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當衝突或者傷害發生的時候,部分人不去譴責加害者,反而譴責受害者?

比如強姦案,人們通常不會譴責罪犯的惡,反而會譴責女孩為什麼要穿的那麼少,為什麼要那麼晚出去?

或者小孩子被欺負了,家長或者老師不去指責欺負別人的孩子,反而會質問被欺負的孩子"人家怎麼不打別人,就打你呢?"

再比如婆媳關係,不管婆婆說了多難聽的話,如何苛待刁難兒媳婦,別人也只會勸兒媳婦懂點事,多理解老人,多包容多忍讓。

群眾的龐大力量都用來欺負弱者欺負被害者了,為什麼沒有人認為應該阻止加害者繼續加害呢?畢竟受害者就算再有錯,也是被動的吧,主動加害者才應該是眾矢之的吧……


因為他們是懦夫和弱者啊。

他們想欺騙自己相信,自己只要安分守己,不惹是非,就沒人會侵害自己了。只要把受害者沉了井,罪惡就不存在了。

這就是奴隸性。


謝邀

如果不知道因緣,看到潘金蓮挽著西門慶,西門慶當街暴打武大郎,你會站在哪一邊?


謝邀,黑白顛倒是非淆,是時下一大特色,欺軟怕硬,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都是善惡不分的當代人的通病。因為強者他不敢惹,而弱者好欺負。


謝邀,前面很多題友提到公眾的苛責對於弱者,這種現象確實不少,最普遍的是在貼吧,論壇,一些網路留言中,群情激昂的網名的言語攻擊。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群體性的暴力犯罪,甚至追溯到一些群體性的屠殺行為,其實都有類似的現象。

除了前面題友提到的對弱者的欺凌來源於控制外。我也想說說群體的力量。

所謂群體,是指兩個或以上的個體以某種聯繫相互影響的臨時組織。群體本身是有魔力的,能夠讓人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行為,例如群體性的攻擊,暴力等等。

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個體自身的行為會受到影響。早起的一些理論研究就給出過討論,例如社會促進效應(social facilitation),社會喚起效應等等。

在群體中個體行為對他人的影響會被群體所擴大。好的行為會被模仿,當然不好的,甚至惡劣的行為也會被他人模範。

我們對於社會的責任感,道德感等等,在群體中可能會降低。當群體的規模變大,我們身上的社會責任感就會分散,同時會感到懈怠,因為在群體中,個體的作用不再突出,每個人都化作群體的部件。這個時候我們的底線是在下降的,由於氣氛,場等原因,激情犯罪在群體中傳播。另一方面,很多人也抱著法不責眾的看法。

在群體中去個性化,會阻礙我們理性的思考。這是一個怪圈,照理說集體的智慧應該更加卓越,但當個體組成群體後,理性思考也被磨滅,總之,群體中不需要這麼多智者,需要更多的服從者和沉默者。在群體中個人意志是被弱化的,人們更依賴於群體的力量。

群體極化,是一針興奮劑。群體成員在一起時,會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群體極化。大家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在一起都很興奮。在這種情況下群體會做出一些突破規則,底線的行為,例如風險投資,傳銷,集體犯罪,施虐等等。極化的原因簡單的說,就是互相肯定,循環過後假的也會被說成真的。

群體讓從眾行為成為可能。在群體中,個體由於很多原因選擇順從群體的趨勢,俗稱隨大流。也許是為了避免來自群體的壓力,或是避免衝突,或是對於群體的信任,很多人會選擇違背個人意願,服從群體的決定。

面對這樣的情況,發出自己的聲音是很有必要的,雖然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很多人或許不認同,但不能因為少數,選擇沉默。


我想可能是因為壞人既然能去犯罪早就把道德自尊什麼的全丟了,既然都禽獸不如了那譴責他還有什麼用?


有些事情 畢竟是自己注意點就可以避免的

出了事 譴責有用嗎 有罪當罰 死罪當誅

你無法讓強姦犯棄惡從善 那麼自己防備著點總是可以的吧

一個角度而已 勿噴 噴了也當作沒看見

謝邀


人需要安全感

安全感需要建立在可控性基礎上

惡人是不可控行為,如果將他人的苦難歸於不可控,意味著自己要面臨安全感喪失的威脅

所以,人們選擇性,並習慣性的將原因歸咎於受害者,就是想通過對侵害的可控解讀,完成自身對安全的追求。


奴性就是這麼培養的。

這是60年代一個心理學家提出的觀點,就是譴責受害者心理。

這是一種對自己無能改變的惡性事件中,追求心理安慰的方式。就是拚命找受害人與自己不同的地方,把自己和受害者區分開來。強調自己和受害者不同的地方,來說明受害人被傷害是合理的,而他不會這樣所以他是安全的。

三個人在一家小店吃飯,AB兩個瘦弱男人,一個黑社會壯漢。A說話大聲,結果被黑社會壯漢爆揍一頓。B在這事發生以後,他不會譴責黑社會壯漢,因為壯漢本來就是壞人,譴責他也沒用,他會拚命強調A是多麼的粗俗大聲影響他人,所以黑社會才會揍他的。B沒有大聲說話,所以不會被揍。

同樣的B吃的是螺螄粉,氣味比較大,被黑社會壯漢爆打一頓,A也不會去譴責揍人的壯漢,而是去強調B吃螺螄粉有多臭,影響到了其他人,素質太低,壯漢才會揍他的。A沒有吃螺螄粉,所以不會被揍。

也許壯漢會揍人,只是因為那幾天心情不好,想隨便找個人找個理由,揍一頓出氣而已,AB沒有一個是安全的。但是他們害怕受傷又無力改變,只能通過攻擊受害的另一人,拚命強調對方的小錯誤或者與自己不同的地方,來獲取安全感,以為自己和受害人是不同的,受害人之所以被害是合理的,施暴者沒有錯。

這是一種本能反應,人人都可能犯,今天你在網上罵這些人膽小無力,明天在現實中遇到類似的狀況。看到一群小混混在小吃攤暴揍一個陌生女孩子,你就在現場,不敢管。你是男的,事情發生的晚上,你會說晚上女孩子不應該出門。你是女的晚上也出門了,你會說女孩子不應該晚上單獨出門必須有人陪同。你是女的也晚上獨自一人出門,你會說被打的那個女孩子說話大聲影響他人了。你是女孩子晚上獨自出門說話還大聲,你又會說那個被打的女孩子影響他人被罵了還不道歉,素質低人還蠢,你就不會這樣………………

比如說一個奴隸主把幾十個奴隸關在一起,沒有理由的隨便選兩個抽著玩兒,每次都選他們兩個。第一次第二次,其他奴隸還會同情,為他們抱不平,但他們無力改變,也不能拯救他們兩個。

第五次第六次奴隸主還是抽他們兩個,這時候其他奴隸的心態就變了。他們會選擇「找不同」,拚命找出自己與這兩個人不同的地方,為什麼奴隸主不抽其他人,而是專門抽他們兩個?一定是他們哪裡做得不對,只要我們安分守己,主人就不會抽我們。

第七次第八次,主人還選擇抽他們兩個。其他奴隸甚至會站在主人這邊排擠他們,把自己歸類為主人這邊的人。主人是正確的,主人英明神武,,就是應該抽這兩個人,幫助主人一起欺負這兩個人,與他們撇清關係,其他人聯合在一起集體欺壓兩人,這樣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很安全。

主人不抽這兩個人了,另外隨便選了一個人來抽著玩兒,這個人也會受到同樣的對待,被其他人以「找不同」的形式攻擊排擠。

實際上主人選擇抽誰,完全是一個概率性的事件,但「找不同」是其它和受害人同樣的人獲取安全感的方式。

比如說現在被傳銷害過的大學生這麼多,受害人中沒準就有不少還沒被害時,罵在他之前的受害人愚蠢、貪心、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

實際上傳銷發展大現在,已經不是蠢不蠢貪不貪心的問題,已經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的綁架威脅勒索非法拘禁控制虐待,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衝出來綁了你又如何。

其他不容易在此事上遭受傷害的人,也需要理由說服自己,為自己的無能為力找心理安慰。這就形成了網路鍵盤俠模式


謝邀,@喵嗚。這是個好問題。

之前看了關於創傷修復的書,其中有一段說道 ,人們會變不由自主的將其衝突行為合理化,甚至傾向於對施暴者去罪化,僅僅只是為了維護其自己所生存環境的美好化(安全、友善)。因為他們無法接收自己生活在一個有暴力、欺凌的環境中,這樣會使自己感到很無力,破壞了自己的全能性滿足,於是投射出一個合理化之後的情景

從上述也可以解釋,網上的鍵盤俠在實際生活中面臨傷害場景的時候,無所作為甚至合理化施害者,污名化受害者。鍵盤俠在網上和生活中截然不同的表現,其實並不矛盾——所做所為也僅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全能性在我不能有所作為的時候,我所面對的傷害行為是合理的,而我仍然是全能的;在我不在現場的時候,我便幻想出自己全能時的樣子,傷害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我的缺席,我還是全能的。


恃強凌弱。

就這麼簡單。


那一定得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來背鍋


如果是群體行為,涉及到群體趨同心理

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獨立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都需要維持與外界的關係。而群體做任何決策,表明態度的時候,各成員為了能夠維持歸屬感,哪怕是因為自己的見解與群體主流思想違背,但也無法表達出來自己的觀點。

如果不屬於群體行為。如果A虐待B,而人們可能會認為B存在自身懦弱,不懂得反抗的問題,而忽略了A殘暴,無禮。旁觀者不願意相信自己會受到虐待,為了保證自己不會像B如此悲慘,那麼就要指責B,並表明自己與B不同,從而欺騙自己給自己帶來不會受到傷害的安全感。

另一個角度分析,小學我總被一群人欺負,老師都說「為什麼每次都是你」。這句話對於老師是個氣話,而我的學習成績在男生里最好,而他們呢基本是成績中下游的,而那個時期還是成績決定地位。毫無疑問的是我肯定也是有自身的不足,性格上從小就比一般人死板一些,所以容易出現這些問題。

那麼回到問題,受害者的確是有自己的問題(暴徒強姦等嚴重事件除外)。如果分析事件對錯的話,受害者的問題是個缺陷,但並不是過錯,加害者的為了滿足自身慾望傷害他人的行為,是過錯的行為。也因此,受害人只要沒有其他違法或者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並不會分攤該部分責任。

對於受到傷害的人來說,首先能做的除了傾訴以外,也真的需要把能改變的事情做一下。不要讓自己無辜的成為眾矢之的,我國的財政還不足以法制到任何小事上來主持公道。也因此,保護好自己和依法伸張自身權利都很重要。


被邀請回答這個問題了,出乎意料。

問題里一下舉了三個例子,每個都不同,但是又有那麼些聯繫在裡面,不如就先分開說咯。

第一個情況實際上曾一度隨處可見於全世界,當然現在也有很多,也就是蕩婦羞辱和受害者污名化。被強姦者反而承擔很多道德,輿論的壓力。這和物化女性,對女性有貞操定義分不開,不單單是欺負弱者的表現,也是對於女性的一種潛在歧視。

第二個小朋友被打,反而被罵的問題,這個吧,其實分人。知乎上有很多熊家長帶著熊孩子的例子,恰好與這個問題相反,不僅拒不認錯還覺得自己有理。對照著來看,孩子被打,指責自家孩子的家長有兩種,一是和事佬,愛面子,怕別人說,於是自己先罵一頓 (有外人在)。二是,懶得思考和處理,與其費心思弄清誰先打誰,不如把自己孩子罵一頓。老師那麼處理的,多半也是不想花時間在這上面,乾脆兩邊全罵一頓。

第三個,婆媳問題,東亞地區特色,或者說中國家庭倫理劇熱衷劇情。這實際上也有潛在的文化因素和社會觀念問題在其中。男方為娶,女方為嫁,默認女方來到了男方家,而不是男方和女方共同在平等互愛的基礎上組建新家庭。因此作為原生家庭女主人的婆婆,對新來乍到的女主人橫挑鼻子豎挑眼,變成了常態,說到底還是沒把小夫妻二人看作獨立的家庭。

說來說去吧……這三個例子共同點,受害者,被欺負的小朋友,新媳婦,都特么是弱者啊!有什麼事情比嚼舌根還輕鬆呢?出台個法律,凡是污名化強姦案受害者的人,全都抓起來拘留15天,你再看看會不會有什麼人再瞎逼逼。

這個世界,弱者對於更弱者的壓榨,只會比強者之間的競爭更殘酷,一方面是不擔心被打擊報復,另一方面,可以發泄自己的情緒,通過欺負更弱者,顯得自己很厲害。還有就是對於弱者,沒有報以同理心(比如不分青紅皂白就訓被欺負的小孩)。說到底,做這些事情,沒有犯罪成本,還爽了自己。


你被1.8焦耳/平方厘米打傷了,你就是槍支管制的推手,你就是罪人

你被信息誤導了,你就是信息管制的推手,你就是罪人


欺負好人未必會被好人報復

指責壞人可能當場就被壞人傷害

相反幫著壞人說話,可能還能佔到點便宜。

。。。

別把社會說的那麼陰暗。隨著社會進步,以及法律的完善。壞蛋和這種人會越來越沒環境的。


弱勢群體容易引起同情心


與人的世俗觀念有關


在我個人看來

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從開始的成長到逐漸融入到社會的人海中,更多的轉化為普通角色,您所說的指責弱者的行為更多的是在網路評論以及自媒體中的評論中出現的人群。

該類型群體的觀念和思維在我個人看來應該是守舊或者固化思維。這種思考問題的模式與個人的成長環境,和物質基礎以及教育程度息息相關。

我們在考慮該群體的時候,他們可能是不同年齡層次的人士,很難從年齡或者其他方面將它們統一起來。

在現實生活中,更多的人會以自身的角度主觀的考慮和衡量一系列問題以及回答,如果用非常嚴厲的態度去要求和改變它們的觀點其實是沒有必要的。我們需要做的是讓自己的思維更加得活躍,以避免像它們一樣固化自己的思維。

在人性的黑暗面的探討中,是難以且困難的完全定義一個人。^_^^_^

說的有點亂,希望可以幫到你。


因為他們也怕自己受到傷害,所以要把受害者跟自己區分開,讓自己安心,只要自己安分守己就不會受到傷害,殊不知受到傷害的都是和他們一樣的普通人!


欺軟怕硬是人性


韓非子裡面有個故事,說有個人特別兇惡,他的鄰居A準備搬家。鄰居B說,你為什麼要搬家呢?A說,他已經惡貫滿盈了,快要到頭了!B說,他都快要到頭了,你還搬家做什麼呢?A說:我就是怕他把我弄死了就剛好到頭。

我覺得有些人是不是學理科學傻了,凡事都只考慮理想情況下的狀態。不管是法律正確、道德正確亦或是政治正確的,打嘴炮可以,但是現實情況就是,人是否遵守這些準則,完全出於自己的喜好或者說信仰。

這時候問題就好解決了。強大的自我,是依靠別人不傷害你嗎?不,是依靠自己是無法被傷害的。有些時候明明只需要自己做一點微小的工作,就可以避免災禍的發生,可是你自己不去做,卻把這種可能寄希望於別人不傷害你,真是年輕膚淺又幼稚。


「蒼蠅不釘無縫的蛋」「一個巴掌拍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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