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江歌被害事情進展內劉鑫的回應,可以反映出怎樣嚴重的社會問題?

如題,今天看到了網上關於劉鑫對這件事的回應

傳送門

中國女留學生日本遇害 室友首度透露遇害案細節

並不想發表什麼意見,因為看到這篇文章後情緒並不能平靜客觀。

但通過這件事是否會對今後的社會風氣造成更加可怕的影響?

下面說這個問題蹭熱度的,這是我一年前剛出事就問的問題,無人問津

現在熱度上來了,跑來說風涼話的,請自重。

你們沒資格。

相關鏈接:

【支持嚴懲兇手的投票】知乎用戶:如何看待劉鑫與江歌母親的對話?

投票請不能寫豎筆畫的朋友,在瀏覽器里打開就行了,或者複製網址在瀏覽器打開也行。


社會上有一種極為噁心的認錯形式,它的具體表現是。

「確實這件事上我做錯了,但是你也不能那樣對我啊。你不應該生氣,你應該和顏悅色地和我說,雖然我知道你這麼說了我也懶得理你。反正你後面對我的態度不好,所以我做的一點錯都沒有!」

最噁心的還有。

「知道嗎?正是因為你這種態度,所以我干那些傷害你的事理所應當,你信不信,你再這樣,我收回一切形式的道歉,還會讓你更加痛苦。」

我查閱了許多人際交往,尤其是講道歉的書,都沒有提到這種形式的道歉,於是我把它命名為「一票否決」式認錯。

不能否認,這種「一票否決」式認錯在我們社會上大量存在,劈腿的渣男、出軌的渣女、背信棄義的朋友、本該為此負責的領導、以及本次道歉的主角劉鑫都在大量使用這種語氣。

在處理校園霸凌問題時,我經常見到施暴學生和家長有這種態度,我是真的真的花費了很大的意志力,剋制自己不要打人。

我很想問這些人,誰給你們的權力要求受害者,謙卑地接受你們的「道歉」,快速地給出原諒,盡一切可能避免你們的損失,盡量低調地避免打擾到你們。

如果道歉的一方盛氣凌人,那他到底是為了修復我們的關係,還是為了碾壓一個你們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弱者。

我們充滿痛苦的訴求,在你們耳中難道只是蒼蠅的嗡嗡叫,你一揮手我們就得躲得遠遠的。

我希望這樣的人,你們能學會面對錯誤,不然終有一天,你死不改錯的驕傲會把你拖進地獄的深淵。


我江歌遇害後,我收到的信息是兩方面的,一是很多在外求學的孩子通過我和江歌的母女情深理解了自己父母的那種愛,二是很多家長以後會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做善良的人。


1、看到江歌和陳世峰爭執時,劉鑫應該開門拉江歌進屋。

她沒有,並且她在知道江歌可能會和陳世峰碰面並爭執的情況下,選擇了先進門,把爛攤子丟給江歌。(鄰居證詞:先兩女孩共同對峙嫌疑人,後江歌是獨自留下面對嫌疑人,保護劉鑫)(劉鑫說法:自己先一步進門,沒見到嫌疑人,上廁所後聽到聲音)

這是第一次自私。

2、聽到尖叫後,推測兩個人發生身體衝突,劉鑫應當隔門觀望後,依據情況開門制止,解救江歌,情況緊急也應當隔門勸阻,並立刻報警。

她沒有,且不說來沒開門又鎖沒鎖門,她說她看不清是誰在外面爭執(不合理1),沒鎖門並返回屋內找手機(不合理2),五分鐘斷斷續續才報警成功,期間外面的聲音都沒聽見(不合理3)。

這是第二次自私。

3、報警後警察趕到,並詢問做筆錄,應當把自己知道的推測的詳細說出,最後及時通知江歌的母親。

她沒有,她先是對警察說是變態犯事,後又在警察盤問下否認和殺人的嫌疑人很熟,最後在調查中才承認嫌疑人是正在爭吵的男友。而這些行為的含義無不是為自己開脫,企圖最大程度地把自己隔離於事件外。同時對死去好友的母親漠不關心,並拒絕透露案發當夜的情形。

這是第三次自私。

從上面三次自私可以看出,如果不知道嫌疑人的偏激危險,就不會選擇先一步進門;如果一開始就留意江歌的安危,就不會釀成十刀失血身亡的悲慘結局。

4、對救命的好友的母親,深愛著江歌的媽媽,劉鑫就算說不出「她走了,以後我會替她照顧好您」這樣的感恩話,也至少陪伴她,及時提供有效信息和細節。

她沒有,她拒絕了可憐母親的請求,一次又一次,她甚至在可憐母親的眼前,炫耀著自己的生命精彩紛呈,而「替死鬼」活該命短。直到自身利益受損,她要挾著:再讓我看到這些負面新聞,我就拒絕出庭作證。用生命保護了好友的女孩,沒來得及聽一句謝謝,而她所謂的「閨蜜」卻把出庭作證這樣的義務當作籌碼。

這是醜惡的心,這不再是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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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對原答案做過多贅述,評論里的爭論以及一些對事件的疑問,放在另一個回答里了。我只是一個知乎新人,這基本上算是我的知乎首答了,感謝大家的贊同,也感謝文明的評論區。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8057751/answer/260279010


人血饅頭。

江歌母親去日本,我知道後第一時間加了她,不敢直接轉太大的錢,怕傷到這位母親的感情。

於是我發了一個上限紅包,阿姨拉我入了只有幾個人的群,群里都是東京的。

到時候可以幫忙組織投票,簽名之類的。

於是,當達到100人的時候,在這麼一個群里,出現了這麼一個人:

這個群里大家都在出謀劃策,每個人都在討論如何抽時間出來幫阿姨。

愣是有人出來打廣告。

至於劉鑫,我只想問大家一個問題:

當你的好朋友因為救你被殺害時,TA的父母悲痛欲絕,你該怎麼做?

1.迅速安慰其父母,表示自己就是其父母第二個孩子,以後其父母就是再生父母,嚴懲兇手,報答好朋友的救命之恩。

2.迅速將其父母拉黑,躲在家燙個頭髮與其他朋友歡快過大年,如其父母找上門來,罵TA短命鬼與自己無關。

我覺得,是個正常人類,都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可惜,現實生活永遠打你臉。

我真的已經罵不動了。

真的好累。

最近在做MRI,一堆檢查等著我。

豫章,某程,劉鑫。。。

真的是一波接著一波。

媒體你夠了,我突然很想看新聞聯播。

我也終於知道為什麼新聞聯播總是播放好內容了。

刷一下知乎,就看到這種回答:

還有這種問題:

我只想問問這些人:

人血饅頭,好吃嗎?


昨晚開始一直在持續關注留日女學生江歌被殺的事情。說實話,覺得採訪里一句話說得很對,到現在為止,這其實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殺人案件了,這現在已經演化成一個拷問人性的社會問題了。

首先拋開劉鑫這種完全無道德感的事後行為不說。我昨晚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站在旁觀者角度,關於她鎖門或沒鎖(她一面之辭)江歌被關到門外被當替死鬼砍死了,她卻從頭到尾沒有出現,這件事很羞恥。

可如果今天換做是我,我敢開門嗎?如果今天劉鑫家人換做是我媽,我媽會像劉鑫媽一樣護短護到已經完全不顧禮義廉恥了嗎?

先說我個人,我摸著良心說,我不敢肯定我會不會開門。在當下那種寒冬深夜,有人在外凄厲慘叫,可能還伴隨著刀砍骨肉的聲音,我不能肯定我會鼓起勇氣開門救人。

但是!如果這個人是我的朋友,一直有恩於我,平時對我照顧的無微不至,而殺人那個是我前男友,我就算進廚房拿把刀我也敢出門,哪怕跪下來求他,告訴他只要他放過我朋友,別說複合了,要我生生世世不離開他我都願意。

不過這個結果,是我思考了很久才得出,所以作為當下的第一反應,其實不能算數的。

之後我問我媽,我先告訴我媽全部事件過程,然後問她,如果今天換做是我,你是願意你女兒開門可能也被人砍死,還是乾脆什麼也別說了,保命要緊。

說實話我開始以為我媽會選後者的,因為我特別了解我媽,我媽對外是很強硬,可是對我她一向來是過分溺愛的,有些時候哪怕我做錯了,罵我幾句也就算了,但總體是傾向我這邊的。可這件事我媽態度非常堅決。

她說你肯定要開門的,這個是原則性問題,如果你心底有一絲絲善良,也不允許你在裡面苟且偷生,更何況兩個女孩子跟他拚命,這男的再強,至少能保證兩個人都不死,受傷也比現在這樣強。瞬間我感覺我被媽的光芒照耀了?(? ? ?ω? ? ?)?

她說,有的時候你要相信自己心底的善意,也要相信這個社會還是好人多,有些事能做,但有些事不行,尤其是涉及到人命的事,你必須要善良。

先不說我的對我媽刮目相看的心情了。就這個回答之後我不禁在想,

是不是上一輩人,確實比我們這代道德感強上許多?

她們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毫不猶豫的救人,而我的救人意識,是在我思考許多,權衡利弊,拷問了無數次自己人性得出來的。我是不是其實也要譴責一下自己的自私和不善良。

我不能肯定這是我的個人想法,因為微博和知乎上我已經看過很多跟我有類似想法的人了。所以這是我們社會道德的集體退步,對人性黑暗的妥協,還是只是一次集體的自我拷問。說真的,我想不明白。


在網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話:小孩子才看對錯,成年人只看利益。

無數人將其奉為圭臬,覺得這句話說的太tm有道理了,凡事當然是怎麼對自己有利怎麼做,這才叫成熟,才叫有社會經驗。什麼,這麼做不道德?你簡直是naive,這麼大人了還考慮道德問題?

犯了錯誤,一定要抵賴到底,這才是「過來人」傳授的人生經驗。主動認錯?你是不是傻,被人訛上怎麼辦呢?

所以你看,這才是這個社會上最為盛行的觀念。劉鑫和她的家人只是一個最極端的例子罷了,她們生動地向大家展示了:

你們所推崇的「成熟」社會,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今天看到劉鑫和江媽媽事發後時隔294天左右終於見面。

從有個博主發的微博說是劉鑫見江媽媽以後,帶著帽子,穿著艷紅色的褲子,想要企圖賣萌裝可憐和江媽媽套近乎,開始一直讓長輩仰視自己這些事情來看,劉鑫似乎洗不白了。

我也覺得是。

我能理解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劉鑫剛開始不敢見江媽媽,畢竟因為和自己有關係而內疚,畢竟可能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朋友又是為自己打抱不平而被前男友殺害的 ,所以選擇逃避。可是,躲,躲不了一輩子呀 。畢竟,你的朋友已經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啊!一個正是最好年華的女孩子呀。

江媽媽找不到劉鑫,只能通過各種途徑,而劉鑫的家人,生活被影響了,開始發微博,證明自己的清白,一條最長的微博,各種無關痛癢的微信聊天截圖,一直叫著的「三叔」,是在證明你們關係多好嗎?這還有用嗎?後來的微博,就是開始艾特各種公安,說江媽媽貼了他們家的信息,身份證號住址什麼的,是違法的,公安也不管。試想一下,劉鑫,你如果早點站出來為自己的朋友,不僅僅是朋友而且還是為自己打抱不平而去世的朋友,證明一些真相,會有這些事情發生嗎?是,你是受害者,在問你你的父母為什麼那麼有敵意,你說,那些都是氣話,你說你也是受害者。可是,你想過別人的感受嗎?

我寫到這裡,我不想再質問了。因為江媽媽,一個失去自己女兒的母親,她的那些質問已經是足夠講道理並且理智了,我是佩服江媽媽的,她並沒有網上一些人說的那樣,說什麼她的話不可信,因為她精神不正常了。可是她對劉鑫的話,字字誅心,不辱罵不打壓,都是用道理和事實說話。

一個失去女兒的母親,想要聯繫一下自己女兒在日本視為親人的並且為其打抱不平而失去生命的那個所謂的朋友,想要知道在日本失去生命的女兒臨終前最後一刻的樣子,可是卻在一直沒有回應後卻收到劉鑫說,你再影響我我就拒絕協助警方,還有劉鑫母親說,你丫短命,還有劉鑫父親的惡意回應。誰能受得了?

這,還有良心嗎?

添加評論......................第一次在知乎這麼認真寫自己的想法,想著不要偏激,不要激動,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想罵人的衝動呀

可能我說話太偏激,之後如果說的太過會刪的。

剛剛從騰訊看完劉鑫和江媽媽見面的完整視頻,在食堂吃飯的我特別智障的眼淚鼻涕一直流,我真的不想罵劉鑫,可是我聽見她喊江歌三叔,看見她試圖觸碰江媽媽,我就噁心 。劉鑫,你是不知道怎麼做人嗎?

你不是想見江媽媽,也不是感受到了良心的譴責,你是受不了輿論的壓力。你說你之前說的那是氣話,江媽媽失去了女兒,你tm的你媽媽說人家女兒命短和你劉鑫沒有關係。你說如果不刪帖子你死都不會作證。好,這是氣話,你一點傷也沒有,而你的朋友,在她自己家門外被你的前男友捅了十刀害死,而你,警察來之前你都不敢看你最好的朋友,這三百天更沒有想過給她一個公道。你知道我看到有一段,江媽媽讓你看江歌的視頻,然後她要收走手機你說我要看三叔。江媽媽說你走你說你不走。你知道我看到的時候我有多噁心嗎?你還有臉看江歌的視頻嗎?你裝的不像啊,你也不夠誠懇啊大哥 。你以為萬千群眾包括江媽媽在內都是傻子嗎?你以為你的幾滴眼淚能換誰的同情呢?只會惹得更多人的反感。

好,你現在說想和江媽媽統一戰線,還江歌一個公道了,就像江媽媽所說的,她現在有萬千群眾支持了,在最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在還惡語相向,連你的家人也對一個剛失去女兒的母親那樣冷漠和惡意,現在你受不了了出來了,晚了啊,本來就是你自己該做的事情卻最後變成被輿論逼出來,現在才說,你只是不想讓江媽媽那麼痛苦 。三百天了,對一個失去女兒的母親來說度日如年啊,你終於出現了啊呵呵。我就想罵人了,你時隔將近三百天才出來,反而讓江媽媽更痛苦了好吧。

你別拿著江歌的東西了,你也別叫「三叔」了,真的玷污了善良的江歌啊。

。。。。。。。。。

我好像沒有回答問題,反映什麼社會現象,我沒有那麼好的文筆,之前很抱歉也沒有關注過太多社會上的事情,因為是個宅女,只是這次站在一個女兒和一個母親的角度,貌似和提問者一樣,無法做到客觀。但是我也跟很多群眾一樣,站在劉鑫的角度思考過。當時劉鑫可能害怕,但是從視頻裡面看得出來她很多前言不搭後語的地方,比如,江歌葬禮那天她說要去,後來她說警察不讓自己去,還說什麼不想把自己的照片暴露來,後來自己也不管了就哭著要進去,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警察還是不讓她去。。。呃。這個理由夠牽強。還有她說她想主動聯繫過阿姨,然後那幾天阿姨一直有事。後來呢?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去見江媽媽,江媽媽也聯繫了她這麼多次,她最後都沒去見。理由呢?依舊支支吾吾說不明白。自始至終都在說著自己的膽小懦弱,似乎成了給自己脫罪的唯一理由,你的膽小懦弱間接害死了你的朋友啊。

我很贊同江媽媽說的,現在不僅僅給江歌一個交代,更是給群眾一個交代,陳世峰該為江歌的生命付出代價,那劉鑫就不該為視其為親人的江歌的善良而做些事情嗎?如果她當年選擇及時道歉,陪江媽媽渡過難關,統一戰線,還會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母親最後只能通過人肉把她找出來嗎?

反映社會現象,我希望可以讓更專業的人去解答,我只能說,現在社會上有太多冷漠也有溫暖,我們不能一概而論。現在的社會,有時會讓我們都不由自主戴上有色眼鏡,但是我還是相信,多行善,並且保護好自己,而惡人,終究會有他們應有的懲罰。

今天看到了一個很厲害的作者寫的文章,截圖分享一段,如果涉及侵權的話我會刪的。


朋友不一定是真朋友,但是無賴十有八九是真無賴。

贊同樓上呂晨一句話

【劉鑫這人,無恥到了極點】

江歌,她只是想幫「朋友」擋住「纏著她不放的無賴」,結果無賴惱羞成怒把氣都撒在她身上,「朋友」卻在她被害時鎖緊了房門。。。。

我想,江歌走的時候一定是絕望的吧,劉鑫居然是這樣的人,我把她當朋友,她卻真的讓我擋刀。

江歌不知道的是,劉鑫在她死後,媒體關注這件事的時候,她居然把自己撇了個乾淨,說自己在睡覺,說自己不知情(言下之意就是:我不知道兇手是不是她自己招來的,不怨我,這事兒和我沒關係)

劉鑫的媽媽居然也罵她是命短,該死。

甚至劉鑫還責怪江歌母親為自己招罵(友善度不要了,你踏馬的不該罵嗎?)

江歌是因為劉大小姐和她的破前男友才死的,劉大小姐不救江歌,把自己反鎖在房間里,喝喝,你的命是命,江歌的命不是命啊!

還說假話擾亂輿論妨礙辦案,要不是鄰居聽到了中文爭吵,劉大小姐說不定就能把「假話」說成「真話」呢。

可憐的江歌,她的一生就斷送在了這對苟男女身上。

江歌是法政大學(著名私立大學,被稱為東京「難關私大」,非常難考)的大學院生,江歌能夠考上這所大學的大學院,至少可以看出來她是一個努力,肯吃苦,懂得學習的年輕人,母親也一心一意培養她,她自己的能力加上母親的支持,她的未來一片光明。

可是她的未來被劉鑫偷走了,如果沒有江歌,失去未來的就會是她。

她好心接了「被前男友騷擾」的朋友來和自己住,卻惹來殺身之禍,不知為何聯想到了「保姆縱火案」

(修改了錯別字)

(今天去了池袋,江媽媽在池袋那邊在徵集簽名,雖然我幾個月前就已經帶動七大姑八大姨一起簽了,但也只是綿薄之力,希望大家都能幫幫忙)

忽然想起一件事,初中的時候,英語老師要求買一本輔導書,背上面的單詞,要聽寫

她沒有買輔導書,所以借我的去看。

然後一直沒有還給我。

直到快要開始聽寫了,我去拿我的輔導書,她不還,死死地按住了我的書,還死死地盯著書眼睛都不眨地在背單詞。

一直到開始聽寫,我買的書,我卻沒能再看上一眼。

幸好只是初中同學而已啊


針對評論區糾結的幾個問題統一更新答覆如下:

1.「法律只是規定在法院傳喚的情況下,劉某才負有作證義務,目前劉某未被傳喚,所以她有權拒絕作證,所以奧莫先生的第四條沒毛病」

答:請先分清楚因果,劉某目前沒有出庭作證是結果,原因是因為檢方、辯方沒有申請以及法院沒有傳喚,而非她有拒絕作證權。就像不交作業,是因為老師沒讓課代表收你作業,而不是你有權不交作業。

2.「劉某人在國內,她不願意出庭,日本法院也不能把她怎麼樣,所以你的話等於沒說。」

答:法律只能從應然的角度規定該怎麼做,會怎麼做,實然角度受到不同因素影響未必能完美實現,但這並不是蔑視法律的理由。

3.「你說劉某負有作證義務是錯的,因為法律規定有前提的,而奧莫先生的觀點雖有瑕疵,但仍正確。」

答:我很欣賞這種較真的態度,但是不認可這種較真的內容。嚴格的沒有前提的法律義務存在嗎?可能我才疏學淺,如果誰能找到,請貼在評論區,讓我學習一下。

4.真理越辯越明是建立在雙方的知識儲備基本對等的前提下的,一些張口即來的觀點,恕我懶得回復,特此告知。

5.任何人都不可能被說服,如果你覺得被我說服了,那也只不過是因為你本身就贊同這種說法,正巧被我表達出來了而已。我的回答只是展示它原本是怎麼規定的,謝謝。

道德上的臧否樓上諸位陳述已備,法律上的評價建議非法律專業人士仔細查閱相關法條後慎言,瞥見timeline上 @奧莫 先生的回答,響應者眾,故通覽全文,獨對其中第四條理由略有存疑,查閱相關法律後,現提出反駁。(望輪子哥 @vczh 幫擴)

原文如下:「劉鑫目前為止,關於案件審理方面的所作所為,所有選擇(出庭與否,作證與否,是否與被害者母親溝通)都是被法律承認,尊重,保護。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這種權利。」

反駁理由如下:

1.劉鑫小姐作為證人,負有到場義務。

法律依據: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43條規定:(證人的資格)「法院,除本法有特別規定的以外,可以將任何人作為證人進行詢問」;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拒絕證言權)「任何人,都可以拒絕提供有可能使自己受到刑事追訴或者受到有罪判決的證言」;

2.那有沒有例外呢?

有的,但是劉鑫小姐不符合例外的情形。

例外規定: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47條:「任何人,都可以拒絕提供有可能使下列的人受到刑事追訴或者受到有罪判決的證言:(一)自己的配偶、三代以內的血親或者二代以內的姻親,或者曾與自己有此等親屬關係的人;(二)自己的監護人、監護監督人或者保佐人;(三)由自己作為監護人、監護監督人或者保佐人的人。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49條:「醫師、牙科醫生、助產士、護士、律師(包括外國法事務律師)、代辦人、公證人、宗教職業者或者曾經擔任以上職務的人,對由於受業務上的委託而得知的有關他人秘密的事實,可以拒絕提供證言。」

3.我雖然是證人,不出庭總可以吧?

不可以,非正當理由不履行到場義務需要根據情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50條:「受到傳喚的證人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場時,可以裁定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金,並可以命令賠償由於不到場所產生的費用。」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51條:(拒絕到場罪)作為證人受到傳喚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場的,處於10萬元以下的罰金或拘留。犯前款罪的,可以根據情節並處罰金和拘留。

4.是不是接受了處罰就可以不到場了呢?

不是的,法院可以再次傳喚或拘傳到場

法律依據: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152條:「對不接受傳喚的證人,可以再次傳喚,或者拘傳。」

5.那我到場保持沉默總可以了吧?

不行,證人不享有沉默權(只有被告人享有),拒絕必須明示,必須提供理由

法律依據:

《日本最高裁判所刑事訴訟規則》第122條:「拒絕提供證言的人,應當明示拒絕的理由。」在拒絕提供證言的人不說明拒絕的事由時,應當告知其可受到罰金或其他制裁的意旨,令其作證。

結語:

法律不外乎人情,望法律同仁紛紛站隊的時候,多一分「人」性,世界會更美好。

參考文獻:

《日本刑事訴訟法》 宋英輝譯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我們身體裡面都有「劉鑫」一樣的基因,我們祖祖輩輩出賣太多「江歌」一樣的英雄苟活,但是我們今天不能再做沉默的罪人,要反思,要懺悔,要改變。

我看到整個新聞報道,腦海裡面只想起當年讀吳思的《血酬定律》裡面一章:出賣英雄。

裡面說的一個中國古代常見的故事,官府欺壓百姓,橫徵暴斂,老百姓都幾乎活不下去了,此時鄉間有幾個熱血熱心的仗義豪俠領頭出來反抗,官府眼看鬧得不可收拾,只能暫時退讓,但是提出一個要求,首倡者必須伏法。老百姓馬上就把替他們出頭的英雄賣了。他們轉過了臉就逼迫這些英雄好漢主動自首,好人做到底,能替我們出頭,就不能為我們去死么?然後有一個真的去自首了,剩下幾個氣不忿,跑了。然後官府貼出告示,有拿來送官的有賞銀。於是這些見官如綿羊的弱民,抓起英雄來彷彿是猛虎豺狼,扭送官府拿到血染的賞銀個個喜笑顏開。

--節選:(一共三個領頭者,周祥千,張潮清,俞能貴,這三人其實都不是最受害的老百姓,完全可以獨善其身,甚至要抹殺良知還能從中謀利,然而激於義憤,帶頭鬧事,沒有一定聲望和能力的也不足以成為領頭者,然而民眾怎麼對待英雄的呢?)

開徵錢糧不久,周祥千便到官府投案自首。城鄉大眾聽說周祥千前來投案,觀者如堵,人聲鼎沸。周祥千坦然坐在大堂的地上,等著官府來拿。而寧波畢知府驚魂未定,聽到外邊的喧鬧,嚇得不敢出來見周祥千。段知府被招到現場,在眾目睽睽之下握住了周祥千的手,說:大丈夫做事一身承當,你今天來這裡,毫不波及同鄉,真不愧為大丈夫!說著,掃視圍觀的民眾,朗聲道:要不是周祥千今天來,恐怕你們的身家都不得安靜。你們都應當感激周祥千一人!此話一說,那圍觀的人山人海頓時波瀾不興,一片肅靜。

。。。

官府方面繼續貫徹分化方針,發布公告,專拿張、俞二人,其餘概不株連。公告說,鄉民有能擒兩犯送案者,每名賞洋八百元。以糧價折算,這筆錢大約有十五六萬人民幣,三四十戶農家苦幹一年也未必能掙這麼些錢,其誘惑力可想而知。

。。。

      六月的一天,段知府正在坐堂問案,街上忽然大亂,哄傳東鄉數百人手持器械蜂擁入城。正詢問時,一個穿著濕衣服的東鄉鄉民跪到堂前說,他們把張潮青抓住送來了。他說,昨夜張潮青自石山衕潛回村裡,村中數百家共同商議,說縣裡已經出了告示,只抓張、俞兩人,不連累東鄉,而且有重賞。我們東鄉為什麼不拿張潮青歸案,以保東鄉安寧呢?於是全村同心,黎明時分一起行動。張潮青聽到風聲,翻後牆逃到河裡,鄉民又在河裡捉住他。現在我們鄉民一同來送張潮青歸案。

。。。

張潮青歸案了。段知府當時就拿出八百大洋讓鄉民去分,他說還有八百,為什麼不把俞能貴一塊抓來?鄉民拿了錢,喜道:我們這就去石山衕抓他,太爺在後邊慢慢走,只要他沒跑,一定逮住他。眾人趕到石山衕,俞能貴早聽到消息跑了。鄉民們便將俞能貴的家眷和送信讓他逃跑的親戚抓來—--

。。。

一個月後,有鄉民送信,說俞能貴躲到奉化海邊山上的庵里,鄞縣的鄉民不好越出縣境去抓。官府派了十幾個兵丁趕去,果然將俞能貴抓獲,裝到木籠里,送到省上。很快,省里按照《大清律例》的規定,將周祥千、張潮青和俞能貴「斬梟示」,首級解回縣裡懸掛示眾。

。。。  

    周祥千的妻子從此發了瘋,整天在南鄉的田野里亂跑。東鄉人覺得張潮青和俞能貴起初也是為了鄉親,懇請不要懸掛首級了,免得鄉民「目擊心傷」。官府接受了建議,讓地保將三顆腦袋埋了。


你以為這是偶然?錯了,這是常事。我們中國曆朝歷代全都是知道民眾有多好出賣英雄的。脅從不問就夠了。

遇上饑荒么,帶頭搶了糧店,大家餓不死了,回頭把帶頭的賣給官府做交代就行了。

軍隊被喝兵血拿不到餉銀的要鬧餉嘩變,等招安了把帶頭的交出去殺頭就行了。

外敵入侵,需要英雄豪傑站出來浴血奮戰,等外敵一去,看英雄怎麼也不順眼,乾脆殺掉算了。

只有需要英雄的時候才把英雄當個寶,過河就拆橋,甚至於一邊過一邊拆,扯後腿。

凡此種種,終於有一天,大家面面相覷,誰也不願意出頭為別人付出,因為註定要被賣。

我們可曾有過懺悔?

到現在還是那副只要過的好,一床錦被蓋白骨都沒關係,翻老賬就是跟大家幸福生活過不去。

既然這樣,那麼誰還願意為了正義而挺身而出,活下去才是王道,死者不會說話。

不能這樣下去了,即使再痛苦,也得把膿包擠破,也得面對真相,我們不能裝著從來沒有醜惡的樣子繼續粉飾太平,那是自欺欺人。

劉鑫必須過的不好,如果她要問為什麼不能饒了她,我也只有一句話給她,是你命不好!活該被揪出示眾!

我想要的是從劉鑫開始,每一個出賣英雄的都不放過,但願這不是個夢想。


http://1.13969613663.applinzi.com/homePage.php對事情真相有所了解的大家,如果您願意的話,請求您點進上面的鏈接留下您寶貴的簽名 這是江媽媽發起的請求判決犯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只需要您的聯繫方式家庭住址(不需要精確到門牌號那樣的,您可以寫學校或者小區名稱等)以及簽名(筆畫盡量工整,不要潦草)即可,活動截止到11月底,保證不會泄露您的個人隱私。只想力所能及的為江媽媽做一點事,非常謝謝您。

來補一個日本警方對此案的事情經過描述,想對那些對劉鑫還報有幻想或者強行洗地的人說省省吧。

日本新聞內容的報道——鄰居聽到了三個人的爭吵,江歌還用日語進行了呼救。那麼劉鑫謊稱自己來例假上去換褲子以及沒有聽到門外的聲音的辯稱可以說是不攻自破了。不過此人一向自相矛盾避重就輕答非所問的,唉……

以下為原答。

今天才在微博上看到了這個消息,看完以後真的是很壓抑很難受。心疼江媽媽。

說幾個不明屬性的聖母們洗地的點,

洗地一:害人的又不是劉鑫,為什麼大家要譴責她?

答:害人者固然可恥,那麼助紂為虐的呢?現在的事情是,殺人者拒不承認,助紂為虐者據不出庭。

我們從未放棄過對殺人者的譴責,江媽媽在網上徵集 「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 現在仍在繼續中,簽名活動截止到11月底。鏈接如下。如果可以,希望您可以點進去了解事情的原委後願意留下自己的簽名,現在只有20多萬的簽名,而這對事件本身可能並不夠。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40670360122455

但同樣的,見死不救可以當做害怕,那麼事後做偽證模糊犯罪動機和嫌疑人信息,導致警方一開始追查方向失誤怎麼解釋?再加上拉黑死者家屬謾罵侮辱死者家屬難道還不夠嗎?

江歌因誰而死,殺人者是誰的男朋友,劉鑫。與誰有直接聯繫,劉鑫。

我的擋刀朋友因為我的前男友為我而死,我不僅沒有及時幫助警方查案,我的母親還罵死者命短,真是好棒棒哦,大家為什麼要罵我呢?你們真是網路暴力。

洗地二:怎麼能單憑江母的自說自話就斷定事情的原委呢?

答:江母只是單純陳述客觀事實,物證有罵人錄音拉黑截圖。人證有鄰居同學。反倒是聲稱自己委屈的劉鑫除了在微博上說自己不愛吃餛飩(哦,對了,她連這兩個字都寫的是錯的)用毫無邏輯的語言(比如,我沒有插門,我試圖開門打不開,警察來了門才打開),漏洞百出的文章(我們確實罵人了,但罵的對)在自說自話。

洗地三:劉鑫她難道就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嗎?她連娛樂都要被罵?

答:沒問題。但請在做完應該做的事情之後,死者因你而死,起碼的尊重你要讓大家看到吧。當然,我所指的並不是拉黑罵人╮(╯▽╰)╭

洗地四:劉鑫知道錯了,為什麼還不放過她?

答:每一個吃瓜群眾不是什麼瓜都啃的,西瓜皮很貴,但凡她能有一絲悔意事情都不會發展到這種程度。如果所謂的道歉是消失200天後穿著紅褲子去見死者家屬毫無眼淚的哭泣和求放過,那西瓜皮還是值得一扔的。

洗地五:江歌是咎由自取,又不關她的事。

答:這是最噁心的一種言論,江歌出於道義也好情意也好,都不應該被人指指點點。你不能因為自己邪惡就抹黑一個人的善。我只能說用陰謀論去揣測死者及死者家屬的人都原地爆炸好嗎?

洗地六:如果死的是劉鑫,江歌怎麼辦是不是也會被譴責?

答:這種假設在看完視頻之後,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我只能說我看到了一個理智的母親和一個懦弱的靈魂,而從江歌肯讓劉鑫先走這件事情上來看,即使死的是劉鑫,江歌也會很好的配合警方善後,並且這事本就跟人家沒關係,沒關係好嗎?憑什麼譴責人家?

洗地七:沒有證據說明劉鑫她反鎖了。

答:嗯,她的回答就是最好的證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而且在江媽媽一遍又一遍的問她的時候,她都避重就輕。

洗地八: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得理不饒人,非得逼死另一個才好嗎?

答:不說什麼死者為大,首先,謝謝得理。其次,得饒人處也得有人可饒,我並不認為一個8月份接受採訪轉眼就在微博上含沙射影說自己無辜的人值得饒恕。一個腐朽的靈魂倘若連道德的制裁都沒有,那這才是社會真正的悲哀。

洗地九:人都是自私的冷漠的,劉鑫不就是自私了冷漠了,有什麼呢?

答:我們承認人性有自私冷漠的缺點,但卻從不認為這是對的。正因為她不對,所以出於道德才要譴責。事實上,請不要以卑劣的個人行徑抹黑整個人類,我們人類不背這個鍋。只有少部分人會拿著前半句話為自己的卑劣行為做出辯護,只因為她們裝瞎看不到後半句,或者本身就是瞎的。

洗地十:我們看到的都不是真的,江母說的不一定是真的,視頻里不一定是真的,即使是卷宗也不是真的,你看到的都是媒體想讓你看到的。你要保持自己的獨立人格,跳脫出來來看。

答:這大概是真相否定論了。連卷宗都不一定是真的,那知道真相的大概只有死去的江歌了。可是江歌已經死了。所以呢,意思是真相已經湮滅了,我們旁觀者都無法穿越時光回到那個時候,即使回到那個時候也看不透?那按照這種邏輯,還要法律做什麼?還要道德做什麼?還要媒體做什麼?還要警察做什麼?還要真相做什麼?人乾脆就做一個接受命運隨波逐流的人好了,相信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要什麼公平正義要什麼道德法制要什麼推理要什麼社會 我相信每一個在這件事情上發聲的人,都有作為一個獨立人格自己的判斷。可是獨立人格不等同於冷漠,想要做到零度情感是不可能的,生而為人,誰敢說自己是一個零度情感的人呢?這麼多年,沒有一個作家敢說自己是零度視角。理解不代表贊同,有譴責才有進步,既然不能堵住悠悠眾口,也不能使死人帶著認可的真相復活。那為什麼不願意接受離真相最近的答案呢?有道德有法律的社會才是完整的不是嗎?

真的,這些洗地的人,大概是真的沒有良心,也許還是那句話,事情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永遠不知道有多痛,也希望當你被捅刀的時候心疼的是自己的血玷污了刀子。

但還是值得欣慰的,畢竟站在江媽媽這邊的人還是更多。

感謝每一個關注這件事情的好心人,因為評論里有人提到希望可以為江媽媽盡一份綿薄之力,所以特意去找了江媽媽的相關信息。在江媽媽的頭條文章里有江媽媽的電話號碼和微信號 13969613663 ,經網友查證,這同時這也是阿姨的支付寶賬號。再次感謝每一個為阿姨助力的好心人。

我只是千千萬萬網民中的一個,所能做的也只是在祈願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力所能及的為阿姨做一點事情,然後祈願,希望壞人可以得到應有的懲罰,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1. 劉鑫和男朋友分手時候,選擇的是最不好的一種方式——逃避,單方面宣布分手但是我不面對你,逃到同事家,男友追過來要談話,她不理,然後逃到江歌家,這段時間中,如果劉鑫可以好好面對男友,把分手這件事用最平靜的方式解決,事情也不會發展到男朋友要用刀逼迫的地步。

2. 當劉鑫躲到江歌家被男朋友發現之後,劉鑫的做法是,用江歌做保鏢來保護自己下班回家,當刀子逼迫到家門口的時候,劉鑫選擇用江歌的肉體為自己擋刀,自己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3. 當命案發生後,劉鑫選擇把重傷的江歌仍在門外,自己緊鎖房門,因為她不知道兇手走沒走,因為她清楚知道兇手的目標是她,所以她寧願江歌在門外學一滴一滴流干直至死亡也不願意開門救助江歌,因為怕自己有一絲一毫的損傷。直到警察趕到,有了新的擋箭牌和保鏢她才敢開門。

4. 事發之後,因為內心有愧,也因為內心有鬼,劉鑫不敢和警察說出當時的真相,更不敢面對江母,對於局面記者的問題,劉鑫的回答是,因為警察不讓她和江母見面,因為警察不讓她參加江歌的葬禮,因為警察。。。

5. 劉鑫有這樣強大的內心和她的父母和家庭教育密不可分,當劉家信息被江母曝光之後,劉家的父母第一反應是威脅江母刪掉曝光信息否則起訴,還有說出劉家一家真實的內心話「江歌之死,和劉鑫毫無關係,只怪江歌名短」。想必劉家父母平時也是這樣安慰劉鑫的,讓自己的寶貝女兒不要傷心不要難過,朋友的死怪只怪朋友命短,於是劉鑫看開,在江歌遇害僅僅過去兩個月之後就回復了正常生活,因為纏住自己不放的前男友被抓了,自己的裸照也不害怕被公布了,雖然死了一個朋友,但是這個結局對劉鑫來說是最好的,於是換髮型買新衣,家人團聚慶除夕。

6.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從小爸爸媽媽的家庭教育是凡事能躲就躲,起碼我的家庭教育不是這樣,起碼,我的父母在我遇到矛盾後警示我的是「不要惹事」,而不是「躲事」。在我惹事之後,我的父母很少會為我擦屁股,也不會包庇我,所以,就算我真的惹了事,我也不會像劉鑫一樣躲事、怕事、想盡辦法讓別人替我擋事、扛事、解決事。個人認為,現如今社會,缺少的是一份頂天立地骨氣,這份骨氣是不論男女的。好好相處,平安無事,是最好。但是矛盾是人與人相處過程中的必不可免,很多人在面對矛盾時,選擇的都是逃避,尤其在分手時最為常見,而江歌卻是為「冷暴力分手」買單的無辜人。

7. 去學一學怎麼去負責任吧,然後,再去,生孩子,再去撫育下一代。不要再害人害己了。


這件事反映出咱們中國社會本質山還是比較寬容的社會了,社會環境可以說是過於寬鬆了。

在微博上看到社會你鑫姐控訴中國警察不行,中國司法不行,中國各種不行。。。

看笑哥了。

鑫姐你要是在你留學生活並和殺人犯一起拍裸照和激情小視頻的日本,江歌要是日本人

你的裸照三天後上報

你的視頻花錢就能買來看

你從小到大幹的事一件不落網上都有

你的照片,不是美圖過的,各個角落都是

順便說一下啊,就不說你推閨蜜擋刀的事,以你死者閨蜜,殺人犯前女友的身份:

你在東京呆不下去

幹啥人家都用看臭蟲的眼神看你

中國還是在網上

日本是直接有人上來問你:

你這個共犯怎麼還活著呢?

你怎麼還敢笑?

你怎麼還敢還穿紅戴綠,拍照還p了放網上?

你沒有廉恥心嗎?

你還想工作?暴露身份你要做的不是等領導找你談話

而是自己有這根弦趕緊辭職,不給其他同事帶來麻煩。

不辭職,可以,等別人來掄你。

所以你看嘛,在日本只要犯罪,犯罪分子抓進去了

他們的家人有幾個好的?

到處搬家,誰都不知道去哪兒了。

但這還算好的,給你說一下一般要臉的犯罪份子有關人員是這樣的:

宮崎勤的爹跳樓自殺

秋葉原殺人魔的弟弟上吊自殺

小保方晴子的導師,基本上是諾貝爾獎的苗子了,上吊自殺

。。。

而你劉鑫還能坐著對江歌母親叫囂完了還試圖拉這位傷心欲絕的人作秀

不是因為你比我們這幫網民高明比我們有道德優勢,是因為你不是日本人

你能躲到中國人溫柔的環境里

港真,我在日本時間太長了

你這樣的我見太多了

你要是自殺我也不會覺得社會有什麼不對

人嘛,要臉就要對自己和社會負責

給社會帶來這麼大負面影響和麻煩,你怎麼還有臉覺得自己特別善良覺得自己可以控訴中國社會讓你受不了

我很困惑

作為中國人我真的很困擾呢

既然你在日本生活過上過學,怎麼反過來質疑給你庇護的中國社會警察司法?

這樣很不日本

さっさと謝れ!

評論里有朋友和我討論中日兩種社會的區別,啟發了我,讓我想講一下這件事:

我個人覺得評價一個社會標準的好壞不是用當今比較聖母的一刀切來進行:

網路暴力不對,所以你們不能對劉鑫表達自己的厭惡。

即便網友進行了不自覺地道德審判也沒有人可以站在高地說:

中國網民果然教育程度低,思想水平差。

這樣是不對的。

一個成熟的社會不能沒有自凈能力

人性的教育,以及對人性的分析與衡量是每個人都能進行的也必須進行

因為人性在書本和學堂後天習得的比例占非常小的部分,而在於從出身起那一秒開始在家庭和社會習得大部分

如果只在一個理論下遍忽視了所有可能存在的可能性:

譬如因為說要拒絕網路暴力,所以乾脆連對劉鑫的批評也不能

著本質上是一種態度在前思考在後的「大腦偷懶」

如果社會中大部分人被這種白左式的口號所迷惑

反而反映出我們的社會還尚膚淺

我個人認為一個還算不錯的社會應該有這樣的共識

就是不能讓社會全體人員來承認小部分人犯罪帶來的後果

但是我們社會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去維護這個社會中每個人不受犯罪威脅的侵犯

而通過譴責和表達對犯罪分子相關的厭惡這確實是一種方式。

而這次也正是因為江歌母親不懈地在網路發聲,網友也不懈地要求唯一的知情人劉鑫給個事情真相

才讓人看到案件背後掩藏著推手

犯罪者和試圖犯罪者總有種草莽式的「豪氣」:

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給社會全體人員一種感覺,彷彿犯罪分子受到懲罰就一切了解。

那你犯罪的時候為什麼不想想不該因為自己的「激憤」濫殺無辜

你給社會造成這麼大的震蕩和劇痛怎麼不來承擔

你劉鑫自己行為不當為人自私自利招惹壞人

不能出來當一當,要推江歌出來?

你鑽社會道德和人性的空子,來愚弄人性中的善

那大家就都會看著你呢。

みんなはあなたを見張るよ


「人類更願意報復傷害而不願意報答好意,因為感恩就好比重擔,而復仇,則快感重重。」---塔西佗


感覺江是被算計了。

從江歌和劉的聊天記錄來看,劉顯然是了解他的前男友的,(看圖)劉肯定知道陳會做出危險的事情,但是她沒有提醒江哥這個危險的嚴重性,還江讓擋箭牌。大家可以去找下聊天記錄來看,看江歌的感情狀態肯定是把她當好閨蜜了,字句都都透露著對對方的關心和庇護。劉鑫就比較冷漠的感覺,然後就是借錢,躲前男友之類的麻煩別人。我有一個大膽的推論和猜想,這件殺人的事,某人肯定預知的,一個朝夕相處過的人,是個什麼德行心裡沒有點A數么?劉在策劃怎麼永遠擺脫陳。在江遇刺後,警察敢來之前,這個時間段,劉和陳也許對過話,那時候江負傷還活著,陳要劉出來不然就再繼續刺,劉就是不出來。或者陳要劉出來,說如果劉出來江現在搶救還來得及,劉覺得傷人也就判個幾年,人死了說不定判的重點,就乾等著江死。據說陳殺人後還專門換了套衣服逃脫,看文章寫的是帶了套換洗衣服去殺人,這點有待考證。

她拖著不告訴江媽一是陳有把柄威脅,(陳只是要她不說,她知道警察也會查的,所以不擔心不說會讓陳跑掉,只先穩住把柄再說)二是怕自己編的有漏洞,就想先從警察那裡先了解一下細碎的線索再編。所以才等警察抓了陳才擠牙膏一樣的告訴江媽。

劉這種人心理強大,我覺得網友的譴責對她自尊根本造不成影響,對峙的時候洗白說謊演苦情戲。攝像機一放下來就上網要告江媽,寫長微博給自己公關,買水軍給自己洗白。真是個厲害角色。道德束縛不了沒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談不上束縛。

希望她能早日和陳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有人問:

為什麼注意力不在兇手的身上?

1:兇手有法律的制裁,而且大家再怎麼討論兇手,也改不了最後的審判,這是法律的事情。

2:你知道別人沒關注兇手了?大家關注劉也可以同樣關注陳,這是可以同時進行的而且沒必要每個關注都被你知道。但陳殺人板上釘釘的事沒必要炒現飯了。

3.可能是陳公關的計,可能一開始沒想到,可是劉高興的太早,以為自己沒死有人擋刀就高枕無憂全身而退,什麼細節都不情願透漏,白眼狼的態度犯眾怒,陳的公關團隊一想還不如順水推舟,節奏往她那帶就好了。

第三條也沒必要深入探討,因為反正這兩人都不是好東西,一個殺人一個包庇,誰打前鋒我覺得都沒問題。一條繩上的螞蚱,那主要看怎麼切繩。

也沒必要糾結兇手死不死。

原因如下:

如果兇手判了死刑,江沉冤得雪,沒有判死刑,出獄之後要報復誰大家都能想的明白,第一個先弄死劉,然後陳再被抓,如果那時候他在中國,那就能判個死刑。這樣眾人都拍手叫好,陳一天不死,對劉的威脅就在,所以無論哪個結果,都有有益的一面。

(不過看來是死不了了 詳情參見日本法律)

有的人一發生什麼事,看輿論一邊倒的時候,就喜歡在x乎特立獨行,標榜自己與眾不同。

這件事也不例外,我一看還有人幫劉講話的,水軍也就算了,正常人的腦迴路都不會這樣的吧?

喜歡在你乎追求與眾不同的快感就不用來了。

這件事是三觀的拷問,不是你裝x的競技場。

如果有人是真心的支持劉,不會自己也經歷過吧?

還有人提沉默的螺旋的,洗白還螺旋呢,拜託請弄清楚語境。

劉說謊肯定是有目的的,她隱藏的可能永遠被隱埋,畢竟她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兇手。這也不好查。不作為就是幫凶,何況她就是導火索,導火索把火點燃然後自己藏到結界?燒死了其他人。

此索不消,必有後患。

期待12月中旬開庭的審判,謊言很快會被揭穿的。到時候大家再結合推理一下,就能還原當時發生的事。

關於反應了怎樣的社會問題,大家看下知乎的一些回答就知道了。有人站出來說,少管閑事,如果不是摻和別人的事,怎麼會出事。還有人說自己以後不會善良,遇到事了也不會出手相助。這不跟看別人被壞人絆倒了就說自己不要再走路了一樣可笑,很多事只是遇人不淑,因人而異。

還說江自己有責任,exm? 恕我直言,講受害者罪論的都是土立土及。

你們啊,可憐,愚蠢啊,把重點都放錯了地方,這事不是善良的錯。是人性的惡。不指望別人出事了你們幫忙,但至少別說風涼話。你可以自己不善良,但也別把別人善良被辜負當做自己不善良的合理理由,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你可以做出你的選擇,而你的選擇同樣反映了你的人品和三觀。這樣也好,你們人人變冷漠一點,自私一點,能量守恆定律會回報你們的。想想這個社會都互相不幫忙的樣子。每人都有可能,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那個先來。手動微笑:)

更新:

微博上已經有真相浮出水面了。

@耿向順:日本新聞報道出來了,證實了劉節目中撒謊。 http://t.cn/Rj7hurT

劉在門裡肯定知道外面發生的事情也知道不及時出去江就要死了,哪怕她報完警再叫個救護車都可以爭取江的搶救時間,可是她為了後續撇清自己,編謊言,一直等到警察來了才開門。

最後希望好心人可以幫江媽簽個名,祝你們安好~

二、網上簽名,打開這個網頁,(本網頁我已經通過實名認證,請放心點擊鏈接,如果您的手機打不開,請複製鏈接到瀏覽器打開),http://1.13969613663.applinzi.com/homePage.php,按照提示親自簽上您的名字。

三、打開這個網頁,(本網頁我已經通過實名認證,請放心點擊鏈接,如果打不開鏈接,請您複製網址到瀏覽器打開)請打開這個鏈接簽名。http://1.13969613663.applinzi.com/printPage.php, 電腦下載列印出來,簽上您和您親友的名字,郵寄到以下地址:山東省即墨市環秀街道辦事處王家官莊村物業辦公室,江秋蓮收。(郵編:266200),選擇郵寄的好心人,請您在信封上或者信裡面另附上您的微信號碼和郵寄費用,收到後我會加您微信或支付寶給您郵費。

最後看到一個最恐怖的消息,搬運過來大家看看。

如果真是個msl綠綠,手裡的小白帽回國了後果很嚴重,怕他報復江母。

最後我發現很多具有"獨到見解"的"高素質"瑪利亞形象的理性主義網友,或者一些小v(微博沒有小几萬粉絲經常站在輿論對立面引導小眾觀點)就開始發文章評論了,說:

類似於這種就很多,一旦有事情發生,然後他們就要用獨特的視角顯示自己的理性與高尚,點評一下網友,然後拿民意來說事兒,然後評論里網民的時間就浪費在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互掐上了,這讓我懷疑是不是另一種帶偏方向的方式。本來大家不大都在唾棄無德之人的么?我認為大家都不蠢,不用你們提醒,如果大眾能從營銷號的節奏中跳出來,重新思考這件事情,這是好事, 劉鑫是該承受後果,確實該千夫所指, 但是這樣就讓某些人產生民意能恣意妄為的錯覺並且誇大,然後拿這些大做文章,那大家都不說話好了。說民意可怕?如果民意真的有用,陳現在已經死刑了,如果說出自己的看法就叫情緒宣洩,那你們也不是同時在說自己嗎?營銷號寫討伐劉文章的確是有吸引流量的私心,但是你文章就沒有嗎?雖然營銷號媒體帶節奏是常事,但這種喪良心的事,我希望越多人知曉越,前車之鑒,後人看後必有總結與措施,總是有人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模樣,那這樣,大家都不評價,你來判?

看截圖。

網友都在說劉陳,有人就來撕網友,"說根本就沒人洗白。" 洗地的多了,你沒看見就說沒有,不好意思別人看的比你多多了。是不是你寫出:"別人越臟,才顯得自己越正義,越道德。"自己就越正義越道德呢?輿論當然可以被操縱,但說這句話的人卻是最想操縱。

轉移焦點,分散討論,模糊重點,一貫用法。


12月13日,劉鑫作證,推翻了之前自己的某些證詞。對方律師利用劉鑫自保的心態,向陪審團削弱了檢方證據的可信度。案子像我之前的回答中猜測的一樣,向遺憾的方向走去。

這是最後一次她可以修正自己錯誤的機會,也是最後一次她可以為江母和江歌做些什麼的機會。

不意外,這被她當成了,最後一次洗白自己的機會。

我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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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來修改答案。

我突然意識到我們都錯了。

我一直在反覆思考到底劉鑫為什麼會在是誰殺了江歌這件事中是撒謊呢?她為什麼要隱瞞陳世峰是兇手的可能性,因為這件事情,在我們看來是那樣的,昭然若揭。下午陳世峰就來找過她,用裸照和視頻威脅過她並且和將江歌吵過架。

如果說她意識到江歌被殺是替她而死,而陳世峰要殺的人原本是她,正常人應該恨不得制陳世峰於死地,應該會在第一時間啟動保護機制,讓警察趕緊控制陳世峰。我看了好幾遍她的採訪,認真的分析了她的說辭和肢體語言,才發現我們一開始譴責的方向就錯誤了。我一直以為她是知道江哥替她而死,而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所以不願意承認。等我看了幾遍視頻之後我終於明白,她之後的這些看似違反人性的反應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是發自內心的認為江歌不是為她而死,陳世峰從一開始想要殺的人就是江歌。

三個理由:一,江媽媽問他陳世峰是來找誰的?她說不知道。江媽媽問你不知道陳世峰是來找誰的?她說下午是來找我的但是晚上我不知道了。我剛開始以為她只是無恥,後來發現,她是帶著底氣說的。

第二,王志安的採訪中,她曾經在描述她聽見江哥和陳世峰對話的時候。強調了三遍還是四遍江歌的聲音特別大,江歌一直在那兒跟他吵,聲音特別大。我剛開始以為她只是在強調,因為聲音大,所以她聽得見。後來她說她曾經收過陳世峰的禮物,卻沒有告訴江哥。是因為江哥的脾氣特別大。肯定會拉著她把禮物還回去。所以她選擇了向江哥隱瞞。在最後她說她沒有想到陳世峰會殺人,是江哥替她打抱不平,惹怒了陳世峰。用我曾經學過的,那麼一點兒微不足道的犯罪心理學,淺要的分析一下,連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她在替陳世峰的殺人,尋找一個合理性,她對陳的回憶看似有點指責,實際上沒有一點殺傷力,並且在王問她,陳不是用一些事威脅你了嗎,她竟然卻沒有控訴,還避免繼續這個話題,不管是語氣還是肢體語言,幾乎可以斷定,她對陳沒有一點點害怕,也沒有仇恨。可能連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她在說很多話的時候她和陳世峰是綁在一起,站在江歌的對立面的。比如,他怎麼可能殺人呢,他是威脅我了,但是我覺得他不會那麼做的。這不符合常理,如果她真的內心恐懼或者仇恨陳世峰的話,這不是一個正常人的反應。她在採訪的時候最後說了一句我也在死刑的那欄打鉤了呀。她的聲音很小就像在喃喃自語。她不斷的在重複,你可以看呀,我打√了呀。一方面應該是她知道那個打鉤對於判死刑是沒有什麼用。另外一方面她好像害怕別人聽到。她下意識地壓低了聲音,就好像害怕有誰聽見她在說這句話。她從案發到結束沒有一點點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迫切的希望兇手緝拿歸案的表現。在連江歌的媽媽第一時間都開始懷疑是劉鑫前男友的時候,她堅持說自己不知道是誰。並且向警方提供證言說可能是日本變態。即使後來向江媽媽透露,我覺得可能有點是陳世峰,但是一直拒絕告知陳世峰的任何信息。其實,那個時候警察應該已經確定了嫌疑人,你告訴了江母陳的情況,江母會把陳怎麼樣呢?江母比你更希望破案,怎麼會破壞警察辦案?她的簡訊語氣,都下意識的和陳站在了一起。

第三,陳世峰為什麼一直拒不認罪?並且到現在都沒有找到兇器。陳世峰在沒有被懷疑的這幾天幹了什麼?他又是如何如此從容而有底氣的,幹完這些事?在證據幾乎確鑿的情況下。他哪來的底氣拒不認罪?他唯一的底氣應該來自於,劉鑫不會作出超過警察調查之外的證言——也就是劉鑫一直在強調的,我沒有親眼目睹殺人的是誰,我沒有聽見殺人的是誰,我不知道外面是怎麼殺的人。她唯一承認的是陳世峰威脅了她跟蹤了她,自始至終,她都沒有說過一句關於那晚,有可能不利於陳世峰的話。這,才真正是她為什麼一直緊咬她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沒有聽見的原因!!只有這樣,陳世峰才能作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的辯論,而沒有兇器,故意殺人的定罪更是難上加難。

當我們都以為劉鑫為了推脫責任,我們沒有想到的是,她不是在推脫責任,她是自始至終都沒有認為,江歌是為她而死。

我一直不明白,站在人性的本能,她為什麼不害怕陳世峰?也為什麼不那麼迫切的想抓住陳世峰?哪怕是有一點點可能是陳世峰殺了人,她也會迫不及待的抓住陳,確保自己不會被殺死。她為什麼在提起陳世峰的時候那麼的平靜,還能反覆的強調她真的覺得陳不是這種人。

她如果不是堅信陳世峰不會說出實情,又有什麼底氣對著江母和鏡頭繼續撒謊?她在賭什麼?

這件事絕不是那麼簡單。這件事里真正的真相,其實是劉鑫和陳世峰。這也就終於可以解釋得通。她為什麼把配合調查,視為一種幫助和施捨,可以拿出來威脅,而非義務了——她是唯一的直接證據。

天,希望是我的心太黑暗,希望真相絕不是此。

—————————————————————以下原答案。

其實,我們理解人性的懦弱,我們只是無法原諒對為你獻出生命的人無動於衷,甚至理直氣壯。劉鑫和她的父母一直強調,殺人者是他們的幫助才能被繩之以法,這才是最不能被原諒的。為你而死的人尚且沒有做出施惠者的姿態,你怎麼能把你該負的責任,稱之為幫助?

還有,她說警察限制了她部分見人的自由說話的自由,不讓她說話,不讓她露面。如果沒有,那就是撒謊。如果是真的,警察為什麼會限制一個證人,而且一直在警察局?證人是應當被優待的,這是常識。是不是因為她第一時間選擇了隱瞞真相,而警察又在看到被害人手機後懷疑劉鑫在隱瞞真相?警察的限制,是不是為了防止你在保護加害人?或者,在合理懷疑你也是加害人?


反映出了「中國」是原罪,「中國人」是原罪。

怎麼想都是中國的錯,中國人的錯。

高貴的劉小姐的「不幸」是因為中國的社會和中國的法律沒用造成的。

祝願高貴的劉小姐和她令人敬重的父母能早日移民日本美利堅,就按政治避難好了,不用生活在令人失望的中國社會裡。ps 哦對了,「我都知道錯了你竟然還不原諒我,你還要我怎樣」這一點真是深得日倭精髓。我大中國慚愧,養不出這等忘恩負義狼心狗肺喪盡天良的優秀人才。


我不是聖母。可能是因為江歌媽媽是個單親媽媽的緣故,之前確實是我情緒激動寫出的答案,是我個人想法,有網友覺得過分也罷,但我沒有詛咒她的意思,我也沒覺得我分析的哪裡錯。

江歌事件如今變成一個全網討論的熱點,甚至各大公眾號等自媒體平台不惜造謠營銷跟熱點,我也沒覺得哪裡對。劉鑫一定是可恥的,但畢竟不能為了譴責一個可恥的而覺得造謠不可恥。

陳迪的這篇是我覺得我看到最棒的說法,分享給大家(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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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答案

其實如果只是面對眼前的危難一時慌亂加上求生的自私慾而導致劉鑫不敢打開門營救的話,那或許,姑且還有那麼一些人會設身處地地理解理解她。

但是可恨的就在於,劉鑫事發之後的做法和態度。一味地撇清自己,逃避事實,滿口胡言,毫無愧疚之意,以及,居然還能在微博上指責江歌的媽媽。她後來悲傷,哭泣,絕望,也不是因為江歌的死,而是因為自己深陷輿論,遭人唾罵,怕自己的前程和後路被毀罷了。

所以網友們也不必擔心網路輿論會逼死劉鑫了,像這種自私膽小貪生怕死的人,是絕對不會自殺的。嗯。


遠離自私的人

江歌母親見劉鑫的視頻很長,很多段,但我認真的看完了。

首先得感謝王志安和《局面》欄目,能讓我們以這樣完整的方式去了解這樁悲劇,以及這樁悲劇背後的鬧劇。

幾個小時里,這樁悲劇已經很清晰了——如同杭州林家事件一樣,兇手都被抓了,兇手當然罪大惡極,固然很可恨。但兇手之外,無法被法律懲處的那幫人,其實更應該被我們注意。

一個疑問:劉鑫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跟她素不相識,無法知道。僅憑這個視頻去斷定,好像也顯得片面。但她,我感覺太像我認識的很多人了。

我覺得劉鑫生活在一個標準的中國式家庭。獨生子女,父母嚴苛管教(以致於談戀愛都不敢跟家裡說),怕惹事,自私,冷漠,信奉父母教育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之類的話。

說真的,我不認為劉鑫是什麼百年難遇的壞人。因為她這樣做事的手法非常常見——因為自私,她發現前男友和閨蜜在爭執甚至發生流血事件後反鎖了門;因為自私,讓她有著強烈的求生欲並且即便閨蜜遭受死亡危險也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全自己的性命;因為自私,她並不在乎閨蜜死後的冤屈與公義,反而想到的是自己的生活不要被打擾。因為自私,她試圖在記者的見證下做出與受害者母親和解的動作,痛哭,認錯,表演出原諒的模樣,卻又在幾個月後繼續在微博含沙射影的辱罵……

我覺得劉鑫變成這個樣子,跟她的父母有很大程度的關係。在江歌母親紀錄的那個電話里,她的父母首先質問的是「為什麼把我們的信息發到網上」。對於這個家庭而言,江歌死了,也就是死了,一條人命其實並不重要,只要自己女兒活下來就好了。兇手都被抓了,你要找就找兇手去,我和我的女兒只想繼續過幸福生活。

結果他們發現過不了幸福生活了,自己的地址被人公布到網上了——因為自私,他們把自己的這些所謂的隱私看得遠比鮮活的生命更加重要,於是惱羞成怒,劉鑫媽媽才會說出那句「江歌死了是因為她命短」。

這是一句氣話。就像劉鑫解釋的,那都是氣話。但,關鍵的是:劉鑫媽為什麼生氣?

她並不是因為自己女兒的前男友把女兒的閨蜜殘忍殺害了而生氣,而是因為自己的生活被打擾了而生氣。

聽完那段對話的時候,我想起有一年在西南某個鄉村裡出差,要坐很破的巴士要一個鎮上。我買的票是最後一排接近窗戶的位置。我暈車很嚴重,上車顛簸幾公里後就有點想吐,於是我忍住噁心,和做窗戶的人商量,問他能不能換一下位置。

那時候是夏天,巴士沒空調,坐床邊吹風要涼快一些。

坐窗戶旁邊的是一個約50歲的農民,他聽到我的懇求,然後用了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的鄙夷的眼神,說了一句:「我信你的才有鬼了!」

說完他頭又側到窗戶邊。

我無奈,只能找售票員要口袋。

然後再顛簸了半小時,終於忍不住,我開始吐了。

他在旁邊看到,又露出鄙夷的神情,說:「哎呀過來嘛,讓你!你看你裝得喲。」

我跟他搖手,說不用了。這時前面有人下車,我坐到前面去了,遠離了這個男人。

打這段文字的時候,我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了那個鄙夷我的男人。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社會經驗讓他覺得,一個看起來就滿臉不舒服的人為了要坐床邊的位置而去騙他,甚至假裝嘔吐,為的就是換一個窗邊的位置。

但這樣的人就是自私且時刻防備其他人,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的。這點很像劉鑫的家庭。而這樣的家庭不止劉鑫一個。

一個正常的、善良的人遇到這種極度自私的垃圾人是很可怕的。正因為江歌善良,才會讓劉鑫過來住自己的房子;正因為江歌善良,替劉鑫考慮,才會幫劉鑫去和她的前男友談判;正因為江歌善良,才會被劉鑫隱隱的威脅,說「不能報警,被發現了我們都沒得住」。

正常的我們,想到的應該是「既然這樣我就搬出去吧,給你添麻煩了」,而絕對不是「被發現了我們都沒得住」。

但自私的人們,想到的是要把對方綁在一起。我住不了,你也別想住。

所以,後面發生的一切看起來很荒唐、令人憤怒的事情,都絲毫不讓人吃驚。

提防身邊所有的垃圾人吧。

遠離他們。

轉評來自微博用戶:公元1874


以後留學圈內的冷漠和不信任感

會因為劉鑫這種言行而愈演愈烈

本來留學圈中就有一種說法叫做

坑你最慘的往往不是那些外國人

而是打著朋友的旗號害你的同胞

反正現在我媽媽是千叮嚀萬囑咐

讓我在美國千萬不要留宿任何人

畢竟真難說幫助的到底是人是鬼

這就是一種扭曲的邏輯,

只要我知錯了你就必須原諒我

江歌因劉鑫帶來的禍端而喪生

而劉鑫卻一味的躲著逃避責任

時至今日她所謂的道歉和懺悔

或許有良心上的不安的成分在

但更多的恐怕是輿論壓力所致

自我保護而不管不顧不聞不問

對江媽媽和去世的江歌而言不過是

我投之以鮮花,你報之以刀劍

而面對公眾的道德上的譴責和拷問

劉鑫依然首先選擇自保和轉移視線

在鏡頭前哭喊著質問江媽媽和大眾

為什麼我都說我知道錯了

你們還是不肯放過我呢?

我也是受害者我也很難受啊!

為什麼你們還要這樣譴責我!

我的家人都是情急之下口不擇言而已,

都是說的氣話決不是真心罵人命短的,

而且我也解釋了也道歉了你們為什麼!

就是不依不饒的放過我和我的家人呢?

你們要是再這樣下去我會被逼瘋的!

我會被你們這些人逼到放棄善良的!

你們會看到是你們的惡毒攻擊奪走了

我原本安逸幸福平靜善良的生活!

背後的邏輯無非就是:

我知道錯了所以你們該原諒我

我認錯了道歉了我就該沒事了

我和我家人都是無辜的受害者

任何人再攻擊我譴責都是網路暴力

我如果某天變得不善良不協助警方

或不出庭作證那都是網路暴力逼的

可是劉鑫,你可知道你現在承受的

遠不及江歌媽媽所承受的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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