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國田納西州某鎮消防隊不給沒交年度消防費的當地居民滅火的事件?

田納西州2010年10月發生的一次居民房屋失火被燒事件在當地及全美各地引發出一場爭論,涉及公共服務及私人責任等領域,值得一書。

事件的起因是田納西州Obion郡居民克蘭尼克(Gene Cranick)家的房子著火了,他們打九一一緊急求助電話後,負責他們這片地區的消防車很快趕到了,但令克蘭尼克夫婦吃驚的是,消防隊員們拒絕滅火,原因是克蘭尼克家沒有繳納75美元年度消防費。這些消防隊員趕來的目的,乃是確保克蘭尼克家的大火不會殃及他們的鄰居,而這些鄰居是付了消防年費的。克蘭尼克先生看著大火越燒越旺,不得不要求消防隊員趕緊先救火,所有費用他自己出,但仍然被拒絕,只得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家被燒毀。(此新聞來自網路,事件真實度可靠)

克蘭尼克家生活在Obion郡South Fulton市的郊區, 該郡在8個市設有消防站, 消防站的經費由所在市的稅收提供, 但是非常有限, 因為市府官員認為用城市居民的稅收補貼其他居民不公平。因此, South Fulton市的消防服務只免費覆蓋South Fulton市區的兩千多位居民, 市郊的居民必須為消防服務每年繳納75美元, 郡內其他幾個消防站也實行類似的做法。

該事件發生後的數月, Obion郡以15比3的票數通過了新規定, 統一向郡內的所有居民(包括以前享受免費消防服務的幾個市的居民)都每年收取消防服務費用, 再由郡政府分配到各個消防站。然而, 居民的繳費率並不算高。

事件發生的第二年, 在2011年的12月, 又一場大火摧毀了該郡Bell一家的房子, 同樣是因為沒有繳納消防費用。

注1: 為方便理解, 各位可以把上文出現的Obion郡(兩萬多人口, 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理解為國內一個市(對比浙江最小的龍泉市人口27萬, 面積3059平方千米); 散落在郡內的各市大致相當於國內的區級行政機構(South Fulton市有兩千多人口, 面積8平方公里); 而郡內其他地區都是人煙稀少。

注2: 在此過程中當地居民並沒有投票和決策

從消防隊這樣做是否不道德, 政府選擇的subscription年費制是否不合理等角度都可以討論。


著火是小概率事件,75美元的年度消防費和火險的性質是類似的——用一筆較小的錢,來防止小概率的損失。而75美元,是遠遠不能抵消一次救火的成本的——就如同火險的保險費是不夠支付一次出險的賠付的。

在本事例中,在家裡著火時,才要求購買救火服務,就相當於在家裡著火時才去買火險一樣,合理么?

如果在道德綁架之下,要求消防隊救火,造成的結果就是所有人都不再支付這75美元,然後就不再有人提供消防服務。然後所有著火的人家都自生自滅吧。

慨他人之慷,以小善為大惡。


「這些消防隊員趕來的目的,乃是確保克蘭尼克家的大火不會殃及他們的鄰居,而這些鄰居是付了消防年費的。」

資本主義國家的最大好處就是,很多時候人家辦事真的講道理。


不扯政治因素,再次聲明:答主不對下文提到的人做任何主觀判斷,僅僅闡述客觀事實。

歡迎反駁文中的事實及邏輯錯誤,但是請務必看清楚樓主不支持也不反對其中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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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為主要體現了自由主義者的一些想法。

自由主義者推行的是一種「小政府」,即大多數情況下國家不對他的民眾做出過多的干預,且國家的一些職能,例如國防,消防,以及公共服務等這些公共品均可以被私人承接並避免搭便車的現象。

樓主的消防便是這個極好的例子:

首先從當地的民眾(自由主義者)來看,民眾不需要政府收稅並建立消防隊,拯救那些沒有交稅,但是依然享受消防服務的人,這些人搭了我們的便車,如果他想享受消防的服務,就要自己工作賺錢然後付出!政府從有錢的人那裡收稅,來拯救這些沒有掏錢人的房屋,這是一種偷竊的行為。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政府並沒有失職。

從消防隊的角度來看,其不救火的行為恰恰是確保了付費民眾的利益不會被未付費的群眾所竊取,因此,如果消防隊想要繼續拿到錢,就必須堅持不撲滅這場火災:

一則,你之前沒有為這場火災買保險,你能想像為一個已經發生事故的車買保險後賠付這場事故嗎?

二則,消防隊的利益來自於火災發生時消防隊損失的期望和收取年費的差價,類似於保險運作的機制,而不是撲滅單次火災所能賺到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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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大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例如發改委,五年計劃等正是國家計劃經濟的產物,當我們長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務時,自然難以理解為什麼私人消防沒有人性。但是如果某一天中國同時為朝鮮,俄羅斯提供服務卻不收錢的話,我們也會認為國家浪費資源——俄羅斯,朝鮮沒有給我們納稅,憑什麼享用我們的服務!這樣想一想,便可以理解私人提供滅火服務為什麼沒有人性了~

其次,我國長期以來樂於助人但對經濟學的了解不足也是決定了村民們的態度,村民們可能認為私人消防公司施以援手損失的僅僅是當次出險所花費的汽油,車輛折舊等等,而沒有考慮到這次滅火可能會消滅私人消防公司的存在根基。

以上的衝突,並不是說我們國家源遠流長的道德品質出了問題,而是經濟學應用的條件變了。

在市場經濟的時代,避免搭便車可以提高效率。

但在我國歷史上保持小農經濟中,鄰里互助才是一個理性人所應該做最優選擇。

相悖。因此根據經濟學所得出結論與我國的道德品質相衝突,本質上是兩種經濟形態下在中國從農業國轉型成工業國中不可避免的碰撞。

不過他們本質上都體現經濟學的那句話:人都是自私自利的。


等等,這條新聞的亮點難道不是「當地的鎮集體投票取消了當地的政府」。。。


假如有人不想出錢養警察那怎麼辦?他被殺了就不給立案嗎?

所以說作為社會基本服務提供者的政府必須是強制存在的,絕不能因為什麼一伙人投票說取消就可以取消,簡直是胡鬧。


大概在國內這種事情很難理解,我來洗個地吧:

首先每個消防隊都有自己管轄的區域,他們的錢來自於這個區域的居民交的local稅,這家人的情況是他家住的地方太窮,他們鎮交的稅養不起一個自己的消防隊,所以他們就和臨鎮的消防隊做了個交易,每年交75刀就能享受到附近的消防隊提供的服務,這75刀用來買更多設備和招更多的消防員以應對更多的保障需求,這筆錢就和保險一樣,不可能在發生了火災以後後付費的。而沒付費的房子是不屬於這個消防隊的管轄範圍的,如果消防隊給這個家庭滅火,他們並不會被認定為在工作的.

Gene在受採訪的時候說自己之前每年都付了,今年simply forgot it, 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犯了錯誤顯然要為錯誤買單。

而消防員因為住家沒付錢即使到場了也不肯滅火有可能是因為以下原因:

  1. 他們的救火車和設備是用來給他們管轄的區域滅火的,使用在非管轄的地方,消防員可能會因為不當的使用消防隊的財產而遭到開除.
  2. 如果他們在救這家的火的過程中受傷,他們不會被勞務保險(wokers comp)保護.
  3. 如果消防員在救這場火的的時候死亡,他的家人不會從僱主的保險中拿到任何補償.


1、他們投票趕走了本地的公共消防服務。

2、私營消防服務費他又不交。

3、這次著火沒有生命危險,只不過燒了財產,所以不存在見死不救的道德問題。

這還能怎麼看?

你不買車險,撞死人了能怪保險公司不賠償?

不交電話費,能怪電信公司給你停機嗎?

不交水費電費,能怪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停水停電?

不交暖氣費,能怪暖氣公司停你家暖氣嗎?

正因為有小概率事件,所以我們才需要買保險買服務。

不交錢就想享受私人服務使用私人財產,你以為你是共產黨還是黑社會?

和政治沒關係,這是基本的買賣關係,商品社會的常識。


我搜索了一下。應該是真的 。這是NBC的報道 : No pay, no spray: Firefighters let home burn 我只能說,投票權是個好東西——反正是你自己的選的,你就要自己承擔後果。


對不起,給上面的各位答主投了反對票。

私以為題目中消防部門的行為和前段時間撞翻大眾的比亞迪類似,可以理解,但絕不值得叫好。

我完全能夠理解所謂「人家辦事講道理」、「商品社會的常識」這些話背後的經濟學邏輯。事實上,作為一個自由市場經濟的信徒,我是認同一個盡量低限度的行使職能,少干預私人行為的政府的。

然而,如國防、醫療一樣,有些公共服務是不能完全交給市場的。題主給的例子里消防站的行為合理與否也是有待商榷的。

各位答主都要講道理,那我們就先從經濟學的角度講道理。顯然,對於沒有政府的fire coverage的地區而言,如果誰家著火之後交一筆75元的年費就能享受救火服務顯然是不合理的。但除了站在火災現場看著房子燒完以外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么?有的。同樣是在田納西州, Blount郡的消防服務也採取每年110美元年費的subscription制。但當地的消防隊長Doug McClanahan是這樣說的:「真的,沒有消防隊員會站在一旁看著火災發生,消防隊訓練他們是要去幫助別人的。」 ("Truly, a firefighter cannot stand by and watch something burn. He can"t stand by and not try to react to a fire or rescue. They are trained to take care of people.") 當然,沒有交年費的代價是一份2200美元起,超過兩小時後每小時再加收1100美元的賬單。類似的,在田納西州Knox郡,類似大小的房子年費大約是275美元,而沒有交年費的住戶叫火警的花費是每部車每小時1200美元,每次出警至少4輛消防車外加1台消防雲梯,也就是6000美元每小時起。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不交這個費用,不叫火警的權利。但是如果叫了火警,不管你現在掏不掏的起這個錢,消防隊都會先滅火,再討論賬單的問題。各位說不交錢這麼做就是合理的答主,都認為其他郡的做法不合理么?

再者,從公共服務對社會的意義而言,由政府提供/管制的國防、能源、醫療衛生、以及題目里的消防等等服務對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哪個國家敢用打一天仗一千,急行軍再加五百的軍隊?天然壟斷性質的能源行業能不依賴政府的價格管制只靠市場達到有效的價格平衡?所謂「辦事講道理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的醫療體系,也有EMATLA法案保障急診病人有無保險和支付能力都能得到急診服務(當然對這項法案的討論和爭議可以再開一個題了)。回到消防服務上,那些支持題目里消防隊行為的是否清楚即便在美國,絕大多數地區的消防服務也是由政府掏錢的。儘管本質上還是納稅人的稅費,但那些窮到不用交稅費的人,也是可以享受到消防服務的。如果誠如@孫瑞昊答主所言,把公共服務都交由私人承接可以避免搭便車現象從而提高社會效率,那為何不見市場經濟制度下的政府都做出這種選擇呢?事實上,除非迫不得已(如這次事件的郡里收的稅不足以讓政府支持單獨的消防服務),這種no pay no spray的消防服務方式對於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而言絕不是最佳選擇。

最後,談談大家似乎都不願談的道德。現在經常能看到如「道德是用來要求自己,而非約束他人」的言論,似乎只要不觸犯法律規定的底線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對一個人的行為進行評論。誠然,諸如染髮紋身還是襯衫領帶、約炮還是守身如玉、安於現狀還是做個工作狂之類的行為,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無需他人評說。但還有一種東西叫social norm, 叫公序良俗。法律劃定的是底線,而道德標誌的是大多數人憧憬的遠方。在中國如果樓下的住戶晚上開個party你大概只能敲敲門說服他安靜一些,至多請物業找他談談做個調解;同樣的事情放到美國的大多州你可以直接打給police dept了。這難道說明在中國這麼做就沒錯么?回到題主所述的事件里,消防員在美國是幾大最受尊敬的職業之一,拿著不算高的薪水做著專業性和危險程度很高的工作。如果你去看過一些對消防員的採訪,就能看到許多人都是為了幫助他人的理想而參加這份工作的。找一份比消防工作危險更低,工作時間更穩定,薪水更好的工作並沒有那麼難。著火的人有沒有及時交錢,出這一趟值不值得,這些不應該是消防隊員接警時首先考慮的問題。如果某個地區的消防部門是這樣的話,只能說它的工作是失敗的。

以上。


高廟消防隊,北平數第一!————白景琦


這不是消防隊員是否道德的問題。而是政府責權界限的問題。

我們認為消防局是市政府公共服務,不應該另外收費。應該是強制交稅,財政統一支出的。

而美國這個國家認為消防局不是必然的公共服務,責權的劃分權交給了地方政府。

如果只是給到州政府,這無可厚非,畢竟聯邦制。

但具體這個案例就很不好。州內應該在政府權責範圍上保持一致性。不可以這個市是公共責任,那個市卻是居民責任。從這個案例描述來看,甚至一個城市裡面,也是有的區域屬於政府公共服務,部分區域不是。

這事通俗來說就是政府掉錢眼裡去了。


晚了,汽車撞牆你知道拐啦,股票漲了你知道買啦,犯錯誤判刑了你知道悔改啦,孩子長大了你開始餵奶了。

——黃宏

這個世界上付出和回報是基本對應的,風險和收益也是基本對應的,一方面不想付出卻又用道德綁架別人要求回報,一方面只考慮收益不考慮風險,錢都成你們家的得了,不要臉。


一般這種新聞報出來評論區往往比新聞本身精彩的多(if you know what I mean) :p


update

每次美國出點事,很多人喜歡拿來影射國人。

那麼好,我也來隨大流影射一個。

國內有些地方,小區居民反映電壓不穩、手機沒信號。結果在微博上被人扒出來,當初就是他們自己因為所謂的輻射,鬧事要驅逐電信基站和變電站的。

跟這裡的投票驅逐了政府的公共服務,著了火又哭爹喊娘,是否有種濃濃的既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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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諸位都說的很有道理。不過我覺得消防隊可以變通下,比如75元包年,單次費用2000刀之類的。

……你們……可以不用這麼認真……這個數字……是我隨口說的……高或者低……我們說了不算……要找個精算師……


排名第一的答案說一次兩千的不太現實,美國最近十年的年失火率是0.24%,我簡單點算個四百分之一吧。

如果一年要交的消防費是75美元,那每次為沒有交錢的房主滅火大約要收三萬美元才不能得到同樣的錢。加上不交消防費的人家失火率會稍低一些,算它四萬吧。

你覺得摳到不願意交75美元的人滅一次火之後會老老實實交自己稅後一兩年工資(不叫保險的人平均收入比較低,我算中位數)給消防費嗎?到時候打官司還不是消防隊出錢?

與其麻煩自己幫別人,不如殺雞儆猴,讓自己和同行多賺幾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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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四萬?

雖然可能一次出警的成本沒有四萬,但是火警平時值班待命,夜晚加班等的費用都是靠每戶的七十五元付的啊。火警有火災的時候在上班,沒有火災也在上班啊。


契約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無論後果是什麼


他不是無助的看著他的房子被燒,他有大把的時間在著火前交這75美刀。真的是大把時間。

除了最後這一刻,決定權一直在他自己手裡。

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感到很遺憾,但是值得慶幸的是,他的選擇得到了尊重——他也確實節約了75美刀。


消防隊的做法非常符合職業道德——因為描述裡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了,該鎮居民投票取消了自己的鎮政府,取消了政治式的公共服務,而轉而向臨鎮僱傭消防隊——換成了商業式的服務,臨鎮的消防隊,不管是屬於臨鎮政府的,還是當地保險公司的——他們和這個鎮之間都只有商業合同,沒有政治義務。

題主,我得先提醒你一件事情,在現代社會,千萬不要瞎扯道德,更不要為了扯道德亂篡改實際情況,不要假設如何如何,沒有那麼多假設,因為,道德作為一種初級體系,本身效力完全低於其他更加高端的社會規則體系,比如法律,比如商業契約——和這些成人的工具相比,道德只是嬰兒的玩具。

而且,政治契約中,政治家對民眾多少還有一點兒古老的恩義關係,商業契約最大的道德就是公平交易,你給吃白飯的施捨,你就是在侮辱所有老實交錢的用戶,就等於自毀信用鏈條,就等於摧毀整個商業契約體系——當然,很多答案也說了,可以增加現場救火的高額費用,這當然是一種改進方式——但這仍然是個付費方面的技術問題,不關道德一毛錢事情。

像這種情況,如果你是站在同情失火人家的立場上,你應該查的是,消防隊這麼做是不是非法的,看看有沒有什麼法律條目可以讓這家人起訴消防隊,獲得一筆賠償,現代成年人,一定要學會使用現代社會的高等工具——道德頂個球,也就是無能的村夫拿來罵街發泄而已。


這是10天前剛回答的問題……

各地方的消防隊能由私人經營,並且通過他們把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嗎?這樣做會有什麼問題嗎? - Richard Xu 的回答

假如現在A家裡著火了,殃及到鄰居的B家。不一會兒,B家的消防隊來到了現場,然後把B家的火給滅了,請問這時候B家的消費隊應不應該滅了A家的火呢?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應該,然而這完全是因為我們的公共物品(比如消防隊)都是由政府提供的緣故,如果消防隊真的私有化,那麼B家的消防隊不應該給沒有付錢給他們的A家滅火。如果消防隊要遵循道德規範的話,那B家一開始就不應該付錢:遵循道德規範的消防隊不會因為B家不付錢就不去給B家滅火。那最後誰來給消防隊付錢呢?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A家能不能現場給消防隊付錢呢,比如你出火警一次給100塊,定個收費標準讓物價局審批一下什麼的……

也不行,這樣一來,最後結果是大家都不會付錢購買消防隊的服務,而都會在火警現場付費(畢竟如果不遭遇火災我們沒有必要讓消防隊來給我們服務),而消防隊是一個固定成本(訓練、設備維護等)高,可變成本(單次出火警)成本相對較低的商品,為了彌補固定成本,每次出火警的費用將會非常高,有可能(或者說幾乎一定)達到普通家庭無法承受的地步。

實際上,目前的一些私有化的消防隊的做法,採取的是保險的方式:

我們假定消防隊每年的固定成本是80000元,出火警一次的可變成本是200元,本地共有10000戶人家,每年本地預計發生火災100次(1%),因此每年消防隊支出100000元。我們假定消防隊不盈利,那麼如果每出一次警付一次錢,單次費用就是1000元;而通過保險的方式,只需要每戶人家都出10元就行了。

然而保險面臨的問題是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即購買消防隊保險的人如果是理性人的話,一定是那些平時不小心謹慎容易玩火的人,這些人家裡發生火災的概率超過全市平均水平(逆向選擇),或者是購買消防隊保險的人在用火時會更不小心,結果同樣是發生火災的水平更高(道德風險)。

補充一句(不知道之前回答時怎麼會漏寫了……):

保險是絕對不能在發生險情之後再投保的,這違背了保險本身風險分散的原則。


今天他沒交消防費,消防員好心給他順手把火滅了,明年這個社區可能有一半的人不交消防費。後年有錢交消防費的搬去別的社區,這個社區再也得不到消防隊的任何服務。

良心讓每個人成為利己主義者。-----王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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