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醫生維權成為政治正確?

特別是輿論上的~

醫生和病人,如果處在其他場合鄰里鄰居,還可能成為朋友。

但如果在醫院見面,產生種種誤會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當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情況(過度醫療、醫藥回扣等)出現後,經過媒體標題黨渲染,更大的醫衛工作者群體受到傷害。

在這個時候,醫生苦醫生不容易的論調往往成為政治正確,像丁香園那樣就事論事的反而很少。

所以,到底是先站隊還是先解決問題,怎麼避免政治正確?很困惑。


醫患矛盾不需要政治正確。

以前醫患矛盾一邊倒罵醫生:良心被狗吃了。

現在醫患矛盾一邊倒罵患者:醫鬧,你弱你有理?

不管醫生還是患者都沒有原罪,絕大多數醫生和患者的素質都是過得去的,在醫患衝突中都是受害者。

得益的是誰?是醫患群體中的害群之馬。

為什麼害群之馬就能興風作浪呢?

因為依法治國還是句空話,按鬧分配、關係辦事才是我國基本國策。

好醫生得不到尊重,好患者得不到保護。黑心醫生危害患者,醫生、醫院、監管部門沆瀣一氣。

醫鬧打傷醫生,領導為了大局,決定讓底層醫生為醫院團結穩定的大好局面作出犧牲。

依法治國一日不實現,毒瘤就一日挖不出去,廣大醫患就要一直為少數人的惡買單。

微博上就要天天上演醫患群體對罵的好戲。


醫患矛盾是不可能消除的。人都不想死,都想獲得健康,然而是人就是會死的,病就是有治不好的,很多疾病會伴隨人一生。人多數吃虧難受、沾便宜沒夠,得知自己想活得更好的本能和自己是個付不起最好醫療的現實有衝突,對這麼重大的挫折,必然反應是否認:「醫療才沒這麼貴,都怪醫生黑心!」另一種否認源自求生欲(別人死了,自己的求生欲會投射其上,感同身受)和親情,在「依鬧分配」的大好形勢下放大:「好端端一個人怎麼死了?庸醫殺人啊」;這些是醫患矛盾的根源。

所有人都不願意自己一個人吃虧,就像小時候摔倒了非要怪大地絆自己似的。這時候你跟他說「醫學有局限性,很多病就是治不好。醫護人員的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中國看病比外國便宜多了!」他豈不是要罵你們不負責任,罵你們為了錢要奪他的命?人人都把自己代入患者一方,自然會覺得醫護人員最好是光合作用就好了,無私奉獻愛和暖,最好只對自己一人。用道德婊的話術表達:「換作病人是你是你父母是你孩子是你全家,你也這麼想。」

天朝是一個血親關係紐帶在資源分配中發揮很大作用的地方,「幫親不幫理」很常見,這樣一來,在醫患矛盾中,很多第三方的政治正確是「換作病人是你是你父母是你孩子是你全家」,看待問題時愈發的事非不分。這就造成醫患糾紛中,「政治正確」不斷的傷害醫方。

就像網民口中的「理想國」要素如果湊在一起會是一個不符合常識的矛盾體那樣,社會大眾對醫療的美好願望在短期內不會實現。長期,如凱恩斯的名言,「我們都死了」。如果強迫醫療界立即飛躍至理想態,無私奉獻愛和暖,恐怕很多人在短期內就死了。是人都不傻,會合理的趨利避害。

不管喜歡不喜歡,都要控制自己對死亡的焦慮,客觀的看待醫療,善待醫務人員。這事就跟上班一樣,上班是你們的自由意志么?不是啊,只是衡量了是變得更窮還是受職場壓迫之後,大家兩害相權取其輕,決定去上班。為了死的慢一些,為了有錢還能獲得醫療,大家必須要對醫療界好一些,免得劣幣驅逐良幣,這應該是政治正確。就像很多人對待交際圈裡的醫生,就算那人的人格對自己毫無魅力可言,你甚至有些討厭他,但也要在面子上跟他過得去,萬一將來用得著呢?


你乎連維權的餘地都不給人了?

截圖,防止改題目


不請自來!當醫生的家屬被現行的醫療體制被坑殘的時候!!

江蘇泗洪中醫院一骨科主任爆料醫院黑幕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00265337490692#_0

滕州人民醫院請還命債 2016-07-23 04:57:20 舉報

閱讀數:8428

@巴拉巴拉哎呦喂 07.21 22:45閱讀94783

泗洪縣中醫院非法行醫 在醫療黑幕下 多重麻醉直接導致多人傷亡的行為舉報

我是原泗洪縣中醫院骨科主任范維亮,現就職於宿遷市骨科醫院,任骨科主任。現將泗洪縣中醫院(以下稱中醫院)非法行醫,在醫療黑幕下多重麻醉直接導致多人傷亡的事實舉報如下:

一、重大傷亡事件舉例

患者陳某,男,45歲,因一手食指遠節外傷,於2013年9月20日入院,並行急診殘端修整手術。《手術通知單》的「麻醉方式」是臂叢麻醉(其生理干擾小,相當於部局麻,患者處於清醒狀態),結果實施了全麻加臂叢麻醉,在手術醫師清創(清洗傷口)後,放鬆止血帶時,發現患肢蒼白,傷口無血,驚喊麻醉師時發現麻醉師不在現場。患者因呼吸心跳早已停止,經搶救無效死亡,被迫放棄縫合手術(此麻醉師鄭思翠屬無資質人員)。

患者范某(系舉報人的女兒),女,26歲,因停經39周,腹陣痛2小時,於2015年7月15日23:00入院。入院診斷:G1P0孕39+1周剖宮產ROA(足月產,胎位正常)。入院後行急診剖宮產術。《手術通知單》的「麻醉方式」是硬麻,結果「反覆穿刺數十分鐘後,穿刺成功」(見《手術記錄》)。這時患者說:「我腿不麻,能動。」麻醉師說:「怎麼可能,消毒!」就這樣,沒有測麻醉平面就通知消毒。消毒鋪巾單後手術醫師發現無麻醉平面(見《手術記錄》)。手術醫師無奈,在局麻下先開腹,麻醉師到另外的房間拿葯,開瓶配藥並推注。剖開子宮後因無肌松,發生胎兒取出困難。這時麻醉師才說:「沒用肌松葯。」手術醫師無奈之下只有再縱形切開腹直肌前鞘,擴大創口,強行取出胎兒。新生兒評分:Apgar1′9分5′10分(新生兒基本體征五項指標均正常)。2015年7月17日夜間患兒出現陽性體征,經頭顱CT檢查,診斷為:1、右側頂顳部頭皮血腫;2、右側頂骨骨折;3、右側硬膜外血腫;4、右側腦挫裂傷;5、右側腦室出血。2015年7月18日下午轉南京市兒童醫院新生兒重症監護室,2015年7月22日輸血等治療後轉神經外科重症監護室,2015年7月23日手術治療,2015年7月25日因黃疸加重,又轉回新生兒重症監護室,經診療認為黃疸加重是顱腦損傷所致,現顱腦損傷仍在治療中。

對新生兒顱骨骨折的原因,南京市兒童醫院的醫生護師們都說:「胎兒顱骨是軟的,怎麼能骨折?我們從來沒看到過。」那些年長的新生兒高級專家,南京市婦幼保健院、江蘇省婦幼保健院的專家們也是這麼說,都說:「太可惜了!」因為新生兒出生時Apgar評分正常,說明胎兒在宮內並未缺氧,出現顱腦損傷純屬人為因素所造成。

2015年8月11日,一小腿開放骨折病人急診手術,因硬膜外麻醉失敗,全麻後病人呼吸心跳聚停,經骨科手術醫師心肺復甦後送該院重症監護室,被迫放棄手術。後因病人及家屬對該院不信任,至其它醫院手術治療。

二、經濟利益驅使是導致重大傷亡事件的根本原因

為了經濟利益,中醫院決定將麻醉科「節省」下來的全麻藥品回收,並按50%的進價提成給麻醉科醫生。2009年以後中醫院麻醉科實施了該方案,並愈演愈烈,雖本人及群眾多次向院長朱冬承等領導反映,不但不能遏制,反而舉報人受到威脅。

中醫院麻醉科在《麻醉藥品品種管理目錄》內的麻醉藥品,比如瑞芬太尼等,需要空瓶回收,憑空瓶領葯的,在「節省」並用於第二、第三人的部分,就用同價的藥品如丙泊酚(又名異丙酚)等,有時還有一些一次性材料,沖洗液等,只要是計算好同價的均可回收提成。《麻醉藥品品種管理目錄》外的全麻藥品,如丙泊酚等,更是一支用多人,已開口的剩餘部分放冰箱,待下次再用於他人,「節省」部分被回收提成。那些用同價代替的藥品,沖洗液、材料等,根本沒有用於病人而被回收提成。

三、重大傷亡事件的形成

2009年以來,尤其是2011年以後,中醫院麻醉科不管手術醫師的《手術通知單》(大部分已被銷毀《手術前小結》可提供依據)的「麻醉方式」是臂叢,硬膜外還是腰麻,也不管是骨科、外科還是婦產科,多數都是用全麻加臂叢,或全麻加硬膜外,或全麻加腰麻等。以上麻醉術後均用鎮痛泵,每隻提成15元,「節省」藥品被回收提成。很多急診病人中有根本不需要全麻的,《手術通知單》的「麻醉方式」也都不是全麻,因未空腹,不能用全麻藥,被推進手術室又推出手術室,等待空腹後再使用全麻藥。這些病人中的大部分均到其它醫院接受了急診手術。對此,凡與手術有關科室的醫師們都敢怒不敢言。更可笑的是,麻醉師們先用全麻,後用其他麻醉,比如先用全麻,病人已無意識,無痛覺和運動功能後,再用臂叢麻醉等等,這時病人已根本不能準確地描述麻醉穿刺時神經傳導的異感(不但沒有必要,反而額外增加了「臂叢麻醉』』和其他麻醉的風險,因為病人沒有意識,麻醉師就不能把握穿刺針的位置。),簡直露骨到了極點。

長期以來,中醫院麻醉科用全麻來掩蓋其它麻醉方式,致使其它麻醉方式非常生疏。麻醉科主任袁輝的親哥哥也是手外傷,這時即不住院,也不用全麻,選用臂叢麻醉,結果臂叢麻醉無效,最後還是手術醫師用局部麻醉進行手術。

四、中醫院在發生重大傷亡事件後屢次偽造、隱匿、銷毀證據,欺騙患者及死亡患者家屬,使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困難。

2013年9月20日,在一手指外傷手術中,由無資質(護師)人員實施全麻加臂叢麻醉後又失於監控,使病人死亡的案件調查中,有關部門要求調取監控錄像時,中醫院故意誘導有關部門的調查人員到保衛科調取,結果調取的是手術室走廊的監控錄像,說手術間內無監控設備。即使這樣,監控視頻已看到麻醉師(無資質)脫崗,說:「我到電腦前計賬去了。」其實早在2011年新大樓使用時手術間內就有監控設備,歸手術室管理,一直正常運行。最後結論:患者系過敏體質,麻醉藥物過敏,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樣一個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經簡單經濟賠償,加之死者家屬被騙,不知真相,使患者冤死在九泉之下。

2015年7月18日上午,案例中的患兒(系舉報人的外孫)被診斷為嚴重顱腦損傷時,本人及患兒父母多次要求院長朱冬承調取手術間內的監控錄像。朱說:「已考貝保存。」後又派醫院的120急救車把我和我的部分家人(因產婦還在產科住院,需要救治,產婦因麻醉搶救及手術損傷等治療情況略)一同送往南京市兒童醫院新生兒重症監護室。朱安慰道:「一切以救治孩子為重,家裡(產婦住院)和工作上的事醫院都會安排好的。」

本人在南京期間,先由常務副院長鬍奮強帶本院臧光炬、劉曉輝於2015年7月20日上午來看望,後又由院長朱冬承帶李林林(縣人民醫院醫教科副科長)、劉曉輝於2015年7月30日傍晚來看望,還送去醫療等費用10萬元,都是用那句老話來安慰。此後院長朱冬承打電話給我:「如果患兒治療結果不好,從長遠考慮,還是放棄治療吧。」

本人在南京期間,經過冷靜思考,意識到中醫院可能會銷毀證據,因為有先例。於是在2015年7月31日打電話至泗洪縣衛計委,說明不能面交書面材料的原因,要求調取手術間的監控錄像。2015年8月1日,有關調查人員要求調取手術間內的監控錄像時,回答:「第4手術間的監控早已壞了!」為什麼其他手術間的監控都沒壞,偏偏第4手術間就早已壞了而不維護呢?複印病歷時發現《麻醉記錄》被「調包」,與2015年7月18日拍攝的《麻醉記錄》根本不是一張紙。

五、陷害、打擊報復舉報人

2015年8月26日7時30分,本人正在帶領骨科全體醫護人員進行交班時,由常務副院長鬍奮強到骨科病區突然宣布:「聘任國曉明同志為骨科主任,免去國曉明骨科副主任,免去范維亮同志骨科主任職務(沒說免職理由)。」同時還說:「我們中醫院骨科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都於范主任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後來在院周會上由常務副院長鬍奮強宣布免職的理由是:自2015年7月18日至2015年8月21日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手機、簡訊請假一律不做數。後又將此35天按曠工處理,並扣發工資。

眾所周知,以上理由不但荒唐,且明顯屬於流氓無賴行為,不但在洪醫集團(泗洪縣人民醫院、泗洪縣中醫院、泗洪縣第三人民醫院為同一老闆組成洪醫集團)內部,而且在整個衛生系統引起了極大的反響。

2015年7月18日上午本人上班,還做了一例右肩關節脫位的複位治療(患者朱群花,女,45歲,住院號154244);2015年8月19日收住一例左側股骨頸骨折患兒(邵仔昂,男,3歲,住院號154883),2015年8月21日本人給該患兒做了經皮穿針內固定的微創手術,可由病歷資料及患者家屬提供依據。在這裡不難看出,該院職工的安全係數到底有多大?誰能知道還有多少敢主持正義的人將要遭到迫害?舉報人雖然離開了泗洪,但其家屬全在泗洪,在宿遷地區全部拍賣公立醫院後的2005年,泗洪縣的兩起縱火案就與洪醫集團有關,洪醫集團董事長高開亮的丈夫田廣舉(當時的泗洪縣交警大隊大隊長),被雙開除;泗洪縣洪醫集團副董事長,泗洪縣人民醫院常務副院長,黨委書記高明獻(董事長家親戚)被雙開除,監視居住。因當時特殊的政治環境(仇和政府不能讓改制醫院出事而影響大局),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又逃離,幕後人就沒有受到刑事處罰。

本人在承受幾個家庭的巨大壓力下(本院名聲不好),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帶到自己的醫院生孩子,在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外孫就要被悶死在腹中,又險象還生;緊接著自己的女兒險些喪命;在驚嘆不幸中的萬幸之時,外孫又危在旦夕,現母子仍在治療中,其中患兒因智力發育落後,仍在住院治療,附《住院證》。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已明顯構成醫療事故。

本人在該院的醫療崗位上連續工作32年,在這裡不但獻出了自己的青春,還差點兒「獻」了子孫。一個縣重點科室學科帶頭人,在治病救人的工作崗位上,長期與草菅人命的邪惡勢力做鬥爭:多年來,本人多次向院長朱冬承、常務副院長鬍奮強、分管副院長張成輝反映麻醉科的嚴重違法違規問題,2013年9月13日11時20分,本人在骨科主任門診室再三向院長朱冬承反映麻醉科的嚴重違法違規的事實,並請求採取緊急措施,防止重大不良醫療事件的發生。朱不但不予理睬,還威脅道:「不要樹敵!」結果一周後的同一時間發生了病人在無資質人員手中,多重麻醉下死亡。現在我家人受傷,職務被免,工資被扣,遭受陷害,而那些醫療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卻昂頭戴面,自得其逍遙法外,吾有所倚,彼能奈何!難道這還能算是法制社會嗎!!

鑒於以上情況,本人已不能在本單位繼續工作,於2015年9月16日被迫辭職(附;《辭職報告》)。辭職之後,在轉養老和醫療保險時又受阻,中醫院在事先列印好的「辭職報告」(本人自願辭職,請領導安排人來接替我的工作),並且說:「必須從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換回原《辭職報告》方能辦理。」無奈,本人只有在「辭職報告」上簽字。

鑒於以上情況,本人要求有關部門,徹底調查泗洪縣中醫院非法行醫,在醫療黑幕下直接導致多人傷亡的事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徹底調查中醫院因「節省」麻醉藥品並回收提成,同時長期使用無資質人員,在多重麻醉下直接導致多人傷亡的事實。

2、徹底調查中醫院在重大傷亡事件發生後,屢次偽造、隱匿、銷毀證據,欺騙患者及死亡患者家屬的事實。

3、徹底調查中醫院陷害、打擊報復其違法乃至犯罪行為舉報人的事實,採取緊急措施,依法保護舉報人及其家人。

宿遷市骨科醫院范維亮

2016年 07 月 20日

電話:15252869910


對事不對人即可

但是絕大部分媒體和群眾並不這樣


醫鬧?為了啥?

一.出口氣,這個是怎麼堵也堵不住的,並且當醫鬧入刑了之後,殺醫傷醫事件會愈演愈烈。

二.為賠償,其實這一塊非常難區分,因為我國特別的經濟體系,以至於對金錢的數字曖昧不明,一雙300塊的耐克鞋在2000年或許算是比較少見,但是現在居然也能被認定為奢侈品,按照最新最權威的對於「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解讀,基本上所有的黨員全部...呵呵...但實際上呢...再加上醫療鑒定和司法鑒定並行的情況下,一般人都回去走醫療鑒定,那錢就非常少了。

三.為所謂的「正義」、「公理」、「公道」......等等,因為一般人都回去走多餘的「醫療事故鑒定」,一審不過市,二審不過省,我們不提太過分的黑幕,不提什麼太過分的裙帶關係。走這個路線省醫師協會基本上就是最終結果了,它怎麼會平白無故乾死市醫師協會,市醫師協會又怎麼會那麼想乾死一個醫院...更何況要是鑒定出的事故那院長也是有直接責任的。所以,只要是一個打醫療事故官司的律師(我沒遇到過替醫生辯護的,只見過為病人維權的),都建議直接司法鑒定,讓另一個省的醫師協會鑒定,但是一般能走到這一步的人,醫院也不敢太過搪塞。

為啥會有職業醫鬧?都因為職業醫鬧都摸准了醫院領導層的命門,就是自己的烏紗帽。走正常路線,事情往往鬧不大,詳見第三條。但是直接鬧大,醫院領導層就害怕了,直接把一線醫生推出被人圈踢然後私自賠錢息事寧人。但殊不知,摸准這個命門的,不止職業醫鬧,還有絕大部分醫生(大部分只是感覺到,小部分是想明白了參考「護士偷換高價葯」),反正大爺累,反正大爺煩,反正大爺工資少(同類型詳見某某銀行櫃員),自然就...全憑個人所謂的道德操守和理想熱情了。

暫停...


醫患關係是不對等的關係,事實上,患者在醫生面前一直都是弱勢群體,而這種弱勢是不可逆的。

是從什麼時候起,輿論開始將醫職人員弱勢化,甚至去推動緊張醫患事件的擴大化。是誰?為什麼?

醫職人員的弱勢地位不在醫患關係上,而在資源的分配上,他們的弱勢在另一種關係中,相對的是另一個群體。

醫鬧作為一條產業鏈式的存在,是基層失控的另一佐證,和電信詐騙等一樣,是整個社會道德淪喪的成像。

不論在哪個行業,糾紛、暴力事件,只是事件本身,呈現的關係也應該是事件中雙方的關係,而不應該擴大化到整個行業中兩個群體的關係。這個行為不是蠢,就是壞,很壞很壞。

如果有人告訴你,有多少錢你就享受多少醫療資源吧。請問你怎麼看?(事實上,大多數老百姓已經是這樣的,但也應該避免它成為一種政治正確,尤其在貧富兩極分化嚴重的當下。)。

我知道沒有絕對的公平。但當繼教育的相對公平淪喪後,你下一片失守的就是醫療的相對公平。


有的時候明明是上頭心裡有鬼,經不住查,卻非要以為下面的大夫掙黑心錢。壓榨了底層醫生,卻要醫生來背黑鍋。

還有就是某自己作惡不斷,卻可以不做調查,僅僅靠流言就斷定公立醫院草菅人命的媒體

看病問百度,積極使用百度推薦,幫你告別無良黑心醫院hehe~


憑什麼醫生不能維權???


在爭議這麼大的問題上不太敢說話,但我認為至少侵犯任何人的生命是犯罪行為,這毫無爭議。

但侵犯財產權呢?我只知道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某縣醫院,醫生給病人開一次B超,會有五塊錢提成。醫生們叫苦叫累時,不妨也自我曝光一下。


你這說法挺逗的

如果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任何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是政治正確,不論醫生還是患者

這是我們應該追求的,而不是避免的

大家的權益都得到了維護,醫患關係才能得到和解


醫生維權果然已經成了政治正確


如果這樣問:如何避免警察維權成為政治正確~~

咳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受傷光榮,犧牲開會~都已經成主流了~

問題是,這樣,真的好么?


維權!什麼叫維權?維護正當權益 !你連人家基本的權益都想剝奪 呵呵 我姑且相信你是用詞不當 快改了吧


醫患衝突,受害的都是沒有辨別能力的患者和職場上無法自保的醫生,強勢的患者和醫生都是博弈的得益者,這個在所有的群體博弈中都是適用的。就像雙方打仗,死的都是當炮灰的大頭兵。


第三方鑒定監督機構。法律用處不大。


以事實為依據,不搞政治正確。醫生有錯罰醫生,患者有錯罰患者。


.


依法就好啦。

政治正確不是貶義詞,是建立在社會公正和良善法制之上。

提出問題先搞清楚各個概念的定義。


不同國家政治正確的起源也不盡相同。例如在中國,「如何避免」這樣的話你應該對衛計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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