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圖你會先救誰?


肯定先救我老婆呀,我老婆超萌的。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我的老婆


從法律上來說不救老婆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先救兩百萬美金,然後換個超萌的老婆和超美的老婆。

不是說男人人生三大喜事:少年得志,中年喪妻,晚年得子!

我弱弱的問一句:這萌萌的老婆是樓主自己推下去的吧?


打個120,110不需要多長時間。

或者大喊一生找其他人幫忙。

只會陷進出題者的陷阱裡面就太蠢了。


離我最近的


謝邀。

這個問題(O_O)

會選擇救超萌的老婆,老婆是親人啊,無論如何都會先救親人吧。。


選先拿錢的我也是無語了,一群錢遮眼的人,錢又不會淹死,

最後拿也沒有關係,當然是先呼救,再救老婆。


這個題目很有意思。

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是選擇200萬美金,但是在我看來,這並不能說明當大部分人面臨現實情況的時候會真的棄生命於不顧而選擇拿那些錢。因為這個看似是第一反應的答案,恰恰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這個答案只能說明大部分人需要那200萬美金。

我們覺得陌生人和我們沒有一丁點的關係,所以我們不需要他,不會選擇首先選擇救他。

我們覺得十幾年的老朋友和自己有一些關係,所以會選擇救他,但是次序應該排在超萌的老婆之後,因為超萌的老婆是自己的伴侶。

我們覺得陌生人也好,十幾年的老朋友也好,超萌的老婆也好,這些人都可以換。甲能成為我們的老朋友,乙也可以,丙能成為超萌的老婆,丁也可以。但是200萬美金如果沒有了就真的沒有了,因為當我們大部分人第一反應是選擇200萬美金的時候,除了說明缺錢之外,也等於承認自己很難掙到200萬美金。所以最好的答案就是放棄可以補充的,選擇不會再有的。

但是這和答案真的將會是在我門面臨現實情況的時候的第一選擇嗎?我想不是,至少大部分人不會是。

比如地震的時候,哪個人會不救自己的家人而選擇跑去坍塌的銀行搶錢呢?

我的選擇應該是先救十幾年的老朋友。至於超萌的老婆,呵呵,超萌是誰?


救一個是一個,這樣的情況你還能淡定思考?提這種問題,你想表達的僅僅是落水救人嗎


救老婆

《民法》規定,夫妻有扶養的義務。在有能力確不履行法定義務、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結果的,構成犯罪。


本來是不想回答這種題的

先救這三個人,順序是離岸邊最近的,次近的,最遠的。(有人溺水死亡的話我只能說儘力了)

注意!

最後一定要把美金撈出來!


如果是你老婆的話,不救,會按照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我會救著老婆,救上來立馬下去取錢。


怎麼沒有那種先救朋友,再陪老婆同死的雞湯回答啊...


雖然我很愛錢,但是還是救老婆!人和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200萬美金


瀉藥。十多年的老友可以帶我賺到兩百萬美金然後認識超萌的老婆,最後受到一群陌生人仰慕。


本人女,不會有老婆,也不會游泳,可以不用選擇了吧~~~


救老婆是應有之義

在這三個人物中優先順序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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