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急救人員判斷無法安全轉運後,拒絕強行轉移81歲病人這種醫患關係?

「拒絕」這個詞在這裡是負面辭彙,而如果拒絕的是「可能導致患者病情加重的強行轉運」那就是正確的。

如果當時情況確實無法平穩轉運,就地觀察,尋找支援是絕對正確的。絕對不可以強行轉運。

事實上最後來了2位幫助者,和急救人員一起抬的擔架。完全是正確的處置過程。這種行為符合規範,值得標榜。


深夜十一點,65歲的老人突然暈厥,我們120到現場時,病人兒子孫子女婿女兒,老人躺在地上,四五個家屬就那麼站著看,我和醫生兩個人,加起來都沒有這個病人(患者一看就是180+斤)重,當我希望家屬一起幫忙的時候,家屬很憤怒的表示「叫你們醫院的來不就是該你們乾的嗎,怎麼人還要我們自己抬。」

我竟然無言以對。


很多人都沒搞明白的一件事——救護車的本質不是運輸,而是出診。

什麼意思呢?就是這醫生護士哼哧哼哧跟著救護車來,不是為了來把你接到醫院去的,他們就是來給你看病的。

比如家裡人突然吧唧躺地上了,家人趕緊叫救護車:

1.醫生來了,一看,中暑,補液降溫,醒了。血壓脈搏心電圖,量了都沒啥事,頭也沒砸到手腳也沒折。醫生就說,沒啥必要去醫院啦,在家休息休息吧。然後收了出診費就回去了。

2.醫生來了,一摸,人都涼了,趕緊腎上腺素、cpr來一套,沒用,心電圖拉出來都直了。一問病史冠心病,醫生就說,沒啥必要去醫院啦,直接喪葬一條龍吧,這心電圖拿去街道開個死亡證明。然後收了出診費就回去了。

這兩個例子說明什麼呢?

1.將病人運送至醫院並不是急救里絕對的一個步驟,而只是視病情和條件所展開的救援行動之一。就像帶來的一箱子葯,也不是每個葯都要給你來一下的是吧。現場沒有搬運條件?不好意思,那就沒有「送往醫院」這個選項了,原地施救,生死由命。

2.救護車收取的費用來自「出診」這一行為本身,是為「過程」收費而不是為「結果」收費,覺得救護車來了就有義務把病人送到醫院去?那是不是送進了醫院就一定得給你救活啊?

出車配置符合標準,醫療行為符合規範,就是「不違規」,現場不具備救援條件就是不具備,抬不動就是抬不動,救不活就是救不活,誰也怨不得。

至於「沒有搬運條件,創造搬運條件」這事兒,在一個完善的急診體系里,是由「消防」提供的。


曾經有個老人半夜要拍腹部立位平片,女兒要睡覺不願意去。解釋了半天,同意去。輪椅推,家屬沒碰。自己站不穩要扶著,家屬已經跑了。擔心搞死人,忍了自己弄著檢查完(要換衣服在機器面前扶著被光照一次),送回去。回去之後上級說我是個傻逼,家屬都不管你管個屁,賬上沒錢你交不交,養老你管不管,明天要死了是不是也跟著去磕頭。。不對啊。我那時在心血管,想不起來為什麼是這個了。。


家屬死哪兒去了。

我感覺在老百姓眼中,醫護人員就特么不是醫護人員,而是「醫療卑賤服務人員」。我報120了,你們就得把我爸爸抬出去。我交住院費了,你們就得給我治好病。我大天朝哪兒是看病難,是看病太容易了,所以把老百姓慣的沒邊兒了。你在美國敢毆打醫護人員么?敢么敢么?


現在不是表態的時候,我覺得背後還有些沒公開的情節。


被罵甚至被罰款遠比出錯被打擔責好。

這種危險的事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將來要是讓我給艾滋病人做手術,我就甩手跳槽。

等分科的時候打死不選兒科急診,哪怕跟不了大牛。

以法律形式要求醫務人員不顧危險地奉獻本就是以道德之名行不人道之實的做法。更何況這根本算不上道德,連「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都勉強。

我願意奉獻是我有情懷,不願意是進行風險規避,這個選擇不應該承擔額外後果,至少要有選擇的權利。

言論影響仕途,匿了


跑偏個樓,其實現在大家買房的時候很多都忽略的一個問題,電梯高層的電梯,擔架和平車根本進不去,坐式擔架進去了 體重大點的兩個人根本抬不動,人多還進不去;板樓樓梯現在都是又陡都窄的,開發商和買房人都想著公攤面積要小,可是必要的急救條件根本沒人考慮。所以我以後一定會給老人買一樓或者低層。所以家屬指責120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想想自己家的條件,5樓弄點啥下來都費勁,更何況是病人


醫生不是擔架工,5樓沒有電梯本來就沒辦法抬下來。腦溢血病人本來就很危險,5個人中除開司機應該是2個醫生2個護士,護士極有可能還是女的,要是醫生真去抬了,標題就能改成:急救人員抬81歲老人致摔死,醫德究竟在何方?


別的條件呢?家屬有幾個人?女大夫跟女護士本來就抬不動病人啊,扔了怎麼辦?我家也叫過120,是我們家屬跟120的醫生一起抬的。難道家屬指望袖手旁觀讓120醫生護士去抬?


抬了??摔了??死了:無良醫生謀財害命!你們的醫德呢?你們要負責!

抬了??摔了??沒死:無良醫生醫德呢?不愛護老人!如果抬的是你爸呢?

不抬??醫德在哪裡?在哪裡?在哪裡?

所以。。請問你們口中的醫德幾毛錢一斤?

-----------------------------------------------------

我吐槽的是部分媒體和絕大部分病患群體對於「醫德」這個詞的濫用。。評論里的那些東西你們是怎麼腦補出來的我沒有興趣知道,另外漏交智商稅的評論的一律不回,不友好的評論一律刪除。。蟹蟹


錢少事多麻煩多啊……要不是三假複審明文要求開設院前急救,有的中央直管醫院可能現在還沒有院前急救科。嗯,華西醫院和華山醫院現在還沒有兒科跟婦產科,上次陽老中醫 @蘇武 去華山還特地拍了沒有兒科的告示。


啥也不說了,急診現在都沒人願意幹了,你們就這樣折騰吧,就像我的簽名一樣。


我來歪個樓。近幾年北京市人大開會都會有提案要求明確院前急救時誰來抬病人。

現狀是北京市急救中心招不到足夠的工作人員,即使有足夠的擔架員急救車上也沒有位置,醫生護士還要觀察病人情況也不能只管抬擔架。所以如果一定要醫護來搬運病人,此問題無解。


扶不敢扶

抬不敢抬

法治社會萬歲


醫護人員是不是站錯立場了?

本案中醫護人員不抬病人是對的,但是不代表120救護部門也是對的。

120救護機構本來就應該考慮到多種可能,給需要救護的人提供不同內容的救護手段。

感覺我們的救護能力還是處於初級階段,救護能力、水平真的算不上特別的專業。120出車之前就應該在電話里詢問清楚,現場具備什麼條件,需要提供什麼救助,這樣才能更高效的開展工作~當然了,患者要承擔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呵呵題主還是去騰訊或者網易搜新聞吧,相信你能在那找到你想看到的回復


題目被改了,原題主的提問方式讓人寒心

。。。。。。。。。。。。。。。。。。

你怎麼上知乎呢?

這是你該來的地方嗎?


如何看待服務員拒絕炒菜?


根據新聞報道醫生沒有拒抬!醫生跟鄰居一起抬下去的!

只是家屬叫鄰居幫忙耽誤了二十分鐘。

腦梗的病人確實搬動要注意,但是相對還好。如果是腦出血的就是絕對絕對不要隨便搬動。

但是當時沒照片子醫生也不敢確定是腦出血還是腦梗塞,萬一是腦梗塞合併腦出血怎麼辦?

腦梗的溶栓時間窗是4.5個小時,越早越好。

並且80多歲算年紀很大了,非常可能因為其他原因即使在時間窗內醫生也不敢溶栓。

說實話如果生命體征平穩,腦梗確實沒啥搶救的辦法,溶栓、吸氧、打針這些在家裡都做不了。

錯過最佳搶救時間溶栓不可能只是因為抬人耽誤的幾十分鐘,這只是媒體為了博取眼球寫的,寫新聞的套路?。

但是我覺得急救確實應該多找幾個護工專門負責抬人,萬一不是比較輕的腦梗是更緊急情況,萬一沒有鄰居,這幾十分鐘就很重要了(並且一定要收費,這個費用不可能便宜。但是直接收費就導致醫患對立,如果醫生護士護工只管救人,事後賬單寄到家,有人負責追帳,那就好了,可惜目前估計實施不了)。

據說家屬是個老太太,確實沒辦法抬人,最後找鄰居幫忙和醫生一起抬的,哎,老人家不適合單獨住啊。

表示不了解120的情況只是隨便說說


在工作中,總能體會到一個很直的道理:不在其位不謀其事!!

可能你是好心,但是確實超出工作範圍而萬一發生了意外,很容易被當成過錯。

安守本份很重要。

至於道德,畢竟是道德,並不是法律。硬要說什麼別人缺少職業道德的話,那你們不如直接拿道德勒死他算了。

有時候,某些家屬總在指責護士伺候不到位之類的,怎麼不想想你自己不肯請護工,甚至自己都嫌臟連父母親的手都不願意摸一下呢?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杯水主義?
降低非婚生育門檻會帶來哪些社會影響?
評價一部作品,真的不應該考慮作者本身嗎?

TAG:道德 | 醫療 | 醫生 | 社會現象 | 醫患關係 |