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出平淡中飽含深情的文章?
01-09
文筆清淡樸素,自然親切,感情真摯深沉,細節生動傳情。
就像題主幾年前學到過項脊軒志,在而後的日子裡那種淡淡情愫在心房久久無法釋懷。題主自詡愛好文學作文很少及格,願慢慢嘗試著寫出這樣的文章
我知道書翔邀我是要黑我,好像因為剛才有個答案寫的略激動了……不過這個題我還是想要說一下。
這題很典型,但是無從答起,知乎文學話題下很多題目沒法答。類似的還有怎麼練就文筆?怎麼寫好小說?怎麼使文字狂拽炫酷叼炸天?
真要答的話,最多也就是舉一些符合題目描述的例子,或者直接告訴你多讀多寫,而後者很容易被定義成沒有幫助的裝逼。還有一些各種強答的,真從文字組合方面去分析,最後難免玩成了自嗨。
玩的最自嗨的斯蒂芬金,寫了本《寫作這回事兒》,儼然化身寫作導師。裡面舉的例子尚值得一觀,不過我記得其中一個結論是少用被動時態,被動時態證明作者不自信云云,我至今沒搞明白是為了毛。
文學不只是技術層面。不讀書,不歷事,不琢磨,不可能寫的很好的。
題主問如何寫出平淡中飽含深情的文章,那就多找類似文章讀,鍛煉語感,多寫,鍛煉語言使用能力。
我不知道其他方法了。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到了深處,文筆不是首要的。首要的是你看到了什麼,你才能寫出什麼。心和眼比手更需要錘鍊。
不要試圖打動別人,更不要試圖打動自己,抱著這兩種目的寫作,寫出的都是愚蠢的文字。
需要一個過程吧:先多閱讀提高自己的表達能力,然後勤練筆用盡華麗矯飾的辭藻,最後學會用最樸素的詞語代入真實感情,這時候基本就煉成了。
和楊過練劍差不多,凌厲到輕巧,最後溫和圓潤而有神采。以前我寫文章,就喜歡用美詞,然後融入感情,很醉人。當你這樣寫得多了之後,慢慢地你就不愛用太美太醉的辭彙了,到那個時候,就能用平常的辭彙,來承載一種感情,這算是返璞歸真吧。
要寫出那樣的文字,首先得感受那樣的境界
看她堅持不住的時候,我腦海里冒出的想法就是,以後再也沒人給我做早餐了。
——————————————————————————————————張自強
現階段,其實想寫出飽含深情的文章已經沒多大實際意義,重要的是如何寫出那種可以觸動人心的,可以讓看的人從心裡共鳴的文章,你寫的文字,和看的人的頻率相同了,對上了,這就可以了,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張嘉佳……------------
講故事吧,切身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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