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馬蓉的討伐和古代浸豬籠有什麼區別?

一個人道德有問題,行為有虧損,大眾有資格喊打喊殺嗎?有權利指責,並影響女主人的生活安全嗎?


問:如果王寶強真心是個好男人,為什麼要把這件事情暴出來?

答:首先,身為一個公眾人物,離婚這件事,爆出來沒有什麼不對。

其次,在題主眼裡好男人就是傻叉是嗎?我們姑且不論轉移財產這件事是否屬實。畢竟,馬蓉提出異議了。

被戴了綠帽子坐實了吧?也要以一句「感情破裂」,來保留對方的面子?你可知,對於一個男人來說,讓公眾知道這件事需要多大的勇氣?

但願題主將來能拿出這樣的大度。

問:為什麼不成人之美?

答:我對題主的出身感到了好奇。

問:一個女人,光給他生了兩個孩子,這種偉大還不夠她出軌犯的錯嗎?生孩子有生命危險!

答:不夠。邏輯很簡單,不是因為你爸媽把你生了出來,你犯了錯他們就不會大嘴巴抽你。

問:這件事情是王寶強認為婚姻不能存續了,不是馬蓉。從這個角度馬蓉是不是也是受害者?

答:在離婚之前她不是,王寶強是。

問:退一步,女性身體是自己的,靈魂也是自己的。我沒有因為結婚就把靈肉賣給對方吧,為什麼王寶強要這麼羞辱馬蓉?

答:首先,結婚就是意味著你將把身體和靈魂賣個隊方,如果不能對契約保持最起碼的忠誠,那麼請在契約終止之後再進行背叛。

其次,在普世價值觀里,馬蓉在未於王寶強離婚之前,將自己的身體交給了別人,這已經對王寶強構成了羞辱。

王寶強再羞辱回去,也沒什麼不對。

最後,建議知乎對於這種還為樹立基本三觀,或者已經建立三觀卻不正的初高中女生給予限制。

即便她對自己有那麼一點自知之明:


建議知乎增加年齡審查制度,小學初中就別讓上知乎了。


你呀,真是傻的可愛!

看你是個學生吧,對社會了解的還不多。

也就是王寶強這種老實人,要和馬蓉離婚。

換個有點脾氣的,早找人把馬蓉和宋喆做了。

情仇加錢財,想想吧,換個人早弄死他們了。

有人僅僅是不願意離婚,就殺人全家的。

有人僅僅為了幾萬十幾萬的糾紛,都會殺人,

更別說王寶強這種上億的財產糾紛了。

你以為人人都是好脾氣?

給你一個建議,你有這種思想,不適合和男人結婚。

要找也要找王寶強這樣老實巴交,脾氣好的,

不能找太聰明的,找比你聰明的可能是他背叛你,還倒打一耙,

你就成了王寶強。

但是一定不能找老實巴交,脾氣暴躁的,

那樣你背叛了他,會死的很慘。

所以要找一個比你蠢的,脾氣好的,

但是王寶強這種老實事業又成功的又難找。

所以說這個世界真奇妙。


契約精神!契約精神!大家罵馬蓉不是因為她去追求真愛(存疑),而是因為出軌,轉移財產然後逃之夭夭。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用生了兩個孩子來作為理由的,即使生了10個孩子也不能作為理由。


你別站著說話不腰疼。

如果你的媽媽跟其他男人有婚外性關係,你爸爸會是什麼反應?你會怎麼想?如果你婚後與其他男性有婚外性關係,你丈夫會怎麼想?你們的孩子如何面對這一現狀?

這就是王寶強和他的孩子所要面對的。

你想過嗎?你沒有。你連基本的換位思考和道德判斷都沒有。虧你還是生活在有法律保護的一夫一妻制的21世紀。

如果不是有法律保障、道德護航,那麼就不會有今天的王馬訴訟、網路輿論。

但是按題主的思路,就應該和和氣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平離婚,財產對半分。那麼如果潘金蓮不毒死武大郎,武大是不是要笑著分潘一半家產再把她送走呢?這書也是讀到狗肚子里了!封建王朝的百姓都不答應!律令也不敢這樣!更何況現在是公元2016年,不是公元前2016年!

寫不下去了。


那可以選擇不結婚啊?

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

馬蓉的例子,她之前就跟宋喆有瓜葛,為什麼要放棄所謂真愛去跟王結婚呢?為了錢是么?

這不就是取捨的問題么?

錢和所謂真愛是兩個對立面。

你取了錢,舍了所謂真愛;

捨不得所謂真愛,就別想那麼多錢嘛。

結果呢?她很貪婪,兩者都想要,額,那麼兩者就合併了,對立面就是我們現行的倫理道德。

又有一個取捨了

要麼要錢出軌找所謂真愛,就意味著摒棄倫理道德,當然,在中國這樣的行為是要承受千夫所指的,你看在知乎有關約炮的答案是不是大部分都匿名?

要麼給人一個正常人的印象,舍掉不切實際的貪婪想法。

人有的時候只是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雙眼,馬小姐不管怎麼說也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基礎的倫理道德肯定是學過的,最起碼她的父母老師不會給她傳遞你結婚了以後出軌沒錯這樣的價值觀吧。她覺得眼前有兩個選擇,要麼錢,要麼所謂真愛,都想要,發現都可以,就被眼前的快樂刺激到忽略了這件事的對立面。

突然想到代價這個詞,有權力就得有義務,獲得一個什麼東西的時候,你一定要付出一些什麼東西。一定是這樣的。沒有例外。三思而後行思什麼?就是思我得到了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值得么?

馬小姐很明顯沒有做這樣的思考。

什麼?馬小姐是思考後才做的決定?那她被噴成這樣就是默認了啊,題主也沒有必要替她擔心了。

什麼?馬小姐沒覺得這件事情很不好,那她生活的國家和我生活的國家一定不是一個國家


題主,我只能說在偷換概念。

過去有婚姻自由么?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你趕違抗?那些人不惜以生命為代價尋求真愛,抗爭不人道的制度,不值得我們同情和尊敬么?

而馬蓉又是啥?現在不是婚姻自由嗎?當時你看上他的啥要和他結婚的?當時王寶強或者雙方家人有把刀架在脖子上逼婚嗎?你覺得和王情緣已盡,完全可以正大光明提出離婚啊!為啥要吃著他用著他,還瞞著他和其他男人鬼混,甚至還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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