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比特幣淪為一種網路犯罪工具?
紙幣早就淪為犯罪工具了。
人民幣還是中國罪犯的主要犯罪工具呢不要給我
罪犯居然靠氧氣維持生命,建議地球自爆摧毀所有氧氣。
看了大家的答案,我的心裡挺五味雜陳的。一方面欣慰於很多人對於「技術無罪論」的認同,另一方面為很多看似了解比特幣的人做出的片面回答感到遺憾。希望大家可以對比「方向」同學的答案來看我的回答。
技術無罪論自然不必多說,我們不能因為槍支或者菜刀可以殺人就禁止它們的使用,也不能因為鈔票可以用來交易毒品並且不可追蹤就禁止鈔票的使用。事實上在貨幣高度虛擬化的今天我甚至不敢去想像鈔票最廣泛的用途是什麼,沒有人確切地知道,這腦洞一開就太大了。把比特幣和冰毒生化武器去做比較我認為有失偏頗,比特幣更像鈔票,公路,或者互聯網。互聯網打破了信息的壟斷,使得恐怖組織的交流變得前所未有的方便,但你難道會把互聯網和生化武器去類比么?總而言之,比特幣作為一種全新的基礎設施性的技術無論被用做什麼,都不能算是比特幣本身的過錯,這點我相信有邏輯推理能力的同學都是認可的。
再來說說,也就是我最想說的,比特幣到底被用來做什麼了,為什麼比特幣的價格會到達今天的高位,背後到底是什麼因素在推動?
不可否認的是,Silk Road曾經在比特幣世界中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2013年10月2號,絲綢之路的創始人Ross Ulbricht被捕的消息公布後,比特幣的價格在兩個小時內從140美元暴跌至110美元,跌幅超過百分之二十。但這能不能說明「比特幣就是用來做非法交易」的呢,顯然我們看不到任何邏輯上的聯繫。最可靠的是數字,但很遺憾我經過多方考證並沒有收集到絲綢之路如日中天的時候,其一天的交易額佔比特幣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多少。但是,我找到了另一個很有意思的數據(Bitcoin on the Dark Web: The Facts),請看下圖:
根據知名數字貨幣媒體Coindesk提供的數據,在2014年,也就是「後Silk Road」時代,6個主要dark markets加起來的日交易額是65萬美元,而比特幣支付提供商BitPay的商家日交易額只有43.5萬美元,好像是黑市居多對吧?其實不是的!根據coinmarketcap的數據,2014年比特幣交易所的平均日交易額在千萬美元級別,所以和交易所比起來,黑市的交易額簡直可以忽略不計!
人們在比特幣的交易所主要做什麼事情呢?主要做兩件事,其一,是進行比特幣和法幣(也就是政府發行的貨幣)的兌換;其二,是很多同學有可能不清楚的,就是進行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比如ETH,還有最近比較火的XRP,XEM)的兌換。以2014年為例,我們可以認為交易所的交易額主要是比特幣和法幣,因為當時altcoin(alternative coin,除比特幣以外的其他數字貨幣)並沒有引起太多人的關注。那麼是誰在用法幣買賣比特幣呢?沒人知道,其中有一部分肯定是用來洗錢了,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洗錢絕對不是比特幣價格的推手。因為要洗錢,進去的是法幣,出來的還是法幣!這一買一賣,從長期來看對價格是沒有影響的!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越來越多的人看到比特幣作為價值儲藏的價值(人人都懂的:有限的供給和不斷增長的需求)而選擇長期持有比特幣,導致了比特幣價格的上漲。最近的一則新聞被普遍認為是比特幣價格從1200美元暴漲至1800美元的推手:Billionaire says he has 10% of his money in Bitcoin, Ether and Blockchain tech(億萬富翁Mike Novogratz說他百分之十的資產在比特幣和以太幣中,「這是我有生以來最好的投資」)。
最後我想說的是,鼓勵大家用事實說話,而不是用傲慢與偏見對待全新的事物。Stay humble, stay foolish。
草草寫完,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探討。
本文的很多觀點來自於我的微信公眾號「數字貨幣說」 (cryptotalk),有興趣的同學可以來一起學習研究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因為篇幅的關係沒有深入講現今中心化金融體系的弊端,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看我的這篇文章:真正的金融主權 - 數字貨幣錢包
http://weixin.qq.com/r/fS-F3ejE67WUray_93pv (二維碼自動識別)
把菜刀禁掉吧,我早就看它不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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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發明的初衷就是為了不受任何的監管和控制,算是這些年來無政府主義的傑作。
貨幣在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貨幣超發是各個國家本能的選擇,而且現實就是這樣做的。所有的貨幣都是必然會膨脹的。
作為不信任任何政府的極端自由主義者,如米塞斯、羅斯巴德等,都設想過不會通脹的貨幣。比特幣是按照這種思路而來。
我所知道的一些比特幣持有者就是這種極端自由主義者,其中一位只要有錢就買比特幣,我還勸過他不要這麼冒險,呵呵。
最近半年,比特幣暴漲,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犯罪組織洗錢,二是人民幣貶值預期下的人民幣洗錢。
對於比特幣,我的觀點是這樣的:
1、比特幣本身毫無價值,當然任何貨幣都毫無價值,但是和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不同,比特幣的價值是無法錨定的,如果你只是將他看作洗錢工具的話,說他值多少錢都是可以的。關於如何創建貨幣,可以查找一下美國監獄用 鯡魚罐頭 作為貨幣的例子。
2、很多極端自由主義者將其當做理想貨幣,我是不贊同的,因為這是一種時間上不公平的貨幣,在最初的時候挖礦很簡單,比特幣不值錢,但越往後由於挖礦越來越難比特幣是越來越貴的。從設計初衷來說也是越來越貴,因為他的設計目的就是為了不隨著貨幣貶值。所以他是有利於早期擁有者而不利於後來的擁有者的。此等神物你想到了什麼?房產。龐氏騙局的變種。實際上我是贊同貨幣貶值的,因為在貨幣貶值的情況下會對後人更有好些。否則的話馬太效應太嚴重了。
3、如果一種物品註定越來越貴,那麼他一定是不適合當作貨幣的。因為持有者不會拿來作為一般等價物進行使用的,就像我前面所提到的那位只要有錢就換比特幣,肯定是因為他能升值而不是為了交換方便。但是有這種完全確定性收益的投機品嗎?
比特幣賺錢的套路,和一般的炒貨是一樣的:先低價收一波,再聯繫黑客搞個事情,或者開個暗網讓你買點化學武器,或者給你一個視頻網站天天看別人殺人玩,先把事情搞起來,讓你們都知道比特幣有多神奇的時候,再藉此機會讓比特幣漲價出貨。
可惜這一次黑客玩大了,除非他願意永遠生活在亞馬遜叢林,得罪了150個國家,這150個國家損失了那麼多錢又那麼急迫找一個試刀俠,那他在這個星球上真的有點難了。
得罪了150個國家,同時得罪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陣營,卻還能活得長命百歲的人,我仔細翻了下歷史書,喲,還真沒有!
除非你是南美毒梟,比特幣能幫你洗洗錢,注意金三角的毒梟都不好使,金三角那貨剛被兔子抓了,吃了槍子兒,還用他的腦袋拍了部電影玩!
比特幣馬上就要倒霉了,現在還鼓吹人入手比特幣和接盤比特幣的人,不是蠢就是壞!
兔子綠壩娘都能搞出來,治你一個比特幣還不容易?
所以題主,
如何看待445埠淪為一種網路犯罪埠?
如何看待Windows淪為一種網路犯罪操作系統?
如何看待你的網易/新浪/QQ/Gmail郵箱淪為一種網路犯罪郵箱?
如何看待C語言淪為一種網路犯罪編程語言?
你的邏輯和上面這些其實是一樣的。
update:
我從來沒有說技術無罪。
開發出WannaCry的技術當然是有罪的。
但是這麼想,假如你被電信詐騙了
你會認為銀行轉帳有罪嗎?
會認為你的手機有罪嗎?
會認為搭著台灣籍電信詐騙犯去肯亞(whatever)的飛機有罪嗎?
以及評論里說毒品的,自己想想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好嗎?這能是一回事?
支持取締,畢竟有人拿比特幣當作肢體交易工具(
比特幣天生自帶隱匿光環,就是便於犯罪分子洗錢的,所以這個地就不要洗了。它就是有黑暗屬性,這沒必要不承認嘛。但是有黑暗屬性的多了,樂高玩具也帶黑暗屬性的,為什麼大家還用比特幣?因為比特幣方便啊!你帶樂高玩具去換毒品好像有點累啊。既然犯罪分子能發現其便利性,你為什麼發現不了?說便捷性就有人提支付寶。沒錯支付寶是便捷,但是國外沒有啊。所以大家就競爭好了,你支付寶能比比特幣先一步得到國際認可嗎?誰領先誰牛逼,落後的就去死吧。知道這個世界上哪些國家最敵視比特幣嘛?俄羅斯!中國!俄羅斯差點立法禁止比特幣。
中國更別提了,你管管洗錢我理解,你管交易所手續費有毛病吧?拱手把比特幣定價權讓給別人。
知道這世界上哪些國家對比特幣最友好?日本!美國!日本已經通過法律將比特幣列為合法支付手段了(還不是貨幣)。現在日本交易所很多免手續費,正在與美國爭奪定價權。這真真是別人家的政府啊。為什麼自由國家歡迎比特幣,而集權國家厭惡比特幣呢?這裡面的理由要說就要另外開一篇,但是有一個結論是肯定的:日本和美國有自信能承受住比特幣給社會帶來的巨大變革;有自信讓這新生事物給自己的國家帶來更多的利益而不是更多的危害;有自信參與到比特幣的先期發展中,並期望獲得早期紅利。世界諸國已然進入一種囚徒困境,誰禁止比特幣,誰不發展自己的比特幣產業,誰就可能在日後的金融領域處於劣勢地位。而沒有全球主要國家的一致行動,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崛起就無法改變(比特幣自己倒還是有可能自作死,被某個山寨幣取代的)。你們這些比特黑,我承認你們說的許多問題。比如,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啊,通貨緊縮不利於經濟啊。但是作為一個偉大的社會實驗,我很欣慰能參與其中並賺得盆滿缽滿。你們不服?那就等嘛。你們不是有人說,先期介入者屯了許多幣,不公平嘛。這種不公平日後會愈演愈烈,而你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就這個問題而言,已有的答案可以看出來大多數人對比特幣的本質缺乏認識。
雖然我是工具無罪論的支持者,但是並非所有的工具都無罪,特別是當發明者的出發點,基於危害人類和社會的需求,例如非常著名的殘酷刑具鐵處女,這樣的工具只能用於血腥折磨和使人恐懼,除此之外別無他用,就是生而有罪的,當然,罪責只屬於他的發明者。
而比特幣的發明,恕我直言,就是為了創造一種交易便捷並且難以被監管的等價物,總有一些狂熱的自由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認為人類可以生活在一個沒有秩序管控的理想世界,而現實證明,這樣的族群只會在互相殘殺中陷入毀滅,而法外之地也絕不會是什麼樂土,只會變成人類相互傷害的地獄。
比特幣在合法的商品貿易中是沒有價值的,但是在非法貿易中確實具有極大的價值,而非法活動帶來的巨大利潤,才是比特幣具有價值的根本,通過比特幣,非法利潤可以非常容易的轉化為合法收入,這足以建立起一個無法被監管的地下經濟世界,這也是為什麼,自從比特幣誕生,他的創始人身份就成為世界各國警察的追蹤目標。比特幣堪稱可以家庭作坊量產的核武器,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你是否願意生活在一個人人攜帶核武器,一言不和就放蘑菇雲的世界裡。
在正常的商品流通裡面,是沒有逃避監管的必要的,監管不會影響你正常合法的交易行為,但是監管恰恰與人的自利性相違背,這也是非法貿易無法被根除的最根本原因。
很多比特幣的擁躉故意迴避掉比特幣的誕生給世界帶來的危害,一個非常著名的案例就是絲路網站的毀滅,根據美國FBI的調查,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面,僅絲路一個網站就完成了超過8億美元的非法物品貿易,涵蓋毒品,幼兒色情製品,軍火、贓物各個方面,而在暗網裡面,並不只有一個絲路,暗網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謎,而即便擁極強偵查力量的FBI,找到一個個人站主,也用了兩年多的時間,而到目前為止,中本聰的身份依然是這個世界最大的秘密之一,我想提醒的是,為了找到他,已經花掉了巨額資金,並且這些錢,同樣來自依法納稅的你們。
實名的背後是一個人的信用,而匿名背後意味著對責任的逃避,互聯網的作用現在越來越大,匿名帶來的危害也越來越顯著,而如果比特幣變成實名制,也就徹底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因為可以替代他的交易便捷性方法很多,匿名才是比特幣最根本的價值,其實從技術上我想並不難做到,畢竟他只是一段代碼,完全有可能插入可識別的標識,但是很顯然,沒有人會這麼做,失去非法利潤的垂青,比特幣就會失去價值。僅在中國,整個互聯網黑產的規模據估計已經超過千億,從業人員超過150萬,我們非常有必要想一想,是不是應該為他們提供更為便捷的交易工具。
不反對任何討論,但是我希望參與討論的諸位先簡單了解以下問題
1、貨幣是特殊的等價物,與一般等價物相比有那些根本差異?
2、為什麼自古以來私鑄貨幣都受到嚴厲的打擊?
3、中本聰可以發行比特幣,那麼你是不是也應該自己發行貨幣?所有人都可以發行貨幣,如何維持法定貨幣特殊等價物的地位?
4、比特幣替代法定貨幣的基礎是不是假設沒有政府監管,金融體系依然可以平穩運行?現實中是不是有實現的可能?
再補充下吧
比特幣是生來就合法的,因為他是物,有些人鼓吹比特幣合法化,實際上只是降低了使用成本。
而貨幣是授權才合法,其背後是政府的信用,未經政府授權的貨幣都是非法的,不要將二者混為一談。
比特幣背後是沒有信用背書的,完全依賴市場認可,這是他不可能成為貨幣的根本原因。
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下說工具無罪論,我覺著是不合適的。很多人只是在跟風抖機靈罷了。
雖然工具本身無罪,但是我們依舊可以討論的是,有一些東西就是比另一些東西更容易被犯罪利用。比如都是切菜的,菜刀就比菜板更容易成為犯罪工具。本身無罪的工具,如果其本身便利了罪犯的相比於他的功用大到了一定程度,那麼也是需要管理和控制的。就好像鴉片本身是止痛的,但你不能說他本身無罪就認為不該列為管製藥品。
比特幣的匿名屬性就是這種「對犯罪的便利程度遠大於他益處」的一個屬性,普通人買東西絕大多數時候都不需要匿名,一般只有非法交易才追求追求匿名。而這個世界上很好的匿名交易貨幣並不多,上一種是現金,再上一種是黃金/白銀,其他的方式我想不出來了,其他交易方式在一切合規合法的情況下都不是匿名的。這也就是為什麼電影里犯罪份子交易,勒索的時候都要求是現金,而非「給我工行賬號轉xxx人民幣」。
相比於現金和真金白銀,比特幣的優勢簡直大得可怕,首先沒有任何物理接觸,在世界的另一頭就可以直接轉賬,攜帶方便(沒有攜帶一說)。這些點極大的便利了非法交易。即使賬本是完全公開的,但是不能查到人能有什麼辦法?人家總有途徑把這筆錢花出去。
至於說,比特幣的「非通脹性」,去中心化是好是壞,我不是經濟學者難以做出評判。
我也不是說要禁用比特幣,我只是想說:「比特幣淪為犯罪工具」這個事情並非胡扯,而是我們要面對的事實。無論是技術開發者還是政策制定者,都要認識到這件事,而不是高舉「工具無罪」作為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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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舉菜刀做例子的事情,我只是想說同樣無罪的工具,某一些就是要比另一些更危險,我從沒說過要禁止菜刀,不要聽見風就是雨。
我也沒有批評金銀和現金,早期的等價交換物都帶有匿名屬性,他們被發明出來的目的是方便交易,是否匿名不在考慮的範圍內。或者說在銀行普及之前,根本沒有一個實名系統來支持實名交易。但是在現代社會更多更方便的支付方式發展出來之後,現金的方便性逐漸落後,而匿名性卻從未被超越,因此被作為非法交易的幾乎唯一方式。而比特幣,在和現金幾乎有對等的匿名性上,便捷性也大幅度提升,卻又沒有大幅超過現行的其他使命方式,導致比特幣的誕生大幅增近了非法交易的便捷性,卻沒有為普通的合法交易增益太多。這一點是我們要承認的事實。
關於比特幣的存廢,首先要清楚事物不只有「存」和「廢」兩種選擇,還有很多的中間地帶。其次,比特幣是一種帶有強烈「無政府主義」色彩的事物,人類社會到底需不需要無政府主義,需要多少,需要怎樣的,這是一個超宏大的政治話題,探討這個話題遠遠超過了我的能力,所以不做討論。
你怎麼看人民幣被作為通用的行賄工具的?
在比特幣流行之前,病毒勒索的是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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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特幣出現之前,犯罪分子用的是紙幣和金銀。
在紙幣出現之前,犯罪分子用的是鑄幣和金銀。
在鑄幣和金銀出現之前,犯罪分子用的是貝殼。
我怎麼看待……我就忍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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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張口閉口「洗錢」的,
沒有比特幣,犯罪分子照樣能洗錢;
沒有錢,犯罪分子就只能去洗內褲。
所以,請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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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一次又一次,總有人跳出來,反問比特幣能做什麼合法的事情,
請問啥也不知道的你們,哪兒來的膽量跑到這問題下面來指點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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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to Give - Wikimedia FoundationUse Payza to Send Money, Receive Payment, and Shop amp; Sell Online開宗明義,比特幣是正義的還是邪惡的還是中立的,並不是最重要的話題。更重要的是,比特幣是一定會長期存在的。
不過首先說一下我個人的一點對比特幣性質的看法:
- 比特幣淪為犯罪工具的說法不恰當。這就好比,一個犯罪分子持刀搶劫你,要你給他你的錢包。這個時候你可以說「刀是犯罪工具」,而不能說「錢包是犯罪工具」。犯罪分子用加密技術攻擊人們的電腦要求人們給比特幣,同樣道理這時候你可以說「加密技術是犯罪工具」,而非「比特幣是犯罪工具」。當然,加密技術是不是犯罪工具是另一碼事兒,這裡不需要討論。
- 比特幣是自由的和方便的。點點滑鼠就可以完成一筆交易,同時不需要付給一個中心大銀行手續費,同時不會因為法定貨幣在這個世界上發行的一些特性而通貨膨脹,它給了所有相信比特幣的人自由和方便的交易手段和很多其他的好處。犯罪分子也是人,犯罪分子自然也可以享受這個自由和方便和其他的各種好處。這和其他所有的東西都是一樣的,每個東西的出現一定都是因為它給人帶來了一些好處,犯罪分子也是人,犯罪分子一樣可以利用這些好處。比如文明的出現,比如槍和其他武器的出現,比如電話的出現,比如網路的出現。這些東西都帶來了便利的同時,催生出了新型的花式犯罪方法。但是這都不是這些東西本身的問題。
- 比特幣並不是完全匿名的。只要追蹤比特幣錢包,看看犯罪分子經過了哪個交易所,通過交易所就可以找到這個犯罪分子。
但這都不是我想說的重點。重點在於,比特幣是一定會長期的存在的。
首先就算有某個政府想要禁掉比特幣,然而比特幣的特點不同於槍支彈藥毒品這類實物,沒那麼容易被禁掉的。況且並不是每個國家的政府都想要禁掉比特幣。其次,且不談比特幣是不是本身就為了黑市交易存在,但它確確實實的給黑市交易提供了便利,而黑市也一定是會長期的存在的,除非政府能夠牛逼到把暗網都給端了--顯然難度比禁比特幣還要大。基於這個比特幣會長期存在的客觀現實,討論比特幣的危害性我個人認為是沒有意義的。即使討論的結果是這東西百害而無一利,黑市上的人還會接著用,犯罪分子也還是會接著用。
既然這東西會長期存在,恐懼就變得毫無意義。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比特幣暴露在陽光下,去學習它,去研究它,去擁抱它,去建設它開發它,而非把它純粹看作是黑暗世界裡的流通貨幣。不然只給犯罪分子好處而因噎廢食不給普通的老百姓好處,那麼說不定比特幣就真的成為犯罪工具了。
p.s.,有些人用暗網來舉例子,說難道暗網我們也應該擁抱它研究它嗎?對於此我想說的是,按照暗網的定義,你的qq空間其實也算是暗網,尤其是當你的qq空間設置了許可權的時候。所以暗網還真的就是中立的,去研究它去開發它還真的是有必要的。類似於silk road這種網站,只不過是暗網之中的冰山一角而已。暗網之中有很多的論壇,這些論壇內部自發的就反對毒品槍支兒童色情的交易,大多知識普通的geek交流的場所。所以它與比特幣一樣,並不是自帶邪惡屬性的東西。
基於其去中心化和匿名的特性,比特幣天生就是適合用於犯罪的工具——請注意我並不是在說發明比特幣的人的初衷是用它犯罪,也不是在說它的所有用戶都是在犯罪。
基於其總量有限的特性,配合上述匿名和去中心化特性,我更傾向於發明者的初衷是想要設計一個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安全(或者說是任何得利者)的擊鼓傳花騙局,而不是一開始就想讓它用於洗錢等非法用途。
去中心化意味著沒有約束,匿名意味著不用承擔責任,在沒有約束和不用承擔責任的場合會發生什麼,任何一個稍微有點閱歷的網民只要看看網上那些瘋狂的噴子、造謠的人和賣假貨的騙子就知道了。而具體到現實里,涉及到更多更具體的利益,狀況只會遠遠比這個更糟糕。
現金同樣可以匿名,一直以來罪犯也很喜歡現金交易(常見的橋段就是綁匪要求全部用不連號舊鈔作為贖金)。但是作為一種物理上存在的物體,現金具有重量和體積屬性,並且價值有限,這決定了用現金做跨地區的大筆交易是存在難度的,並且也相對容易被監管——要相信罪犯弄到錢並不是想僅僅在樓下的小飯店無限制地吃蓋澆飯吃一碗倒一碗。
一個適合用於犯罪的工具最終被罪犯利用,完全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一點都不奇怪。
比特幣的出現解決的很多網路中的實際問題,因為不可溯源性才被黑客利用。
比特幣發行,沒有國家政權背書,沒有黃金或者外匯作為儲備,決定了不過是一種智商稅而已。
判斷題:
1. 因為工具無罪,技術中立,因此大國應當放下政治博弈的思維,完全放開核物質、核工業設備的市場,讓創業家發揮才智,最大化社會效益。儘管有可能落入恐怖分子手中,但應該相信市場的調控力量。
2. 因為技術中立,故應當允許公開討論偽麻黃鹼製備冰毒技術。
3. 因為工具無罪,故應當在全世界範圍內不禁止持有和使用各種武器彈藥,儘管可能為恐怖主義行為提供便利。
4. 區塊鏈技術是中立的,但比特幣作為一種工具所具有的絕對匿名性大大便利了犯罪洗錢活動。
5. 生物和化學原理可用於高效無毒農藥的開發,也可用於製造化學武器,社會應當對此一視同仁,不應對後者加以限制。
6. 比特幣問題不斷上升推論後,可歸結為人類社會是否需要政府。因此支持或反對只是因為自身立場和利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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