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過程中,恐怖分子的人權應該受保護嗎?

一些觀點反對將如人彈類的恐怖分子歸為「冷血、毫無人性的殺人機器」,如莫斯科地鐵爆炸案中的女人彈,也有感情。那麼在反恐過程中,是否要尊重他們為人的基本權利呢?或者說,是否要把他們當作人來對待?


「寬恕是他們與上帝的事,我要做的就是讓他們見面」——《怒火救援》


要看恐怖分子在哪裡作案或者被逮捕

我覺得,恐怖分子在我朝作案,可以當場擊斃,只留一個頭頭回來拷問就可以了。將來要是我們有了三體的科技,可以直接從大腦裡面干出東西,那就全部打死就可以了。把大腦挖了回來提取信息。

但是如果恐怖分子在法國,美國,德國這些地方作案,那就要好好的保護他們的人權,嚴重反對他們的警察使用殺傷性武器對暴徒造成任何傷害,要保留他們的性命,讓他們全部都有上法庭申辯的機會,充分保證他們的權利。

我知道,反正這些國家好像是沒有死刑的,多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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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們西方國家不是老說我們中國不講人權么,那就不講好了,恐怖分子全部乾死

你們西方國家講人權,那就不要殺恐怖分子


活著的人才有人權,死人沒有。

由於絕大多數恐怖分子會負隅頑抗,所以解決恐怖分子的方法是當場擊斃。


看社會環境。法德聖母多,就殺不下去;可是沙特,統統石刑。


它們是人?


就當是在行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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