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好在哪裡?
有感於最近美國《Go Set a Watchman》這本小說的出版盛況。
奧巴馬給自己的女兒公開的送過兩本書,其中一本就是這個。
通過這本書,你可以了解關於美國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當年的種族隔閡。
更重要的是,你可以深刻的理解:「從奢侈和柔弱之中如何產生了最溫和的美德,人道、慈善、以及對人類錯誤的容忍心,被曲解為所謂」古樸「和」信義「的所謂正義是如何誤解並壓迫著人們」(出自《犯罪與刑罰》貝卡利亞)
所謂的英雄,不是標榜和匡扶正義,而是堅持內心,堅持自我。
往往所有的罪大惡極,都打著正義的旗號。
小說和電影可謂各有千秋,小說中的芬奇律師,更像一個父親,展現的更多的是一個父親的慈愛。而電影是一種升華,雖然劇情的張力並不如小說,但是毫無疑問,派克所塑造芬奇形象的光芒替代了這一切。
這就是為何派克可以憑藉此片獲得奧斯卡,並且被美國電影協會評為第一英雄。
是的,美國電影,好萊塢盛產英雄。但他超越了美國隊長、超人、詹姆斯邦德等一系列英雄。
他沒有發達的肌肉,沒有托尼天才的智慧,甚至,他沒有打敗邪惡。
他作為一個辯護失敗的律師,在自己最重要的舞台之上被打敗。
但是!當他作為一個失敗者準備離開的時候,我注意到了這個細節。
後三排的黑人全體起立,並且在他女兒旁邊的一位黑人說了一句話:
「斯科特小姐,請起立。你的父親要經過這裡了。」
我為此哭了。然後,我考了律師資格證。。。。。。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相關的法律問題
電影殺死一隻知更鳥講述了什麼法律問題? - 知乎
謝大家點贊。最近又讀完《Go Set a Watchman》,加一個簡評附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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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看過電影,最近剛剛讀完小說。小說要深刻的多,非常易讀,強烈推薦。
這無疑是最偉大的美國小說之一。我個人覺得甚至可以和《悲慘世界》媲美。它從另一個角度-一個非常獨特的角度,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的視野,折射出了社會的複雜和人性的美醜。
先簡單說一下小說的背景。如果對它的背景不了解很難體會它的深度。小說不是很長。講述了小女孩Scout從六歲到九歲在三十年代初美國深南的阿拉巴馬州的經歷。三十年代初是美國大蕭條最嚴重的年代,很多人,包括白人,是赤貧的,他們的孩子會經常餓肚子的。這在今天的美國和中國都是很難想像的。
同時,美國深南是種族壓迫最嚴重的地方。雖然奴隸制在1860s就被廢除了,黑人仍然處於社會的最下層,被白人社會完全隔離,沒有選舉權,無法受到最基本的法律保護。被白人暴徒私刑處死(Lynching)的事情時有發生。而殺人犯往往是逍遙法外。在三十年代的深南,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是刻在DNA里的。正是因為如此,Scout講述的故事才驚心動魄,引人深省。
美國深南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白人非常為自己的傳統驕傲,非常虔誠地信仰基督教。God and Country,是他們的座右銘。當然,他們的Country不是指洋基的Country,而是他們心中的那個已經逝去的莊園、紳士、淑女的羅曼蒂克時代。就像《亂世佳人》描寫的那樣。雖然這個時代是建立在黑奴的背上。雖然美國南方在幾十年前就被北方打敗。南方的白人仍然心底里不服氣,念念不忘昔日的榮耀。這就是為什麼至今,21世紀了,還有人把一百多年前南方的國旗The Confederation Flag扛出來。
因為是以8歲小孩的眼光來描述的,小說非常易懂,文字也直白、幽默,特別易讀。是美國高中的必讀書籍。能夠從孩子的口吻把社會最深層的矛盾描寫的栩栩如生,在文學裡應該是非常罕見的。作者的文學功底是相當高的。據說作者Harper Lee先寫的是小說的姊妹篇Go Set A Watchman,在編輯的指點下修改了兩年多,最後寫出來《To Kill A Mockingbird》。而Go Set A Watchman直到2015年才發表。
小說通過一系列扣人心弦的故事,反映了三十年代南方社會的多重矛盾。小說的兩條主線,一條是關於有精神問題的神秘鄰居Boo的故事;另一條是黑人Robinson被誣告,由Scout的父親Atticus為其辯護的故事。兩條主線貌似無關,卻緊扣一個主題,最後在小說的結尾天衣無縫地融合、升華,讓人唏噓不已。這兩個並行的故事也是為什麼小說名叫《殺死知更鳥》的原因。Scout和哥哥Jem得到了氣槍作為聖誕禮物。Atticus教導他們說,可以用槍打別的鳥,但是不能打知更鳥。因為它們只是唱歌,從不給別人添亂。可以說知更鳥就是善良、無邪的象徵。而兩個主線故事的受害者:淳樸樂於助人的黑人青年Robinson,和數十年不出家門的鄰居Boo,都因為自己無法控制的因素,一個是因為膚色,另一個是精神疾病,無法為主流社會所容。Robinson甚至因此喪命。他們就是社會中的知更鳥,卻不能避免受壓迫的命運。而以Atticus為代表的一群富有正義感的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為了這些知更鳥在和社會的邪惡、虛偽做較量。雖然他們很多時候是失敗的,雖然他們不是馬丁路德金那樣的絕世英雄,但正因為有了Atticus這群人,邪惡才會從社會的每一個角落一步一步的退卻。
Atticus無疑是書中的正面主人公,小說卻沒有把他生硬地升華,卻讓他依然牢牢地紮根在他的社會土壤里。他仍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南方人,為自己的傳統而驕傲,為自己的身世自豪。他熱愛自己生長的土地。瞧不起北方的洋基。鄙視為南方新教徒所不齒的不勞而獲的人。但他和周圍絕大部分人的區別在於,他的真誠、善良、友好並不只局限在自己的圈子。而是不分黑人白人,有錢人、窮人。他的品行無論是在法庭里還是大街上都是一致的。在一個充滿偽善的社會,在一個人們一邊痛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一邊對身邊的黑人充滿歧視和迫害的社會,Atticus無疑像一顆生長在灌木叢中的參天大樹,讓人敬佩,也讓人嫉妒,遭受口水的甚至人身的攻擊。而Atticus面臨這些攻擊總是從容的。因為他的良心,和他作為父親的責任,是他生活的原動力。
小說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正義和邪惡鬥爭的故事。它通過Scout和哥哥的成長之旅,描述了南方生活的豐富畫面,穿插了多重矛盾衝突:黑和白,赤貧階層和有產階層,有產階層里的進步和保守勢力,僵死的教育體制和嚮往自由的兒童天性,主流社會和邊緣人,傳統和現代的家教方式,甚至傳統觀念和女權主義。通過活生生的描寫和幽默生動的語言,讓人讀起來就放不下。
很少有文字能夠讓我淚奔。我讀《殺死知更鳥》卻不免兩次流淚。一次是Atticus為Robinson辯護失敗後,另一次是在結尾,Scout站在在Boo家的窗前,想像與世隔絕的Boo透過窗縫看到自己和小朋友多年來在街上歡笑玩耍的回放。小說讓每一個普通人,無論是在社會的主流還是邊緣,讓每一位父母,都做這樣的思考:我會怎樣面對知更鳥?我的孩子會生活在一個知更鳥能夠無憂無慮歌唱的社會嗎?
======================Go Set a Watchman============================
Harper Lee先寫出了Go Set a Watchman,交給出版商。編輯很不滿意。Lee在編輯指點下修改了兩年寫出了它的前傳知更鳥,一鳴驚人。可以說編輯的眼光太厲害了。Watchman遠沒有知更鳥可讀。它講述了Scout闊別多年後從紐約重返家鄉的短短几天里所感受的衝擊。書的前半部描寫Scout返鄉頭幾天的遭遇,穿插Scout的回憶,頗為平淡。後半部卻足夠精彩,讓此書不枉一讀。可以說如果沒有讀過《殺死一隻知更鳥》,也就沒有必要讀《Go Set a Watchman》。如果讀了《知更鳥》,Watchman倒是值得一讀。對於熟悉《知更鳥》的讀者,Watchman有不少讓人驚訝的情節。但最終《Watchman》不像一個故事,更像一個Scout的心理歷程 - 在她的眼裡,Atticus從神,變成魔鬼,最終變成人。其實Atticus還是Atticus,從來就不是什麼完美無瑕的」高大全「,而Scout則完成了一個從完全依附於父親的完美形象的自我,到脫離父親的自我的轉變過程。小說通過Scout的叔叔Jack說出了很多引人深思的至理,我最喜歡的一句 - Prejudice, a dirty word, and faith, a clean one,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 they both begin where reason ends.
讀完這本書時,腦子裡想到的卻是電影《熔爐》的標語——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在我長大成人的時候始終有一個堅定的信念,就是這個世界從來就不曾公平,以前和現在不會未來也不會。歧視與特權,種族與階級。這是人性根深蒂固的劣根,是刻在基因里的傲慢與自私。我所能做的就是在這個不公平的社會中佔取有利的位置。是的,不公平不是最可悲的,可悲的是即使我們意識到了這些問題的存在,卻依然為我們骨子裡的傲慢與偏見洋洋自得,因為這會讓自己顯得比他人更加高貴,因為不公平或許對我們有利。
我們常常讚美高貴,其實是為歧視穿上了一層華麗的外衣。高貴首先就是一個飽含歧視的詞語,因為有高貴,所以必定有低賤。當斯庫特質疑亞歷山德拉姑姑,「假如沃爾特是好人的話,為什麼不能邀請他到家裡玩?」回答她的是讓我這麼一位局外的成年人聽起來都毛骨悚然的「因—為—他—是—垃—圾。」相比較而言,小斯庫特小姐才是真正的優雅,她引用父親阿蒂克斯的話「你可以選擇你的朋友,但無法選擇你的家庭。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是你的親戚,而且不承認會顯得非常愚蠢。」一個讓人忍俊不禁的小姑娘常常比成年人更能看到生活的本質,他們去除了社會華麗的外衣,他們簡化了生活的規則,他們眼中的世界才是最真實的。作者在書中著重表達了兩個觀點,一是教育二是公平。
一:我毫不懷疑大部分看完此書的人會愛上阿蒂克斯,甚至在心中默默的具象了完美父親的形象,如果在此之前你並不知道什麼是一個合格的父親的話。
阿蒂克斯從不曾打過斯庫特和傑姆,他總是很耐心的跟他們進行交流和引導。人的憤怒往往是因為無能,打罵孩子更是對自己無能的宣洩。而阿蒂克斯善於站在他人甚至於一個兒童的角度上思考問題。他從不因自己身為父親或者因為年長而對孩子們面前彰顯威嚴,他會試著耐心的聽孩子們的內心,引導甚至是思想交流。我不止聽到過一個教育工作者對如今的孩子們的家長厭惡,寵溺孩子不能以身作則,不能正確引導導致現在的教育工作者除卻功課教育之外的素質教育非常難以進行。而往往我們在怪罪教師的時候卻忘了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言傳身教以身作則,只有當你樹立一個標尺的時候,他們的成長才能在你的刻度之上。當傑姆要讓阿蒂克斯借槍防身的時候,回答他的是「帶槍就等於邀請別人來射你。」他告訴傑姆「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等等,他不但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甚至在最後良心與法律有衝突的時候他也依然堅持自己,因為他必須要去做,要讓他的孩子們信任他,如果孩子們不再信任他那就不再信任任何人,如果不再信任自己的父親,那他就徹底了失去了他的孩子。言傳身教,發人深思! 這也就難怪文中三番兩次的描述到了斯庫特鑽進了父親的懷裡這一場景,那裡是最安全的地方,那裡是她心中屹立不倒的大山,不止是父親的力量還有父親的偉大的思想。二:原文引述:「先生們,在我結束之前,我還有一件事要說。前總統托馬斯?傑斐遜曾經說過,『一切人生來平等』,北方佬和華盛頓行政首腦的賢內助最喜歡拿這句話來攻擊我們。在今年,也就是1935年,產生了一種傾向,有些人斷章取義地用這句話去套各種不同的情況。我能想到的最可笑的例子,是那些管公立教育的人,他們讓愚笨懶惰的學生和勤奮聰明的學生一道升學——因為『一切人生來平等』,教育者們會這樣嚴肅地告訴你,落後的孩子會承受自卑的痛苦和折磨。我們知道,人並不像某些人強迫我們相信的那樣生來平等——有些人比別人聰明,有些人生來就比別人佔優勢,有些男人比別的男人掙錢多,有些女生的蛋糕比別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數人有才華」。
「可是,在這個國家裡,有一種方式能夠讓一切人生來平等——有一種人類社會機構可以讓乞丐平等於洛克菲勒,讓蠢人平等於愛因斯坦,讓無知的人平等於任何大學的校長。這種機構,先生們,就是法庭。它可以是美國聯邦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層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們現在服務的貴法庭。就像任何社會機構一樣,我們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這個國家中,我們的法庭是最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來平等的。」「我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會絕對相信我們法庭和陪審制度的完善與公正——那對我來說不是理想,而是活生生的工作現實。先生們,法庭不會比坐在我面前的陪審團的任何一位成員更完美。法庭只能和它的陪審團一樣健全,而陪審團只能和它的每一位成員一樣健全。我對你們這些先生充滿信心,我相信你們會公正、理性地重新審查所得到的證據,做出一個裁決,放這位被告人回家。以上帝的名義,盡你們的神聖職責吧。」這段慷慨激昂的訴訟總結將此書引入了高潮,面對南北戰爭之後依然揮之不去的種族歧視,阿蒂克斯毫不畏懼,為了心中的正義面對著所有的白人同胞,包括那些曾經對他友善的鄰居包括他曾經幫助過的人們甚至包括他的親人。可是他輸了,面對毫無證據可言的案件,陪審團依然判定了黑人的罪名。他知道結局,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但他還是去做了,只為了能讓社會向前邁出小小的一步,只為了陪審團能夠多商討一個小時。面對翻案失敗,傑姆和迪兒傷心大哭,孩子的心中沒有種族貴賤,他們看到的是一張張令人作嘔的醜惡嘴臉。他們還太弱小,即使心中的信念始終如一但是無法面對社會對他們價值觀的摧殘。而阿蒂克斯什麼都懂,他坦然接受了結局明白這個世界裡有些東西會讓人喪失理智,他們無論怎樣努力都做不到公平,這些很醜惡,但這就是現實。公平與特權的交鋒往往是權利獲勝。你知道你會輸你還會去做么,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還是順應時代的潮流躲在安全的角落裡?可是,真的有安全的角落么?
馬丁·尼莫拉在他的著作《我沒有說話》中有一段著名的話:起初他們迫害共產黨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馬克思的信徒;後來他們迫害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日耳曼人;再後來他們迫害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牧師;最後他們迫害到我頭上,我環顧四周,卻再也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令人深思的一段話。是的,社會需要我們共同去維護, 沒有公平可言的社會是毫無安全可講的,對每一個人都是一樣。而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非常遺憾這麼晚才開始拜讀這本名揚四海的著作,同時又非常慶幸在我還年輕的時候接觸到了這本關於正義與勇敢,關於教育與交流的書。它成功的讓我對生活進行了反思,對自己之前所做的一些不好的行為所懺悔。這世界有很多不公平,但是他依然在進步。就像阿蒂克斯說的,大部分人或許都是好人。從這本書中,律師朋友們可以懂得作為一個律師首先要有的東西,就如書中阿迪克斯說的那樣,人的良心永遠無法從眾。而一個父親也從書中了解到怎麼成為一個好父親,即使是單親家庭,書中很生活化的語言卻能讓我們無限的接近並了解了美國的很多文化,縱使它只有數百年的歷史,讀了這本書或許真的需要去思考下人性的意義。
殺死一隻知更鳥。
這是是一個有關於偏見的故事,
傑姆、斯庫特和迪兒對「怪人」阿瑟的偏見;亞歷山德拉姑姑等一批白人對黑人的偏見;女傭卡波妮對雷蒙德這個與黑人結婚的白人的偏見;尤厄爾先生父女對湯姆·魯賓遜的偏見。故事從小女孩斯庫特的眼裡展開,
孩子們不知從何開始堅持「怪人」阿瑟是十足的惡魔,但是後來他們發現事實與他們堅持的好像並不一樣,他們開始了解,默默接受怪人的禮物,最終被怪人阿瑟所救。那同為知更鳥的湯姆呢?
他的結局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從馬耶拉張嘴喊叫的那一刻,湯姆就死了。」小女孩斯庫特在知道阿蒂克斯為黑人辯護時,曾問「阿蒂克斯,我們會贏嗎?」阿蒂克斯的回答也埋下了伏線,他說「不會,寶貝兒」。但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他堅持本性的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在庭審中,湯姆的自我陳述中還原了那個誣陷他強姦的19歲女孩馬耶拉的本體,
「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尤厄爾先生家有七個孩子,但湯姆說:「是這樣,先生。我挺可憐她,她好像比家裡其他人都儘力…」可憐?!高傲的白人get了重點,這是什麼?!來自一個黑鬼的憐憫,法官吉爾默先生要氣的跳起來了,
「湯姆死了。」
似乎是尤厄爾先生贏得了勝利,哥哥傑姆也試圖在忘掉一些事。故事行進到萬聖節,
「火腿」斯庫特和哥哥遇襲,阿瑟為了保護小兄妹殺死尤厄爾,警官泰特堅持:「鮑勃·尤厄爾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灰色幽靈》里斯托納就是阿瑟·拉德利。
「當他們終於看到他時,才知道他根本沒有做那些壞事,他其實是好人。」「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那麼恨希特勒可以嗎?」
「不可以」他說,「不應該恨任何人。」*除了恐懼本身沒有什麼可恐懼的。
*我對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沒什麼可做的,乾脆我就加入馬戲團,笑他個痛快。 迪兒
*我等的時候就在想,阿蒂克斯不會贏,他不可能贏,可是,他是這裡唯一一位能夠在這種案子上讓陪審團拖延這麼久的人。 莫迪小姐*要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而不是你自己感興趣的,這樣才有禮貌。 阿蒂克斯*沒有必要把你懂得所有東西都說出來。那很不淑女—再說,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人比他們懂得更多。那會讓他們很惱火。你說的再正確,也改變不了這些人。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你要麼閉上嘴巴,要麼使用他們的語言。 卡波妮碼字好累,改天繼續。^_^寫幾個讀完這本書感動我或讓我驚喜的情節。
1、 「阿蒂克斯,你替黑鬼辯護嗎?」 我那天傍晚問他。
「當然了。斯庫特,不要叫黑鬼。那是賤稱。」
「學校里的人都這麼叫。」
「從現在起,至少有一個人不這麼叫了......」
(我們改變不了別人之前,可以先改變自己。讀到這裡,阿蒂克斯說話的藝術著實讓我驚喜。我沒有見過所謂的英國紳士,我想他就是紳士一詞最好的詮釋。)
2、抬起頭,放下拳頭。不管別人對你說什麼,都不要發火。試著用頭腦去抗爭......P94頁
(嗯,用拳頭解決問題是最愚蠢的方式。)
3、沒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東西都說出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人比他們懂得更多。那會讓他們很惱火。你說得再正確,也改變不了這些人。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你要麼閉上嘴巴,要麼就使用他們的語言。
("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
4、 「瓊 路易絲小姐?」
我環顧四周,發現他們全都站起來了。我們周圍和對面的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站起來了。塞克斯牧師的聲音像泰勒法官的一樣遙遠:
「瓊 路易絲小姐,起立。你父親要經過這裡了。」
(梅科娒鎮的人都瞧不起「替黑鬼幫腔」的阿蒂克斯,但是他贏得了兒女和所有黑人的尊重。)
5、「阿蒂克斯,這不公平。」傑姆說。
「兒子,是不公平。」
「他們怎麼能這麼做?他們怎麼能這樣? 」
「 我不知道,可是他們做了。他們以前做過,今天又做了,他們將來還會再做,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晚安。 」
(這讓我感動。)
6、「我長大以後要去到小丑。」迪兒說。
我和傑姆停下腳步。「沒錯,就當小丑。」他說,「我對這個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沒什麼可做的,乾脆我就加入馬戲團,笑他個痛快。」
「迪兒,你弄反了。」傑姆說,「小丑很悲哀,總是當別人的笑料。」
」那麼,我去做一個新型的小丑,站在人群中間去笑周圍的人。瞧那一邊,」他用手指著,「他們每一個都應該騎著掃把,雷切爾姨媽早就騎上了。」
(我長大以後也去當小丑好了。可是我好像已經長大了。)
7、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那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書的最後,面對這個糟糕的世界,阿蒂克斯仍告訴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我想這本書的好就表現在,它體現了三個關鍵詞:教養、勇氣、平等。以及最好的教育方式是以身作則。阿蒂克斯用他的行動告訴了他的孩子們,無論這個世界如何變遷,正直、誠實、善良,都是一個人最可貴的品質。
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孩子——查爾斯·蘭姆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孟子·離婁下》關於本書中涉及的正義、良知、以及人人生而平等,我都不敢妄談。今天我們聊聊教育。在我們這代人小的時候,深受應試教育的害,課堂作文中流行過這樣一類題材。大約就是《爸爸媽媽,我想過個星期天》,內容無非是無病呻吟地控訴每天放學後的家庭作業,以及假期補課罷了。然而現在回想起來,我們還是有大把時間荒廢在一些無聊的遊戲上的。奇怪的是當我們這一代人開始為人父母,卻好像籃球比賽進入下半場後雙方易邊而戰,開始向自己曾經拚死護衛的領地猛烈攻擊起來了。當我們充當起「教育者」的角色之後,自己因為不努力而沒能上個好大學、在社交場合因為沒有一技之長而只能做個旁觀者,這些遺憾,統統變成了「現在逼你是為你好」的經驗之談,換句話說,我們的父母曾經給我們的壓力,現在經我們的手,放大了數倍又傳給了下一代人。所以現在經常看到小學生放學,是拖著拉杆箱擠上公交地鐵的,然後周末又要奔波於數個特長班,而他們的父母,本著「長大了你就懂了」的思維,在工資里再擠出數千元,要不再學學畫畫吧。整整一代人長大了,在教育孩子這方面,我不是針對誰,我只想說,在座的諸位,都是垃圾。在相當失敗的教育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一代人,僅僅因為痴長了三十年,又開始教育起人來了。想想這種趕鴨子上架的教育模式,也著實是造物主跟人類開的一個玩笑。在這種近乎冒險的進化史中,很慶幸人類社會還沒有沒有自己玩死自己。而我們當中只有極少數的幸運兒,能夠遇見一個合格的教育者,明白道高於術,明白獨處時完善的人格並不遜於眾目睽睽之下的讚譽。而《殺死一隻知更鳥》中的一對兄妹——傑姆和斯庫特,就是足夠幸運的孩子。他們的父親——芬奇律師,之所以被認為是一個合格的教育者,是因為他從來沒把自己當成一個高明的過來人,換句話說,在生活面前,我和你們一樣需要成長。所以在兄妹漫長的成長史中,你總是能夠感受到為人父者的窘迫——他曾經風華正茂,可是他老了,現在並不是無所不能的父親,哥哥傑姆屢屢告訴自己的妹妹斯庫特——「阿迪克斯老了,他需要休息」。他年輕的時候是個神槍手,可他對這件事絕口不提,任由年輕氣盛的兒子責備著自己的軟弱。然而這個近乎執拗的、溫暖的父親,從來沒有變身成一個認為自身的成長已經是過去式的說教者,他用最溫柔的方式把道理講給你聽,然後身體力行去踐行它。和「我得不到的,你一定要替我完成」的教育理念不同,阿迪克斯的信條可能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沒有資格要求你。」所以窮其一生,他一直在步履蹣跚的前行,在自己的堅持、掙扎中,向自己的子女傳遞著自己的價值觀。我一直認為《殺死一隻知更鳥》這部作品是近乎殘酷的,因為這是一部在結果主義上來說正義並沒有戰勝邪惡的作品。大蕭條時期的美國小鎮,對於膚色的偏見是如此的根深蒂固。黑人湯姆·魯濱遜被控強姦罪,阿迪克斯被指定為其辯護。從此成了小鎮居民口中那個「同情黑鬼的人」,而他的孩子們,也成了口舌之箭的靶子。在外面受了委屈的妹妹回到家裡責怪年邁的父親為何要這麼做。「原因有好幾個。」阿迪克斯說「最主要的是,如果我不這麼做,在鎮上就抬不起頭來……甚至都沒有資格教導你和傑姆……」從被指定辯護這個細節來看,無奈的父親也許並非主動意願趟這灘渾水,然而一旦身在其位,就無法蒙起雙眼。「因為那樣的話……我就再也無法啟口,讓你們遵從我……每個律師在他一生中至少都會遇到一件案子,對他本人產生很大的影響。我猜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就是。關於這件事情,你在學校里可能會聽到有些人出言不遜,但是請你為我做一件事,那就是高昂起頭,放下拳頭……試著用你的頭腦去抗爭。」也許是生活所迫,每一個人都開始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並有了一種天然正義的報復欲。可能是聽過了太多的「挨打了你就打回去」的教育理念,在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的確被感動到了。高昂起頭和放下拳頭這兩件事,並不是必須割裂開來的,我想這就是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和真正偉大的人的區別。隱忍和思考,並且體面的抗爭,才是我們表達異議的正確方式,一個不懂得正確處理委屈的孩子,在他失去父母庇護的漫長歲月里,並沒有任何特權免予接受生活的不公正待遇。畢竟不是你每一次摔倒,都有人替你捶打地面,怪它絆倒了你。結果卻不同於其他觸碰心靈的作品,《殺死一隻知更鳥》中,面對辯護律師那段足以名留青史的辯護詞,陪審團十分感動然後拒絕了他。你知道的,在某些時候,正義女神就是不睜眼。任何一種今人習以為常的生活法則,也許都曾在歷史上付出過沉重的,乃至生命的代價。盡量體面的阿迪克斯最終輸了官司,並且在日後的生活中毫不吝嗇的表達了自己的疲憊、無奈。而他漸漸長大的躊躇滿志的兒子,因為失望而備受打擊。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父與子在這件事上的成長是幾乎同步的。兩個失望至極的人,都在慢慢的調整自己。可是一個偉大的父親,絕不會用失敗的經歷而形成的偏見,變成生活的法則傳遞給下一代。更不會因為自己痴長几十年歲月,就誤以為在孩子面前自己可以底氣十足的教育他該用怎樣的方式生活。畢竟這可能是人類社會古往今來最形而上的議題,在這件事上,我們最好誰也不要自以為是。最後,還是更佳睿智的父親率先在這件事情上完成了成長的蛻變,「總不能因為過去這一百年我們一敗塗地,就放棄爭取勝利吧。」我腦海里總有一張略顯滄桑的臉,他的聲音低沉而驚不起一絲波瀾,卻有著九死未悔的氣勢。每個人都是自身經驗的囚徒,你所經歷的故事僅僅是歷史長河中微不足道的一瞬,與其拿著你那可憐的生存經驗教育孩子怎樣成長,不如像書中那個偉大的父親一樣,承認自己的疲於應付,然後我們一起共同成長,如果我想讓你做到什麼,那我要比你先做到,或者我們一起做到。我想當書中的傑姆和斯庫特長大了,也許他們並沒有過上足夠富裕的生活,和我們當中的絕大多數一樣,並沒有生活在鎂光燈的中心。可是他們的一生當中,內心一定是充盈的。充盈到在父親不在之後的漫長歲月里,他們也堅實的足夠保護自己,能夠坦然的面對自己的弱小,和生活中的不完美和平共處,永遠用渴望的姿勢面對成長,並且溫暖所愛之人。歡迎關注公眾號:船長的書島去書里發現一個更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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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這是本書的作者哈珀·李,據說她只寫了這一部長篇小說。我以前一直有聽說這本小說,但因為覺得書太厚,不敢看。
我在國慶節的時候搞了一個「你選書,我幫讀」的特別活動。當時,這本書是被讀者票選出來的三本書中的一本。我想,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所以我就花了幾乎快一個月的時間把這本書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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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故事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那時候種族歧視泛濫。種族問題就是他們的政治敏感問題。
這本書就是這樣一部關於種族歧視和偏見的長篇小說。這本小說三觀非常正,但是說實話,這個主題決定了這本書看起來不會太輕鬆。
故事的第一敘述人是小女孩斯庫特,還是剛入小學的年紀。她的哥哥叫傑姆,也還在讀小學。他們的媽媽去世得早,由爸爸帶大,爸爸叫阿迪克斯,是梅科姆小鎮的律師。他們家還有一個黑人保姆叫卡尼珀。
小說的主角就是孩子們的父親——小鎮律師阿迪克斯。
在這個充滿偏見的梅科姆鎮,阿迪克斯就像一個孤獨的鬥士,是小說塑造的一個完美的人。他清醒睿智,觀點獨到,是反對種族歧視的有識之士,是培養孩子平等、民主、批判意識的慈父,也是人們公平正義的守護者。
2003年,美國電影學會曾經評選過一次百年影史50大英雄和50大惡人。小說同名電影中的阿迪克斯力壓「007」系列中的詹姆斯?邦德和「奪寶奇兵」系列中的印地安納?瓊斯等人,成為影史上的英雄榜的榜首人物。
阿提克斯就是這樣一位紳士風度的英雄。面對孩子,他慈愛溫暖又不失嚴肅權威;面對友鄰,他禮貌謙和又不失風趣幽默;面對惡意,他優雅大度又不失有力反擊;面對危險,他不計個人得失,沉著冷靜化險為夷;面對不公,他敢於拍案而起、力挽狂瀾,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堅持原則,富於正義感。
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一直挺好奇為什麼要取這個書名的。什麼是知更鳥?殺死一隻知更鳥跟這本書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就是文化差異。實際上,「殺死一隻知更鳥」出自英語俗語「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種罪過」。知更鳥本身是一種無害的鳥,擅長模仿各種聲音,在俗語中就有無辜和善意的象徵意義。這樣一了解就明白了這個書名和小說主題的聯繫了。
如果去對號入座,書中就有這麼兩隻「知更鳥」,這兩個無辜和善良的人長期以來都受到鎮上居民的歧視和偏見。一個是被誣陷強姦白人女性的黑人青年湯姆?魯濱遜,另一個是多年來一直被鄰居的流言蜚語中傷的亞瑟?拉德利。
3
這本書主要講了什麼
我在看這本書的前半部分的時候,淹沒在斯庫特、傑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子瑣碎的日常生活細節里。說真的,我一下子不知道這本書到底想講什麼?都是一些小事情,也沒有一個主線,情節鋪開得又非常慢,沒覺得有什麼趣味,有一點點無聊。
但我知道這種孩子視角出發也有很多好處,可以給人營造一種真實、客觀的感覺。這是從小孩的眼中看到的大人的世界,小孩是不說謊的。
小說的第一部分主要寫了生活中一些司空見慣的關於偏見的小事。比如斯庫特被批評會認字、瘋狗事件、傑姆闖禍等。
其中,三個小孩在暑假把靠近拉德利家探秘當做一個冒險項目,是第一條情節線。這裡設置了一個懸念,拉德利是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常年把自己關在家裡?這個懸念一直懸而未決,不肯交代,不過我感覺這個懸念也不是特別吸引人。
當然其中一些生活事例單獨拎出來講,比如阿迪克斯開明、公正的教育方式,對現在的我們來說,還有很大的教育意義。
小說的第二部分是講爸爸阿迪克斯為黑人辯護的事。從孩子們在學校被其他小孩嘲笑和謾罵後得知這件事開始,小說開始鋪墊這個懸念。從這部分開始,作者開始著力對種族歧視現象的批判,這是全書的核心。
第一部分描繪的阿迪克斯是一位在當地受人尊敬的律師,但是因為要給黑人做辯護,受到小鎮居民的指責和議論,也襯托出這種種族歧視問題的嚴重性。
我想先說一說阿迪克斯的教育方式
我對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方式是有好感的。當然剛開始我還不適應,覺得斯庫特和傑姆兩兄妹好像挺沒教養的,他們怎麼可以直呼父親的名字呢?
現在知道這是阿迪克斯灌輸的平等意識,這和放任自流、沒有家教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回事。
事實上,兩兄妹很能聽從阿迪克斯的指導,如果心中有疑問也會馬上詢問阿迪克斯,他們雖然是父親和子女的關係,是教育和被教育的關係,但是他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斯庫特因為在學校里被人嘲笑和謾罵,情緒激動地跟人家打架了。阿迪克斯說:「要保持理智,不要和其他小孩計較。」斯庫特接受了,並努力做到。
但是隨著小鎮居民的議論越來越過分,甚至牽涉到其他的事情,哥哥傑姆也被激怒,惹了麻煩。
傑姆闖了禍之後,阿迪克斯嚴肅地批評了他,並命令他去給杜博斯太太賠禮道歉,傑姆乖乖地去了,回來告訴阿迪克斯,杜博斯太太提出要他接下來的一個月里,每天下課後都要來給她念兩小時的書。阿迪克斯說:「你就要去。」
斯庫特表達了對父親的不理解。斯庫特說:「他們認為你是錯的。」還說「我們為什麼要保持理智?我所見到的小朋友從來都不保持理智。」
阿迪克斯說:「別人是有疑問的權利的,但是我們沒有做錯。可能在對待良知這件事情上,只要良知過得去,是不必要遵從從眾的原則的,我們應該有自己的獨立思考,有自己的獨立判斷。」
這種教育方式我很嚮往。每次,阿迪克斯都能耐心地和孩子們交流想法,取得孩子的認同和接受。
等傑姆結束一個月的念書任務後,阿迪克斯告訴孩子們,杜博斯太太生了重病,馬上就要死了。他說他很欣賞杜博斯太太,因為杜博斯太太是一個很有原則的,有自己獨立見解的老太太。她在臨死前決心戒除嗎啡毒癮。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明知失敗而言堅持的勇氣和精神,阿迪克斯認為傑姆有必要和杜博斯太太相處一下,向她學習。
其實,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明知失敗而言堅持的精神也正是對阿迪克斯的一個註解。
此外,還有一些小細節,比如阿迪克斯和孩子們有約定,大家要互相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和生活方式。書中斯庫特說阿迪克斯吃完飯之後,要有三十分鐘看書讀報的時間,他們不能去打擾。
這種權威而又民主,同時注重培養子女公平正義感等公民素質的教育方式,讓他們的親子溝通很順暢,親子關係也很融洽。
再說說全書高潮-法庭辯論
從法庭辯論開始,情節忽然變得緊湊起來,開始變得吸引人了。
在審判之前,作者對陪審團進行了一個描寫,反映出陪審員在審判前其實已經形成了一種很強的偏見。這個一方面說明陪審團制度的設計是一點問題的,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種族歧視這個白人霸權意識根深蒂固,這個案件想要辯護成功,難度很大。阿迪克斯想要維護公平正義,需要面對的壓力是巨大的。
實際上,在法庭辯論過程中,在阿迪克斯的有力的辯護推理下,對讀者來說,真相已經大白了。白人女性梅耶?尤厄爾並沒有被強姦,而是因為害怕自己去引誘黑人湯姆?魯濱遜的事情敗露,反誣湯姆強姦了她的。在那個年代,類似的案件並不少見,但凡是白人女性和黑人男性搭上卻沒有結果的,最後必然是黑人男性被冠以強姦的罪名。
而且在法庭辯論過程中,阿迪克斯也向陪審團還原出了原告尤厄爾一家和被告黑人湯姆各自的形象。
白人女性梅耶?尤厄爾一家生活在垃圾場旁邊,依靠政府救濟生活。然而她的爸爸不思進取,平時遊手好閒,嗜酒成性,酒後還喜歡家暴。大人的無賴和放任不管,也影響到他家的小孩。小孩們在學校里不交作業,長期曠課,老師了解到他們家的情況,也都沒有辦法。這還曾經讓斯庫特心裡不平衡過。
而黑人湯姆?魯濱遜是一個長期受歧視和偏見,但仍然保持勤勞、誠實、善良等品質的青年形象。更形成強烈對比的是,黑人湯姆還是一個左手因工作原因截肢了的殘疾人。就是這樣一個殘疾人,沒有任何政府福利補貼,還能自食其力,並樂於幫助他人。白人尤厄爾一家呢?四肢健全,卻好吃懶做,還享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特權。
就是這麼一個案情明朗到連旁聽的孩子都能看清是非對錯的案件,到了陪審團那裡還是變成了冤案。陪審團在猶豫不決了三個小時後,還是判決了湯姆?魯濱遜有罪。
當聽到這個判決結果的時候,傑姆非常氣憤,脫口而出:「這不合理,這不公平。」這是作者借小孩之口,對種族歧視這一現象作了一番控訴。
這應該是第一次。小說在此之前,一直對歧視和偏見這個主題引而不發,不表明立場,就算輕輕觸碰一下也會很快退出來,甚至還經常從小女孩斯庫特的角度,對這種偏見表示認可,讓人看得十分難受。現在終於在法庭辯論一節,作者借阿迪克斯酣暢淋漓地表達了自己的立場,同時讓傑姆氣憤地大叫這不合理,這不公平,把小說的主題點亮。
最後說說結局
湯姆?羅賓遜明明是在幫助別人,卻被反誣成強姦犯。他的結局就是一場悲劇。湯姆?魯濱遜因為感到絕望想到越獄,在越獄時身中十幾槍,被堅決地打死了。
第一隻徹徹底底無辜和善良的知更鳥就這樣被殺死了,然而那個心胸狹窄的卑鄙小人尤厄爾還不滿足於誣陷得逞,對為黑人辯護的阿迪克斯一家懷恨在心,蓄意報復。他不僅在湯姆過世後跑到湯姆家門口對阿迪克斯吐口水,還在傑姆和斯庫特演出回家的路上伏擊這兩個孩子。
在這次夜襲事件中,鋪墊了很久的那位一直飽受歧視的亞瑟?拉德利出場了。亞瑟救了這兩個孩子,尤厄爾也死了,得到了他咎由自取的懲罰,讀者終於一泄心頭之憤。
這時候問題來了,這個醜惡的白人的死亡,要讓誰來負責呢?
湯姆這一隻「知更鳥」已經被殺死了,難道還要繼續殺死亞瑟?拉德利這隻「知更鳥」嗎?
現在我們可以說種族歧視已成為過去式了,但這本小說仍能引發人們對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偏見現象進行思考。
不過要杜絕貼標籤,消除偏見,這是很難做到的。像現在市面上還很流行一種偽心理學,就很喜歡給人貼標籤,然而受眾還很多。
根據心理學的研究,偏見是一種普遍現象,雖然我們不想承認。
我想,其實如果能意識到自己可能在某些方面產生了某種偏見,然後力圖謹慎、公正地再重新看待原來的人和事,已經是很有意義的事了。
寫到最後,我突然升起一種使命感,覺得應該把這本書讓更多人看到。
By 逆水行舟讀書會
如果要說哪裡好,以我的認知水平,也說不出一個大概。我只知道,邊看邊忍不住提醒自己:這個世界上原來還有那麼多能吸引自己的書,永遠都不要過早地說自己最喜歡的書是哪一本。可能就是下一本,你就會覺得不可思議的有意思。
怪人拉德利,斯庫特,傑姆,迪兒,阿蒂克斯,亞里山德拉姑姑,莫迪小姐,杜里斯老太太,卡波妮廚娘,湯姆黑人,厄里爾家族以及黑人姑娘馬耶拉,泰勒警長及法官,還有好多好多的人。我的記憶力一向不好,尤其是長期記憶,看完還能記起這些人名,實在是不容易,尤其還是在磕磕碰碰中讀完。沒辦法,考研期間,連每周一本最簡單的事都不太容易完成。
紳士和淑女,人性和法律。
這兩組詞不同於:高貴和優雅,善惡和公正。前者是單純的中性詞,不應該帶有任何偏見和感情色彩,起碼理論上是這樣。而後一組,本身就具有偏重性。
但是現實是,人們往往將兩組詞混為一談。我害怕於拉德利的神秘,悲哀於湯姆的無辜,也厭煩亞里山德拉姑姑的裝腔作勢,欣賞莫迪小姐的正直,著迷於阿蒂克斯的為人處世風範,也對迪兒的哭泣傑姆的憤慨斯庫特的迷茫感同身受。
拉德利的介紹和層層推進的出現是一條特別的線嗎?我不知道,也覺得沒必要深究。我只是跟隨梅科姆小鎮上的人,一起經歷發生在這個偏僻小鎮上同時也是在全世界各個角落都會發生的事情,慢慢成長。
這個世界上,人其實不是只有一種,儘管我們從小到大的教育讓我們接受的是人人平等。
這個世界上,法律並不代表公正,起碼不能每次都能保持公平。有時候,就算阿蒂克斯那樣的人全力以赴去為一個「自由人」辯護,也還是無法走進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座法庭。這個世界上,無論你多麼理性多麼彬彬有禮,就算再氣憤也會在開槍前提醒對方,也無法避免遇到那種連孩子都會想暗殺報復的人。我先是憤怒的,爾後是迷茫,再然後是悲哀,至於最後看完的時候是怎樣的體會,我說不出來。可能都有,也可能都不同於之前的感受。
我只是開始明白為什麼斯庫特願意穿上粉紅色的裙子,做一個姑姑想要她做的「淑女」了。
我也終於知道拉德利的樣子,也大概能模糊地懂得為什麼他不出來,選擇「隱居」的理由了。對於最後泰勒警長的說辭,我知道裡面包含如何的含義,我認同阿蒂克斯的觀點,卻還是忍不住想對泰勒的做法拍手叫好。你說這個世界上什麼是壞人什麼是犯罪什麼是偏見?說不出來。這都是相對的,尤其是在美國那種法律體系下。
「大多數的人,只要你去真正了解,會發現都是好人。」
「如果你不能穿著別人是鞋子走一走,你永遠也無法真正理解別人。」「任何時候,你都不可以嫉恨和迫害別人,包括希特勒。」「真正的勇敢,不是開槍,而是在明知道不可能成功的時候,依然能夠拼盡全力走下去。當然,成功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宣判結果不會變,這在一開始我就知道。但是值得慶幸的是,這次得出結果的過程時間變長的那麼多。這意味著,陪審團中有人猶豫動搖了,只要有那麼一個人的觀念開始改變,我們就勝利了。」……還有好多好多這樣的話,說是雞湯也是雞湯,卻也是最引人深思的話。無論是人物還是對話,這本書都有很多值得深究。比如種族歧視,比如虛偽陰暗,也比如善良勇敢。更何況每個人的基礎不一樣,所得觀念自然而然不同。
「你不能殺死一隻知更鳥,它們只是唱歌。」
我好歹多多少少地明白了為什麼曾經的神槍手阿蒂克斯對自己彈無虛發的本領,從不對孩子們吹噓,哪怕是斯庫特和傑姆懷疑自己父親的「無用平凡」的時候。
記不清中午還是傍晚,在安靜的梅科姆街道上,我看見阿蒂克斯端著槍,對這那條瘋狗,扣動了扳機。大三的年紀才去讀這本書依然覺得很不錯,等我成為父母的時候我還會推薦給我的孩子。
小說是以小女孩斯各特的口吻開始的,所以在敘事的時候特別是敘述成人世界裡的故事的時候總會有種稚嫩的天真感和天生的好奇感求知慾,你完全可以被帶入這個孩子的思維跟她經歷一段成長。整個小說所講的內容涉及很多方面,凡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都關涉到,但這樣繁瑣的事件並不顯得凌亂而是隨著女孩兒逐漸長大徐徐鋪展,並且能夠一直從始至終遵循正義和愛的主題,特別是父親在幫助黑人辯護的這件事上,很好的展現了當時真實的歷史社會背景將個人的命運和整個時代歷史貫穿起來,並且父親為了正義的以身作則極其震撼和果敢。所以無論從內容上來說還是寫作敘事上說,很值得看一看。
但是結尾中斯各特願意幫助父親撒謊,即便是善良正義的謊言,她撒謊的事實不容忽略。這點我理解的是小女孩在這件事情上開始走向成人世界,懂得從道德倫理的正義層面看待是非曲折,脫離了單純原則上對錯的判斷,根據柯爾伯格的道德形成理論她的道德感達到了最高的一個層面。然而,題目「殺死一隻知更鳥」讓我想起的卻是負面效果,小女孩最終失去了些什麼而殘酷不可遏制的邁入了成人世界,這個死去的知更鳥形象就是原本懵懂的小女孩,這種變動對於她來說究竟是好是壞呢?問題沒有答案,作為讀者我們只知道年齡的增長和時間的流逝是不可逆轉的,成長的代價就是得到什麼的同時必須得失去些什麼,所有的人都會走進成人世界那個未知的空間,知更鳥會死去新的東西會覺醒,沒有標準可以評價這樣變動的好壞。
最後想再回憶一點裡面我覺得很可愛的小情節,小時候的哥哥總是嫌棄斯各特太女孩子氣,但是長大後的哥哥卻總是教導著斯各特要女孩子氣,男孩子的成長真的是好可愛。We don"t live alone upon this earth.We responsible for each other.And if mankind will not learn that lesson,then the time will come,soon,when he will be taught it in fire and blood and anguish. ——《An Inspector Calls》Atticus Finch說:「世界上最讓我噁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無知佔便宜。不要自欺欺人——這些累積起來,早晚有一天,我們要為此付出代價。」不到十三歲的哥哥傑姆已經明白,這個小鎮上存在三種人,我們這種人,林子里的人和黑人。(鎮中心的白人看不起邊緣的白人,邊緣的白人看不起黑人)。不到十歲的妹妹不明白,堅稱只有一種人,那就是人。幾個夏天過去,幾個冬天過去,從一開始不理解父親為什麼為黑鬼辯護,在課堂上雖然背出但卻不理解的民主——「公正平等,沒有特權」,到真正了解父親是對的,「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如果鎮上的大人能夠像斯庫特和傑姆一樣從小有個像Atticus的人教育他們感染他們,也許就不會存在,一邊斥責希特勒而一邊又以希特勒對待猶太人的態度一樣對待黑人。就不會存在,只剩下孩子會為了人給人帶來的苦難,為了白人給黑人帶來的苦難哭泣。但也只是也許。就如女傭卡波妮說的,「你說得再正確,也改變不了這些人。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但為何不多做一點努力呢。我希望自己將來能成為像Atticus一樣開明的父母,能夠教會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能夠以身作則告訴孩子什麼是寬容,對與自己不同的人事物和思想多點包容。接受多元化,接受異己,不要著急著去排斥所謂的「不同」,如Atticus所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本讀了之後會想「為什麼現在才讀」的小說。不管奧巴馬將這本送給了自己的女兒是否真實,都改變不了它的成功,只能說是種對它輝煌的印證和肯定。很早之前從網路上知道了這本書,苦於時間安排問題一直沒有細讀,現在想來實在後悔。
我習慣讀書先揣度書名。而第一次讀到這個書名的感受是略帶殘酷和隱忍的,猜想主題大概是帶些後現代風格的懸疑。讀完之後回過來看,從某些角度確實是帶著殘酷和隱忍的,但主題卻猜錯了。以下詳述感受,純屬個人觀點。
《殺死一隻知更鳥》非常易讀,很好上手。作者的語言淺顯易懂,但以一個孩子的口吻去寫總能多些生動和有趣,一步步引人入勝,可讀性很強。人物的對話和動作,情節躍然紙上。尤其是每一章的最後一段,作者處理的很有「心機」,誰讀誰知道。
當然,除了特殊的小孩子口吻,更重要的是它傳達出的意識形態。文中的斯庫特是個不那麼平凡的小女孩,因為她擁有一個非凡的偉大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把斯庫特當成說故事的那個人,那麼故事的主人公毫無疑問就是阿蒂克斯,而故事的背景就是梅科姆鎮和這片土地上所有的人。這只是個小鎮,卻從某些方面展示了一整個國家當時的社會風貌。經濟大蕭條沒有摧毀這個小鎮,但是卻被人的精神給搞垮了。
小說的高潮在湯姆被」強姦案「的法庭上上演,一個冤枉的黑人和種族歧視的鬥爭,阿蒂克斯的正義對上千夫所指的群眾,雖然失敗可是猶榮。當「我」的玩伴迪兒哭泣時,真正的正義也在流淚。一個孩子因為人給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我們天天追求著善良,每天向上帝祈願,可是到頭來人最真實、最發自內心的善良確從一個小女孩兒的眼裡折射出來的,本末倒置,實在是諷刺。
阿蒂克斯是個不那麼稱職的父親,至少在梅科姆村的人看來,他沒有墨守本分,他的做法給祖上蒙了羞,他竟然為黑鬼辯護。當所有人都處在蒙昧的階段時,誰先清醒的打開了混沌的窗誰就要備受指責,阿蒂克斯就是這個開窗子的人。他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子女:「不要錯誤地以為一個人手握槍支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
種族歧視不能歸咎於某一個人,更不能讓梅科姆的人們為之負責。阿蒂克斯是個謎,謎底就是人性。他不是那種堅持了正義就要和全世界為敵的英雄,而是即使知道世界不對也要善良的愛護世界,哪怕犧牲自己,也想喚醒他人的本性,即使失敗,至少喚醒了自己的兒女。
另一條線的主人公是怪人拉德利,他從不見光,可是卻在斯庫特危難之時救了她,還給了她一個羞怯的笑容。「嘿!是怪人!」這句話讓我熱淚盈,他是個素未蒙面的老朋友,有點怪,可是卻是一隻美麗的知更鳥。也許他的生活方式被人所鄙夷,可是他之所以這樣生活,是因為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方式,他喜歡,別人就無權指手畫腳。
這本書教會了我兩個道理,也是我認為的最好的兩個方面:一個是要過得去自己的良心,另一個是尊重他人的歡喜。一個從阿蒂克斯身上學到,另一個是從拉德利身上。
知更鳥是種極溫良的鳥兒,從不索取,但是卻唱出最美麗動人的歌謠,因此,殺死一隻知更鳥便是一樁罪惡。阿蒂克斯是只知更鳥,拉德利是,斯庫特是,傑姆是,湯姆也是。我們渺小如一隻知更鳥,唱著自己的歌,而聽歌的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思考,唱歌的人卻改變不了。
也許我們在無意識中傷害了很多「知更鳥」,不要殺死他,這是良心犯下的最惡毒的罪過。
「我認為世界上只有一種人,就是人。」
我們生而平等,人格無所畏懼。
記得裡面的一句話:在他們玩弄起那兩支氣槍之時,父親說:「你射多少藍鳥都沒有關係,但是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因為它們只唱歌給人聽,什麼壞事也不做。 一位偉大的父親,教育孩子用理智,換位思考來看待世界,多去關心黑人多去關心怪人多去關注「少數人」學會對於「少數人」的包容和理解,這世上很多的罪惡,都源於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力。正義是一種教養,我想以後我要是有孩子,我要讓TA在9歲的時候讀這本書,讓TA看到人與人的溫暖和理解,教TA保持敬畏,對生命的敬畏,對自然的敬畏。
這本書的偉大在於它倡導人性的高貴就在於 One can experience and understand evil without losing faith in the human capacity for goodness.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o appreciate the good qualities and understand the bad qualities by treating others with sympathy and trying to see life from their perspective.
在各種階級種族性別矛盾俯拾即是的美國,這本書無疑是一種醫治各種human illness(prejudice,hatred,還有ism)的良藥。於是它在美國以及世界暢銷了五十年,影響了了美國幾代人。目前美國的課程中To Kill A Mockingbird在所有的州都是必讀且精讀的書。我覺得美好的書就是這樣吧,不是一味地描述真善美,那種雞湯使人膩味,而是毫不忌諱地揭開社會血淋淋的一面,展現那些紮根在這個社會裡的黑暗的不平等,然後告訴你還有一些勇敢的人為改變現狀而努力,他們堅毅隱忍,有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信念,要將這個社會變得更平等更美好。
私以為書中的爸爸稱得上是真正的君子,立於危牆,有著歷經滄桑仍然堅守的無畏。
看書的人也能在見過污泥與清流之後,繼續前行。畢竟,「無窮的遠方,無數的人們,都與我有關」
一本不論年齡都值得一看的小說。描繪著善良,正義和寬容。我覺得這是「以後我有孩子了一定要讓TA讀」的一本書。
最近剛看完這本書,來試著說一下自己的看法。最開始感慨於作為一個父親的芬奇的偉大,他擔負起了父親應有的職責。當你決定要塑造一個人,你就要承擔起一份很偉大的責任。尤其是這個人像一張白紙,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好奇,也充滿了愛。你來引導他認識這個世界,過程中他肯定會給你帶來麻煩帶來歡悅,有人肯定他也有人否定他。怎樣才能讓他保留這份好奇這份愛?如果他是對的,他面對的世界是錯的,你有擔當為他扛起那個錯誤的世界嗎?這是勇氣!後面就是信念的力量。你願意為你心中的力量付出多少?種族隔離不可能因為自己的辯護就被打破,這註定是一場失敗的官司。為了心中的信念,為了自己覺得對的事不顧結局的付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這也許是一種信仰!如果人性本惡,有一天你發現在這片惡的領土上開了一朵善的花,你願意為保護這朵花付出多少?人一生有很多事是註定要失敗的,所以當前的一些挫折也是我們一生的一部分吧,不要放棄不要失望,堅持走下去,前方依然有很多花開著!這是這本書告訴我的。
告訴我,真正的醜陋被華麗的外衣所掩蓋,而善良囿於偏見。向所有擁有自己的價值判斷標準的人致敬,並非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思考。並為了真理而戰。
這是美國學生必讀的一本書,加州我記得是grade 10? 而且final exam會佔很重的比例
個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黑人保姆帶著兩個白人小孩去黑人教堂的那一段,那本書的每個角色都非常出彩美帝中學生必讀小說都很沉重,當年讀catcher in the rye就讀到真心很想自殺近來,小雨不斷啊 。搞得這天氣跟受了媳婦氣的婆婆給兒子訴苦似的,真沒意思,還絮絮叨叨。
「律師,我以為,也曾經是孩子。」----查爾斯*蘭姆書的開篇就以這句話開頭,或許只是一句簡單的應用並無深意,但我確認為是不是隱意為阿蒂克斯一直為伸張正義不卑不亢,是因為他的內心永遠住著一個孩子呢。孩子是永遠不被打到的。 阿蒂克斯是一位正義的律師更是慈愛的一位父親。 作為父親,他說「在傑姆仰視別人之前,他首先仰視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的活著~~~·~」 事實證明傑姆是一位正真勇敢的小先生,他勇敢的接近」 怪人阿瑟「,逐漸的變得忍耐,緘默,理性,當他得知杜博斯太太要他再讀一星期的書,儘管有一千萬個不樂意他還是堅持到最後了。帶著徹底解脫的狂喜跳下人行道一路上又蹦又跳,一路上又蹦又跳。 因為知道杜博斯太太讓他去讀書或許是為了分散注意力,喊叫著把盒子摔在了地上,但是最終他還是拾起了山茶花用手指撫摸著它寬大的花瓣。 他並沒有用粗俗惡劣的方式懲罰說髒話{見鬼] ,愛打架的斯庫特,對於像是個野小子不淑女的斯庫特。作為父親,他說:「說髒話是每個孩子都要經歷的一個階段,隨著他們的成長,會自動改掉壞習慣。斯庫特要學會保持頭腦冷靜,它所需要的只是偶爾的幫助。 阿蒂克斯是傑姆,斯庫特是兩個孩子所擁有的一切。 他教會他她們,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我說罪惡,先生們,是因為罪惡激怒了他。他沒有觸犯法律,她只是違反了我們社會由來已久的固定法則。這種法則非常嚴格,不管是誰違反了它,這個人就要被我們的社會驅逐出去。她是極度貧困和無知的受害者,但是我沒法可憐她,因為她是個白人。她完全清楚自己是膽大妄為,可是她的強烈願望到了要去違反這個法則,她執意要去違反它。而且她後來的反應我們大致也知道了。她的做法類似於孩子的行為-----她想轉移自己犯罪的證據。但在這個案子里,她不是個想把偷來的贓物藏起來的小孩,她是要抹殺她的受害人-----不得已,她需要把他處理掉,她需要把他從眼前,從這個世界上除掉。她需要銷毀自己犯罪的這一證據。
一個黑人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她自己乾的事,什麼事? 勾引了一個黑人。 阿蒂克斯的一番公堂對簿,道出一個正義的律師所應具備的一切優良品質。客觀,事實。無懼鎮上人們的流言蜚語,一系列的舉動會給家族蒙羞,第二天遭遇的吐唾沫。依然不能打斷他堅持為一個黑人做辯護。本著做一個父親的言傳身教,本著遵從良心,本著首先要和自己過去,本著 」射多少藍鳥都沒關係,但是,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庄罪惡,因為知更鳥什麼也不做,他們只是忠心的為我們唱歌』「 怪人阿瑟的存在像不像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傑姆,斯庫特,迪兒的童年裡的樂趣一開始的懼怕擔心好奇到壯膽去門前轉悠,後半夜鑽後窗戶丟了褲子,鎮上的人們議論他的怪,路過他家必須奔跑,食物不可以吃,有毒。可拿來的的褲子確是縫好了的,發生大火默默披在庫斯特肩上的毛毯,最後救了傑姆的命。 可是當他們終於看到他時,才知道他根本沒做那些壞事,他其實是好人。 這些都來自於一群孩子,孩子們發現怪人阿瑟是好人,他沒有人們口中的那樣邪惡。孩子們為黑人哭泣,難過,傷心掉眼淚。可是絕大多數的大人呢?他們不是從孩子過來的嗎?他們忘記了自己曾經也是個孩子。 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大人都在歡笑。 」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只願每一個孩子不要長成大人,長大了她們對人的理解就更深些了。 窗外的雨聲那麼細,屋內那麼溫暖,周遭的一切那麼平靜,故事的故事那麼遙遠~~~~~ 哥哥真的很可愛,老是說要妹妹像淑女,一老打架一會兒就和好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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