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大陸夫妻因為男童在香港街頭大便被拍,與港人發生衝突的事件?


在知乎有一個很值得高興的地方,就是關注到和你三觀接近甚至一致的人,這真的很激勵人心。在這次事件中,我的時間線從來沒有人贊同過任何一個是「預設立場,死不悔改」的答案,不愧我作出每一個關注決定前的深思熟慮。

事情到了今天逐漸消退,但很多人的想法沒有任何改變,依舊覺得是「港慫」,「港燦」小事化大,有意歧視內地人。

今天我嘗試理了一下此事的脈絡。

此事在香港的傳播:

發生地點時間:

4月15日的旺角西洋菜街。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152314558656083set=vb.594581082type=2theater

最先是在facebook上傳播,港人的反應:

我盡量翻譯港人原意,此時根據facebook視頻上傳者的解釋,此事的經過是:

「小孩在大街上拉屎,被青年拍下(此人就是後來證明任職壹周刊的記者),那位媽媽搶了SD卡,然後動手了。」另外還有「路人說周圍都有廁所,那位媽媽說沒有。」

這個時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此事,接著是3天後4月18日中午1點高登討論區出現一個關於此事的帖子:http://forum4.hkgolden.com/view.aspx?type=CAmessage=5074928

時刻關注高登的蘋果日報馬上跟進,在晚上10點出了一個突發新聞: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0418/52396393

並在4月19日中午2點左右再次發布一個突發新聞,挖出了此事的前傳,也就是我們所知道的視頻A和視頻B的不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0419/52397584

除了很多人詬病的蘋果日報外,也有星島日報04-19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4-04-19/hongkong1397885082d5013475.html

『大批途人駐足圍觀,男童見父母與人爭吵,嚇得呱呱大哭。其後內地男突然發難,把抱在手上的兒子推向黃,內地婦即時大喝:「我不要孩子,送給你啦!」男童邊哭邊跑回父親懷內』星島日報原文。

此事在香港的第一次傳播就差不多到此為止。

事情就是男孩隨街便溺(根據邏輯,大部分男孩小便是不需要蹲著,所以是大便),被後來證明任職壹周刊的記者(綠衣男)拍下,男孩父母大怒,要求記者(綠衣男)交出SD卡,繼而動手搶奪SD卡,並且在成功後意圖離開現場,路過的黑衣男加入阻止父母離開,期間該婦人數次用嬰兒車衝撞後來加入的黑衣男。

但我們熟悉的「尿布接尿尿」「拍攝女孩私處」都沒有出現在港媒的新聞稿中,那這些元素出自何方呢?

緊接著我們嘗試理清一下此事在內地的傳播。主要是根據新浪微博的數據:

首先根據新浪微博的搜索功能,我嘗試過多種關鍵字下,最先找到有關此事的微博是

而陸續開始引起網友討論的是鳳凰網上傳了這個視頻(但並還沒有發微博):

孩子在香港街頭小便 大陸夫妻與港人發生激烈衝突

在內地傳播的第一個高峰是在4月21日,鳳凰視頻發了這個微博,和被閭丘露薇轉發之後,引發大範圍的討論,主要集中在攻擊鳳凰網和閭丘露薇漏寫「斷章取義」、「顛倒黑白」、「發布虛假新聞」以及指責港人歧視,小事化大,並出現大量「尿布接尿尿」,「小孩站起來後地面沒有濕」的評論。

這裡提供一張大圖,大家可以看看,根據我個人判斷:尿布說法有誤,紙巾才更準確

「尿布接尿尿」終於出現了,那後來讓眾人怒火衝天的「拍攝女孩私處」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因為微博的屏蔽功能,我並不能在微博搜索私處兩字,所以我轉向google,最後找到最早的來源是:

是3天前的4月21日,一個從未聽說過的網站,該網站的內容截圖如下:

感興趣的可以點進去看看:小孩香港街頭小便:香港男子拍下女孩私處引衝突

接下來就是4月22日,也就是如何看待大陸夫婦因男童街頭大便被拍,而與港人發生衝突一事? 這個問題里的最多贊同答案轉載的社評:港人拍女童私處是西方文明?

(這裡必須再三強調,因為我個人能力有限,這個答案的數據都是我個人一天的搜索結果,並不絕對正確,如果有人指出我的數據錯誤我也會立刻更改。)

於是,事情就完成了華麗轉身,從「當街便溺」變為「港慫猥褻小女孩,拍攝私處,父母暴怒情有可原」,成為了又一「港慫」、「港燦」歧視內地人的「鮮明例子」。

4月23日,壹周刊放出新的視頻:Next Plus,並給出圖片。

[新華社]:香港警方還原內地幼童小便事件經過:2歲幼童其實是男孩

此時有人感到被媒體誤導,一聲嘆息,選擇道歉。

也有人繼續指責,壹周刊厚顏無恥,P圖冤枉內地人。

對於此事,我感到憤怒的是某些媒體的無底線無節操,為了能夠佔據道德高點,不惜「紙巾」變「尿布」,「男孩」變「女孩」,「大便」變「小便」,「搶了SD卡後想離開現場」變「香港青年限制內地遊客人身自由」,有意無意引發兩地衝突。

對於知乎微博等等上的一些人,「預設立場,死不悔改」借用這8個字送給你們。

---------------------------------------------補充線------------------------------------------------------

找這些數據的時候,也發現一些蠻有意思的,順便也發出來大家看看吧~


先說明觀點,兩邊我都要打屁股。

對於父母這一方,我想說,我帶孩子到現在為止。至今沒有遇上過在城市裡面找不到廁所而不得不在馬路邊尿尿的情況。更不用說香港這麼大的城市了。小朋友小的時候,尿不濕,拉拉褲出門前準備7片怎麼說都是綽綽有餘一天用的了。而且現在母嬰用品店到處都是,就算帶少了去店裡面買個小包也是很正常的。怎麼說都不會遇上這樣憋到來不及非得在馬路上拋山。我真覺得走到哪裡只要看到小飯店和店主打個招呼:小朋友憋不住能不能在您這方便一下。我是到現在沒遇到過有廁所不讓你用的,還有些會自己店裡沒廁所,老闆親自帶你去有廁所的店的。國外就不說了,國內雲南,廣州,長沙,大連,北京,杭州,等等。真的是一次都沒遇上過小朋友憋到一定只能在馬路上尿這種情況。

對於拍照的這一方,我也只想說一句我常對我女兒說的話:不是因為別人對你做了錯的事情,你就擁有了對他犯錯的權利。


可微博還有大V爆料狠批鳳凰視頻沒節操隱瞞了4個細節呢。

1. 在孩子方便之前,夫妻是找過廁所的,但實在是沒找到。

2. 小孩尿尿時母親是用紙尿布接住的。

3. 母親還把紙尿布裝入行李袋提著

4. 因為港人拉扯斥喝並拍了女孩私處後,父母才奪的記憶卡。

如果上述爆料為真,那我想輿論的風口浪尖又該轉向媒體以及港人了。

這種事,對於絕大多數的圍觀群眾來說,是個羅生門事件,但更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現在的大多數媒體,說些難聽的,都是沒節操的王、八、蛋。好多編輯,只要「內容夠驚訝,夠爆炸,能奪眼球」才不管事情是怎樣。報了再說。標題黨、斷章取義黨橫行,反正對他們來說爭議越多、點擊越多,才好。像什麼「扶老人」,「港陸衝突」,「陸台衝突」,只要內容包含這種一看就會引起熱議的關鍵詞,誰還管什麼事情的真偽。

所以說,大家對這種事,不要盲目相信,也不要盲目做出判斷,更不要盲目地就被激起某種(不好的)情緒,以至於對一件本該持中立態度的事,一名本該持中立態度的人,產生偏向一方的影響。這就不好了。

再次引入這張圖來說明問題。

----------------------------------- 4.24 補充-----------------------------------------

過了2天,也看了下評論中的爭論,其實好多人誤會我的意思了。我的立場既不是大陸夫妻表現對,也不是港人素質高且貴。而是要告訴大家「別太把媒體的報道當回事」。

這種事,還有好多事,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有這麼一檔子事,絕不代表大陸人素質低,要不然,大陸人入港早就日均7000+,怎麼才出現幾個這種事啊。概率很低的么。

通過這個新聞,只能說大陸人和港人之間還是在一定範圍內有一定程度的矛盾或者說不理解的。而這事情被如今的新聞媒體報成這樣,只能說大多媒體真的是無節操。如果是一個好的新聞,在不灌雞湯的情況下,應該講明背景,盡量還原現場,評判交給大家。並在結尾處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日後再發生此類事件提供正確處理的依據。如果還能呼籲加強港陸相互理解,那就更好了。但目前看來,幾乎沒有這麼報道的。

所以,大家爭論歸爭論,但犯不上傷了和氣。因為我知道爭吵最初,大家的真實的意見其實互相偏離不大的,但辯著辯著,就會不得已的越跑越遠。大家都趕快回來吧,這種事我相信知乎上的各位遇見的機會應該不多,而即使遇見了,我們也一定會做得更得體。


關於便溺事件,我也想說兩句,香港不是每個區都有那麼多公廁,而商場開門時間確實晚,這個是客觀問題,但麥當勞等快餐店還是提供廁所的。。。。給大家一個友情提醒。。。另外,拍照罵人的固然無聊神經,但作為父母,既然有倆人,能不能找個隱晦點的地方再開工,我想孩子鬧著要去廁所也不是一說就立馬來,再說真的如此,打個傘或者拿件衣服遮掩一下真的那麼難嗎?現場也確實有點大張旗鼓的嫌疑。。。 有點挑戰大眾視覺底線的嫌疑了。這好比裸奔,跑的人可能是舒服了,但看的人的心理還是需要照顧的。我是覺得兩邊都有很很多值得檢討的事情。 我在深圳曾經大罵過一個家長,居然讓小孩在超市門口公然面對大街脫褲撒尿,如果他是對著牆根我都沒不會多說一句,看著小孩一臉得意毫無羞愧的樣子,我氣不打一處來。自己不學好還毒害縱容下一代,這樣的父母絕對要好好反省。

我本身就是針對網上瘋傳的陳道明的言論有感而發, 當然需要寬容,但我覺那對父母以及很多父母的做法也是有問題的,為什麼不能多做一點點,讓矛盾少那麼一點點,為啥在那一刻可以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挑動公眾的神經而下一刻又那麼的在乎隱私大打出手?孩子就真的比天王老子大了嗎,養孩子就能肆無忌憚了嗎?而且這樣縱容這樣能算管教嗎?這對沒有辨別能力的幼童是多壞的影響?我覺得為人父母的真的要謹言慎行自省其身請注意、你們養的是娃不是狗娃,別拿狗娃的標準說人娃的事情, 我的狗不能坐車不能去商場不能進出公園,而狗廁所也是比人廁所少多了。所以我沒有強求孩子如何如何,他根本就不具備這自理能力,但父母確實有過失,他們只要多做一點點結果就不一樣了,拍照的固然神經,但真的可以可以稍微隱晦一點大家都有個台階下

最後大家可能不知道案發地點是那裡,是一個最繁榮的商業街的一段。你試想一下,如果你在廣州上下九農林下路,深圳華強北,北京上海的cbd或者購物區看到這樣一幕,當街,請注意是當街,肆無忌憚的拉屎接屎,你感情上精神上嗅覺上接受的了?如果孩子實在你家門口的公攤面積干這事,就算接了抹了你受得了?所以這根哪裡人沒關係,做事少根筋。再說,明明有嬰兒車,為啥不鋪在嬰兒車裡拉,自己也嫌棄吧,我堅信如果是拉在車裡民憤絕對沒有那麼大,所以,別隨便拿這事說寬容,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無論事情大小,無論事情對錯,只要涉及到內地香港,總會有人把事情上升到地域問題,民族問題,內地人自卑敏感素質差?香港人傲慢歧視有偏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把情緒都去掉,才能判別事情吧



因為篇幅問題,今天(2014年5月1日下午6點左右)把補充的內容放到前面來:

  1. 香港及內地官媒都已經發布消息,說明孩子是男孩兒,拉的是屎而不是尿,干涉港人也沒有拍攝私處,孩兒他媽也不是在用紙尿布接尿,而是在用紙巾擦屁股蓋大便。所以我覺得如果是有自我負責能力的成年人,幾位用過「四宗罪」的說法的答主,還是在自己的答案里,補充一個道歉,或者是聲明最好
  2. 更有港人精心繪製了地圖,證明此地方圓可用的廁所不少,甚至有不少是不大會排隊很長的,可見「找不到廁所」根本就不成立,除非這對夫妻是聾啞人。
  3. 看到底下評論里有說我沒有孩子所以不知道帶孩子苦的:這幾位著實是我肚子里的蛔蟲級別的--居然知道我是沒有孩子的。不過蛔蟲的思路還是蛔蟲級別的:沒有孩子不見得就沒帶過孩子。更何況身邊帶娃出來聚餐郊遊甚至長途旅行的一大堆,沒吃過豬肉豬跑可幾乎周周見啊。當然,蛔蟲級別的思路,也許是想不明白這些道理的。
  4. 不過相信大部分知友還是有著比蛔蟲級別更高級的頭腦的,所以這些話請這些知友來看:除非是剛剛生下來兩三個月的娃,說你當爹媽的不知道娃會有什麼屎尿習慣我還相信。如果是娃都大到圖片里的模樣的娃了,這爹媽還不知道屎尿規律,出門不安排好娃的「善後」,那麼這娃是不是他們親生的,或者他們是否合格當爹媽,就不得而知了。前面說過,我身邊一大堆帶toddlers的,而且都是動不動就上高速跑長途的貨,也沒見誰讓娃在大街上如此公開屎尿齊飛的。
  5. 其實這娃挺可憐的,跟了不懂事兒的爹媽在大街上丟醜,所以又想起窮人應該不應該多生孩子呢?里的回答了。

補充到此,祝各位節日快樂!

謝邀!

根據我的個人經驗,香港繁華地段其實找廁所不難,那麼多商場里幾乎每層都有,我去過香港三四次了,也沒有碰到過上男廁所有問題,也沒見到過女廁所外頭排長隊的情況。即使是條件差一點的社區公共廁所,也比內地的容量大一些。所以這對夫婦如果不是在香港的荒郊野外(那裡也有的),也不是不會說普通話只會說港人沒有人聽的懂自家方言的話,那麼責任的確在他們。

即使是 @野比大雄知友說的大V爆料,也有疑點:

  1. 按照前面所述,在香港繁華地段,找廁所並不難,為什麼會沒有找到呢?而且一般香港本地人,即使排隊上廁所,看到有帶小孩的緊急情況,肯定會盡量讓他們優先的。所以我懷疑這個說法是個事後想出來的借口。
  2. 既然有紙尿布,那麼為什麼不在外出時就給孩子圍上呢?紙尿布顯然不是給大人用的,那麼帶著孩子逛街帶著紙尿布卻不給孩子圍上,有點不太合理。
  3. 即使是用紙尿布接的,當街便溺不僅可能影響衛生,更會影響觀瞻。試問如果說一個成年人的確因為找不到廁所,而拿出一個礦泉水瓶子當街小便,即使沒有滴濺漏灑,各位覺得合適么?更進一步,如果各位自家裝飾華麗有品位的商鋪門口有這樣一幕場景,各位是否覺得對自己店鋪的形象也有影響呢?
  4. 拍攝了女孩的私處,我也覺得有點離譜。如果題圖照片就是當事家庭,那麼大的孩子了,不是大人抱在手裡的話,要能拍到私處,難度不低。而且如果發現該名港人圖片的確涉及女孩私處,又有明顯故意拍攝的傾向,我看那個港人是不可能輕易脫身的。更何況現在圖片已經外傳(題圖照片就是當事家庭),顯然警方並沒有清理掉當事港人拍攝的內容,所以這個說法我表示存疑。

當然,對於生長在內地的我們來說,可能會有不少知友覺得港人大驚小怪。因為這種現象在內地司空見慣,我昨天在經過魔都市中心一處新造樓盤時,還親眼見到一個出租司機路邊停車,公然在該小區外圍綠化帶(只有半米高的冬青)旁小便的。而抱娃娃當街把屎把尿就更是常見了,甚至還有在地鐵上這麼做的。

但是司空見慣不代表就是可以一直這麼下去了。畢竟是21世紀了,咱們也得與時俱進不是?記得聽我們歷史老師說過一個故事:早年李鴻章見外國客人,在自家客廳里說著說著就咳了一聲,然後一旁的家僕立刻端上一個痰桶,李中堂就當著客人的面將一口濃痰從口中吐出。你看也不算隨地吐痰,可現在除了年老行動不便之人以外,一般受過教育的人會在自己家裡這麼幹麼?通常都是跟客人打個招呼,跑到衛生間,或者沒有獨立衛生間的,就轉身用一張餐巾紙什麼的盡量輕地吐在紙里,然後扔到廢紙簍里。

香港長期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他們的社會文明程度是和世界接軌的,在香港可以感受到中華文明中的精華部分與世界文明的有機融合,所以對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發達地區的社會道德文明標準與第三世界的社會道德文明標準的衝突。50年後的人們再回頭看這件事情,答案應該會是基本一致的,就像我們回頭看李鴻章那個年代一樣。

最後說明一下:我在這個問題里,只回答問題,不回應評論。

補充於2014年4月22日11:30am:

很巧,剛才在微博上被人埃特看到了這條:

東方衛報的微博

儘管圖片中老人並沒有用任何東西接孩子的便溺,但是顯然拍攝者也拍到了幼兒的私處。那麼對照這件發生在香港的事件,大家怎麼看待呢?是會覺得因為這對老人做錯了,所以拍攝者拍小孩子私處也沒關係了么?還是覺得無論如何,不該暴露當事幼兒的私處?

--就我個人來說,是反對刻意拍攝和暴露當事人無論老幼的任何敏感部位的。

--注意一點:香港事件里,據說被當事港人拍攝的私處,並沒有被公布在新聞媒體上,所以我們也無從得知是否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而這個case里,則是確實地將照片放上了網路。

補充於2014年4月24日10:35am:

香港警方還原內地幼童小便事件經過:2歲幼童其實是男孩

補充於2014年4月29日7:55am:

之前即對另一個答案里提出的「四點」表示了不同看法。如果下面圖片中內容屬實,看來是有精心布局的一個謠言鏈條了。


倘若有幼童在北京上海或其他某大城市地鐵上或商業街兩側大小便,(父母用快餐廳擦手紙或者購物袋接著,)那麼如何?

似乎前一兩年就有這樣的新聞,幼童父母辯稱地不熟且來不及找廁所,旅客稱到下一站即可找廁所沒有來不及之說,以及既然知道孩子太小忍不了又是在地不熟的地方旅遊,為什麼不給孩子包上紙尿褲?

回到這件事,如果看到廁所排隊很長,為何不可以借過到廁所的等待空間處?(何況男廁所通常沒有什麼長隊吧)如果沒有找到廁所,為什麼不問人?照片的對面明顯就是商業街。

如果是寵物狗,當街撒尿誰也沒辦法,而它當街大便之後主人把排泄物清走就算是有公德了。

人呢?要市民學習城管「文明執法」,圍成一圈背著手盯看當事人嗎?

如果拍攝者是出於獵奇猥褻思想而以拍攝私處為主,當然與隨地大小便同屬擾亂社會治安。誰比誰高級?

不是說現在內地有錢了,就可以以「幼童可隨便當街大小便」為榮吧?或者說,內地現在有錢了,就把注意力放在爭取可以在香港做一些窮白人做的沒品事情的權利?或者說,內地現在有錢了,就應該抓住任何該各打五十大板的事情來鄙視不比自己更有錢的香港人咯?

如果認為錢就是品,那麼抱這樣想法的人,和他們聲稱自己鄙視的因內地人從前的貧窮而歧視內地人的港人有何區別呢?


首先,雙方都存在過錯。

從影像資料上可以看出,夫妻是在街邊為小孩解決如廁問題。先從父母的角度來說,即使急著解決也應該找一個遮蔽物,而非當眾在街邊。試下一下,如果拍照的是一個戀童癖呢?如果是偷拍沒被發現呢?當眾如廁確實是不雅的,父母也應保護小孩的隱私。從街上路人的角度來說,大家興沖沖喜滋滋地逛著街,也不願看到這一幕吧?

而某報社記者確實存在歧視大陸人的傾向,遇到這種情況不是伸出援手而選擇了拍照,估計是又想發表出來說:¨看,大陸人又多麼多麼沒素質¨。拍攝私處涉及犯法,還不讓夫婦離開,大聲辱罵嚇哭小孩。父母隨後所做的絕對可以理解。

最後贊一下這對夫妻,雖然有些處理不妥,但是從用尿片接尿,耐著性子解釋上,比部分國人做得已經好了很多。

為什麼會存在歧視?要麼是歧視者自己逼格太高,眼高手低(這點,我所接觸的真正受過良好教育,有良好素質的人都沒有表現出隨大流的歧視傾向),要麼就是被歧視者自身確實太過分了,當然,有時候這兩類人是可以互相轉換的。

所以還是多多改善自己,也包容他人。


謝邀。這事兒沒啥好評論的吧。

  1. 讓兒童當街小便不對。
  2. 看到兒童(小女孩)當街小便,不是上前勸說制止,而是拍照錄像。無論動機是發到網上曝光指責,還是窺探他人隱私,都是明顯更加不對的做法。
  3. 搶奪相機存儲卡不對。
  4. 打人不對。
  5. 發生爭執進行報警,正確。


未成年人擁有天然的豁免權,對於他們的錯誤你可以懲罰,可以批評,但是你不能惡意示眾,就好比小學課堂上,老師罰一個學生站到講台上「你讓大家看看你都犯了什麼錯誤!」或者是在升旗的時候讓你在主席台上迎接全校同學的鄙視,這種簡直是對人性的踐踏,但是在我們的求學生涯裡面並不鮮見。

很多孩子其實並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誤,比如去網吧打遊戲的小學生,他對此的認識可能就是跟夥伴一起玩而已,你需要逐步引導他,為什麼不讓你去網吧,因為你作業沒寫完,因為你偷拿了父母的錢,因為坐你旁邊的叔叔在吸煙,不要笑這個吸煙,俺的小學老師真用這個勸住了一個小學生,因為他爸是個大煙鬼,家裡常常因為這事吵架,所以他的潛意識裡面吸煙就是不好的。

我們的教育過於重視分數,忽視了人性,所以出現一些相當不人道的情況,比如罰站,尤其是面對大家罰站,想必很多人都體驗過,原因可能是不守紀律,做錯了題目等等。全校通報批評,我們高中每周一基本都會通報批評某級某班某人,我還記得其中好幾個,當然,如果見面或者聞名,第一時間想起來的就是「這不是被通報批評那小子么」。給人留下這個印象,簡直是一生的傷害啊。

為什麼要示眾呢?示眾這事,在各國文化裡面都有,中國尤其多。這是為你好么?顯然不是,為此受過心靈創傷的人不在少數,但是這樣可以震懾其他人,你如果不怎麼做,那麼你的結局和他一樣。這是強權下的示眾,如果沒有諸如學校這些強權的話,示眾更多的則是嘲笑的意味。比如你拍到一個人的糗態,發到網上,你的好友紛紛過來點贊大笑。

回到這個事情上來,我前面說了一大堆,就是因為我們現行的教育體制讓我們忽視了這個事件中的示眾行為。兩個方面,第一,為何拍照,拍照是為了監督孩子改正么?還是為了向警察報案?還是為了在朋友間流傳並嘲笑大陸人。甚至,我覺得更大的可能是放到網上,讓大家一起來嘲笑。拍照這個行為並不是一種監督,批評,這就是惡意的嘲笑。第二,即使我盡最大的善意想像這幾個香港青年僅僅是閑的蛋疼才對著一個小解的女童拍攝(鬼知道《大戰強國人》這種東西是不是他們拍的),他們的行為依舊造成了示眾的後果。本來多大點事,5分鐘解決的事情,現在全國聞名了,你讓這個小女孩將來怎麼回憶這趟香港游?她的事情將來如果被旁人知道怎麼辦?這種傷害甚至是伴隨一生的。我舅都快50的人了,家裡人沒事還說他十七八歲時撿了個死鴨子大過年扔別人家門口的事情,每每調侃他給人送的新年禮物非同尋常。同樣道理,這個女孩難道要在「當街小便」的陰影下過一輩子?況且我舅是個渾人,臉皮厚,一個姑娘家也能這樣坦然接受?

這個幾個香港青年接受的教育很成問題,一般人的潛意識裡面,兒童是具有特權的,這也是動物進化的必然,一方面容許犯錯,另一方面就算犯錯你也不能大肆宣揚,宣揚一個孩子的錯誤算什麼東西?偷拍也就算了,還明目張胆的拍,卧槽,這就是在挑釁啊!大陸的夫妻快30歲了,明顯脾氣很好,換我這種20出頭還有過鬥毆經驗的,鐵定三句不和就要和這幾個沒有教養的東西動手。為了自己的孩子,父母可以做出任何事情。惹誰也不要惹一個母親。

最後再鄙視下推波助瀾的大V們,刻意激化陸港矛盾,香港都是沒素質的小流氓么?顯然不是,視頻裡面的路人談不上幫了大忙,但是都在竭力平息事態,顯然這是當時最好的選擇。大陸人都是沒素質的遊客嗎?顯然也不是,這個母親的行為是一種能夠接受的權宜之計。雖然違法,但是你能讓孩子憋死嗎?古代男女還授受不親呢,你嫂子掉水裡你看她淹死么?完全合情合理。


回復Phil:

樓主明顯是不熟悉香港,香港繁華地段要找個廁所真還有點難,對於不怎麼熟路的大陸遊客來說就更難了。就算找到廁所,一般女廁要排隊也是很常見的,不過樓主說得對,一般港人會優先讓小孩和老人先上。

其次,事發地點是在西洋菜街,請問您知道西洋菜街是什麼地方嗎?那地方TM能叫繁華地段嗎?那地方TM還真難找廁所(本人親測)。

再者,你看到視頻裡邊人家小孩多大了嗎?你家那麼大小孩還穿尿不濕嗎?就算家長要給小孩穿上尿不濕,那麼大小孩能願意嗎?小孩的母親隨身帶尿不濕就是以備小孩在陌生的地方尿急找不到廁所時用的,可見人家家長也不願讓小孩當街大小便。

再再者,你看到視頻裡邊人家家長把小孩用過的尿不濕裝進一個黃色袋子里了沒?帶了尿不濕還自卑裝尿不濕的袋子你敢說人家家長素質不高嗎?

最後,香港你就去過三四次,我也就去過十次左右,在香港生活的時間加起來也就二十多天,可能我們都沒有資格去評論這個城市,但是如果真要評論的話恐怕我比你有資格一點點吧。香港是個十分嚴格的法制社會,很多香港人把法律法規看得比道德和人性更重要,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香港人比大陸人看起來要「高素質」,但同時也顯得沒有同情心。視頻中那兩個小夥子,全程都只關注在兩個點上:1、有人隨地小便。2、有人搶我儲存卡。他們完全就沒有理會那麼小孩被嚇哭成那樣,也沒有理解一下小孩的爸媽為人父母的無奈。

這跟我在香港的時候感觸一樣。香港人真的是很高素質(或者說訓練有素),但是香港是個缺乏人性關懷的城市。舉個例子,在大陸天橋上我們看到一對乞討的老人,就算不布施,我們也心有同情。但這種事要是發生在香港,港人會十分唾棄並且在心裡暗想他們違反了哪些香港法律。不撥打999算是對得起你了!


這件事屎尿還是小事,關鍵在於發現被拍之後不應該動手,而應該報警。

而且從父母說出「孩子給你」並推自己孩子以致嚇哭,說明孩子並不是因拍照受驚嚇,而指責拍照者也只是因為自己丟臉而不是為了孩子吧?

挾小孩而凌駕天下,可取嗎?

養小孩辛苦,小孩不能忍,小孩什麼都不懂,是監護人為所欲為的豁免借口嗎?

再有便溺是在西洋菜南街路中啊,那麼多人,轉個街角偏僻點也不能忍?

至於說男童蹲下應該是大便吧,那個紙是尿片接尿?就不辯了。

另外還有人寫文章說英國的兒童特權云云,這是嫌香港殖民地沒做到位,不該那麼早回歸嗎?

再說英國對兒童的縱容導致兒童犯罪嚴重,童黨為所欲為小魔王的狀況就絕口不提了?

另外關於這個,私人偷拍兒童是犯罪,但問題是公共場合的取證用途,並且不上傳賣錢是無罪的。

這個可以參考香港法例第8章 《證據條例》第II部,可接納的證人和證據

還有順便提一下,取證手段不合法,證據是沒有效力的。這個是有這麼條,前提用於第232章 《警隊條例》 。私人取證在香港沒有說不合法,不然私家偵探都要失業了。此外公共場合露械已經認為違法了,之後無論是警察還是民眾取證都是合法的。

說起來,大多數中國人沒有哲學、不懂邏輯,分不清因果,也搞不懂是非,小孩一哭就丟盔卸甲,內心其實並不尊重兒童。

人多勢眾情緒重就無視法規,覺得惡法非法,為所欲為,旁觀者執法者也怕惹麻煩寧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過且過而已。

然後導致你看到公共場合吸煙沒人管,那麼覺得當街便溺也不算什麼P事,是嗎?


我好像是沙發?

作為一個深圳人,我不請自來答一下,最主要的目的是不希望大家把這事兒擴大。

就事論事講,隨地大小便當然不對,不管是不是沒辦法,不能因為小孩等不急了就理直氣壯,作為監護人,應該為事情負責。

香港公民指出不對,應該是要鼓勵的,這是公民素質高的表現,如果我們都能做到這樣,那估計都不需要城管了。

最後的結果,我們看到了執法部門已經介入,誰對誰錯,自然明了,不必再爭,不必再擴大。

港人素質高這是全世界人都認可的,我們作為祖國,更應該認可,也應該遵守規則,而不是破壞規則,讓他們覺得不公平。

部分港人對大陸人比起其他外地人不同,可以理解,畢竟是大陸統一了香港,而且大陸近是主要的外地人,大家不要上綱上線。

我還做點代購生意,就我打交道的固定的幾個店員,實事求是的說,真的挺厚道,說什麼是什麼,不來虛的,跟他們大交道很舒服。


「中港富人聯手數錢,兩地窮人頻頻對罵」——紐約時報中文網


說實話看到是閭丘露薇這人的消息就已經讓我對事實到底怎樣打了問號了,這女人長期屬於喜歡煽風點火顛倒黑白喜歡玩弄repo的藝術的吧。

現在某些媒體,南方系,新京報,包括上面的鳳凰,基本上只要涉及到有點敏感的社會或者政治新聞,我馬上都會覺得事情的真相很可能是相反的。

港台對內地的偏見也由來已久了,前一陣香港倆女生跑到台灣大鬧旅館的事也沸沸揚揚,但並沒怎麼看到台灣人把這事歸結成「香港人怎樣怎樣不好」,但同時我也看到過有日本人在國內受騙,結果台灣網民直接地圖炮整個大陸的。同樣的,我覺得一部分香港人也會因為某些偏見放大大陸遊客的某些行為。當然我也不會認同其中部分行為,但是很多本身也僅是不同地方文化不同的差異而已,就像上次媒體炒了很久的內地遊客在地鐵吃東西被香港人罵,這能用一個「內地人素質不夠好所以活該被罵」來解釋嗎?

說點題外的,上面有人說香港對內地的認同感,說白了,香港和台灣一樣,自家孩子在別人家養久了就把別人當爸媽,如果說要接回來一定一萬個不樂意外加嫌棄親爹娘太土太窮太粗鄙的,就這麼簡單。

說要靠大陸提高什麼來獲得認同簡直……提高了也沒用,香港人內心對大陸沒有親近感,大陸超越美國也沒用。舉個例子,黃秋生以前炮轟過大陸文化已死,大陸就算真被文革和改革開放折騰過那文化也比香港強百倍,一個外號文化沙漠的地方,一個只能拍拍槍戰片的藝人,有什麼自信鄙視大陸的文化?再舉個例子,前兩年想在香港推行教材被港人遊行和藝人們牽頭阻止了,一副大陸你敢禁錮我們的頭腦敢拿教材來洗我們的腦我們就和你拼了的樣子,但是有多少港人真的完整讀過那套教材?我看過天涯上放出的教材原文,除了被媒體拿出來大炒特炒的那一段,根本沒有一點洗腦共產黨怎樣怎樣的東西,都是些講美德和愛我華夏的(對,甚至沒有強調中國這個政治概念)。只能說他們代表了相當一部分港人對大陸的態度:我對你有敵意,所以我就算真比你差也敢鄙視你,而且你做什麼我都先以一個負面情緒來對待。

其實我真對港台的媒體、演藝圈和學生無語,要知道真正關係到大陸和這兩塊地方的是經濟政治和軍事,而這三個族群恰恰是毫不相干但是卻對整體輿論起到非常大作用的,又偏偏這三類人特能蹦躂,前幾年的事多半就有藝人聯名抵制或者學生絕食抗議之類的參與,你這兩撥對經濟政治一竅不通的就憑個人好惡就在那折騰合適嗎?


吃齋的貓2011:我在澳洲工作時曾遇一中國遊客,因在公共場合對著澳當地一小孩拍照而惹上官司。澳洲法律規定未經家長許可不準拍人家孩子。不論香港是否亦有此法律,但未經家長許可拍一個正在小便的女孩子極為不當,家長恰當的做法是報警並以保護女童為由要求刪除視頻。

吃齋的貓2011:關於有朋友說孩子等不急,等你有孩子再說。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作為母親,我會提前為孩子想到這一切。比如飯後開始逛街前一定讓孩子先去洗手間,逛街中一定隨時留意讓孩子方便,不論什麼時候絕不會讓女孩兒私處暴露在大街上。這些對孩子一輩子都是有好處的。再說一句 錯不再孩子,全在父母。


反對@野比大雄所列的四點。


根據香港&<&<公共潔凈及防騷擾規例&>&>第八條,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十二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無合理理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a)任何公街道,公眾地方及公眾看得到的地方。(b)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該公用部分非洗手間或水廁。違者罰款若干。


@野比大雄以第一點事前找過其他公廁但找不到作合理理由辯解,那麼以那個排隊的公廁為圓心,以一般人推嬰兒車五分鐘的直線路程為半徑畫一個圓,除非該範圍內除了圓心的公廁外不存在其他有提供公用洗手間的地方,否則辯解理由不合理,再者在鬧市區這種範圍內沒有其他公廁的可能性極低,作辯解理很牽強。


第二第三點,無論內地夫婦是否用紙尿片接住然後放到自己的袋裡帶走,他們都涉嫌違反&<&<公共潔凈及防騷擾規例&>&>第八條a則。


第四點,香港市民有權對涉嫌違反法例的行為進行取證舉報。父親搶手機動基是視頻拍攝到孩子的會陰,合理但不合法。此外母親還掌颳了他人,這個襲擊罪照理是跑不掉的了。


同樣的行為在不同的地方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旅行時請遵守當地法例及風俗。


轉載一段網上的:文明的意義除了不當街便溺,還有善意與寬容,前者是表象,後者才是根本。真正的文明,是碰到這樣的情況,走過去善意諮詢那位母親是否需要幫忙,或者指引她找到廁所,而不是冷漠地拍照當成渲染大陸人素質低下的又一個證據。大陸人的素質的確有待提高,但香港人的文明同樣需要提升。

其實本人沒有怎麼留意這個新聞,但是認為這段說的很好,就轉載作為一小答吧。


想說些題外話。關於我偶像

兩件事。

一,張國榮在2001年內地拍寫真集《慶》,其實更像是更像是本祖國風景寫真,和志摩千歲的合作,主要在日本發行。那份赤子之心很打動我,整個影集都充滿了一個香港人到內地來尋找那種溫淡的舊夢情懷。

下面是他寫的序言

「新世紀之初,我達成了一個多年的心愿,回到國內展開數十場的個人演唱會,與很多(內地)歌迷有機會可以在一個幾乎是不可能的情況下與我近距離接觸。但由於某種原因,我在這次內地巡迴演唱會的編排及造型上,都作了大幅度修改,所以這次演唱會(對我個人來說)絕不可以列為「熱情演唱會」原版系列。有幸在這次巡迴當中,察覺到在每一個城市,舉辦的演唱會都有著熱烈的反應,這對我本人及演唱會的同伴有著無比的鼓勵,個唱亦獲得預期的成功!其間我東奔西跑,足跡走遍大小城市,讓我飽覽無數文物古迹,國內風光無限,開拓了我不少眼光及胸懷! 慶幸能在過後的一段日子,練就一身本領,能讓我在若干不能預計的情況下都一一應付自如! 亦慶幸能夠有一群不可多得的追隨者,歷年來給予我無限的支持與信任! 更慶幸能夠看到擁有幾千年文化的這塊土地正漸邁向一個新的紀元。 紅旗飄蕩,國泰民安。」(自動忽略他對內地熱情大改動的吐槽= =)

香港人,至少是現在的香港人對內地是有偏見的,這毋庸置疑,這個事情把這種歧視推上了高潮。或許那些養尊處優的香港人里,再也沒有人把「愛國」當做一件這樣神聖莊重的事情,當然,如今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無國家論的,他們不曾知道國為何物。

赤子之心再無處可尋。

二,有關香港媒體

很認同網友的一段話:文明的意義除了不當街便溺,還有善意與寬容,前者是表象,後者才是根本。真正的文明,是碰到這樣的情況,走過去善意諮詢那位母親是否需要幫忙,或者指引她找到廁所,而不是冷漠地拍照當成渲染大陸人素質低下的又一個證據。大陸人的素質的確有待提高,但香港人的文明同樣需要提升。

當年,張國榮在一場熱情演唱會上說,多謝明報為我挽回少少尊嚴。那樣一個自尊自信的人,被一些無良媒體逼到在演唱會上說這樣心酸的話。那樣一場顛覆性的,藝術性的,融入了他那麼多藝術思想的熱情在傳媒的眼中只剩下,長發,走光。。說他不男不女。笑他變態。所謂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不過於此。

還有媒體對他私生活的干預,他們可以翻他家垃圾桶,用飛機航拍他搬家。

他拿出一下午的時間和記者談人生,談心路歷程,第二天登出來的還是繞不開的「同性戀」等字眼。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他一生最後一句話是他讓陳太在酒店樓下等他時對陳太說的,「想借這個機會好好看清楚香港」。他有多失望?


推薦閱讀:

三歲4個月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說難管,比帶十個孩子還費勁,是否真的孩子有問題?
在「男權癌」大行其道的社會下,該如何教育我們的女兒?
六個月小孩怎麼開始英語啟蒙?
為什麼替孩子操心多的是媽媽,卻看到孩子總是總愛粘著爸爸一起玩耍?
大人因1歲左右的孩子尿褲子而責罵小孩是否恰當?

TAG:香港 | 道德 | 兒童教育 | 社會 | 陸港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