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目的有什麼區別?
原因: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目的:我做這件事是為了什麼? 誰能詳細說下有什麼區別?
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我就不多說了。下面說說我的個人觀點。
我認為,目的是動機的原因,動機是行為的原因,而行為則是結果的原因。
因此,目的是結果的間接原因。而行為則是結果的直接原因舉個例子:搶劫犯目的是要錢,由此導致了他搶劫的動機,這個動機使他做出了搶劫的動作,因此導致了有人被搶劫的結果。
當回答「為什麼」的時候,我們並不是很清楚問的是直接原因還是間接原因,因此回答也會有多種可能。
比如:一個人問我:「那個人為什麼被搶了?」此時問的是結果的原因。
1. 我可能答:「因為劫匪搶了他。」此時回答的是行為。是直接原因。2. 我可能答:「因為劫匪想要搶劫。」此時回答的是動機。是間接原因。3. 我還可能答:「因為劫匪想要錢。」此時回答的是目的。也是間接原因。4. 當然,我還可能答:「因為劫匪窮。」此時回答的是產生目的的原因,也是間接原因。5. 「因為劫匪失業了。」6. ……需要注意的是,我這裡所說的「原因」僅僅是導致結果的很多原因中的一個罷了。通常,需要有很多原因共同作用才會產生一個結果。比如:想要錢+道德敗壞+蔑視法律+……→想要搶劫。
上面的例子中,如果我回答1或者2,可能會被當做廢話,因為人們通常自己就能推斷出來這兩點。而如果我回答4、5或者再往後,可能會被當做答非所問,因為由於隔得比較遠,這裡原因與結果之間的聯繫就不是很明顯了。
因此,在回答詢問原因的問題時,我們通常會回答比一般人能推導出的原因的前一個原因。而一般人通常只能推得「一個人這麼做是因為他想這麼做」,至於」他為什麼想這麼做「,就很難得知了。而」他想這麼做「的原因,就是「目的」,所以我們在回答為什麼時經常會回答「目的」。好巧,這兩天聽到一段音頻,正好在思考這個問題,以下結合這幾天的查閱和思考,說說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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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單分析定義
「為什麼做這件事」
「做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
有什麼區別?
當我們在說原因時,我們是在試圖分析、解釋某個事物的過程,以及其中起關鍵推動作用的節點。
當我們在說目的時,我們是在表述在未來某個時間點上,我們的一個期望
現實生活中簡單的例子就是,你會問今天為什麼會下雨,但是不可能問今天下雨的目的是什麼(背後的潛台詞是有某個主觀意識能操縱是否下雨)。地震、海嘯同理
所以,原因是客觀的(相對於結果),目的是主觀的(相對與產生目的的主體,同時,與這個事物並沒有直接聯繫,只能影響它)。
這是解釋兩者的性質。
2.進一步分析定義和區別
有時候,你會說我是為了提高氣質去跳芭蕾,這是原因,但是同時也是目的。有時候,你生病了無法去學校,就是原因,但不是目的
所以,某件事因你的主觀意願而變化,你的主觀意願是這件事變化的原因,你的主觀意願是你去變化這件事的目的。此時原因 = 目的
某件事因客觀事實而變化,客觀事實是這件事變化的原因,這個過程並不存在「目的」這個概念
「原因」的定義,決定了它是某個事物的關鍵性決定因素,事物因它而演變為某一結果,沒有它則演變為另一結果。這個過程中,「原因」對「這個事物」是客觀的,它和這個事物的結果呈因果關係,所以個人簡單定義,凡是對事物的結果起關鍵影響作用的任何事物,都是原因
「目的」的定義,決定了它的存在,首先必須要有一個有意識的主體來承載它。沒有這個有意識的主體,目的就無從談起。這個有意識的主體只要對任何一個事物有期望,並為了實現這個期望去作用事物,那這個期望就是這個主體在這個事物上的目的(你看,前置條件多的一B,目的不是純粹客觀的)
(其實如果只是有期望,沒有去作用這個事物,嚴格來講,應該就只是期望,不能稱為目的)
那結合以上「原因」和「目的」的分析,就可以得出以下簡單的結論
- 當一個事物涉及到一個有意識的主體時,如果這個主體是帶有目的去作用這個事物的,並且這個作用確實影響了這個事物的結果,那對於這個事物,這個主體的目的就是這個結果的 原因,此時,在這主體的立場,目的和原因可以是一樣的(也可以有其他影響這個結果的原因)
- 當一個事物並沒有涉及到一個有意識的主體,此時如果給它定義一個結果,那凡是能推導出的與這個結果有直接影響關係的因素,都可以稱為這個事物這個結果的原因,就是純粹的因果關係
- 一個有意識的主體對事物的目的,可能影響這個事物的結果,但是並不一定就能實現。也就是說,目的和結果,並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原因和結果才是
所以,原因可包含目的,也可不包含目的,1看涉不涉及一個有意識的主體,2看這個目的有沒有實際對影響到結果,反過來其實也成立
這是解釋兩者的關係。
這樣就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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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理清二者,有什麼作用。除了能明白邏輯關係,能做的事情感覺就多了,嘿嘿嘿
不過不在這個問題的回答範圍內,所以就不延展了
也算知乎第一篇中短篇分析文,難免有不足,歡迎留言討論~
以上
目的的話,有一種意向性在其中,總是表示著某種指向,如果運用到目的論上的話,則是體現為內在的意向性。而原因,則強調相互作用。在叔本華的筆下,原因展現為表象所遵循的規律之一,而目的則可以超越表象,用在意志本身。目的不必產生後果,因為目的可以僅僅是一種意向。而原因需要伴隨著結果。目的更多的體現意志的功能,原因則可以用於更廣闊的範圍。
目的和原因都是人對客觀世界在主觀上進行簡化後,人為引入的2個概念。
真實的客觀世界是混沌的、是普遍聯繫的,是不能用簡單的因果關係和目的論去描述的,我們只能用目的和原因去近似描述,只是有時候這種近似的偏差大得離譜。
但是,智能生物出於行動決策效率的考慮,不得不這樣做。
「選擇-&>行動-&>結果」的循環過程定義了所有有意識的生命形態,這些生命的使命就是不斷的去嘗試各種可能性,直到生命停止。
尋找終極意義是徒勞的,行動的方向也無所謂正確和錯誤,但是錯誤的的決策也比什麼都不做要強得多。
「選擇-&>行動-&>結果」的循環進行的效率,決定了每個生命的時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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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回答:原因和目的的區別是什麼?
原因是客觀近似,目的是主觀近似。考慮到人也是世界中的一個客體,而且人的主觀能動性可能對客觀世界產生顯著的影響,那麼主觀目的有時會成為客觀原因也就不難理解了。
實際上,考慮量子力學中的結論:觀測能決定事物本身。主觀與客觀的界限已經模糊不清了。觀測必定是由主觀目的導致的,對客觀世界的觀測可以決定客觀世界的狀態。
所以,有時候,目的即是原因。
有點繞,沒辦法。
有位朋友提到了ARISTOTLE 的四因論觀點,他認為原因由質料因,運動因,形式因,目的因組成,其實告訴了我們目的是原因的子集,而不是另一位朋友所說原因是目的的子集。既然目的是原因的子集,那目的到底是什麼呢?哎,目的就是實現結果了。那原因又是什麼呢?原因是什麼呢,,,,是實現結果的條件組合。
原因是現實回溯思維的第一步,目的是現實回溯思維的第二步,原因比目的更具象(形而下),目的比原因更隱藏(形而上)。比如:
努力工作的人,問他為什麼工作,回答「我想要錢」(工作的原因)——要錢是為了什麼?回答「為了更美好的生活」(目的)。當然原因和目的不容易區別,還因為在現實中回答這類問題具有模糊性,上例中回答「為什麼工作」,該人士同樣可以直接回答「目的」(為了更美好的生活)而不用回答「原因」(我想要錢)。如同菩提明鏡勤拂拭——菩提明鏡不存在 的兩重境界一樣,原因和目的在現實中,更多的時候,是回答者本身的思維境界問題。所以,儘管理論上該怎麼答,可落實到表述上就很難解釋。不要扯蛋,「目的」就是「原因」。
我學英語的時候,老師常常說「for」和「to」分別理解為「表明原因」和「表明目的」,結果,我完全聽不懂。後來,我的解決方法是用for表明「原因、目的",用to表明「方向、目標」。目的是指「期望達成的事」,目標是「期間需要完成的事」。
簡單點說,就是「為了目的而去完成目標」。舉例,我肚子餓了想吃飯,我可以選擇「訂外賣、去餐廳、回家煮飯」,此時,吃飯就是目的,「訂外賣、去餐廳、回家煮飯」是目標。
目的 :做這件事想要達到的效果原因 :為什麼想做這件事
打靶的時候,扣動扳機,子彈出膛,中靶。扣動扳機後的一系列物理化學變化是原因,中靶是目的。
原因是目的的子集,目的是原因的非空集合。
原因是指某件事情(因)發生了,導致了另一件事情(果)發生了。而目的是指某個有思想的生物主動想要得到某個結果而去做某件事。原因是客觀的,目的是帶有主觀色彩的。比如說有人問「我為什麼活著?」。如果理解成「我為什麼要活著?」,就會回答「因為你要追尋快樂」,表目的;如果理解成「我為什麼會活著」就會回答「因為你媽生了你」,表原因。題中的兩個例句都是人做事的原因,其實就是目的因。我想《蘇菲的世界》能幫你。原因_百度百科
目的_百度百科
蘇菲,你認為天為什麼會下雨?不用說,你曾在學校里念過天之所以下雨,是因為雲層中的濕氣冷卻凝結後變成雨滴,然後受重力的吸引,降落在地上。對這個說法,亞理斯多德應該會點頭同意。
但是,他也會補充說你只提到其中的三種肇囚。「質料因」是在空氣冷卻時濕氣(雲層)正好在那兒。「主動因」是濕氣冷卻,「形式因」則是水的「形式」(或天性)就是會降落地面。不過假如你只提到這三者,亞理斯多德會補充說,天空下雨的原因是因為植物和動物需要雨水才能生長,這就是他所謂的「目的因」。因此,你可以看出來,亞理斯多德賦予雨滴一個任務或「目的」。
(原因)她懷孕了,因為你那啥沒搞好!
(目的)為了讓她懷孕,你那啥不搞好!區別很明顯,目的有主觀傾向,原因卻主客觀都可能偉大的老子早就說過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在這裡一就是原因,和是目的。願意是事情的初衷,要經過演變(可以說是執行),最後達到目的。PS: 這麼說很虛.有人想聽請點贊吧目的的主動性更強也更強調行為結果,不論結果能否達成。其實只是側重點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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