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是否侵犯了馬蓉的名譽權?
原問題:王寶強是否打了依法治國的臉?違法為什麼得到了所有人都認同?女方出軌男方就可以為所欲為的侵犯法律的尊嚴?
有人開槍傷人,傷者被抬上擔架後罵了兇手。題主:傷者為什麼要罵兇手?觀眾:因為兇手開槍傷人啊。題主:難道因為兇手開槍傷人,傷者就可以罵兇手嗎?
觀眾:這種情節輕微的罵人又不違法。
題主:我說他違法他就是違法了!他侵害了兇手的名譽權並給兇手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違法為什麼得到了你們都認同?因為兇手開槍了,傷者就可以為所欲為的侵犯法律的尊嚴?觀眾:……——————依法治國的臉早就被政府和群眾打了無數遍了,哪兒還輪得到王寶強。不過題主這種避重就輕借題發揮的本事還真是打了依法治國的臉,直接無視掉事物的主要矛盾,揪住雞毛蒜皮的小事不放,上來對馬蓉的問題一句不說,先給王寶強定義成違法,然後再把圍觀群眾塑造成法盲和無腦跟風,你這麼屌怎麼不去當法官?就你這種素質還有臉談依法治國?打不打臉法官說了算。我倒希望王寶強起訴那張假親子鑒定的作者,讓他賠個傾家蕩產。
王寶強的聲明裡只是說明了他了解到妻子和經紀人有不正當兩性關係,沒有人身攻擊,也沒有添油加醋。
你怎麼知道王寶強是真知道還是假知道?
如果你知道麻煩你給出證據,如果你不知道甚至是靠猜測那你就是在抹黑王寶強。
你這樣隨意抹黑王寶強,將來報道要是出了偏差,你是要負責任的!
真的,對於你這種低智商的洗地狗,我一百米助跑跳起空中720o轉體落地一個托馬斯迴旋就是一腳
最近這幾天知乎總難處一兩個類似這樣的帖子,問的奇葩且智商不怎麼高,莫非是宋經紀人請來的洗白水軍?
構不構成侵犯名譽權還不一定,侵犯名譽權一般表現為通過散布捏造的或者不實的信息令被侵權人的社會評價降低或者喪失,而王寶強的申明如果屬實,那麼即便馬某因為這一信息的公開而被降低了社會評價,這一評價也是客觀真實的,其名譽不是因為他人的不恰當評價而是因為自己的行為才被貶損,王寶強至多構成侵犯隱私權。
接下來說到隱私權,丈夫在懷疑妻子有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情況下,對於極有可能儲存有相關信息的手機通訊內容有無知情權?雖然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在很多司法實踐中,都認為丈夫享有這種知情權,傳聞中的王寶強查看妻子手機,一般不認為侵犯隱私權。問題在於,王寶強的申明將其妻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這件事公之於眾,可能侵犯其妻子的隱私權,其妻子可以就此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考慮到幾個當事人都是從事文藝娛樂事業的公眾人物,隱私權相較於常人受到一定的限制,且王寶強作為明星,不說明相關情況很可能對他自身的名譽權造成損害,申明中也僅簡略描述了事件概況,沒有惡意醜化或者添油加醋,從社會反映看整個披露過程也似乎並未對社會公利益與社會公德構成侵犯,是受到公眾容忍甚至認可的,因此是否侵犯隱私權以及會產生相應侵權責任還另說。
當然,馬某是以王寶強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起訴王寶強的,也就是說馬某認為王寶強所公布的信息基本不屬實,這就和隱私權沒什麼關係了。
最後,不知道題主為什麼認為這就打了依法治國的臉,此例中存在矛盾的各方最終都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問題,不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不斷完善的體現么?王寶強事件有沒有打不知道。你這麼問就打了
樓主先拿出王寶強侵犯隱私權名譽權的證據啊..不然你就是誹謗他人 打了依法治國的臉
現在是2016年8月17日。上午11點04分。。。
我先問一下,王寶強和他妻子離婚了嗎?
後面的答案都是以沒有離婚為前提的。
既然沒有離婚,那麼這兩個人的名譽權不應該在某種程度上是一起的嗎?
馬蓉告王寶強,實際上簡直就如同是獨立人一樣了。不是妻子控告丈夫,而是某個人控告另一個人了。這說明:這名妻子眼裡根本就沒有丈夫了。
王寶強再不濟也是個明星,馬蓉在怎樣也是個普通人,為了侮辱個普通人把自己作為明星的名譽都喪失了?還是貪圖美貌,頭戴綠帽,重用小人,人財兩失的名譽。太下本了吧。假如這個說明能夠成立的話。王寶強真是沒有侵犯馬蓉的名譽權。娶這樣的妻子,真是噁心。狗屁不懂就不要拿著法律的幌子來帶節奏了,對於你這種不懂裝懂的我抄起民法通則就是一記
大家為普法工作做了這麼多努力?你就學了些這個?法院沒判的事你就給定了?
馬蓉你上大號
以前我們在網上遇到好多說話做事都顯得特被沒有腦子的人,
現在又出現一些好像用了腦子但結果還是沒腦子的言論行為,所以,那些過去沒腦子的人,還是保持以前那樣吧,有腦子也幫不了你,因為你根本就不會用。使用大腦也是需要一定基本智商的。主動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叫積極守法。所以題主多慮了
感覺題主也有和馬蓉一樣的故事,所以將心比心怕別人也把自己爆了?
有時候我就整不明白,實話實說就打了依法治國的臉了嗎?
建議大家看看問題下面的評論,如果評論還沒有被刪的話,不知道什麼樣的環境才能培育出如此聖母情節的人來,希望題主及題主家屬碰到能輕易毀人終生的惡性犯罪的時候能和評論里說的一樣以教育為主不要動用法律武器
不知道題主出於什麼樣的利益立場,問出這樣傾向性明確的問題的?但是既然你不怎麼誠心的發問了,我還是誠心誠意的回答你好了。一定要明白一個基本概念,隱私權是有邊界的,而且這個邊界不是人人平等的。明星和政治人物,都屬於公共人物。所以,隱私的範圍是小於普通人的。參考柯林頓為什麼會被彈劾,各國所有的明星談戀愛媒體都能偷拍曝光。王寶強在自己離婚這個問題上,只是說明了具體的離婚原因,和表達自己是無錯一方。這是完全合理正當的。
默默的都關注了。
這個問題提的好!首先,你得知道什麼是違法,怎樣叫違法!先搞清楚什麼樣的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你特么狗屁不懂,就來談依法治國?法盲也會談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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