟了口碑?或者認為該把費用都投進產品開發中?好酒亦怕巷子深的道理人人都清楚,在此處不細表達。

二. 互聯網公司所有人視角。

同行紛紛來來明星助陣。自己要宣傳,是否要也選擇這樣的套路招數?不請明星是否就意味著和現實市場脫節?

花自己的錢,做自己認為正確的決定。請或不請,皆以目的為行為準則,勿盲目跟風,但也切勿食古不化刻意迂腐。天下武功並非僅有武當少林空峒華山崑崙峨嵋,何必拘泥於形式?不論黑貓白貓,抓得住老鼠,就是好貓。

廣告是手段,而明星代言的廣告,更只是這這其中一個再細小不過的小招數。這與公司屬性和產品屬性並無任何太大關係。在中國提起球星代言的首要認知產品不是運動品牌,而是金嗓子喉寶,這才是值得思考的現象。

那一個個包子臉娘娘腔加上濃妝艷抹的熊男女孩子,不也構成了國產食品旺旺品牌形象的獨特認知?誰又能說,那幫熊孩子在旺旺的打造下成為不了明星呢?

金莎鄭凱沒紅之前,不也在肯德基里打打醬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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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請明星做代言?

要,當然要!

可是很多商家一廂情願的認為,請了明星可以使品怕獲得更多的曝光率。

可是看看金秀賢,你能想像得出他肩扛多少品牌?看到他,你又能想起哪個品牌呢?

看完金秀賢,咱們再來看看久未露面的李宇春。或許,在你們眼裡,她是這樣的。


可在我眼裡,她是這樣的。

請明星,非一勞永逸的品牌造勢原則。不是所有明星都嚴格遵守產品排他協議。而一般廣告主,更是讀不懂那合同里條條框框預埋的陷阱。

北京奧運時,李寧上台點了一把火,順便也把自己的品牌點上了一把火。要知道,李寧壓根不是國際奧委會的贊助商啊!可大叔這擦邊球打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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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到底代言的是什麼?

明星代言大致可以分為企業代言人,品牌代言人和產品代言人。

大多數企業形象在一般消費者心中熟悉度:產品>品牌>企業。

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代言人,大多都為產品代言人。而互聯網公司由於產品特性,所以產品與品牌、企業形象三者之間關係高度重合。所以代言人也幾乎都是產品代言人。

如何尋找適合產品形象氣質的明星?

選擇明星代言。依靠百度搜索與中國消費者與市場調查給出的數據,已經可以較為客觀的讓企業從眼花繚亂的眾星中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那顆星。

又根據米爾頓·弗里德曼的理論,將廣告代言人分為三種類型:明星型、專家型和典型消費者型。

所以,尋找明星前仔細斟酌,明星以何種形象面對公眾,這一點很重要。

在早期,大多企業只是將明星代言人簡單的定義成一個明星。所以,才有了「我選擇,我喜歡」。「相信我,沒錯的」這類毫無說服力,且僅靠明星光環的簡單廣告。隨著現在營銷手段,各類大數據背景對消費者以及觀眾心理的深入摸底,越來越多的廣告拍攝創意上將明星代言人身份跨界處理。

成龍張學友之於廣告中的身份,除了明星外,還加上一層消費者型光環。雖然我們很多時候明白,他們並不會真的使用。

互聯網對於傳播的便利性。甚至讓我們見到集以上三類型於一身的准明星。

所以,你問互聯網公司到底要不要請明星,我更建議是,當你不清楚自己要不要請時,先把自己打造成明星好了!


拉手請了葛大爺,團寶請了4個明星(具體忘了),最後有個鎚子用啊


互聯網要不要找明星代言人重點在於花錢的老闆喜不喜歡明星,這些互聯網公司的市場部都是擺設,而且不願意花錢給agency想一個好的創意,都是根據老闆的喜好一味迎合,還瘋狂的追求所謂的爆點。所以沒有什麼要不要,而是老闆喜不喜歡。


互聯網公司不需要明星代言,互聯網公司的CEO本來就是明星,比如馬克.扎克伯格等,一般請明星的都屬於傳統公司冒充互聯網公司。


這個問答,我覺得我可以說上幾句。

首先,我旗幟鮮明的不認同最高贊答主@李小丟的回答。我覺得困惑,為什麼一個只道出了部分事實,而實際上有多處不嚴謹或者邏輯硬傷的回答,能得到如此高贊呢?至少我認為

@薩謬同學(李小丟所反對的)的回答,更靠譜一點啊。

挑幾句出來說說吧:

先看這個,李小丟說:

倒!「廣告一點都不科學」這種大言不慚的話也敢冒出來?而他的論據是廣告要抓住人的心理,而人的心理「從來就不能用科學來衡量「!大哥,你是從哪個朝代穿越回來的?心理學也是一門科學好不好?社會科學就不是科學了?看來,要對」科學「這個詞重新定義一番了。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嚴謹的表述應該是:「廣告要抓住人的心理,而人的心理因為個體差異、環境場景、傳播等各種因素的影響,所以廣告效果會出現一定的誤差,甚至有的時候會出現嚴重錯誤,或者反效果。「

但是,這並不代表廣告營銷「一點都不科學「。如果這樣的話,那還要那麼多的廣告從業人員幹嘛?4A廣告公司又憑什麼收15%的廣告代理服務費?找幾個小學沒畢業的清潔大媽,隨便寫幾句,就可以完成廣告文案工作了,反正」一點都不科學「!媒體也亂投好了,明明是賣低端洗髮水的,偏偏投在奢侈品雜誌上好了,搞不好某個有錢人會那天心血來潮(心理不科學嘛),買一集裝箱低端洗髮水回家放著呢。一樣達到了廣告效果,完成營銷任務。是不是?

廣告出現反效果的案例很多嗎?每天那麼多廣告,難道它們都不科學?出現錯誤的比例佔了多少呢?

其實,廣告出現誤差和錯誤,更多還是因為決策者學問和經驗未到家而已,請這位答主不要以偏概全,認為廣告「一點都不科學「!

Ps:李小丟最後說到廣告代言人作用的時候,分明是用了心理學的這麼科學的理論啊!哈哈哈

再看這個,李小丟說:


李小丟在下面還舉了個搜房的例子,說搜房把廣告投放得滿大街都沒有效果,貌似要說明這是因為沒有明星代言人的原因,但這是真的嗎?李小丟你上面還舉了個腦白金的廣告呢,請問腦白金後來請了什麼重量級明星代言人嗎?請問腦白金你是因為有代言人而記住的嗎?


你舉搜房的例子,是你自己覺得沒有效果,還是從多種渠道或者從數據分析中得出的結論呢?好,我們假設搜房這個例子確實沒有效果,但是這就一定和廣告代言人有關嗎?至少還要分析一下廣告內容策略、媒體策略和組合、投放時間長短這些吧,還有最重要的是這和產品本身也可能有關係,手機搜房這個產品,我就呵呵一下了。

還有這個,李小丟說:

好明顯李小丟對「和產品之間有很高的契合度」這句話有所誤解,然後發揮自己無知的想像力亂說一通。至少薩謬文中沒有表現出你說的這個意思。「契合度」這個詞要解釋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產品特性和目標人群、品牌形象和代言人形象之類的。要不,你去讓宋丹丹代言脈動試試?或者,你讓六小齡童代言一個新款時尚手機試試?看看有沒有人罵你傻?(這裡插一句,李小丟認為「廣告和代言人成功的唯一衡量標準就是能不能吸引關注」,好,那讓六小齡童代言美斯特邦威吧,估計很多人關注,討論,哈哈)

至於下面說到的e代駕請了黃曉明的問題,薩謬明明說的是吳秀波比黃曉明好,而且其實他的重點是分析了在具體廣告體現上神州專車比e代駕好。然後,李小丟倒好,說了一大堆的東西,就是為了證明黃曉明比鹿晗吳亦凡李易峰好。。。。。。誰不知道小鮮肉代言代駕不符合啊?(這就是沒有契合度啊)。。。。。我只能說你的思維很會拐彎啊!!!

通篇下來,李小丟只想表達一個意思,就是廣告能吸引消費者注意才是成功的廣告,這不是tmd大廢話嗎?鬼不知道這個常識?

當然,李小丟的文章不是一無是處,在最後說明星代言人作用的時候,還是說出了部分事實的。

So

至於題主的問題,我是這樣回答的。

首先,題主實際上是問了以下三個問題的:

1、 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

2、 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互聯網公司,請明星代言是出於什麼目的

3、 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互聯網公司,請明星代言效果怎樣

先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請明星代言出於什麼目的?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要搞清楚一件事,明星代言人是廣告的一個工具,廣告是企業市場營銷的一個環節。所以這個問題答案就很簡單了,請明星代言的目的就是作為你公司的廣告策略的一個工具,配合市場營銷。

當然,也可以有其他目的,比如說有錢任性的土豪老闆喜歡某個女明星,他想潛規則一下啊。。諸如此類的非廣告目的。

哈哈,是不是說了象沒說一樣,放心,待會再慢慢分析。

再看第三個問題,請明星代言效果怎樣?

這個問題呢,我們先看明星代言人的作用是什麼?其實這個問題很多答主都回答了一些,比如說

程嘯答主的回答:

還有李小丟的回答:

以及薩謬的回答:

以上這些都是明星代言人的作用啦。


但是作用不等於效果。

而至於請了明星代言人有沒有效果,那就要配合很多因素了,比如說廣告內容策略(文案設計創意內容這些啦)、推廣策略(事件營銷、新聞炒作、活動推廣這些啦)、媒體組合等等啦。。。。。根據提前制定的市場營銷策略和目標,再來檢驗明星代言人的效果。

這樣說吧,如果一個企業花了1000萬請了劉德華代言,但卻只花200萬在媒體上做推廣,那效果會很好嗎?如果一個企業花了100萬請了個四線明星代言,但花了5000萬在媒體上做推廣,效果又會怎樣?又如果請了范爺來代言了,卻只給1萬塊錢找個小廣告公司做個不像樣沒有吸引力的宣傳片,然後放個縣城電視台播放,效果會很理想?

總之,不知道題主所要的效果究竟是怎樣一種效果,但可以明確的是明星代言人只能發揮明星本身的作用,在各個環節的配合下,才能達到題主或企業想要的效果。

好了,現在再回頭看第一個問題,互聯網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

其實這個問題才是題主想知道的。

然而,這個問題是個偽問題!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和互聯網公司有關聯嗎?現在互聯網公司已經把觸角伸展到各行各業了,這相當於直接問企業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咯?但從後面來看,我認為其實題主這個問題應該是想這樣問:

「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公司,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

好,就偷偷假定問題就是這樣的,

回答這個問題前,

要先問題主幾個問題:

1、 你們公司的產品是什麼?

2、 你們公司有沒有足夠的預算?

3、 你們產品現在處於什麼樣的市場時期?

4、 你們產品的營銷及廣告整體策略是怎樣的?

第一個問題,題主既然有這樣的困惑,所以你公司的產品應該不是生產鏈上游的產品,一般都是面向大眾消費者的產品了。好,那這個問題就暫時忽略了。

第二個問題,題主有錢嗎?有錢嗎?哈哈。。。。不要看上面寫了那麼多代言人的好處,口水就嘩嘩流,興沖沖的把范爺請回家供著。。。花500萬請了個代言人,你還可能得花上3000萬給做廣告做推廣呢。。。要不然就是浪費。。。沒足夠的預算,洗洗睡吧。

第三個問題,其實這個是重點啦,因為題主說他們是以產品和口碑取勝的,就是說,題主潛意識認為他們的產品的核心競爭力是產品質量,所以通過口碑宣傳就可以佔領市場了,所以不需要請明星代言人,不需要做廣告。嗯,題主有這樣的想法也沒有錯,長期來看,產品質量取勝的品牌最終很有可能都會贏得消費者,佔領市場。但是,請注意了,通過產品質量的口碑宣傳是要有時間成本的,就是說,中國市場那麼大,你可能要口碑個3-5年才能最終普及到目標消費人群啊。因此,這個時候,渠道和廣告的作用就發揮出來了,大規模的廣告會減少這個普及的時間,用代言人又會減少廣告投放的時間,迅速拉近消費者和你產品的距離。對於市場來說,時間成本也是重要的成本啊,時間也很重要的,快魚有時候會吃慢魚,如果你的競爭對手,通過廣告的拉動作用,來佔領市場份額,然後通過規模優勢,來降低生產成本,或者提升了產品質量,那個時候,你還怎樣和別人競爭?所以,市場營銷和廣告推廣的方式要根據當前的市場形勢和時期來制定。而請不請明星代言人要根據市場營銷和廣告推廣的方式來定了。

所以,對於第四個問題,上面已經說了,請明星代言人要看廣告推廣策略,請代言人可能會失敗,不請代言人也有可能會成功。

如果你是想短時間內佔領市場,那就請個一線明星,每天各路媒體海陸空轟炸去啦。

如果你是想樹立一下品牌形象,那請個二線明星(當然還要符合你的品牌形象定位啊),長期做做形象廣告啦。

如果你想強調產品質量,找個專家做代言人啦

如果你只是想讓大夥知道你有錢任性,那隨便找個大牌代言一下就好了。。管他是誰,管他符不符合產品定位,(反正都「一點不科學「),是不是。。哈哈哈

或者你可以找自己公司的老闆做代言人。。。

又或者你可以弄個卡通人物作代言人。。。

當然,不要代言人一樣有不用的做法。。。。

好吧,說了一堆,想表達的就是要不要請明星代言人,要具體看每個企業的情況和每個產品的情況具體分析。至於如何分析,題主還是請個專業的廣告公司諮詢一下比較靠譜一點。在這裡問,都是信息不對稱的問答,很容易以偏概全的。

最後,還是想吐槽一下,知乎好像還是技術類的高手比較多,營銷類的高手還是比較少啊。。。。還有為啥現在都這麼喜歡發圖片了?

知乎第一答,紀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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