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範圍內,有哪些減少校園暴力的方法,已經被驗證行之有效?
以澳洲為例,如果發生此類事件一是警方介入調查,家長學校是沒有資格私下協商解決的;然後是NGO介入,專業的NGO會為被害者提供心理輔導和必要的保護,最後是法院介入,法院會提出保護令避免二次傷害並給予施暴者適當的處罰,未成年人以勞動代替拘禁~我們什麼都沒有順便說一下,我國並不是只有未成年人之間的暴行才有問題,如果搜索一下「原配打小三」你們就會發現天天都有新的,究其原因是違法成本過低造成的,打個比方,在歐美髮達國家,打兩三個耳光就算是故意傷害了,所以在法律完善的國家身體接觸是很危險的,不管你什麼原因給對方造成肉體傷害基本上故意傷害就沒跑了,除此以外像扒衣服這種常見的現象一般是侮辱罪,如果是群體圍毆或是持械傷人定性會更加嚴重,還有阻止對方逃走可能涉及綁架和非法監禁,有煙頭燙可能涉嫌虐待,如果數罪併罰成年的判上十幾年都是很現實的!但是我們只要對受害人不足以構成輕傷,一般是以調解為主,什麼標準呢~大致是掉兩顆牙或者骨折住院一個月以上,骨裂都不算,成年的最多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政拘留15天,不必立案,不算犯罪率(所以說我們的犯罪率水分極大)如此一來,成年尚且如此何談防範未成年犯罪呢~上面只是列舉了澳洲為例的未成年暴力行為防範措施,如果大家還有疑慮可以回憶一下美國加州校園暴力案,美國的處理結果~
除了嚴格的法律,其實法律貴在從嚴從速,從嚴不是嚴刑峻法,而是勿以惡小而為之,就是你不要覺得打兩下算小事兒,打兩下就報警,管他是誰,同學、學長、老師、家長一定要一視同仁,中國現在很奇葩的是主張對校園暴力從嚴,成年人打孩子大傢伙卻以各種理由加以寬免,這是最大的問題,你只有對未成年人嚴格,對成年人更嚴格孩子的暴力才能降低,己所不欲無法施於人啊!說到底孩子是大人的一面鏡子罷了!
還有我再三強調,不要讓孩子打回去,校園暴力的本質就是不公平才能產生欺凌,大多數參與校園暴力的孩子實際上把自己設定為「正義」的一方,認為自己有權處置「惡」的被害人,實際上邏輯和打小三的「原配」是一樣一樣一樣的,她們共同的邏輯就是我有我的正義,我有權行使我的正義,在這種死刑處決或者說是私下審判之中,暴力的實施者握有絕對的優勢,一般來講這一類的暴力三打一是比較多見的,或者更多,一般手持有木棍掃把等武器,你們一定要排除受害者可能被李小龍附體的特殊情況,不然的話正常人躲避求饒是比較正常的反應,遇到這類的事情,一定要堅決果斷報警,只要警方及時介入可以預防90%的二次施暴!還有就是我一個沒學過心理學的都知道,即使退一萬步說,受害人能奮起反抗,小宇宙爆發打回去,其結果只能讓受害者本人心理層面經歷第二次,暴力體驗,結果非但不會讓她變得更好,甚至可能會導致孩子在反抗之後變得更加自閉,要麼,就是喜歡上用極端解決問題,用極端保護自己,要麼變的更加敏感要麼更加極端,你們是想害死他們!然後,我本人是無神論者,但我一定要說,預防暴力犯罪的有效方式的第二種是宗教,在中國出於某個原因中國成為了一個無神論者居多的國家,大家經常以此炫耀,但是無神論最大的問題就是每個人都是自己的神!我的自由應該得到絕對的尊重,如果我看對方不順眼或者對方妨礙了我打他是我的權力,這是所有施暴者的信念!而無論是佛還是基督它們都教人平和,鼓勵行善,反對暴力,宗教最大的好處是在神為前提下解決了道德統一的問題(古代信孔孟老子也是同樣的理由)我從沒有聽過一個被佛教或基督教熏陶的人主張去打人,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國家鼓勵大家信教的原因,因為宗教彌合了人們因各自道德標準不同而出現的道德差異,就是在我看來是不對的東西,在施暴者那裡他找到了一個理由以此支持著自己施暴,他們把自己想像成了正義的化身而不是相反!最後是教育,要從小給孩子樹立法制觀念強調非暴力的重要性和暴力後果的嚴重性,只有在法律、宗教和教育都起到作用的時候才能把校園暴力降到最低,除此以外如何規範發展NGO,讓社會公益組織提供更為高效優質的心理疏導和干預機制也相當重要,實際上很多受害者不敢和老師家長說,這時候社會組織的及時干預就十分重要,在一些發達國家這一類的NGO與當地法院存在聯動機制,在法院發出限制施暴者的保護令之前和之後由這部分人提供被害人的心理疏導和保護工作(因為暴行很可能來自於父母),這所有的東西都是防範暴力事件的結界,但是非常遺憾的是目前我們的法律出於真空狀態、宗教氛圍也沒有得到引導和培養(之所以中國目前是無神論居多是因為當初有無神論者把自己當成了神就和那些施暴者一樣)NGO行業不規範,境外支持的NGO甚至被防範,教育者不重視都導致中國暴力只能越來越多,但卻在犯罪率問題上體現不出來,這件事討論不出半個月大家就會去關注什麼明星出軌的問題,終究沒有辦法了~校園暴力事件如果發生在美國——美國校警可以帶槍抓人,如果發生在英國,英國學校因有疏漏會被追責,如果發生在德國,德國學校可以送學生進行強制管教,如果發生在挪威,挪威學校可以限制學生行為,如果發生在日本,日本會由第三方進行介入。
國外對霸凌問題是有明確定義的,並在立法上有所體現,如此就可以以法律為依據,使霸凌者明白他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不僅如此,在國外執行上也是很到位的,別的不多說或就比如去年發生的加州凌虐事件,三名中國學生在美國將一名中國學生各種欺負,最後受到了極大的懲罰,他們分別被判了13年、6年和10年,他們在美國被判刑的罪名都有綁架罪、嚴重人身傷害、攻擊罪、攻擊造成人身傷害罪,使用暴力工具攻擊罪,在中國看起來並不怎麼嚴重的暴力事件,放到了美國放到了國外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在中國給他人起綽號、偷竊或者信息騷擾這都不算霸凌現象,似乎只有暴力只有有學生受到了實質性傷害後才算,但是在美國、英國等外國國家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所有惡性案件都是從這種看似小事兒的事兒發展起來的。
在美國各州對校園霸凌問題的認定和處理是不同的,具體根據該州當地法律來定,其中佛羅里達的學校安全法案,算是最嚴格之一(其他的也有麻省和新澤西州的法案)。霸凌是指對單一或多個學生,作系統和持續性打擊,以致身體受到傷害或心理產生憂愁。
美國主要採取不斷完善校園欺凌的法律法規,明確校園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濟和施害者的法律責任來規制校園暴力行為。校園暴力被稱為「欺凌」(bullying),根據手段、情節的不同,觸犯的罪名不一樣,比如此次留學生凌虐案件的當事人就面臨包括折磨、綁架、毆打在內的 6 項指控。此外,美國還有一個重要的刑法制度「felony murder rule」(重罪謀殺原則),規定如果行為人共同進行一個犯罪行為的話,所犯的罪所有人都要承擔最重的懲罰。
德國採用「從人性入手,從源頭上解決」的方法,讓兒童從幼兒園和小學就開始接受「善良教育」,通過提高學生的道德素質減少矛盾發生的幾率;另外對校園暴力事件當事人的打擊力度很大,比如對兩次記過後仍不思悔改的校園暴力行為人,校方有權將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門」給予強制管教。
在英國法律對校園霸凌則做出了明確定義:暴力或襲擊,偷竊,持續的騷擾和恐嚇,仇恨犯罪,如發生上述四點即可撥打999報警。校園暴力是經常引起討論的問題,具體案例咱不談,反正受害很慘,施暴者很可惡。你曾經看過一大波這樣的新聞,可是,騙完了眼淚,把施暴者抓起來教育一頓後,又得到了什麼?
難道全體義憤填膺,舉起牌子,掛起標語,校園暴力就能得到解決?要知道貪婪、暴怒、嫉妒、傲慢,是每個人內心藏著的種子,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施暴者。事後把施暴者抓起來嚴懲根本於事無補,事前就抓也是無稽之談。更何況,一些言語上的暴力,歧視,冷對待,翻遍全世界的法律條文也找不到定罪的方法。所謂的反對校園暴力,往往是空談和一句標語。你越憤怒,實際上越無能為力。
所以我沒興趣寫這些騙人眼淚的東西,所以我寫下這篇文章,希望實際解決這個問題。
在討論如何減少校園暴力前,我先分析下校園暴力是如何產生的:
首先,人是階級動物,不管是政治還是商業,人都喜歡分個階級,確認自己的地位和權利,獲得安全感,並享受於此。雖然大家嘴上說民主,(人民當家做主——從社會分工上來說,即使是做決定的"領導",和做事的人也是平等的,最多有收益而不能有特權)但是,「領導」代表著他享有特殊的權利。——這便是階級,小到螞蟻,大到整個世界,階級銘刻在基因當中,刑法上的平等是特殊情況,不平等才是社會中的常態。
而校園暴力,即是在校園中用暴力確認自己的階級地位與發泄壓力的一種行為。
那麼在校園中,當受到來自高階級的壓力(老師,父母,領導的規定等),部分有暴力傾向的學生為了確認自己的地位或發泄壓力,就會使用暴力手段讓別的人屈服自己。
譬如,很少見學習好的學生,家庭和睦的家庭會有一個超級暴力分子吧?但被學校批評,被父母施暴的孩子更可能施暴給下一個孩子。
這其中,高階級的壓力是導火索,所以,①.創建一個讓人感覺輕鬆的校園環境有利於減少校園暴力。具體來說,一是老師領導對學生態度平等,對學生一視同仁。二是不分排名與優差等生,減少競爭。減少壓力後,還要②.轉移目標,成績,體育,各類競賽都是常用的方法,電子遊戲的參與度更高。這即是讓學生們用其他方式(而不是暴力)確認自己的階級與獲得尊重。不是什麼高深原理,目標轉移了,心思放在其他地方,就少了用暴力來階級鬥爭的動力了。如果每個人都有合適的活動來確認自己的地位,獲得自我尊重,那麼動手打人的事會大大減少。
當然還有另一種方法,與第一種相反,實行③.高壓統治,讓所有學生都明白自己是在階級的最底層而他們之間不會分級。就像奴隸無權打罵另一個奴隸一樣。當然這樣說有點誇張,但部分學校就有這樣的傾向——就是動不動請家長,寫檢討,當眾檢討,或者體罰(罰站,罰跑。罰作業)什麼的。防微杜漸,學生們會出於恐懼而不敢對其他學生施與暴力。(我不是貶低這種方式,實際上給一些混世魔王一些教訓是合理的)最後一種為④.悉心保護,有些父母讓孩子帶GPS定位,上下學接送(杜絕了放學後別走)。學校在各處都設置攝像頭,設置專門的諮詢室讓受害者能袒露受到了暴力等等……
但要強調一下,這些方法都有自己的局限性:
①.創建輕鬆的環境很難,即使老師領導父母們都很好很溫柔,但學校要用成績競爭,「我成績不如你憑什麼你就該被誇?」當「差生」受到這樣的壓力,為了確認自己的地位或發泄壓力,自然很可能報復「優等生」。而要求學校不把成績、名次看得太重,又有點強人所難了,畢竟沒人希望學校是個鬆散,大家都來玩的環境。
②.轉移目標也很難,創建讓全體參與的活動很難就算了,有可能還會創建其他的壓力,學生們為了逃避這個競爭,就可能採取暴力了。譬如,學校創建了考試這個比賽,當學生們參與了後,很多學生會用學習而不是暴力來區分階級了。像在成年人的社會中,「鬥爭」的手段也更多是用事業和身體素質,極少有像動物們一樣為了配偶而械鬥的情況了。——但在這項比賽中受挫的人,可能為了逃避這個比賽,確認自己的地位或發泄壓力,而採取暴力。同理,體育運動,歌唱比賽,繪畫比賽等,也可能會產生相應的壓力。當受挫者開始逃避,選擇暴力這種方式確認自己的地位或發泄壓力,麻煩只會更大。
所以我提到了遊戲,因為遊戲更容易被人接受,因為遊戲打不過而打人的傻逼相對更少。③.高壓統治也很難,首先,現在學校不能體罰學生,那麼多學生也很難管得動,加上部分人天生反骨,很可能讓人口服心不服。隨著壓力越來越大,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可能會採取更加極端的方式。(譬如馬加爵?)
④.悉心保護很重要,卻不是萬能的。畢竟我偷偷把你的書本全撕了,課桌上亂刻亂畫,家長也發現不了。學校的監控攝像頭也裝不到廁所上去。給你扎針掐手指什麼的再威脅不準告老師,未成年人脆弱的小心靈根本承受不住。更何況發生校園暴力的相對更可能出現在一些教學條件差,根本做不了悉心保護的學校中……總的來說防不勝防!
如何消滅校園暴力,不在於是否能抓住施行暴力的「混世魔王」,而在於①.減少壓力,②.轉移目標,③.高壓統治,④.悉心保護,⑤.減少暴力傾向,但每種方法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具體如何行動,就需要仔細研究,對症下藥了!
另:
1.不否認有些人不存在暴力傾向哈!有人描述為「羔羊」,我描述為「布偶貓」。也就是不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的人,但不意味著不喜歡分階級。
2.「階級社會」存在於非常多的動物中,公狗和公狗,母狗和母狗之間也會互相爬跨確認地位,雪猴不允許低級雪猴泡溫泉等等……人也是其中一員,這種定位有時並不是為了利益,而是為了「高人一等」的內心滿足。只要我們還是動物,就很難有「人人平等」的這一天。以上內容來自於本人的獨立分析,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我們一起討論哈!要減少校園暴力還需要從最根本的做起,幫助學生提高社交和情緒管理能力。在美國的學校中,都提倡social-emotional learning, 小的從幼兒園開始就會由社工或者老師在班級里花時間(以講故事,討論等的方式)教學生如何與自己的朋友和同學友善相處,哪些行為是提倡的,而哪些行為是不可以的。要尊重他人,treat others the way you want to be treated. 雖然這些都是看似簡單大家都懂得道理,但是在我們的教育體制中有時候卻沒有把這一部分貫徹好。
孟母三遷,已經被驗證有效。。。
___________更新__________孟母三遷的第一步並不是孟母一遷,而是成為孟母。成為孟母是孟母三遷有效的充分非必要條件。。。實名贊同最早搶答的三名答主
自上而下讓教育者明白問題的嚴重性而不是逃避責任
提高社會素質,,比如爸媽,老師,,還有經濟能力,,,你要知道在村屯點,每天都發生這種事,只是你看不到,說是,素質教育素質教育,啥時候教素質了??
記得前幾個月看過一個視頻 一位男老師教育一位男同學 男同學大打出手 其他男同學並沒有制止 而是蜂擁而上圍攻男老師 這位男老師大概中年 畫面就是一群學生和位教師的鬥毆
打鐵還需自身硬。
無論從社會風氣還是家庭教育還是家長思維 還是司法都存在嚴重問題。學校裡面往往會有一定量權貴子弟 而一部分權貴子弟無法無天 在家長校方的包庇下成為了高衙內。而家庭的弱勢以及學校的漠視 再一次造就遙遠欺凌。
首先題主要知道自己想要的答案是政策性的還是針對個體性的,如果是政策性,那麼方案對當前某個受害者個體而言是沒有什麼具體效果的,但數十年後可能會從宏觀上減少校園暴力這種事情的發生,即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如果是針對個體性的,那麼就採用非政治正確的手段,找幾個社會真正的混混解決他們效率要高得多。我想大多數受害者應該都是希望問題當前能夠解決的,而政策的作用之一就在於避免受害者沒有足夠私力解決所引發的繼續受害的困境。這也是看起來其雖然於已發生事實無任何效果但還必須推進的重要性。
持槍合法啊,看哪只野獸不服貼
立法,未成年人的人生安全應該收到法律的保護,響應的懲罰也應有。但是,最根本的是人的人生安全,財產保護,言論自由。
本答案沒有理論依據,僅個例
環境背景:國內小地方普通初中,條件有限
唔,我的初中老師的方法是我見過最有效的對於校外衝進學校霸凌同學的,抄起板凳,千米追殺,殺到對方沒勇氣再來對於同學霸凌,把人叫到講台上,當面質問有沒有這回事,如果有:「把眼鏡取下來」然後打到讓最兇狠的男生哭出來的程度如果硬著頭皮撒謊被發現,你懂的然後所有對無辜同學的霸凌再也沒出現過對於雙方爭執鬥毆現象,校方勸退,被勸退後進學校報復的參考第一條然後校內光明正大的鬥毆事件消失了嗯,論老師身強體壯的好處ps:老師人很好,平時很和善劃一條明確的底線。
在這條線之前,如果你的行為越發靠近,那麼警告,並制止,有趨向,就拉回。
一旦跨過了這條線,嚴懲不貸,立即止損。
說到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如果說預防校園暴力,家庭方面我沒法細說,畢竟每個人來自的家庭不同。但是家校相關倒是可以做到,比如一個【在校園階段的孩子】,只要受到任何不法傷害(無論來自哪方面),都得到制止。這樣可以好得多。
學校里,我覺得更多應該給小孩子們從小培養同理心,培養接受差異的意識。讓他們意識到,無論你內心怎麼想,但生活中你的一言一行,衡量的標準,應該是這件事情的對錯,而不是你個人的喜好。1.必須有一個機制能做到懲罰試圖捂蓋子和稀泥的校長及校務領導2.在學校內部及校外主要街道全景覆蓋監控攝像頭,降低取證死角,廁所安裝錄音裝置3. 降低未成年受害者取得人身保護令的手續流程複雜程度4.建立速審法庭,對取得人身保護令者繼續侵害可以適度判決校霸服刑。對有三次校園暴力前科者入學時法院收取當期學費乘以三倍的高額保證金保證受害者第一時間可以獲取賠償5.對有暴力毆打學生的教師全社會公開照片及身份證資料6.校霸糾集社會人士合夥毆打學生致其殘廢死刑者,查實動手人員名單後全部以下手最重的嫌疑人為準繩量刑判決7. 給學校心理醫師加員額加工資8.完善電影分級,盡量減少暴力兇殺畫面出現在學校附近的電影院9.考慮到校園暴力中校園性侵的極端情況,正當防衛相關法律需要修改認定標準,不能以兩人鬥毆作為各打五十大板的依據,在犯罪者做出侵害動作後只要未離開現場無論有無後續侵害進行都可以無限防衛10. 考慮到性早熟會增進個體攻擊性的情況,刑事責任入刑年齡改為10歲更好
台灣是舉報每周或者每個月,每個學生填個表,寫誰被誰欺負了,然後直接上交主管部門,然後再有專人督導處理之類的當然了……有反抗意識的不都讓日本人殺光了嗎,外省人又少
前幾天看到了那個外國好多彪形大漢組織的摩托車隊……感覺外國人沒有什麼特別有效的方法。要我抖個機靈嗎,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送孩子去學散打(⊙o⊙)當然你首先,得有女朋友。先做人再做學問,人不該退化成野獸。_(:з」∠)_來自一個餓的不行的孩子的回答
社會主義改革(一 共部分時期和蘇聯部分時期)
提高教育支出所佔GDP的比重
簡單點說就是政府多花點錢增加體育活動,全學生參與的體育活動。
校園暴力的成因有很多,精力用不完和年輕人愛出風頭是之二,體育活動能有效解決這兩個問題。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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