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咪蒙發文怒懟「江歌事件」中的劉鑫這件事怎麼看?如果因為網路暴力導致劉鑫受到傷害,咪蒙要負責嗎?

今天凌晨咪蒙針對江歌事件發文宣稱要制裁人性,後面一度提到劉鑫是人渣,混蛋,回複評論的時候說要殺人。以咪蒙的影響力,肯定會帶動一批人有這樣的思想。你對這件事情怎麼看?


大家都呼籲道德審判和制裁。沒毛病。

但有幾個問題繞不開:

什麼行為需要制裁?如何量刑?誰來監督和約束制裁的實施?

所以每當看到這樣的事件的時候,還是心懷警惕的好。


關她屁事

這倆比噁心人還不見得誰能比過誰呢


前有九寨溝地震,唐七發微博祈福九寨溝,順便掛了一個話題「唐七沒抄襲」。

後跟江歌事件,咪蒙發文對劉鑫討伐,順便又有了新話題「咪蒙正能量」。

都一個道理,蹭熱點洗白白。

ps.這兩個話題好像能湊個上下聯?


迷濛也算做了一件正確的事。


不會啊,劉鑫命短唄。


實名懟迷濛。

建議維權律師幫助劉鑫直接起訴迷濛。

另外懟這篇文章的論調。

制裁人性,媽的人性有什麼好制裁的。

人性就是個客觀存在,不會因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

而人類社會的制度、道德等的目的就是在最大限度上去限制其惡,發揮其善而已。

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道德並不靠譜。Nice to have 但是不能依賴於道德,更不能苛求每個人都有道德。

(甚至很多情況下的所謂道德,也只是「經濟人」做出的最優利己選擇而已,並不代表了一個人品格的高低。具體可以參見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

一個社會的底線,只有靠合理有效率、同時客觀可驗證的制度才能維繫。

現代的法制雖然還不完美,但已經是人類社會幾千年來最優的制度,需要我們去捍衛並盡量萬善之。

而過分強調、依靠道德的社會則只能陷入不斷禮崩樂壞的循環之中。

而任何妄圖以道德取代法制的行為,更是值得警醒的。


以不道德來制裁不道德,正如周先生所言:「看他多幽默,一邊吃豬肉,一邊罵屠夫。」

吃豬肉的人還會為自己辯解,我吃的這點豬肉算什麼?屠夫殺了那麼多豬,就算屠夫真的因我而死,那也是他活該,誰讓他殺豬了。


江歌是個可憐的孩子,先為她默哀。

在我看來,這件事應該是以下兩個著力點

1,江歌幫助處理閨蜜情感問題的方式,是值得反思的。不管和朋友多好,處理感情的事應該交給當事人。她應該只在朋友陷入危境時予以協助,比如呼救和報警。我認為她絕不應該與陳某爭執,肢體衝突,甚至搏鬥。否則她就將自己置入不該有的險境。君子不履險地,這一點上她是有問題的。可有人會說,江歌是個特別仗義的人,她當時就是為朋友衝上去了。但我認為就算仗義也應該有限度。限度就是應該優先保障自己的安全。

2,案情在我看來有一個疑點。

陳某尾隨兩個姑娘,當三人在門口爭吵後,劉某和江歌是怎麼變成一個在屋裡,一個在屋外的?

按常理,應該兩個姑娘一起進入屋內,把陳某鎖在屋外。可公布的信息不是如此。究竟是什麼劇情使得不合理髮生,這一點很關鍵。而這個關鍵信息現在只有陳某和劉某清楚。正因為這個關鍵信息沒有明晰地被大家了解,才會有人出來洗說江歌是拉拉如何如何。

但咱們假設在當時的劇情里,有對劉某不利的事實,能導致她因陳某的罪行遭受牽連,甚至她對罪行負有某些責任。那她有沒有可能和陳某串供,來為雙方減少刑罰呢?我想江歌媽媽心裡一定在苦思冥想這個問題的答案。從劉某案發後的反常舉動,到苦苦逼問換來避見和辱罵,再到後來江歌媽媽和劉某見面時她自我開罪似的各種回答,我相信江歌媽媽更加堅信,這裡面還有隱情!我希望日本警方能根據現場和目擊者的證詞,真正的還原案發時的情況,揭開這個疑點。

另外題主的問題我也很好奇,盼有法律專業人士給予解答。


這不就是典型的蹭熱點嗎?


咪蒙也是單身媽媽帶大 感同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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