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步步驚心》為代表的網路文學產業鏈是否已經成熟?網路小說-影視劇-網遊-動漫的產業鏈有這麼大價值嗎?

盛大好像在網路文學這塊已經佔據85%以上市場,近乎壟斷了,明年可能看到銀幕被網路文學所佔據


(這個問題本來不大想回答,因為命題太大,而且工作、專業均不涉及這塊,所以個人覺得不好回答。但今天看到「勒瑟文學中的勒瑟文學「這一評價,就以一個網路文學和肥皂劇愛好者的立場談點我的看法。)

題外話:影視與網遊之間,有個很明確的分界,簡單說:女性向作品改影視,男性向作品改網遊。我想這一方面因為感情類作品不好做網遊,修真格鬥拍片也有難度有關,更因為更多的女性愛看連戲劇,更多男性愛玩遊戲。我很少看到有同一個作品,同時變成影視+網遊。

例外之一是鬼吹燈——不過老外迄今沒把片子拍出來,遊戲迄今也沒公測

例外之二是步步驚心——《鹿鼎記》網遊很詭異的把自己和《步步驚心》捆綁在了一起,但我迄今覺得這是很滑稽的事情,只能說是步太紅的結果。

所以命題 網路小說—影視—網遊 的說法有待更正

先貼兩個資料。

第一:昨天(9月28日) 盛大文學首席執行官侯小強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貼出2011年盛大文學部分銷售的網路文學影視版權,數目非常多,具體條目可以參看鏈接http://photo.weibo.com/1004524612/talbum/detail/photo_id/3362532794878616#3362532794878616

第二:9月27日《北京青年報》消息,其中引用起點女生網總編輯田志國話語:自從公司宣布銷售小說的影視改編權以來,成功賣出版權的作品數目已經非常可觀了,「僅這幾個月,據我所知的,女生網完成改編協議,或正在拍攝的就有《毒胭脂》、《妾大不如妻》、《帝錦》、《宸宮》等,還有很多在和製作方積極洽談中。」

一部成功的影視劇,強力的推廣必不可少。以往的宣傳依據,可能是強大的演員陣容,可能是一位牛B的導演,比如斯皮爾伯格或者諾蘭,導演效應會導致哪怕是他們監製的片子,他們在海報宣傳上的名字也會比導演大,也有可能是高人氣的原作作者,比如斯蒂芬金、東野圭吾或者瓊瑤奶奶。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廣為人知,越高的知名度,越有可能刺激人去消費。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不能把原著劇本也成為一個強勢的的宣傳點呢?改編網路文學一般都是高人氣的小說,有著廣泛的受眾。《步步驚心》當年在晉江連載的時候,一直是榜單的常客;《斗破蒼穹》雖然在我看來寫得很差很無聊,但他經常是當時起點月票榜的狀元,最後一章點記錄是2千萬,總點記錄突破1.3億——這當中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肯去看看電視劇玩玩遊戲,就會有多大的市場?

另一方面,如果在北京青年報中所說,受歡迎的小說必然是能吸引人的作品,而只要能吸引人的,換成影視載體同樣會受歡迎。很多網路小說的題材很適合改編,比如說「宮廷」、「情感」、「修真武鬥」等題材,具有非常好的改編適應性,改編難度小,戲劇化程度高,衝突激烈,天生就具備了影視改編的良好潛質,對於製作單位和影視投資方來說是最好不過的素材。」

影視投資者從低投入高產出的角度選擇網路文學很正常,而對盛大文學,我和先生很早就討論過,盛大絕對不單純滿足於「作者寫字換錢,讀者付錢看書,盛大抽成」的模式,成為掌控豐富內容資源帝國才是其發展方向。為電影、劇集、遊戲輸送素材,通過版稅、聯合運營甚至自己造星等等方式,掌控話語權獲取豐厚回報。彼時應該07年左右,鬼吹燈才賣給老外,遊戲還沒開始做。而今日盛大文學的發展,也證實了我們的看法。

再放一個很不靠譜的聽聞。據說當年有某盛大管理者看了貓膩的《慶余年》,就想,這麼好的小說要改編成電視會多麼好看——然後盛大就有了影視互動娛樂公司華影盛世。

至於改成成網遊,唯一運營還可以的應該就07年上線的誅仙,我曾經玩過一周,剛開始漫山遍野的玩家都在討論遊戲和原著的區別(這也足以見到讀者群對遊戲的影響),但不久以後它就變成了極其正統的NPC遊戲,玩家關注升級、裝備、仇殺,我相信如果張小凡爆極品裝備的話,沒有多少玩家會RP的不去K它——這也是網路小說改編網遊的弱處:原著的知名度可以為他吸引來一批嘗試玩家,但遊戲本身的可玩性才是支撐玩家持續下去的根本,而這恰恰是改編遊戲欠缺的,我曾經嘗試過鬼吹燈、飄渺之旅,甚至因為步步驚心去體驗了一把鹿鼎記(我完全不知道這兩者是怎麼結合起來的),可以說,可玩性真是太!差!了!!

所以我雖然看好網路小說改編影視劇,但不看好改編遊戲。

至於這個產業鏈是否成熟,我覺得,用上述張亮的話說,只是初具規模。因為就目前來看,成功者有,大成者如今日《步步驚心》,小成者如《佳期如夢》《杜拉拉》,但失敗更多。而失敗的原因,除了選角、導演等原因外,更多的因素是編劇對原著隨意的篡改,使其面目全非。所以這一產業鏈要想成熟,必須在以下方面做出更多提升:

1.保證原著者權利,提高作者因出售影視版權或遊戲版權的獲利,刺激更多好作品的出現。

2.投資商對作品更為精準的挑選。

3.謹慎的改編,不要破壞作品原有的特色,使其成為一部泯然眾人的大路貨。

4.提升版權意識,避免出現版權糾紛。

5.請提供相匹配的製作水準。

最後,我從來不認為網路文學是勒瑟,一來,其中誕生了《間客》這樣出色的作品,早已勝過目前中國尸位素餐的眾多作協成員。二來,娛樂從來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讓人歡樂本身就是功德無量的事,不是每個人都有責任要成為公眾知識分子。


網路文學的一個毛病是太長了,一個很簡單的事,為了提高字數,作者可以寫很長,然後情節什麼的很老套,所以改編起來有難度。


網路文學受眾群體大,瀏覽量高並不能說明它就是適合大眾口味的值得鑒賞的優秀影視作品的改編題材,並不是說網路文學都不夠登堂入室,好作品還是有的,但是現實是俗不可耐的作品佔據了大部分。中國人的普遍文學鑒賞能力確實不夠高,因此需要正確積極的引導,電視作為中國國現今最普遍信息傳播媒介,我們需要發揚積極向上的娛樂主題。網路文學還未到它登上舞台的最好時機。只有當更明確的標準與條框被施予網路文學時,它才更有價值被搬上熒幕


沒有成熟,但是經過多年的培養,現在已經開始初具規模。

網路小說-影視劇-網遊的產業鏈目前是非常有潛力的,而且這條產業鏈的上下游是可以互換的,並且可以自由擴展和循環。

這條產業鏈本身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和過去的小說-影視劇的產業鏈相比,僅僅是把小說的來源放到了網路而已,增加了網遊作為下游。

所以,等著看吧,後面會越來越多的。


亮劍最早也是在網路小說軍事題材首發的。看好的小說還有《崑崙》、《英雄志》(我個人偏向傳統武俠),但現在流行穿越,所以網路上的穿越小說改編的電視劇比較成功。等穿越風過去了,又會流行別的類型網路小說改編電視劇了。網路小說泥沙俱下,需要沙裡淘金。


關於勒瑟文學的問題

建議閱讀這篇

庸俗才是我們的主流和未來——網路文學初探

http://apple4.us/2010/04/future-reading-web-literature.html

http://apple4.us/2010/04/future-reading-web-literature-2.html


說的很好,我就想加個問題,為何盛大自己也有很多影視公司,比如華影盛視啦,比如盛大新經典影業啦,但卻沒有一部讓人印象深刻的作品?他明明有很豐富的內容資源,但向影視和網遊產業鏈延伸的時候怎麼就沒有聲響,大家都知道,文學是小頭,影視和遊戲才是大頭吧


你們知道哈利波特嗎?


網遊適合改電影。


我覺得不是產話不一定是個好事,原本只是單純的受歡迎的故事被添加更多的商業色彩,往往會讓一批原著支持者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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