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人不反對抄襲?

偶然在知乎看到說<愛情公寓>抄襲的貼,就有很多人評價答案說"抄襲其實沒什麼啊,好看就行了""娛樂就行了,沒必要那麼認真"等等。。。怎麼抄襲還有理了?什麼時候開始抄襲不是可恥的、毫無疑問應該被抵制和批判的事了?開始被大家理解、贊同了?


因為他們都是/或都曾經是抄襲行為的受益者。

如果你能從一件事情上得到好處,你是不會去反對它的。


說說我自己的親身經歷。應該是我上知乎以來最長的答案。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過知乎上的這個答案:

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經在微博上看過同樣的段子。

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這個段子被發布之前曾經想到過這個機靈只是沒抖出來。

而我就是那個把那些人的機靈抖出來了的人。

我最開始在QQ空間上偶然發這句,並沒有想到會傳播到現在這個廣度。而我也並不在意QQ空間里有的人不掛名的把這句話重新發出來。因為對我來說這只不過是一個娛樂大眾的段子,對我來說沒什麼實質性意義,我也沒想過什麼知識產權或者抄襲的問題。

後來我想到這很可能是因為,我已經和很多人一樣習慣了我們所處社會中抄襲的風氣,以至於這件事真的輪到我身上了,我所感受到的都不是憤怒,而是恐懼。我擔心自己無形中也是一個抄襲者。儘管這是我自己在沒有任何借鑒的情況下所寫的句子,我仍然擔心在另一個社交平台上有其他人說了同樣的話。而對於抄襲會帶來怎樣的後果,我並不十分在意。因為就算這條段子傳遍各大網站,也不會對我生活造成任何實質上的改變。也就是說,這種抄襲並沒威脅到我的利益,以至於我並不十分在乎這種行為

後來,有人在微博上重新發了這條段子,並沒有註明是來自QQ空間或者註明了原作者。那條微博被轉發點贊過萬,直到現在一些營銷號還是會在那條段子後面加上那個博主的名字而不是我的。當時我的同學看不下去,私信了那名博主。博主態度很好,表達了歉意並解釋說TA是聽同學說的,也詢問我要怎樣處理,甚至提出要不要找轉發了的微博大V澄清一下。我當時依然懷著娛樂大眾的「高尚」心態,於是拒絕了朋友讓我舉報這名博主的提議,回答說發就發了沒什麼,但是如果可以還是希望能重新發一條署了我的名的。博主態度真的值得稱讚,刪去了那條轉發過萬的熱門微博,並重新發了一個署了我名字的。儘管後一條轉發量很少,但也引來了一些人來轉發我最開始的那條。我認為這件事應該就這樣以一個happy ending塵埃落定了。即便是後來看到知乎上的那個答案,我也只是一笑置之。直到剛才我偶然又翻到那條微博,看到下面的評論:

那一刻我感到一種莫名的悲涼感。我的這種悲涼不是為我自己感到惋惜,我也並沒有在下面澄清我早就發了那條微博。我只是忽然感覺到,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並不會因為你的理解就抱以同樣的善意

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有無數個像我一樣的人,他們原創的東西被人盜用,但這種抄襲的對象由於太過微不足道,而被人們忽略、一笑置之、甚至到最後原創作者變成了那個小肚雞腸的人甚至是罪人。這是怎樣一個扭曲的現象啊。

我承認,這條段子確實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也並不是拿出來炫耀或者維權,原因之一是我現在對於抄襲的界限已經完全模糊,我甚至無法確信我是整個互聯網上第一個說出這個段子的人。甚至,如果有的人曾經有和我同樣的想法只是沒有發出來,那是不是我抄襲了他們?難道我還要在後面署名「via所有想到這個段子的人」?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我通過我個人經歷給出的非常淺薄的意見,就是因為有很多人如上面的評論者一樣,因為他們不是原創,無法體會被抄襲的痛苦,而且面對如此微不足道的抄襲內容,他們甚至感覺原創者小題大作。以至於連我這樣的原作者,也開始因為自己的內容太微不足道,而感到對這種內容的維權是多餘而不必要的。

而問題關鍵在於,多小的抄襲算小,多大的抄襲算大呢?還是說無論大小,只要是沒有註明來自別人的引用就是抄襲就要負法律責任?很多人並不明晰其中的道理,甚至或許有像我一樣的原作者,惶恐取代了憤怒

。長此以往,人們習慣了抄襲,無論大小,只要它不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似乎都是公共的理應為娛樂大眾服務

我並不是要申訴什麼,我也並不是想要出名,這也並不是我的第一次被別人無註明的引用我的原創內容。我之所以要把這些寫出來,除了通過我的個人經歷對題主的問題表達一點自己淺薄的看法之外,也是因為我的看法中也有我的問題:是否因為我的原創內容太微不足道,所以理應承受別人的隨意引用?這其中是否有一個無形的界限,界定了值得維權的內容和不值得計較的內容?或者說,這種抄襲在一定程度上幫我擴展了我的內容的知名度,因此我也應該退一步海闊天空?

最近看到知乎上一些大V在討論維權的問題,而這些維權的內容大部分都是長篇的答案。那麼這是否象徵著只有這些所謂乾貨才有維權的權利,而抖機靈就應該被人隨意拿去引用?如果答案是肯定,那麼這種不言而喻的「潛規則」,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如今人們對於抄襲的漠然?

這個世界上每天都有人在被抄襲,而那些被拿到公眾的目光下曝晒的抄襲者們,罪名永遠都不會是抄襲了一條一句話的段子。如果說有名氣的段子手或大V的維權之路才有資格引起人們對抄襲的注意,那麼或許,當一個平凡人抖了一個微不足道的機靈,而這個機靈陰差陽錯熱門起來,少有人會知道它真正的作者。而那個幕後的平凡人,他或許心有不甘,可他大概不會站起來為自己的內容維權吶喊,因為會有無數的群眾,在他耳邊,甚至在他心裡,都會有一個聲音說:這麼點小事,算了吧。

而抄襲的盛行,或許就是出於這些人的一句「算了吧」。似乎這些人個體的利益,即這條段子的創作權和應得的關注度,都要為集體的利益,也就是廣而傳播後對大眾的娛樂,讓步。

或許,並且有很大的可能性,我所說的這些,會像我的那條段子一樣石沉大海;或許也會得到更多人的一句:就這點小事,算了吧。

確實,我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姑娘,我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害,大多數人也並沒因為那個機靈就改變對我的看法。這只是一件無傷大雅皆大歡喜的小事。

是否只有我成年了,我所寫的東西被人在未註明出處甚至冠以自己名號的情況下拿去盈利,我才有資格去喊維權?

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知道的是,當我看到那句「她何必呢」的時候,那是我第一次對所處的世界感到深深的無力感。

非常感謝題主讓我找到這樣一個平台發表自己的看法。(歪樓那麼遠好有負罪感T_T)。未成年,寫的答案必然有很多主觀臆斷和個人情緒在其中。我要學的還很多。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歡迎大家隨時指出,我都虛心接受。

如果有人要說「小姑娘別瞎想這麼多了還是先好好學習吧」,在這裡先回答一聲「哦」,到時候就不一一回復了。

答案這麼長謝謝看到最後的人!給你們一個么么噠(●°u°●) 」!


經濟角度來說:

1. 他們因抄襲獲利

2. 他們未因被抄襲而受損

3. 抄襲的人未必不創作內容;只是他們會發現在某個特殊環境(例如貴國),抄襲產生利潤的效率比創作來的高得多


因為很多人是所有人的一部分

很多人不反對抄襲,很多人反對抄襲

很多人不反對盜版,很多人反對盜版

很多人不反對尿紅牆,很多人反對尿紅牆

世界就是這樣的,非要問為什麼,那都處都是正確答案


所謂」抄襲「其實可以被分解成兩個問題,1,對版權的侵害,也就是說把別人發明的東西聲稱是自己原創的,2,對版稅的侵害,也就是說在使用別人發明東西時候有沒有付予別人相應的費用。

一般而言,傳統意義上對抄襲的鼓勵是在版稅的侵害上,就像現在國內網路上無限制傳播的盜版影視,電子書籍,遊戲等等,國外其實也有人在做同樣的事情,比如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黑客斯沃茨事件,就是因為他倡導所有的論文都應該能被自由獲取並且無償使用。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由於版稅只是財富的轉移而不創造財富,擊破版稅壁壘能夠使得更多原本無法使用這種知識或者文化作品的人現在能夠自由試用了,直接促進先進知識和文化的傳播面積從而提升了社會整體的發展水平,所以人們對侵害版稅的容忍度非常高。

但是對版權的侵害就沒有任何正面作用,而僅僅是一種欺騙行為了,把別人的論文詐稱是自己所作僅僅是把原本屬於他人的榮譽歸功到騙子名下而沒有任何其他好處,反而使得那些本來充滿創新精神的發明家白白失去創作的源泉,所以對於這種行為,我們是要堅決抵制的。


有能力解釋且解決的人不關注不在乎,想解釋想解決的人沒渠道。

比如,我曾經在知乎很認真地問過關於《愛情公寓》抄襲的問題,是當成法律問題問的:《愛情公寓》從台詞到傢具抄襲美劇的情況這麼嚴重,真的沒有涉嫌侵權或違法嗎? 還有其他的一些問題:為什麼《愛情公寓》這種由編劇抄襲《老友記》、《生活大爆炸》和《老爸老媽浪漫史》的一部電視劇會火起來? 或者為什麼很多人明知《愛情公寓》是抄襲之作卻還是喜歡看呢?大家不用點開鏈接看了,因為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也沒有任何法律方面的人出面解釋,僅僅停留在粉絲吐吐槽的階段。

我有家人在美國相關部門工作,也有個親戚在美國電影圈裡晃悠。我曾經特意下載好視頻,找好證據向他們舉報,也問過法律專業的小夥伴。家人親戚太忙根本沒空理我這個矯情的少年,小夥伴們也不專業,說不出個道理來。我想,知乎一定可以!這是個所有人問所有人的理性場所,我肯定可以找到和我一樣認真矯情的人,哦耶!

然後我沒有。

然後我也不再找答案了。我覺得可能很多孩子都有和我類似的歷程。像這種憑著一時之氣激起的一個念頭,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身邊對同一件事情認真的人太少太少時,我們就一步三回頭地擠入了沉默的大多數,然後在別人歡樂地高喊」 抄襲怎麼了,好看就行!「時,默默地捂上耳朵。


如果是用於商業性的抄襲,那好,法庭見,會還給原告一個公道。

如果在法律上還無法準確界定是否抄襲,我可以理解他為模仿或者借鑒,別以為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完全原創的,沒有!一個沒有!

騰訊在抄,蘋果也在抄,有的靠借鑒成功了,有的一直陷在山寨中。孰是孰非,民眾也不過罵罵罷了,所有的甜頭和風險都是當局者承擔。


大家都知道Quora,在知乎上的也很開心,完全沒覺得抄襲是可恥的


我想問一下答這個問題的人有多少人還在用盜版軟體?你們明知道這些原因卻還在堂而皇之的用著盜版軟體不覺得自己虛偽嗎?

如果有人說盜版不算抄襲,那你就別回復了,我聽到了。


請給小四及其粉絲留一條出路


我是不支持抄襲的。但我某種程度上可以回答下樓主的問題,從價值分析的角度。

抄襲與否,在法律上有明確的定義。這是法律層面的問題。

但是法律不能完全取代人的情感判斷。就演算法律,我相信中國也有很多人覺得壞的法律可以不遵守。因為價值判斷不同。

然後退回來說抄襲的問題。我不看愛情公寓,但我看小說。我說說小說界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比如你是A小說的粉絲,而這本小說大量引用了B小說的名詞和內容,但是只要你是A小說的粉絲,你很容易覺得兩者根本沒太多相似之處。因為你更容易關注兩者的不同之處。你是如此喜歡A小說,你覺得它所謂的引用只是致敬和借鑒,你覺得A和B的雷同點可能不到1%。雷同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內容。但是在非 A的粉絲眼中,它們的雷同點可能超過20%,已經到了不能忍的地步。

然後說說更有趣的事情。就是假如有一天A出名了,又出現了一本小說C或者D。這本小說有一些和A相同的地方,假如是10%。你會發現A的粉絲瞬間變成了版權的積極維護者,開始狂罵抄襲,覺得C和A像極了。雷同程度瞬間增加到了30%,40% ,你覺得不能忍,要去罵C,D小說的作者,痛斥他的抄襲行為。但是可能這本小說和A也就一小部分相似而已。

(A是確實存在的,但我不想說它的名字)

我相信很多說「抄襲又怎樣,好看就行了」的人,其實並不是真的覺得抄襲不怎樣,而是覺得「抄得並不過分」或者是說「這種程度的相似不構成抄襲」。就和上面分析的A小說的粉絲一樣。

這就是情感判斷導致了分析的不同。國人太過擅長於雙重標準,所以導致很多東西都無法有利推行。所以不反對抄襲和反對抄襲,很多時候是可以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的。


接受的人多了就習以為常了,甚至有人不知道原來自己喜歡的東西是抄襲來的,之後即使發現自己認同的東西並不是原創,但已經成為自己所熱愛的,也就不去深究誰誰是抄襲的。甚至會維護自己喜歡的東西,並不以抄襲為恥,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因為沒有受到損失,電視劇打開電視就有了,漫畫刷刷微博推送過來,小說上盜文網站翻翻。

他們不會理解創作者的艱難,理會被抄襲的憤恨。心情不好罵罵原作者傻叉,抄你是看得起你,心情好了去抄襲者微博下打滾賣萌么么噠。

呵呵噠。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他們沒有因此而利益受損。

當他們自己被抄襲的時候,很可能喊得比誰都要正義而激烈。

但這不代表哪怕是之後他人被抄襲的時候他們會憤慨,會反對。

只要他們自己利益不受損,或者還能從中得到些什麼,其他人的事情自然不算什麼。


你自己原創點東西,然後我給你拿走了,並且說成我的 你就知道這個感覺了


知乎可以給你答案


其實就抄襲而言,現在比過去是有進步的,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一些基本的現代社會道德觀念越來越被人們熟識和推廣。因為本身中國傳統社會對於抄襲這類的事情容忍度是非常高的,不然也不會有「天下文章一大抄」之類的說法,對於抄襲無論是學術界還是民間都無法引起相應的重視和討論,抄襲彷彿成了約定俗成的本土化文化屬性。對於迎合大眾和功利至上的一些中國傳媒更加不會在乎這些。但隨著時代發展,伴隨互聯網成長起來的一代人的觀念也更加開放和多樣化,我們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討論抄襲,認同知識產權的人和認為抄襲可恥的人也越來越多,總之,感覺一切在慢慢變化。


抄襲是社會進步的階梯,抄襲是創新的基礎,在很多地方很多領域裡,抄襲就是創新,在很多地方很多領域,抄襲比創新更重要。


抄一點不要緊,是度的問題。要逐漸形成自己的風格,這也是一種創新。


因為每個人都有過抄襲別人的經歷,還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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