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與楊小凱關於後發優勢/劣勢的討論,哪一方更有道理?
楊小凱與林毅夫的對話 | http://time.dufe.edu.cn/celebrity/2007-11-25/73.html
楊小凱提醒我們不要沉迷於技術模仿,而要重視制度,特別是政治制度,這無疑是對的。問題在於,技術可以而且應該去學習,制度卻是無法模仿到的。有效力的制度都是內生的,是各種力量博弈的結果。譬如英國的憲政就不是呼籲出來的,而是奮力爭取來的!他當年和林毅夫的爭論註定不會有結果,因為雙方命題不矛盾。
感覺好多人還是沒看過林毅夫就評價林毅夫啊,難道因為為我黨打工就否認他的學術能力?
林毅夫著作讀後感系列一:經濟政策的作用(來源:人人網 鄧輝)
凱恩斯曾說:「經濟學家和政治思想家的思想,不管其正確與否,都比通常所認為的力量更大,事實上,世界是由少數思想統治的。掌權的瘋子,道聽途說,從若干年前拙劣的學者那裡獲取瘋狂之念。我確信,既得利益集團的力量,比起思想的潛移默化的力量來,被大大地誇大了。」
看到上面那段話,我突然想到林毅夫多次在其著作里談到,前蘇聯的斯、中國的毛、埃及納賽爾、印度尼赫魯家族,他們之所以在自己的國家裡實行錯誤的經濟政策,並不是因為他們自己為了鞏固權力或者他們的政策受到既得利益的掣肘,而是因為他們的受到了錯誤觀念的影響。畢竟他們中的大多數是一個舊秩序的破壞者,那些舊的既得利益者被他們肅清;而秩序正在他們的手中建立,新的既得利益者則是被他們的政策所製造。而且壞的經濟政策不但不會鞏固他們的權利,反而有可能會損害他們的威信,比如毛在59三年後的七千人會議上受到質疑,而不得不退居二線。
這些政治家們之所以會選擇錯誤的經濟政策,是因為他們都想做出一番大事業,希望國家在自己的手裡取得巨大的進步,而名垂青史。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直觀差距就是產業鏈的不同,比如發展中國家多是農業國,而發達國家多是工業國,所以在毛看來超越發達國家的關鍵就是在於煉出比他們更多的鋼鐵。於是「趕英超美」的關鍵就是鋼鐵產量的提升,那麼全國範圍內展開「大鍊鋼鐵」等運動的原因就不難想像了。
這股思潮盛行於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所以不只是一個中國落難,包括後來屬於「亞洲四小龍」的台灣與韓國,也曾經實施了同樣的重工業優先發展的超趕政策。其實不止是發展中國家,即便是發達國家也受這股思潮的影響,而且學術界也不是世外桃源。比如羅斯托的超趕理論、索羅的增長模型,他們都特彆強調資本積累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受這種思想的影響,直到今天另一個「亞洲四小龍」——新加坡,至今政府都在干預國民的儲蓄。於是持自由主義思想的經濟學家,比如後來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住布坎南,甚至在這個時候不得不辭職,就變得不難想像了。
當然,隨著時間流逝,堅持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國家,慢慢地經濟發展開始嚴重落後於放棄此政策的「亞洲四小龍」。這時由於里根、撒切爾的私有化帶來了不錯的成果,加上堅持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國家基本都有大量的國有資產,而原來同屬於發展中國家的「亞洲四小龍」卻以私有製為主,所以私有化的狂潮在80年代開始盛行起來。
在現在看來,這股盲目的私有化狂潮基本上就是另一場災難。根據研究,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發展中國家的平均經濟增長率還要在3%作用。這個增長率雖然無法和「亞洲四小龍」、改革開放後中國的高增長率相比,但是卻和英美等國長期的經濟增長率持平。但是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由於盲目的經濟與政治改革,許多國家陷入了負增長,這段時間也被稱為「迷失的20年」。
不得不說新古典產權經濟學對私有制的強調,對私有化的影響很大。表現就是當時尚不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住的科斯,在改革開放後中國經濟學界的影響力,遠遠超過了許多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住。
中國改革開放初期取得的一項巨大成就,就是農業領域的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而其本質上其實就是一次有限的私有化。後來中國的鄉鎮企業改革基本上也是照方抓藥,企業名義上的產權屬於國家和集體,而實際所有權通過承包給了企業家。而由於當時中國經濟所取得的巨大進步,於是張五常對自己「名義產權不重要」的觀點深信不疑。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雖然給予了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但是沒有給予農民名義上的所有權,這為現在的土地拆遷埋下了禍根;而沒有名義所有權的企業承包制,也為後來的管理層收購,埋下了爭議的焦點。
相比於中國私有化的成績,俄羅斯的災難一次次被提及,並成為了某些人阻撓中國進一步私有化改革的論據。有趣的是,當俄羅斯把中國的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移植於本國後,結果是俄羅斯農業的大量減產,那麼是不是我們也要取消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
顯然不是啦。如果我們讀一讀俄羅斯和中國的農業經濟史就會發現,中國農村歷來都以小農經濟為主,而俄羅斯的農村卻存在著巨大的集體土地。那麼如果說私有化的目的是為了市場化,那麼中國的農業改革有利於經濟發展,因為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的,但是俄羅斯照方抓藥則是違背了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類似的例子還有當年皮諾切特在智利的經濟改革。一起開始,根據「芝加哥小子」——也就是一群芝加哥學派經濟學者的建議,皮諾切特進行了激進的私有化改革,比如對銀行業的私有化。但是結果卻不甚理想,所以後來皮諾切特不得不又對銀行業進行了國有化改革。
基於對70年代發展經濟學研究的總結,林毅夫認為經濟改革的重點是促進市場經濟化、取消各種干預市場的政策,而不是簡單的私有化或者國有化,政府對經濟的任何產業政策干預都會導致壞結果。可是如何判斷改革是否適應市場呢?林毅夫提出了一個術語——「自生能力」。這個詞完全可以根據字面意思進行理解,也就是:放任經濟主體自己生長時,其生存能力。
於是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放開市場的准入制度,讓資金隨便進入各個行業,政府不去扶植或者限制某個具體的產業,讓它們自生自滅。一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上個世紀60年代的日本汽車業。,時日本政府決定扶植兩三個汽車廠商發展,其中就有豐田。日本政府認為美國那麼大的市場只有4個汽車廠商就夠了,那麼日本2個汽車廠商也許就夠了,於是給其他企業發出勸告,告知他們不要投資汽車產業。但是鈴木、馬自達等企業就是不信邪,還是自己進入了汽車產業,結果就是日本汽車行業總共有十幾家企業在當時取得了成功。
比對俄羅斯的私有化,日本汽車業取得成功的關鍵在於日本政府沒有限制私有經濟的進入、沒有限制企業的組織類型,而俄羅斯的私有化則是對經濟組織的設計與干預。不過想一想從03年開始,中國國家發改委對電解鋁、熱電廠和鋼廠等領域的審批設限,並冠之以「經濟過熱、重複建設」8個大字,我覺得尋租腐敗都能找到這樣華麗麗的詞語,實在是聰明了得。
不過相比於馮·諾依曼,發改委還是差了太多。當年馮·諾依曼大膽預測全世界對計算機的需求不會過百(他預測的具體數字我忘了)。聽到這句話,貝利也只能自嘆不如的笑一笑:呵呵~
林毅夫著作讀後感系列二:為什麼我覺的楊小凱關於後發劣勢的觀點值得商榷(來源:人人網 鄧輝)
讀中學的時候,感覺亞里士多德就是悲劇哥,好像他的言論就是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在林毅夫北大的上課視頻中,楊小凱似乎就扮演著亞里士多德的角色。讀林毅夫的書時,我感覺楊小凱關於發展戰略的理論,加點兒陰謀論的元素、去點兒約束條件,就可以成功的改造成郎咸平的「產業鏈的陰謀」。而楊關於國家制度的看法,也談不上有什麼原創,基本上就是「良心經濟學家」的言論模板。
制度對經濟的發展很重要,這點毋庸置疑。不過又是什麼決定製度的設定呢?這點就是林毅夫和楊小凱觀點的主要分歧之一。楊小凱的思想從本質上就是認為制度作為一種約束條件,它的設定完全是基於供給;而林毅夫卻認為一個制度得到有效的執行,除了受供給的影響外,還受到許多其他因素的影響。根據林毅夫的思想進行推演,如果說制度本身受需求的影響,也就是說一個制度沒有被社會接受的一個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大眾不需要它,於是在缺乏制度需求的情況下,制度的建立與否自然對社會沒有多少影響。然而「良心經濟學家」們怎麼能接受以民主製為代表的現代政體,在特定時期對社會發展影響有限的結論呢?
比如在《後發劣勢》一文中,楊小凱開頭便談了英國和法國的區別,並認為英國施行的是保護私產的「共和制」,而法國政府制度則是在帶有民粹主義色彩的「民主制」失敗後演變成了專制,但是這個對比能說明什麼問題?即便我們忽略楊小凱陳述的史事錯誤,可是雖然法國落後於英國,但是直到20世紀初,法國不依然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嗎?而二十世紀後,雖然法國的發展速度的確相對落後了,但是英國不是同樣的落後了嗎?楊小凱是如何通過這個對比組得出缺乏憲政保護,國家的發展不可持續的結論的?顯然,這個結論剛好說明了在特定時期某些體制對社會發展影響有限。
關於為什麼缺乏制度進步,國家經濟依然依然可以增長,楊小凱似乎受到中國中學歷史課本的影響,給出了經濟增長有兩條途徑的理論:一條是建立好的制度,使得經濟的增長在長期內是可持續的;第二條途徑是短期內模仿國外的先進技術,通過技術進步刺激經濟短期的增長。楊小凱給出了一些案例,以證明自己的論點,可是問題在於這些經濟體的增長到底基於技術的進步,還是其他條件的改變?
以中國為例,洋務運動時期中國經濟的確增長了,可是這種增長並不是單純基於技術的進步,更為重要的還是基於組織結構的進步、市場化的進步。在洋務運動以前,清政府對企業的規模是有管制的,而且技術革新本身也受到現有行會的管制,比如政府規定紡織作坊僱工的人數,再比如舊的紡織作坊工人和僱主們會毆打新準備加入本行業的人,從而阻止市場競爭的產生。但是官辦企業的產生便打破舊有的雙重管制,擴大了市場的競爭,其產生本身就是一種產權制度的進步,所以新的技術才會變得有利可圖。
因此雖然技術進步的確可以帶來經濟的增長,但是必須要分析一個前提:這些技術進步從何而來,又為什麼變得可行了?楊在自己的文章中引用了諾斯和福格爾關於制度的觀點,不過他忽略了一點就是諾斯和福格爾在思考技術進步時,就認為現代社會技術進步速率的加快從根本上是來看,就是因為制度的改進。蘇聯和中國在建立社會主義體制的初期之所以進步很快,關鍵原因就是在於舊有的制度與行會限制了許多企業的建立;而新的政權雖然許多方面違背市場原則,但是許多新型企業的建立,卻擴大了市場競爭。缺少了制度改進的激勵,簡簡單單的通過引進設備促進技術進步,是不會引起社會快速的進步、經濟高速的增長的,因為學新技術本身就需要激勵。
為了說明新技術本身的應用,本身也需要制度的刺激,我們再回到中國。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就不僅僅是因為技術進步。從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到後來的放寬鄉鎮企業准入、股份制改革、破產制度的實行與就業市場的放寬,那些高投資率、與高增長率的背後,就是這些制度的變遷。也正是這些產權制度的進步,才促進了化肥的使用、薪金僱傭制度的改進、人力資本投入的增加。比如在90年代以前,沒有破產制度所以不牽扯到下崗問題,不允許大量勞動力自由轉移所以就業競爭不大,而且官方還默許子承父業,因此如果自己未來的就業出生就決定了,那麼誰還會學習呢?所以那個年代許多工礦子弟在學校根本就不學習,於是那個年代中國的人力資源自然很差。所以如果不改革制度,僅僅買設備,你說有用嗎?
上面講了,中國的經濟增長不是來自於單純的技術進步,而是某些制度改革改變了技術的需求。然而從制度演變的角度,質疑中國經濟增長的潛力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你能提出足夠的論據說明中國制度演變的速率太慢,或者未來會面臨巨大的阻力。可是楊小凱的論據不足,在他看來,中國經濟增長面臨的最大不確定因素,就是中國政府的體制問題,如果不進行政改,中國經濟就無法成功。這包含了兩個論題:1是只有政改後,經濟才能可持續高速增長;2是經濟的成功緩解了中國的制度矛盾,反而減小了中國政改的需求。
同樣基於第一個論題,許多公知認為中國的經濟增長沒有印度的潛力巨大,原因也是認為印度的體制好於中國。可是如果說憲政共和與民眾體制如此重要,那就無法解釋早期的法國、波札那、韓國、香港、台灣和新加坡經濟的長期增長。經濟增長的關鍵是更好的產權制度、更少的產業管制、更佳的司法公正,所謂「更」,也就是「better」,而不是「best」;因此只要這個改進過程是持續的,那麼事先是否設立一個最佳的制度安排就顯得不那麼重要。當然,如果說憲政是最好的制度,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只有制度演化到此經濟才能繼續快速增長下去,也是有道理的。但是這個演化的過程時間是需要多長?做簡單的類比分析肯定是不對的,因為最起碼中國和其他國家的規模就不一樣,僅僅一個城市化過程,消除城鄉二元經濟,也許中國就需要比其他國家更長的時間。中國從78年算起,到現在經濟的高速增長也不過30多年,而韓國等國從經濟高速增長到實現民主化,就經歷了30至40年。也就是說從制度演變所需時間的角度看,僅僅因為現階段中國憲政沒有確立,就說中國經濟增長是不可持續的,論據不足。
第二條論題則更是讓人摸不著頭腦,因為無數的研究論文已經表明經濟的增長有利於公民素質的提高、社會運動組織性的增強和政府制度民主化的改革。而經濟的高增長更會增加人們對未來的預期,從而有利於政改:如果未來的經濟增長低於人們的預期,那麼人們就會失望,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而低增長率國家則不牽扯這個問題。因此高增長的國家面臨經濟衰退或者停滯時,要比低增長國家出現動亂的幾率更大。做一個簡單的對比,中國的經濟增長遠高於朝鮮,可是從社會穩定程度來看,朝鮮社會卻比中國更穩定。同時相比於上個世紀70、80年代的中國,現在的中國經濟增長更快,但是現在的群體性事件卻比過去更多。上個世紀在毛澤東去世後,即便是思想最為開放的80年代初,全國還充斥著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和對社會主義體制的堅信,可是如今呢?所以經濟的增長不但不會削弱大眾對政府的不滿,反而會增強政府改革的壓力。
因此所謂「後發劣勢」根本就是一條偽命題,雖然制度進步很重要,但是人們在思考制度改進時要考慮大眾對制度的需求。這時就不得不提林毅夫了。林毅夫在其多部著作中都提到:
制度的影響很大,這我同意,不過我們必須先搞清楚對發展影響很大的制度是內生的,還是外生的。如果是外生的,比如長期歷史發展形成的文化傳統,短期內是改變不了的,那又能怎麼樣?如果是內生的,那麼除非把造成這些內生制度安排的外生因素消除掉,否則,即使把這些制度安排改了,也達不到效果,而且,可能事與願違,結果更糟。
林毅夫最早綜合性的闡述他關於制度演變的觀點,應該是其89年在《卡托雜誌》中發表的《關於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一文。這篇文章後來被90年編譯的《財產權與制度變遷》文集所收錄,同一部文集里還有科斯、諾斯、舒爾茨等諾貝爾獎得住的文章。在本文中誘致性制度變遷部分,他提到四個影響制度不均衡的原因:1制度選擇集合的改變;2技術改變;3制度服務的需求改變;4其他制度安排改變。讓我們根據林毅夫提出的4項影響制度均衡的因素,逐個分析它們對民主制度確立的影響。
顯然作為國家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排,民主制度是應該是制約其他其他制度的選擇。如果說僅僅是因為人們認識問題使得國家的制度現則集合很小,也就是大眾不知道在專制政體之外,還有其他的政府制度,那麼通過啟蒙使得大家了解到民主制度,似乎可以說明中國遲遲沒有民主化的原因。但是關鍵問題是民國時期的中國實行過的民主制,而且現有中國實行民主制的農村地區選舉效果糟糕,同時許多國家即便實行了民主制還是會出現體制的波動,這說明民主不單單是個認識問題。也就是許多國家,包括中國,民主制度得不到確立和鞏固的原因,不是因為在於民眾與政府官員有限的認識,使得建立制度選擇集合過小,而是另有它因。
技術的改變,不論是物質技術(第二項),還是組織、制度技術的改進(第四項),也應該不是問題的關鍵。因為相比於十九世紀的英國、美國,中國現在的技術條件足夠了。同時公元前的希臘、中世紀的威尼斯都不具備20世紀的技術條件,但是人家依然實行了長時間的民主。因此技術對民主化波動的解釋也很乏力。
有趣的是第三項「制度服務的需求改變」,在林論文後面的闡述中卻變成了「相對價格的變化」。所謂相對價格的變化自然就是影響建立制度的收益成本發生了變化,而影響收益成本變化的除了經濟危機,那麼就是經濟的增長。正是基於對林毅夫文章的理解,我認為民主在中國遲遲得不到確立的原因,就是在於某些影響民主的外生因素還沒有消除,所以即便做再多的啟蒙也無用。而這個最為關鍵的因素就是大眾對民主的需求,所以我始終認為改變百姓參加民主運動的收益,才是民主化的正途。從這個角度看,我是林毅夫的忠實信徒。
林毅夫的那篇文章告訴大家,制度的建立是有成本的,如果成本大於收益,自然這個制度不會被建立起來。以保險市場為例。概率論的發明對保險市場影響是很大,可是如果大家的資金十分有限,根本買不起正規的保險;那麼即便是數學家們發明了概率論,保險市場還是無法出現。在此,概率論就起到了技術進步的作用,而發達地區保險市場的確立,從改變人們認知的角度則起到了制度選擇集擴大的作用。但是廣大農村地區不是依然沒有保險市場,因為百姓沒有需求嘛。
有趣的是許多啟蒙者認為民眾不支持民主運動的關鍵,就是因為民眾不了解民主思想的真正含義,非要讓每一個大眾都明白民粹和民主的區別、共和與憲政的關係。我想,如果每一個保險推銷員都像啟蒙人士這樣思考,先讓消費者做幾道聯合分布的習題,那麼你的保單在農村又能推銷的怎樣?我一直是後發優勢的觀點,後來慢慢發現後發劣勢的原理所在。
後發優勢主要是德國,日本義大利的國家對英法的趕超
奇特的是,他們都是一種強大封建地方分權的國家,分權的傳統非常強烈。
先天來說他們對民主分權制衡有一定的理解,文化也好接受。
但是中國對分權的理解就難以抵擋大一統的傳統了,當然大一統也有他的價值好處。以下用我在學習馬哲期間的一篇長文來回答:
用馬哲角度來看張維迎(楊小凱)與林毅夫之爭
1. 二者的理論:
林毅夫認為,像中國這樣制度的國家在發展上其實可以發揮諸如勞動力價格低類似的後發優勢;而楊小凱則認為,社會制度的痼疾會讓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在這個過程中走向反面。林毅夫的厲害在於的確解釋了部分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功因素,而楊小凱更像一個哲人一樣預測到了我們現在的窘境。兩個人並沒有本質上的衝突。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過來影響經濟基礎,這是馬克思的觀點,林毅夫顯然強調的是上半句,楊小凱顯然強調的是下半句,其實楊小凱強調的是經濟基礎雖然決定了上層建築,但是上層建築反過來制約了經濟的繼續發展。而且這種制約是由於經濟的發展優先於上層建築的進步導致。
2. 二者的理論處境:
林毅夫的觀點和理論體系簡直就是中國大陸官方經濟和政治理論的複製版,同時又由於他有過在世行擔任副行長的經歷,因而決定了林毅夫成為官方的座上客,凱恩斯的那一套中國化;張維迎的觀點和理論其前提就是反政府干預的,就是要革政府之命的,政府對於這種經濟學家當然是避之不及了。尤其是在號稱掌握了宇宙真理、擁有三個自信、四個堅持百年不變的中國,張維迎能夠不受阻礙地發聲已屬難得了。3. 二者理論的實踐性(局部與整體的關係)
如果把視野限制在10-20年,林的理論是成立的,而放到整個社會進程中100-200年看,楊小凱的理論才是正確的。並且不是只有中國一個孤例,希特勒德國、南美、台灣韓國,在自由經濟、極權政治下經濟都曾經有一段輝煌的起飛。有人說過,如果在二戰前希特勒意外死亡,他將以偉人在歷史上留名。如果把視野擴大到100-200年,林的理論沒有被任何實例證明,而楊、張的理論是成立的。按照張維迎的方案,先進行制度變革再圖經濟發展,可以造就一個比較完善的民主制度框架內的市場經濟國家,從而獲得可持續的長久發展,這是數百年來發達國家所走過的正確道路。中國這三十年尤其是最後這十年的做法,實際上本身已經是對林毅夫的理論的充分反駁:一面是微觀市場經濟和全球貿易驅動下的GDP高速增長,一面是無法撼動的一黨獨裁、雙軌制、全民腐敗、全方位的污染和資源枯竭;畸形的經濟增長成就不僅沒有成為推動制度變革的動力,反而變成了獨裁勢力和既得利益集團抱殘守缺、逆世界民主潮流的最大資本和理由。按照林毅夫的「後發優勢論」,中國沒有能夠走上憲政和市場經濟道路,反而「闖」出了一條完全不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道路,與世界文明發展潮流漸行漸遠。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林毅夫期望的結果,但我知道這恰恰是某些當權者所期望的結果。中國的現實走向一步一步映證著十年前楊小凱和十年以來張維迎所痛心疾首的擔憂,
4. 原因
(一)社會整體性與局部性:為什麼林毅夫的理論只有局部正確,放到整體就無法驗證了?一個社會是個完整的系統,分析時可以割裂成經濟、政治、文化等等,在實際社會中是無法割裂的,各部份之間必須協調相容,否則內部矛盾將把社會撕裂,還談什麼發展?但是林的理論在10-20年間是有效的啊,為什麼說他長時間看就無效?因為社會本身是個大慣性系統,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部分子系統的慣性不相同。慣性越大,系統狀態變化越滯後於外部條件變化。所以社會各子系統之間不協調不相容的問題,短期內不會暴露,隨著時間延續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經濟、政治特權都逐步放棄是必由之路。(二)社會發展的本質是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但是當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被生產關係制約,和經濟基礎決定好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過來作用於經濟基礎。道理是相通的,其實按馬克思的理論,沒有脫離了生產力的生產關係,也就沒有脫離了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沒有一種制度是脫離當時的經濟條件而出現的,只是制度的發展具有滯後性,所以再馬克思的理論中最後不是和平改革,取而代之的是暴力革命。時代的進步是流血革命的,當快速發展的生產力創造出一些板結的權貴階級之後,不可避免的剝削就出現了,此時的生產關係既得利益者是不會主動去改革生產關係的,因為觸動到自己的利益,自然而然的當矛盾激化到一定的程度一定會量變帶來質變發生階級革命推動新的生產關係到來,打破束縛生產力的桎梏,產生社會進步。
所以按照林的觀點中政治制度的內生性,制度的變革應審時度勢,選擇合適時機進行,不能在經濟發展狀況不成熟的時候預先進行制度的變革。具體到新興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在科技和經濟方面存在巨大的落差(後發優勢),首先應該利用這種落差迅速發展經濟,等到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根據情況進行政治制度的變革,以適應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需要。
這其中最大的錯誤在於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不會有一個合適的時期進行政治變革,留給社會進步的唯一出路就是代價更大的流血革命。歷史已經充分證明。事實上,前三十年的情況非常清楚,是生產關係嚴重製約和嚴重破壞了生產力的發展,80年代初的農村改革已經極清楚的說明了這一事實,但是有學者的意見是應當將所謂「改革開放」的改革主攻方向放在:全面調整生產關係,以吳敬鏈先生為主的強調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遺憾的是一直未被採納。楊小凱的「後發劣勢」實乃切膚之見,學者認為三十多年前如從法治入手,始終直指改革官僚體制,何來今日之困?
其實這點更深一層來看也是辯證的,當生產力還未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改革生產關係就不會顯得那麼迫切,所以生產關係束縛生產力是一定到後期二者發展速度不一致帶來的,物質文化的水平快過精神世界的發展也是一個道理。當時80年代初的時候剛經歷過政治運動,百廢俱興,沒有自由民主土壤的貧窮國家連飯都吃不飽,此時發展生產力才是正道,然而現在產生的矛盾也是必然的,而且無法通過林毅夫的溫和改良解決,一定只能通過暴力革命。完全贊同姜錦榮的觀點!強調製度內生性,而消極等待制度自發地在社會內部形成,完全是忽略人的主觀能動性;也完全是反動的。按照這種觀點,就不需要改革了,就坐等制度自身形成。
大家的眼光不錯,兩人觀點初看起來(注意這個詞)確實不矛盾。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真的沒有矛盾,為什麼兩個著名經濟學家會爭的如此面紅耳赤呢?原因在於,這兩個人的論斷,並非簡單的學術推理——如果僅僅是這樣,大家受的是一樣的標準化經濟學教育,只要不犯低級錯誤,通常是不會有什麼分歧的。但是,他們的論調中潛在得包含著價值判斷(或者說規範分析)
什麼價值判斷呢?那就是,後發到底「優」還是「劣」?這就是二人的核心分歧
初看起來他們講的是不同的問題,但這正如我們平時爭論一個問題一樣,一方堅持某件事的好處,另一個人堅持壞處,於是,真正的問題便歸結於「XXXX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好了,有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更加理性地來審視這場爭論了。簡單說來,林強調的是後發的經濟好處,這個並不深刻,其實就是增長理論的收斂假說(convergence),絕對收斂理論認為落後國家增長更快,儘管林毅夫可能加進去很多自己的解釋,不過這並不重要。而楊小凱則是從憲政的角度來講,後發國家導致國家機會主義,影響體制進步。很顯然,因落後而產生的經濟好處時間上是短暫的,範圍上是狹窄的(限於經濟領域),而政治體制改革的滯後,將造成遠超出經濟範疇的惡果,以及持久的影響。因此,答案不言自明楊小凱開頭便談了英國和法國的區別——————————楊小凱繼承了 英國政治經濟學家從 亞當斯密至今的 保守主義傳統——黑法國、黑專制、黑集權
英國和法國的主義之爭,可不是看如今兩國的GDP,數百年的國運差別,已不在乎一國的經濟得失了,是體現在對人類文明的貢獻和推動上,
看看如今世界上英語和法語的普及程度即可貼篇作業當做討論:
先談總體感受:楊林二人的討論命題重點不同。楊文主要針對後發劣勢的主要原因,即落後國家在沒有好的制度的條件下,通過對發達國家技術和管理模式的模仿,取得發達國家必須在一定地制度下才能取得的成就;但同時會給長期的發展留下許多隱患,甚至長期發展可能失敗。林文主要針對後發優勢的獲取途徑,即一個後發國家的政府只有確立了按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的戰略思想,才能確立和尊重上述市場經濟的法治基礎,也才能利用後發優勢在較短的時間裡趕上發達國家;而制度固然重要,但是一個最優的制度安排實際上是內生的,與發展階段及歷史、文化等有關係。
楊文提到了民主與共和制度分別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民主簡單地說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而共和或自由則是要保護和尊重少數。有了共和制度才能限制當權者的機會主義。只有對政府的機會主義限制住了,經濟才能發展起來。執政黨從事贏利性事業實際上是違反憲政制度遊戲規則的,就是說遊戲規則的制訂者不能直接去比賽。而文中所舉英法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洋務運動、南北美及中國當時某些產業現狀等例,都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與後發劣勢的關係。
林文首先提到了後發優勢的動力:發展中國家收入水平、技術發展水平、產業結構水平與發達國家有差距,可以利用這個技術差距,通過引進技術的方式,來加速發展中國家技術變遷與創新,從而使經濟發展得更快。然後提出最優的制度安排實際上是內生的,與發展階段及歷史、文化等有關係。最後提到發揮後發優勢的方法:資本來自於剩餘、積累;如果一個發展中國家在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能夠誘導其企業比較好地按其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則每個企業都會有「自生能力,」
這樣的經濟總的來講,在競爭的市場中會最有競爭力,佔有的市場份額最大,創造的剩餘、積累就最多,要素稟賦結構的升級也就會最快,也就能夠真正發揮後發優勢。
關於林針對楊文所舉事例進行反駁的內容。林文所述:「《楊文》認為英國的發展途徑是最理想的途徑,認為有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對一個國家長期經濟發展的成功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這一點我認為理解的有些偏差,楊文提到英國共和憲政時只是與同時期進行革命的法國相比較,並且也未宣揚英國共和憲政就是最理想的制度,只是著重突出了「共和」的重要性。其後對於憲政體制充分必要性的闡述,林舉印度憲政事例試圖說明:「從長期經濟發展的績效來說,憲政體制改革先行的國家並不一定好於憲政改革後行的國家。」我想印度可以與楊文所提到的南美相比較來看,即「自治性弱、文化差異、單一制」三方面原因。林又指出:技術模仿使得經濟發展很快,並不一定會使國家機會主義的行為惡化。國家機會主義在任何社會裡都不會是毫無限制的,任何政權都需要得到人民的支持。保留計劃軌會滋生腐敗,在政治上的代價很高,當市場的那一軌相當強大以後,放棄的經濟代價變小,實現市場單軌的時機也就成熟了,所以雙軌制是給進一步的改革創造了條件,而不是強化了國家機會主義。但也沒有推翻楊文所說,規則制定者參與遊戲所滋生機會主義的弊端。所以,林文只是對楊文觀點的補充發散,而不是矛盾衝突的論述。
關於一些其他收穫:
楊小凱對於民主和共和的討論很好玩。現在大家都在談民主,很少大張旗鼓地說共和。我想到的一是少數派自由、二是自發抵制輿論。還有這句話:「中國到處都有"科教興國","教育興國"的口號,這都是後發劣勢的表現,真正要利用後發優勢應該提倡"制度興國","民主憲政興國"。」結合現在的社會現實,想想很有意思。
林毅夫提到的創新成本問題。「發展中國家可以和發達國家一樣,投入非常多的資金、人力來研發新技術以取得技術創新;另外一種方式是通過和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從比自己發達的國家引進已有的,但比自己現在用新的、好的技術來達到技術』創新』。」我們現在是不是過分強調了第一種「創新」,而忽視了第二種「創新」的價值,也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下面是楊小凱對電子商務的看法,現在看來,自有一種黑色幽默在裡面。
對於電子商務,有不少人相信網路經濟中國有後發優勢,但我卻相信電子商務方面中國也有後發劣勢。只要看看絕大多數網路公司都是國有公司或合資的,我們就不難理解這一點。合資在洋務運動時期叫做」官商合辦」,也就是說政府控制,而最近南韓的教訓告訴我們政府控股是要壞事的。而且中國因為政府壟斷銀行業,信用卡和私人支票都無法普及,而這二者是電子商務付款的主要方式,沒有它們電子商務怎能發展?所以今天中國想在政府壟斷銀行業和資信業的情況下獲得電子商務的後發優勢是絕不可能的。
從趙薇這個事件以及後來的一系列反應來看,楊老師是對的,至少他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
感覺兩個人的觀點不矛盾,楊小凱的觀點主要在於制度,可能跟自身經歷有關(具體百度),林毅夫個人感覺觀點主要在於生產技術跟資料,所以不矛盾吧。
其實中國經濟發展策略基本都是正確的,盲目發展民主制度其實是一種災難。有些人過於簡單化的理解經濟發展和政治制度的關係,其實二者關係是非常複雜,加上西方的經濟話語權和他們對自己以前歷史的隱匿或者不敢正面看待使得西方經濟學家對經濟和制度之間的關係過於簡單化。事實證明過早的民主化並不能促進經濟發展,反而引發混亂,許多國家實驗基本證明他們的理論是有問題的。發展經濟實事求是,不要過於美化民主制度的優勢。
其實只要看看社會經濟發展是不是在加速就能得出答案,
林毅夫:我和張維迎在爭論什麼?看林毅夫本人怎麼說可以參看林毅夫本人說的
漸進改革的概念應該只能出現在學術研究中而不能流於社會意識。啟蒙式的激進是為了打破固有的思想壟斷,提供一種新的思想的可能。啟蒙不能簡單地比喻為「保險推銷」,因為改革的受眾並沒有像現實生活中的市場一樣可以自由選擇,百家爭鳴好於一家獨大,啟蒙的結果並不是只有不滿和暴動,而是提供了社會行為和意識自由演化的基礎。
盛洪:關於楊小凱的後發劣勢及其爭論
盛洪 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山東大學教授
一 前些日子有記者打電話給我,想就楊小凱的「後發劣勢演講」做採訪,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個演講當年是在天則所發表的,並且有當時演講及討論的完整記錄。我這才知道楊小凱至少是在天則所第一次發表這個後來引起很大爭議的觀點。我一般覺得,像小凱這樣的學術名人到北京來,應在北京很多地方都發表演講。現在看來他只把這個演講放在天則所,真是對天則的偏愛。 回想那天,我記起一個細節。當時天則所在紫竹院的報恩樓,他住在不遠的飯店,大概是友誼賓館。記得當天中午,我接到小凱至少三個電話,都是問我們是否已經派人去接他。這很反映小凱的個性。他很介意能否準時到會,即使責任並不在他;也許再加上他認為這個演講很重要。直到最後一個電話,我聽到我們的人敲了他的房門。 說實在的,我儘管認為他的演講聞所未聞,也並不認為有多麼重要,或可能會引起爭論。現在看當時的記錄,評論的人多是有肯定,有批評。比較意外的是,周其仁也到場了。他以一貫的風格,坐在較遠的一個角落,並不引人注目,只是發言時大家才知道他也來了。這似乎也證明,小凱並沒有在北大約定一次「後發劣勢」的演講。 我後來也並不知道,林毅夫就這次演講專門寫文章與小凱辯論。這大概要怪我對他們的雜誌《經濟學季刊》不太關注。記得最初一些時候,他們曾期期寄我,但後來大概看我沒做什麼貢獻,就從寄贈名單中除名了。不過這次在上海的紀念小凱逝世十周年的會上,小凱的這篇演講又成為辯論的導火索,林毅夫與張維迎就此爭論起來。只是媒體很喜歡學者間的爭論,於是就成了「林張大戰」。我記得科斯教授曾說,民眾喜歡消費「爭論」,這也是思想市場存在的一個理由。所以我們也不能怪媒體渲染。爭論起來讓大家看熱鬧,也是學者的職能之一。 感謝這位記者,她給我傳來了上海會議的記錄,林毅夫的文章和楊小凱的文章,使我對這個爭論有了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儘管媒體消費爭論的節奏太快,他們已經等不及我閱讀完了就轉向下一波消費,我還是覺得閱讀還是值得的,也值得就此寫一些文字。雖然傳媒已經轉向,問題還在那裡。既然十年前的爭論今年還在延續,文字晚了幾天,也就不算晚了。二
關於後發劣勢的說法,似乎有很多誤讀。這主要是因為一個觀點往往會被簡化或意識形態化。簡化的好處是容易記憶和理解,但代價就是偏離原意。簡化的「後發劣勢」似乎是這樣的: 後進國家只學習先進國家的技術,並因有所成就而認為自己的制度也是好的,從而放鬆了對制度的改革,反而會因為制度落後而永遠落後。 用這種「後發劣勢」理論來套中國,就可以說,當時中國二十多年的改革,主要是學習西方國家的技術,由於學習總比自己開發要快,所以中國出現了快速的經濟發展,或被稱為「中國奇蹟」。但這一成就會使中國人認為,中國現有的制度也很好,甚至比其它領先國家還要好,無需改革,從而反而會使中國落入低效制度的陷阱中,從長期看會阻礙中國的發展。 在今天看來,小凱的這種預言式的理論似乎在被證實。我們看到由於中國的經濟奇蹟,一些人在宣稱出現了一個「中國模式」,一個不同於「華盛頓共識」的「北京共識」。在這一模式中,不是有效的市場制度,而是中國不同於美國(西方資本主義的一個樣板)的地方,如政府的干預和國有企業的崛起,才是中國奇蹟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中國在政治結構上就不僅無需向西方領先國家學習,甚至還比它們優越。尤其在2008年美國出現金融危機以後,中國國內的一些人的這種看法達到了頂峰。如強調加強政府對宏觀經濟干預,一擲四萬億地刺激經濟,要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以致出現「國進民退」的趨勢。 然而,由於演講畢竟是不夠充分和嚴謹的,時間也受限制,小凱的「後發劣勢」理論似乎有不少破綻。一是他斷言,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的經濟成績主要依賴於引進技術,而在制度上沒有什麼改變,是有著重大疏漏的。實際上,自1978年以來的改革,更根本地,是制度變革,甚至是憲政改革。一般以為,憲政改革似乎需要某種高調的宣言,和成文憲法的制定或重大修改。其實不然。所謂「憲政」,就是社會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可能寫入憲法,也可能並沒有寫入憲法,甚至某些號稱憲政國家的社會就沒有成文憲法。如英國。科斯教授曾不無譏諷地說,美國有那麼多人研究憲法,是因為美國有一部憲法。因而,所謂「憲政」,往往作為一個社會的無形規則存在著。 而自從1978年以來,中國社會實際上發生了180度的轉彎。如果沒有根本規則的改變,這一轉彎是不可思議的。第一個重要憲政原則的改變是,將政神分開。其經典表述就是陳雲所說「毛澤東是人不是神」。在文革中,毛澤東的話「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他是神,就不會犯錯誤,所以也就不會接受批評和改正錯誤,才造成了他在1949年以後不斷犯錯誤,又堅持錯誤,繼而犯更大的錯誤,直到文化革命把國家推向崩潰邊緣。把一個政治領袖當作神的制度,一定是一個根本性的錯誤制度。在中國古代,商代在武丁以後把商王當作神來祭祀,也就認為商王族是一個神的家族,天生就有統治權,結果是商紂王認為自己有天命在身,百姓不敢造反,最後命喪鹿台。 中共中央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申明,「禁止一切形式的個人崇拜」,就是禁止把政治領袖看作神。從此以後,政治領導人只是凡人,他們會犯錯誤,因此不能以自己「一貫正確」拒絕批評,更不能堅持錯誤。中國的社會才開始不再是沿著偉人高瞻遠矚的道路前進。「摸著石頭過河」就是鄧小平等當時的領導人承認自己並沒有全盤把握和明察秋毫,而是根據改革或政策的結果進行調整。這是一個根本性的改變。另一個派生的結果,就是結束了政治領導人的終身制。現在基本上形成了一代領導人執政兩屆十年一個周期的慣例。在現實中,只要不是永久掌權,就會對領導人本身產生強有力的約束。 第二個憲政原則的改變是,不把某一理論或主義當作事物或工作對錯的標準,而是把經濟發展和人民福利作為標準。其經典表述就是鄧小平的「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這為中國社會帶來了價值評價的根本改變。只要回到毛時代和改革初期,我們就會知道我們今天視為常識的價值標準在那時被認為是錯誤的,甚至還有坐牢的危險。如《歷史轉折中的鄧小平》中所重現的那樣,那時沒有政治審查的高考,促進知識交流的國外書籍的引進和譯介,避免挨餓的「包產到戶」,推動國際經濟合作的外商投資,提高土地配置效率的土地出租,都被以不符合某種主義的名義遭到禁止或反對。 第三,由以上原則派生出來的一個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中國社會把市場制度當成一個基礎性制度,甚至是「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因為,若要推進經濟發展和增進人民福利,市場是最好的制度。這之所以具有重大憲政含義,是因為它改變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官方與民間的邊界。在計劃經濟時期,政府幾乎掌控了所有的物質資源,也就實際上直接掌控了所有人力資源,也就按其意志將資源配置到了所有領域,包括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物質產品領域和精神產品領域。而政府就是一個權力配置的體系。用權力配置資源,就必然要限制人的自由;且由於政府控制了幾乎所有資源,弱小的個人就沒有任何可以逃遁的空間,從而在政治上也不會有任何表達自己意見的可能。當市場邊界擴展了,也就意味著人的自由的邊界擴展了。 如果用最簡單的話來解釋中國奇蹟的原因,就是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從政府是100%減少到約38%,或市場從0%上升為約62%。這個比例雖然可以從市場和政府影響經濟的領域佔GDP的份額中看出,但更重要地,是在其背後的制度變化,以及制度所代表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根本變化。在政府主導和控制的計劃經濟中,民眾的經濟自由被限制和剝奪了;他們不能自由地選擇職業,不能自由地創辦企業,甚至不能自由地買自己想買的產品。而在市場經濟中,他們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自由。而今天,這種自由的觀念已經是一個常識。當我們通過《歷史轉折中的鄧小平》回顧過去的時候,突然發現在七十年代未農民不能養超過四隻的鴨子,知識青年必須被迫在雲南農場工作,感到恍如隔世。這是真正的制度變遷,甚至就是憲政改革。 反過來,如果中國沒有進行市場化的改革,先進技術也不能很好推廣。因為計劃經濟制度下,沒有使用新技術的壓力和動力。改革開放前我曾在國有企業工作過,我親眼看到新技術推廣之艱難。只有幾個技術員在推廣,而工人們沒有積極性去使用。在大鍋飯的體制下,他們為什麼要幹得更多?因而,技術創新雖然在某些時候單獨發揮過作用,但更根本的是制度變遷。好的制度,如專利制度,是技術創新的重要原因。因而,用只吸收外國的先進技術作為中國奇蹟的解釋,似乎是不充分的。 但是,以楊小凱之聰明,為什麼沒有觀察到這樣如此深刻的制度變革呢?原因似乎在於,他把英美憲政制度的外在形式當作憲政制度的普遍形式了,「毛澤東是人不是神」和「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太不像憲政原則了.。這源於他對憲政主義資源的理解。似乎在他看來,只有英美憲政主義才是正宗的憲政主義,而其根源只出自英國和美國。這顯然是狹義地理解憲政主義所致。實際上,憲政主義是指一個社會正常運轉所需依賴的一組基本原則,社會治理的所有具體規則都由此派生出來。所以保證這一組基本原則能被實施,是一個社會最為重要的事情。而有能力和機會違反憲政原則的主體往往是政府,所以在說到憲政時,一般就是指的限制政府權力。 談到限制政府權力,這是古今中外政治中的重要難題。人類社會各個文明也都作出過各種努力。除了現代的民主制度,宗教對世俗政權的約束也是西方社會的一種「限政」措施。如廣義來看,中國漢代的天人感應說也是一種「限政」努力。而諫議制度、史官制度、太傅制度和監察制度等,都是限制權力的制度創設,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最為核心的思想,是儒家認為有一種高遠深邃、凡人無法企及的天道,政治領導人作為一個凡人不可能完全把握天道並始終遵循天道。這就需要有一種制度結構,通過約束、限制或鼓勵使政治領導人儘可能地使自己的治理符合天道。而士大夫集團就在這個制度結構中起著約束和限制權力的重要作用。如當漢文帝問陳平,宰相不知刑獄和財政數據,那是做什麼的?陳平回答說,我們是要保證你對天下的治理能夠順應天道、和諧內外(「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 因而,憲政主義資源不獨只存在於英美,還遍布全球,在中國也很豐富。中國人是應該全面吸收全世界的優秀的憲政主義遺產,但也不應獨獨不對本國資源開放。實際上,中國的憲政主義資源不僅豐富,而且因其具有中國的文化形式而更容易被中國人所接受,正如歐洲的憲政主義資源更容易被歐洲人接受一樣。如果只以某一國的憲政的外在形式為標準來判斷另一國是否出現了憲政改革,顯然抹殺了憲政資源的豐富性,而且無法解釋為何人類各文明或國家的政治經濟發展是交錯前進的。在小凱演講後的討論中,我曾說,如果在中國領先的唐宋時期說,如果不學習中國就永遠落後,似乎是不正確的。因而,當小凱說如果中國不建立像英美那樣的憲政制度就會永處劣勢地位時,似乎也是不正確的。三
毅夫也不同意小凱的上述看法。在「後發優勢和後發劣勢」(《經濟學季刊》,2003年7月)一文中,他對英美的共和憲政體制是否最優體制提出質疑,用非英美的其它國家的經濟成績來說明經濟社會體制並非有一個唯一正確模式,並強調製度的內生性。只是在他與張維迎的辯論中,英美的憲政制度似乎被簡化為主要是以市場為主的制度,而中國的制度則是側重於政府的更多介入。於是論題轉換為,政府的一些干預是否經濟發展所必需,政府的這些干預是否說明政府作為一種制度(在一些方面)比市場更基本和更有效? 毅夫強調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他列舉了美國政府對計算機、互聯網和其它技術的初期投入,為後來民間企業的技術創新奠定了基礎。但要指出,從制度來講,政府在這裡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是基礎性制度,而在市場制度基礎上的輔助性推動。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政府而只有市場,技術創新的速度可能會慢一些;但如果只有政府而沒有市場,則這種技術創新幾無可能。這可以從前蘇聯和計劃經濟時期的中國的教訓中看到。毅夫這一論據更為脆弱的地方在於,他竟然舉的是美國的例子。而美國恰是主張「中國模式」(更多政府干預)優越性的人所宣稱已經超越了的對手。 毅夫所主張的有為政府的另一個用武之地是「產業政策」。他提出「產業甄別和因勢利導」的六個步驟。第一向比自己高一個台階的國家看是否有適合本國發展的產業;第二看國內是否有企業引進了該產業;第三,如果沒有則招商引資;第四看是否還有企業進入到了其它有潛力的產業;第五是改進企業的軟硬體環境;第六是給創新企業一定的補助。然而前四步似乎並非惟有政府可以做,且做得最好;而是企業可以做,且比政府做得更好。因為如果有這樣的產業發展空間,有戰略眼光的企業一定不會放過。而後兩步則是一個政府的本分。第五步是為企業提供一個更好的生存與發展的市場環境;而第六步是在因為有些技術創新的風險偏大,且市場自發的技術創新投入均衡低於因軍事競賽而決定的技術創新投入均衡,所以要由政府予以補貼。我們知道,這類似於市場失靈。任何一個市場經濟國家都不會拒絕在市場失靈時加以補救。 關於產業政策的有效性,歷來都有爭論。即使在宣稱產業政策起了作用的日本,也有大量質疑。如日本通產省曾認為日本汽車企業過多,想通過強制合併和限制進入提高日本汽車產業的集中度,但沒有實現。相反在競爭的壓力下,日本汽車產業向海外擴張,成功地佔有了國際汽車市場的大量份額。而後來形成的產業集中化,是企業認為有利而自動實現的。日本汽車產業的成功恰恰不是因為產業政策,而是對抗住通產省的壓力才實現的。一個最經典的例子是本田汽車。本田宗一郎為了進入汽車產業不惜與通產省官員直接衝撞。我們知道,本田汽車是現在世界上最優秀的汽車之一。本田宗一郎說,「假如沒有通產省的阻礙,我們還會取得更大的成功。」 而在中國,我在80年代做碩士論文時就選題汽車工業,當時的一大難題是汽車工業太過分散,規模過小。各省都有多家汽車企業,規模最小者每年只產幾百輛汽車。而這恰恰是計劃經濟中政府直接干預的結果:每個省都想發展經濟,而他們對產業的理解又非常狹窄;且政府建立的企業之間很難合併。不覺三十年過去了,我當年關心的問題在今天根本就不是問題。中國政府也沒有出台什麼促進集中化的產業政策。正是市場的作用,使得企業間的合併變得容易得多,也更有動力。 回到爭論。毅夫的最後一個論據是,如果說中國政府干預過多做錯了,為什麼過去35年還保持著相當高的增長速度。這個論據似乎沒有區分35年中的不同階段。如果說在二十世紀80~90年代政府主導的市場化改革是正確的話,那麼尤其在2000年以後,政府的作用更多是負面的,因而這一時期的經濟成績顯然不能記到政府的功勞薄上。如果問為什麼這一時期政府做錯了,還有較高的經濟增長,這就相當於說,在大河之中有幾塊巨石並沒有阻礙河水的流淌,不然河水為什麼還是顯得一瀉千里。同理,我們只能如本田宗一郎那樣說,「如果沒有政府的干預,中國經濟本來可以發展得更快。」 很顯然,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的經濟奇蹟,並不是因為中國還有32%經濟受政府控制,而是民營經濟從0%發展為68%。就是在二十一世紀以後的這十幾年,儘管出現過國進民退,經濟高速成長基本依賴於民營經濟的增長。我們雖然找不到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各佔GDP比重,或在GDP增量中比重的確切數據,但我們在一個非常好的替代指標,這就是就業人數。我們假定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進及管理水平提高的速度是一樣的,而自2000年以來,國有單位城鎮就業人數以每年1.4%的速度減少,而非國有單位城鎮就業人數以每年6%的速度增長,其占城鎮總就業的比重從2000年的65%增加到了2012年的82%。非國有部門不僅吸收了全部13951萬人的就業增量,而且還彌補了1263萬國有單位減少的就業機會(見上圖)。因而可以說,國有單位在這十多年的經濟增長的增量中幾乎沒有什麼貢獻。
相反,國有部門不僅沒有貢獻,反而拖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後腿。據我們的研究,如果扣除國有企業應付未付的成本和政府補貼,國有企業作為一個整體的凈資產收益率僅為負的6.3%(2001年~2009年)。除此之外,國企的賬面收益還來自它們的壟斷權。據我們的不完全估計,如果加上壟斷帶來的損失及財富轉移,2010年我國電信、石油、鐵路、銀行、鹽業等壟斷行業導致的社會福利損失高達約19104億元。而如果沒有壟斷國企利益集團,我國將會增加等量的產出。用2010年的GDP總量397983億元除之,約為4.8%。也就是說,壟斷國企的存在使我國經濟增長減慢了4.8%。 另一方面,國企雖然沒有提供相應的產出,卻因壟斷及其它特權獲得了相應的貨幣收入。這相當於沒有產品對應的貨幣。我們的研究估計,2010年國企壟斷高價和壟斷低價的損失(和財富轉移)約16169億元,與當年平均的廣義貨幣供應量(M2)674955萬元相比(假定貨幣周轉速度為1),可知其所帶來的通貨膨脹壓力約為2.4%。也就是說,壟斷國企帶來了滯脹。 不能不說,對於近十幾年行政部門官員及國企高管作為一個強勢利益集團,通過設租尋租和壟斷擴張對中國社會損害的嚴重性,毅夫沒有足夠的認識。四
經濟是一個複雜系統,經濟的演進更為複雜;對之進行完全深切的把握是理性不及的。理性有限的經濟學家們也是如此,他們儘可能近似地描述這個複雜系統及其演進。因而,經濟學家們就像盲人摸象,都能說出經濟系統的一部分現象或特徵,但並沒有完整描述。小凱言不及義的「後發劣勢」論有很多破綻,但觸及了核心問題;毅夫對小凱的批評是說,政治結構的發展並非狹義英美憲政主義一途,但似乎忽錯將中國的缺點當成另一種憲政優勢;維迎顯然並不反對在中國挖掘憲政資源,他在《博弈與社會》一書的最後部分,專門討論了「儒家社會規範」(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第380~392頁),但指出毅夫所說政府的積極干預其實並不是很有效率,也不是中國發展模式的真正優點。 就這樣,三個經濟學家,就湊成了一個諸葛亮。如果將小凱的「後發劣勢」用毅夫的批評加以修正,將毅夫的主張用維迎的批評加以修正,也許可以這樣說,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本身就經歷了重大憲政原則的變革,才會出現中國奇蹟。但不能將這一奇蹟歸因於那些沒變的制度,尤其不能歸因於政府的過度干預和國有企業的存在。相反,正是這些沒有經歷改革的制度正在妨礙我國的前進,且在侵蝕和瓦解我們在制度變革中已經取得的成果。而要繼續進行改革,就不僅要借鑒其它國家的憲政主義資源,還要挖掘中國自身的資源。 在這方面,我們要珍視小凱「後發劣勢」演講中的忠告,即重視「國家機會主義和腐敗制度化」對中國發展的瓦解。這些年我們在對國有企業和行政性壟斷的研究中感到震驚的是,行政部門不僅沒有扮演彌補市場失靈和縮小市場分配的差距的角色,反而在破壞市場的正常功能、加大收入分配差距和社會的不平等。如行政部門在1993年規定了國有企業可以暫時不上交利潤,但一「過渡」就是十幾年,沒有交一分錢利潤。在2007年迫於輿論壓力開始名義上最多上交10%,但在總體上,又將上交的利潤回投到國有企業中,正負相抵還是負數;2008年到2011年為-79億(天則所,《國有企業的性質、表現與改革》,2011)。沒有上交的利潤,到今天應是積累了十多萬億元。 在全部佔有國企利潤的前提下,相關行政部門又在2001年規定國企可以自主決定發放工資和獎金。這相當於將允許國有企業管理層作出擠占屬於全國人民的利潤的決定。其後果,就是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的平均收入比社會平均水平高出六倍。這是一個令人無法接受的人為造成的收入差距。而在另一方面,這兩個規定使得國有企業管理層覺得,這個企業就是他們自己的,由於他們深知他們在市場上競爭不過民營企業,所以傾向於為企業獲得市場之外的好處利用他們的政治優勢。 於是我們看到的是不少國有企業通過一紙行政文件獲得了古今中外罕見的壟斷權。如石油領域本是一個競爭性領域,但通過頒布38號文件和72號文件建立了一個上下一體、內外通吃的壟斷體系。據我們的一項研究,按照同等品質估計,我們成品油的稅前零售價比世界主要國家的平均價格高出31%,每年多收消費者約4000億元。他們控制了原油進口,使得壟斷體系之外的地方煉油廠難為無米之飲,開工率僅為40%,每年的機會損失達3000多億元。他們無償佔用的國有土地、低價獲得的石油開採權,以及低息獲得貸款使他們每年少支出成本1300億元。儘管如此,還要以虧損為名向政府索要上千億元的補貼(天則所,《原油與成品油市場放開的理論研究與改革方案》,2013)。 在對構成石油壟斷的法律文件的梳理過程中,我們驚奇的發現,這些文件沒有一個可以被稱為「法律」。絕大多數文件是行政部門制定的行政文件。除了兩個次要的文件勉強符合「部門規章」的一個條件——由部長簽字,其餘都是《立法法》不予承認的、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被認為構成關鍵文件的「38號文件」和「72號文件」都只是「意見」,即使作為行政文件,層級也是很低,卻用來決定用限制其它企業進入的方法將競爭性的石油產業,改變為壟斷產業,並將壟斷權交給一兩個企業。這本是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能決定的事情。之所以能夠出現這種情況,正是小凱所擔憂的問題,在沒有對政府部門的有效約束和監督的前提下,它們可以採取國家機會主義行為,無所顧忌地僭越立法權,並利用手中的行政執行權落實非法的壟斷權。 之所以能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我國憲政結構中存在兩個重要問題。一是國企高管與行政部門官員同屬於一個群體。他們的身份可以互換。當他們當行政部門官員時,他們制定有利於國企的政策或「法規」,當他們從官位中退下來後,又可以到有了壟斷權的國企去擔任高管。國企是他們仕途中的一個階梯,也是他們的歸宿。這種身份的互換,使他們把國企高管和行政官員看成是一個利益集團的人。這個集團的利益就是他們個人的利益。我們發現,在行政部門中主導設立這些壟斷權的主要官員,恰是從這些國企中退下來的高管。 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行政官員——執法者同時擁有著實際的立法權。他們通過起草法案,制定法律實施細則,以及直接頒布部門條例,甚至乾脆以一個「通知」或「辦法」,就把法律篡改或扭曲了。而整個社會,似乎沒有有效的手段阻止他們這樣做。因此,進行憲政改革,即首先限制和約束行政部門的權力,剝奪他們僭越的實際立法權力,使之至少不能鑽我國憲政缺陷的空子,並清理和廢止行政部門多年來所頒發的行政文件,取消行政部門自我授予的權力,才是推動中國前進最應做的事情。而我們要繼續進行的憲政改革,其資源不僅來自某些特定國家,而是來自全球,當然也包括中國自己。在中國,關於立法者與治理者的分離,可以追溯到《尚書》的「臬陶謨」,其提出的「天敘有典」,是典章規則出於天的最早闡述,從而也就是高懸於世俗統治者之上的天道秩序;如果統治者不能以天道作為自己世俗秩序的來源,他將被認為沒有合法性。(點擊此處閱讀下一秋風指出,由此又產生了立法者和治國者兩分的局面,如伊尹之於商湯,周公之於成王(《華夏治理秩序史》第一卷,海南出版社,233頁)。
到了漢朝,立法者所立之法與統治者之間的區分更為清楚。當漢文帝因有人驚駕而大怒時,廷尉張釋之說這只是「擋馬罪」,罰款即可。漢文帝雖一時不能接受,但後來還是承認張釋之的裁斷是對的。到了唐朝,唐太宗因有人不聽警告,想殺雞儆猴,受到了大理少卿戴胄的阻攔。太宗說:「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戴胄說:「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竊為陛下惜之。」太宗說:「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復何憂也!」這兩段故事雖是簡短對話,而政治領導人能最後接受「法高於君」的說法,除了他們有從諫如流的品德外,還因為司法人員所說之話,在那時已經具有很強的「政治正確性」。 關於國家是否應該壟斷商業利益,儒家早已建立了基本原則。《大學》說,「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第一個「利」是指商業利益,第二個「利」是指根本利益。意思是說國家不應把追求商業利益作為自己的根本利益,而應向社會提供公平與正義這樣的公共物品,人民自然願意納稅和支持國家,從而國家可以長治久安。《鹽鐵論》是一個辯論國家壟斷是否正當的會議,賢良文學們提出「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是對「國不以利為利」的進一步闡釋,即中央政府不該用商業手段獲取利益,地方政府不應通過買賣謀求財富,官員不該作商人。這種原則,顯然對解決國企問題有著重要意義。即是「企業」,就要營利;又加上「國家」兩字,就與「國不以利為利」矛盾。 「國不以利為利」還有第二義,就是如果國「以利為利」,就不能「以義為利」。因為國有企業進入市場,就破壞了市場規則,就破壞了公平正義,就違反了政府本應具備的性質,國將不國。事實是,國有企業既獲資源的價格優惠,又獲產品出售的壟斷權,已是一個不平等的競爭者;再加上他們還不滿足,繼續利用自己的政治資源「做大做強」;當它們的利益與民營企業衝突時,政府就不可能是一個中立的裁判者,就與政府的公正性質相悖。所以,要「不與民爭利」,要保證市場的公平競爭,就要基本取消國有企業,只保留極少數提供准公共物品或需要技術保密的企業。 因而,無論是英美憲政主義資源,還是中國儒家憲政主義資源,都有助解決中國目前的憲政問題。小凱說英國「國王的財政和國家的財政是分開的」,「英國執政黨的財政和國家的財政是分開的,執政黨在執政的時候不能從事營利性事業。」而這種作法,一直是中國的傳統。至少自唐代以後,每個穩定的朝代都有國庫和皇室私庫之分。在唐代分別稱為左藏庫和大盈庫,宋代則稱為左藏庫和內藏庫,明代則稱為內庫和外庫。而「拔葵去織」的成語告訴我們,早在春秋時期,一個人一旦為官,就認為不應再在市場上出售自己家中的產品,以免「與民爭利」。唐代法律明確規定,如本人或叔伯堂兄弟以內的親屬經商,不得為官。中國傳統的士大夫群體一直有著守護道統的志向,不願甚至輕視進行商業活動。 因而,現在那些違反憲政原則的行為,即以「國家名義」追逐利益、並濫用行政權力、僭越立法權的行為,不僅是英美憲政主義所反對的,也不能用「中國特色」來辯護。這些原則之所以中西是共通的,是因為經過相當長歷史試錯的積累與提煉,認識到若要一個國家長久穩定、繁榮發展,實施國家行為的政府就不能利用其政治優勢或便利,將國家權力用於為自己牟利,一旦如此,就顛覆了國家之所以為國家的基礎。而目前中國是否能重新回到這一憲政原則上來,則是小凱所真正擔心的問題;而這個問題的解決,則並非「後發劣勢」說所預言的那麼悲觀。 [ 盛洪 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山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本文於2015年1月在《南方周末》發表時為刪節版,此為全文 ]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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