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錯嗎?我只想要一個態度而已?

和男方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男方父母表示結婚買房子首付裝修一分不會出,月供什麼都要我們自己還,要我們自己借錢,買房子還堅決不允許加我的名字。他家就一個獨子條件不錯,但就堅稱家裡沒錢,還認為我家條件比較好應該女方家出錢買房。我不是物質非要父母出錢買房,但男方父母的做法確實太過分。我對男朋友說感覺自己這樣沒被尊重,他還大發雷霆說我不懂事物質,因為他父母不拿錢就認為他父母沒尊重我,還說結婚前買房子憑什麼加我名字? 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建議,我家人提出不滿,男方父母態度囂張,揚言有錢也不會拿出來,天下有女孩的不只我一家,要買房子借錢要我和他兒子各打一半的借條。而男友不但沒有維護我還和其父母態度一樣,說這樣是怕我以後變心,已經徹底心寒分手了,現在其父反咬一口,說我勢利沒良心,各種侮辱謾罵,現在我只慶幸及時抽身而退了!

補充:幾個月過去了,也終於明白了一些事情,他當初和我在一起只是看中了我家的條件,在一起的時候各種找我要錢花我錢。後來提出那麼多無理條件(包括提出他們家從來都是男人當家,要求女方把工資收入給男方),一家人不要臉強吃軟飯,主要就是覬覦我父母名下的房產,看透了,只慶幸大家的意見讓我及時清醒抽身而退了,再次謝謝大家,要是在一起,估計離劉洲成式的要不到錢就家暴也不遠了


知乎情感話題請按以下步驟:


為什麼現在這年頭啥人都能找到女朋友


認為女方家裡有錢,應該女方出錢,但房子名字不能寫女方的,這種行為在正常人眼中一般被稱為硬搶……


我看了半天才發現故事竟然是:女方出首付,夫妻共同還貸,但房子不寫女方名字。

想了想,要是我閨女這麼缺心眼,我估計會懷疑人生……( ??? ? ??? )

女方買房子沒什麼,買了房子無償贈予男方……Σ( ° △ °|||)︴

主動贈予也無所謂,咱不差錢。

尼瑪強制要求贈予是幾個意思?

要是同意倒插門也行,這算幾個意思?

世界這麼大,有三十多億男人了,

姑娘你不去看看?


感覺男方是以離婚為前提的結婚,如果女方不介意的話,倒也無所謂。

但是,這種公婆,以後你的日子不會好過。

我同意其他人的回答,如果你自己家裡條件不錯的話,自己買一個,只寫你的名字。

他家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房貸讓他們自己還吧。


我只是好奇為什麼這麼這種男的還找得到女朋友,甚至談婚論嫁了。。

就很氣


只要婚後還貸,那房子還是你的。只是房子的增值部分各有說法,反正你是不會虧的。


既然讓小兩口自己搞房子又不加女方名字,不就是不尊重么?要什麼態度?


這都元宵節了,還準備留著過清明嗎?


謝邀!得到多少付出多少,那你也明確說,以後兩個老人養老生病,你們一分錢都別指望,逢年過節也別指望我們來看你,買東西。大家算清楚


分手 下一題


這何止是過分,簡直是奇葩。

我個人認為,只要不是婚前某一方完全全款買的房,都要寫兩個人的名字——哪怕是首付只有一方出的。

像題主男友及其雙親這種的,臉皮真厚。


要真是不計較這些的人也行,本身自己在乎錢還不花時間多去學習一下。

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購置房屋歸出資人所有,無論婚後是否夫妻共同還貸!在這上面看到好多快要結婚的小情侶一個個在這兒掰扯小賬,卻都不肯真正自己去了解一下。

給你們具體算筆賬,一百萬的房子首付三十萬30年還清,月供是3700,如果你們的婚姻能維持五年夠可以了吧,五年本息償還二十二萬,佔總還款額的18%,也就是說佔三成首付房屋總額的13%,按夫妻對半來說如果房屋五年後沒有增值或降價,五年後離婚你能拿六萬五。以上這是正兒八經計算器算出來的。購房後加名字的各種手續稅費咱還沒說呢!本身貸款買房那房子不是你的,那是人家銀行的!加名字是得銀行同意蓋章的!婚前沒有夫妻關係而加名字的行為那叫房屋交易,是得交營業稅印花稅的!你以為倆人「哥倆好」「情侶甜」的那房產證上就隨便寫啊。看著那動不動買房貸款的時候被男方忽悠一個人的名字好貸款而放棄的女孩我就想笑,這不就是被人賣了還替人數錢的典範嘛!沒知識就得多看書,年輕一輩的總是嘲笑早市兒菜市場推銷給老人賣保健品的,可這跟婚前買房啥也不明白的比那些上當受騙的老人強在哪兒了?老人自己會調節還能買個心裡高興呢,你這一天天這兒憋屈那兒不順的有勁沒勁。

就你的事兒我就說一點,你要弄明白一些話是你當面聽他父母說的還是你男友跟你學的,這有非常大的差別。要是父母當著小輩兒能說出來這話我認為這家人都夠嗆,要是你男友學給你聽的,自己你得有辨別是非的能力。


題主男朋友神邏輯,導致我看了四五遍才終於確定不是我自己的智商欠費,那一定是題主男朋友智商欠費了。別的我不說,就這能把黑說成白的邏輯,題主婚後水深火熱少不了。


他爸媽這是什麼思路?你倆自己交首付、自己還貸款,不能寫你的名?話說直一點,關他們屁事。

但是,你男朋友居然也是非不分,他智商要是沒問題就是你智商有問題。


如果你的准公婆一分錢不出,他們憑什麼有語權呢。

兩家人各出一半首付,寫雙方名字,萬事大吉。

既然南方家裡拿不出,那就雙方父母都不出唄~讓你父母自己買套房子「借」給你們小兩口住,當然寫你父母的名字,你們女方家裡呢,也大方點就別收房租了,也萬事大吉。

or你家出首付,寫你的名字,算男方倒插門,出門在外都女孩子走前面男孩子跟後面,還是萬事大吉。

總之55開是最好不過,如果男方家確實拿不出來,你們家也少拿些,多「借」些,借車借房子,都可以商量。

如果你家確實出錢多,那你也必須得爭取到更高的家庭地位。

面子和里子永遠應該是同步的是不?

另外不同意某些答主的單純嘲諷,男方本身和男方父母的想法還是會有區別的,老人家起初都容易不信任新家庭成員;而且人人都有自己的局限。題主呢,也要讓你男友精神上脫離父母的家,站在和你一同構建一個新家的角度上去思考這個問題。

如果准公婆確實面子也要,一定希望男方在家裡佔主動;里子也要,錢不肯出;男孩子還存著父母家才是「自家」的這個概念,不是為你們兩個人的「家」考慮;那這個婚姻確實就比較前途暗淡了。


你這個問題不是錢的問題,你家不缺錢。問題是這樣的公婆你以後怎麼相處。你對象非但沒有想辦法解決矛盾還激發矛盾,你覺得以後一起生活,遇到家庭矛盾,他會保護你嗎?


謝邀。

「我只想要一個態度而已。」

菇涼,你想要什麼態度?

要個明確的態度?

人家給了啊!

「和男方談婚論嫁,

【男方父母表示

1、結婚買房首付裝修一分不出,

2、月供我們自己還,我們自己借錢,房子堅決不允許加我的名字。

3、他家獨子條件不錯,但就堅稱家裡沒錢,

4、認為我家條件比較好,應該女方家出錢買房。」

這就是男方以及他家的【態度】啊!

哦,你想要一個

[ 人家出首付、出裝修、出錢加名字 ] 的態度啊?

你確定你只是要的態度嗎?

一旦他們違著心表了態,說願意出首付、管裝修、出錢,加名字

後面就不好反悔了啊

那時你會說他及他家騙婚的啊

那怎麼行呢

所以不是人家不給你態度

是人家不願意給你想要的態度而已

人家不願意做

自己挖坑埋自己的事而已

實話來了:

上趕著嫁,一般沒有好待遇

你早早表明了自己非他不嫁,然後現在才想起來談條件,真心晚了

想體會贏家的感受啊?

秒退,記得下次別選random模式了

.


一輩子很長,為了將來的幸福——

說實在的,您男票一家真的奇葩,更何況還是獨子,我就更不能理解了。


不寫你名字意味著房屋有可能被第三方善意取得,如果婚後私自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房你就只能找你男友追索去了,如果他沒錢無法執行就呵呵了,房子如果由你們付首付,婚後一起歸還房貸,無論怎麼樣房子都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可以通過打官司的方式加上你名字,如果發現對方有可能不通知你賣了房子還可以異義登記讓他暫時買不了,可是你天天防著很累啊!

算時間點,領取結婚證之後付的房貸對應的房產份額都是共同財產。

借錢付首付,如果婚後該筆借款是你們共同歸還,歸還欠款的這部分對應的房產份額也是共同財產。

共同歸還的房貸最好從你們某個人的工資設置成自動扣取,這樣可以避免舉證證明房貸是你們共同歸時可能遇到的麻煩。

歸還借款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收到你們共同歸還借款的收條,免除房屋首付舉證時可能遇到的麻煩。

家裡人該管還是得管,畢竟你管他父母,你父母有難的時候你要管好說點,實在不行家人遇到無法克服的困難要求分割共同財產是法定理由。

在不濟關於房屋資金來源可以寫婚前協議並做婚前個人財產公正。

認準了就去做,人對的話相信困難都可以克服。相信上帝,但出門一定要記得鎖門。

但想好,選錯了這輩子就曲折了,一般家人在這種事上這樣肯定有原因,找找為什麼看看有沒有辦法解決,如果能夠解決相信面臨的情況會得到根本改善。

另外不管你家人還是他家人都沒有義務為你們購買不動產或者婚後生活提供幫助,都是成年人了應該靠自己,但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情況就呵呵了,沒能力總有兩句好話吧額!!!租房結婚白手起家最後腰纏萬貫的也不是沒有,但你得確定你也可以。

手機手打不易,還可以後續,親,點個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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