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為何不對德拉蒙德.格林NBA2016年季後賽西部決賽G3的行為追加禁賽處罰?
題主也看了幾遍回放,個人覺得格林是故意的。加上以往的案例,理應追加禁賽。NBA真的存在偏袒球隊的行為嗎?還是真的是題主判斷錯了?
謝邀。格林的解釋是,這完全是一個物理現象。我要是故意的,就不會那麼明顯。我會向亞當斯道歉。呵呵。還不如不要解釋了。客觀的來說,格林的這個動作,一個2級惡意犯規應該是逃不了的,至於到底是故意的還是下意識的物理動作,格林自己清楚,我想要說的是,我們不妨客觀的來看待這個問題。
聯盟做出不禁賽的決定,是不是就像你們說的保送勇士,為了商業價值最大化。
我不完全贊同。說到底,這是雷霆對勇士的戰爭,雷霆是值得尊敬的,他們頑強、衝擊、不可阻擋!那麼既然是球場上發生的插曲,就在球場上解決。從主觀上說,我不喜歡亞當斯,他不是什麼乾淨的人,但是!在球場上,亞當斯是個漢子!是一個鬥士,這是值得尊敬的,他遭受這樣的重創,依舊和隊友們打出22比7的高潮帶走勇士,聯盟對格林不禁賽的消息出來,他有沒有抱怨?有沒有吐槽?在他看來,在球場上把格林打趴下比讓他禁賽更讓自己興奮吧!這就是職業球員,一位鬥士。是,現在聯盟是想著盈利、是想著商業,但是,籃球是純粹的,格林也好、亞當斯也好,都熱愛著籃球並為之奮鬥著!雷霆隊的球迷也沒必要氣憤,不禁賽怎麼了,不禁賽就來場上干啊!你踢我下體,我狂勝你,你能怎麼著?勇士隊的球迷也別叫冤別暗喜,你踢人不是本事,拿出本事贏回來是真本事。勇士的實力還是在的嘛!所以題主也好,答主們也好,實在沒必要為這樣的事情糾結,一個判罰決定而已,哪怕在每一個人心中都不平衡,那也是球場外的事情,明天9點,亞當斯和格林的恩怨,雷霆和勇士的戰爭,在球場上打起,你要真是球迷,為你的主隊吶喊,大不了氣不過罵罵對面傻逼吧,籃球的魅力,還是在籃球比賽自身。以上。不禁賽挺好的,至少沒理由噴雷霆,14年季後賽雷霆灰熊搶七戰,禁了蘭多夫,當時都說什麼肖蘭特,雷霆太子隊,現在又都說勇士太子隊,很可能是同一批人(滑稽臉)。
單單是對格林不禁賽可以理解,但是東部的瓊斯一個動作並不大的擊打腹股溝的動作就被禁賽了一場,這就很尷尬了。現在相當於聯盟擺明了玩雙標,就喜歡看你們這些球迷無可奈何的樣子。
聯盟在經過一夜反覆的觀看回放之後終於確定,是亞當斯先動的吊!
講道理,聯盟不禁他是很腦殘的行為,這就相當於在暗示球員,為了收視率即使你做再出格的動作也會得到某種程度上的允許,也許G4會有更大尺度的動作。
娛樂聯盟,可以理解。
費了一個賽季的力氣打造的73勝活在當下的傳奇之師,隱隱然小球宗師,這大船怎麼能說翻就翻?甲骨文主場球迷已經幾乎不能接受格林還可能有防守犯規了,這就是活著的防守宗師,就憑你們還能讓格林犯規?ref sucker!這還能夠忽然就成了黑惡髒了?聯盟不可能打自己的臉。詳見詹皇的走步和撞人,always合理和阻擋。你們判斷錯, 是人就知道那個動作是故意,勇士一生黑
看到這麼多無腦噴。甚至詆毀勇士一整個賽季的努力的。。
有必要轉發一個新聞
據《今日美國》記者Sam Amick報道,NBA籃球運營部副主席Kiki VanDeWeghe接受採訪,從各個方面詳細解釋了德雷蒙德-格林在西部決賽第三場比賽中出現的爭議性腳踢史蒂文-亞當斯動作。
格林因此吃到了一次一級惡意犯規,事後經聯盟調查,格林的一級惡犯升級為二級惡犯外加25000美元的罰款。格林在對陣火箭隊的比賽中也曾吃到了一次惡意犯規,如果格林在接下來的比賽中再次吃到惡犯,他將面臨一場比賽的禁賽。
問:Kiki,我認為現在這個時候一些額外的觀點也許能夠幫助球迷更好地理解官方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就格林的打球風格而言,他多少算是一個富有爭議性的傢伙,我希望你告訴我:「你今天是怎樣度過的?在做出這樣的決定之時,你心中權衡的最重要因素是什麼?」
答:好吧。顯而易見,那些都是很艱難的判罰,很難做出判斷,因為每個判罰的情況都不一樣。我們昨天晚上和今天基本上都在查看一大堆比較個案,這些個案發生在球場上的任何地方。我們有很多沒吹的惡意犯規,我們有一級惡犯,有兩級惡犯,有罰款,有禁賽。我花了一天的時間看了一堆的錄像,查看比較個案,和裁判交流,和回放中心的裁判交流,我們還進行了深入全面的調查。
我們有專業的偵查員展開了調查,他們和球員交流,他們和所有裁判交流,包括回放中心的官員,然後他們回來向我彙報情況。我也在內部就此事展開了討論,尤其是和裁判部門,徵詢他們的意見。但到頭來,每一個回合都是不一樣的,那就是問題所在。你得考慮全面,你得考慮裁判的說法。顯而易見,他們昨晚判了的是一級惡意犯規,你必須得把這個考慮進比較個案中。比較個案的問題在於你永遠不知道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
每個不同的情況,每個不同的回合,事實類型都不同,所以你得考慮所有這些因素,然後做出最好的決定,再向亞當(蕭華)彙報,他之後會在文件上面簽字,這也是為何我們度過了漫長的一天的原因。我們得花一整天的時間來進行所有的事情。我知道有時候這會讓人們感到沮喪,因為你無法做出即刻的決定或是非常快速的決定,但它們畢竟都是至關重要的決定。你希望盡你所能做出最好的決定,你希望確保自己方方面面都考慮到了,盡你所能去調查全面,有時候這花費的時間要比你想像得更長。
問:Kiki,人們的很多關注點都落在了騎士隊的鄧台-瓊斯身上。聽你提到了比較個案,有沒有瓊斯這樣沒被禁賽的個案出現?
答:我認為有很多,但就拿瓊斯的情況談談吧。我認為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回合,首先,他和比永博纏鬥在一起爭搶籃板,瓊斯的手是張開的,當他和俾斯麥-比永博的腹股溝位置發生肢體接觸時,他的拳頭是握緊的。所以他是用一個握緊的拳頭製造了身體接觸,對我而言,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和我們要講的格林一事完全不一樣,格林的腳是『胡亂擺動(flail)』,你知道的,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我們球員身上,他們試圖以此來騙得犯規。格林經常這樣做,威斯布魯克經常這樣做,其他很多球員也經常這樣做。不幸的是,在這一特殊回合中,格林的腳接觸到了亞當斯的腹股溝位置,同樣的區域,正如瓊斯一樣,但那個判罰和回合以外的所有事情都是不一樣的。你知道的,球從格林手中被打掉了,他跳了起來,試圖騙到哨子,他胡亂揮舞(flail)自己的手臂,胡亂揮舞自己的腿,也就是在那個時候,肢體接觸發生了,我們認為需要作出一些額外的處罰,於是我們做出了決定。
問:所以以往的記錄也是要被考慮到的?我很好奇這方面你們怎樣看:格林在第二場比賽中就和亞當斯發生過相同位置的身體接觸,你們有他的錄像,也應該知道他伸腿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他過去就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你們把這考慮進了本次事件中嗎?當你看到這樣一個有過不良記錄的球員再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時,你會認真考慮嗎?
答:好問題,我們這些當然都會考慮到。這都是調查的一部分,沒人會質疑之前比賽(對陣火箭)或是第二場比賽他的動作是否是個意外。至於腳踢的問題,我想我們幾秒鐘之前已經說清楚了,這是個騙取犯規的常見方式。這動作顯然不對,我們也嚴肅處理了此事。但這懲罰已經相當嚴重了,我認為那不該受到一次禁賽,但他已經得到了3分,再得1分他就會被禁賽。他還因為此事遭到了高額的罰款,所以這是個嚴重的問題,我們也認真對待了。我也是。
問:你們一直在對抗著一些陰謀論,比如:「好吧,因為他是格林,他是全明星,瓊斯呢,一個角色球員,這就是為何他們不禁賽格林的原因。」站在你的位置來看——這實在不是一個令人艷羨的職位——你是如何調解這種陰謀論觀點的?未禁賽的消息一出,我的推特時間線就被刷爆了,他們都在說,「NBA典型的做法,他們會保護球星,這都和商業有關,和籃球無關。」你如何看待這樣的觀點?
答:首先,你不能想著這種觀點。我知道我坐在這個位置上自然會遭受一些批評,我們很早就知道了。我不能讓這影響到我的決定,你必須得基於那個回合以及其他所有事情來做出決定,所有的事實都要考慮到。正如我之前所說,瓊斯一事在我看來,和格林是完全不同的。我知道他們的動作結束方式都一樣,都打到了對方的腹股溝位置。但我之前說過,握緊拳頭直直地擊打腹股溝位置和起跳後球被打掉是完全不同的。我不認為有什麼人會因為胡亂揮舞的腿腳而爭論什麼。
但你必須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格林受到了相當嚴厲的懲罰。我認為你們不能說我們放過了他。上場比賽,他們認為格林的動作是一記惡犯。我們的回放中心有三名裁判,他們都是這樣認為的。我們進行了全盤詳細的調查,以往的記錄也被考慮了進來。我們研究了此事,和內部所有人員都探討了此事——最終決定他應該受到更嚴重的懲罰。
問:從實際角度看,這次調查里你一共約談多少人?還有一個很自然的問題是,當值裁判,也就是 Scott Foster 和他的同伴去看錄像、跟回放中心交流之後,決定判罰一級惡意犯規。我覺得人們很自然地就會想,『為什麼當時沒有直接決定給二級惡意犯規?』這一點上說你幾乎可以把這看作是對這一套系統的控訴。
Kiki:我們有專業的調查員,他們會和雙方球員交談,會和裁判、包括回放中心的裁判交談,然後他們再來向我彙報。我自己會和裁判交流,然後很顯然我也會和這裡所有的設備造作人員交流,我們會觀看各個角度的錄像。但對我來說,現場裁判做不到的是在當晚觀看那麼多比賽錄像,做不到像我今天這樣花上8個小時去跟相關人員交談。我覺得他們的工作就是在比賽中做決定,而我的工作是審查這些決定。
在這一系列程序結束之後,經過一次深入調查之後,我決定:『嘿,這動作需要一個更嚴厲的判罰。』所以這就是今天發生的事情。
問:總的來說,Kiki,季後賽期間會不會讓人感到沮喪,因為裁判本身都不想捲入這些事情,他們想把比賽吹好,讓球迷、球員和教練都感到滿意,但季後賽期間我們很少能看到這樣讓所有人都滿意的吹罰。你會感到沮喪嗎?尤其是總體上來說裁判吹罰的正確率(包括漏吹)其實高達87%或者88%,但在季後賽期間要想把這些判罰敘述清楚其實很難?
Kiki:當然,這些都是箭弩拔張的比賽,大家都在密切關注。比賽過程本身是賞心悅目的,但讓比賽精彩的其實是激情,但同時激情也會讓比賽的判罰變得非常非常難。所以,裁判的工作非常不容易。
就像你剛剛說的,他們吹罰的正確率可能有95%或96%,算上漏吹的部分大概也有86%、87%。其實大部分比賽的吹罰都是非常合理的,但有時候身體接觸太頻繁,碰撞太激烈,隨著比賽的此起彼伏,現場氣氛的升溫——我再強調一遍,這些都是讓比賽變得精彩的原因,都是球迷和教練喜聞樂見的事情,但是這讓裁判的工作變得非常難,而且令我感到驚訝的是他們仍然能保持如此高的正確率。很顯然,會有一半的球迷記住那些不利於他們的判罰或者錯誤的判罰,可能10次判罰里會出現1次這樣的情況,甚至更少,實際上他們的判罰正確率是相當高的。
還有,我覺得這些傢伙都會往心裡去,他們都是有好勝心的。他們是世界上最好的籃球裁判,我覺得這一點沒人會質疑,有時候他們沒有得到應有的讚許。其實作為球星在某些方面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他們可能整場比賽都打得很棒,但是在關鍵時刻錯失了一次投籃,球迷就會記住他,我能理解這些類似的感受。
對我來說,這些傢伙(裁判)的工作完成得相當出色,很顯然這些特定的判罰非常難做決定,我覺得我們必須要意識到,不會每個人都滿意我們的判罰,但我們要做的事情是去細究每一項事實,在此基礎上儘可能地做出最好的判罰,同時清楚這一判罰不會完美。你的決定會讓別人不開心,你知道外界會說些什麼,但你必須要擺脫這些干擾,對自己說『好吧,讓我研究下事實,力所能及地調查清楚,根據比賽時間、球員等所有的因素來做出最佳決定,試著儘可能地平等應用規則。』
再說說其他的聯盟這次判罰十分艱難。一個是在格林行為的判定方面。我覺得聯盟的想法是對的。不是對東部瓊斯不敬,你很難判斷一個附加動作是否是故意偽裝的,但一個用拳頭直接擊打的動作連判斷的過程都可以直接省略了。
所以因為這件事對聯盟嗤之以鼻其實完全沒有必要。不得不提一下,勇士隊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格林這件事之後,相當於給勇士整個隊招來了無窮的指責,心疼勇士。也心疼那些會一直支持勇士的球迷們。說實話因為這種事情就放棄喜歡勇士的話,對中國的勇士球迷這個群體是一件好事。能在球隊最困難的時候跟隨球隊同樣是一件偉大的事情。Go warriors 與他們同行,共同承擔。本來自己一直在知乎上看答案,但是彷彿這次的事情出現在了一個特殊的時點,特殊的對象,所以彷彿就不那麼簡單。首先聲明,我是詹姆斯的球迷,從2005年到現在,從詹姆斯戴髮帶,撒鎂粉,到現在拋棄髮帶(始終覺得不太習慣)。不得不說,詹姆斯的身體是異於常人的,2003年到現在,很少有這麼奇特的球員,以至於前幾年還在說,他是星球最強的球員。但是不管再怎麼強,籃球始終是5個人的運動,詹姆斯對於團隊籃球的無法突破,有目共睹。不論是東部的活塞五虎,還是凱爾特人三巨頭,亦或是西部的馬刺還有當今的勇士。詹姆斯的強始終強不過一支隊伍,排除一個人幹掉我最喜歡的活塞五虎那次,其他時候,你都可以看到,詹姆斯和克利夫蘭在團隊籃球面前的無力。說回這次的總決賽,雖說騎士隊人員齊整,在東部季後賽未逢敵手,可是依舊忌憚於勇士,並不是因為勇士有日天的庫里,而是因為勇士有科爾教練,有湯普森,有格林,有博格特,有利文斯頓,有伊戈達拉......這些現有的,曾經的,好球員,3D球員,功能型球員彷彿都在勇士發光異彩,甚至我自己都覺得,樂福和歐文不受傷,那就戰個痛快,發自內心的覺得應該還是要輸。可是西部決賽的雷霆,彷彿給整個NBA找到了打敗勇士的訣竅,你的死亡五小很無解,那我就和你擺大。所以,騎士隊在G3和G4都擺出了大,如果認真看比賽就知道,G3全場,G4前三節,其實騎士是有部分優勢,能夠和神准勇士抗衡的。可是,G4的第四節,就像楊毅老師的說的,打不動了,去年總決賽發光異彩的香波特消失了,莫茲戈夫棄用了,德拉維多瓦沒有發揮去年拚命三郎的機會。所以詹姆斯慌了,這是克利夫蘭離總冠軍更近的一次。我知道很多球迷都會吐槽詹姆斯的「決定1」,不管怎麼說,有了更好的隊友,運氣也會站在詹皇這邊,不論是面對戰勝馬刺就陽痿的雷霆,還是雷阿倫的無價三分,都讓熱火隊拿到了兩個冠軍。可是團隊籃球又一次戰勝了熱火,所以詹皇選擇了離開。不管是逃避也好,還是想為家鄉拿到一個總冠軍。始終,阿克倫之子就是回去了,其實作為一個競技體育的運動員,當時30歲的詹姆斯已經在聯盟打了12個年頭,對於運動生涯有限的球員來說,詹姆斯已經沒有幾年的巔峰了。我更相信,曾經的小皇帝,如今的詹皇,就像那些在外漂泊的人一樣,在四五十歲會想回家。能證明的早就可以證明了,不能證明的,也就不行了。見過大風大浪,巔峰和低谷,還有什麼看不開,不如回家吧,所以我相信,這一次,詹姆斯是帶著誠意回來的。就像前年熱火輸給馬刺心灰意冷以後,我曾經有一個感覺,就是覺得全世界這麼多的球迷,為了一支球隊或者球星操碎了心,茶飯不思,可是不管輸和贏,人家就是超級巨星,你憤恨,你不甘,最後自己還是該上班上班,別人依舊一兩千萬的工資拿著,商業活動、代言都不會間斷,所以我們不管何種猜測,都不會影響別人的生活。所以幹嘛我們要這麼激動,很多時候我們連自己的生活都過不好呢,還去和NBA這個聯盟,或是球隊置氣。扯遠了,說回比賽,也說回這個問題的核心。追夢格林被禁賽,其實不能說非禁不可,但是也有點眾望所歸的感覺。西決,格林曾經兩次踢到亞當斯的要害部位,用腳和膝蓋,這還不同於德拉維多瓦有意用手去掏伊戈達拉的要害,用腳和膝蓋哪怕是在足球運動里,也是歸納為危險動作。就更不要說西決和杜蘭特搶球時,腳踢到杜蘭特的腦袋。格林解釋為慣性動作,習慣動作都可以,但是在聯盟處罰後,格林的這些危險動作確實消失了,也就是說,大部分是可以剋制的。但是因為處罰是積分制,所以沒有被禁賽。這一次的處罰其實依舊是一分,只是總共累計到了4分,所以要禁賽。就像足球比賽的兩黃變一紅,下場多重要都要被禁賽一樣。並不是要為詹姆斯洗地或是什麼,其實就像楊毅老師說的,我們看見詹姆斯羞辱了格林,好像是詹皇佔了便宜,其實那一個回合,兩個人互相噴了多少無法接受的垃圾話,多少隱蔽的小動作,我們怎麼知道。就像齊祖一個鐵頭功砸向後衛,我們看到的就是那一下,誰知道之前兩人發生了什麼。所以只能說,季後賽和總決賽都是7場,並不是一場定輸贏的比賽,我們都不知道在G4之前,兩人都暗自較量了多少回,才引發了那一次的胯下之辱,所以,只要G5兩隊好好打,就可以。聯盟有影響力,可是影響力再大,不也沒有營造夢寐以求的23VS24么?我不排除聯盟處於商業價值考量後的偏向,也不懷疑某場比賽或是某個裁判的吹罰基調,可如果偏袒詹姆斯,其實以詹皇的突破能力,也不足以只造成這麼點殺傷和罰球。
最後就那一個犯規說一下自己的觀點,格林摔倒後,並沒有馬上爬起來,而是以自己的身體擋在詹姆斯的面前,還有一個用手輕輕拉住詹姆斯腳踝的動作。我更傾向於,詹皇是為了示威,當然,方法可能不恰當,但就是為了告訴格林,我不是和你在這裡拉拉扯扯過家家的。就像詹皇在總決賽蓋掉暫停後,庫里玩心特重的上籃,就是為了每一分每一秒都告訴大家,我還是蠻認真的,哪怕輸,我也是蠻認真的。
所以有人說詹姆斯賽後使壞,我想說,對於他來而言,沒必要。如果你們真的看過他大部分的比賽,你們會發現,當詹姆斯身心俱疲的時候,他的眼睛是空洞的,就像曾經上演1秒絕殺魔術之後的那場比賽,我就覺得詹皇已經不想打了。所以後來的後來,他還是走了。對於他來說,想打和不想打,都由他決定,就像去年總決賽他一個人,那麼累,還是在打。希望泰倫盧教練有更好排兵布陣,希望詹姆斯還能用剩下的影響力帶來一個總冠軍,就算最後拿不到,其實也和我們沒什麼關係了,畢竟我們還是天朝的普通人,人家存款賬戶里的餘額不需要和我們較真。真是夠了,我就看不慣你們一個個聲討格林。我來洗了!追夢格林一個二輪新秀,作為又暴力傾向的腦殘得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得到今天的成就。我希望知乎是個有愛的平台,關愛殘疾人,從我做起!
那雷霆就摁死了打,球場的事球場解決,希望鴨-蛋不疼先生明天拿個雙20...雖然是勇蜜,也受不了格林的張狂態度了...
保送勇士唄,其他隊可以休息了今年,省的連兒子都生不出來以後
感覺未來NBA發展趨勢會有大變動,以後球隊會保持10人輪換,外加兩員武師坐鎮的場景,關鍵時刻武師上場,把對方核心弄殘。以後NBA可能是殘奧會籃球比賽運動員輸出地。
出於觀賞性及商業層面的原因是可以接受的,但搞雙重標準這就有點不合適了吧?
肖華要再這麼不按原則地來事,吃棗藥丸先匿名了,很好理解,聯盟要保證收視率,所以會有勇士格林和騎士瓊斯的雙重標準。當然還可以用我們生活中常見的情形來解釋,你家有一個可以容納很多人的大院子,大家都喜歡來玩,你的孩子有一堆小夥伴,每天都一起玩耍,成為了好朋友。然後另一堆小朋友也在你家院子玩,你家孩子把另一堆小朋友裡面的一個人襠踢了,你會批評他,但你不會不讓你家孩子在自己家院子里玩,可是如果另一堆小孩子踢了你家孩子的襠呢,你還會讓另一堆小孩子在你家玩嗎?
第一輪博古特的格鬥動作,格林的摔跤動作,被一群人狂洗,現在格林的這招碎蛋腳請繼續洗,今天新聞出了,格林沒有禁賽,真是 金州親兒子隊,聯盟里沒結婚的,結婚沒孩子的和金州親兒子隊比賽的時候請小心對面超級碎蛋巨星格林的,斷子絕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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