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宣布退出娛樂圈為什麼還同意拍攝紀錄片?

和室友聊天,我「陳冠希說退出娛樂圈就退出,八年了沒有上映一部電影,某些人可真臉皮厚(ch)」舍友說「可是他去拍紀錄片了啊」

我突然不知道怎麼回復她了……

所以有了上面的問題。他這樣算違背自己的承諾么,又或者這個不算進入娛樂圈?


因為他一直想回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陳老師的紀錄片為什麼叫「觸手可及」。這個詞語似乎和他的人生經歷一點關係都沒有。

以「觸手可及」作為出發點,我們可以試著尋找他拍紀錄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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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的人生很傳奇:出生於富商之家,小時候便差不多見齊了香港有名的藝人;父母離異後開始了離經叛道的生活,十九歲回港偶然觸屏隨即步入演藝圈;在其後的九年間順風順水,將hip hop和流行曲融合,引領一時潮流,在《無間道》和《頭文字D》中帥得人神共憤,更不時有緋聞傳出,美人無數,好不愜意。

但在其人生巔峰的2008年,沸沸揚揚的艷照門事件將一切都划上了休止符,迫於壓力,陳冠希道歉並宣布無限期退出娛樂圈。

而《觸手可及》就從他七年前的道歉開始。

《觸手可及》分為《嘻哈生意》、《回到原點》和《成為陳冠希》三集,每集不長,只有25分鐘左右,但是鏡頭跟著陳冠希輾轉洛杉磯、東京、香港、北京、天津、上海和溫州拍攝,跨度很大。

《嘻哈生意》從七年前為艷照門道歉直接跨步到他創立的潮牌CLOT,作為娛樂明星的陳冠希在紀錄片的開始先講述作為生意人的自己,我想這是有理由的。七年前,當他在娛樂圈的名聲一落千丈之時,他被迫離開香港重新打拚,商場生意是他在娛樂圈跌倒後努力奮鬥的另一個戰場,所以於他而言意義重大。

第二集《回到原點》正如題目所言,講述的是他在娛樂圈的經歷和他的音樂。回顧曾經外人眼中風光無限的歲月,陳冠希卻直言不諱地說,進娛樂圈是開始了做奴隸生涯。個人的想法被體制禁錮,所以很不開心。他說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在音樂上,但沒有得到真正的尊重。

第三集《成為陳冠希》中有一個生動的小故事:《鐵拳1》的導演給了他一個角色,電影在中國拍攝,但是不在中國放映。在審批會議時,大家只關心一個問題,為什麼陳冠希會在裡面,後來出於壓力他的角色被拿掉了。導演回來說審批時那種感覺就像你殺了個人。

在記錄片的最後,陳冠希幾近哽咽地說:「電影是我的解藥、夢想和激情。(艷照門之後)別的事情上,我從不會感到打擊,但(不能拍電影)這件事對我是沉重的打擊,這是他們唯一打敗我的地方。我想要人們承認,我不只是個賣潮牌玩hip hop,爆出過醜聞的毛頭小子,這些並不能定義我的人生。我重新振作了起來,我活著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我沒有放棄,我什麼都可以。」

很多人揣測紀錄片的名字為什麼叫「觸手可及」,我覺得並不是為了表達陳冠希對我們來說觸手可及。

「觸手可及」真正想要表達的是他爆出醜聞沉寂多年後的信念,他相信自己總有一天可以重新接拍電影,相信自己可以擺脫往事的陰影,他的破冰之春觸手可及。

但艷照門七年之後,陳冠希的春天真的觸手可及了嗎?

陳冠希美好的想法中,至少出現了兩點偏差。

第一是他對大眾的態度。

儘管陳冠希說不在意外界的喜惡,但是不斷刻意的強調和否認是另外一種在乎。他在紀錄片中有意無意地提到過四次:

第一次是在第一集中,他歪著頭笑著說「那些喜歡我的人應該是聰明的人,討厭我的人是嫉妒或是沒頭腦。為什麼要討厭我?」

第二次是在第二集中,他說來看我演出的人中有喜歡我的討厭我的,如果你不喜歡我,但你看到我有出力在表演,那總沒理由討厭我了吧。

第三次是在第三集中,陳冠希說「我很關心中國朋友的看法,因為我就是中國人。中國就是未來,所以他們的想法很重要。」

第四次是在第三集的最後,他說「我不在乎你喜歡我還是討厭我,因為說到底,你都會變成我的消費者。」我認為這是他整個紀錄片中說的最野心外露的一句話,也代表了他對於觸手可及的美好未來的期許。

陳冠希從頭到尾一直都在否認自己在乎討厭他的人,但我們似乎能從他不自覺的隻言片語中窺見內心真實的聲音,他用刻意的否認和不斷的強調掩蓋了對大眾看法的真實態度。

第二是大眾對他的看法。

七年前的艷照門事件是一塊多面鏡,不僅襯托出了青春偶像的醜態,而且折射出這個社會的種種病態。

首先是大眾對待明星的態度極為不成熟。我們將偶像無限度地理想化和浪漫化,期許他們浸染在五光十色的名利場中,光鮮亮麗的外表下仍然有著王子公主般的純潔美好。

其次是網路隱私權問題嚴重,法律邊界和道德底線被突破。明星的私密照在網上廣為流傳,公眾熱衷於窺探他們的各種八卦和隱私。

最重要的是反映出中國性文化的不成熟,我們一邊是故作神秘的避而不談,一邊是偷窺欲極強的集體意淫。藝人、傳媒和公眾構成一個強大的磁場,在艷照門事件中各自粉墨登場,唯恐天下不亂,在利益和慾望的驅動下上演了一場持續多天的狂歡盛宴,全民參與、娛樂至死。

時隔七年,我們的社會真的進步了嗎?

炒作越來越多,狗血低俗新聞搶佔頭條,狗仔越來越有手段,公眾好奇心越來越強,人肉搜索不時發生,道德綁架輪番上演。

所以陳冠希所處的今天和艷照門發生的昨天,並沒有多大的不同,他所期許的中國觀眾的成長,對他態度的轉變也沒那麼樂觀。正如他說大家最終都會變成他的消費者那樣,其實無論是七年前還是七年後,他都是大眾不折不扣的消費者。

輿論場在持續發酵,名利場從來不缺焦點,有沒有冠希,都沒有關係。只是你我作為大時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會以怎樣的姿態加入這場娛樂至死的狂歡。這,才是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事。


從08年開始聽完聲明,就一直感覺媒體和很多人對這段發言的理解同自己的理解不太一樣,可惜,聲音太小,沒人聽到。

聲明原文這句話是「I will be away from Hong Kong entertainment indefinitely」。Indefinityly,不是forever。個人理解應譯為「無限期」,而無限期的含義,是指並不保證回來的時間,不一定是永遠不回來。好比「我將無限期推遲新書發售」,含義是不保證還會不會發售,什麼時候發售,而不是永遠不發售。


紀錄片的拍攝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人家道歉會上說的是香港娛樂圈,你們這些人吶,不要天天聽風就是雨,老想著什麼搞個大新聞,報道出了什麼差錯,你們是要負責任的。另外,陳冠希那時候真帥,英文真好。


那這麼說元首也混娛樂圈?


他說的是香港娛樂圈…你沒看見後來他一直在好萊塢尋求發展嗎?只可惜沒有什麼突破,那件事彷彿成了他永遠的污點,在好萊塢演戲也很受限。他是真的很喜歡演戲,一直想再拍電影。


一直說來著...拍紀錄片不算娛樂圈呀..這不是影視圈嗎.雖然影視圈和娛樂圈有所重疊,但我不認為拍電影就算是在娛樂圈了。


紀錄片和娛樂有啥關係?


娛樂圈是娛樂圈,拍紀錄片是拍紀錄片,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有個人拍了紀錄片難道就是進入了娛樂圈?(這裡的「有個人」不指冠希)


說實話 大家都不怎麼care 自己工作都來不及做 還管他冠什麼惜什麼


我不在娛樂圈也可以拍紀錄片啊。


是香港娛樂圈


這個關於商圈


強調一下 他說的事退出「香港娛樂圈」 無論是紀錄片還是音樂節 他是以一個商人 藝術家 音樂人的身份出現的和「香港娛樂圈」沒有關係


不管你以前咋樣,你拍的電影真的好看,挺你


很多光芒,是遮不住的。


拍紀錄片跟「娛樂圈」是兩回事吧 任何人都可以拍紀錄片 為以後留個回憶 留個紀念有什麼不妥?只能說edc的紀錄片被放大到公眾視野罷了


我覺得冠希哥這個屌炸天的人不會在意娛樂圈對他的看法。


基於一個數軸,左為負,右為正,向負方面是反駁,向正方面就是以後注意說話方式,凡事三思而後行,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我們都是在跌跌撞撞中成長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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