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毆打安倍晉三,會有什麼後果?

看到知乎上好多毆打英國女王的,感覺女王挺倒霉的,我就想知道如果有人把日本首相,或者日本天皇痛打了一頓,並且被抓到了,那麼這個人會有怎麼樣的遭遇?如果是一個美國人把安倍給打了,跟一個中國人打了安倍後果是一樣的嗎?兩個國家會打起來嗎?包括但不限與中國人,世界各國人民都可以,請各位大佬打開你們的清奇的腦洞回答一下。。。

經過知友的提醒所以改問題了,之前改了兩次,都是把打死改成了痛打,不知道為什麼沒有改成功。。。

現在我把問題改成如果美國人打了安倍和中國人打了安倍後果有什麼不一樣的,某些精神外國人就不要再撕逼了

我改了問題,為什麼還有人給還回來,我已經知道錯了,你們為什麼還要錯上加錯???

這個問題主要是看到貴乎,沒事就去毆打英國女王,感覺女王太倒霉了,所以想問一下如果把更加可惡的安倍給打了會怎麼樣,我原本是想表達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就像安倍去打了英女王這個問題的程度一樣,在經過知友的提醒之後,已經充分的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所以特地改了問題,並且設置了匿名避免問題再被有心人還回來,而且本人想突出的是有一個人打了或者打死了安倍,不想突出這個人的國籍,本人的目的是搞笑,是讓大家抖機靈來的,不要那麼嚴肅好吧,你們都嚇到我了好嗎?


他會後悔自己是個中國人。

坦白講,我個人是不反對娛樂化問答和知乎上的打趣的;但是即使如此,題主這個問題也真的是有夠低級的了。尤其是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裡,刷到本題更是讓人不由得有些反胃。

既然你一定要問,還自作聰明地加上【法律】和【國際法】兩個標籤,我就從國際法角度給你講一下:

如果一個中國人在日本殺死了日本首相併回國,那麼他很有可能後悔自己是一個中國人。

展開說一下吧:

談到域外犯罪和潛逃他國,有一個概念不得不提,叫做「引渡」。

引渡是指一國把在該國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被他國判刑的人,根據有關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

關於引渡,有很多的他國實踐和國際法原則,其中非常重要(也與本題密切相關的)的原則有兩個:

其一是——本國公民不引渡原則

其二是——死刑(犯)不引渡原則

前者是對我國司法主權的維護,一國公民犯罪且在本國境內被抓獲,自然沒有特地遞送他國以外國法審判的道理;後者是一種考慮到人道主義和各國司法差異的國際法原則,也早已被中國政府所承認。

法條依據上,《引渡法》第8條第1款明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不引渡。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中國與他國簽署的第一個引渡條約,後續皆以為參照)第3條第8款明確規定:根據請求方法律,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被判處死刑,除非請求方作出被請求方認為足夠的保證不判處死刑,或者在判處死刑的情況下不執行死刑。

概念介紹到這邊大家應該明白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這位逃回國內的中國人如果在中國被起訴,受限於本國公民不引渡原則,無論日方如何請求,中國為了維護本國的司法主權都必然只能在國內依據中國法對其進行審判。

但依據中國法,考慮到刺殺日本首相巨大且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位國人是很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但是如果這位罪犯是日本國籍,那麼日本在向我國申請引渡時就沒有了本國公民不引渡原則的掣肘,如果中方接受其引渡請求,日方將不得不遵守死刑(犯)不引渡原則,即使引渡回國受審也不能判處其死刑。

換言之,如果這位「罪犯」是一名中國人,他很有可能被判死刑;但如果他是一位日本人,他大概率能夠免於死刑。

辛辛苦苦提一個問題,發現答案竟然是「還是做日本人好」,題主你可以說是很辱 華了。

我不反對知乎的娛樂風氣,我很欣賞不同用戶和需求在知乎上百花競放;但是整天想著毆打哪國領導人,甚至借著這種問題去發泄民族情緒,依靠這種不上檯面的問題去滿足那點可憐又卑微的民族自尊心,我真的有點看不過去。

今天的日子很特殊,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了;最後再加兩句:

1、這個問題反過來問是可以辱 日的,但是打哪國領導人的提問都有,有一個國家我從沒見過。

2、我們不是不能有民族自尊心,但是麻煩想清楚應該有怎樣的民族自尊心。

以上,哦,還有:

不是死亡才值得紀念的,勝利也是,至少共同的勝利是。


他會「消失」,並成為一段武林傳奇。

能在一個當代大國國家領導人毆打一頓還能全身而退的人,猶如探囊取物,絕非等閑之輩,一定會是武林絕世高手。功力絕不在達摩祖師之下,而且此人輕功極其了得,來無影去無蹤。事後從容脫身,看來易容功夫也了不得。

這等奇人,天羅地網也沒用,找到了也抓不到。

而且此人獨狼性格,不會有過多來往的親近之人,行事作風我行我素,有秦漢遊俠之風。

到是他此舉怕是驚壞各國領導人,如此絕世武功確只是痛毆了安倍,而沒有要其性命,看來警告意味十足。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本來安倍都支持率下滑了,你去把他殺了,你猜日本右翼會不會利用這個挑起日本人民的情緒選個更右的政客當首相


會成為安倍的神助攻


這個人如果有腦子的話就不應該逃到中國。中國是有死刑的且最高院是會執行的,日本雖然有死刑但是執行是很難的。還是逃到挪威吧!


1.中國和日本都認為故意殺人是犯罪

2.故意殺人判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根據刑法管轄規定,應在在中國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刑。

刑法第7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7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犯罪的,無論按照當地法律是否認為是犯罪,亦無論罪行是輕是重,以及是何種罪行,也不論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國或何國公民的利益,原則上都適用我國刑法。只是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該中國公民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不予追究。


ChapterXXVI.Crimes of Homicide

Article 199. (Homicide)
A person who kills another shall be punished by the death penalty or imprison ment with work for life or for a definite term of not less than 5 years.

Article 200. Deleted.

Article 201. (Preparation)
A person who prepares for the commission of a crime proscribed under Article 199 shall be punished by imprisonment with work for not more than 2 years; provided, however, that the person may be exculpated in light of circumstances.


各國情報部門搶著要啊


打美國異能者,然後打中國隱居老妖怪和大boss, 視情況看看打外星人還是異界人還是飛升。

擁有做這事的能力卻是這種情商的,除了意淫小說主角外會有別人嗎?


回來是死刑啊,不能回來,日本也不能呆,因為日本也有死刑!

去哪?去沒有死刑,又與日本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最好與中國也沒有引渡條約,比如去一些歐洲白左比較多的國家,然後把自己包裝成因政治原因殺人,假裝自己是個不同政見者,可以說「發現日本這樣東方的民主標杆,竟然要與毒菜的中國改善關係,感到心如死灰,於是衝動殺死了日本首相」云云,唉,我自己也都噁心了,反正大概就這意思吧,那些國家很吃政治原因這套,還有就是博取同情,當年因瑞士導航員失誤導致俄國飛機失事,一個叫維塔利·卡洛耶夫的老毛子死了一戶口本家人,等了一年感覺瑞士不會判導航員的罪,然後自己跑到瑞士,殺了犯錯導航員全家,後來瑞士法院判了五年零八個月,而真正服刑三年多就表現良好給放了,這毛子當時若是回俄羅斯,就算象徵性的處罰都不會這麼輕;再有就是挪威的那個殺人狂魔,殺了77人吶,這是多重的罪?!結果才判21年,然後還能在監獄裡讀大學。。。

當然了挑選國家提前要做好準備,日本還是與歐洲不少國家簽了引渡條約的,去北歐和中歐富國雖然好,但還是得躲著點有引渡條約的,真若去了就算進了監獄也不會受什麼苦!


先不論這個人被怎麼處置。

講真,真出了這種事的話,

簡直就是現代版的國會縱火案,

給了日本右翼一個大好的理由去推進國家正常化。


那些打女王,打國王的問題裡面的回答不是很歡樂嗎?為什麼換成打安倍就變的這麼嚴肅了?怎麼從一個腦洞問題變成了一個政治問題?這是一個很有趣的事情,我有點不成熟的意見,說出來分享以下。

題主的原問題的意思是一個中國人到日本打了安倍一頓後安全的跑掉了會有什麼遭遇?和打女王之類問題最大的區別有三。第一,安倍和女王相比,安倍是實權的政府首腦,女王是虛權的國家象徵,第二是打人者為中國人,第三是打人者跑掉了。這三點不同帶來了提問內涵的巨大區別。

首先,打女王的問題實質在我看來,是大眾對於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對君主地位的好奇。皇權時代,襲擊皇帝是抄家滅族的大罪毋庸置疑。但是當皇帝失去了實質的權力之後,皇權還那麼神聖不可侵犯嗎?這一點對於我們這樣非君主制國家的國民來講是一個不好理解的事情,所以這個腦洞裡面純粹的好奇心居多,所以答主有純粹的科普也有善意的調侃。相對的,打安倍就是襲擊民選政府領導人了。這種事情其實普遍的很,美國總統被扔鞋被刺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在各國都是嚴重的政治事件,襲擊者通常也有明確的政治訴求。這是這個問題轉向政治問題的第一層原因。

第二,打人者如果是中國人,打安倍這件事情的政治意味會再次升級。中日關係本就緊張,中國人打了日本領導人,在兩國人民中間就會產生巨大的輿論效應。當年日本逮捕一個進入釣魚島海域的中國船長在兩國民間都掀起了巨大的輿論風波,何論打安倍呢。兩方的民意如果控制不好,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這個問題是很嚴肅的。

最後,如果打人的中國人跑掉了,此事的解決難度進一步升級。如果打人者在日本被抓,我相信一個有理智的政府會選擇低調處理此事。把此事作為簡單的治安事件處理,打人者按照傷人罪判決關一段時間再永久驅逐出境就可以了。可是人跑了的話,特別是跑回中國,這件事會上升成為嚴重考驗兩國政治智慧的外交事件。兩國政府在各自強大的民意壓迫下要怎麼使這件事情安全落幕非常困難。特別是雙方政府和人民都缺乏互信的情況下。

題主在看到大部分答主的回應之後改變了題干,相信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原本提問的不妥之處了。所以提問的時候還是多想想,把自己的想法表達清楚。如果真的只是想開個無傷大雅的腦洞的話,就得避免這些容易引戰的敏感話題。


堂堂五大常,偏去耍流氓?

好歹也是蓄力剛美帝的區域大國,跑去跟日本玩恐怖襲擊,丟人不?有些愛國人士啊,一邊高呼祖國威武,一邊總懷著滿肚子弱者心態、半殖民地意識。泱泱大國,非要去玩北朝鮮都不願意玩的下三濫?


這個事情,讓我想起了老畢。

有人說言論自由,老畢的處罰過重了。

開玩笑,一個全國知名主持人,辱罵開國太祖,不槍斃也演算法外開恩了。

美國言論自由,你讓奧普拉·溫弗瑞去罵華盛頓試試,再自由還能混?

能打了日本天皇。這個人以後必死無疑,你真的以為一個世界第三大經濟體,很多方面都領先世界的國家會讓一個普通人打臉?圖樣圖森破!!!

還有人記得斯諾登嗎?誰知道他現在是沒東西爆料了還是已經掛掉了。

如果一切順利,這個人估計和斯諾登差不多吧。

ps:純粹個人觀點,娛樂問題,娛樂回答。無意引戰,噴子繞行。歡迎來來腦洞。

更新:這一個假設的問題,我表達一下個人觀點,評論里什麼大神都出來了。我沒力氣和某些人撕逼,我答題又不為掙錢。再一次重申,這是一個假設的很娛樂性的題目,覺得回答不好可以繞道,沒必要針鋒相對,如果是學術性討論,我會很樂意和各位交流,對於那些生來二代,年過百萬,留學英美的偽知識分子,送你一個字:

滾!!!!!!


初中或者高中生提的問題。


對內,他是民族英雄,

國內會有無數人力挺他。

對外,他破壞了兩國外交關係,

當局為了維穩會想要犧牲他。

來自日本的施壓

和國內民眾的支持

會使得政府折衷安排他乘飛機離開中國。

然後。

飛機會墜毀。


最近特別流行襲擊國家元首,爾等戰術思想已落後,建議向某教學習(????)


如果是暗殺行動,那麼他在國內會「被死刑」並公開。

暗地裡則是上層給他一筆錢,幫他整個容,換個護照,然後往事不為人知得活著。

參考早期的特工和間諜。


能問出這類問題的人,在我眼裡,甚至不如文盲和搬磚的


作為一個不算小的國家的實際最高權力者,安倍晉三還沒被打過,不過另一個差不多的國家——義大利的總理——貝盧斯科尼,真真實實的被打過。

貝盧斯科尼2009年12月13日晚間受邀在米蘭參加一個集會時遭一名男子毆打,致面部出血,之後被迅速送往醫院,醫生稱他鼻骨骨折、牙齒斷裂、嘴唇需要縫針。

襲擊者塔爾塔利亞僅被短暫關押,而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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