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2》對護照的修改違反護照法嗎?

我也不是沒事找事,就是想問問符不符合護照法要求。如果說電影中是一個個字打出來的,那這個……


第一次寫這麼長的回答 而且是手機上寫的

所以表述方面有些不清晰,歡迎提出疑問然後我完善我的回答。可能會在回答里直接貼截圖了

評論回答兩邊都寫一遍我嫌煩,畢竟我屬於死道友不死貧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那類人。但是我認一個死理,對的始終是對的,真理是經得起疑問的。

原回答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影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鴻曾參與《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起草工作。他接受「政事兒」採訪時表示,《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會受到罰款、拘留等處罰。而《戰狼2》結尾處亮出的護照,並沒有用於「出境入境」,「並沒有實際用途,並不是真實的護照,不應該構成違法行為」。

引用自微信公眾號「政事兒」

補充一

補一張圖,題主忽略了一點,這不是作為護照本身呈現出來的,也不是直接一張圖片曬出來。

左邊的字是一個字一個字呈現的。是以護照為底的字幕。我想應該能看出來護照燙金的字有反光。而左邊字幕沒有。且護照微微右斜而字幕水平。

我想這應該不構成變造一說。

補充二 (修改次數:1)

關於這個問題

還有這個的。

我評論區有關於放大版支票的。

一邊說放大版支票不違法,一邊揪著放大版護照(板子)不放。。。這種前後矛盾也是匪夷所思。放大版支票和放大版的護照,都是不針對實體的,也就是說,並不是在真實的支票或者護照上做出改動。

補充三

護照法 第十六條

護照持有人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者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由護照簽發機關宣布該護照作廢。

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被簽發機關宣布作廢的護照無效。

構成條件中所謂變造出入境證件,是指對已過期失效或者他人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採用剪貼、拼接等打法,變造出入境證件。

無論是電影的末尾還是發布會上的大護照板子都不是對真實護照的剪切塗抹和拼接。

從大小到材質就知道這是假的。而且這僅僅是一塊板子,並沒有內頁。

偽造變造護照的定罪都是製作出來一個假的護照。提取重點就是,做出一個與真是護照高度類似的內外頁完整的護照。而一塊板子,我覺得應該沒有上升到法律上的假護照的程度吧?說片尾的合成圖變造護照更是無稽之談,他連還算是個物件的板子都不是。

不然的話我在身份證複印件上寫字是不是也算是變造身份證件。

所以說戰狼片尾的護照並不能構成變造出入境證件。

結語

電影的末尾的畫面是對沒見過護照的人存在誤導的可能性。是有行為上的不妥。但是真想有理有據的告一波他的你可以說他是造謠(然而也滿足不了條件,就算構成造謠也不在本回答討論範圍)。

那些說我故意洗地的,那你是故意抹黑嗎?為什麼你的異見者總得是不懷好意呢?

微笑臉,以上


不違法。

不構成篡改;也沒有針對實體。


情節顯著輕微,法定不起訴。


這個從愛國主義情感上來說沒問題,可從法律上來說肯定是違法的,作為正在法制化進程的國家這種行為還是要杜絕的,不是說法律不讓人愛國,而是你這麼做了你愛國了,別人就有模式以愛國的名義行不愛國的事,而且可以避免法律的制裁,個人認為還是要處罰,從輕而已。


明顯是的,但是情節很輕微很輕微。而且過審了,說明沒什麼問題。


中國護照是中國官方的、正在普遍使用的。修改它的內容以適用某種情感需要,已經完全超出了藝術創作的範疇。如果是惡劣的內容肯定會被定性為「造謠」,只不過現在的內容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所以沒人追究。這從某種角度上也說明了,為什麼中國還沒有完全走向法治。因為普遍沒有法律意識,根據自己個人的好惡選擇性的追究或不追究某一個人的法律責任。


電影虛構的怎麼違法


應該不違法,只是個道具而已,你不會因為電影中有一個不真實的道具而觸犯護照法,除非你在現實中拿這種道具當真實的護照使用。

另外整個《戰狼2》的故事都是虛構的,你為什麼對一個虛構的故事較真。就比如《鋼鐵俠》里那件盔甲,《星球大戰》中的光劍,你會覺得這些是在堵私藏武器嗎?從某種意義上說《戰狼2》就是一部成功的爆米花電影,這種電影可能每天都在世界各地上映。有必要在這種電影中較真嗎?就好像你非要在郭德剛的相聲中學習歷史知識,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以護照為背景打個字幕而已,哪裡就變造護照了?


更新,法制晚報發聲,引用律師說法,認為不應該提倡這種行為,吳京的行為構不成刑事犯罪,因為主觀犯罪故意沒有。但他的這種行為也不提倡,涉及到客觀存在法律上的事實或者已經形成約定俗成的一些東西,不能做藝術的更改,要尊重客觀事實,否則會對公眾造成一種不好方面的誤導。」鄭洪濤說,像護照這種國家機關證件還是很嚴肅的一種行為,還是屬實比較好,別做藝術修改和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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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不妥,中國《護照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我國《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刑法中情節顯著輕微且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原則,戰狼這種情況絕對不算犯罪,也沒有拿護照做出入境使用,故對護照也有規定的出入境管理法不適用,但以護照法來看有一般違法的嫌疑。
據傳,電影處理護照有諷刺當時美國護照謠言的說法,這也確實很激動人心,我也不喜歡公知以此炒作,可護照畢竟是國家證件,而且不是人人都有護照,現實我觀影時也聽到了他人的誤解,從尊重法律角度看,可以換種方式,有人說這是字幕,看新聞配圖,那是電影截圖,電影我也看了,不應該在護照上打這些字,放出真實護照後,後面單獨打出來效果一樣很好,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尊重國家法律與證件,戰狼是部好電影,如果避免法律爭議,戰狼2可以變的更加好,把法律當成信仰是真正的愛國。

針對常見的幾個說法,有人拿人民的名義假幣與國旗當背景沒處罰來說,可是人民的名義裡面的道具幣是向有關部門申請的,單面印刷,根本不屬於偽造貨幣的情形,這個情節其實也有法律人士的討論,而國旗法只規定了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旗不得用於商標與廣告,以國旗為背景自然不算違法,與在護照法的一般性規定不是一回事。
還有人說這是電影道具什麼的,說電影殺人怎麼不抓之類的,完全虛構的劇情與真實護照基礎上的爭議能一樣嗎?所以吳京開頭國內踢人被判了兩年,開除軍籍,所以殺人的場景是在非洲,電影中的護照確實可能造成誤解,如果電影就可以隨隨便便的話,是不是把電影里的中國軍服換成日本鬼子服裝也沒什麼,反正是電影,是道具,然而就是應該尊重國家證件與法律啊。
還有一種說法,電影中非警察穿警服是不是也違法啊?非軍人穿軍服是不是也違法啊,然而不違法,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軍服管理條例》,均有因拍攝需求可以著裝的規定,非拍攝,演出時不得著裝。事實上,包括道具槍,道具刀具,拍戲時均需向公安機關申請,所以什麼非法持有槍支等也不用提。
高贊答案中提到,按照某些說法,戰狼是不是也要構成冒充警察招搖撞騙等罪,只提一點,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是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才構成違法犯罪,冒充警察從重,必須要有招搖撞騙的行為,必須要有非法獲取利益的目的,這與護照法的一般性規定是一回事嗎?
再說一遍我的觀點,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尊重國家法律與證件,戰狼是部好電影,如果避免法律爭議,戰狼2可以變的更加好,把法律當成信仰是真正的愛國,尊重法律應當成為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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