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國辯新設立的哲理辯論,這種形式的發展前景有多大?
1、哲理辯論的關鍵不在形式,而在內容。黃執中與周玄毅的這次哲理辯論,在形式上其實並沒有太多獨樹一幟的地方。只是為了講清哲理性質的辯題,選取了更有利於長篇陳詞和研討問題的辯論形式。而同樣的辯論形式,此前也被廣泛用於闡明複雜的政策性的辯題。哲理辯論的發起人胡漸彪也說的很清楚:提出這個賽制,就是為了哲理探討。可見,形式是為哲理內容服務的。相比之下,目前大部分辯論賽制,目的都不是為了所辯論的內容,而是為了考驗辯手的能力。
2、哲理辯論不是為了考驗辯手的能力,卻更需要辯手有相應的積累和能力。或許有人會說,哲理辯論又不是學術化的專業探討。但如果缺乏哲學基礎素養,連不專業的討論也是要鬧笑話的。深入淺出的前提是深入,可是很多人明明淺入,卻想深出。如果聽眾根本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他自己也不確切地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又有什麼意義呢?即便可以強行辦起來一個大型哲理辯論賽,又到哪裡去找那麼多真正講得清楚哲理的辯手呢?
3、因此,哲理辯論的發展前景,取決於新一代人基本哲學素養的發展前景。對這個事情,應保持樂觀態度——哲學從來都是在解決溫飽之後被關注到的東西——但不應持過高的估計。想要常規性、周期性地辦,恐怕不可能,只能像辦明星表演賽這樣,偶爾辦辦,為常規性辯論賽增加一點反思與調節的維度。而大家關注的,恐怕也總是黃執中、周玄毅、馬薇薇等這些明星辯手,而非哲理或者辯論的源始目的本身。
強行搶沙發。我個人看法比較簡單,就是題主的這個問題打上辯論的標籤是沒問題的,打上華語辯論有待商榷。畢竟,華語辯論是華語辯論錦標賽的簡稱,而哲理辯論,更傾向於是辯論而非辯論賽。其實想想,哲理辯論和某些談話節目的形式是有點像的,雙方家長里短各抒己見(雖然規則中說雙方陳詞可以打斷,但是貌似執中先生和玄毅先生都沒有行使打斷權)。大概如黃大叔所說,這樣辯論的時候,聽對方講話是很爽的一件事情,幹嘛要打斷呢。
所以哲理辯論,更像是,實際上也的確是,對同一個話題有興趣的人進行的探討,是一個類似沙龍形式的東西。為什麼路一鳴先生說他拒絕了和林正疆先生的哲理辯論?我猜有兩個原因(當然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其他原因),一個是路先生確實久疏戰陣,高強度的單挑有點為難;另一個恐怕是,路一鳴先生和林正疆先生相互了解不多,對彼此的共同點了解太少,而哲理辯論其實要求兩個人對題目有較多的共識,它得是個求同存異的過程才好玩,才有氛圍,如果兩個人真的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話語體系,這比賽想想都美如畫。
最後我覺得,哲理辯論的前景,在辯論賽方面是慘淡的。現役辯手的能力和素養,很難支撐這樣的比賽;真的有這樣的能力和氣度了,恐怕早就告別辯論賽多年。正如黃執中先生所言,他在台上講道理,是不期望台下的觀眾懂的——我覺得是他一直以來的心境寫照,也是他當時在台上那一刻看到台下人頭攢動的真實想法。哲理辯論終究不可能演變成一種比賽的形式,但如果不拘泥於辯論賽,那麼你會發現,學術沙龍,文化論壇,高端對話等類似於哲理辯論的形式,屢屢見諸各大媒體。所以本質上,哲理辯論並非一個新的形式。可是為什麼哲理辯論好看?大概是之前所有採用這種形式的,講的道理都要麼太淺顯,要麼太艱深。話說的恰到好處,才是辯手的素質,也是我們辯論賽,最終想要追求的目的吧。這一場哲理辯論中兩位辯手的偉大,大概就在於並不甚偉岸的身影后面,隱約是遠古的城邦。形式不是重點,重點是主辦方能夠為這個「夢想」匹配與之相當的辯題、判准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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