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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樣才算一個具有獨立、完整人格的人?

一個追隨了四年的博主,從人人追到微博,又從微博追到知乎,這個問題源自她的一個回答,思考良久無解.我相信對於這個問題是見仁見智的,祝好盼復啦~


謝邀,更謝謝關注我這麼久。

其實這是個很大的問題,之前就是覺得很難詳細說明說才丟了一句話了事的。

這裡我盡量試著解釋一下我個人對於這句話的界定吧。

首先,把自己當做一個人,並尊重自己的人生。

看似很簡單的一句話,但事實上能做到得這點的人並不多。

把自己當成一個人,認為自己的人生是值得尊重的。而不僅僅把自己當成是隸屬於某個集體中的一個無足輕重的元素、把自己的人生當做傳宗接代過程中的一代。

不要輕視自己的意願、不要為了他人的意願或壓力而草率決定自己的人生。

尊重自己作為「人」的價值和意願,是尊重他人選擇的前提,常常聽到有人說:我當年如何如何委屈,還不是這麼過來了,你有什麼不能湊合的?——本質上就是不尊重自己的人生,也不尊重別人的人生。

舉個簡單的例子:無論來自家人親戚逼你結婚的壓力多大,也不要為了滿足他人的意願/ 逃避來自他人的壓力而選擇一個並不適合的結婚對象。

第二,積極的自我認知(自尊/自信),不需要依賴外人的評價來建立對自我的價值判斷。(注意是不依賴而不是不藉助)

其實往往只有做到這點,才能做到第一點「把自己當做一個人」。

積極的自我認知,要建立在了解自己的基礎上,並且是在了解並悅納自己缺點的前提下才能建立起來的對自我的態度。對於自己的價值有較為明確全面的判斷,不將自己片面地看成一個好人/成功者或是一個壞人/ 失敗者,而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

對自己有這樣的認知,在面對外界時更懂得在別人的建議中進行取捨,更可以正視壓力和負面評價。這也是面對紛雜聲音時進行獨立思考的前提。

還是舉逼婚的例子:無論身邊的人怎樣給你灌輸「XX歲還不結婚=人生失敗」的觀點,或給你扣「剩女(我真是厭惡這個詞)」的帽子,都不要因此否認自己的價值。

第三,主張自己的權利和承擔自己的責任。

關於承擔責任的論述到處都有,這裡不展開。說權利。

不知道為什麼有很多人似乎認為主張自己的權利是一件羞恥的事情,比如這個問題:一歲半的女兒每天被堂哥兩歲半的兒子打幾巴掌,如何保護女兒以及跟堂哥溝通? - 心理學 沒有主張孩子的權利,同時也沒有盡到保護孩子的責任。

還有上鋪的人想和你換成下鋪,你不好意思跟對方要補差價(註:不是覺得不必要,而是想要但不好意思)。受了委屈後類似「當時雖然沒怎麼樣,但回來心裡總不是滋味」的經歷翻翻知乎,真的到處都是。

看起來似乎是成全了別人,可是一個不維護自己權力的人,往往在承擔責任時,也傾向於推脫給他人——權力由別人享受了,責任自然也該由那些享受權力的人承擔。結果就是責任感的缺失。

這很容易理解,當肉有你的一份時,你才會為了保護自己的肉而盡責;而當你將自己的肉都讓給別人時,你也就失去了盡責的動力。

舉例:你被父母逼著和一個不適合的人結婚了,婚姻生活非常痛苦,然後責怪你的父母——典型的放棄自己的權利加推卸自己的責任。

第四,清楚個人與他人/集體的界線。

光這一部分要展開說就沒完了,盡量簡述。

這裡的他人,包括父母親人;集體,包括原生家庭。

不能從心理上脫離原生家庭的「媽寶(不論男還是女)」在處理自己的家庭和夫妻關係上如果另一方不肯無條件地包容和退讓,那麼結果一定是災難性的。

同樣,不能劃分清楚自己和孩子的界限的家長,也是災難性的存在。可以參考這個問題:私自將孩子的玩具送給別人,孩子一直哭,怎麼辦? - 教育 ——沒有區分自己與孩子界限的例子。

前面舉例的逼婚,也是分不清自己與他人的界線。諸如「這件事上你一定要聽我的」之類的話和「我弱所以你要讓著我」之類的邏輯,都是群己權界不清的典型。

清楚個人與他人/集體的界限,也包括不會將個人簡單粗暴地歸入一類人(集體),並以這個具體人的印象來評價一類人或以對這一類人的刻板印象來評價個人。

舉例來說:周立波如何如何,並不等於上海人如何如何。某女寧願坐在寶馬里哭,不代表女人都拜金;某男在老婆懷孕期間出軌,不代表男人都花心。

同時,也不要用集體作為自己的借口——我砸日本車怎麼了,大家都砸。

這四點是相互關聯的。一個沒有積極的自我認知、將自我價值判斷完全建立在他人評價上的人,對於自己的意願和人生往往是輕視的。這樣的人自然更不容易站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他們無條件地認同「犧牲」的價值,即使這些犧牲是不必要的,並且由於群己權界不明,他們很容易將這種自我犧牲擴大為犧牲家人的權益。而他們在此過程中所受的委屈,很可能將來會以侵犯別人的界限、要求別人做出同樣的犧牲來獲得平衡。典型的例子就是媳婦熬成婆。

而所謂為別人而活,其實另一角度是對自己人生的偷懶和不負責任。

最後,由於這句話原本是我回答在一個關於兩性關係的問題下的,這裡再解釋一下為什麼我會在兩性關係中如此看重人格的獨立完整。

把上面四條對應到婚姻生活中來看:

1、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生,意味著ta不會理直氣壯地要求你做出犧牲,而當你為ta做出犧牲時,ta會珍視你犧牲的價值而不是將其視為理所應當。

2、積極的自我認知和明確的對自己價值的判斷,不容易被旁人(在婚姻生活中尤指親戚)的意見所左右。同時,對於能悅納自己的缺點、將自己看成一個綜合體的人,也相對更容易接受伴侶的不完美。

3、主張權利加承擔責任,意味著ta會維護家庭及家庭成員的權利,並承擔自己的責任,也就是上面舉例的為了面子任由女兒挨打的事情不可能發生。

4、分清個人與他人/集體的界限,意味著ta首先能較好地處理和原生家庭、父母的關係,在婆媳關係、岳父女婿關係的處理上不會一味愚孝(這幾乎是婚姻生活最大的坎兒之一)。其次不會無限制地控制、干預你或你們孩子的生活和思想,在處理家庭的事務上就留出了雙方平等交流的空間。最後你不會因為是某一個集體中的一員而遭受歧視(比如是外地人),也不會因為一件事不合ta心意,就被罵「你們男人沒一個好東西」或「沒法跟女人講道理」。

我還算不上這樣的人,但一直在以這個標準要求自己。

以上。

安利個回答:結婚給女人帶來什麼? - 安然若楓的回答


-_-||謝邀……

我懶得打了,直接貼地址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452524/answer/62840615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614739/answer/49230494?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783406/answer/46350522?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塑造完整人格的很重要的點是:做對的事,那什麼是對的事?就是適合自己的性格,符合自己的形象,身份,想法,層次,學識的一切的事。當適合自己的對的事做的越來越多時,你就會發現自己的人格也會越發完整。但前提是,你要學會全方位的,客觀的認清自己。如果不清晰的認識自己,是塑造不了完整人格的。


當你不再想盡辦法讓自己變成熟、變完美的時候


心理健康的最終目標是保持人格的完整性,培養健全人格。人格完整健康的主要標誌是:

①人格的各個結構要素都不存在明顯缺陷與偏差;

②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識,不產生自我同一性混亂;

③以積極進取的人生觀作為人格的核心,並以此有效的支配自己的行為;

④有相對完整統一的心理特徵。

我們認為人的心理健康包括以下七個方面:智力正常、情緒健康、意志健全、行為協調、人間關係適應、反應適度、心理特點符合年齡。


當你詢問這個問題並尋找回答的時候,你已經不能算是一個獨立的人了。當你甚至還 採納了某些回答的各種建議且自己照做的時候,你的人格也已經不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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