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何不能和恐怖分子談判?

伊拉克極端組織斬首記者前曾索要贖金 遭美國拒絕

中新網8月21日電 極端武裝組織「伊斯蘭國」日前將美國記者福利斬首的片段發布上網,震驚全球。但據外媒20日報道,「伊斯蘭國」此前曾向美國施壓,表示若想要福利自由,就得支付贖金,但遭美國拒絕。

報道稱,福利的家屬代表及與福利一同被俘虜的一名人質稱,極端組織在斬首福利之前,曾向美方索取數百萬美元贖金。但美國拒絕了這一要求。

報道稱,目前「伊斯蘭國」手中還有3名英國人質,而英國也拒付贖金,拒絕向恐怖分子屈服。

歐洲多個國家為拯救被劫為人質的公民性命,已向恐怖分子支付了好幾百萬美元。反之法國和西班牙今年都曾通過支付贖金,分別換回4名法國人質和3名西班牙人質。

另據媒體報道,美國政府高級官員20日表示,美國特種部隊士兵今年夏天早些時候曾試圖在敘利亞營救被「伊斯蘭國」極端分子扣押的幾名美國人,包括本周被斬首的美國記者福利,但未能成功。

各國選擇上似乎並不統一。美英簡單的邏輯是支付贖金助長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法國西班牙的做法背後的邏輯是救人第一。

我想知道在這些簡單的邏輯背後是否還有更深層次但並非顯而易見邏輯。


正好前段時間翻譯了《紐約時報》上關於這一問題的長文章,引用一些信息過來。

全文可以看《好奇心日報》:1.25 億美元,基地組織的人質生意

下面是兩大段引用:

『通過採訪來自歐洲、非洲和中東十個國家曾經的人質、調停人、外交官和政府官員得知,這些贖金幾乎全部是由歐洲政府支付的,它們通過代理人網路把錢送過去,有時還把它偽裝著是發展援助資金。這位記者去年在馬里完成美聯社布置的任務時,發現了基地組織的內部文件,揭示了綁架生意的內部操作情況。

在它的早期,基地組織大多數的資金來自有錢的捐贈者,但反恐官員現在認為,基地組織用來招募、訓練人員和購買武器的錢,現在都來自於為解救歐洲人支付的贖金。

說得再直接點兒就是,歐洲無意間成為了基地組織的擔保人。

在郵件或電話採訪中,奧地利、法國、德國、義大利和瑞士的外交部否認了它們付錢給恐怖分子的事。「法國當局反覆重申,法國沒有支付贖金,」法國外交部公關副總監文森特·弗羅赫阿尼(Vincent Floreani)說。過去參與過談判的資深外交官則把為解救本國公民而支付贖金一事說成是痛苦的抉擇:是答應恐怖分子的要求?還是讓無辜的人被殘忍地公然殺害?

但歐洲及其中間人繼續支付贖金的行動,陷入了一個危險的循環。

綁架並索要贖金已經成了今天恐怖組織最重要的財源」美國財政部負責恐怖主義及財經情報的副政務司大衛·S·科恩(David S. Cohen)在 2012 年的一次講話中說。「每一筆交易都會催生下一筆交易。」』

『調停人認為,基地組織的分支知道哪國政府會付錢

在過去 5 年裡由基地組織的正式分支綁架的 53 名人質里,三分之一是法國人。而像奧地利、西班牙和瑞士這樣的小國在綁架發生地並沒有大規模的僑民,所以都只佔到總人質數的 20% 多一點。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已知只有 3 個美國人被基地組織或者它的直系分支綁架,佔到總人質數的 5%。

「在我看來,很明顯基地組織是瞄準了他們的國籍來的,」讓-保羅·胡利耶(Jean-Paul Rouiller)說。他是日內瓦恐怖主義訓練分析中心的負責人,還幫助瑞士建立了反恐計劃。「人質是一種投資,除非你非常確定會有回報,否則不會投資的。

美國財政部負責恐怖主義及財經情報的副政務司科恩說,美國財政部收集到的信息顯示,在十年來數量逐漸減少的情況下,基地組織可能不再會綁架美國人了

我們知道綁架者要的是錢,他們會對支付贖金的政府和不支付贖金的政府區別對待,從而不再綁架不付錢的國家的人質,」2012 年,他在倫敦查塔姆研究所(Chatham House)智庫論壇發表演講時這樣說。「最近為了索要贖金而綁架的趨勢似乎表明,綁架者不願意綁架美國和英國的人質,幾乎可以說,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明白不會收到贖金。」

西方國家已經簽署了大量的協議,呼籲停止支付贖金。在去年的 G8 峰會上,歐洲幾個最大的贖金支付國簽署聲明,同意停止這種做法。但據今年獲釋的人質和資深調停人說,去年秋天,歐洲的政府——特別是法國、西班牙和瑞士——繼續付出了幾筆大錢,其中有一筆就達 3000 萬歐元(約 4000 萬美元)——這筆錢是為了解救在馬里被劫持的 4 個法國人。』

所以我認為,不能開口子,寧可給國民家屬高額補償金,也不能喂大恐怖分子的胃口。有時候,確實需要付出一些expendable cost.


我願意花一百萬揍你也不會給你一百萬


這個問題我跟美國相關部門的人聊過,據他們說政策就是如此,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人在世界各國活動的人太多,如果為一個美國人支付贖金,示範效應會非常顯著,全世界美國人的潛在被綁架風險都會升高,「美國可沒那麼多贖金可以支付」。

不過話又說回來,歸根到底,美國人還是有海外解救人質的能力和自信的,所以不支付贖金也是可以接受的。


【彪馬秀2014.6.6】彪馬叔談阿富汗贖囚事件,字幕, @全美視頻網,視頻:

【囧司徒每日秀2014.6.9】贖回囚犯的正確方法,字幕, @趣覓,在線觀看:

阿富汗批評美國與塔利班換囚行為違反國際法-20140602正點新聞

一直有談判這東西,只不過有的沒談成。

阿富汗贖囚事件也才剛剛過去不久,不知道上面那些言辭鑿鑿說不談判的,是不知道,還是已經忘了。

無論是綁架,還是搶劫,千萬不要試圖激怒對方,很多答案里贊同一毛不給的辦法就是至人質的生死於不顧。這有個作死的例子。

節操衛士 我不要命,你打死我呀

題主說為什麼「美英簡單的邏輯是支付贖金助漲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這不是什麼英美的邏輯,這只是事實的一部分。而事實的另一部分是助漲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遠沒有人質獲救重要。

美國政府是不是一直不談判並拒絕支付贖金?

當然不是,但這種想法一直有,甚至有一段時間確實是這樣的。只不過後來美國自己醒悟了。

1995年柯林頓執政時期美國頒布政策,拒絕向任何綁匪支付贖金或交換罪犯。

而在2002年美國記者丹尼爾·波爾被極端分子殺死後,小布希政府對美國的反綁架政策修訂,此後就可以談判或向恐怖分子支付贖金了。

可見,就連發動了兩次「反恐」戰爭的小布希都知道絕對的不談判是錯誤的。


這個一般政府是會拒絕的原因如下

1)助漲了恐怖分子氣焰;

如果與恐怖分子妥協,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恐怖分子再也不用擔心沒錢買軍火了,一沒錢了就綁架。

2)造成更多更麻煩的恐怖事件

因為第一條的成立,恐怖事件會越發的頻發;政府反恐支出,贖金支出會越來愈多。而老百姓受的傷害也會越來越多。

3)對政府而言是領導人無能的表現

動不動妥協,是政府軟弱領導人無能的直接體現。不僅被老百姓懷疑,還得受同事鄙視;

4)對國家而言,是國家軟弱無血性的體現

為何以色列不跟恐怖分子妥協,為什麼普京坐雙座su27去車臣;告訴恐怖分子與世界各國我們不好欺負,別老想著欺負我們完了再談判。我們不談判,我們就是以牙還牙。或者說不光靠談判。

5)不一定給錢才是愛惜人民生命

如果每次針對我國國人的恐怖襲擊,政府強烈反應,軍事報復。相信我國人的安全感才會真正提高,在外國人看來命也更加值錢。


個人認為支付了一次贖金之後就會讓恐怖分子產生

「以後缺錢了只要抓他們的人讓他們付贖金就好了」

這種思維模式


大風起兮雲飛揚,安得猛士兮走四方!麻匪,任何時候都要剿,不剿不行!你們想想,你帶著老婆,出了城,吃著火鍋,還唱歌,突然就被麻匪劫了。所以,沒有麻匪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感謝 @陳凌可 指出是「走四方」)

文字和圖片來自姜文導演作品《讓子彈飛》


女朋友生氣了就給買包包買手機哄高興,這是鼓勵她生氣

同理,恐怖分子勒索贖金政府就給,這是鼓勵恐怖組織的壯大


不與恐怖分子談判,是美國對外政策的基本原則之一。

我個人分析可能的理由如下:

1、最重要的一點是,談判適用場合的有限性。談判是基於對方值得尊重,可以謀求共同發展的前提。恐怖主義逆歷史潮流而動,與人類文明發展根本沒有共生的可能,也就是說恐怖主義根本不配獲得談判地位。「不談判」根本不是錢的事,更重要的是一種態度(沒得談,這就是你死我活的事)。

2、對價的不可比性。沒有戰爭就沒有和平,在原則問題上不能讓步,決定了短期可能會發生人質的犧牲,對長期而言卻對於這仍然是可以接受的代價。

3、營救的可持續性。世界仍在不停發展,從大的方向看,從精神到物質,戰略到戰術,無論從哪個方面,反恐一方的優勢越來越明顯,對手不說後退也是在原地踏步,走強硬路線有可持續性。

4、博弈的可預測性。如很多知友所言,比起這個主義那個主義,恐怖分子更在意錢一些,也會考慮投入產出比和邊際效率(經濟規律彪悍啊,這些東西其實經濟學家們早就說透了),即使是對有「事業心」的恐怖分子而言,也人生苦短,而「不談判」就是一個橫亘其面前的巨大的利空消息,入市須謹慎。如果還要一意孤行經濟上把自己搞破產了,甚至不小心把自己小命搭上,身死事小,笑料事大啊…


玄少子十歲,獨游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球等恐並殺其子,未欲迫之。玄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於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詣闕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詔書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散,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沒有買賣 就沒有殺害


深層的邏輯需要看事情的進一步發展。

支付了一次贖金之後就會給對方產生「以後缺錢了只要抓他們的人讓他們付贖金就好了」的這種思維模式

美國政府沒有支付贖金,但假如英國支付了怎麼辦?

如果某次同時有若干位國民被抓,第1位沒有付贖金,結果遭遇不幸,後面的怎麼辦?要不要冒險?

假如某次綁架了一位富翁的孩子,人家自己願意出錢,政府怎麼辦?

假如這次索要上百萬,下次只要幾十萬,你願不願意贖?

美國之所以派兵營救而不支付贖金,是因為他們判斷恐怖組織是不敢殺人的,或說對於營救行動有著很大的把握。但一旦營救失敗,再聊贖金就不可能了,那一刻已經決定了詹姆斯.福利的命運。我個人認為支付贖金是應當的,然後你再採取什麼反制措施那是政府的責任。

反過來那些極端恐怖組織的首領們也未必都是憑感性做事兒,其實敢於殺害美國公民也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畢竟全球的輿論不會站在他們一邊,這樣的話組織內部可能也會產生分歧。

現在看來無論美國政府還是恐怖組織,雙方都失敗了,美國政府本來就不會贏,但現在輸的更多。

最後不排除贖金一事兒是假的,恐怖組織只是想讓壓力從自己這一方轉到美政府那邊。


太祖征陶謙,留敦守濮陽。張邈叛迎呂布,太祖家在鄄城,敦輕軍往赴,適與布會,交戰。布退還,遂入濮陽,襲得敦軍輜重。遣將偽降,共執持敦,責以寶貨,敦軍中震恐。敦將韓浩乃勒兵屯敦營門,召軍吏諸將,皆案甲當部不得動,諸營乃定。遂詣敦所,叱持質者曰:「妝等凶逆,乃敢執劫大將軍,復慾望生邪!且吾受命討賊,寧能以一將軍之故,而縱汝乎?」因涕泣謂敦曰:「當奈國法何!」促召兵擊持質者。持質者惶遽叩頭,言:「我但欲乞資用去耳!」浩數責,皆斬之。敦既免,太祖聞之,謂浩曰:「卿此可為萬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後有持質者,皆當並擊,勿頤質。由是劫質者遂絕。

——《三國志·諸夏侯曹傳》

瞧瞧,這道理一千多年前的人都懂。


1)美國是世界頭號強國,不受人威脅,尤其是下三濫的手段。

2)為了保護其他更多的美國公民,絕不會和恐怖組織談判。美國的邏輯是,恐怖分子是軟弱的,只能襲擊無辜的群眾以要挾美政府,如果美國政府談判了那就證明襲擊手無寸鐵的美國公民是個和美政府討價還價的好辦法,進而給更多的美國公民帶來全球範圍內的恐怖威脅。

以上是我能想到的兩個方面。



不是不能談判,而是在公眾面前不能說在談判。有時候恐怖分子要的也不是錢,而是某種政治訴求。有時候談判結果更好一些,比如之前報道過中國人被某些勢力抓了,需要找當地酋長,長老之類的人物去協調。

這些是對以上答案的補充。世界上的事情沒有絕對,只有權衡利弊後的判斷。

我不相信美國政府沒和某些組織,政府,勢力等談判過。


如果人質都是負責談判的決策者的家屬,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嗎?


反派:你快自廢武功,我就放人。不然我就殺了他,他是因你而已死的。

卧槽,這什麼邏輯。。。~


以下幾種人是談不好判的:

1.以人肉為主食的傢伙。他們不吃新鮮的人肉必死無疑。

2.殺人魔。他們喜歡享受殺人的樂趣,品味殺人的快感。

3.幸災樂禍者。他們要求別人處於某種狀態。比如要求別人的財產只有1000元或以下。只要別人的財產超過了這個數字,他們就動武了。這和他們自身的狀態是沒有關係的,他們有可能是富的,也有可能是窮的。

4.恐怖分子。他們並不是真的想要他們所提出的要求。比如題主說的贖金,那隻不過是他們達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你當裝甲車是擺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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