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周秀雲事件?為何民警素質如此低下?原因為何?


正確處理周秀雲意外死亡事件依法保護一線警察

關於對太原12.13事件的意見和建議

2014年12月13日,在太原市龍城派出所民警王文軍等人在依法處置一起治安案件過程中,發生周秀雲因襲警導致意外死亡事件。該事件被人有組織的策劃、利用,通過散布虛假消息的方式 製造輿論,欺騙領導、蒙蔽群眾,在全國範圍內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該事件發生後,引起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的高度重視,將此案定為12.13事件。在公安機關未及時公布周秀雲等人阻撓執法和襲警的事實真相,未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的規定,對民警採取措施是否適當出具調查報告的情況下,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和故意傷害罪對王文軍等人進行逮捕。我們認為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對此事處理不當,若照此發展,國家將喪失對警察隊伍的凝聚力,人民將喪失對政府的信任。為此,我們經認真研究了此案的具體情況後,提出了對12.13案件的意見和建議。


借用某老師的話說,看到農民工僅僅是言語上稍有不敬就欣慰地出來為扭斷人脖子的警察發聲的理客中們,你們是沒有救的。


本文以看圖說話的方式,全部用央視節目的視頻截圖來解讀:究竟是警方違法執法、知法犯法,還是民工一方不配合執法和違法。希望大家用良知來判斷。

首先明確兩個時間概念:

1、央視焦點訪談給出的警察接到報警後到達現場的時間——17:05分(見圖一)

2、央視面對面給出的警察接到報警後,經過詢問保安、帶保安「指認」打他的民工、向民工索要身份證查看拍照、拿手銬要銬民工、擊打王奎林、搶手機等一系列行為後,在搶奪民工手機時的時間——17:10分。

也就是說,警察從接到報警到達現場開始,至搶奪民工的手機止,這個過程只經過了5分鐘時間。這5分鐘是整個案件的鑰匙,任何人了解這5分鐘所發生的事以後,僅憑良知就能判斷出警察和民工究竟誰違法了。

圖一:焦點訪談視頻截圖:第6分39秒

圖二:焦點訪談視頻截圖:第6分43秒

圖三:央視面對面視頻截圖:第6分58秒

從上面的圖片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從警方到達現場後,到警方開始搶奪農民工的手機時,期間只經過了5分鐘的時間。那麼在這5分鐘里都發生了什麼事呢?

圖四:在門衛室向保安了解報案原因後,帶著保安「小馬」指認民工中的打人者

圖五:保安「小馬」來到民工中「指認」

圖六:民工李康被指打人

圖七:警察違法指責民工一方為「犯罪嫌疑人」

圖八:警方繼續威脅民工一「方欠收拾」

圖九:警察拿到李康的身份證並拍照

圖十:警察喊到:"把銬子拿過來"

圖十一:一民工氣氛地伸出雙手讓警察戴手銬

圖十二:警察動手打人,王奎林被擊中面部

圖十三、圖十四:王奎林被警察擊中面部後,打倒在地

圖十五:民工喊:「派出所打人了!」

圖十六:此時,警方的錄像視頻中斷了

此時,警方的錄像視頻為什麼中斷?是中斷了還是警方不敢示人?顯然,焦點訪談並不願意調查警察「重拳打人」的原因。

警方的執法記錄儀是否中斷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民工用手機對警方打人情況進行拍照,警方發現民工在拍照即開始集體搶奪民工們的手機。央視面對面播出了這段視頻:

圖十七:17時10分,警方開始搶奪民工們的手機

圖十八:現場的四個警察全部參與搶奪民工的手機

此後,農民工的11部手機被警方搶走,李康、王友志被戴上手銬,民工及周秀雲阻止警方帶人......周秀雲的脖子被惡警王文軍扭斷......

從警方17:05分到達現場後,至17:10分強搶農民工的手機時,農民工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沒有任何言辭激烈和過當,也沒有任何不配合警方的行為。僅僅有李康在被索要身份證的時候,不情願、動作緩慢,但他雖然不滿意警方,還是聽從了警方的指令,把身份證交給了警方。

而警方在這關鍵的5分鐘時間裡,幾乎所有的行為全部違法:

1、到現場後只單方面詢問了保安一方,就錯誤認定了是農民工打人,而沒有詢問農民工一方,對雙方有均動手的情況未作任何了解;

2、未詢問雙方在打鬥中是否有人負傷。實際情況是雙方都無人受傷,警方只需調解和批評打人者即可解決糾紛,連一起普通治安案件都算不上。對這樣一個只需現場調節的事件,警方卻對民工一方單向實施強制措施,明顯是偏袒了保安一方,不恰當升級對事件的處理方式;

3、警方對事件的真實情況不做全面了解,沒有就事件的起因向農民工一方做任何詢問,單單聽了保安一方的介紹就認定農民工是「犯罪分子」、拿出手銬要銬起來。不講是非,事實認定錯誤,處理失當違法,激化了矛盾。

4、警方連續以「犯罪分子」「你們沒資格要態度」「欠收拾」「銬起來」等失當、惡劣態度處警,進一步激化了矛盾;

5、警方沒有受到任何對抗,反而連續兩次打人,違法執法:第一次打李康較輕,已暴露出蠻狠態度,第二次重拳打擊王奎林,是對王奎林的拍照不滿和報復;

6、警方違法搶奪現場所有民工的手機,銷毀原始證據。在搶奪手機過程中,幾乎把所有民工都打了;

7、在李康、王友志沒有任何違法的情況下,違法使用警具銬起了兩人。

民工們苦苦等待警方的到來,是希望警方處置打人的保安「小馬」,同時支持自己的討薪。農民工們在事件的前5分鐘內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但警方在不了解事實的情況下,不講是非、偏袒保安,對民工實施了一系列違法行為,沒有做對任何事情。

太原檢方及網民,不需有多少法律知識,根據事實僅憑良知也是無法得出農民工們不配合警察執法和違法的結論的。


這件事提醒我 你再對也不能抗法 不然進了局子就是一頓毒打(尤其小地方的派出所) ps:民不與官斗


持續關注一段這個事件了。N多個「周秀雲事件」 說明我們離依法治國的確還很遠。

從法律的層面上講無論如何也構不成故意殺人的,濫用職權也很勉強,倒是故意傷害致死是可以討論的。王出警,現場可以先行治安調解,王沒選擇調解而不妥的選擇先將周那邊的一個人帶回所里調查,因為周那邊打保安事出有因所以帶著情緒不願意配合,然後王非要簡單的帶走(程序上是可以的,帶到所里並不意味拘留),然後衝突,然後悲劇出現了。

其實整個事件通過看視頻,起初真的只是一起簡單的治安事件,由於雙方都帶著情緒最終演變成一場悲劇。警察這邊一開始習慣於現場不好解決的就帶回所里解決(從視頻上看,警察並沒有試圖現場解決而是直接準備帶回所里),開始直接就帶人的工作方式確實很不妥,遇到阻力(衝突)採取硬對硬的應對方式使矛盾進一步被激化,周那邊採取暴力的方式拒絕跟王那邊回去使矛盾衝突達到了高潮,至於此王已經開始執法情緒化了,當控制了局面後依舊不回單位處理事情而是要求增援準備把幫周的幾個人全帶走以妨礙執行公務治罪,使周長期待在冰冷的地面上。…………………………………………

這個事件暫且不討論誰對誰錯,我想說下我的看法。

1、至今為止難道對農民工的欠薪問題,我國在法律上是否有專門的保護條款,若有的話在實際實踐中的真實情況是否樂觀。

2、新時期下,這種複雜的衝突(執法衝突與民事衝突)事件越來越多,一線民警在處理特殊矛盾事件(非保安被周打那樣的單一矛盾)中,如何解決。

3、民意和民粹。光和熱。

將事情簡單歸於雙方情緒問題肯定是不對的,是人都會有情緒,如果是這樣,那誰也避免不了下個周的悲劇。


看看最新一期的焦點訪談,還是能比較客觀的了解事情經過。


結果出來了,王某被判五年,對不起,夜正長,路也正長,我還是忘卻了,不說的好吧。


網上他們說警察熱情好客,警民一心,我沒有在派出所里喝到過一杯水。

網上他們說警察明察秋毫,秉公執法,我見過的警察從來只會兩邊各打50大板。

網上他們說警察執法不容易,常常遇到刁民的死亡威脅,我卻從來沒見過在警察說出「再吵吵就把你抓去拘留24小時」後還敢頂嘴的人。

網上他們說警察工作臟累煩,也許是的吧,我上次回家又聽說我們小鎮那個小夥子沒找到工作去派出所了。

我很疑惑,我小心翼翼地留言問:為什麼我遇到的警察不是像你們說的這樣子的,難道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中國?

他們很驚訝地回答:我在北上廣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素質差的警察。

原來如此,6線城市長大的我確實生活在一個不一樣的中國。


拜託先把民字去了。

因為他們根本不是人民警察。

警察是什麼?

複習初中政治:

國家的本質是階級統治的工具。

警察、監獄、法庭是階級統治的暴力機關。

中國誰是統治階級?

紅色貴族,資本家

所以大城市的警察為大貴族、大資本家服務,中等城市的為小貴族、小資本家服務,小城市的為錢服務……

這叫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民警肯定是收了保安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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