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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好敘事散文?該做哪些積累?


謝邀,外行探路中,試答,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首先談談〔文章〕

文章,不論中外,都是起源於口頭語的,而這些口頭語最終被記錄下來(先是以口頭語的形式,後來變成歌謠,最後歌謠被以文字的形式錄諸於書頁,這便是最早的文章),必然是因為它們在人們的心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實上,不同文化中最早的文字無一例外都被用來記載神靈——他們的事迹(神話故事)以及讚頌他們的頌歌(古老的歌謠)。〖關於這一點,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讀一讀聞一多先生的《歌與詩》,並結合喬治 杜梅澤爾的「祭祀—武士—生產者」的人類社會模型加以理解(本來我是打算詳細闡述的,可是兩本書都不在身邊,網上也沒有找到原文,加上都是很久以前讀過的,只留了個大概印象,所以只能直接給出結論)。〗

以上論述只是想說明,文章來源於【人們心中對於某些事物的強烈情感】,這些事物在太古之時是神靈,後來慢慢擴展到人類所能接觸的一切事物。如果單純地從當下文章去看文章的本質,人們將很容易迷失,因為文章已經發展成一個太大的系統,而我一直以來堅信的一個信條便是「萬物在其最初始的時候,最接近其本質」。

用一句話來總結以上觀點便是「情動於中而行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總之,一切的藝術都來源於強烈的情感,只不過它們所藉助的物質載體所不同而已。

知道了什麼是文章,那該怎麼寫文章呢。毛姆有個說法:不論你想寫什麼類型的文章,你都必須先明白『自己想要表達什麼』。

大部分時候,我們對於自己想表達的東西都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如果這樣便開始去寫東西,你會發現越寫越亂,無數『零碎』的想法爭先恐後地湧入你的腦袋。這其中可能有不少『你覺得很不錯』的點子。於是你一下子陷入了一個選擇恐懼症:不知道該先寫下那個想法,也不知道該捨棄哪個(好像覺得那些句子都挺不錯的)。一旦陷入這樣的情形當中,不要說寫出好文章了,能寫出一篇文章就不錯了。

所以說,要避免寫出糟糕的句子,進而寫出好文章,『明晰想法』很重要——『我現在要說什麼,下一步又要說什麼』,這是必須成竹在胸的。而要做到明晰思想,就必須要學會『捨棄』,如同奈保爾所說的「無關緊要的話通通捨棄,不是我想說的話通通不要,即使那句子看起來再漂亮」,或者,套用一個設計師的話「寫作就是要捨棄自己喜歡的創意」『(design is love the ideas that you have to give away.)』。

簡言之,語文最大的德行是『清晰簡當』——簡潔,明朗,而且精確。文章如是。

〔敘事文章〕

最近在看《文心》,這是一本寫給中學生的語文指導書,作者是大名鼎鼎的語文教育學家夏丏尊和葉聖陶,書中第二十節講的正是敘事文(當然了我知道題主問的是敘事散文,我先說敘事文,再說散文,最後會講到敘事散文的,給位看官莫急,且聽我慢慢道來),以下是文中幾種對於茅盾作品[一部敘事小說]《子夜》的評價,這幾種評價很能代表讀者心目中好的敘事文該有的元素:

從這一小段評論里,我們可以看到讀者對於一篇好的敘事文章的期許:【1.】條理清晰,敘事生動,是人能夠很清楚地了解一件事情(即描人之所未見之情形,使之有如同目見之感)【2.】能發人深思【3.】情節生動,能引人入勝(即有趣)。一句話歸納就是『能夠自然地講述一個有趣而不空洞的故事』。

這裡重點要談的兩點是『自然』以及『有趣』。

『自然』即條理清晰,語句通暢,不出現諸如『一點鐘的時候在西邊的石椅到了五點就跑到東邊王二麻子屁股下去了』這樣時空方位之類的事實性條理錯誤。

『有趣』,可以指情節的有趣,更加指文章的『趣旨』。而在不同的文章里,要做到這兩者兼備,其難度是不同的。

眾所周知文章分為兩大類,一為虛構類文章,一為非虛構類文章。

〔非虛構類〕文章一般取材於作者經歷,比較不容易出現不自然的毛病。然而在趣味上可能會差些,生活中畢竟平淡的事情多些,而有趣的事情往往可遇而不可得。

〔虛構類〕文章容易做到有趣,只要有趣,玉皇大帝,閻羅老鬼,四方八極,五湖四海的一切元素,都可以通過作者的妙筆網羅於前。反倒是因為作者得到了太大的自由,容易心騖八極,出現許多諸如孫猴子在前一秒變成了牛魔王鑽進了鐵扇公主的肚子里,下一秒又莫名其妙地出現在了太上老君的煉丹爐內,這樣的錯誤,只要作者稍加註意便能避免。換個角度去看,如果作者能夠開動腦筋,把這個bug解釋清楚,反倒能夠成為孫猴子法力通天的一個實證呢。總而言之作者寫作時要心思縝密,不能太過散漫。

下面列舉一些個人認為比較能夠避免有效的行文策略,這其中便涉及到了許多平時積累的成分。

要做到行文【自然】,作者必須多讀多看多聽,語句和敘事節奏是能通過閱讀和談話習得的。世界上不乏天生的故事能手,但畢竟不是誰都是天生的優秀敘述者,多聽聽,多看看,沒有什麼壞處。(著名的作家中〖對白〗描述能力出眾的有海明威,〖心理描寫〗方面的大家有喬伊斯,普魯斯特,行文幽默的馬克吐溫,林語堂,〖文辭犀利〗魯迅先生。。。。。)

當然了,讀聽看的對象不應當局限在書本,這是老生常談了。

〔〖文章的有趣〗〕,這是我關注的重點,在我看來,也是文章的重點,這種有趣又分〔情節的曲折生動〕和〔文章的內在情趣〕,情節生動比較容易做到,因為這是可以通過練習模仿慢慢習得的(建議多看一些令人腦洞大開的作品,如丹布朗《天使與惡魔》,並且平常注意廣泛涉獵,保證寫作需要情節元素時有足夠的資源可以調用)。

【文章的內在情趣】,偏重的是文章所表達的情緒,思想以及作者的思維方式和個人修養。在我看來這正是文章的核心,而這些東西,無一例外對作者的個人修養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個人修養對於文章的影響,參見周作人對於「叛徒與隱士」兩個人格的選擇,以及這兩個人格影響下其1919—1937及1937年以後兩個時期文風的變化,以及兩個時期他對於文學貢獻的差異(從五四幹將,文藝先鋒到退守苦雨庵翻讀故紙,品味老茶)。

而關於人格選擇的理論,黑塞在《荒原狼》里有過很好的論述:「每個人的身體里都不僅僅住著一個人,而且同時住著虎鼠狼豬等種種人格」,它們以不同比例共同組成了一個人的人格,而人們是具有選擇主人格的能力的,當然,要做到這一點視時間情境的不同其困難程度也不相同。

簡言之,【文章如做人】。

【散文】

周作人把記事和抒情的藝術散文散文統稱為〖美文〗,他對於散文的定義是「有許多內容,既不能作為小說,又不適於作詩,不妨寫成散文」。他認為散文的作用在於「獨抒性靈」,這點我很贊同,然而,他把「獨抒性靈」局限在了書寫閑逸清淡的生活情致上,我確實不同意的,譬如說魯迅先生的那些文筆犀利,情感熾烈的鬥爭性雜文,也當是散文的一種,〖性靈〗不應當僅僅局限於閑逸的情致,〖一切自然發生的情感〗都應當是〖性靈〗大家族的成員。

一句話總結〖散文應當是一種兼具詩歌熱烈抒情及小說敘事功能的中間文體〗,當然,這裡並沒有貶低散文的意思。〖所有的文體只要能夠使作者將想要表達的情感完美地表達出來,這種文體都是可以被稱作是完美文體的。〗

〖敘事散文〗

由一件事情引發的一些心情及思想的記錄。自然,深刻,雋永,都不及發自內心的那股作文的衝動,那才是一篇文章真正打動人心的地方。我的意思是〖不要為作文而作文,真正有了想寫的衝動再去寫,這是寫出好文章的必要前提。〗

最後說幾句,寫文章如果抱著一定要寫出傳世經典的心態去寫,這不能說不對,只能說你沒有理解什麼是文章。文章,往小了說其實就是心情和想法的載體,往大了說,它承載著世界觀人生觀,以及人類社會的一切知識。不論怎麼理解,寫文章之前如果你沒有某種迫切的想要去寫的衝動,大可不必去寫。

有一個說法,【〖作文是生活中的一個項目〗】,即是說,作文其實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以為極是,作文即做人,做人不容易,作文也不容易,個人有個人的活法,個人也有個人的文格,文無定法,就像活著沒有固定的模式,有些原則,確是共通的。 END


瞎說說。一點個人的經驗。

散文要寫好,主要有6點:

1、語言好。寫散文,語言的精準性是擺在首位的,詞藻豐富,遣詞造句什麼的是後話,沒有「用詞精準」做地基,再「好看」的文章也是站不住腳的。所以首先要做到精準,再去實現豐富和華麗。有一些大作家,像王定國(記不太清了)寫文章的時候是力求「精準」的,找不到「合適」的那個詞,他就停筆不動了。然後語言豐富性的話,我個人覺得有兩個層面,一個是調動讀者感官的聲形色,一個是激發讀者想像的意象,前者的典型代表就是張愛玲,她的散文有很多關於味覺、視覺、觸覺和聽覺的描寫,通俗點講就是營造強烈的畫面感,後者的意象塑造就比較高級了,就比較詩意,為什麼呢?因為它使用了詩歌的技巧,用別緻的意象表達感情,就極具意蘊與美感,所以推薦想要寫好散文的同學多去讀一些好詩,散文還是詩人寫得好,洛夫啊瘂弦啊卞之琳啊神馬的。

2、切口小。所謂切口就是敘事的角度,一般來說寫敘事散文是角度越小越好寫(太大了撐不起來),但這個「小」有講究,一方面是貼近生活,貼近日常,要能引起讀者的情感共鳴,另一方面要有足夠的素材支持你的「角度」(你總得有料才能寫吧),同事這些素材還要有聯繫性。

3、要真實。這個很簡單啦,真情實感最動人,但不要為了動人而造假哦。落筆不為暢銷是寫作者最基本的道德。

4、有啟迪。這個你們懂的,就像人一樣的,光好看沒有用噠,要有內涵才行。好的散文除了給人閱讀美感,也給人以啟迪。

5、技巧好。寫散文不一定需要技巧,但寫好散文一定需要技巧。比如講敘事技巧吧,上學時老師教的有倒敘啦,插敘啦,補敘啦等等,修辭技巧比喻啦、象徵啦、排比啦等等,這裡就不說了,都是很基本的寫作技巧,我這裡要分享的一個小技巧是敘事上的,就是你可以仔細觀察生活中兩件完全不相關,但實際上有內在聯繫的場景或事件,把它們拼在一起,類似於電影里的蒙太奇,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6、有個人風格。這個么,你們懂的,哪天你寫的文章被別人一眼認出,這事兒就成了。

我瞎說說的,說的不對也不要罵我。


個人散文中,「我」是很常見的詞。對於個作者來講,「我」充滿了豐富而膠著的過去,以及幾乎致命的特殊性。然後,對於第一次看你文章的讀者而言,「我」只是一個符號。所以,為了刻畫這個「我」,你必須把自己構建為一個角色,有豐富的內在生命,讀者可以慢慢去了解。

你可以從你的怪癖入手,癖好,頑固的性格特徵,以及恐懼的社交習性都將你與其他人區分開來。文學不是一個適合墨守成規者的場域,作為作者,你必須用演員處理獨特的外貌或者聲音特質的方式,把自己小小的不同點最大化,並戲劇化地投射出去。你必須將自己戲劇化,將你擁有的特點放置在最清晰聚焦、界限分明的燈光下。去掉那些不必要的部分,只強調能引向最激烈衝突的個性特質。

個人散文像故事一樣需要衝突,好的散文家知道該如何選擇話題,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能積蓄足夠的能量去維持對主題的探討。如果話題太小,文章就失去了動力;太大,就會沉溺於細節。妨礙個人散文的並不是技術,而是要在情感上真誠並暴露自己內在的特質。一篇成功的散文同時需要個人的揭示和分析。在你的散文中,你要努力傳達一種飽含深情的思想——充滿感情的思想,以及思想深刻的感情。你努力將心靈和頭腦融合在一起。

開發你的怪癖只是變成紙上角色的第一步。作為一個作者,你不能認為你的讀者對你的背景有所了解,無論你以前在文章中解釋過多少回。你必須變得敏捷而熟練,你要迅速且不著痕迹地嵌入這些信息。它會幫助你建立一個角色。

角色建立後你還需要通過生動的表達來和讀者建立關係。你調遣他,讓他愉悅讀者。「我」這個角色並不完全是你,而是從你的很多面拆分出來的一個角色,一個類似文學化的角色。

把自己變成角色的過程,並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從自戀中解脫出來:你必須保持足夠的距離,才能從外部看清自己。做到這個可能是一種解放。

摘自《哈佛非虛構寫作課》


散文首先要是真實。敘事型散文,這事你不能是編的。

然後是,說人話,寫點事。

切口可以小一些。

個人角度,但並不意味著自言自語。

散文雖然散也是要有線的。最好有點,粗暴點也就是說,你寫這篇文章幹啥。

簡單的說,我覺得這些都能做到的話,就已經至少是達線了……


梁衡在《文章五決》中寫道:

一篇文章怎樣才好看呢?先拋開內容不說,手法必須有變化。......變化再多,基本的東西只有幾樣,概括說來就是:形、事、情、理、典五個要素,我們可以稱之為「文章五訣」。

這裡個人偏向對於情的把握。情是文章之本,是地基,是以激動可以為文。在情的基礎上,或敘事,或議論,這是事與理的加工。加以修辭與文字的加工,文章的魂就奠定下。至於形,散文要做到形散神不散,要做到意識流實屬不易,但清晰的結構也能給讀者閱讀帶來便捷,切忌辭藻堆積與紛紜複雜。

譬如《項脊軒志》,全文以敘事為中心,以大幅度時間變化為脈絡主線,以情相扣,語句通順。其尾句為世人所道,更使情的表達得以升華。

簡言之,若要寫好這類散文,一在厚積薄發的積累,此外要在積累的基礎上有自己思想的考量,不能全盤照收,應與自身結合得到靈感;二在於生活的觀察,食宿間亦可作文,角度可以宏觀,也可以從小事寫起。


感情。

你應當在寫的時候是投入你內心真正想表達的感情,寫完之後至少能讓自己有觸動。

至於積累,不必刻意,你生活的每個普通的場景都可以寫,但是你要做的事把一件普通的事用文字的方式去表達出來,所以你需要多練習,練習把生活具體的東西幻化成為文字。

以上拙見。


老師讓我 跟著項脊軒志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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