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維(奧古斯都)用了哪些政策把羅馬共和國改造成帝國?

公元前27年,屋大維在表面卸去職權的同時,實際卻成了羅馬皇帝,共和國也轉變為帝國。


屋大維首先,他作為全國最大的軍頭,他將原本廣泛存在於羅馬國家社會之中的庇護關係提升到了個人與國家的層次。

元首作為全國最大的地產主,用各種節日免費食物以及公共娛樂來完成對羅馬城公民的賄賂與庇護。以換取其對自己的政治支持。

一方面徹底地癱瘓架空以元老為根基的共和國政府,他以自己身邊的親信好友以及一小撮高級奴隸組成了一個小圈子,這個小圈子是整個羅馬世界實際上的「中央政府」,雖然名義上羅馬國家的核心依然是那個位於羅馬城的元老集會與公民大會。

然後是逐步癱瘓公民大會,自己通過兼職終身護民官來獲得絕對的司法豁免權與無限監察權。

神化自己,這一點他通過兼職大祭司來進行,以獲取絕對的宗教權力。

當然,還有把這套庇護關係也同樣加到了整個羅馬世界的方方面面。

元首作為「第一公民」,是共和國政府的「慈父」,是共和國政府的「偉大執舵手」,自然也是要勉為其難地為共和國政府提供各項的「指導工作」。

比如說替共和國政府「妥善管理」那隻桀驁不馴的軍隊,替共和國政府去「照看」一些不怎麼安分的邊境行省與戰略重鎮。

而元首如此地對共和國政府「禪心竭慮」,共和國政府自然應當偷桃報之以李。

直接體現就是共和國政府為了感謝元首對於共和國的庇護,「允許」元首頒布「皇帝法令」,去修改和頒布自己想的法律條文,以及「允許」元首可以「適當」地「妥善使用」共和國國庫。

還有就是共和國政府也允許元首,可以指認對於官職安排的人事問題,在這方面,我國古有指鹿為馬,羅馬有指馬為官。

而執政官本身權力已經被基本蠶食殆盡,因此執政官這個職務也變為了一種「獎賞」亦或是「憑證」。

第三個方面,就是元首還將這庇護關係加到了軍隊與元首個人之上。

元首用自己的私庫為軍隊維持武裝與軍餉,軍隊則效忠元首本人,元首時不時還會對軍隊發放「津貼」來加強這種庇護關係,軍隊在這種庇護關係下則要保護元首本身以及充當元首打手以消滅內外不服元首的反動份子。


奧古斯都採用了法律框架內合法的手段完成了帝制的創建,所謂皇帝,是指五項合法權利的總稱,並通過元老院表決通過。這五項權利加在一起,在事實上就變成了皇帝。這也是為什麼羅馬皇帝的全稱是皇帝·凱撒·奧古斯都,就是指前朝皇帝把這五項權利+私人領地埃及轉贈給後繼者,完成法理上的繼承。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羅馬在屋大維統治時期,依然是名義上的共和國。而名存實亡的共和國制度,一直保留到公元284年。因此,從公元前27年到公元284年這段時期,史學家稱之為元首制(principate)時期。


推薦閱讀:

羅馬帝國做過哪些牛B的事情?
如果馬可能效法先帝讓尊於賢,而不是傳給康茂德,羅馬帝國帝國即長治久安了?
如何評價叛教者尤里安對晚期羅馬帝國的作用?
為什麼逼乎里喜歡把西帝國解體的鍋推給基督教和君士坦丁?
古羅馬為什麼要對迦太基進行徹底的滅絕?

TAG:羅馬 | 羅馬帝國 | 羅馬帝國衰亡史書籍 | 奧古斯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