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檢驗博弈論模型推出的結論,用reduced form的計量方法是否不合適?

用博弈論契約理論做一個模型,實證研究通常的做法是否必須用strucural form去檢驗?如果可以用reduced form,應該注意哪些技術問題?


可以 用那種方法不取決於你想做的是什麼樣的模型 而是取決於你想研究的問題本身 在大多數時候如果reduced form可以解決問題的話 其實並沒有必要做structural analysis


剛問了一下導師。可以的。

Reduced-form可以直接檢驗結果,而Structural form通常用來估計模型本身的參數。比如,給定一個utility function,一個理論可以預測刑法的強度和犯人defect的概率之間有正相關,那麼就可以對precentage defect和penalty size做回歸;但是如果你想知道utility function的parameters,那麼就可以用structural form。


你所檢驗的reduced form的結論都是structural model推出來的必要條件。即使用reduced form把structural model每一步關鍵的結論都驗證一遍,也不能排除現實中是其他機制的可能。所以說到底,還是要把故事講好,把robustness check做好。當下的經濟學是一門說服的藝術,離科學還差得遠。


推薦閱讀:

如何寫好一篇計量經濟學論文?
計量經濟學的書和軟體?
最近剛接觸計量經濟學,學得不是很懂,求教一些學習方法?
White和Cluster估計出來的標準差一定比homo估出來的標準差更大么?
精通計量經濟學可以做哪些有趣的事情?

TAG:經濟學 | 博弈論 | 計量經濟學 | 微觀經濟學 | 數量經濟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